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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蓉蓉 发表于: 2015-11-28 09:24:00|只看该作者|只看大图|正序浏览回帖奖励|阅读模式

[失联·被拐河北省劳模郭建民之女失踪案,家属再次申请立案

 [复制链接]
  郭建民,男,1933年生,河北反腐英雄。
  1990年,郭建民之女郭桂芳在值夜班时神秘失踪,至今未予立案。1993年,在肥乡县一枯井处发现一具尸体,郭建民一家认为它很可能就是过郭桂芳的尸体。家属们认为郭桂芳失踪与郭建民常年参与反腐有关。
  2015-11-28日,在家中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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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屁巴虫 发表于: 2019-8-2 15:52:59|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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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劳模郭建民之女失踪案,家属再次申请立案

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河北省劳模郭建民之女失踪案,家属再次申请立案
⊙记者:李一凡 编辑:李劼 校对:李立军

  (记者:李一凡)河北省劳模郭建民之女郭桂芳失踪近30年。今年4月,留有遗物的附近地点曾挖掘出一具骨头,但经鉴定非人骨,家属据此要求进一步做DNA鉴定。今日(8月2日),郭建民告诉新京报记者,正联系上海鉴定机构进行DNA鉴定,目前已向警方递交了重新立案的申请,暂未获答复。

自1990年失踪的郭桂芳(左),至今仍无下落;右为河北省劳模郭建民,已于2015年11月28日,在家中去世。受访者供图

家属疑郭桂芳失踪与其父反腐有关
  新京报此前报道,郭建民生前寻找女儿郭桂芳的消息,屡见报端。其女儿郭桂芳于1990年6月16日晚在单位值夜班,次日失踪。2014年10月,肥乡警方已将郭桂芳的有关信息,录入全国失踪人员信息系统。今年4月,郭桂芳的弟弟在一枯井内挖到骸骨,6月28日,他在当地民警陪同下,将骸骨一起送到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进行检验。
  郭桂芳的弟弟郭会增告诉新京报记者,姐姐失踪后,他曾到肥乡县(现已撤县改区)公安局报案,认为其失踪与父亲反腐有关,“得罪过不少领导。”失踪前,姐姐郭桂芳常帮父亲写反映问题的材料。
  7月16日,肥乡区公安局将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结果告知郭会增本人,鉴定意见为,送检检材中未检出人骨。
  对于该鉴定结果,郭会增告诉新京报记者,家属方面持保留意见,“毕竟此事已经过去30年,长埋地下的骨头变形也是有可能的。”按照之前的计划,送去检验的骨头,先鉴定是否为人骨,再按程序进行DNA鉴定。
  “因为非人骨,公安局直接告诉我们,不会再进行DNA鉴定”,郭会增说,将骨头取回后,自己正尝试联系鉴定机构,“只要有一线希望在,我们就不会放弃。”

寻求鉴定遇阻 已申请重新立案
  实际上,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在枯井处发现骨头。值得注意的是,郭桂芳失踪三年后,1993年,该枯井发现一具尸骨,且双腿一粗一细。郭会增补充称,“我姐腿有残疾,确定有小儿麻痹后遗症,后来尸骨被鉴定为男尸。”
  今日下午,新京报记者联系上郭会增时,他正在上海联系相关鉴定结构拟进行个人鉴定,此前,他曾向复旦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相关鉴定机构申请,但未果,“他们说无法做骨头DNA鉴定,现在在上海已经联系上几家机构,其中一家公司说可以做,但是需要公安局配合,接受警方的委托进行。”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29年前,郭桂芳失踪后,家属曾到肥乡县公安局报案。但公安局否认郭建民及其爱人蔡朋娥报过案,并至今不予立案。公安局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87条规定,该案件已过了20年追诉期。
  郭会增对新京报记者补充称,上周,家属方面已向肥乡区公安局犯罪科,重新递交了重新立案的申请,“但是过了29年,找到遗物的案发现场已经没有了,重新立案的难度很大。”
  郭会增称,申请立案后,前几天与肥乡区政法委书记进行了电话沟通,“对方称目前已有了新的线索,与公安局长见面后再商谈此事。”
  截至发稿,肥乡区公安局暂未就是否重新立案做出答复。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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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孽角 发表于: 2019-7-17 17:07:57|只看该作者

河北劳模郭建民之女失踪续:枯井骨头经鉴定非人骨

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河北劳模郭建民之女失踪续:枯井骨头经鉴定非人骨

  (记者:李一凡)就河北省劳模郭建民之女失踪30年,废弃枯井挖出疑似人骨一事,今日(17日),新京报记者从邯郸肥乡区公安局获悉,枯井骨头的鉴定意见为:送检检材中未检见人骨。对此,家属称将到上海鉴定机构进行DNA检验。
邯郸市肥乡区公安局出具的鉴定意见告知书显示,6月28日,该局对郭会增提交的12块骨头,委托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进行了法医人类学鉴定。鉴定意见是,送检检材中未见人骨。受访者供图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郭建民女儿郭桂芳于1990年6月16日晚在单位值夜班,次日失踪。2014年10月,肥乡警方将郭桂芳有关信息录入全国失踪人员信息系统。今年4月,郭桂芳弟弟在一枯井内挖到疑似人骨,后送到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进行检验。
  今日(17日),新京报记者从邯郸市肥乡区公安局获悉,7月16日,肥乡区公安局将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结果告知家属,鉴定意见为:送检检材中未检见人骨。
  新京报记者从家属郭会增处获得的一份由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书显示,经检验,送检检材以管状和扁平状形态为主,骨骼中可见关节面、切记等解构结构,关节面较小、曲度较大、骨骼干骺端形态呈“尖峰状”,凸起明显。以上形态特点与动物骨骼的解剖特点相符,骨骼的大小、形态、关节面结构等方面均与人体骨骼特征不符。
  郭会增说,目前家属已取回送检的骨头,将自费通过上海相关鉴定机构进行DNA检验,“只要有希望在,就不会放弃努力。”
  校对危卓
9#
 伪装妖孽 发表于: 2019-7-17 13:35:47|只看该作者

反腐英雄之女失踪30年:警方不许家属留骨骸鉴定

源自:观察者网
原文标题:反腐英雄之女失踪30年续:枯井骨骸鉴定非人骨

  [撰文/王梅梅 统筹/刘姝蓉]
  反腐英雄郭建民女儿郭桂芳失踪30年后,郭桂芳的弟弟郭会增从枯井中挖出的骨骸经公安部鉴定已有了结果。7月16日上午,郭会增前往邯郸市肥乡区公安局查看鉴定结果时,郭会增提出拍照、复印存证的要求被拒绝,双方产生分歧,郭会增拒绝领取结果。据悉,双方还将就此事进行进一步沟通。据大白新闻此前报道,三个月前,家属在当年事发枯井处挖出几块疑似人骨。6月28日,郭会增一行人将骨骸交予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鉴定相关DNA信息。
邯郸市肥乡区公安局(摄影/王梅梅)

家属拒绝认领鉴定结果
郭会增前往肥乡区公安局(摄影/王梅梅)
  7月15日,肥乡区公安局的工作人员与郭会增前往公安部,取到了枯井骨骸的鉴定信息。一行人返回肥乡以后,16日上午,郭会增到当地公安局领取鉴定结果。据悉,在查看鉴定结果之前,郭会增提出拍照、复印存证的要求。郭会增称:“这次鉴定的是我挖出的骨头,为什么不给我留存?而且上面都是数字我也看不懂,需要请专业人士鉴定。”其要求被公安局拒绝,郭会增拒绝领取结果。
  据悉,郭会增将就此事与肥乡区公安局再次进行沟通。此外,郭会增表示,这次自己没有亲眼见证鉴定过程,公安局也未将事前答应的鉴定过程录像交付给他,所以将来还会再做一次鉴定。总之,他会向公安局要一个说法。

半个月前骨骸由当地公安局交予公安部鉴定
  6月28日,郭会增在邯郸市肥乡区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带着郭桂芳的儿子抵达北京,一行人将骨骸交予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鉴定相关DNA信息。
  这些骨骸是大约3个月前,郭会增在一处枯井旧址连夜挖出来的。据了解,在郭会增姐姐郭桂芳失踪的第三年,即1993年2月,在距离郭桂芳家和县农业局大约2公里左右的油棉厂后侧的一个枯井中,发现了一具尸体,尸体细节与郭桂芳有一定吻合。
  郭桂芳的母亲蔡朋娥认为,尸骨上的皮带以及身形和头发都很像自己的女儿郭桂芳。蔡朋娥还发现尸骨与郭桂芳“标志性虎牙”相同的位置上,少了一颗牙。郭家人认为枯井处的尸体就是郭桂芳,当年目击证人也称这是一具女尸,但邯郸市肥乡区公安局坚称这是一具男尸,并拒绝公开相关信息。
  2017年11月15日,郭会增以行政不作为为由向肥乡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出具公开司法鉴定信息。郭会增胜诉,但公安局认为拒不执行。对于郭桂芳失踪一案,公安局否认家属报过案,并表示已经过了20年追诉期,至今不予立案。
源自:微信公号“大白新闻”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8#
 噗鼾如雷 发表于: 2019-6-28 18:37:57|只看该作者

河北省劳模郭建民寻女事件:家属称新挖到骸骨,已送鉴定

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河北省劳模郭建民寻女事件:家属称新挖到骸骨,已送鉴定
⊙记者:李一凡 编辑:白馗 校对:卢茜

  河北省劳动模范郭建民生前曾多次举报贪污腐败案件。其女儿郭桂芳于1990年6月16日晚在单位值夜班,次日失踪。今年2月24日,郭桂芳的弟弟在一枯井内挖到骸骨,今日他在当地民警陪同下,将骸骨一起送到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相关鉴定结果将在下周公布。
  (记者:李一凡)此前备受社会关注的“反腐英雄郭建民”女儿郭桂芳失踪29年一事,有新的进展。今日(6月28日),新京报记者从郭建民的儿子郭会增处获知,今年2月24日,在一枯井内挖到骸骨,今日他在当地民警陪同下,一起送到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此次新发现的骸骨是否为人骨,相关鉴定结果将在下周公布,“确定后,再进行DNA鉴定”。

今年2月,郭桂芳弟弟郭会增对当年挖掘出骨头的枯井重新挖掘,发现疑似人骨的骨头。家属供图

“反腐英雄”郭建民女儿失踪29年
  郭建民是河北省劳动模范,生前因多次举报贪污腐败案件,被称作“反腐英雄”。
  1982年,郭建民时任肥乡常耳寨公社书记,曾写信向新华社河北分社和中央反映,肥乡选举存在违反民主问题。新华社记者以内参形式报告党中央,后三四十名领导干部被处理。
  2015年11月28日,郭建民在家中去世。去世前,郭建民有桩心事未了,那就是女儿失踪20多年,始终没有消息。
  新京报梳理公开报道发现,这起失踪案件始于29年前。
  郭建民的女儿名叫郭芳桂,1990年6月16日晚,她安顿好不足3岁的儿子后,到当地农牧局值夜班,第二天失踪,杳无音信。
  事情出现转机是在1993年2月。郭桂芳失踪3年后,河北邯郸肥乡棉油厂后侧一枯井中发现尸骨,家属要求鉴定未果。2014年10月,肥乡警方将郭桂芳的有关信息,录入全国失踪人员信息系统。

新挖骸骨已送公安部物证中心鉴定
  郭建民因举报反腐被塑造成“反腐英雄”。生前他寻找女儿郭桂芳的消息,屡见报端,被媒体称为“反腐英雄郭建民寻女事件”。
  今日(6月28日)下午,郭桂芳的弟弟郭会增告诉新京报记者,姐姐失踪后,他曾到肥乡县(现已撤县改区)公安局报案,认为其失踪与父亲反腐有关,“得罪过不少领导。”失踪前,姐姐郭桂芳常帮父亲写反映问题的材料。
  今年2月,在当年事发的枯井处,郭会增邀请了当地多家媒体见证,对该井进行挖掘。约一天一夜后,挖掘机在枯井约30米深处,挖出几块疑似人骨。
  今日下午,新京报记者联系上郭会增时,他正在从北京返回河北肥乡的高铁上。他告诉新京报记者,这次跟姐姐郭桂芳的儿子一起去北京,有邯郸市肥乡区公安局的3名公安干警和1名公安法医陪同,一同将骸骨交到了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郭会增对新京报记者称,按照鉴定流程,第一步将鉴定是否为人骨,确定后会进行DNA信息比对。鉴定结果将于下周公布。
7#
 wsch1688688 发表于: 2019-6-28 00:37:53|只看该作者

反腐英雄之女失踪案最新进展 家属将赴公安部作遗骸鉴定

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反腐英雄之女失踪案最新进展 家属将赴公安部作遗骸鉴定

  郭建民多次举报贪腐事件,生前被称为“反腐英雄”。近日,“郭建民之女失踪案”现进展,郭建民之子郭会增挖出疑似人骨,目前他已携带人骨前往北京公安部寻求鉴定。1990年,郭建民之女郭桂芳在值夜班时神秘失踪,至今未予立案。1993年,在肥乡县一枯井处发现一具尸体,郭建民一家认为它很可能就是过郭桂芳的尸体。家属们认为郭桂芳失踪与郭建民常年参与反腐有关。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6# 青城山
 倦人儿 发表于: 2019-6-24 16:53:00|只看该作者

“反腐英雄”之女失踪案:鉴定枯井遗骸不该这么难

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反腐英雄”之女失踪案:鉴定枯井遗骸不该这么难

  郭桂芳失踪案与“枯井埋尸案”之间有何关系,当地公安机关在处理过程中是否有违法违规之处,显然都该调查清楚,该追责的也该追责。如此,才能让生者前行,逝者安息,正义回归。
  
  ▲湖南怀化操场埋尸案嫌疑人:当地“名人”曾非法拘禁。新京报我们视频出品
  就在湖南新晃的“操场埋尸案”的真相渐渐浮出水面之际,又一起“反腐英雄郭建民女儿郭桂芳失踪”案也受到广泛关注。
  据媒体报道,1993年2月,郭桂芳失踪3年后,邯郸肥乡棉油厂后侧一枯井中发现尸骨,家属坚称遗骨为郭桂芳,要求鉴定遗骨信息未果。近日,在当年事发枯井处挖出几块疑似人骨,家属正积极寻找有关部门鉴定。
  当下,枯井处挖出的疑似人骨是不是郭桂芳的遗骸尚待鉴定,复盘郭桂芳失踪以来当地有关部门的做法,其中存在不少值得商榷的地方。
  郭桂芳失踪三年之后,在距离郭家不远处的一个枯井中,发现了一具女性尸体,郭的家人觉得石头上的皮带以及身形和头发都很像自己的女儿郭桂芳。但当天下午,郭的父母亲再次去辨认尸骨时,尸骨已不见了。
  2016年10月底,郭家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公开那具枯井尸骨的鉴定信息,以此想确定尸骨的身份,但超过规定期限未获回应,后郭家以行政不作为为由向肥乡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结果胜诉,但当地公安机关拒不执行。此外,当地公安机关否认郭的家人报过案,并至今不予立案。公安局还称,依据刑法规定,该案件已过了20年追诉期。
  公安机关没理由不公开枯井尸骨鉴定信息
  单从身份上来说,郭桂芳有其“不普通”的一面。1982年,郭桂芳的父亲郭建民仗义执言,揭开了当年肥乡选举的黑幕,此后郭建民被开除党籍、撤销职务、停发工资;而郭桂芳“因支持父亲反映问题并常帮父亲写材料,曾被所在单位辞退”。
  基于这种背景,几年之后突然神秘失踪的郭桂芳,自然引发各方对其疑虑和诸多猜测。
  当然,目前并没有相关证据表明郭桂芳失踪,与其父举报选举黑幕有关。但无论郭桂芳失踪的原因是不是为人所害,也不论当地公安机关是否真的对郭桂芳失踪案采取不作为的态度,但一个到单位值班的大活人突然消失,对一个家庭是天大的事,对于负有查处人口失踪事件职责的当地公安机关来说也绝非小事一桩,的确不可消极怠慢。
  就拿2016年郭家人申请公开那具枯井尸骨的司法鉴定信息所来说,失踪者家属因郭桂芳与枯井中发现的女尸有相似之处,故有理由获得这一鉴定信息。
  我国2008年施行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规定,行政机关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信息应当主动公开。还有,公民依照规定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等。
  这都说明公民有依法申请信息公开的权利。2019年修订后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更明确规定,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外,公民等可以向政府或者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事实上,当地公安机关公开这一女尸的信息,若确与失踪者无关,那既可以安抚民心,又能够解开郭家人的疑团,哪怕是没有法律的要求,这样的便民措施也应该主动为之。更不用说后来对于法院的判决还拒不执行,其傲慢的态度消弭的只是群众对公权力的信赖。
  公安机关已知悉疑似命案,就不该受追诉时效限制
  至于说当地公安机关否认郭的家人报过案,并至今不予立案,甚至认为该案已过了20年追诉期,存在明显问题。
  针对疑似命案,如何证明失踪者的家人报了案已不重要,因为此时此刻,涉事公安机关明知有人突然失踪,应该主动立案追查才是,而不是坐等家属前来请求。即便是后来公安局领导解释说是有人开车接走了失踪者,那同样是一种可疑情况,有了车辆信息更便于追查,是否继续查下去了呢。
  再说追诉时效,1997年刑法规定,在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且“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必须明确,追诉时效固然是考虑了犯罪嫌疑人多年不再犯罪的情况,但也要受到被害方已经发现被害,并且一直在追诉控告的限制。追诉时效本不是犯罪分子的保护伞,更不是职能部门不积极履职的借口。
  人命关天,司法的使命就是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事关人命,当地公安机关显然应该更有作为,敷衍和冷漠,显然有违法治精神。如今“操场埋尸案”的真相已经渐渐浮出水面,已经发生将近30年的郭桂芳失踪案与“枯井埋尸案”之间有何关系,当地公安机关在处理过程中是否有违法违规之处,显然都该调查清楚,该追责的也该追责。如此,才能让生者前行,逝者安息,正义回归。
⊙泽仲杰(法学学者,兼职律师)

  编辑:陈静 校对:柳宝庆
5# 华蓥山
 红星 发表于: 2018-2-5 22:07:00|只看该作者

反腐英雄郭建民之子被行拘 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源自:法律与生活杂志
原文标题:反腐英雄郭建民之子郭会增被行拘七日,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记者/张喜斌 统筹/陈威]一份邯郸市肥乡区拘留所的解除拘留证明书(肥拘解字[2018]第23号)显示:郭会增因扰乱单位秩序被肥乡区公安局决定行政拘留七日(自2018年1月26日至2018年2月1日止),决定书文号:肥公(城)行罚决字(2018)第0045号。
  大白新闻(微信ID:dabaixinwen)了解到,被处罚人郭会增系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原肥乡县)反腐英雄郭建民之子。今日(2018年2月5日),郭会增已经向肥乡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行政起诉状,请求依法撤销肥公(城)行罚决字(2018)第004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因扰乱单位秩序被行政拘留七日
  2018年1月25日,邯郸市肥乡区公安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肥公(城)行罚决字[2018]0045号)显示:肥乡区农牧局职工郭会增在2018年1月11日到19日分五次到北京市国家信访局信访,肥乡区信访局有关人员和肥乡区农牧局工作人员多次劝解郭会增,效果甚微。
  后郭会增被肥乡区农牧局工作人员接回肥乡。郭会增的行为扰乱了单位秩序。以上事实有违法嫌疑人陈述、证人证言、信访登记表等等证据证实。文件还显示:根据相关规定,现决定对郭会增行政拘留七日。
  执行方式和期限:由邯郸市肥乡区公安局送邯郸市肥乡区治安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七日。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邯郸市公安局或肥乡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肥乡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18年2月1日,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拘留所作出的解除拘留证明书(肥拘解字[2018]第23号)显示:被拘留人郭会增因扰乱单位秩序被肥乡区公安局决定行政拘留七日(2018年1月26日至2月1日止),决定书文号:肥公(城)行罚决字(2018)第0045号。
  此外,邯郸市肥乡区拘留所解除拘留证明书(肥拘解字[2018]第23号)还显示:该被拘留人现已期限届满。根据《拘留所条例》第30条、《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64条之规定,予以解除拘留。


郭称被拘留所接收时血压有180
  据了解,2015年4月,一篇题为《反腐英雄寻女25年未果》的新闻,报道了河北肥乡县反腐英雄郭建民女儿郭桂芳在单位值班时失踪,家人寻找25年未果,当地警方未立案一事,引发舆论关注。
  后来,郭建民与其妻子蔡鹏娥双双离世,也没等来女儿失踪案的更多有用信息。家人曾申请当地人社局将郭桂芳的死认定为工伤,一审判决胜诉。不过,二审法院却认为,将郭桂芳认定为工伤依据不足,驳回原告诉请。
  郭会增说,“我因为家里的事到北京去反映情况,然后我们当地的人打电话说让我回来,说给我解决问题。所以我就回来了,但是等我回来和公安部门谈话的时候,他们却把我给行政拘留了”。郭还说,“拘留所接收的时候给我做了检查,我的血压是180”。
  1月26日,大白新闻曾就此事采访到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李姓副区长,其表示并不清楚郭会增被行政拘留的情况。“不太清楚,这个事应该去问公安部门”。大白新闻又联系到肥乡区城关派出所赵姓所长,其回应称,“案子是我们办的,他已经被拘留了”。
  此外,邯郸市肥乡区农牧局一位张姓副局长对大白新闻表示:“不知道郭会增被行政拘留的事情,具体情况你去问公安局吧。”不过,该局长也表示,“确实是我去北京把他(郭会增)接回来的”。

最新:已向法院递交行政起诉状
  郭会增称,2月5日上午,他已经到肥乡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行政起诉状。诉讼请求:依法撤销肥公(城)行罚决字(2018)第004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告依法支付原告被拘留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切诉讼费用均由被告承担。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法院也向其出具了“河北省人民法院诉讼费专用票据(预收)”。该收据显示:2018年2月5日,案号:2018冀0407行初2,预交诉讼费(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伍拾元整。此外,在诉讼收费专用章位置,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法院也扣了章。


事件回顾──
  此前报道:
  邯郸肥乡区公安局超3月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进老赖黑名单
  警方不履行判决续 | 当事人质疑公安局辟谣:从未接到电话
  肥乡事件后被开除党籍 女儿失踪无音讯


与多年患病的郭建民交流,每一句都需先经小女儿转述,如今其早已离世
  1982年,肥乡党代会期间,时任县委书记意外落选。时任肥乡县常耳寨公社书记的郭建民发现选举中存在不正常的违反民主选举的现象。于是他向新华社如实进行了反映,揭露了选举内幕和真相。
  经过深入调查,在掌握了大量详实材料后,时任新华社记者赵德润写了一篇题为《肥乡县少数人用文化大革命手法把县委书记搞下台》的内参迅速上报中央,引起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中央领导为此作了批示。
  中央成立专案组进驻肥乡。最终,几十名县(乡)级领导干部因此受到严肃处理。在党中央的介入下,肥乡事件得到妥善解决,落选的县委书记恢复了职务。肥乡事件两年后,1984年,郭建民被开除党籍、撤销职务、停发工资。直到1986年经郭建民本人不断申诉,才将郭建民调到县农业局技术站工作至其退休,停发的工资随后也全部补回。
  直至1987年,在肥乡县委宣传部的党组织会上,才恢复了郭建民的党籍。同时,郭建民的女儿郭桂芳因支持父亲反映问题并常帮父亲写材料,曾被所在单位辞退。到了1990年,郭桂芳在单位值班时突然神秘失踪,至今仍然毫无音讯。
  据郭建民家人回忆,1990年6月16日晚,郭桂芳安顿好她不足3岁的儿子,到农牧局值夜班,第二天神秘失踪。当日,郭建民及其爱人蔡朋娥就到肥乡县公安局报案。
  2015年1月12日,记者曾向肥乡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袁晓雷求证,他表示:“案件发生时间太长,等情况了解清楚了再给答复。”当年4月3日,其回复是:郭桂芳失踪案至今没有立案,不过没立案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87条规定,该案件已过了20年追诉期。
  同时,袁晓雷还表示:“我们查了,没有发现该案的报案记录,我们认为当事人家人当年没报案。也可以说,该失踪案发生的20多年间,郭桂芳的家人就没有找过公安局,公安局不知道此事。”2014年10月,肥乡县公安局还抽了郭桂芳儿子和丈夫的血样,并把郭桂芳的有关信息录入了全国失踪人员信息系统。


为给女儿认定工伤 将人社局诉至法院
  2015年,郭建民的老伴想到失踪20多年的大女儿时眼泪纵横,如今她已经离世
  2014年2月28日,河北省肥乡县人民法院依法宣告郭桂芳死亡。郭建民及家人希望“依法确认郭桂芳之死亡属于工伤”。然而,2014年7月28日,河北省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了邯人社伤险认决字(2014)1347号《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对于郭桂芳在工作岗位失踪认定工伤的问题,肥乡县农牧局局长李会民曾告诉记者:“上级没有认定为工伤,原因是我们目前调查的情况尚没有证据证明当晚郭桂芳在其单位值班。”
  记者通过查询肥乡县的相关数据档案却发现,县农牧局在2012年5月12日、2012年9月27日、2014年5月17日、2014年9月27日曾先后四次以单位名义,加盖公章证明“原农牧局职工郭桂芳1990年6月16日在农牧局值班时失踪。”
  2014年9月23日,河北肥乡县“反腐英雄”郭建民妻子蔡鹏娥为给失踪的女儿认定为工伤,特向丛台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行政诉讼状。法院一审判决撤销被告邯郸市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重新作出认定。
  郭建民家人从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拿到一审胜诉判决书那天,是郭建民的生日。“为给近来一直患病不起的父亲过82岁的生日,回家时还特意买了一个生日蛋糕。尽管父亲患有老年痴呆症已无法知道女儿郭桂芳工伤胜诉的消息,但我还是把这一喜讯告诉了父亲。”郭建民的二儿子郭会增说。
  可是,沉浸在胜诉喜悦中的郭家人怎么也不会想到,过完生日的第二天下午,郭建民突然去世了。在郭会增看来,父亲至死都没有等到郭桂芳失踪案的任何明确信息,是父亲此生最大的遗憾。
  不过,二审法院认为,将郭桂芳认定为工伤依据不足,驳回原告诉请。2016年10月底,郭桂芳的弟弟郭会增向邯郸市肥乡区公安局法制办公室申请公开1993年2月在肥乡棉油厂后侧枯井中发现的尸骨(郭家人认定现场的尸骨系郭桂芳)司法鉴定的相关信息,以此来确定该具尸骨的身份。
  在向政府部门申请信息公开已超过相关规定期限并未获回应后,2017年11月15日,郭会增以行政不作为为由向肥乡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出具公开司法鉴定信息。最后,法院判决:被告邯郸市肥乡区公安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对原告郭会增于2016年10月26日以特快专递方式提出的司法鉴定申请,予以答复。


国务院参事室新闻顾问 为其去世撰文
  长期对郭建民及其家人遭遇给予关注的赵德润,在获知当年的反腐英雄郭建民去世的消息后,针对郭建民及其家人的遭遇,连夜疾书,撰写了一篇题为《不信东风唤不回》的文章。该文围绕郭建民及其家人坎坷的命运,给予他高度的评价。
  每当说起郭建民在当年肥乡事件中的贡献,后任光明日报社副总编辑,现任中央文史馆馆员、国务院参事室新闻顾问的赵德润总是感叹,他说,“如果不是郭建民仗义执言,如实向我讲述肥乡事件的真相,就揭不开当年肥乡选举的黑幕,郭建民也就不会得罪那么多的领导干部。”
  据了解,自当年发生肥乡事件至今的几十年里,郭建民大无畏的反腐败精神一直深深感染着赵德润。
  为此他曾特意给郭建民手书明代诗人于谦的诗《石灰吟》,这幅字,至今仍挂在郭建民的家里。在他看来,这首诗所表达的精神,在郭建民身上有很好的体现。此时,诗句“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就是对郭建民一生的“盖棺定论”。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4# 金佛山
 泡泡老忍者 发表于: 2016-12-30 11:28:02|只看该作者

反腐英雄寻女25年未果 家人起诉公安局获受理

源自:法制晚报
二审判决书中,对失踪女儿郭桂芳的工伤不予认定

  2015年4月,深读(微信ID:shenduzhongguo)曾以《反腐英雄寻女25年未果》为题,报道了河北肥乡县反腐英雄郭建民女儿郭桂芳在单位值班时失踪,家人寻找25年未果,当地警方未立案一事,引发舆论关注。
  如今,郭建民与妻子蔡鹏娥已双双离世,也没等来女儿失踪案的更多有用信息。家人曾申请当地人社局将郭桂芳的死认定为工伤,一审判决胜诉。二审法院认为,将郭桂芳认定为工伤依据不足,驳回原告诉请。
  2016年10月底,郭桂芳的弟弟郭会增向邯郸市肥乡区公安局法制办公室申请公开1993年2月在肥乡棉油厂后侧枯井中发现的尸骨(郭家人认定现场的尸骨系郭桂芳)司法鉴定的相关信息,以此来确定该具尸骨的身份。
  在向政府部门申请信息公开已超过相关规定期限并未获回应后,今年11月15日,郭会增以行政不作为为由向肥乡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出具公开司法鉴定信息,深读(微信ID:shenduzhongguo)了解到,目前肥乡区法院已受理郭会增的诉讼请求。
  去年4月,郭建民夫妇还在为寻女奔波,如今两位老人均离世。

女儿在单位失踪 二审认定不属工伤
  2015年11月24日,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对原告蔡鹏娥与被告邯郸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第三人肥乡县农牧局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撤销被告邯郸市人 社局2014年7月28日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限被告邯郸市人社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对原告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蔡鹏娥已于2015年5月16日上午11时因突发心肌梗塞经抢救无效去世,诉讼主体依法变更为蔡鹏娥的继承人郭建民(丈夫)、郭会增、郭红芳。
  2015年12月10日,一审第三人肥乡县农牧局向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016年8月,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此案作出二审判决。
  判决中提到,肥乡县委组织部、肥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肥乡县农牧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就郭桂芳失踪情况进行了调查,结论为“‘郭桂芳在农牧局值班时失踪’这一说法无确切依据,难以成立”。
  法院认为,之后,上诉人肥乡县农牧局作出决定,撤销了该局出具的所有含有“郭桂芳在农业局值夜班时失踪”内容的证明材料及在工伤认定申请表上加盖的公章,故被上诉人郭会增、郭红芳(一审判决后,郭建民去世,诉讼主体依法变更为郭会增、郭红芳)主张郭桂芳在肥乡县农牧局值夜班时失踪证据不足,不能成立;
  且郭桂芳失踪被宣告死亡的情形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符合法律规定,一审法院原判不当。
  邯郸中院判决:撤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一审行政判决书;驳回被上诉人郭会增、郭红芳的诉讼请求。

四份关键的值班证明
  关于郭桂芳失踪后死亡是否能认定为工伤争论的核心,是四份由农牧局曾出具的证明。
  深读(微信ID:shenduzhongguo)通过查询肥乡县的相关数据档案发现,县农牧局在2012年5月12日、2012年9月27日、2014年5月17日、2014年9月27日曾先后四次以单位名义,加盖公章证明“原农牧局职工郭桂芳1990年6月16日在农牧局值班时失踪。”
  在一审判决中,原审法院认可了郭桂芳是在单位值夜班时失踪的说法,并表示2012年9月27日、2014年5月17日至少两份证明为肥乡县农牧局出具,均可证明郭桂芳在农牧局值夜班时失踪。
  此外,在郭桂芳工伤认定申请表上受伤害经过简述中也写明了其是在值班时失踪一事。
  但在二审审理过程中,肥乡县委组织部、肥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肥乡县农牧局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却撤销了所有含有公章的证明材料。
  9月9日下午,深读(微信ID:shenduzhongguo)试图联系肥乡县农牧局局长李会民,就上述问题进行采访,多次拨打电话无人接听。

家人申请公开疑似尸骨司法鉴定信息
超过时限未获回应 起诉公安局法院受理

  2016年10月25日,郭桂芳的弟弟郭会增向邯郸市肥乡区公安局法制办公室申请公开1993年2月在肥乡棉油厂后侧枯井中发现的尸骨(郭家人认定现场的尸骨系郭桂芳)司法鉴定的相关信息,以此来确定该具尸骨的身份。
  据郭会增讲述,当年枯井中发现尸骨后,其母亲蔡朋娥和妹妹郭红芳现场辨认是姐姐郭桂芳,但后来不了了之。
  在向政府部门申请信息公开已超过相关规定期限并未获回应后,今年11月15日,郭会增以行政不作为为由向肥乡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出具公开司法鉴定信息,目前肥乡区法院已受理郭会增的诉讼请求。
  在这份《行政起诉状》中,郭会增写到:1993年2月份,在肥乡县油棉厂后侧枯井中,发现一具尸体,经公安局现场勘察,并经我母亲蔡朋娥及我妹郭红芳当场辨认该尸体确系我姐郭桂芳,公安并对尸体进行了司法鉴定。2016年10月26日,我以特快传递向该公安局申请依法公开我姐尸骨鉴定的相关信息。10月27日,公安收到后,本应履行职责,依法公开相关信息,但至今拒不答复,又未公开相关信息,现已超过了信息公开条例中的期限,为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依据行政诉讼规定,特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事件回顾
肥乡事件后被开除党籍 女儿失踪无音讯

  1982年,肥乡党代会期间,时任县委书记意外落选。
  时任肥乡县常耳寨公社书记的郭建民发现选举中存在不正常的违反民主选举的现象。于是他向新华社如实进行了反映,揭露了选举内幕和真相。
  经过深入调查,在掌握了大量详实材料后,时任新华社记者赵德润写了一篇题为《肥乡县少数人用文化大革命手法把县委书记搞下台》的内参迅速上报中央,引起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中央领导为此作了批示。
  中央成立专案组进驻肥乡。最终,几十名县(乡)级领导干部因此受到严肃处理。在党中央的介入下,肥乡事件得到妥善解决,落选的县委书记恢复了职务。
  肥乡事件两年后,1984年,郭建民被开除党籍、撤销职务、停发工资。直到1986年经郭建民本人不断申诉,才将郭建民调到县农业局技术站工作至其退休,停发的工资随后也全部补回。
  直至1987年,在肥乡县委宣传部的党组织会上,才恢复了郭建民的党籍。

  同时,郭建民的女儿郭桂芳因支持父亲反映问题并常帮父亲写材料,曾被所在单位辞退。到了1990年,郭桂芳在单位值班时突然神秘失踪,至今仍然毫无音讯。
  据郭建民家人回忆,1990年6月16日晚,郭桂芳安顿好她不足3岁的儿子,到农牧局值夜班,第二天神秘失踪。当日,郭建民及其爱人蔡朋娥就到肥乡县公安局报案。
  2015年1月12日,深读(微信ID:shenduzhongguo)记者曾向肥乡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袁晓雷求证,他表示:“案件发生时间太长,等情况了解清楚了再给答复。”
  当年4月3日,其回复是:郭桂芳失踪案至今没有立案,不过没立案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87条规定,该案件已过了20年追诉期。
  同时,袁晓雷还表示:“我们查了,没有发现该案的报案记录,我们认为当事人家人当年没报案。也可以说,该失踪案发生的20多年间,郭桂芳的家人就没有找过公安局,公安局不知道此事。”
  2014年10月,肥乡县公安局还抽了郭桂芳儿子和丈夫的血样,并把郭桂芳的有关信息录入了全国失踪人员信息系统。

为给女儿认定工伤 将人社局诉至法院
  2014年2月28日,河北省肥乡县人民法院依法宣告郭桂芳死亡。郭建民及家人希望“依法确认郭桂芳之死亡属于工伤”。
  然而,2014年7月28日,河北省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了邯人社伤险认决字(2014)1347号《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对于郭桂芳在工作岗位失踪认定工伤的问题,肥乡县农牧局局长李会民曾告诉记者:“上级没有认定为工伤,原因是我们目前调查的情况尚没有证据证明当晚郭桂芳在其单位值班。”
  记者通过查询肥乡县的相关数据档案却发现,县农牧局在2012年5月12日、2012年9月27日、2014年5月17日、2014年9月27日曾先后四次以单位名义,加盖公章证明“原农牧局职工郭桂芳1990年6月16日在农牧局值班时失踪。”
  2014年9月23日,河北肥乡县“反腐英雄”郭建民妻子蔡鹏娥为给失踪的女儿认定为工伤,特向丛台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行政诉讼状。
  法院一审判决撤销被告邯郸市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重新作出认定。
  郭建民家人从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拿到一审胜诉判决书那天,是郭建民的生日。
  “为给近来一直患病不起的父亲过82岁的生日,回家时还特意买了一个生日蛋糕。尽管父亲患有老年痴呆症已无法知道女儿郭桂芳工伤胜诉的消息,但我还是把这一喜讯告诉了父亲。”郭建民的二儿子郭会增说。
  可是,沉浸在胜诉喜悦中的郭家人怎么也不会想到,过完生日的第二天下午,郭建民突然去世了。在郭会增看来,父亲至死都没有等到郭桂芳失踪案的任何明确信息,是父亲此生最大的遗憾。
3# 峨眉山
 小姑凉可爱 发表于: 2016-7-7 05:28:03|只看该作者

反腐英雄寻女25年未果去世 失踪女儿被认定工伤

源自:法制晚报
  2015年4月9日,“深读”(微信ID:shendugongzhuo)曾以《反腐英雄寻女25年未果》为题,报道了河北肥乡县反腐英雄郭建民女儿郭桂芳在单位值班时失踪25年寻找未果、当地警方没有立案的事件,引发舆论高度关注。
  据最新消息,2015年12月10日,一审第三人肥乡县农牧局表示不服丛台区人民法院撤销邯郸市人社局的邯人社伤险认决字(2014)1347号《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2014)丛刑初字第50号行政判决书,并已向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提交行政上诉状。

与多年患病的郭建民交流,每一句都需先经小女儿转述

郭建民
肥乡事件后被开除党籍
女儿失踪仍毫无音讯

  1982年,肥乡党代会期间,时任县委书记意外落选。时任肥乡县常耳寨公社书记的郭建民发现选举当中存在很多极不正常的现象和违反民主选举的因素。于是他向时任新华社河北分社的记者赵德润如实进行了反映,揭露了选举的内幕和真相。
  在掌握了大量详实材料后,赵德润写了一篇名为《肥乡县少数人用文化大革命手法把县委书记搞下台》的内参迅速上报中央,引起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中央领导为此还作了批示。中央成立专案组进驻肥乡,几十名县(乡)级领导干部因此受到了严肃处理。在党中央的介入下,肥乡事件得到妥善解决,落选的县委书记恢复了职务。

《光明日报》原副总编讲述1982年肥乡事件中郭建民的反腐贡献

  肥乡事件两年后,1984年,郭建民被开除党籍、撤销职务、停发工资,直到1986年经郭建民本人不断申诉才将郭建民调到县农业局技术站工作至其退休,停发的工资随后也全部补回。直至1987年,在肥乡县委宣传部的党组织会上,才恢复了郭建民的党籍。
  同时,郭建民的女儿郭桂芳因支持父亲反映问题并常帮父亲写材料,曾被所在单位辞退。到了1990年,郭桂芳在单位值班时突然神秘失踪,至今仍然毫无音讯。
  据郭建民家人回忆,1990年6月16日晚,郭桂芳安顿好她不足3岁的儿子,到农牧局值夜班,第二天神秘失踪。当日,郭建民及其爱人蔡朋娥就曾到肥乡县公安局报案。

看着大女儿年轻时留下的照片,母亲蔡朋娥不禁潸然泪下

  2015年1月12日,“深读”(微信ID:shendugongzhuo)曾向肥乡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袁晓雷求证,他表示:“案件发生时间太长,等情况了解清楚了再给答复。”当年4月3日,其回复是:郭桂芳失踪案至今没有立案,不过没立案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87条规定,该案件已过了20年追诉期。同时,袁晓雷还表示:“我们查了当年的报案记录,没有发现该案的报案记录,我们认为当事人家人当年没报案。也可以说,该失踪案发生的20多年间,郭桂芳的家人就没有找过公安局,公安局不知道此事。”2014年10月,肥乡县公安局还抽了郭桂芳儿子和丈夫的血样,并把郭桂芳的有关信息录入了全国失踪人员信息系统。
  随后,“深读”(微信ID:shendugongzhuo)查询发现,郭桂芳(系统内为郭规芳)失踪的相关信息的确已于2014年11月被录入全国失踪人员信息系统。

为给失踪女儿认定工伤
将邯郸人社局诉至法院

  2014年2月28日,河北省肥乡县人民法院依法宣告郭桂芳死亡。郭建民及家人希望“依法确认郭桂芳之死亡属于工伤”。然而,2014年7月28日,河北省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了邯人社伤险认决字(2014)1347号《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对于郭桂芳在工作岗位失踪认定工伤的问题,肥乡县农牧局局长李会民告诉“深读”(微信ID:shendugongzhuo)称:“上级没有认定为工伤,原因是我们目前调查的情况尚没有证据证明当晚郭桂芳在其单位值班。”而“深读”(微信ID:shendugongzhuo)通过查询肥乡县的相关数据档案却发现,县农牧局从2012年5月12日、2012年9月27日、2014年5月17日、2014年9月27日曾先后四次以单位名义,加盖公章证明“原农牧局职工郭桂芳1990年6月16日在农牧局值班时失踪。”
  2014年9月23日,河北肥乡县“反腐英雄”郭建民妻子蔡鹏娥为给失踪的女儿认定为工伤,特向丛台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行政诉讼状。

失踪女儿工伤胜诉
“反腐英雄”次日去世

  2015年11月24日,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对原告蔡鹏娥(于2015年5月16日上午11时因突发心肌梗塞经抢救无效去世。诉讼主体依法变更为蔡鹏娥的继承人郭建民、郭会增、郭红芳)与被告邯郸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第三人肥乡县农牧局为社会保障行政确认纠纷一案,作出(2014)丛刑初字第50号判决:“撤销被告邯郸市人社局2014年7月28日作出的邯人社伤险认决字(2014)1347号《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限被告邯郸市人社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对原告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撤销了邯郸市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判决书

  据了解,郭建民家人从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拿到郭桂芳工伤胜诉的判决书那天,是郭建民的生日。“为给近来一直患病不起的父亲过82岁的生日,回家时还特意买了一个生日蛋糕。尽管父亲患有老年痴呆症已无法知道女儿郭桂芳工伤胜诉的消息,但我还是把这一喜讯‘告诉’了父亲。”郭建民的二儿子郭会增说。
  可是,沉浸在胜诉喜悦中的郭家人怎么也不会想到,过完生日的第二天下午,郭建民竟突然去世了。在郭会增看来,父亲至死都没有等到郭桂芳失踪案的任何明确信息,应该是父亲此生最大的遗憾。

去年11月28日,郭建民去世后,亲属前来吊唁

事态进展
农牧局不服判决 已向中院提出上诉

  据“深读”(微信ID:shendugongzhuo)了解,最新消息称:2015年12月10日,一审第三人肥乡县农牧局表示不服丛台区人民法院(2014)丛刑初字第50号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均错误的行政判决书,并已向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提交行政上诉状。

去年4月,郭建民夫妇还在为寻女奔波,如今两位老人均离世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2# 四姑娘山
 远方的雁 发表于: 2015-12-1 21:07:00|只看该作者

失踪25年女儿工伤胜诉 反腐英雄次日去世

源自:法制晚报
今年4月,本报采访时,郭建民夫妇还在为寻女奔波,如今两位老人均离世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撤销了邯郸市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判决

今年8月,郭建民老伴去世,子女送行

11月28日,郭建民去世后,亲属前来吊唁摄/记者 吴海浪 田宝希

  法制晚报讯(深度记者冯明文)核心提示
  女儿郭桂芳自1990年失踪至今的25年里,一直在等待女儿失踪案件能有积极进展的河北反腐英雄郭建民,于11月28日在家中去世。去世的前一天,是他82岁的生日,这一天他的家人终于拿到了郭桂芳工伤胜诉的判决书。但是,至死他也没有等来关于女儿失踪的任何明确消息。
  他的家人称,家人最关注的还是失踪案,并要求公安局公开失踪案的相关信息。
  针对他的去世,曾长期关注郭建民一家人遭遇的国务院参事室新闻顾问赵德润专门连夜疾书,为他和家人的不幸遭遇撰文。

女儿工伤胜诉老英雄第二天去世
  11月27日这一天,尽管河北省肥乡县县城的天空灰蒙蒙的,可郭建民的子女们,还是在寒冷的冬天体味到了几丝温暖,因为当天不但是父亲82岁的生日,还是其家人拿到郭桂芳工伤诉讼胜诉判决书的日子。
  这天上午,子女们匆匆忙忙从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拿到郭桂芳工伤胜诉的判决书后,为给近来一直患病不起的父亲过82岁的生日,回家时还特意买了一个生日蛋糕。尽管患有老年痴呆症的他已无法知道女儿郭桂芳工伤胜诉的消息,他的二儿子郭会增还是把这一喜讯“告诉”了他。
  可沉浸在胜诉喜悦中的郭家人怎么也不会想到,过完生日的第二天下午,郭建民竟突然去世了。
  在他的子女们看来,郭桂芳工伤胜诉的消息,仿佛是穿透笼罩在他们心头阴云的一缕阳光,父亲的突然离世又好像再次让这个家庭坠入了痛苦与悲伤的深渊。
  郭建民的丧事在他大儿子家中举行,他的尸体将在后天火化,于火化后的第二天下葬。举办丧事的现场,花圈摆满了整个院子,郭建民的一张黑色巨幅照片摆放在灵前,他的尸体被安放在冰棺中,尽管浓雾锁罩着屋顶,但黄纸点燃的火光不时把整个院子照的通红。在低沉的哀乐以及夹杂着的哭声里,许多前来吊唁者在灵前鞠躬默哀。

反腐后被开除党籍女儿无故失踪
  郭会增告诉法晚(法晚微信ID:fzwb_52165216)记者,1982年,肥乡党代会期间,时任县委书记意外落选。当时任肥乡县常耳寨公社书记的父亲发现,这次选举当中存在很多极不正常的现象和违反民主选举的因素。于是父亲不顾个人安危,向时任新华社河北分社记者赵德润如实进行了反映,揭露了选举的内幕和真相。赵德润由此称他为“反腐败的老英雄、真英雄”。
  在掌握了大量详实材料后,赵德润写了一篇题为《肥乡县少数人用文化大革命手法把县委书记搞下台》的内参迅速上报中央,引起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中央领导为此还作了批示,并成立专案组进驻肥乡,几十名县(乡)级领导干部因此受到了严肃处理。
  在党中央的介入下,肥乡事件得到妥善解决,落选的县委书记恢复了职务。然而,由于郭建民得罪了不少官员,自己及家人的命运却因此出现变故:1984年郭建民被开除党籍,撤销了职务,停发了工资。“当年姐姐郭桂芳因支持父亲反映问题并常帮父亲写材料,曾被无故辞退,1990年在县农业局值夜班期间神秘失踪,至今仍然毫无音讯。”郭会增说。
  提起工伤诉讼几经波折最终胜诉,他称,去年5月,他和家人以肥乡县农业局出具的多张郭桂芳是在值夜班期间失踪的证明为依据,向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认定郭桂芳为工伤的申请,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则在出具的相关文书里认定郭桂芳不属于工伤,为此,郭建民家人将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诉讼至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今年11月24日,该法院依法撤销了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3天后,他和家人终于拿到了这份判决书。
  在郭会增看来,父亲至死都没有等到郭桂芳失踪案的任何明确信息,应该是父亲此生最大的遗憾。

寻女25年无果成一生心头伤痛
  25年前,郭桂芳失踪的那个夜晚,到底发生了什么,一直是悬在家人心头的一个巨大问号。这个问号,就像一把锋利的刀,割得郭会增心里好疼。
  据他回忆,1990年6月16日晚,姐姐郭桂芳安顿好她不足3岁的儿子,到农业局值夜班,第二天她竟神秘失踪了。他回忆,当日父亲郭建民和母亲蔡朋娥曾到肥乡县公安局报案。
  法晚(法晚微信ID:fzwb_52165216)记者了解到,郭桂芳失踪后,25年来,家人除在肥乡县及河北省多家电视台发布寻人启事外,还在邯郸、邢台、秦皇岛、石家庄、北京、郑州等地留下了寻找其下落的足迹。
  在郭桂芳失踪的第三年,有个“意外的发现”。1993年2月,在距离郭桂芳家和县农业局大约2公里左右的油棉厂后侧的一个枯井中,发现了一具女性尸体,尸体上还压着一个磨盘大小的石头。蔡朋娥觉得石头上的皮带以及身形和头发都很像自己的女儿郭桂芳。当天下午,蔡朋娥和郭建民再次去辨认尸体时,尸体已经不见了。
  郭会增还称,自从发现了那具女尸,尽管家人已隐约感到姐姐郭桂芳“或许已经遇害”,但家人一直没有放弃寻找。为此,他曾多次到肥乡县公安局私下打探郭桂芳失踪案的消息,可每次都没有得到任何明确的信息。

失踪调查无进展要求警方公开信息
  今年4月初,对于郭会增当年父母到公安局报过案的说法,肥乡县公安局并不认可,该局相关部门负责人称,没有当年的报案记录,“也可以说当年郭桂芳失踪时就没报案,由于案件已过了20年的追诉期,所以现在也没立案。”
  围绕这个争议,郭桂芳失踪之事经本报以《反腐英雄寻女25年未果》为题率先独家报道后,曾引起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肥乡县有关部门也迅速做出回应,称肥乡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高度重视,已成立一个包括公检法在内的多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正在对此进行调查和了解,各部门各司其职,很快就会有一个公正的调查结论。
  不久,肥乡县委有关领导及县农业局有关负责人还专程前往北京,就郭建民及其家人的有关情况,向赵德润和法晚(法晚微信ID:fzwb_52165216)记者当面做了说明。
  在这次会见中,赵德润引用河南内乡县衙楹联,与肥乡县干部共勉:“欺人如欺天,毋自欺也;负民如负国,何忍负之”,“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说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赵德润最后表示,我们常讲“执政为民”,执政为民就是为人民服务,应该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为官为政。希望肥乡县相关部门的调查能够进一步深入,尽快查明事实,还反腐英雄郭建民一个公道,还社会一个真相。
  时隔一个月左右,郭建民的老伴蔡朋娥不幸去世,肥乡县有关部门再次回应称失踪等相关问题正在调查之中。
  今年10月,一直都没有等来调查结论的郭会增无奈之下,向肥乡县公安局寄出一份申请书,要求公安局公开相关信息。该申请书称,要求公开公安局当年是否立案、公安局有无当年报警和值班记录、现在的公安局立案通知书、发现无名女尸的那年肥乡县发现过多少无名女尸、有多少命案等相关信息。
  同时该申请书还怀疑,1993年那具无名女尸就是家人郭桂芳,要求公开当年的案件材料。至今肥乡县公安局也没有对此做出公开回应。

网友发帖支持却遭威胁
  年过六旬的高鹏程是一位电子工程师,同时也是一位非常关注新闻的热心网友。对他来说,郭建民的去世似乎“并不是很意外”。
  据高鹏程介绍,他和郭建民从前并不认识,郭建民及其家人的遭遇还是通过媒体的报道才了解的。今年9月,他曾专程赶到郭建民家看望了每天靠吸管进食的郭建民。一直敢说敢做的他,为了表达对郭建民及其家人的支持和同情,今年下半年一直在贴吧上以好舒来的网名多次发帖。
  帖子称,“郭建民当年在肥乡反腐败,被开除党籍、撤销职务、停发工资,女儿失踪25年无踪影。催人泪下,看来在肥乡反腐败太不容易了。”帖子还称,“听郭建民家人血泪诉说其一家人一连串厄运,悟全面从严治党正确性、必要性、及时性、艰巨性。反腐之痛,不该再痛。当年当事之人你在哪里?请看一看卧床不起、时日不多却反腐雄心不死的郭建民吧!请听一听郭建民一家人的诉说、呼叫、呐喊和期待吧!还郭建民25年失去女儿、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的真相,了却郭建民25年挂念失踪爱女的心痛。揭肥乡、邯郸、河北官场生态冰山一角。反腐之痛,不该继续痛!”
  谈及发帖引发的后果,昨天下午,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他和郭建民及当年肥乡事件的参与者无冤无仇,更不会有意为谁辩护,“发帖完全是出于正义和良知,但多次受到威胁,还有一些人提醒我不要再管郭建民家的事,否则让我在肥乡待不下去。”

国务院参事室新闻顾问为其去世撰文
  长期对郭建民及其家人遭遇给予关注的赵德润,在获知当年的反腐英雄郭建民去世的消息后,针对郭建民及其家人的遭遇,连夜疾书,撰写了一篇题为《不信东风唤不回》的文章。该文围绕郭建民及其家人坎坷的命运,给予他高度的评价。
  每当说起郭建民在当年肥乡事件中的贡献,后任光明日报社副总编辑,现任中央文史馆馆员、国务院参事室新闻顾问的赵德润总是感叹,他说,“如果不是郭建民仗义执言,如实向我讲述肥乡事件的真相,就揭不开当年肥乡选举的黑幕,郭建民也就不会得罪那么多的领导干部。”
  据法晚(法晚微信ID:fzwb_52165216)记者了解,自当年发生肥乡事件至今的几十年里,郭建民大无畏的反腐败精神一直深深感染着赵德润,为此他曾特意给郭建民手书明代诗人于谦的诗《石灰吟》,这幅字,至今仍挂在郭建民的家里。在他看来,这首诗所表达的精神,在郭建民身上有很好的体现。此时,诗句“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就是对郭建民一生的“盖棺定论”。
  这两天一直在料理父亲后事的郭会增,将会遵照父亲的遗愿,把父亲安葬在老家的土地上,届时他的母亲将和父亲合葬。
  郭会增称,等安葬完父母,就郭桂芳失踪之事,他还会继续向有关部门要说法,因为这才是他和家人最关注的问题。他最后说,当年的失踪案,他从肥乡县公安局老警察处获悉,“其实郭桂芳失踪时公安局进行了初步调查了解,有人曾发现当天郭桂芳被一辆红色轿车接走。”
  a08、a09版文/深度记者冯明文

■ 国务院参事室新闻顾问赵德润撰文
不信东风唤不回

  2015年11月27日,河北肥乡县反腐英雄郭建民在87岁(编者注:郭建民身份证上显示其1933年出生,但亲朋都称其87岁)生日这天,收到了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女儿郭桂芳25年前在农业局值夜班神秘失踪工伤诉讼的胜诉判决书,第二天便溘然去世。一个简单却久违的公正,也许多少抚慰了他失女的伤痛。
  郭建民原为河北省劳动模范、肥乡县常耳寨公社党委书记,他廉洁奉公、嫉恶如仇,反对腐败不留情面。1982年肥乡选举事件中,他义无反顾揭露非组织活动,为党的建设做出了贡献。后来事情的发展触目惊心:1990年大女儿郭桂芳在单位值夜班神秘失踪;1992年因外出看病未及时缴纳党费被开除党籍;1994年他与老伴、原河北省人大代表蔡鹏娥到县委会议上说明情况,又双双遭到非法拘禁。在上级部门的干预下,郭建民恢复了党籍、补发了工资,但寻女无果一直是心头之痛。
  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了重要部署。郭建民重新燃起查清女儿失踪真相和为女儿讨回公道的希望。2013年,郭建民向肥乡县农牧局(编者注:原农业局)申请认定女儿值班失踪为工伤,答复是登报寻女一年无音讯,法院裁定死亡再认定工伤。一年后法院裁定死亡,农牧局却变了卦:多年来一直认定“郭桂芳在农业局值班时失踪”,并三次出具证明加盖公章,却突然声称“查遍记录未有女职工值夜班先例”。邯郸市劳动社会保障局根据肥乡县报告不予认定工伤,郭建民依靠法律讨回了公道。郭建民家人多次到县公安局询问郭桂芳失踪案破案情况,得到回复是郭桂芳失踪后未曾接到报案,因此也未立案。《法制晚报》对“反腐英雄郭建民25年寻女未果”做出连续报道,中央领导同志批示后,邯郸市、肥乡县领导开始组织调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重点解决好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总书记这四个“决不允许”振聋发聩、针砭时弊,堪称法治建设中的一把戒尺。在人民当家做主、国家走向法治的今天,是否真正做到了执政为民、依法行政?是维护还是侵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各级党政干部、公检法执法人员要经常用这把戒尺量一量。
  宋代王令诗云:“子规夜半犹啼血,不信东风唤不回。”诗人表达的是对春天的挽留和对坚持的自信。今天,我们要留住的是社会的公平正义,我们要呼唤的是各级干部的责任和良知。对此,我们不仅有期待,而且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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