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自:综合 为进一步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九项工程”建设,认真总结交流我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经验,确保推进我区全面开展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与全国同步同质实施。根据自治区主要领导指示精神,自治区自然灾害防治“九项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合自治区普查办、自治区减灾委组成工作专班,于2021年6月3日至5日,先后赴区交通运输厅、区住建厅、区气象局、区水利厅及拉萨市应急管理局、山南市应急管理局、林芝市应急管理局开展督导调研工作,由自治区普查办主任、应急管理厅副厅长巩同梁同志带队。
自治区水利厅、气象局等相关部门汇报普查试点工作情况
调研过程中听取了各行业和各自领域内所涉及的九项工程项目和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工作开展情况,高度肯定了各成员单位和地(市)局所取得的成绩,同时代表自治区自然灾害防治“九项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自治区普查办、自治区减灾委办公室所有成员向一直以来对支持应急工作的各位领导和干部职工表示衷心地感谢,希望大家一如既往支持和落实普查工作。
图2:拉萨市、山南市和林芝市应急管理局汇报普查试点工作情况和检查材料
巩同梁要求,一是干部职工一定要认清职责、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普查办和自治区普查办下发的相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直属分管领导汇报,加强文件管理和落实;二是按照西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西藏自治区人民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藏政办发〔2020〕25号)要求,各地(市)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资金情况,自治区没有单独的普查经费,主要由市县一级解决,可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加强人员积极性;三是加强乡(镇)基层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队伍建设,通过与各地(市)行业部门协调,建立一支不离乡、不离土、知风险、识隐患、会普查的基层干部队伍;四是加强普查宣传培训工作,根据国务院普查办总体部署,结合西藏自治区实际情况,编制相应的培训方案和宣传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宣传工作,强调开展自然灾害风险风险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五是加强沟通协调,尚未落实办公场所的厅(局)级和地(市)局普查办需尽快落实,并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六是要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办法,对项目管理的前期工作进行任务分解,以便更好的完成此次普查工作。
通过此次督导调研拉进了各行业部门与各地(市)之间距离,同时更全面地掌握了自然灾害“九项工程”建设和普查试点工作开展情况,为普查工作的高效开展奠定扎实基础。
源自:西藏自治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 综合风险普领导小组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