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自:浙江发布
原文标题:最高500万元!浙江22个县(市、区)获得省级专项激励
日前,浙江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对全省产业集群跨境电商发展试点开展了2021年专项激励评审工作。经各地自评、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近期正式公布了2021年浙江省产业集群跨境电商发展试点专项激励名单↓↓
根据规定:
示范类第一档、第二档每个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的专项激励资金;
培育类每个给予200万元的专项激励资金。
获得专项激励的县(市、区)要用足用好专项激励资金,加强对跨境电商产业园(孵化园)、传统外贸企业转型跨境电商、跨境电商企业数字化营销以及配套基础支撑体系建设等的支持。
《通知》还公布了示范类、培育类县(市、区)名单(试点产业集群)
编辑:李为民
责编:沈 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