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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飞翔 发表于: 2015-7-26 23:09:39|只看该作者回帖奖励|倒序浏览|阅读模式

[少数民族中国古代舞蹈教育流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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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中国民俗学网
  导语:中国古代乐舞教育曾在中国古代教育史上发挥过重要作用,从原始自然形态到自觉化 过程,从娱己、娱人到娱己、娱神,又到育己、育人的教育流变,使我们看到古人乐舞的教育观、教育内容、教育方式、教育实践等所经历的历史蜕变。古代乐舞教育从萌芽走向成熟到完善的过程,形成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美育教育雏形。在教育改革的今天,对古代舞蹈教育源流溯变的探索,不仅具有历史意义,更具有现实意义。
  关键词:乐舞教育;产生;确立;发展;美育
  舞蹈教育,曾以它独特的功能在中国古代教育史上发挥过重要的作用。古代的舞蹈教育,是由原始社会舞蹈教育的萌芽期,发展到西周舞蹈教育的成熟期,又经春秋战国时期孔子及儒家学者的继承和发展,使舞蹈教育更加完善。
  一、远古舞蹈教育溯源
  古代原无“舞蹈教育”一词,但从原始社会时期便开始孕育了舞蹈教育的胚胎,它是寓于古代教育之中同步发展、寓于舞蹈艺术之中齐步同行的。近代有人以西周“乐教”的出现、孔子“六艺”的形成为源,认为舞蹈教育是那时有的,事实上,这是将舞蹈教育的自觉化、制度化视为舞蹈艺术教育的最早发源,并且仍以圣君贤哲作为乐教的最初创始者。舞蹈作为人类的一种普遍的精神活动,绝非圣贤明君个人所为,也不是一朝一夕所能成就,它的产生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是人类从原始时代便开始、经过群体共同创造才逐步积聚起来的,是与原始教育、原始舞蹈艺术同源、同生、同发展而形成的。
  1.原始舞蹈寓原始教育之中
  原始舞蹈是原始文化的一种形态,在语言还不完善、文字尚未产生的时候,人类的感情沟通和知识技能的传授,是通过原始舞蹈来进行的。原始教育也正是借助姿势语言(舞蹈)和口头语言(诗歌)进行的。
  原始社会的生产水平很低,教育还没有从生产劳动过程中分化出来,没有专门的教育机构和专职的教育人员,但是最早出现的原始舞蹈艺术,却是一种极其普遍的社会现象。动作是人类最初交流感情、传播各种技能的最基本的交流工具。作为动作艺术的舞蹈,在当时起到了传播和教育的作用,成为实施原始教育的重要手段。
  原始教育的内容比较简单,比如,成年人带领年轻人进行采集果实、狩猎捕鱼、刀耕火种等能维持原始人生存的生产劳动,在劳动的过程中,借助舞蹈动作将经验与技术传授给他们。在中外民俗学调查的遗存中,有大量和这些原始生产有关的舞蹈教育活动。如:“表现原始采摘、狩猎和耕种的彝族祭祀舞蹈,哈萨克族的‘虎舞’、‘熊舞’、‘马舞’,达斡尔族的‘围猎舞’,以及巴西印第安人的‘鱼舞’,巴伊卡利部落的‘蝙蝠舞’,新西兰人的‘造船舞’……”[1],这些舞蹈都是对生产、生活过程的动作性描述,例如:如何爬到树上捕捉负鼠,怎样跳入水中捕鱼,怎样采摘葫芦野果,怎样围猎禽兽,怎样用木棍锄地,包括如何播种和收割……在描述生产过程的同时,舞蹈动作就起了一种直接传授知识和技能的作用。
  原始初期,人们的思维还不发达,思想也很简单,对自然与人的关系不能用科学来认识,但又认为自然界中的一切又与人密切相关,因此,教育中常常出现对自然的敬意和崇拜,对上天的祈祷和感恩,并借乐舞形式表达此情。如:远古时代葛天氏的“八阕”乐舞中,就是用乐舞的场面记载着农耕和祈祷的内容、自然知识和伦理教育的内容,包括生产技术和经验。“昔葛天氏之乐,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阕,一曰载民,二曰玄鸟,三曰逐草木,四曰奋五谷,五曰散天常,六曰达帝功,七曰依地德,八曰总万物之极。”[2](《仲夏季·古乐》)“操牛尾”,是执牛尾、带道具的集体舞蹈;“投足”,是指人体有规律的节奏(伴奏);“歌八阕”,是歌咏,其中,载民”是歌颂人民;“玄鸟”是对祖先图腾的敬仰;“逐草木”是希望自然草木茂盛;“奋五谷”是庆祝五谷丰收;“散天常”是向上天表示敬意;“达帝功”是歌颂天帝和祖先神;“依地德”是感谢大地的赐予;“总万物之极”是祈祷鸟兽大量繁殖,为人类提供富足的衣食。这种载歌、载舞的形式,是在祈祷,又像是在庆丰收;是在表演,又像是在自娱。这些活动都是以“乐舞”为主的艺术活动,也是娱己、娱神的舞蹈活动,更是以舞蹈为主要手段和教育工具的育己、育人的教育活动,部落首领和有经验的长者就是当时的舞蹈家和教育家。由此看出,原始舞蹈是原始人在生产、生活中,传播技术、宣泄情感、体现生命的一种表达方式,它始终寓于原始教育之中。
  2.乐舞在原始教育中发挥着自然教育的功能
  舞蹈是原始社会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具有多项功能,如:宣泄生命的活力;性选择和人种改良;具有威慑和驯化人作用的操练式舞蹈即军事训练;传播生产经验和生产技能;加强社会约束力;歌功颂贤等。
  旧石器时代,传说帝王伏羲氏的乐舞《凤来》,就是歌颂这位始祖神发明了网罟,教民捕捉鸟兽的功绩。新石器时代,传说炎帝乐舞《扶犁》,歌颂的是被尊为神农氏的圣人教民播种五谷,发明农业的功绩。瑶族的《盘古舞》,是通过舞蹈表现先民在盘古的带领下,攀山越岭、披荆斩棘、生火取暖、掘土点种的一部原始农业史,是对当时人与自然斗争过程的模仿和再现。通过舞蹈,不仅记录了部落史的历程,而且成为传承给后 人的教育内容。就连原始战争的舞蹈,也是对战争的再现。战前练舞,是练兵;战后练舞,既是庆功,又起到了教育后人的作用。以上这些都说明了乐舞不仅具有传授生产经验和传播生产技能的教育功能,而且具有记录历史和记载战争的社会宣传功能。
  除此之外,还有歌颂圣君贤哲的颂功乐舞,如:纪念黄帝的乐舞《云门》。黄帝是传说中的中原各族的共同祖先,他是一个同时具有神和人双重形象的人物,是“上帝尊神 的一个人化形式”,“是神物历史化、人化而形成的英雄先祖”。“昔者黄帝治天下… …使强不掩弱,众不暴寡……百官正而无私……道不拾遗……”。[3](《览冥训》)乐舞是对黄帝的功勋和德行的推崇。传说中帝舜时代的乐舞《大磬》(又称《大韶》,简称《韶》),是对舜的歌颂。舜是古代贤明君主的典型,据《尚书·舜典》记载,他有文德之华,智慧深沉,善选贤人,巡行四方,咨询四岳。乐舞《大夏》歌颂了禹治理洪水的故事,夏人已由“渔猎而接近农耕畜牧,由自然经济进入生产经济阶段”[4],它反映出人们对人的力量的自信开始超过了对神的依赖。这种教育变化,体现在了乐舞中,乐舞《大夏》正是这种进步教育的记录。
  从乐舞的教育功能看,虽然舞蹈在原始社会以后愈倾向于发展人的精神,但它的起始阶段却与人的生存活动有着不解之缘。更确切地说,舞蹈教育是由最初的注重人的生存慢慢向娱乐人的精神发展,并且日趋向舞蹈教育自觉化的方向发展。
  二、古代舞蹈教育的产生
  1.“图腾”崇拜与舞蹈教育的萌芽
  古代原始宗教意识、宗教活动约起源于旧石器时代末期和新石器时代,原始人的自然崇拜、祖先敬仰、图腾意识、巫术观念日益浓烈,原始宗教活动日益频繁,并开始同原始舞蹈活动相结合,“歌之舞之以尽神”[5](《系辞》),溶入了原始人的教育意识,形成了自觉化的舞蹈教育萌芽。
  在氏族公社时期,随着氏族血缘关系的确立和自然崇拜、祖先敬仰的滥觞,在氏族部落中孳生了图腾活动。“图腾”是氏族的徽号和保护神,受到敬仰和崇拜。原始人深信每个氏族部落都有自己的祖先,都起源于某种自然物,这种神圣不可侵犯的自然物,便是氏族部落的祖先图腾。《尚书》的头一篇曾记下一位乐师的话:“予击石赋石,百兽率舞”。“百兽”便是指各部落的图腾,他们穿戴图腾衣饰、面具,载歌载舞。这就是 原始社会的一种“图腾舞”,它既是为了祭祖敬神,又是舞蹈艺术活动,更是舞蹈教育活动。
  “百兽率舞”,表现的是原始图腾舞蹈的场面。各种图腾的动态体现,都是原始人通过身体动作的模仿来表现的。这其中包括对动作的平衡、对动作姿态的统一性认识、身体动态对生命的准确性体现,从而展示氏族有着强大的力量。它是集体艺术活动,也是原始性的、形象化的模仿教育活动。传说黄帝部落号为“有熊氏”,可能就是以“熊”为图腾。夏后世的祖先可能以“龙”为图腾,图腾在氏族和部落中具有传承性。现有的少数民族舞蹈中,有不少原始性祭祀舞蹈依然可寻。如:傣族对孔雀的祭祀与模仿;鄂伦春对熊的模仿;朝鲜族对鹤的模仿;蒙族对鹰的模仿等等。当人们举行图腾仪式,往往采用祭祀方式。因为图腾主要表现在“信仰和崇拜”,而祭祀是直接表现为“行动和目的”,图腾祭祀活动中,舞蹈是表达他们目的的主要形式。舞蹈动态多是以模仿所崇拜图腾的动态为主,是群众集体参与的活动,舞蹈的内容和形式比较简单。舞蹈中存在人对图腾的模仿,本氏族人与人相互间的模仿,形成了图腾舞蹈鲜明的外部特征──模拟性。以形象的、想像的、情感的方式模仿崇拜神,又将神拟人化、情感化和世俗化,呈现在舞蹈、歌唱、打击的艺术活动中,并在氏族中传播和传承。当这些图腾舞蹈一旦进入原始人的生活领域,又成为人的认识对象、追求对象,它便以其表情、表意的内涵和美的舞蹈艺术形式对人进行美的熏陶,而这些图腾舞蹈的形成、传播、参与的过程,也就成为原始人实施舞蹈教育的自发和自觉化过程。它是一种群体性原始性的舞蹈教育活动,是古代舞蹈教育的萌芽。
  在共同血缘的群体中,共同的舞蹈体现着共同的意志,训练和教育着大家的合作。在同一个动态和简单拙朴的节奏的无限反复中,原始族人动作互相感应,并且为了同一目的而动,从而进入一个更高级的整体生命的氛围之中。这大概是通过图腾舞蹈实现族人凝聚力的良好教育形式,也是舞蹈艺术原本具有的魅力吧。青海大通县上孙家寨一座马家窑类型墓中出土的“舞蹈纹彩陶盆”上的形象,五人一组,共三组15人,舞蹈服饰相同,动作姿态相同,走向方位一致……这可谓是5000年前原始舞蹈的遗影、原始舞蹈教育的结晶,反映了舞蹈教育的过程,证明了原始舞蹈有掌握者、训练者和传播者,它是5000年前集体舞蹈教育的生动写照。
  原始舞蹈教育的特征,表现在原始社会还没有阶级,基于原始社会共同劳动、共同消费的生活前提,原始舞蹈不是个人享用的娱乐品,而是属于全体的共享财富。舞蹈教育的社会性极强,舞蹈“是生命情调最直接、最实质、最强烈、最尖锐、最单纯而又最充足的表现”[6]。所以说,原始人跳舞完全是人的一种本能,是原始人思想、情感的载体,是原始人精神生活的需要。原始舞蹈的教育不是以审美为目的,完全是由于生存的需要,但它是生命形态的展示和体现,是人类社会舞蹈最普及的时代。
  2.尧舜时期“典乐”制与舞蹈教育的产生
  中国古代有文献记载的乐教观约起源于尧舜时代。唐尧时期已明确提出“德教”,即“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的“五典之教”[7](《五帝本经》),其中主要是上尊下卑的道德教育。到“虞舜时期,开始设立三个主管教育的部门:一为‘司徒’,主管‘五典之教’是德育。二为‘秩宗’,主管‘典联三礼’,含礼教和关于天地人鬼知识的智育。三为‘典乐’,主管作乐、施乐和乐教。‘乐’在古代指诗、歌、舞的综合体,‘乐教’就是诗、歌、舞的教育。”[8]可以看出,尧时已将德育列入教育制度中,到舜时在继承德教的同时,又增加了主管智育和乐教的机构,这不仅开启了中国设乐制、乐官、乐师自觉实施乐教的时代,而且通过乐教开展德育、智育。
  夔善乐,舜便“以夔为典乐,教胄子”[7](《五帝本经》)。夔,是主管祭祀庆典和作乐、施乐、乐教的乐师。胄子,是指部落首领子弟或贵族子弟。典乐,是以“乐”吟咏 情志,以合乎音律的歌、乐、舞实施乐教。教胄子,是教育他们成为歌、乐、舞的能手。其实,当时尚无正式学校,但“教”早已发生,夔之“乐”正是“教”的结果。
  “帝曰:夔,命汝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偕,无相夺位,神人以和。”[9](《虞书·舜典》)可以看到,乐教内容“言志”,表现的是直与温、宽与栗、刚与柔、简与谦这八德相统一的、合乎伦理规范的品格,各种音律交相和鸣的和谐,人与天、地的和谐观、文化观 和乐教的基本尊旨,并通过乐教开展德育和智育教育。
  据载,黄帝、尧舜时期的乐舞也日趋发达。相传,黄帝的乐舞《云门》,“云”字命名乐舞,与黄帝部落对云图腾的崇拜有关。尧的乐舞《大章》,意思是尧的仁德章明于天下。舜的乐舞《大韶》,描写的是“鸟兽翔舞,箫韶九成,凤凰来仪,百兽率舞”。这体现出当时乐舞的盛况和发展。
  与此相应,这一时期开始出现偏重于乐教的学校“成均”。古籍记载:“成均,五帝之学。”“五帝”是指古代传说中的原始社会末期部落首领,“成均”可能就是“五帝”时期萌芽中的学校名称,“成均”偏重于乐教。“五帝名大学曰成均”[10](《训》),“大司乐掌成均之法”[11](《春官宗伯》)。“大司乐”是周时主管乐教的机构,依这里“大司乐掌成均之法”推断,五帝时期的“成均”是偏重施行合韵之乐和乐教的地方,并且是通过乐教开展德育、智育的学校。这种关于设学校、施乐教的记载同虞舜设“典乐”制度的记载是相吻合的,同古籍记载的尧舜时期艺术活动、艺术教育的逐步自觉化也是一致的。五帝时代实行的是“禅让”制,那是“天下为公,选贤与能”的社会,历代王朝在举贤任能中,首先考察人的美行、美德和实际才干,再考察其文化艺术修养和审美素质,这样,为乐教的实施和开展奠定了基础。
  这个时期,舞蹈教育的主要特征体现在已有专门的乐师“夔”和必须接受乐教的特殊群体“族领子弟”,他们之间形成了历史上规范、自觉、独立形态的教育关系。其舞蹈教育的目的有三:一是教会他们掌握举行宗教活动时运用乐舞祭祀的方法,通过乐舞教育,培养受教育者的德行。二是辅助德育、智育的美育教育,是“选贤与能”的素质培养,是当时部落子弟应具备的一种文化艺术修养,为“胄子们”的必学之术。三是为了调和部落联盟内部矛盾、人际关系的和谐,增强团结。这时的舞蹈教育,体现出乐教为主要形态的德、智、体教育的初步融合以及舞蹈教育趋于自觉化的进程。
  3.夏、商“礼乐之教”与舞蹈教育的发展
  随着奴隶制的建立,舞蹈教育告别了它的原始时代,舞蹈从原始社会时期那种神秘、崇高的生命形态中走出来,从全民性教育活动逐渐演化为一部分人的活动和宗教政治活动。这种社会的变革,无形中促进了政治、艺术、教育思想的发展,也为“礼乐之教”的产生,舞蹈教育实践的自觉化、制度化,奠定了社会基础。
  夏启是中国奴隶社会的第一个统治者,王朝为了用武力统一各部落,十分注意操兵、习射,又注重在习射中的习礼、习乐,“大乐之野,夏后启于此舞九伐”[12](《海外西经》),它是一种集武艺、操练,伦理礼仪与艺术审美于一身的乐舞。“舞九伐”则是兼具德、智、体教育和群众性的艺术活动。到商代,乐舞教育继续发挥着他在祭祀活动中的作用,不同的是,商王“因于夏礼”,又更“尊神”,以祭天、祀祖为头等大事,而祭祀必有乐舞,所以,培养乐舞生、祭祀官史成为当时的需要。由此,相应出现了专门教礼乐的国学“瞽宗”。“瞽宗”原是宗庙,在那里选择有道德的、精通礼乐的文官教授贵族子弟,后人也称“西学”。“瞽宗”、“西学”都是商代的大学,是学礼乐的地方。那时国家的大事有两种,一是祀(祭祀祖先),二是“戎”(军事征伐)。因此,学习祭祀活动中的礼乐和学习军事活动中的技术就成为当时学校的主要内容。一片卜辞说:“丁西卜,其呼以多放小子小臣,其教戒。”[13]“戒”指手持戈而舞蹈,“教戒”是指习武与习舞。以上说明了乐舞教育已列入当时的教育当中。
  商代有“以乐造士”[14]制度,造士机构为学校。其教育内容中有礼、乐、射、御四教,为西周“六艺”教育的先声。礼乐的专门机构“瞽宗”,它既是伴以乐舞祭祀之礼的场所,又是乐人宗庙和由“巫”、“史”实施乐教和礼教的机关。沟通人神、能歌善舞趋于舞蹈职业化的“巫”、“史”,在通过歌、乐、舞祈神、祭祖的同时,又向人们开展着乐教,他们不仅具备各种天文、地理知识,而且还是掌握一定舞蹈技能的专职舞蹈家,有一定的权威地位,有时国王也要听他的。以至于商朝从成汤开始,历代帝王都带有一些巫气。商王朝重视礼乐教育,巫舞有了很大的发展,这对历史上的乐舞教育是一个促进。
  这一时期,舞蹈教育的特征是从尧舜时期偏重乐教的学校“成均”发展成为商代专门教礼乐的国学“瞽宗”,教育者(巫、史)和受教育者(奴隶主、贵族子弟)有了更明确的人群。学校的出现,使实施乐教的活动由原先的集体创作开始转化为脑力劳动者的个体创作行为,然后应用于祭祀的集体活动之中,教育目的更加明确。此时的乐舞教育,除继续发挥着对人的伦理教育、德行培养以及宗教祭祀活动时的仪式、方法等作用外,更突出了一定的阶级痕迹。它一方面体现在乐舞成为统治阶级的私产,成了显贵的象征;另一方面是教育出现了分化,贵族逐渐垄断科学文化知识,其中包括:掌握主持宗教仪式、培养专门从事祭祀的人员以及按一定的道德标准制定本阶级权贵人物的教育内容。这一切,使乐舞成了统治阶级为达到本阶级利益目的的一种手段,使乐舞教育从原始的生存需要、尧舜的修养需要,发展成为专门为商代统治阶级利益服务的、带有宗教色彩的教育,这些体现出那时的乐教开始趋于自觉化和行政化的过程,推动了舞蹈教育的发展。
  三、舞蹈教育的确立
  周王朝建立了礼制统治后,非常重视礼乐。西周时代,是对前代舞蹈继承、整理和完 善的时代。和夏商朝国君们相同的是,周王也重视乐舞祭祀礼仪,不同的是,西周礼乐之教不但发挥乐舞“通神”的作用,而且更加重视乐舞“治人”的作用。“礼乐之教”为当时的艺术实践、教育实践提供了新的理论基础,确定了乐舞教育的地位,推动了舞蹈教育的发展。
  1.“制礼作乐”的指导思想
  周代建立以后,统治者为巩固政权,因袭夏、商的礼乐制,建立了一套严明的制度,“周公践天子之位以治天下,六年,朝诸侯于明堂,制礼作乐,颁肚量而天下服”[10](《明堂位》),直接将“制礼”与“作乐”作为思想文化建设的同一步骤,并作为施政、施教、以礼乐治天下的一个重要措施。“制礼”是宗法等级制度、政治伦理观念、社会道德规范和各种与之相应的礼节仪式的统称;礼教是规范思想行为的礼法条规、道德标准的教育;“作乐”在西周时代已演化成为文化艺术的统称,它既指前人所指的诗、歌、舞三者为一体的乐,又包括对前代乐舞整理、加工和新创编形成的“六代舞”。
  周初统治者是想用礼乐互补的方式来治国、治民,以保持社会有序。具体言之,即:以“礼”来区别等级贵贱,以“乐”来协调人际关系和情感,充分利用礼乐相辅相成的关系,发挥“乐之入人也深,其化人也速”[15](《乐论》)的政治统治手段,将礼乐视为教化的工具。由此,乐舞教育的地位和作用也被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强调了乐舞对人的内心修养方面的陶冶作用。“凡三王教世子,必以礼乐。乐所以修内也,礼所以修外也。礼乐交错手中,发形于外,是故其成也怿,恭敬而温文”。[10](《文王世子》)礼的作用在于约束外形,具有强制性;乐侧重于陶冶人内心情感,使本来具有强制性的礼变为能获得自我满足的内在精神需求。“乐者为同,礼者为异,同则相亲,异则相敬”[10](《乐记》)。这说明了乐教的主旨是增进贵族内部团结,进而调和各阶级、等级之间的矛盾。
  “制礼作乐”的基本精神,按孔子的解释就是为“仁”。“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16](《八佾》),孔子认为,仁是礼乐的核心,礼乐制度必须体现伦理观念和道德品质修养的内容。也就是说,通过乐来把人情节制在礼的范围内,通过乐来强调民族、宗族的认同,实现文化的认同,强调礼与乐的统一。因此,孔子对《六代舞》和《六小舞》都称颂倍至。在周人看来,礼是“天之经,地之义”,也是乐的准则,要以礼导乐,而乐则可以“昭德”、“安德”、“风德”、“九攻之德皆可歌”[17](《文公七年》),是礼的形象表现,礼与乐互为里表、相辅相成,便可发挥“正德、利用、厚生”的作用。要达到这样的美学境界,当然不是所有乐舞都能做到的,这就要求对自然形态的乐舞进行节制引导,进而改造,依据温柔敦厚、平和直易的美感标准来规范它们,也就是根据政治教化、道德伦理观念来管理和约束乐舞,这就形成了历史上具有典型意义的西周礼乐教育思想的特征,使乐教注入了鲜明、强烈的政治伦理内涵,影响深远。
  2.西周乐舞教育制度的确立
  西周时期的学校教育制度和学校美育渐趋定型化,可以说,这个时期是我国古代乐舞文化教育进入成熟期的里程碑。建立了礼乐制以后,乐舞显示出了它的高贵,其中一个重要的标志是,建立了历史上最早的舞蹈学校,而当时的贵族们纷纷给他们的子弟都安排了舞蹈这门必修课。
  舞蹈学校的建立,规范和系统了教育任务和教学目标,对教学内容、学生年龄、学生管理均有明确规定。王室及卿大夫的公子们,年满13岁学《勺舞》、《龠舞》;15岁学《象舞》。其中《勺舞》是文舞,《象舞》是武舞,这些不是有特定内容的具体节目,而是两个舞蹈类别。学好这两个舞类,就掌握了舞蹈的基本技能,20岁时就可以学习《六代舞》了。雅乐体系中的《六大舞》,指的是从黄帝到周武王时的六个舞蹈节目,有黄帝时的《云门》,唐尧时的《咸池》,舜时的《大韶》,夏禹时的《大夏》,商汤时的《大濩》和武王时的《大武》。学完了六代舞,舞蹈的学习就算结束了。
  舞蹈学校教职员工的编制大体是:“大司乐”,乐官之长,为中大夫二人,教学生六舞;“乐师”,下大夫四人,教学生小舞(即《勺舞》、《象舞》);“大胥”,中士四人,管理学员学籍;“小胥”,下士八人,监督学员学习,对迟到或在舞列中动作怠慢者,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以荆条鞭打。
  3.舞蹈教育的继承和发展
  西周由大司乐负责乐教,教学内容有乐德、乐语、乐舞。其中,乐舞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六代舞》和《六小舞》。《六代舞》,即云门、大咸、大磬、大夏、大濩、大武六个朝代的舞蹈;《六小舞》,即帗舞、旄舞、干舞、人舞、羽舞、皇舞等祭祀舞蹈。其中,又分为文舞和武舞两类,教学对象主要是贵族子弟。《周礼·大司乐》提到“帅国子而舞”。所谓国子,即“公卿士大夫之子弟当学者谓之国子”[11](《春官宗伯》)。《周礼·乐师》注:“谓以年幼少时教之舞,内则曰:十三舞勺,成童舞象,二十舞《大夏》。”可见,周代乐舞课程是按年龄的不同,运用不同的教材,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地实施。
  从层次上看,“古之教者,家有塾,党有养,术有序,国有学”[11](《乐师》)。西周学校有为贵族子弟而设于诸侯国都的“国学”,也有为下层贵族子弟而设的“乡学”,学校级别有大学和小学。教学内容,由殷代的“四教”发展为礼、乐、射、御、书、数“六艺”之教。《周礼·大司乐》讲《六代舞》是“大舞”,是大学学习的主要内容;而《六小舞》又称“小舞”,是教育少年“国子”的必修课。
  从内容上看,《小舞》这些舞蹈是原始舞蹈的继承,但经过整理和规范,成为周代著名的祭祀舞蹈。如:《帗舞》,舞者手持全羽或五彩绸(丝绸)而舞,用于祭祀社稷(土神和谷神)。《羽舞》,舞者执折羽(可能是半分开的羽毛)而舞,用于祭祀宗庙或四方。《皇舞》,舞者戴羽帽,穿翡翠羽衣或执五彩羽而舞,用于祭祀四方神或求雨。《旄舞》,舞者执牦牛尾而舞,用于辟雍(周王朝的大学)祭礼。《干舞》,舞者执盾而舞,用于兵事或祭山川。《人舞》,不执舞具,徒手而舞,用于祭祀星辰或宗庙。《大舞》中的前五种原本是歌颂历代本氏族英雄首领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到了周代 则改变了他们原来的社会作用。周公认为,人活着时是歌颂,死了后则是祭奠,把这些舞蹈汇集、编排起来,加上周代新编的《大武》,成为周人祭祀天、地、祖先祭礼中的乐舞,并作为一种制度规定下来。如:“乃奏黄钟,歌大吕,舞《云门》以祭天神。乃奏大蔟,歌应钟,舞《咸池》以祭地示。乃奏姑洗,歌南吕,舞《大韶》以祀四望。乃奏蕤宾,歌函钟,舞《大夏》以祭山川。乃奏夷则,歌小吕,舞《大濩》以享先妣。乃奏无射,歌夹钟,舞《大武》以享先祖。”[11](《春官宗伯》),其中,《大武》歌颂了周武王“以六师伐殷”,“除其害,盛成于中国”。[11](《学记》)据传,它是周公创作的,全部乐舞共分六个段落表演,“朱干玉戚,冕而舞《大武》”,以歌颂周武王以武功立国、文德治天下的业绩。这与前面几个乐舞尚带有原始图腾崇拜遗迹的风格完全不同,“天”的观念已经与人完全结合起来,人主被当成君权授的“天子”,通过宣扬人主的道德和人格,体现天道和天人合一,成为历史上乐舞的精品。
  从类别上看:分文舞和武舞。其中,《六代舞》中的:云门、咸池、大韶、大夏为文舞,大濩和大武为武舞。少年学的《勺舞》为文舞,手执乐器。《象舞》为武舞,手执武器。并在《周礼》中规定:“春夏学干舞(武舞),秋冬学翟龠(文舞)。”文舞主要训练人的举止仪表,指以文德定天下;武舞着重训练其力量、意志,以武功取天下。从此,确定了文、武的传统,延续并流传了数千年。大舞小舞、文舞武舞,它已不局限于宗教礼仪献舞,而是更偏重于社会人伦和审美素养的教育。
  可见,以习舞作为教学课程训练少年,其真正的目的是对少年进行美育教育的同时,让学生接受军事训练和学会做人,这充分说明了西周统治阶级对礼乐教育的重视。从乐舞教育发展的角度看,周代集前代乐舞之大成,珍视并继承传统。正是由于有周初对这些乐舞的汇集、整理,才使《大韶》、《大夏》、《大濩》等舞能流传数百年甚至上千年。西周时期,已建立起一套初具规模的、以“六艺”为基本内容的、以礼乐之教为中心环节的教育制度,乐教已不仅作为德教的一种手段,而且已开始体现其审美教育的特 殊内涵,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它既发展了夏代开始的“学在官府”、“政教合一”的教育体制,又将商代的“以乐造士”发展为“诗书礼乐以造士”,强化了美育与礼教的互溶关系和美育造就人才的特殊功能,开启了中国艺术教育与科学教育相结合的先河,为中国古代教育奠定了历史的丰碑。
  五、私学美育的勃兴促进了舞蹈教育发展
  1.美育的普及
  到春秋战国时期,乐舞教育逐渐打破了奴隶主贵族垄断的局面。周王室衰微,诸侯纷争,使夏、商、西周时期建立起来的官学“国学”渐趋没落。此时的社会经济基础发生了变革,文化思想趋于多元,“礼崩乐坏”已成时之必然。于是,私学兴起,士人崛起,学术文化下移,美育也随之下移于士、农、工、商,乐舞文化也出现了由周王操纵演变为被诸侯公所控制。此时的办学形式也由“学在官府”逐步被“学在四夷”所代替。因此,乐舞文化不可避免地散落于四面八方,教师也不再是官府任命的官史,而是身怀乐舞技艺的乐师承担。
  私学中,孔子首倡“有教无类”的原则,教育对象不分贫贱贵富。教学内容为“六艺”,即“礼、乐、射、御、书、数”,其中,尤以诗书礼乐为重点,以“礼乐之教”为核心,既有美育思想,又施美育实践。以至其弟子三千,精通“六艺”,善乐者达七十二人。虽然墨、道、法的乐舞思想观点各异,但他们也大多实行“有教无类”的方针。这些私学的教学内容侧重点各有不同,对礼乐之教也各有不同态度,但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诗教、乐教。如:儒家倡导重诗、书、礼、乐之教;道家私学不重礼教,但重乐教和“天地之美”的教育;墨家、法家虽摒弃儒家的礼乐之教,却也以诗教、乐教为施教的辅助手段。
  这种普及化的美育施行,使乐舞泽及平民具有了可能性和现实性,成了贵族和群众所共同享受的教育。作为美育的主要载体舞蹈艺术,也随之从宫廷流落民间,使原本具有生命力的民间舞蹈在与精美的宫廷舞蹈艺术大融合的过程中,形成了雅乐舞与俗乐舞的教育创新。舞蹈教育的不断发展,反过来又赋予人对美的形象、美的情感、美的认识有了多种表现的形式,出现了独舞和群舞,极大地推动了舞蹈艺术的发展,充分发挥了舞蹈教育的作用。美育普及的同时,舞蹈教育也有了长足的发展。
  2.乐舞教育思想的形成
  春秋战国时期私学的发展,促进了教育思想与教育理论的发展。各家、各派相互争论,又相互补充,出现了百家争鸣的盛况。这一时期的美育理论建设,以儒家学说最为丰富、最为系统,影响也最深远,其他学派则多以儒家美育思想为争鸣对象。同时,孔子为核心的儒家学派又继承和发展了美育思想,形成了完善的乐舞思想。
  伟大的教育家孔子认为,要使青年成才,做一个完美的人,必须进行乐舞的教育。孔子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16](《泰伯》)也就是说,要成为完善的君子,必须先学诗、再学礼,而道德修养的最终完成,一定要依赖于乐舞。我们从《论语》、《礼记·乐记》、荀子《乐论》等有关乐舞的论述中知道,先秦儒家很注重乐舞的修身养性的功能。“故听其《雅》、《颂》之声,志意的广焉,执其干戚,习其俯仰屈伸,容貌得壮焉;行其裰兆,要其节奏,行列得正焉,进退得齐焉。”[10](《乐记》)他们认为,人们通过乐舞的熏陶,人的精神面貌、情操志趣都会发生变化,可以变得正直而温顺、宽厚而严肃,变得心胸开阔、志高气壮。人们合著《雅》、《颂》的旋律与节奏,在有规律的动作韵律和姿态中、有条理的队行变换中,能够去掉粗俗的举止,去掉散漫的行为,做到步调一致,仪态端庄,成为“文质彬彬”的君子。乐舞不仅能使人格完善,而且能产生移风易俗的社会作用。乐舞训练可以使人感受到王权的威严、等级的尊卑,有助于“德治”。所以,在儒家的教育中,“乐”(指诗歌、音乐、舞蹈)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六、结语
  从历史发展的规律看:原始舞蹈教育,从交织在生产劳动中的萌芽形成期,到夏、商宗教信仰、图腾崇拜,舞蹈教育有了雏形,发展到西周理性精神下制度化了的“礼乐之教”成熟期;从西周的“制礼作乐”到春秋的“六艺”教育普及,使舞蹈教育得到了全面的发展。
  从历史上接受舞蹈教育的层面看:从原始社会舞蹈教育尚无阶级属性到夏代的奴隶阶级产生,从夏、商、周奴隶阶级到春秋封建阶级出现这样的一个历史变革中,舞蹈教育也出现了变化。原始社会,由全民舞蹈普及教育盛行时代、舞蹈教育的社会性较强,是人的生命的一种体现和需要,到夏商出现专职神职人员巫,并在巫的组织、带领下进行祭祖、祀神的贵族教育,舞蹈教育变成祭祀崇拜的需要;从西周的“制礼作乐”培养贵族子弟、成为政治统治的需要,到春秋“六艺”教育普及的文化下沉,让更多人得到教 育的需要。秦汉以后,官方的舞蹈教育长期处于低谷,到唐宋时期,官方的舞蹈教育不再是独立教育形式,中国的舞蹈也从独立的艺术形式走向综合的戏曲艺术形式,戏曲科班担负了一些舞蹈教育的职责。
  由上述这些变化可以看出,古代舞蹈教育的流变,从原始时期的娱己、娱人到夏商时代的娱人、娱神,后发展到周代的既娱己、娱人,又育己、育人的美育教育,成为中国教育史上美育思想及实践的一种雏型。舞蹈教育在教育中占有独特的地位,是培养完美人格的一种不可缺少的美育形式。从历史上看,在“独尊儒术”的汉代和“重振儒术”的唐代以及日趋腐朽的明清,虽然经学、八股取士一度排挤舞蹈教育,但它的一些本质特征往往被一些进步的或富有实践经验的教育家所赏识,被用作改革的旗帜。宋代理学家程颢、程颐面对当时缺少乐舞教育的现状,曾发过如此感慨:“古人歌咏以养其性情,舞蹈以养其血气……今也俱之矣,何以成于乐乎?噫!古之成材也易,今之成材也难。”[18]舞蹈教育,正是因与人的成才问题相关而对古代教育产生过深远的影响。它虽是奴隶社会全盛时期的产物,带有一定的局限性,但由于它的教育思想和教育实践符合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因此,它的生命力并不随奴隶制度的灭亡而结束。作为一种美育思想和实践,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大力开展艺术改革的今天,仍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 参考文献
  [1]郑慧慧.先秦乐舞教育思想及其实践[J].中华乐志,1995,(82)
  [2]吕氏春秋[M].广州:广州出版社,2001
  [3]淮南子[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
  [4]周谷城.中国通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
  [5]周易[M].长沙:岳麓书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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