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善子1金艺风2 ( 西南民族大学艺术学院硕士生导师1;西南民族大学艺术学院硕士生导师2) 摘要:羌族是中国56个民族中,古老的世居民族之一,是汉民族的前身──华夏族的主要族源之一。在漫长的历史时期中,羌族演化为许多支系,其中,一部分融合于汉族、一部分发展为藏缅语族的若干民族。现今的中国西部地区(西南、西北)里的很多少数民族,都与羌族有关联。西夏(公元1038~1277),是中国西部地区以党项羌为主题建立起来的国家。其党项羌指西晋时期居住在今甘肃、青海南部、西藏东部、四川西北部大渡河、金沙江、青衣江、岷江流域和陕西、宁夏、内蒙南部的羌人(新、旧唐书党项传)。党项族(羌人)有信仰鬼神和自然物的巫术及其音乐舞蹈(含器乐中的鼓、铃等打击乐)。巫术经师──释比(羌语音译)在作法、念经或主持祭祀等活动时,利用杖、鼓、铃等法器进行演唱(声乐)、跳神(舞蹈)、击鼓与摇铃(器乐)等乐舞的表演形式来完成之。其表演常与对象观众形成领与合的互动,其中的仪式性乐舞《羊皮鼓舞》以及群众自发的自娱性歌伴随舞的乐舞形式传承于现今羌族社会里,反映了羌人的生活、劳动及其群体信仰、崇拜意识。 关键词:羌族;乐舞;萨朗。 一、绪论 羌族是具有漫长历史的世居民族之一。古羌作为繁衍中华民族的主要先民,汉代以前其分布遍及中国西北、西南广大区域。汉代以后,西北部的羌人经过魏晋南北朝时期和隋唐时期两次较大的迁徙,来到岷江上游地区。现在羌族的大多数人分布在四川省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境内的茂县、汶川县、理县、松潘县和 绵阳市的北川县、 平武县等地区,总人口约为31万人。其中15万余人聚居在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境内。虽然现存的羌族人口较少,但他们生活在2000米左右的大自然中,将自己民间传统的乐舞──萨朗(羌语音译,是羌族民间乐舞的总称)传承了下来,丰富了他们的精神生活。 萨朗是羌族传统乐舞的代名词,它可以分为自娱性乐舞和仪式性乐舞两大类。自娱性乐舞生成于日常生产劳动中,伴随着循环反复的多段音乐旋律(歌声),表现有关劳动场景的舞姿;仪式性乐舞源于释比主导下进行的祭祀活动,伴随着音乐的节奏型(器乐),表现出崇拜祖先、神灵而得以救生的体态场景画意。 这种自娱性、仪式性乐舞──萨朗,作为羌族人民的原生艺术形式经过几个世代,正经历着一个逐渐和中国文化在更多领域里发生共鸣的过程。 二、羌族自娱性乐舞 古代羌族,在其社会组织中女性中心持续的时间较长,而形成了女性中心的社会制度。这种社会制度的形成,是因为原始羌族社会里,男子都要外出猎取野兽,而妇女却需要狩猎获物,并从事剥皮,制衣与石器等活计。待兽皮、石器和食盐积聚渐多后,男子又须远出百里,千里外去经营贸易,这样,就自然而然地形成了女性中心的社会组织,同时提升了女性的地位。《汉书》记载的“贵妇人,党母族”反映了当时羌族妇女地位。直至现在羌族妇女仍具有相当高的社会地位。 在羌族神话说的诸神中,有女神木姐珠、辟地神母、女释比祖师、萨朗女神、明珠姑娘、女祖宗神、瑕支姑娘、妇女保护神等,被羌族世代供奉。其中,供奉萨朗(乐舞)女神的传统节日为“瓦尔俄苴”(羌语音译,五月初五)──妇女乐舞节。瓦尔俄苴,源于现今茂县曲谷乡河西村。当地人称“妇女节”,是一项以女性为主的综合性民间节庆活动,节日期间农事和家务事皆有男性操持。(瓦尔俄苴,2006年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瓦尔俄苴──妇女乐舞节,节庆以五月初三、初四、初五为期三天。初三,村里的几位领衔乐舞的妇女,身穿盛装、带着贡品到既定的塔上(祭坛)祭祀萨朗女神;初四,妇女们准备第二天所需食品,未婚女性则精心为情人准备亲手绣制的礼物;初五,清晨开始进行乐舞为中心的节庆活动。这一天,由领衔乐舞的老年妇女在前领头,所有妇女尾随衔接,成型的乐舞队巡演于每家每户欢庆节日,表示祝贺。每户主人都用羊肉、猪膘或玉米面蒸蒸酒热情招待前来祝贺的妇女。逐户祝贺完毕后,乐舞队集中于坝子里继续唱跳,各显其能。 瓦尔俄足──妇女乐舞节活动中,舅舅自始至终的参与。此外,家庭中母舅的权力也很大,诸如婚丧嫁娶以及析产、继承等大事,皆须征得母舅的允诺,并请他来主持办理,体现了长期以来羌族女性群体活动与母舅权大的特征,带有浓郁的原始母系崇拜的遗迹。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2/clip_image001.gif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2/clip_image001.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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