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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贡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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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成忠 发表于: 2007-8-17 23:56:07|只看该作者回帖奖励|倒序浏览|阅读模式

洪雅领导对毁坏文物的罪行不能再手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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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领导对毁坏文物的罪行不能再手软了  /李成忠
200776《四川日报》刊登了“王家大院”劫后重生》,在洪雅百姓中引起对地方不重视文物保护轩然大波尚未平息之际,89《华西都市报》又以《为安全?学校拆毁市级文物》为题,暴光洪川一小校拆毁宋代文物泮池之事,更使群情激愤。这段时间洪雅街头巷尾、茶余饭后稍有文化者均在议论此事,质问“洪雅毁坏文物之事为啥屡禁不止?”纷纷要求政府严肃处理,依法追究毁坏文物者的法律责任,以儆效尤。
始建于宋代,明、清两朝再建,干隆四十五年(1780年)重修的洪雅文庙,是县内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43月被列为县级文物,19865月升级为市级文物,并立碑标志。文庙文物除迁移沙溪寺保护的大成殿等建筑外,留存原地的文物还有棂星门、泮池、文庙附属建筑及两根桢楠古树。据史料记载,泮池始建于北宋绍圣元年(1094年),至今已历913年沧桑,文庙众多文物中,其年代最久远,所以弥足珍贵。《礼记·王制》中说:“大学在郊,天子曰辟雍,诸侯曰泮宫。”也就是说国家最高统治者──天子或者皇帝,读书讲学之地称辟雍,其特征是大殿四面被水环绕。而地方政府所办的学校则称泮宫,泮宫前建一半月形水池,就是泮池,被百姓视为文脉所在。洪雅文庙长期作为教书育人的场所,泮池一直得到保护,而今毁于洪川一小领导之手,怎不引起群众公愤!
新闻记者电话采访一小史校长时,他说:“我们根本不知道泮池是市级文物”。这真是咄咄怪事!泮池旁就竖立着“乐山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石碑,不知何故史校长视而不见?早在1991821洪雅文化局建立的《文物档案》中,就明确列出“文庙文物”包括“星门、泮池、古桢楠等”,身为文庙文物使用单位法人代表的史校长,却不知泮池是市级文物,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如果史校长所言属实,足见其知识之浅薄;作风之官僚!但据县文管所老所长讲,史校长到一小上任初期,他曾向史校长介绍过文庙中哪些建筑是文物,由此看来“不知道泮池是市级文物”纯属谎言。
87下午,县文管所长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赶到一小现场,制止拆毁泮池,并责令一小校对破坏文物事写出深刻检查。随着市、省各报记者纷纷赶来洪雅采访,县、市文体局也派人调查处理此事。
面对媒体质问、群众声讨和有关领导的批评,洪川镇一小领导做了什么咧?他们没有从严重违反国家文物保护法规的高度,去认识所犯破坏文物的罪行,深刻检讨自己的错误,一方面文过饰非,千方百计推卸罪责;另方面派人四处活动打点,企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后“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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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辰秋与八闲论时下 成都方言用字浅谈之十八:追、赶、吆和撵
2# 四姑娘山
 楼主|李成忠 发表于: 2007-8-17 23:58:08|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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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日下午,一小向县文体局上交了一份题为《洪雅一小改造校门经过》(以下简称《经过》)的“检讨书”,全文照抄如下:
“自从我校与进修校之间的围墙拆除后,月儿池周围成为安全隐患。学校一面加强对文物的保护工作,提高师生的文物保护意识,同时经常加强这方面的安全教育和强化安全设备设施,但是始终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为月儿池周围的部分条石已经松垮;池子过深,里边一人多高的死水又脏又臭;学生经常在其周围戏耍,有的甚至不听教育,偷偷翻过条石到池子内沿玩耍。低年级学生经常有掉入月儿池的危险,而且也发生过多起学生掉入池子的事故,其中一次是在严寒的冬天,校长史继良亲自跳进池子救人。
今年5月,学校开始计划改造校门,顺便把月儿池填浅,购买些条石将池子周围加固,以消除月儿池及周围存在的安全隐患。
7月初,学校改造校门开始施工,计划于今年831日前完工。要求施工过程一定要保护好星门和桢楠树。”
这不是“检讨书”,而是十足的“表功书”。全文无一字一句检讨毁坏文物罪行的话,却大摆学校功劳:“加强对文物的保护工作,提高师生的文物保护意识”,功之一也;拆毁月儿池一劳永逸地消除安全隐患,功之二也;“严寒的冬天,校长史继良亲自跳进池子救人”,功之三也……看来政府该给洪川一小校颁发“保护文物奖”和“安全奖”,校长史继良也应获“见义勇为奖”了,还有什么错误值得检讨呢?
《经过》中采用“鸵鸟政策”,同史校长接受记者采访如出一辙,一口咬定不知泮池是文物。文中从始至终将泮池称作“月儿池”,在全文结尾时特别点明:“要求施工过程一定要保护好星门和桢楠树。”此举说明一小领导只知“星门和桢楠树”是文物,却不知“月儿池”,即泮池也是文物,妄想在“不知者不为罪”的理由下逃避罪责。
美化的油彩涂抹过多,就越抹越丑了。《经过》中一小评功摆好的首条,是重视文物保护工作。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一小领导竟不知泮池是宋代文物,更不知那是文庙诸多文物中历史最悠久的珍品。连自己要保护的文物是什么都不清楚的洪川一小领导,“加强对文物的保护工作,提高师生的文物保护意识”就只能是一句空头口号啦!重视文物保护的光环,被他们自己的行动洗刷得黯淡无光;精心编织的重视文物保护的谎言,也被他们自己的行为拆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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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峨眉山
 楼主|李成忠 发表于: 2007-8-17 23:59:32|只看该作者
一小领导大言不惭地将毁坏文物的罪行美化为“消除安全隐患”的正当行为,根本不承认自己有错,更不用说承认犯罪了,这是妄费心机。四川高新志远律师事务所王新年律师说得好:根据《文物保护法》和《文物保护实施条例》的规定,洪川一小作为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使用人负有修缮、保养职责,其填埋宋代泮池是一种明显损毁文物的行为,应由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眉山市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处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无论洪川一小校领导怎么狡辩都难逃罪责。
88洪雅县文体局向眉山市文体局上交了《关于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文庙附属古建筑“泮池”被损坏的情况报告》,9日市文体局及时批复;“一、责令洪川一小立即停止施工,书面报告‘泮池’被毁坏的经过,并作出深刻检讨。二、按照原样恢复‘泮池’,恢复方案必须经市文体局批准……” 在市文体局的强硬压力下,洪川一小不得不着手恢复被拆毁的泮池,但一校之长的史继良,至今未做出像样的检查,试图蒙混过关。
据知情群众反映,史继良校长手眼通天是他大胆妄为的根本原因。1991年他在洪雅止戈中心小学当校长时就拆毁了县级文物“火神庙”,上级追究时,他很快就买通了上下搁平了事;2003年他在洪川一小任校长时,县文管所长给他交代过文庙的附属建筑“忠孝祠”(在泮池东面)是文物,要加以保护。但在修建“逸夫楼”时,他竟擅自决定拆毁了“忠孝祠”,因木已成舟不了了之。屡次破坏文物没受处分,使他越发大胆妄为。据知情人透露,此次为勾兑上级来的检查人员,招待吃饭、喝酒、娱乐,一小没有少花钱,可能起了点作用,目前上上下下为他说好话者大有人在,所以他的一个亲戚最近扬言:“拆‘臭水坑’(指泮池)的事已经搁平了,文体局的几爷子扳不翻史校长!”
洪雅毁坏文物之事为啥屡禁不止?根子就在执法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个别领导既是国家文物保护法规的法盲,认为“毁坏点古物是无关大局的事,不算犯罪”,怕事情搞大了影响自己的官声、政绩,抱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态度处理毁坏文物案件,大多最后“不了了之”。这就变相包庇、纵容了破坏文物的罪犯,使其有恃无恐,破坏文物的贼胆越来越大。
要遏制洪雅境内毁坏文物案件的不断发生,首先县领导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家文物保护法规的精神,将毁坏文物提到犯罪的高度来处理;还要克服怕事情搞大影响自己的官声、政绩的私心杂念,才能真正贯彻执行国家文物保护法规。文物执法部门要克服“软”的弱点,对破坏文物的案件依法查处,毫不手软,让毁坏文物的罪犯闻风丧胆,破坏文物的案件才会被遏制住。
洪雅人民拭目以待对毁坏文庙泮池主要责任人的处理,殷切期望洪雅领导对毁坏文物的罪行不能再手软了,否则难于遏制境内毁坏文物行为的屡屡发生。
2007817完稿)
 
4# 金佛山
 teienke 发表于: 2007-8-18 11:20:42|只看该作者
坚决支持李老师的正义要求!史某作为一校之长,也算是“有识之士”了,怎么能视国家的文物保护法于不顾呢?其言行又怎能教育好我们的下一代要“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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