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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飞翔 发表于: 2015-10-23 12:32:35|只看该作者回帖奖励|倒序浏览|阅读模式

[少数民族宗教信仰、教育提升与社会流动:回汉青年通婚的扫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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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中道网
一:引言
  宁夏回族自治区是回族最主要的聚居地之一。2010年宁夏回族人口2191810人,占全区人口的34.63%;汉族人口4096692人,占全区人口的64.72%。其中,吴忠市回族人口665371人,占全市人口的51.90%;汉族人口613450人,占全市人口的47.85%[1]。吴忠市属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的回族聚居区,是宁夏五个市中回族人口最多的市,因此,吴忠市也是最能体现回族穆斯林宗教文化的城市。随着政治、经济、文化的不断发展,回族这个在中国本土形成的少数民族历经了多年历史的变迁,其宗教文化也在不断完善和进步,逐渐形成了民族融合。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元,家庭的组成也是社会发展的前提,回族通婚的形式从回族本身建立开始至今,由族际婚转至族内婚,再到现在又开始接纳族际婚,说明了回族经济的不断发展,尤其东部沿海地区的回族由于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流动性的增大,民族间交往频繁,对于与他族的通婚观念也有所改变,与汉族通婚率相对较高,然而宁夏回汉通婚较东部沿海地区的回族而言比例极低。正如马戎在蒙汉通婚的研究中发现的那样:各年龄段的汉族通婚比例变化不大,蒙古族的变化比较明显,基本上可以说是越年轻,与汉族妇女结婚的比例越高。30岁以下的蒙古族已婚户主中,竟有四分之一娶了汉妻子,这与50岁以上年龄段的情况形成鲜明对比。[2]故此,本文回汉通婚的研究对象主要集中在青年人身上,通过回汉青年婚姻的案例来展现其通婚过程的积极与消极因素并依此展现回汉青年通婚中的策略与行动。
  二、回汉通婚的历史演进
  婚姻是男女两性的结合,这种结合是被一定历史时期和一定地区内的社会制度及其文化和伦理道德规范所认可的夫妻关系。[3]婚姻是家庭的基础,家庭是社会的单位,只有家庭和谐,才能实现社会安宁。而所谓族际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民族之间的相互通婚现象,民族社会学认为,族际通婚是衡量民族关系的重要指标,它能够反映民族关系的深层次状况。[4]所以,本文关于回汉青年通婚的研究或许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当地的回汉民族关系。
  回族是在中国本土形成的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其形成与伊斯兰教的传入是密不可分的。唐永徽二年(公元651年),中国实行开放经济,阿拉伯、波斯、中亚等境外的穆斯林以商人的身份进入中国,长期在中国经商、传播伊斯兰教,经商者与传教士们多为男性,为了成家立业和繁衍后代,他们选择与当地的汉族女子通婚,这一行为为回族民族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到了元朝,随着蒙古人西征,大量东来的信仰伊斯兰教的人被迁入中原,定居在此,许多的回族先民与当地的汉族结合,伊斯兰教在中原有了更大的发展,信教人数众多。元代“回回”被称为“色目人”,大都是东来的商贾,经济富有,属于贵族阶层,这也促使了许多汉族人为了提高自身等级而与回回通婚[5],另外,中国封建社会是允许一夫多妻的,而当时的伊斯兰教也是允许一夫多妻的,因此,当时的商贾显贵一夫多妻应属平常。那么一夫多妻的族际婚姻,对于大家族的产生、人口数量迅速增长等,都有着直接的影响。[6]明朝回回人口仍在不断增加,不仅以回汉通婚的形式呈现,同时吸纳了更多的汉族穆斯林加入伊斯兰教,经过朝代的变迁,民族逐步融合和重构,便形成了当前我国五十六个民族之一的回族。
  尽管回族的形成一部分是源于回汉通婚,但是回族的政治地位随着元朝的灭亡开始逐步下滑,深受阶级压迫和民族压迫之苦。明朝以后,回族由最初开放性的族际通婚转向了族内通婚。[7]同时,回族人民开始保护自身宗教文化不受外来文化的冲击,严格恪守《古兰经》,认为男人不能娶以物配主的女人,直到她们信仰(真主);女人不能嫁给以物配主的男人,直到他们信仰(真主)。《古兰经》成为了回族的行为准则,为广大穆斯林所认同和遵循。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五条明确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1981年6月《宁夏自治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补充规定》中结合宁夏回族自治区婚姻制度的具体情况,明确指出:“回族同其他民族的男女的自愿结婚,任何人不得干涉。子女的民族从属,未成年时由父母商定,成年后由子女自定。”[8]国家政策对回汉通婚有着积极地影响,同时回族群众积极学习民族政策和婚姻法,放宽了回族婚姻的规定,逐渐开始接受回汉通婚这一现象,将孩子的意愿放在第一位,只要在婚后汉族尊随回族的生活习俗即可。据 2000年人口普查数据统计,回族与汉族的通婚率达 11.85%,位于回族与其它民族通婚率之首,比20世纪八十年代回汉通婚比例的11.29%有所提高。[9]这构成了本研究的基本底色。
  三、回汉青年通婚的个案及其婚恋策略
  在本节,我们将通过不同的个案来展现宁夏回汉青年婚恋过程所遭遇的各种阻碍,同时也将会展现婚恋中的男女青年如何通过自己的恋爱行动与婚姻策略[10]来克服这些阻碍,从而组建族际婚姻和家庭。以下案例将会让我们认识到,共同的教育经历,男女双方在婚恋中的坚持,通过情感感化、入教和尊重教徒生活方式等行动和策略,是案例中男女青年冲破家庭、宗教、社会地位等阻碍因素而组建家庭的关键。
  案列1:
  黑丽,女,回族,硕士研究生,26岁,宁夏同心人,父母均为教师,信仰伊斯兰教,其母亲每天坚持做礼拜,抄写古兰经,态度虔诚。男友徐朗,汉族,26,宁夏盐池人,父母为农民。二人在大学期间相恋,感情稳定,相恋7年,于2014年步入婚姻殿堂。在二人感情问题上,女方父母均以对方不是回族而表示反对,但母亲反对态度更为坚定,其提出的主要理由是:一是信仰不同,以后生活肯定不方便;二是在自己生活的那个地区,人们还是保守一些,宗教氛围浓厚,认为嫁给异教是件不齿的事情,黑丽的父母都是老师,交际范围广,怕面子上过不去,多次要求其放弃这段感情。但在黑丽的坚持下,父母最终妥协,但对亲朋好友隐瞒了男方汉族身份,男方也入了伊斯兰教。婚礼当日,虽说大家感觉到了某些东西,当大家都未提及,婚礼顺利进行。而男方家庭对这门婚事开始也是持反对态度,觉得回民条件多,不会同意把女儿嫁给汉民,而且也认为生活习惯上可能会有冲突。后来觉得二人感情不错,女方也通情达理,转而支持二人,并且尊重女方的生活习惯,在家里专门为女方备了新的锅灶,炒菜用植物油,以羊肉为主,不用大肉等。
  黑丽个人认为,同心县这个地方回民多,经济文化落后,自然条件差,宗教氛围浓厚,这就导致在很多方面,回族还是很排外的,特别是在婚姻问题上。不少回民认为嫁给汉民或是娶了汉民都有点大逆不道,很多家庭宁愿断绝父子关系都不同意回汉通婚。当地的汉族也认为嫁给回民或娶了回民媳妇丢人。黑丽的初中老师是汉民,但这位老师的女儿嫁给了回民,女儿结婚的时候,这位老师家里没有举办任何庆祝的活动,女儿婚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父女之间没有联系过,之后才开始来往的。黑丽还有个叔叔也是汉民,女儿嫁给回民,起初这位叔叔也说要跟女儿断绝关系,但慢慢也接受了。
  目前,黑丽和徐朗结婚已有半年多时间,感情甚笃。说起父母对自己的期望,黑丽说,双方父母对他们都很好,妈妈希望女婿能够在宗教和生活习俗方面做得更好,希望女儿和女婿能到清真寺去做礼拜,把礼拜要念的经学会,该懂的回族礼节都能懂。不过,二人也存在着顾虑,特别是在生育问题上,害怕将来有了孩子,孩子在回汉两个不同的家庭之间生活走动,特别是孩子的起居饮食,可能会引起一些不必要的矛盾和冲突。
  在上面的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初期,男女双方的父母都对两人的婚恋持反对态度,而通过男方的形式性入教,通过女方的家人隐瞒男方的族群身份,加上在日常生活中准备两套炊具的方法,男女双方终于走在了一起。当然,两人能够结合到一起的关键一点,还在于男女双方都受过高等教育且有共同的受教育经历,他们对宗教信仰的认识加入了现代科学的认知;而两人牢固的感情基础也是他们能够冲破家庭和宗教阻力的重要原因。
  案例2:
  马华,男,27岁,回族,大学本科,银川市人,目前正筹备自己创业。杨柳,女,汉族,26岁,硕士研究生,刚毕业尚未就业。二人系大学同学,大学期间二人走到一起。本科毕业后,马华到了一个公司上班,杨柳被保送研究生继续上学,二人于2014年上半年结婚。马华家境殷实,经济条件很好,父亲是大学教师,母亲为银川一家房地产公司的技术人员。马华父母的婚姻本身就是回汉结合,父亲为回族,母亲是汉族。马华的母亲在婚后就入教了,除遵循回族的生活习惯以外,宗教对其家庭生活影响不是特别大。马华自己也抽烟喝酒,如果按照伊斯兰教义这是不允许的。杨柳出生于工人家庭,一直生活在城市,是个地道的汉族姑娘。对于二人的结合,双方家长都无异议,对于男方提出来的女方要入教,女方父母也无异议。两人坦言,入不入教对二人的情感影响不大,主要是考虑懂到男方父辈家族在老家是大户,而且住在回族聚居区,为了让父辈们免于被乡邻耻笑且尊重其宗教情感,女方才入教的。但按照伊斯兰教规入教以后,将来女方亲人或父母过世,男方是不能按照汉族的习俗披麻戴孝。女方父母对此并不在意,表示只要二人过得幸福、孝顺父母就足够了,至于过世后是否要披麻戴孝并不在意。
  在此案例中,马华和杨柳婚恋的最重要障碍就是宗教因素,而通过女性的入教也解决了男方族人的心理顾虑,从而接受了两人的婚事。男方父母本来也就是回汉通婚组建的家庭,所以对于年轻人来所,其像自己父亲一样迎娶汉族姑娘也并不是不能容忍的。女方父母对女儿入教所表现出的大度,也是推动两人婚姻成功的重要因素。对于宗教信徒来讲,其儿女的婚姻还受区域文化和宗教传统的影响,之所以马某的父辈族人担心被乡邻耻笑,就是因为这个地区就是形成了这样的一种婚恋观念和文化。而要根除他们内心的这种不安,女方就采取了入教的行动。
  案例3:
  张强,回族,27岁,初中毕业,宁夏同心人。刘佳,汉族,26岁,宁夏同心人,二人为初中同学。张强初中毕业后一直在外打工,后来在兰州开了一家拉面馆。刘佳一直上学,大学毕业后在兰州一家医院工作。一次初中同学的聚会上,二人再次相聚,并在随后的联系中逐步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男方的母亲不同意两人的交往。但考虑到女方说可以入教,且该女生对男方母亲关爱有加,男方和母亲一起生活,所以男孩的母亲也就同意了。但女方父母知道后,却坚决反对他们的婚事,理由是:首先双方民族不同,这在当地保守浓厚的宗教氛围里是个很大的问题。也正是这个原因,许多汉族也反对子女找回族青年;二是男方是单亲家庭,父亲过世早,母亲随其生活,经济条件一般;三是因为二人学历差异太大。此外,女方父亲是工人,母亲是教师,弟弟也是重点大学毕业,双方家庭背景差异大。正是因为如此,女方家长反应激烈,甚至用断绝父女关系来威胁女儿,但女儿不为所动。最终父母妥协,二人走进了婚姻的殿堂。婚后二人定居于兰州,夫妻关系稳定,感情很好,孩子也有两岁,生活平静幸福。
  在这个案例中,我们看到:男女方的家庭都反对两人的组合,而主要的反对者是女方的父母,其提出的宗教、单亲家庭、家庭背景和学历差异等原因,最终都因为两个的坚持而变得无足轻重。即使父母以断绝父女关系来威胁,男女双方还是坚持走到了一起。两个人共同的教育经历尽管只存在于初中时期,但对两人而言,也是至关重要的。女方能够冲破家庭、宗教和教育等因素的阻碍,与男方组建家庭,这本身也说明,当代青年在族际婚姻中掌握着越来越多的主动权。男方的父母在宗教层面的担忧,也通过女方的入教而得以化解。
  案列4:
  王辉,26岁,汉族,大学本科毕业,祖籍南京,父亲和母亲离婚了,父亲带他来了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在这里父亲有了第二次婚姻。王辉与亲生母亲也基本不联系,相当于自己单过。其在大学谈了个女朋友,是西吉县的回族女孩。女孩家在西吉农村,父母都是相当虔诚的宗教徒,思想保守,不同意他们的婚事。于是王辉采用各种方法去打动女朋友的父母:首先就是入教,他入教之后不是形式入教,而是实实在在成为了一个穆斯林教徒。王辉的工作经常外出,在出差之前和出差之后都会去清真寺进行礼拜;与朋友外出游玩,吃饭的餐厅有时是汉餐,但他都要找个清真面馆吃完,再去和朋友玩耍。王辉的岳父还让他去改身份证的民族,他去了派出所,但是民警告诉他,这个是不能更改的。虽然改不了民族但是他也尝试了。这一系列的工作,最终打动了女方的父母。最后女方家里终于同意他们在一起。现在两人结婚已有两年时间,夫妻间感情十分稳定。
  这个案例中,男方为了冲破女方父母的阻拦,不光是进行了形式上的入教,而且也确实在日常生活中变成了一个虔诚的宗教信徒,对其而言,信教并不是一个苦闷的事情,这或许与其父母离异带来的影响有关。除了信教,其还尝试了变更自己的民族,尽管事实上没有成功,但是其却征服了女方父母的心。加上,其在日常生活中对女方的父母关心有加,这就导致女方的父母从情感上也接受了这个汉族的小伙子。
  案例5:
  牛丹,女,回族,41岁,大学本科,宁夏银川人,现在是银川一家医院的医生,其从小在银川长大,父母均为国家干部。牛丹的丈夫为军队转业干部,42岁,汉族,本科毕业,陕西定边人,现为宁夏一机关的副处级干部。两人结婚已有10多年的时间。牛丹说,“我俩是别人介绍的认识的,我个人想的比较单纯,只要能尊重我的生活习惯、人好就行,是不是回族无所谓,反正我们家也不是特别讲究,也不怎么到寺里。我也比较开明,认为回汉婚姻不是坏事,只要人本分实在对我好就行。我对丈夫也是比较宽容的,在外只要他不吃猪肉就行,他自己也挺自觉。每次回他老家,公婆家人也挺注意的,都是用植物油做饭炒菜,主要吃牛羊肉。后来丈夫的父母都搬到定边县城居住了,我们再去探望他父母的时候,我们就到外面的清真餐厅去吃饭。其实,人有时候也要装糊涂,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必过分计较。也正是这样做,我们一直生活得很幸福。儿子今年上初中,我们也没怎么红过脸,孩子也经常跟他回老家,每次回家我都要让他给家人买点东西,夫妻之间还是要相互理解和包容的。”
  本案例中,我们并没有听到父母方面的反对意见,这一方面可能是因为结婚的双方年龄都比较大了,尤其是女方的父母很难再对女儿的婚姻提出太多的要求;加上女方父母都是国家干部,其对回汉婚姻的态度是比较开明的。女方在这个婚姻中占有比较大的自由权,其在回汉婚姻中的开明态度,也是其能够接受汉族男性且对自己老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主要原因。在这个婚姻中,婚姻成功的最主要因素是女方的个人体验,即男方人品好,有能力,可以尊重女方的生活习惯,男方的家庭也很尊重女方的宗教习惯;在生活中,女方对自己的公公婆婆也很关心,这也让男女方的家庭关系十分和谐。
  四、影响宁夏回汉青年通婚的主要因素
  宁夏回族相对全国其他省市较为集中,因经济发展、教育体制都落后于中东部,且信息相对闭塞,宗教信仰相对稳固,回汉通婚的比例相对东部较少。但是国家政策导向、社会经济发展都对宁夏回汉通婚有一定的影响,近些年回汉青年通婚的情况不断增多。经济因素对婚姻的影响是比较显著的[11],但这并非仅仅体现在族际婚姻关系中,所以下面的讨论没有选择从经济角度展开。本文从不同角度总结了积极和消极的影响因素:
  1.影响回汉青年通婚的积极因素
  (1)受教育水平的普遍提升利于回汉青年通婚
  宁夏经济发展推动着青年受教育水平前进的步伐。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显示,宁夏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576702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784596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3690人增至9152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10934人增至12451人。[12]随着教育的发展,更多的回族青年获得高等教育。他们接触到更多外界的信息,思想上有了进一步的提升,面对自己的婚姻时也就不再禁锢于自己民族,而是扩大范围。另外,回族毕竟是少数民族,学生在外求学时,身边的回族趋于少数,很难找到适合的本民族同胞。
  马戎认为,具有相近教育程度的人们往往有较多的共同语言和更多的接触机会(在学校里或毕业后在工作场所),这种认同感和结识的客观条件增加了族际通婚的可能性。[13]而在我们的个案研究中,很多的族际婚姻双方确实都有共同的受教育经历。在所接触的回汉通婚青年中,普遍体现出一条规律,即回汉通婚的概率与受教育程度密切相关,受教育程度越高,回汉通婚的概率越大。这是由于随着受教育程度的提高,青年人视野更加开阔,思维的主体性更强,对于宗教有着自己的理解和认识,而不局限于对宗教教义的狭隘理解,对人际家庭之间和谐相处之道也有自己的理解,而不是唯父母之命。而本文上面的案例中,我们确实能够发现:很多回汉青年婚姻中的男女双方都有共同的学习经历。
  (2)社会流动改变了青年传统的婚恋观念
  在现代化进程中,经济、文化和观念认知始终是紧密关联的运行体系。近些年,宁夏务工经济的飞速发展使得大量的青年人外出打工。经济发展也使宁夏走上了信息化的轨道。信息的畅通使宁夏与外界的交流更多,外出务工人员增加。他们在外接触了更加开放的社会,对待民族和宗教也相对宽松了许多,选择自己的配偶时不仅仅局限于本民族。传统婚姻观念对青年产生重要影响是因为青年被封闭在一个稳定的区域内,该区域内的婚恋观念自成一体,加上宗教信仰和文化的影响,个体是很难突破传统婚恋观念的。而社会流动就意味着新鲜的外来经验和社会事实,将会不断地冲击其头脑中原有的婚恋观念,从而形成文化融合的局面,最终潜移默化地改变青年人的婚恋观念。
  社会资本和劳动力资源的流动,对于青年族际通婚产生了积极地影响。正如,研究者所言:“民族接触和交往成为在一个相对封闭的地方出现民族通婚的主要缘由。”[14]人员的流动,使更多的青年人走出了过去相对封闭狭隘的空间,摆脱了父母及社会环境的束缚,融入到新的环境之中。我们无法通过准确的量化研究证明,青年外出打工时间越长,其对族际婚姻的认同度越高,但是直观的经验调查确实说明了社会流动对实现族际婚姻的正向推动作用。
  (3)族群散居格局下的宗教信仰弱化利于回汉青年通婚
  “城市化、现代化水平和杂居程度越高,回汉通婚率、回族妇女外嫁程度和人们对于回汉通婚的赞同程度也越高。”[15]宁夏五个地级市中,吴忠市回族人口最多,婚姻观念相对较为保守,宗教特征非常明显,且对回汉通婚是最难以容忍的。不过,我们依旧能够看到案例中的年轻人还是冲破了宗教对婚姻的阻碍。而银川市、石嘴山市的汉族人口较多,回族人口相对少,散居的形式让回族文化与汉族文化有所融合,这些地方回族的宗教信仰也就比回族聚居地域的宗教信仰要弱化一些。比如,回族也开始过春节、婚礼举行庆典等。相对于吴忠市的回族而言,银川市、石嘴山市的回族在对待子女的婚姻时就没有太大的限制,多数都告诉子女尽量找回族,如果真的难遇到,也可以考虑汉族。因此,回族的散居居住结构对回汉通婚现象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案例6:
  马军,男,45岁,回族,宁夏同心人,本科学历。他是宁夏地道的回族人,高中毕业后到兰州上大学,认识了现在的配偶(45岁,本科学历,汉族,兰州人)。在两人婚恋时,回汉通婚的情况还比较少。为了结婚,他们与家庭做了相对长久的斗争,最终才走进了婚姻殿堂。婚后女方随男方一起到同心生活。在婚后,虽然女方也入了教,但在衣着等方面并未像回民那样穿长衣长袖、戴白帽,只是饮食上有所改变。马军到女方家里的次数很少,很多时候只有女方自己带着孩子回去。多年过去了,两人因为生活习惯、家庭琐事等也发生过冲突,甚至提及离婚,但由于两人感情基础牢靠及孩子的原因,最终还是克服困难,彼此包容,相互扶持走到了今天。
  2.影响回汉青年通婚的消极因素
  尽管回汉通婚的比例随着社会流动和发展不断上升,但是在宗教、家长权力和族群印象等因素的影响下仍然有一定的限制性。
  (1)宗教与生活习俗差异不利于回汉青年通婚
  宗教对回汉青年通婚的阻碍作用是最直接的,尽管在一些地区和个人身上表现出了宗教教义弱化的现象,但是整体上而言,宗教教义对回汉青年通婚的影响仍是十分明显的。研究者发现:宗教群体的族内婚规范是群体为了应对社会空间中本群体地位的变化,并已成为维持本群体生存的一种方法,而这种规范对群体成员的配偶选择会产生重要的影响。[16]从饮食、婚丧、习俗等方面分析,回汉两个民族都有极大地差异。回汉通婚中回男汉女的比例要远远大于回女汉男,从中国传统的婚姻文化和伊斯兰教义中,可以了解到,回族人民依然沿袭着男尊女卑的传统思想,坚定地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一旦回女嫁汉男,就意味着该女子即将成为别人家的人,即使男子入教也不过是形式而已,婚后任何事依然是由男方做主,那么回女就会丧失伊斯兰信仰,这是教义所不允许的。所以我们能够看到的回汉青年通婚中,男回女汉的组合情况远多于女回男汉的婚姻组合。
  (2)家长权与婚姻自由权的冲突不利于回汉青年通婚
  有研究者认为族际婚姻的条件之一就是:所在群体与家庭对于族际通婚不持反对态度甚至持比较积极的态度[17],但是在宗教信仰与家长权相互强化的地区,家庭往往是族际通婚青年要面对的最大困境。随着时代变迁、文化变迁、宗教变迁,年轻人的思想与父辈的思想有了很大差异。父母认为伊斯兰教义是不允许回汉通婚的,即使可以通婚,婚后因为宗教和生活习俗不同给子女带来的困难重重。通婚不仅涉及两个人的结合,还要涉及双方家庭的相互认同。同时,父母也会遭受到社会舆论的影响,尤其有一定社会地位的家长,更会将此强加于子女身上。而子女认为困难是可以克服的,一旦认定了在一起就应该冲破一切世俗,双方宽容相待即可,个人的幸福才是重要的。父母与子女在此问题上僵持不下,并对父母造成了负面影响,伤害了他们的感情,他们甚至会以断绝关系为由进行阻碍。这其实就出现了家长权与婚姻自主权的冲突。青年的婚姻往往都需要父母投入大量的财力和物力,所以很多青年即使想坚持自己的婚姻选择,但最后都在家长权下失败。他们选择了向父母妥协,因为他们也不想背上不孝的名声。父母的反对和青年的妥协由此也部分地导致了已经通婚的回汉青年最终选择了离婚,造成了对婚姻双方青年人的伤害。
  案例7:
  李成,男,35岁,回族,宁夏同心人,本科学历,兰州大学毕业。李成的配偶是他的大学同学,汉族。二人相恋后,双方家人都持反对意见,但是他们最终坚持下来并组建了家庭,同时,女方还进行了入教仪式。但是,几年后,女方家长认为女婿不去自己家吃饭,让他们不能够接受。此外,女方家在市里,男方家在农村,女方父母不希望外孙子去爷爷奶奶家生活。这件事让男女双方协商争吵不休,最终二人选择离婚。
  案例8:
  韩兵,32岁,回族,宁夏同心人。他处了个汉族女朋友,已经交往了3年多的时间,由于其母亲极其信仰伊斯兰教,坚决反对他与汉族通婚。最后,他选择放弃,抱着随便的态度与一回族女人结婚,婚后却始终对妻子感到不满,不到一年的时间二人便协商离婚。
  (3)族群印象阻碍了回汉青年通婚
  婚姻的背后蕴含着一套社会组织和文化体系。[18]但现代青年人在婚恋择偶时,更多的是关注对方的相貌、能力、人品等因素,而对个人背后的宗教、族群和文化等因素考虑较少,他们甚至简单地认为只要两个人愿意结合就行,也就是他们常常低估族际婚姻中的阻力。面对矛盾和差异,面对不同的认知观念,回汉通婚的成功需要双方家庭进行自我调适,同时还需要不同民族的个体形成互相间的宗教文化与生活习俗的认同[19]。同时,一部分回族人也将回汉通婚视为是对本民族的伤害。[20]这些观念和认识都是片面的,形成系统而全面的族群认识,才会消除这种不正确的认识。下面就是一位在校的汉族女大学生对于回汉通婚的看法,这能够代表一部分汉族女青年对回汉通婚的认识。
  案例9:
  李莲,女,汉族,22岁,大学四年级,来自于宁夏红寺堡移民开发区农村。李莲所在村子为回汉混居村,回族数量稍占优势。李莲个人基本不看好找个回族小伙结婚,因为在她看来:回族不好打交道,生活习惯不同,好打架,喜欢集体闹事,会因为小的利益严重伤害到别人。对女人要求太多,而且是汉族必须入教,会造成家庭隔阂。不过,如果男方乐观向上且家庭比较开放没有过多条条框框也是可以接受回汉婚姻的。现在很多年轻人对宗教仪式和禁忌基本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宗教意识有所淡化,但大部分年轻人对回汉通婚并不接受,主要是宗教和风俗习惯等原因,特别是来自于家庭的阻力。有些回汉青年男女尽管目前在一起,但都有家庭反对就分开的思想准备。对这些人而言,回汉婚姻的成败主要是取决于家人的态度和感受。李莲说,除非小伙子乐观向上对自己好,家庭环境宽松包容,这样的话,她也愿意形式上入教。但李莲更愿意找个汉族小伙子恋爱和婚姻。
  五、结语
  婚姻的年龄属性决定了青年永远都是婚姻事件中的核心力量,对宁夏回汉通婚青年的研究让我们发现:在各种因素的冲击下,回族的宗教教义对回族青年婚姻的影响有弱化的表现,在部分回族散居的地方,宗教教义对回族居民的影响力也开始下降,一些回族居民开始庆祝汉族的节日和仪式,这就让回族青年选择自由恋爱的空间变得更大了;从教育层面看,受过高等教育且有共同教育经历的回汉青年步入婚姻殿堂的成功几率是比较大的,这主要是高等教育在一定程度上淡化了传统宗教教义对青年婚恋的束缚,而同时青年人多了对自由恋爱的追求,他们在婚姻选择上多了个人的主体性意见;在社会流动层面看,社会流动的加速,让越来越多普通的回族青年离开家乡进入城市,他们在城市里开阔了眼界,改变了观念,所以对禁止回汉通婚的教义产生了怀疑。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和社会流动对回汉青年通婚的影响基本上的同步的。“受教育的人越来越多,这部分人一方面知识水平提高,思想转化,另一方面,离开家乡,在外求学、工作,使族内婚受到限制,他们更容易接受与汉族结婚。”[21]回汉青年通婚对于民族融合起着重要的作用,通婚成为回汉文化交流的重要方式。但稳固和幸福的婚姻需要男女双方彼此的谅解与宽容才能持续。
  很多回族人士对回汉通婚有着诸多的顾虑,比如他们很害怕文化同化,其实回族与汉族的交融发展历史早就告诉我们,回汉民族在历史上的分分合合早就让彼此的文化中流淌了各自的血液。民族性的保持,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宗教信仰的发展等并不是说要将自己民族封闭起来才行,而是要让民族文化适应社会的发展,宗教也应该顺应社会、适应社会,才能更好地传扬下去;要保持文化的开放与包容性,要在民族融合与交流中不断增强本民族的活力和传统。回汉青年的通婚给回族的发展或许带来的是积极的影响,至少从我们的案例看,汉族的一方都加入了宗教,且一些人还具备高学历的背景。
  [本文是2014年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婚姻价值变迁视角下的转型期农村离婚问题研究(批准号:14CRK021)”的阶段性成果]
  葛志军: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宁夏大学农学院
  邢成举: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人员
  
§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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