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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贡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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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麝 发表于: 2020-12-26 09:52:00|只看该作者|只看大图回帖奖励|倒序浏览|阅读模式

[动物禁渔令下用养殖鱼冒充雅江鱼售卖 商家涉虚假宣传仍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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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红星新闻
  12月25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攀枝花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12月17日,东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向辖区某餐饮服务经营者,送达处罚决定书,对其虚假宣传经营野生江鱼的违法广告行为处以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宣传广告
  此前,攀枝花东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炳草岗某餐饮服务经营者在某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一条广告。“一道‘雅石烹雅鱼’的菜品推荐中,以雅砻江里的鱼为食材,出现多次‘雅江鱼’等字样,还有图片、视频等内容。”东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介绍,为了保护长江流域的渔业资源等,根据相关规定,东区此前已经展开了雅砻江、金沙江禁捕等相关工作,回收、破拆了捕鱼船只,渔民上岸,同时加大了偷捕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全省范围内也启动了“春雷行动”,开展“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行动,严厉打击各种偷捕行为及非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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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四姑娘山
 楼主|林麝 发表于: 2020-12-26 09:52:00|只看该作者
餐饮服务场所经营者宣传的雅砻江里的鱼从哪儿来?难道有人在偷捕雅砻江里面的鱼?
  该负责人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执法人员对该餐饮服务场所进行查处。
  在面对执法人员,餐饮经营者承认广告一事,广告中提及的鱼为细甲鱼。但经营者表示,这些细甲鱼是从盐边县国胜乡买回的,并非雅砻江中的捕捞。
  接受调查
  根据线索信息,执法人员联系细甲鱼的供应源头,确认细甲鱼来源于盐边县国胜乡,且为人工饲养。广告中“雅砻江里的鱼”变成了人工饲养的鱼,看似问题得到解决了。另一个问题又出来了,以人工饲养的鱼冒充雅砻江里的鱼,涉及虚假宣传。
  该负责人表示,餐饮服务经营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东区市场监管局给予当事人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据悉,这起案件,是东区“春雷行动”中查办的攀枝花市首个“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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