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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贡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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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研究我和你妈掉水里先救谁?男子反套路回应破千年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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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妈和老婆掉进水里──先救谁??
  老婆和老妈同时掉在了水里,先救老婆老妈就会没命,先救老妈老婆就会没命。先救老婆还是先救老妈还是谁都不救呢?
  孟子:从小死了老爸,老妈拉扯我不容易,为了让我健康成长,又搬了三次的家,给我吃好的穿好的为得就是让我有出息。老妈和老婆落水当然先就老妈了,万恶淫为首,百善孝为先嘛!老婆死了我可以再找一个,老妈死了可不能再找一个,再找一个那就是后妈了。听说后妈没几个好的。
  “世上只有妈妈好,没妈的孩子像根草。老妈,我来救你了”。扑通一声孟子跳下了水。

  周幽王;老婆和老妈落水了当然得先救老婆了。想当年俺为了逗亲爱的褒姒mm笑一笑,连江山都不要了,连自己的小命都不要了,何况是老妈呢?再说这死老太婆在立太子的时侯老是偏向俺弟弟,害得俺差点都没当成太子。
  “情深深雨蒙蒙,我对你的爱很深,褒姒mm我来救你了。”周幽王扑通一声跳进了水里。

  刘备:兄弟如手足,老婆如衣服,衣服破尚可补,手足断安可续?只要俺二弟和三弟没掉水里就行了,其他人俺可不管他。
  “老婆,老妈。你们死的好惨呀!”刘备一头栽在河边上嚎嚎大哭起来。

  曹孟德:宁叫我负天下人,休叫天下人负我。管它是老婆还是老妈了,只要不是我掉水里就行了。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挥一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曹孟德哼著诗提著剑慢慢的走远了。

  屈原:这个世界太黑暗了,这个国家太腐败了,活著也没啥意思,不如都死了干净,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吾足。投身於河水中倒是一个挺好的归宿。
  “现在的一片天,是肮脏的一片天,星星在文明的天空里再也看不见。老婆,老妈,我和你们一起死”屈原一边唱著一边跳进了水里。

  庄子:生又何欢,死又何哀?其始而本无生;非徒无生也,而本无形;非徒无形也。老妈和老婆死了就死好了,不过是从有形的元气状态回到了无形的元气状态,有啥好伤心的呢?救他们干啥呢?谁都不救啦!
  “对面的女孩看过来,看过来,看过来。”庄子分开著双腿像簸箕一样坐著,手中拿著一个瓦缶,边敲边唱,看著老婆和老妈慢慢地淹没在水中,满脸快快乐乐的样子。

  和珅:老婆和老妈落水就落水吧,反正我爱的是钱,钱就是我的老婆,钱就是我的亲妈。我说老婆和老妈呀,你们就不能穿差一点的衣服再掉到河里呀,可惜了你们头上的那些金钗手饰呀!
  “有啥你别有病,没啥你别没钱。”和呻一边看著他老婆和老妈慢慢地沈下去一边叹息著。

  王勃:手心手背都是肉,老婆是自己最爱的人,老妈是自己最亲的人,怎麽办呢?不管它,先跳下去,看看离谁最近就先救谁吧。王勃扑通一声跳了下去。
  “不好,我忘了自己不会游泳了。”王勃咕噜噜地喝了几口水,也慢慢地沈了下去。一代才子王勃就是因为此事溺水而死的。

  孙悟空:俺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没有老妈。所以不存在老妈落水的问题;俺是个和尚,没有老婆。所以不存在老婆落水的问题。不存在老妈落水的问题,也不存在老婆落水的问题,就更不会存在老妈和老婆同时落水的问题。这麽白痴的问题也不知道是哪个猪头想出来的,简直比俺师弟猪八戒还蠢。

  老美:一面给海岸警卫队打电话,一面用摄影机拍下现场。三天后向法院对海岸警卫队提出三项指控:一、到达现场时间晚了三分二十七秒,致使老婆死亡;二,没有根据就近原则,先救老妈,对老妈之死负有责任;三,违反规则没有从直升飞机舷梯下而是跳入海中,致小蜜呛水而死。
  一个月后,老美胜诉,获赔12O万美元。

  老法:根据浪漫主义原则,自然是先救小蜜,小蜜狂喜之中紧抱老法狂吻,二人在幸福中沉没。
  老俄:福无双至,祸不单行,三人刚落水,警报拉响,德国法西斯入侵。老俄喊道:为了祖国,你们自救吧!便返身投入战斗。

  李白:醉熏熏地从船头走过来:怎么回事?!怎么有这么大的鱼呵?快!捞上来下酒!……哟,水里怎么还有个月亮?……
  卜通一声,李白也掉了下去。

  孔老二: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老妈当然该救,不救就是不孝。但不孝中又无后为大,自然该救怀了我儿子的。谁叫老婆不争气,人家小蜜先怀上了呢?所以当然先救小蜜罗!
  陈世美:我的前程都在小蜜身上,当然不会先救秦香莲这个黄脸婆。至于老妈嘛,只要我能当宰相,她死也暝目了!
  秦始皇:没有我的命令,你们怎么能落水?!现在我命令你们,马上给我从水里出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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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前的清单 转~~野蛮老婆语录
5# 华蓥山
 杨坝河 发表于: 2018-9-25 12:01:00|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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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你妈掉水里先救谁?男子反套路回应破千年难题

源自:海外网
原文标题:我和你妈掉水里救谁?男子反套路回应破千年难题

台媒资料图
  海外网9月25日电“我和你妈同时掉水里,你先救谁?”不少男性面对这个千年难题时,总是抓耳挠腮,想不到令对方满意的答案。不过最近有台媒爆料,台湾一男子被另一半问到这个问题时,反套路回应对方,让不少网友直呼“这是我看过的最棒的答案”“终于破解了这千年难题”。
  台湾《中时电子报》25日从脸书社团“爆笑公社”扒出一张台男子与妻子的对话截图。从截图可见,该男子最先被妻子问“老公,你爱我吗?”,男子马上回道“爱”。紧接着,妻子又问“那我跟你妈掉到水里,你救谁?”这时,男子没有直接回答问题,而是反问“你爱我吗?”
图源:台媒
  获得妻子肯定回应后,男子接着说“爱我就不要问这个问题”。不过,妻子仍不甘心,转而说道“那我不爱你”。没想到,男子紧接着机智回应道“那我干嘛要救你”,令妻子瞬间无话可说。
  该男子的回应在社交平台引发网友热议,网友直呼“这是我看过最棒的答案”,“终于破解这千年难题”,“好深的套路”。也有网友调侃道,“明天就拿出离婚协议书了”。
  更有不少网友分享出自己的答案……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4# 金佛山
 嗨哟嗨哟 发表于: 2018-4-10 17:01:01|只看该作者

母亲与女友落水先救谁?法学老师:先救女友违法

源自:封面新闻
原文标题:母亲与女友落水先救谁?法学老师:先救女友违法

  楚天都市报4月9日消息(记者:乐毅 通讯员:雷蕾 雷雯慧)“假如妈妈和女友一起掉进水里你先救谁?”对于这个难倒无数男同胞的问题,今日,武昌工学院《经济法》老师袁岑,在课堂上从法理的角度给出了答案:子女具有救助父母的法定义务,而男女朋友在结婚之前只有“爱情”没有义务,所以“先救女友”其实是一种违法行为。
  类似这样的生活趣事、话题、段子常常被袁岑引入课堂,成为她讲授《经济法》的例子,她也因此成为该校有名的“段子手”。“课堂上的段子大多是提前准备好的,有一两句会freestyle(自由发挥)。”袁岑称,每一堂课自己都会花费一到两小时准备教案。由于经济法是一门专业性强的课程,袁岑为了让学生们能完全理解这些专业的内容,会通过举例或“讲段子”的方式来教授,不仅让课堂氛围变得更加活跃,也能让枯燥的法律知识变得“接地气”。
  比如,在讲垄断这一章节时,她脑洞大开,“学校这个封闭环境内销售两块钱一瓶的矿泉水,我是马云的儿子,我该怎么做才能打倒其他竞争者?”看到学生不解,她接着说,“一瓶水卖一块钱。既然我是马云的儿子,亏一辈子也亏不完,先让一部分亏不起的竞争者退出市场,然后我一瓶水免费卖,卖一瓶送一瓶,等到所有人都倒闭了,我就可以成功占领这个市场了。”对于袁岺的这种授课方式,她的学生是非常喜欢。“其实很多知识点如果不定期复习的话很容易被遗忘,特别是专业性较强的名词。”国贸1601班的学生张宏婕称,袁岑这样生动有趣的解释令自己印象深刻,再看到这个名词时第一个想到的不是书本上枯燥的解释,而是袁岑讲过的一个又一个的“段子”。
源自:荆楚网
3# 峨眉山
 远方的雁 发表于: 2015-9-25 19:08:00|只看该作者

女友和妈落水先救谁?司法部公布答案:先救妈

源自:羊城晚报
  新闻追踪
  记者董柳报道:女友和妈同时落水先救谁?(详见羊城晚报9月22日社会版报道)24日晚上8时,司法部网站公布了今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参考答案:女友和妈同时遇险,先救妈是对的!
  今年国家司法考试的第52题是多项选择题,涉及到了女友与妈同时遇险先救谁的问题,考查的却是不作为犯罪,不过场景变换了,这次不是落水,而是遇到火灾。
  第52题的题目是:“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并给出了四个备选答案:
  A.儿童在公共游泳池溺水时,其父甲、救生员乙均故意不救助。甲、乙均成立不作为犯罪
  B.在离婚诉讼期间,丈夫误认为自己无义务救助落水的妻子,致妻子溺水身亡的,成立过失的不作为犯罪
  C.甲在火灾之际,能救出母亲,但为救出女友而未救出母亲。如无排除犯罪的事由,甲构成不作为犯罪
  D.甲向乙的咖啡投毒,看到乙喝了几口后将咖啡递给丙,因担心罪行败露,甲未阻止丙喝咖啡,导致乙、丙均死亡。甲对乙是作为犯罪,对丙是不作为犯罪
  司法部公布的参考答案是:ACD。
  也就是说,女友和妈同时遇险,只能救出一人的时候,国家要求你救妈!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教授、中国刑法研究所副所长彭新林表示,甲对女友只有道义上而没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所以如果先救其母,女友死亡的,不构成犯罪,反之,如果先救女友而母亲死亡的,构成不作为犯罪。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丁一元也表示,甲对母亲有赡养义务,不救则涉嫌遗弃罪,而对女友则没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另外,如果先救女友而没能救出母亲,“重色轻母”也不合道德、情理!
  但如果甲的母亲和老婆同时遇险,先救谁“安全”呢?因为甲对两者分别负有救助、扶助义务,所以甲就得抓紧时间努力救人了!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不作为犯罪的定义存在争议,目前相对来说接受较广的定义是:不作为是相对于作为而言的,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的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行为。简单概括不作为犯罪,就是“应为、能为而不为”。比如遗弃罪,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等。
  丁一元向记者举例说,公安干警在遇到歹徒向群众行凶时,袖手旁观,无动于衷,造成了严重后果,那么该公安干警就构成了不作为犯罪。
  董柳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2# 四姑娘山
 泡泡老忍者 发表于: 2015-9-22 07:48:00|只看该作者

“母亲女友先救谁”入国家司法考试试卷

源自:大洋网-广州日报

  国家司法考试(资料图)
  “母亲与女友同时落水,你先救谁?”昨日,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公布,试卷二中就出现了这道令广大男生困惑许久的难题,不过在考题中,母亲和 女友不是落水了,而是身处大火之中。“今年的司考真是一部非常非常精彩丰富的长电影!”不少考生在网上发表感叹,称考题奇葩雷人。
⊙作者:广州日报记者章程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已结束,网友对于考题的讨论一度登上微博热搜榜,尤其对试卷二中出现的多道试题,网友称之为“神题”,直呼“奇葩”“雷人”,就 连“母亲与女友同时落水,你先救谁?”这道千古难题也被搬上了试卷二的考题中,只不过母亲和女友不是落水了,而是身处大火之中。记者查阅发现,这道题出现 在今年司法考试卷二的多项选择题中,“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其中C选项为:“甲在火灾之际,能救出母亲,但为救出女友而未救出母亲。如无排除犯罪的事由,甲构成不作为犯罪”。
  除了母亲、女友同时落难该救谁这道千古难题外,试卷二中还出现一大票让考生大喊“奇葩”的“神题”。例如单选题中,“下列哪一行为不成立使用假币罪(不考虑数额)?”其中C选项为:“在朋友结婚时,将假币塞进红包送给朋友”。每年司法考试结束 后,总有考生会觉得题目奇葩雷人。此前,还有网友特地开帖总结了历年司法考试中的各种雷人试题。今年司法考试也不例外,有考生笑称:“今年的司考真是一部 非常精彩丰富的长电影!”
  标准答案:
  母亲女友同处危难
  不管救谁都不犯罪
  考题中,“甲在火灾之际,为救女友而没救母亲构成不作为犯罪”,这到底是不是正确选项?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刑法学教授徐松林告诉记者,人的生命是平等 的,在母亲和女友同时处在危难当中,不管选择救谁都不构成犯罪,为此试题中甲为救女友而没救母亲不构成不作为犯罪。
  徐松林指出,判定是 否构成不作为犯罪,首先要看当事人是否有作为的义务,法律规定对近亲属包括母亲在内有救助义务,但是法律未规定当近亲属和其他的人同时遇到危险的情况下一 定要救近亲属,因为生命权都是平等的,在两者只能选其一的情况下,不管选择救谁都会造成另一个危害结果的发生,所以不会因为救了女友或者是路人而没有救近 亲属就构成不作为的犯罪。那何种情况下会构成不作为犯罪?徐松林举例解释说,如果近亲属遇到了危险,在能够救助的情况下而不去救助,就成立不作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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