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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冤王力军收购玉米案被列指导案例:个案推动良法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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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2月13日上午9点,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应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开庭再审农民王力军因收购玉米被判非法经营罪一案。2017年2月17日,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原审判决,改判王力军无罪。
  2018年2月1日,案件入选“2017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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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wer222 发表于: 2018-12-19 14:23:00|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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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力军收购玉米案被列指导案例:个案推动良法善治

源自:澎湃新闻
原文标题:王力军收购玉米案被列入指导案例,最高法:个案推动良法善治

  12月19日,澎湃新闻从最高法获悉,近日,该院发布第19批共5件指导性案例,包括1件刑事案例、3件民事案例和1件行政案例。其中备受社会关注的内蒙古农民王力军非法经营再审改判无罪案、河北唐山追赶逃逸者致死案等被列入。
  针对王力军非法经营一案,最高法指出,再审法院撤销原一审判决,改判王力军无罪,用个案推动了以良法善治为核心的法治进程。
2017年2月,走出法庭的王力军。澎湃新闻记者 张炎良 资料图

王力军收购玉米改判无罪:用个案推动良法善治
  2016年4月,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白脑包镇永胜村村民王力军,利用农闲时间收购玉米倒卖给粮油公司,被法院以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2016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再审裁定,指令巴彦淖尔中院对此案进行再审。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认为,原判决认定的原审被告人王力军于2014年11月至2015年1月期间,没有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及工商营业执照买卖玉米的事实清楚,其行为违反了当时的国家粮食流通管理有关规定,但尚未达到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危害程度,不构成非法经营罪。原审判决认定王力军构成非法经营罪适用法律错误,检察机关提出的王力军无证照买卖玉米的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的意见成立,原审被告人王力军及其辩护人提出的王力军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意见成立。
  最高法院将此案作为指导案例,旨在明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第四项的适用问题,裁判要点确认对于虽然违反行政管理有关规定,但尚未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经营行为,不应当认定为非法经营罪。
  最高法表示,该案再审法院撤销原一审判决,改判王力军无罪,用个案推动以良法善治为核心的法治进程及经济行政管理领域的改革,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法院可认定见义勇为行为,保护行为人合法权益
  河北唐山追赶逃逸者致死案亦被列入指导性案例。最高法认为,该案旨在明确人民法院可以对见义勇为行为进行认定,依法保护见义勇为行为人的合法权益。
  2017年1月9日,唐山男子朱振彪路过一起交通肇事现场,在追赶肇事逃逸者张永焕时,张永焕进入火车道,被火车撞击身亡。2017年11月24日,朱振彪接到河北省滦南县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被张永焕家属索赔60余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张永焕由南向北驾驶两轮摩托车,与张雨来无证驾驶同方向行驶的无牌照两轮摩托车追尾相撞,后张永焕起身驾驶摩托车驶离现场。事发当时,朱振彪驾驶小轿车经过肇事现场,发现肇事逃逸行为即驾车追赶。
  当日11时56分,张永焕自行走向两铁轨中间,朱振彪挥动上衣,向驶来的列车示警。最终张永焕被火车撞倒,后经检查被确认死亡。法院认定,在朱振彪跟随张永焕的整个过程中,两人未曾有过身体接触。朱振彪有劝张永焕投案的语言,也有责骂张永焕的言辞。
  2018年2月12日,河北省滦南县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张永焕家属的所有诉求,认定朱振彪的追赶行为与死者撞火车不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朱振彪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一审宣判后,原告不服提出上诉,而在审理过程中又撤回上诉。河北唐山中院于2018年2月28日作出民事裁定:准许张永焕家属撤回上诉。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最高法认为,该案旨在明确人民法院可以对见义勇为行为进行认定,依法保护见义勇为行为人的合法权益。行为人非因法定职责、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为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实施阻止不法侵害者逃逸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见义勇为。
  “该案例以公正裁判树立正确的行为规范和法律责任承担原则,有力地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高法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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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不在 发表于: 2017-11-21 22:07:00|只看该作者

王力军改判无罪后仍收玉米 被传上边有人引求助者

源自:成都商报
原文标题:改判无罪后的王力军仍收玉米,被传“上边有人”引来三四十拨求助者上门

  入秋后,王力军又开始收购玉米了。
  这个营生曾为他带来额外收入。他一度以为,自己不能、也不会再从事这个营生了。

忙碌的王力军
  2015年以前,他一直以为自己做的是一件好事:在自己赚钱的同时,让乡邻们足不出户把用汗水换来的收获变现。靠着这些收入,他养活了一家人,并把一对儿女送入大学。
  2015年之后,因未取得工商执照和许可证,他被控非法经营罪。2016年4月,内蒙古巴彦淖尔临河区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处罚金二万元,并退缴非法获利6000元。(红星新闻此前曾报道:从非法经营罪,到改判无罪,王力军经历了什么?)
  对于王力军来说,获罪是他羞于示人的伤疤。这个北方汉子将自己的遭遇埋进沉默里,把愤懑和不解发泄到田里的土地上。妻子因此得了抑郁症,他都不对外界多说一句。
  就在他对判决百思不得其解时,媒体的报道让这起案件受到广泛关注,最终最高人民法院将该案发回重审。
  今年2月,他被宣布无罪。获得国家赔偿后,王力军重操旧业。原来的营生,一贯的生活,于此时的他来说,却多了一些微妙的变化。

仍然收销玉米
一斤赚两分钱,还不算人工和油费

  11月3日,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白脑包镇永胜村。
  临近中午,王力军那台破旧的农用卡车的加高货舱里,已容不下多余的一颗玉米。终于,干劲十足的的大型玉米脱粒机消停了下来。此前它已轰鸣了近3个小时。

工作中的玉米脱粒机
  与售粮户王建军打了招呼,他来不及休息,就拧动车子的启动钥匙。在王力军熟练地操作下,车子缓缓启动。
  这一车玉米的目的地,是距离永胜村二十多公里的丹达公社粮库。“目前那里收的价格最高。”王力军说,近来他收了玉米都会送到那里出售。
  在送往粮库前,他需要与王建军一起,在途中的一个地磅处停顿一下,“在外边先过一遍磅”。农户记下地磅读数,王力军与他们的交易完结。
  之后的,便是王力军与粮库之间的事了。
  一起去过秤的王建军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与王力军都是48岁。因为信任,近些年来,作为当地的种粮大户的他,家里的粮食都卖给了王力军,“上午打的差不多有一半,下午还得忙活。”
  十几分钟后,丹达粮库到了。同样还要再过一次磅,并与粮库的工作人员沟通,抽验玉米的水分。在这之后,粮库会给他一个价格。

王力军出售玉米的丹达粮库
  这天,粮库给他的收购价是0.75元/斤,“一斤赚两分钱。”王力军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这一整车玉米有25000斤,“算下来,忙活一上午能有500多块钱的收入。”王力军算着,他还没有把脱粒、运输以及自己的人工算进去。

无罪后的粮食收销业
收销壁垒少了,“有划时代意义”

  在卸车引导员的指引下,王力军把车开到堆积如山的玉米堆旁。敲开货舱的8个铁质锁闩,玉米从货仓中奔流而出。他爬进货舱,仔细把货舱中残留的玉米铲出。

王力军将货舱中残留的玉米铲出
  丹达公社粮库的主任邱建与王力军是旧相识,他对王立军的事情很了解。他笑称,不光巴彦淖尔的粮食经纪人中,甚至在全国,王力军都可以算是名人了。
  在邱建看来,王力军每年的售销规模在丹达粮库的所有粮食经纪人中虽然只能算中等,但他很看重王力军:“(他)是个很实诚的人,而且他吃官司的经历,对于粮食流通,有着划时代的意义。以前收销粮食只需办两个证,受几部门的管辖。王力军被判无罪后,至少在内蒙地区,粮食的收购与销售的壁垒少了,经纪人、粮食仓储企业、农户都能受益。”
  巴彦淖尔,在蒙语中的意思是“富饶的湖泊”。邱建说,虽然现在巴彦淖尔的湖泊已经不多,但因处于能被黄河灌溉到的河套地区,加上昼夜温差较大的气候特点,这里的农作物品质很好,“今年玉米亩产一般都能达到一千七八百斤,好的甚至能上两千(斤)。”
  “他们是沟通我们粮食企业与农户之间的桥梁。”邱建理解像王力军这种粮食经纪人的辛苦,“他们的利润非常薄,好的时候有两三分的利,坏的时候几厘,也就是赚个辛苦钱。”
  王力军说,截至11月3日,今年他已收购玉米近80万斤。平日他与妻子张美丽分工明确,“她先骑着车走村串户,寻找卖家,联系好之后我再把脱粒机、铲车用卡车拉过去,帮人家脱粒后,再拉到粮库。”

再谈这场官司
家人思想压力大,妻子曾得抑郁症

  回想还未被判无罪的生活,王力军连声叹气,“我媳妇因为这事,还得了抑郁症。”
  王力军回忆,一审被判了缓刑,虽不用去监狱,但家人的思想压力很大,这种事情在农村说出去是很丢人的。“后来想想就有点后怕,万一被媒体报道后,最高法不介入,会不会加重刑期呢?”最让他心焦的是,开朗的妻子还得了抑郁症,“今年正月里,她开始睡不着觉,总跟我说感觉活不下去了。”
  当时春耕就要开始,王力军无暇守着妻子,就把在呼和浩特工作的儿子叫了回来,“让他守着他妈,怕(她)寻了短见。”
  但后来还是出了事。儿子回来一个来月后的一天,王力军妻子吃了过量的安定,“为了睡着,她安定越吃越多,那天出事的时候吃了半把,八九粒!”
  从地里回家的王力军先发现了妻子的异常,立马带她去临河区中心医院看。“住了近一个月的院。”
  王力军说起今年年初的改判,表情平静,像在讲别人的故事,“都是误打误撞。”
  改判无罪后,不仅妻子的失眠痊愈了,嫁到西安的女儿也给了他最大惊喜。“当外公了。”说着,他又露出了腼腆的笑。

被传“上边有人”
求助者赶来,“大概有三四十拨了”

  一审判决前,为减轻刑罚不获实刑,王力军与家人四处活动请律师。加上退缴的非法所得和缴纳的罚金,他总共花去十几万,“二审之后律师给我的建议是39万,后来赔了15万多。”王力军说,赔偿的钱大多被他用来还了账。
  当说到2016年的粮食收购,“哪还敢收?”王力军猛吸了一口烟。
  历尽波折,好在无罪了。但随着判决结果的公布,传言也四散传播。“有的人还传说我家在上边有人。”与曾经的赵作海类似,这也为他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的求助者。
  “有内蒙本地的,也有外省的,从判决到现在,大概来了三四十拨人了。”说起这个,王力军哭笑不得。虽然自己不像传说中的“上边有人”,但他仍会给这些找过来的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把因为案子认识的记者和律师介绍给他们。”
  “我们就是普普通通的农民。”听着丈夫的讲述,一旁的张美丽插话道,无奈之情溢于言表。
  11月2日晚,求助者李维官从辽宁延边坐了十几个小时的火车,专程赶到王力军的家中。王力军悄悄对红星新闻记者说:“你有空了也听听他的事吧,挺可怜的。”
  3日,李维官帮王力军收了一天的玉米。
  这个季节的巴彦淖尔,夜间温度降至零下。这天是农历十五,圆圆的月亮升起,丹达粮库,一台铲车正将玉米推进烘干机。月光照在堆积如山的玉米上,散发出淡黄色的光。
  王力军有些冷了,他从汽车驾驶室里拿出一件外套披在身上。这是一件橘红色的外套。
  二审庭审现场,王力军穿的就是这件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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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惊失色 发表于: 2017-11-1 07:48:01|只看该作者

收购玉米获刑改判无罪后 他一星期又收了15万斤

源自:法制晚报
原文标题:收购玉米获刑改判无罪后 这位老乡一星期又收了15万斤

被判无罪的王力军在家中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张蕊)今年是收购玉米获刑案当事人王力军被改判无罪后,正式开始收玉米的第一年,在接到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的电话时,他的心情不错,“一个星期收了15万斤吧。”
  被改判无罪后,王力军接到了不少乡亲的电话,都是主动要求他去家里收玉米的,“比前几年电话多了。”
  由于之前的脱粒机早已经报废,今年王力军又买了一台大型脱粒机,这台脱粒机花了9万多元,比之前的机器大了好几倍,脱的玉米数量也多了好几倍。“一天脱十几万斤玉米不成问题。”王力军说,脱粒机没问题,可是今年的玉米行情不太好,“一斤不到7角钱,很多人接受不了,觉得价格太低了。”
  王力军给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大概估算了一下,“除去油钱,目前的15万斤玉米大概收入五六千元。”王力军说,如果到明年3月份,能收到200万斤玉米,那收入就基本能和往年持平。
  此前,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白脑包镇永胜村村民王力军,利用农闲时间收购玉米倒卖给粮油公司,被法院以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去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再审裁定。2017年2月13日,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王力军非法收购玉米案,庭上辩控对判处无罪达成一致。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原创作品拒绝任何形式删改,看法新闻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王力军今年新买了脱粒机,一个星期收了15万斤玉米。
  王力军给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大概估算了一下,“除去油钱,目前的15万斤玉米大概收入五六千元。”王力军说,如果到明年3月份,能收到200万斤玉米,那收入就基本能和往年持平。
  此前,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白脑包镇永胜村村民王力军,利用农闲时间收购玉米倒卖给粮油公司,被法院以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去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再审裁定。2017年2月13日,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王力军非法收购玉米案,庭上辩控对判处无罪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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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惊失色 发表于: 2017-4-15 03:48:00|只看该作者

“玉米案”王力军申请38万元国家赔偿 法院受理

源自:中国新闻网
原文标题:“玉米案”王力军申请38万余元国家赔偿 法院受理

  中新网北京4月14日电(吕春荣)记者14日获悉,“内蒙古农民收购玉米案”又有新进展。对于当事人王力军此前申请38万余元的国家赔偿,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14日决定予以受理。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受访者供图
  王力军于本月10日向当地公安局和法院递交了《国家刑事赔偿申请书》,申请包括人身自由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在内的赔偿38万余元。
  12日,王力军告诉中新网记者,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公安局已受理该申请。
  14日,他告诉记者,目前,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也已受理该申请。
  法院在受理案件通知书中写道,“王力军:你以非法经营罪再审改判无罪为由,向本院申请国家赔偿。经审查,你的国家赔偿申请符合立案条件,本院于2017年4月14日决定予以受理。”
“收购玉米案”当事人王力军。受访者供图
  据媒体报道,2014年11月至2015年3月间,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白脑包镇永胜村农民王力军从周边农户手中收购玉米。2015年底,经群众举报,王力军因无证收购玉米被工商局等相关部门查获,随后他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2016年4月15日,王力军被临河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此后,最高法注意到该案,并指令巴彦淖尔中院再审。最高法认为,就本案而言,王力军从粮农处收购玉米卖予粮库,在粮农与粮库之间起了桥梁纽带作用,没有破坏粮食流通的主渠道,没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且不具有与刑法规定的非法经营罪前三项行为相当的社会危害性,不具有刑事处罚的必要性。
  2017年2月17日,巴彦淖尔中院改判王力军无罪。
  王力军此前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曾表示,最终赔偿多少无所谓,重要的是必须要恢复自己的名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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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很牛 发表于: 2017-4-13 08:08:01|只看该作者

“玉米案”王力军申请38万国家赔偿 警方受理

源自:中国新闻网
原文标题:“玉米案”王力军申请38万余元国家赔偿 当地公安机关受理

  记者12日获悉,“农民收购玉米案”又有新进展:当事人王力军于本月10日向当地公安局和法院递交了《国家刑事赔偿申请书》,申请包括人身自由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在内的赔偿38万余元。目前,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公安局已受理该申请。(吕春荣)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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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方的雁 发表于: 2017-4-10 18:07:01|只看该作者

内蒙古“玉米案”当事人递交申请 要求赔偿38万

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玉米案”王力军今天申请38万余国家赔偿 这次他要求公安法院一起赔……

王力军申请国家赔偿 法院给出的接收收据
  辩护律师供图

国家赔偿为啥向公安法院一起提?
  今天下午,在律师的陪同下,王力军分别前往内蒙古临河区公安局以及临河区法院,递交了《国家刑事赔偿申请书》,两家单位对赔偿申请办理了材料接收手续,法院表示,将在7日内决定是否正式立案。
  根据王力军辩护律师王殿学介绍,王力军于2015年3月26日被临河区公安局拘留,于2016年4月15日被临河区法院判处刑罚,罚金刑罚已经执行。巴彦淖尔市中级法院于2017年2月17日作出对王力军非法经营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判决王力军无罪,该案符合《国家赔偿法》的赔偿条件。
  但是,根据现行的国家赔偿法及司法解释,侵犯王力军人身自由和财产权的分别是临河区公安局和临河区人民法院,任何一个机关都无法吸收另一个机关的责任。所以,应当由临河区公安局与临河区人民法院共同赔偿。
  “比如说,王力军一审的有罪判决是缓刑,在判决后没有被羁押,因此,他的人身自由赔偿需要向在判决前对其羁押的公安机关提出。”王殿学解释说,严格区分来看,公安的羁押侵犯的是王力军人身自由权和造成精神损害;法院判决造成的是经济和利息方面的损失,但在梳理中辩护律师认为,法院判刑也影响了王力军的名誉,公安的羁押也造成了经济损失。
  据王力军向探员表示,自己现在主要是在家里种地,春天正好是玉米播种的时候,自己已经忙活起来,当地也没有人再干涉自己收玉米的事情。至于国家赔偿,他说:“以前没申请过,交完申请等着看吧。”
王力军在法院听候无罪判决央视截图

五项赔偿38.8万余元 包括12万精神抚慰金
  在申请书中,王力军共提出5项赔偿请求:
  赔偿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211.5元。从2015年3月26日被羁押,直至2015年3月30日被取保候审,王力军的人身自由被侵犯的时间为5日。根据法律规定的赔偿标准,临河区公安局应依法支付请求人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金为:242.30元/日×5日=1211.5元。
  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2万元。律师介绍说,王力军无证收购玉米,在当时虽然具有一定的行政违法性,尚不足以构成非法经营犯罪行为,但临河区公安局仍然错误地对王力军启动刑事诉讼程序,临河区检察院向临河区法院提起公诉,临河区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刑事判决书。虽然王力军仅被羁押了五天,但被临河区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本身所带来的一系列法律和社会上的后果,给王力军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因此,王力军在本案中有权请求国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最高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适用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4〕14号)规定,“综合考虑个案中侵权行为的致害情况,侵权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过错程度等相关因素,准确认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因此,根据最高法院的上述规定,应当支付王力军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其中,王力军要求法院支付精神抚慰金4万元,公安机关支付8万元精神抚慰金。
  赔偿因被错误追究刑责而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26.7万元。这其中,其要求法院支付16.2万元,公安机关支付9.8万元
  赔偿王力军被处以罚金的利息及被追缴经营款利息共7680元。王力军于2015年3月30日被临河区公安局追缴6000元,于2016年4月15日被临河区法院执行罚金2万元。这些钱均是王力军借高利贷缴纳的,利息分别为2880元和4800元。
  再审判决后,临河区人民法院已经退赔申请人2.6万元,但未支付利息。王力军认为,应当根据借款的利息赔偿利息损失,即按2880元加上4800元共7680元,由法院支付上述利息。
  请求临河区公安局和临河区人民法院向请求人发送书面道歉信,并在媒体上公开,予以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王力军案件被写进今年两会的最高法工作报告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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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案”王力军从缓刑到无罪

  今年48岁的王力军是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白脑包镇永胜村农民,2014年11月至2015年3月间,他从周边农户手中收购玉米,后经群众举报,王力军因无证无照收购玉米被工商局等相关部门查获并处罚,随后他到公安机关自首。
  2016年4月15日,临河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王力军没有办理粮食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而进行粮食收购活动,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为由,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判处王力军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宣判后,王力军没有上诉,检察院也没有抗诉。
  判决生效后,一度引发舆论争议。有观点认为,小麦、玉米等粮食是涉及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资源,国家在收购、买卖等环节均有严格的专营制度,该农民收购玉米被判刑符合法律法规。也有观点认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收购粮食无非是追求“差价”,只要不违反契约,就应是正常的市场行为,不应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责。
  2016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就此案作出(2016)最高法刑监6号再审决定书,指令由巴彦淖尔市中院对该案进行再审。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法院认为,就本案而言,王力军从粮农处收购玉米卖予粮库,在粮农与粮库之间起了桥梁纽带作用,没有破坏粮食流通的主渠道,没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且不具有与刑法规定的非法经营罪前三项行为相当的社会危害性,不具有刑事处罚的必要性。
  2017年2月17日上午9点,内蒙古农民王力军收购玉米获罪案再审宣判,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原审判决,改判王力军无罪。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最高法院长周强向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最高法工作报告。在谈到服务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时,他提及今年2月法院再审改判无罪的王力军。他说,内蒙古法院依法再审改判王力军无证收购玉米无罪,保障广大农民放心从事粮食收购,促进农产品流通。
  在报告附件的解释中,最高法认为,指令再审该案并改判,对于明确非法经营罪的界限,防止非法经营罪的扩张滥用,促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源自:重案组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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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惊失色 发表于: 2017-3-12 21:48:00|只看该作者

最高法报告提玉米案 王力军:正在拖玉米的路上

源自:未来网
原文标题:最高法工作报告提玉米案 涉案人:正在拖玉米路上

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记者 梁波 王国平 北京报道
  3月1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进入“两高报告”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所作的法院工作报告中,由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率先关注的内蒙古农民王力军贩卖玉米案写入报告。周强在报告中指出,内蒙古法院依法再审改判王力军无证收购玉米案无罪,保障广大农民放心从事粮食收购,促进产品收购。
  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记者注意到,该案写入在报告的第一大部分的“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在报告附件二“报告有关用语和图示”中,还对“再审改判王力军无证收购玉米无罪”作了解释。最高法认为,指令再审该案并改判,对于明确非法经营罪的界限,防止非法经营罪的扩张滥用,促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连线王力军
“我正在拖玉米的路上”

  3月12日,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记者连线内蒙古王力军。“我正在拖玉米的路上。最高法如此关注我的这件小案子,我心情非常开心和轻松。今后,我收购玉米更放心了,不再怕别人说我犯法了。”王力军获无罪后,他又开始重新从事收购玉米。截止目前,已收购玉米十多万斤,挣了三千多元了。
源自: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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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很牛 发表于: 2017-3-12 16:28:00|只看该作者

官方:农民收购玉米改判无罪 保障粮食放心收购

源自:中国网
  3月12日(星期日)上午9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周强: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各级法院审结一审商事案件402.6万件,同比上升20.3%。依法审理国有企业兼并重组等案件,保障国有企业改革顺利推 进。积极开展破产审判工作,审结破产案件3373件,依法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化解过剩产能,帮助困难企业实现重整。开通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使破产程序在阳光下运行。审结股权、证券、期货、票据、保险等纠纷案件124.8万件,维护资本市场秩序,防范金融风险。审结房地产纠纷案件25.5万 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妥善审理涉及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等案件31.8万件,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内蒙古法院依法再审改判王力军无证收购玉米无罪,保障广大农民放心从事粮食收购,促进农产品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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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姑凉可爱 发表于: 2017-2-20 05:08:00|只看该作者

农民收购玉米案改判无罪:交罚款借的钱尚未还

源自:法制晚报
原文标题:王力军:再审不请当地律师

王力军给记者展示借条摄/记者 黑克
  法制晚报讯(记者:张蕊)“农民收购玉米案被判刑”改判王力军无罪,他的代理律师王殿学表示,再审按照一审程序审判,有十天上诉期,法定期限内,还不能提国家赔偿的相关事宜。“国家赔偿要等判决生效以后才能申请。”
  王力军告诉《法制晚报》记者,他还有一些事没办完,还不能马上去收玉米,之前为了交罚款和打官司,借的钱还没还,“再审后好多律师联系代理案件,我想肯定不能请当地的律师,就想请个北京的名气大的律师。”

进展 判决生效后才能提国家赔偿
  王力军被宣布无罪后,他的辩护人王殿学说,指定再审是按照一审程序审判的,有十天上诉期,检察院也有抗诉的权限,“虽然当天在法庭上,检察院表示不抗诉,王力军表示不上诉,但在法定期限内,还不能提国家赔偿的相关事宜,国家赔偿要等判决生效以后才能申请。”
  王殿学说,“这段时间我们会和王力军沟通,商量申请国家赔偿的数额、项目,包括向哪个机关申请等。”
  据《法制晚报》记者了解,昨天,一审主审法院──临河区法院已经主动联系了王殿学和该案的另一位辩护人张雪峰,请他们去沟通国家赔偿的相关事宜。
  张雪峰说,他们会依法、依情、依理、依规去帮助王力军申请国家赔偿,王力军被羁押5天,从人身自由的角度来说,赔偿基本是确定的,但这部分也就1000多元,剩下就是精神抚慰金、王力军的直接损失,还有申诉、到司法所报到、请律师等相关费用,“总的数额还没确定。”
  张雪峰说,国家赔偿主要是跟国家赔偿委员会协商的一个过程,他们希望能尽量给王力军做些弥补,道歉也是其中之一。第一次去王力军家,他和王殿学感触颇深,“之前听说他家不富裕,但眼前的景象还是让人惊讶。几间平房,堆满杂物,院子没有围栏。”
  让王殿学印象最深的则是,王力军家中的门框很低,“我去了两次,碰了两次头,也就一米六七左右的门。”从这扇低矮的门进去,就是王力军和妻子以及老母亲所住的地方。

讲述 再审决定不在当地找律师
  王殿学说,2016年底,他和张雪峰从网上看到了王力军收玉米被判刑的案子,“第一感觉就是奇怪,明显没有犯罪,怎么判刑了呢?这是多少年来农民生存的一个手段,况且在包彦淖尔市收玉米的也不仅王力军一个人,有差不多1000人呢。”
  之后的一段时间,两人一直关注着这件事情。当他们看到最高法做出再审决定的新闻后,就商量为王力军提供法律援助,“一是这个案子很典型,二是王力军的家庭条件很不好,承担相关费用很吃力。”
  王殿学说,这个案子非常简单,只要对照一下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就能看出来,王力军无罪。王力军一审被判刑可能是一审有关部门不知道最高法的这条司法解释,“他们自己解释了兜底性条款,人为扩大了法律适用范围,这是法律适用错误。”
  第一次见到王殿学和张雪峰,王力军说感觉来了救星,“张雪峰打的电话,他简单介绍了情况,表示想给我做代理人。”
  “当时他和我说,能不能发份简历给他。”张雪峰说,王力军当时还不会微信,就让女儿加了张雪峰的微信,随后,张雪峰就给王力军发了一份自己的简历。王力军说,接到再审通知后,联系他的律师特别多,有当地的,有呼和浩特的,也有北京的,每次接到想代理案子的律师电话,他都会让律师发份简历。但其实,他心里早有了打算,“本地律师肯定不会用,就想从北京选一个名气大的律师。”
  收到张雪峰的简历后,王力军让女儿从网上查了下两位律师的相关情况,慎重考虑后,做出了让王殿学和张雪峰为自己辩护的决定。

收玉米秤上有误差被举报
  王力军说,“这两年家里没收入。因为是犯罪嫌疑人,每次去公安局都要站在有身高标识的地方照相,心里压力很大。一审下来连罚金和其他费用,他花了六七万元,“借了3万元,快两年了,每月利息差不多600块,要连本带息一起还。如果要继续收玉米,还需要再购置一台玉米脱粒机。”
  王力军说,最初收购玉米时,身上只有5000元,“我靠信誉,拿走玉米时没钱就写欠条。卖到粮库后,再用钱把借条换回来。2014年底,一位村民因对秤上的误差不满,将我举报了,差几十公斤,差几十块钱。”
  王力军告诉《法制晚报》记者,举报村民是第一年卖给他玉米。后来工商所扣了他的农用车,拿走了他收玉米的流水账,“想看看收的和卖的在数量上有没有出入。”
  调查后,工商部门认为王力军收购玉米金额巨大,将此案移交给警方。王力军咨询了在检察院的亲戚和两名律师,得到回复构成非法经营罪,可能会被判3到5年实刑,“心里有些害怕,就去自首了。”
  自首后,王力军被公安机关羁押并送进看守所。在看守所呆了5天后,王力军被取保候审。文/记者 张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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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姑凉可爱 发表于: 2017-2-19 14:28:00|只看该作者

农民收玉米改判无罪 乡亲邀请:还来我家收玉米

源自:法制晚报
原文标题:王力军无罪后 乡亲们赶来相邀:今年还来我家收玉米

  (法制晚报深读记者张蕊 编辑张子渊)拿到无罪判决后,王力军回到了距离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20多公里外的家。在家中等待着王力军和他的无罪判决的人中,有王力军70岁的老母、怀孕的女儿,还有种植玉米的乡亲朋友。因为王力军的案子,这些人的生活轨迹都发生了或多或少的变化。
  法制晚报深读(微信ID:shenduzhongguo)记者了解到,王力军回到家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又仔细看了一遍判决书,然后将叠得整整齐齐的判决书放进一个包里,最后放在屋子里大衣柜的最上面。今天,律师将启程前往法院协商国家赔偿事宜。

家中的脱粒机已报废
  王力军的家在临河区白脑包镇永胜村十组,从同样在临河区的巴彦淖尔市中院到他家开车需要大概半个多小时。从村口的岔路拐进一条满是浮土的小路上,就能看到王力军的家。整个家里由两间土坯房和一小片没有围栏的空地构成。
  空地上能看到闲置的玉米脱粒机,周围随处扔着空酒瓶等杂物,“两年没用,已经报废了。”王力军说。
  王力军和他的妻子带着老母亲住在有火炕的大房子里有30多年了。王力军说,这是他十四岁那年,父亲给他盖的房子,在这间屋里,手机信号不太好,对此王力军却颇有些自豪,“墙壁有50公分厚,冬暖夏凉。”
  院子里还养了四只羊,一只鸡,两只狗。屋前堆放着王力军家自己种的玉米,“大概两三千斤,按去年每斤0.56元的价格,也就能卖一千多块钱。”

老母亲穿上了红色毛衫
  王力军的母亲已经70岁了,昨天她特地穿上了红色的毛衫。老太太说自己的耳朵有点背,希望说话能够大声一些。
  其实王力军没有告诉母亲自己被判刑的事情,“他们怕我着急,一开始没有说。”老太太说,自己知道,是村里的人在议论时,被她听见了,“他们都不明白,收玉米怎么会是犯罪。”知道儿子的事情后,老太太问怎么回事,王力军总是说:“我没事。”尽管王力军如此,但是老太太心里还是有些担心的,因为儿子心情总是不好,脸上也很少露出笑容了。
  2015年冬天,本该去收玉米的王力军一直在家闲着,还总是抽闷烟、喝闷酒。
  “那会他父亲刚去世,他和我说,地里忙,他父亲又刚去世,他心里不舒服,所以一直没出去。”老太太对记者说道。话虽然是这么说的,但知儿莫若母,“我心里清楚。”

怀孕女儿陪父亲到今天
  那两年家里的气氛很压抑,王力军的女儿对此感触颇深,“我们的压力主要来自于父亲,他心情不好,我们的心情当然也不会好。”女儿小王大学毕业后,就去西安工作了,也在当地成家了,如今已经怀孕7个多月了。
  她告诉记者,从2016年腊月二十九回到家后,她和丈夫一直呆到了现在,如今小王等到了父亲被判无罪的结果,终于放下了一直悬着的心,“本来早就该回去了,就想等判决结果出来。”现在父亲王力军无罪了,小王和丈夫过两天也就该回西安去了。
  据小王回忆,2014年底,公安机关就开始传唤父亲了。过年回家,她觉得家里气氛不太对,就悄悄问母亲,家里是不是发生什么事情了。母亲告诉她,父亲王力军因为收玉米被人告了,可能还会被判刑。
  知道这件事情后,小王的第一反应,就是联系律师,她咨询了好几个律师,但所有的律师对此都持悲观的态度,他们认为王力军的行为构成犯罪,“可能还会被判实刑”。
  这些律师中,有西安当地的律师,也有小王同学的亲戚,听到这样的反馈,小王心里直打鼓,她太了解自己的父亲了,她说自己的父亲是一个把信誉看得比命还重要的人,“我父亲收很多人家玉米的时候,连条子都不打,东西就让他拉走了,如果人家不相信他,怎么可能这样?”
  虽然自己咨询的每一个律师都告诉她,父亲王力军的行为是构成犯罪的,但小王一直坚信自己的父亲是无罪的。

曾以为缓刑是最好结果
  2015年那年,王力军家过得并不太好。虽然一年未见的儿女们都回家过年,让王力军的心里很开心,但自己的事情却如石头一般压得让他喘不过来气,他不想让儿女和老母亲为自己担心,但犯罪这件事情,还是超出了他作为一个从来没接触过法律的农民的认知范围。
  “能特别明显地感觉到,他对我们回家过年很高兴,但他一个人的时候情绪就很低落。”小王说,父亲是个很要强的人,不管是家里还是外面的事情总是自己扛,“我们也不敢多问。”双方都在小心翼翼地维持着表面上的平静。
  2016年4月,王力军一审被判缓刑,小王拿着判决又一次咨询了她认识的律师,“所有的律师都告诉我,缓刑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这和王力军当时的代理律师说的一致,所以王力军并没有上诉。
  2016年底,王力军接到了再审通知,但他没有告诉自己的孩子们,“我是从网上看到的消息。”说到这里,小王笑了,“我打电话回家,才知道这件事情是真的。”小王说,父亲解释自己没告诉她的原因是,虽然要再审了,但结果还是未知的,不想她跟着操心。
  2016年的春节,家里那种其乐融融的气氛又回来了,小王特别高兴,“他高兴,我肯定也高兴。”所以她做了决定,要陪父亲等到那张无罪判决。

去年玉米卖得费劲 有乡亲已不种玉米
  下午5点半,王力军的朋友陆续来到家里看望他。一名邱姓的朋友还没进门,就大喊道:“法官敲下那一槌,你就无罪了。”
  老邱说自己家的玉米一直是王力军在收,自家地里每年产6万多斤玉米,要是让自己一车一车拉着去卖,那还不得累死,“给他省心,管拉,管脱粒,还管卖,我就等着数钱。”
  老邱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照一斤玉米挣1分钱算,一千斤最多挣10块钱,一万斤才能挣100块钱,也就是数量上去了,才能挣个辛苦钱,“帮脱粒也能挣钱,但也不多。”
  按照老邱的说法,收玉米有时候还是亏些钱,“比如他收的玉米水分多,去卖的时候就会扣钱,他收的时候给钱多,这自然要亏钱。”王力军则告诉记者,他收玉米的时候就靠捏玉米粒来判断,水分多的便宜一些,水分少的要贵一些。
  去年老邱的玉米卖得很费劲,知道王力军再审后,他就一直在等,“新闻上看到判他无罪,我就来了,让他今年收我的玉米。”
  王力军说,他收了几年的玉米了,信誉一直很好,今年有人知道他可能会被判无罪的时候,就开始打电话让他继续去收购玉米,“过两天就去,今年收成不太好,也就再收一个多月。”
  王力军另一个朋友则很干脆地告诉记者,去年王力军不能收玉米,他家根本就没有种玉米。
  吃饭的时候,王力军拿出了四瓶酒,他宣布:“今天喝的是开心的酒。”喝到一半的时候,和着老邱二胡的伴奏,王力军给王殿学、张雪峰两名律师唱起了祝酒歌,声音低沉,但满心欢喜。
  正说着,电视中播出了王力军被宣判无罪的新闻,王力军一下子坐得笔直,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盯着屏幕,仔细地听着主持人的每一句话,“我真的很幸运。”

上午已接到村民收购邀请
  今天一早,王力军动身将两个代理律师送走,律师回到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协调国家赔偿的事宜,但据律师反馈,目前只是和法院进行了初步的意见交换,还没有具体确定金额。
  这两天打电话要王力军收玉米的村民很多,今天一大早,他又接到了村民老娄的电话,让他去地里看看自己去年种的玉米。老娄家的玉米一直是王力军在收,他对王力军很信任,“今年打算再多种一些。”
  到地里后,王力军拿起一根玉米,仔细看了看,“挺干的了,一斤能值八毛。”
  王力军大概估计了下,老娄地里的玉米能有四千来斤,他问了问老娄卖价,说:“这两天还有些忙,等忙完我来拉玉米。”
  这两天王力军老母亲的嘴都合不拢,法制晚报深读(ID:shenduzhongguo)记者记者给王力军和家人拍了一张合影,面对镜头全家人都笑容满面。
  屋外,又是一个大晴天。
⊙记者:张蕊 摄/记者 黑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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