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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壳子 发表于: 2016-12-16 16:24:00|只看该作者回帖奖励|倒序浏览|阅读模式

[纪实·新闻临时占用林地逾期不还 四川丹巴开出180万巨额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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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王成栋)近日,国家林业局通报:四川甘孜丹巴县一公司因临时占用林地,逾期不归的违法行为,依法做出责令公司在3个月以内恢复原状,并处罚金1859370元人民币。据悉,这是当地有史以来开出的最高罚单。
  今年7月,丹巴县环林局接到举报称:该县一公司因水电开发临时占用岳扎乡、半扇门乡和太平桥乡的部分林地,到期未不归。随后,丹巴县相关部门立即派员开始调查。
  经查明:该公司于2013年9月经甘孜藏族自治州林业局批准,办理了为期2年临时占用岳扎乡、半扇门乡和太平桥乡共计8.6公顷的林地占用手续,2015年9月后该公司临时占用林地超过许可范围时间,但因工程未竣工,该公司对临时占用林地也一直未办理继续占用的手续,临时占用林地的行为也一直延续。经国家林业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结果为:涉案林地内修路、堆放渣土和建筑垃圾,林业种植条件严重后破坏,原有植被已不复存在,土壤结构发生改变,其保持水土、净化大气、维护生态平衡等方面的功能基本丧失;陡峭的山体被大量渣土覆盖,形成水土流失,已造成潜在的次生灾害;涉案林地与周边林地的生态环境相比,无法再达到相关结构;多年形成的乔木、灌木和林下植物交织覆盖难以自然恢复。非法占用林地的总面积6.1979公顷,难以自然恢复。
  根据国家林业局相关要求,丹巴县环林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作出了责令该公司在三个月内恢复林地原状;并处临时占用林地,逾期不归还林地每平方30元人民币的罚款,合计1859370元人民币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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