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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十年砍柴:县委书记的权力边际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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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新华社发布的一条消息很快被淹没在信息海中。消息透露,原湖南省株洲县县委书记龙国华调任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前,突击提拔百余名干部,被举报到中央纪委,终遭查处。
  公众对这条消息没有予以重点关注,是因为此新闻不“新”。县委书记在其辖区具有的威权,多数中国人有所体会,早已见怪不怪。两年前,河北省青龙满族自治县原县委书记高某离任前,曾突击提拔263名干部。
  然而,我依然对龙国华突击提拔的大手笔感到惊讶,不是惊讶于他的胆量,而是提拔的数量。一个县委书记一次就可以提拔一两百名干部,那么没有被提拔的官员还有多少?一个县的百姓供养了多少官员?县委书记突击提拔干部数量的极限是多少?还会有人刷新纪录么?县委书记的权力边际究竟在哪里?
  县委书记级别不高,在中央、省一级党政部门,也就是个正处级官员,可其权力不小。这两年来,公众充分见识了“县太爷”的威风,以短信“诽谤”为由让公安立案逮捕公民有之;派公安进京抓捕触?其官威的记者有之。县委书记为什么有这么大的权力?
  古代中国的县令被讥讽为“七品芝麻官”,因为他处于文官体系的下层,但同时又被形容为“灭门的县令”、“百里侯”,两种说法并不矛盾。因为县官位阶虽低,却是亲民之官,直接管老百姓。王朝之恩威,都得靠他来落实,用现在的话来说,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帝制时代县令虽有大权,但和今日一个县的最高首长县委书记相比,却逊色得多。
  以明清时期为例,知县是最下面一层的朝廷命官,没有任命官员的权力,连请师爷也得自己掏银子。而今日县委书记对乡镇及县各局官员几乎有绝对的任免权,甚至自己同层级的其他官员,包括各常委、政府的正副职、法院检察院院长,虽然由上级组织部门考核,但该层级的党委一把手个人的意见相当重要。再加上现在的官员职数远多于古代,就可知道为什么今日县委书记可以“突击提拔”,古代知县却无此权力。
  除了人事权,今天的县委书记对社会活动尤其是?济活动的干预力度也远胜古代知府、知县。中国古代长期是个农业社会,《明史?职官志》载:“知县掌一县之政。凡赋役,岁会实征,十年造黄册,以丁产为差。赋有金谷、布帛及诸货物之赋,役有力役、雇役、借请不时之役??岁歉则请于府若省蠲免之。”可见知县管的事无非是赋税征收、劳役差派、讼狱治安以及一些公益事业。古代中国县以下是乡土自治,以宗族为核心的民间自治力量很强大,老百姓自己怎样生产、生活,没必要过问太多。
  现在的县委书记则不然,在其辖区内可谓是“上管天,下管地,中间还要管空气”。除了当地的驻军他管不了,其他还有什么事是他不能管、不想管的?人事大权、行政事务、司法活动,乃至人代会这样的民意机构,都归他领导。由于现在的经济发展程度远胜古代,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度更高,如国有企业的投资、运行,民营企业的存活,重大公共项目建设,官员都可以直接插手。从落马的市、县委书记的案例分析,这些人除了卖官牟利,最常见的形式就是插手重大建设项目,官商勾结大谋私利。
  权责必须平衡是一条公认的政治原则。古代知县有权,但责任不小,而且都是刚性的。譬如我们看古史,常常看到外敌或盗贼破城知县战死的史实,并非古代的知县“八荣八耻”学得好,当然也不能否认儒家的道德观对一些官员的影响,但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当时是真正的“一把手负责制”,县令有权,但出了事唯他是问。若城破了,主官弃百姓逃命,是会被朝廷杀头的。与其成为被杀头的“罪官”连累家属,不如战死博得好名声以及子孙的抚恤。而今,一些重大事项明明是一把手拍板,却以“集体决策”的名目出现,出事了,一把手常常仅负“领导责任”。这“领导责任”,包括所谓的“问责制”,标准是很模糊的,辞职或免职就算很严重的处分了,而且保不准“休养”一两年后再被任命其他职务,待遇不变。
  这大约是龙国华们有突击提拔上百人“壮举”的根本原因。解决这一痼疾,当然不能简单地进行荣辱观教育,必须在体制上作较大的改革,真正做到“限其权,实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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