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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飞翔 发表于: 2015-7-26 22:02:30|只看该作者回帖奖励|倒序浏览|阅读模式

[少数民族老子、道学以及“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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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中国民族宗教网  : 包海山
  老子作为个体,他创立了道学,而道学所揭示和反映的是客观存在的“大道”即自然法则。人有特定的生存年代和活动范围,人所创造的科学文化可以穿越时空得到传承和发展,而科学文化所揭示和反映的自然法则“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它对任何时代的任何人来说都是相同的客观存在。这是三个不同层次的概念。
  国外学者对老子、道学以及“大道”之间的关系,也有深刻的理解。美国科学家威尔杜兰说:“《道德经》出自何人手笔,倒是次要的问题,最重要的乃是他所蕴涵的思想”。丹麦物理学家玻尔认为:“我不是理论的创立者,我只是个(道家)得道者”。相对而言,道学比老子本人具有长久的生命力和影响力,而道学所探寻的“大道”即自然法则本身更不仅是永恒的,而且能量无限;创立道学的人只有一个,而人人都可以成为得道之人。德国学者尤利斯噶尔说:“也许是老子的那个时代没有人真正理解老子,或许真正认识老子的时代至今还没有到来,老子已不再是一个人,不再是一个名字了。老子,他是推动未来的能动力量,他比任何现代的,都更加具有现代意义,他比任何生命都更具有生命的活力”。在真正认识老子的时代,“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人人都可以成为得道之人,从而“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
  文化是包括对人的自身自然内在的整个自然界的人性化、意识化、信息化。人类在多大程度上意识到自然界及其运行法则,就能够形成和创造多少文化。马克思指出:“人的感觉、感觉的人类性,都只是由于相应的对象的存在,由于存在着人化了的自然界,才产生出来的”。相对来说,整个宇宙自然及其运行法则“寂兮寥兮”、“大道泛兮”;而人类所能够感觉和意识到的“人化了的自然界”,只是其中极小的一部分。如恩格斯所言:“就一切可能来看,我们还差不多处在人类历史的开端”。
  人本身存在于自然、属于自然,是自然界的产物。不是人类想成为人类才出现了人类,而是自然法则决定了必然会出现人类;而出现人类之后,自然法则依然发挥决定性作用。具有天赋灵性的人们,从雷鸣电闪、地震海啸等现象中能够感觉和意识到,除了自身有限的力量之外,在无形中还存在着“绵绵若存,用之不勤”的自然法则的巨大能量。那么,在无形中决定任何人的命运并支配一切事物发展变化的自然法则到底是什么?老子也“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也就是说,自然法则是本体论层次上的客观存在;老子不知其名,强字名曰大道,并在认识论层次上创立了“道学”。我们学习和研究老子道学,主要是通过学习老子探寻规律的方式方法,认识和把握客观存在的自然法则本身。
  当清楚了人、人所创造的科学文化以及科学文化所揭示的自然法则,这三个不同层次的概念之后,我们提出鄂尔多斯学研究的核心内容是自然法则本身。近年来,根据什么文化更接近于自然法则为评判和选择的标准,我们把“老子道学、成吉思汗文化、马克思理论比较研究与集成创新”确立为重点课题,使视野更加开阔,思维更加活跃,取得了一定的创新成果。对自然法则,老子称其为道、成吉思汗称其为长生天、马克思称其为真理,还有佛、神、上帝等宗教文化。总之,怎么称谓不重要,重要的是感觉和意识到决定人的命运并支配事物发展变化的某种东西客观存在。
  人类不能创造和改变规律,而只能认识和把握客观存在的规律来创造和改变世界。任何人的理论学说,都只是构成他的“精神个体性的形式”。如马克思所言:“真理是普遍的,它不属于我一个人,而为大家所有;真理占有我,而不是我占有真理。我只有构成我的精神个体性的形式”。同样,老子、成吉思汗不占有道、长生天,而是道、长生天占有他们。对于每一个人来说,在客观上总会在无形中被某种东西所占有、所支配。能够感觉和意识到这一点,并自觉地认识和把握其中的客观规律,或许就是我们学习和研究老子道学等人类智慧结晶的意义和境界所在。

⊙ 作者简介
  姓名包海山,蒙古族,内蒙古鄂尔多斯学研究会副会长、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鄂尔多斯学研究》责任编辑;蒙名道日那,汉意东方,因非常喜欢东方圣人老子的道学而网名昵称东方老道,并且有幸在安徽亳州涡阳“老子天地网”首页“老学名家个人博客”中有“东方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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