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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飞翔 发表于: 2016-7-30 00:45:00|只看该作者回帖奖励|倒序浏览|阅读模式

[少数民族“一带一路”视阈下的我国文化开放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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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中国知网  : 双传学
  [摘 要]推动我国对外开放水平提升的“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必须发挥文化开放的先导功能。古代丝绸之路搭建了沟通东西方文明的桥梁,为我国当前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战略提供了重要的策略和路径启示,那就是要突出“人文先行”,以文化开放战略彰显中华文化的自信。以此为前提,明确文化开放的路径和重点任务,进一步深化我国与沿线国家的文化交流与合作,促进在发展理念上形成价值共识,筑牢命运休戚的“伙伴关系”,实现经济社会民生的互利互惠,在有效提升我国文化软实力的同时,推动各自文化的发展与繁荣。
  千百年来,薪火相传的古丝绸之路和海上丝绸之路,不仅开辟了中国与欧亚非之间商业贸易的通道,更是搭建了沟通东西方文明的桥梁,在推动东西方思想交流、文化交融和人类文明多样性等方面,持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如今,推动我国对外开放水平提升的“一带一路”国家重大战略的实施,适时顺应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的潮流,不仅与沿线国家共建开放、包容、均衡、普惠的区域经济合作框架,还展现了中国开明开放的精神风貌和互利共赢的合作态度,强化各国人民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实施“一带一路”重大战略,实质上是建设文明共荣之桥,坚持文化先行,深化与沿线国家、区域的文化交流与合作,在发展理念和价值观上形成共识,才能让命运共同体意识落地生根,推动与沿线国家之间全方位、多领域的合作。因此,明确“一带一路”格局下的我国文化开放战略与实施路径,突出“人文先行”的策略,发挥文化开放的先导功能,对提升中国的国际影响力、话语权以及文化强国的建设,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价值引领作用。

一:打造“一带一路”“命运共同体”:以文化开放彰显文化自信
  历史上的“丝绸之路”开启了东西方经贸合作、人文交流和文明融合的通衢大道,在中外友好交往史上写下光辉篇章。在新的历史阶段,体现我国全面开放战略的“一带一路”构想,旨在借用丝路精神,推动沿线国家和地区互联互通,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共同体。倡导共建“一带一路”,首先向世界传达的是中华民族始终如一追求的和平发展的愿望。2013年 9月和 10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出访哈萨克斯坦、东盟国家时,相继提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倡议,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加强亚欧沿线国家间的战略合作,打造互利共赢的“利益共同体”和共同发展繁荣的“命运共同体”。“一带一路”战略顺应了和平、合作、发展的时代潮流,承载着沿线各国共享、共荣、共赢的发展愿景,它赋予古丝绸之路以崭新的时代内涵,具有深远的历史影响和现实意义,彰显了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而发挥文化的先行优势,通过扩大人文交流与合作,大力传播当代中国的价值观念,展示中华文化的独特魅力,正是彰显文化自信的重要手段与策略。
  文化自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基于文化在历史进步中地位、作用的深刻认识和对文化发展规律的准确把握,充分肯定自身文化的价值追求,形成对自身文化生命力的坚定信念①,进而积极引领文化发展方向,自觉担当文化发展责任。
  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植根于我们民族的优秀传统之中,源于中华文化所具有的强大生命力、创造力和独特魅力,文化自信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的强大基因。从历史发展的内在逻辑来看,正是不同文明、文化之间的交流与融合,才造就了新的文明成果和文明形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民族的突出优势,也是当代中国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它记载了中华民族在长期奋斗中开展的精神活动、道德传承以及进行理性思维、创造的文化成果,积淀了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中华文化中崇仁爱、重民本、守诚信、讲辩证、尚和合、求大同等思想理念和自强不息、厚德载物、居安思危、孝老爱亲、敬业乐群、扶正扬善等道德规范,已经成为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在经济全球化主导的世界一体化发展时代,特别是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各民族的精神产品实际上成了公共财产,“命运共同体”的理念与建设行动,可以让不同文明之间更多具有了共通性、包容心和交流互鉴的可能性,从而淡化、消除“文明冲突论”带来的心理影响。中华文化博大精深又独具特色,集儒、道、佛、墨、法、兵等众多思想学说于一体,融汇了六大文化区系,兼有大陆文化和海洋文化的特点,“中国在人文地理上这种‘两半合一’和‘一分为二’的优势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②。中华文化主仁重义修身重教,尊王道而远霸道,主张以德服人、以文化人,反对以力服人、强加于人,倡导“推己及人”、济物利人,形成共济共生、合作共赢的关系。中华民族之所以跻身世界民族之林,并不是通过对外战争实现的,而是凭借“和”文化主导的同化能力。“和”是中华文化追求的理想行为准则,其基本内涵是差异互补、共生共济、和谐共荣。“和”的理想落实于文化交流,就是要兼容并蓄,多元互融,文明互补,在不同文化的交流互鉴中寻求文化的新生长点。“和”的理想落实于国家间的关系,就是要将“睦邻相处”作为处理国际关系的原则,最终达到“协和万邦”的境界③。因此,历史上中华文化以其广泛的亲和力和深刻的感召力,为周边民族所尊崇和仰慕,吸引他们学习、效仿中国的文字、艺术、科技、伦理、民俗、货币、制度,等等。中华文化影响了北至日本、南及越南的广大地区,进而形成一个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汉文化圈,古丝绸之路的开辟,使中华文化进一步走向世界,更加绚丽夺目、光彩照人。在当今时代,共同构建命运共同体,中华文化中的“和”的要素,“仁义”、“和而不同”、“以和为贵”等理念,无疑可以在国际共识的形成中发挥重要作用。
  建设“一带一路”,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全方位展示了当代中国的文化开放的胸怀和中华文化始终如一的包容精神。放眼世界历史,中华文化是既坚守优秀传统又与时俱进、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创造力的典范。众所周知,在世界四大古老文明形态中,惟有发源于黄河、长江流域的中华文明一以贯之、从未中断并延续至今。在中华民族长期的历史流变中,各族人民频繁交往,区域文明融合发展,形成以汉民族为主体、多民族一体的共同文化。中华文化从来不缺乏文化自信,它对于外来文明,不是拒绝、冲突,而是尊重、吸纳、包容,求同存异,和谐相处。唐太宗开启的大唐盛世和宋元时期的贸易大港泉州的历史就是很有说服力的例证④。正是这种文化的包容与自信,激励着我们的先民历经艰辛,在两汉时期就开辟出连接中国内地与欧洲国家的“丝绸之路”。在当今时代,通过建设“一带一路”,展现中华文化的“和”的理想,促进文明之间的交流互鉴,更有利于世界各文明的和谐,更有利于世界各国理解“命运共同体”的内涵,促进中国对外开放水平的提高。
  以文化开放彰显文化自信,不是中华文化对外的单向度传播,还体现在双向互动、多元借鉴,寻求和实现各自文化的新生长。中华文化一向具有开放、包容的特性,善于借鉴域外文明的优点,兼收并蓄、博采众长,在漫长的历史演进中始终保持生机和活力。特别是近代以来,为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富裕的历史任务,中国共产党人坚持把来自西方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实际、优秀文化相结合,通过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找到了融通世界文明与民族传统的正确道路,致力于发展新民主主义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改革开放推动中国以更加开放、包容的心态,发展与世界各国的友好关系,进一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开放格局。建设“一带一路”,也为中华文化在更高层次、更大规模、更有成效地“走出去”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一带一路”植根于厚重的中国文化积淀,传承着中华文化的精髓。基于上述多个层次的认知,可以更清晰的看到,通过“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正是“复兴”和“正在复兴”的中华文化传达出的合作共赢的“嘤鸣之声”,可以让文化自信在文化开放的战略行动中得到全方位、多层次的实现,并在超越“文明冲突”、推进人类共存之道上践行大国责任。正如习近平主席2014年 3月 27日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发表的演讲中所强调的:“文明是包容的,人类文明因包容才有互鉴交流的动机……只要秉持包容精神,就不存在什么‘文明冲突’,就可以实现文明和谐”。因此,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首先要形成文明的认同、文化的包容,充分发挥人文交流的作用,把“引进来”和“走出去”结合起来,善于借鉴吸收一切优秀文明成果,既要着眼于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大力传播“相互依存、休戚与共,合作共赢”的国际合作理念,又要推动中华文化、中国智慧的创造性转化,不断提升国际传播能力,在促进不同文明的共同生长中,持久提升文化自信与文化的创新能力。

二:凝聚“一带一路”价值共识:以文化开放筑牢“伙伴关系”
  无论从亚洲还是从整个世界的发展格局来看,“一带一路”开放合作之路、互联互通之路,也是包容发展之路,但首先是文明互鉴之路。在全球化深入发展的当今时代,“一带一路”倡导树立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中国不谋求主导,更不是为一己之利,正是对古丝绸之路“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精神的传承和弘扬,将为沿线各国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带来新机遇。“一带一路”不只是经济带,也是文化带。经贸合作是“硬”支撑,人文交流是“软”助力,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利用文化把历史、现实联系在一起,通过文化交流使不同地域、不同民族联结为一体,为深化经贸合作奠定人文基础,夯实沿线国家间全面合作的根基。因此,让人文交流先行,主动实施文化开放的战略行动,开展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文化交流合作,使文明之花成为增进友谊的桥梁、共同进步的纽带和维护和平的润滑剂,当能有效提升沿线国家和地区对“一带一路”的价值共识,从而筑牢命运休戚的“伙伴关系”,助力在新时代实现共同发展的美好梦想。
  以人文交流的深化、文化开放的制度化,让古丝路的文明之花,在当代社会绽放出美丽和芬芳,是共建“一带一路”的应有之举。“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历史文化宗教不同,深化实施文化开放的战略行动,可以有效破解部分地区存在的沟通、开放障碍,并以文化活动的展开、文化产品的输出,来促进民心相通、价值认同,增强文化互信、交往互信,谱写出搭建和平友谊之路的新篇章。
  首先,人文交流主导的文化开放阶段,要善于通过突出历史文化主题,淡化地缘政治色彩的活动,来更好地传承开放包容的“丝路精神”,彰显大国的文明风范和平等意识,消除彼此的反感或抗拒心理。从地理方位上看,“一带一路”东牵亚太,穿越非洲,环连亚欧,所涉地域在族群、文化和制度等方面大相径庭,中亚地区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核心区域,是中国大周边外交的重要支点,协调好与周边大国的关系非常重要。美国先后提出“大中亚”计划、“新丝绸之路计划”,并制定《丝绸之路战略法案》,与中亚国家建立了多边合作机制①。中亚是欧盟的主要投资、贸易伙伴及能源供应地。日本高举“丝绸之路外交”,与中亚国家共同创立了“中亚 +日本”对话机制②。因此,出于历史文化、地缘政治等因素的考虑,在中亚地区与沿线各国共建“一带一路”,不谋求地区事务主导权、不营造势力范围,重历史符号,多打“文化牌”,不失为明智之举。用心唱响中国声音,有助于国际社会理解我们的主张,让各国合作共赢以取代大国战略对抗。
  其次,通过文化开放来促进民心相通、民意认同,系牢共建“一带一路”的情感纽带。文化是沟通民心的桥梁,是交流感情的纽带。文化交流是民心工程、未来工程。文化的影响往往潜移默化、润物无声,超越时空,跨越国界。“一带一路”涉及 60多个国家、数十亿人口,沿线各国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政治生态迥异、利益诉求多元、国家间关系复杂微妙。然而,国之交在于民相亲,民相亲在于心相通。只有充分挖掘沿线国家深厚的文化底蕴,深入开展文化交流与合作,让沿线国家、人民产生共同语言,形成利益交汇点,彼此之间加深理解、增进信任,才能有效化解分歧,找到共同发展、互利共赢的“最大公约数”。为此,在实施“一带一路”战略布局中,要发挥文化既有先行优势,也有后续保障的双重效用,通过密切高层交往,加强民间交流,广泛开展文化、艺术、体育、宗教、旅游等友好交往,扩大各国在教育、科技等领域的合作,促进人员往来和人文交流,系牢沿线各国人民世代友好的情感纽带,从而夯实国家间深度合作、共同发展的社会基础。
  再者,通过提升对外文化贸易水平、扩大文化产品输出的规模,让文化开放的战略和行动融入到对方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与民众生活中,转化为促进当地文化生产和消费的新动力。对外文化贸易是文化交流的基本形式与重要载体,文化支撑的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是当今各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点,文化与科技加速融合,使文化产业日益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文化既包括有形的实物、符号、技术,也包括无形的信仰、观念和价值,文化产品与服务是国际贸易的重要内容,也是民族精神的凝结和体现。近年来,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迅速上升,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大力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提升对外文化贸易水平,推动文化产品与服务出口,鼓励文化企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可以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和集群联合优势,积极抢占文化贸易制高点,向沿线国家和地区输出文化产品、技术与服务,不仅可以创造出一定的经济效益,推动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而且能够使沿线国家和人民深入了解当代中国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等,增进对中华文化的理解与认同,进一步深化合作伙伴关系。
  文化是活的生命,文化是价值共识,文化是驱动创新发展的动力。任何一种文化、文明,只有发展才有持久的生命力,只有开放才能促进发展。每一种文明都延续着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精神血脉,既需要薪火相传、代代守护,更需要与时俱进、勇于创新。“一带一路”搭建了文化开放的新通道和大平台,也将筑牢沿线国家地区与中国的伙伴关系。历史上,“丝绸之路”开启了东西方思想交流、文化交融的通衢大道,沿线各国人民在长期交往中相互学习、互尊互鉴,铸就了伟大的“丝路精神”。当今时代,多元文化交流与合作又使古丝绸之路重新焕发生机和活力,成为推动“一带一路”建设的思想源泉和精神支撑。随着经济全球化加速发展,西方文化强势扩张,加剧了东西方之间价值观念的对立,加强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努力传播当代中国的价值观念,展示中华文化的当代魅力和世界影响力,突出“亲、诚、惠、容”的理念,有助于破解西方文化中心主义的干扰,消解意识形态差异造成的障碍。
  文化开放引领下的全面开放,多元文化交流与合作,让古老的丝路精神成为推动“一带一路”建设的价值认同和精神支撑。“一带一路”不仅是中国的对外开放合作大战略,也承载着沿线国家和人民的共同记忆和发展愿景,积极弘扬丝路精神,有利于践行开放包容、文明互鉴的发展理念,实现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价值追求。在共建“一带一路”中落实文化开放战略的具体行动,扩大人文合作领域,构建世界性文化交流平台,也将促进中国文化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的互动、融合中获得恒久的能量①,引领文化发展进入新境界。

三:创新“一带一”建设路径:以文化开放促进文化繁荣
  我国推动建设“一带一路”,与沿线国家打造命运共同体,关键要解决的是价值认同问题,而价值认同的核心是文化认同,借助传统的丝路精神纽带,有助于促进国家和地区间的文化认同,但更重要的是必须借此重新认识中国文化与世界文化、沿线国家文化的关系,在保持文化自信的同时,还要学会理解、赞美对方的文化,促进文化的互鉴与融合,从而实现文化、文明上的“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 费孝通语)。因此,创新“一带一路”建设路径,必须坚持人文交流先行,文化开放的战略引领,在实施文化开放的进程中,实现经济社会民生的互利互惠,并促进各自文化的发展与繁荣。
  以文化开放战略的实施,切实做好与“一带一路”国家地区的文化交流合作,首先要做好“顶层设计”的工作和整体部署,以国家高层互访为引领,落实双边联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现有双边机制作用,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的政府间合作体系,推动政府和民间文化交流与合作的深入发展①。通过对丝路沿线国家原创文化的挖掘与文化资源的整合,来讲述中国故事,发出中国声音,形成命运共同体的价值认同,共建共享文化“大礼包”。要把握机遇,尊重规律,制定政府文化交流的中长期战略规划,落实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政府间文化合作协定和年度执行计划,丰富现有机制框架下的人文合作内容。强化多边合作机制,包括上海合作组织、亚太经合组织、亚欧会议、东盟“10 + 1”、亚信会议以及中东欧地区的人文合作委员会、文化联委会机制,使之注入新的内涵和活力。充分发挥区域合作平台,如沿线各国区域、次区域相关国际论坛、展览会、博览会以及博鳌亚洲论坛、欧亚经济论坛、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等的建设性作用,进一步丰富现有机制框架下的人文合作内容。
  以全面开放形成建设“一带一路”的合力,必须发挥文化开放的政策导向,强化市场主体效用,让文化企业、文化机构“走出去”受到政策扶持和法律保障。要全面深化当前国内的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完善项目审批制度,适当放宽文化企业市场准入与涉外经营的条件,发展行业中介组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综合运用多种政策手段,支持文化服务出口、境外投资、营销渠道建设、市场开拓、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建立科学的人才培育机制,完善人才保障政策,推行多渠道人才供给模式。要加快文化领域的立法,营造良好的文化法治环境,积极推动多边法律合作,探索成立跨地区、跨行业、跨国界的专门机构,为国内外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文化交流与合作提供法律保障。引导文化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要考虑对象国文化资源特性,以项目为抓手,以资本为纽带,通过文化产业企业聚合服务平台,利用新型交易模式拓展对外文化贸易业务。要加快文化领域的立法,发挥文化立法的引领作用,营造良好的文化法治环境。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法律法规总数约 38000多件,其中文化法律法规有1042件,占全部法律法规总量的2.7%,其中文化法律仅占全部法律的 1.7%。显然,文化立法是“短板”。现阶段全国人大层面有关文化的立法,只有文物保护法、档案法、著作权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及若干决定,文化领域法律体系亟待完善。加快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文化产业促进法,完善有关文化市场管理的法规,加强立法规范互联网信息传播。另外,要积极推动多边法律合作,探索成立跨地区、跨行业、跨国界的专门机构,为国内外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文化交流与合作提供法律保障。
  以文化开放战略促进“一带一路”建设,要加快对特色文化资源的整合,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品牌。积极推动地方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的经贸往来和文化交流,为地方文化“走出去”搭建平台,落实并做好服务工作,促进文化交流与文化贸易融合发展。要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多样、内容丰富的中华文化海外展示、体验并举的综合平台,充分利用海外中国文化中心、中华文化海外推介中心、海外华文教育与中华文化传播协同创新中心、孔子学院等传播机构及国际友好城市、国( 境) 外友好机构、海外华侨华人社团等组织的影响力,重点推介一批精品文化合作项目和文化品牌。深入挖掘特色文化资源,树立区域文化品牌形象,要针对我国“一带一路”沿线地区民族生态独特,地缘、历史和人文优势特殊的情况,采取官方搭台、民间参与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推介特色文化产品,提升区域知名度和形象价值。
  建设“一带一路”,提升文化开放的水平,必须创新对外文化交流的机制,丰富合作的内容。对外文化交流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依靠社会团体、社会组织和民间等多方力量共同参与,形成上下联动、内外协作的工作合力。要根据“一带一路”建设的新要求,整合民族、宗教、侨务、教育、体育、旅游等多方资源,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积极开展公共外交,充分发挥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对外文化交流协会的重要作用,组织社会社团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协调推进人文交流项目。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充分调动民间资本和民间文化的力量,充分对接“一带一路”战略布局,提升文化交流的内涵,不断丰富对外交流形式。围绕弘扬“丝路精神”的主题,着力打造对外文化传播的精品力作,利用艺术展览、民俗展示、座谈会、研讨会、广场活动等形式,广泛开展对外文化交流。通过互办文化年、博览会艺术节、电影节、电视周、图书展和旅游推广周、宣传月等系列活动,推介文化精品项目和品牌形象,集中展示中华文化的活力和魅力。积极进军国际传媒领域,支持出版传媒类文化企业“走出去”,拓展海外社交媒体平台。加快对外宣传媒体的本土化发展,支持重点媒体成立公司开展市场化运作,鼓励文化企业通过独资、合资、参股、控股、并购等方式建立自己的发行渠道,推动机构、人员和内容包装本土化,实行落地经营。
  在当今时代,信息技术日新月异,媒体更加依赖于技术进步,同样也使文化交流对融入高科技的需求日趋迫切。新形势下,顺应媒介融合发展的大趋势,要积极创新媒体传播方式,加快推进对外宣传媒体的数字化建设,发挥新兴媒体的技术优势和聚合力,实行跨平台、跨媒体的联动传播,努力打造媒体舆论传播新格局,以满足“一带一路”沿线各国消费者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不断提升文化品牌影响力。要推动新媒体、新传播时代对外话语体系建设,准确把握国际文化市场的特点和形势,重点研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的历史因素、文化心理,深入考察受众国与我国的外交、经济、地缘关系,充分考虑受众的思维方式、消费习惯、审美情趣和语言特色,建构具有中国风格、中国气派又能融通中外的话语体系,全面推动文化精品工程建设,努力创作既契合多元文化需求又引领文化发展潮流、适销对路的文化产品,提供高质量的文化服务,不断增强沿线国家和人民对中国国情、中国理念、中国道路的认同度,进一步提升中华文化的亲和力和影响力。
  “一带一路”重构了世界经济地理,也在加快优化我国的产业空间布局,为文化产业开辟了新的国际市场①。因此,要充分发挥发挥区域比较优势,进一步优化文化产业布局,就必须统筹规划,在“走出去”和“引进来”双向战略中,引导各地依据资源禀赋进行科学定位。特别是要对接“一带一路”战略规划,依托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园区),培育一批有较强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的出口龙头企业,鼓励各种所有制文化企业开展涉外文化贸易活动。大力发展新兴文化业态,推动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抢占文化贸易制高点。坚持引进与自主创新相结合,以文化创意项目为重点,打造一批附加值高、竞争力强的文化科技型企业和品牌。引导文化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要考虑对象国文化资源特性,以项目为抓手,以资本为纽带,通过文化产业企业聚合服务平台,利用新型交易模式拓展对外文化贸易业务。加大文化创新力度,用好“互联网 + 文化”平台,培育新兴文化业态,重点打造一批文化进出口高端服务平台,优先发展国际文化会展、保税文化交易、仓储物流、信息服务等业态,推动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教育等承载中华文化核心价值的文化服务以及文化创意、数字出版、动漫游戏等新型文化服务出口。加强中医药、体育、餐饮等特色服务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要完善文化产业扶持专项政策,加大对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在市场开拓、高端人才引进、品牌培育、文化成果对接和转化、平台和渠道建设、通关便利、对外宣传等方面,对这些企业予以支持。基于此,必须从长远大计来加强支撑“一带一路”发展的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培养一支政治素质过硬、经营管理能力强的文化企业家队伍,造就一批文化经管名家和具有国际眼光的文化产业领军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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