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蜀网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同板块主题的 前一篇 同板块主题的 后一篇
开启左侧
查看: 703|回复: 1
1# 贡嘎山
跳转到指定楼层

[纪实·新闻成都整治房地产销售市场 将严查10种乱象

 [复制链接]
源自:四川在线
  成都市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成都市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成都市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成都市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成都市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文强)4月1日,记者从成都市房管局获悉,为贯彻落实3月2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成都市委、市政府要求,进一步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开发销售中介行为,努力净化市场环境,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成都市房管局下发了《成都市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将迅速采取果断措施,深入开展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依法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的违法违规行为。
『 巴蜀网 』提醒,在使用本论坛之前您必须仔细阅读并同意下列条款:
  1.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并遵守您在会员注册时已同意的《『 巴蜀网 』管理办法》;
  2.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
  3. 本帖子由 老乡亲 发表,享有版权和著作权(转帖除外),如需转载或引用本帖子中的图片和文字等内容时,必须事前征得 老乡亲 的书面同意;
  4. 本帖子由 老乡亲 发表,仅代表用户本人所为和观点,与『 巴蜀网 』的立场无关,老乡亲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 本帖子由 老乡亲 发表,帖子内容(可能)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 巴蜀网 』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 本帖子由 老乡亲 发表,如违规、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举报,本论坛将及时删除并致歉。
  7. 『 巴蜀网 』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帖者而删除其所发的帖子。
今日起成都高新区正式托管简阳12个乡镇 成都市委书记调整 省委书记王东明出席
2# 四姑娘山
 楼主|老乡亲 发表于: 2017-4-2 09:22:00|只看该作者
▲温馨提示:图片的宽度最好1800 像素,目前最佳显示是 900 像素,请勿小于 900 像素▲
  《方案》指出,将重点查处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领域的十种乱象行为:
  1 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房屋,以订购、预定的方式向买房人收取定金和预订款发卡排号;
  2 开发商发布虚假房源,进行广告,恶意炒作不实消息,编造房价暴涨、一房难求,通宵排队抢房等不实消息,营造恐慌气氛,误导市场预期;
  3 开发商不明码标注商品房销售价格,甚至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收取未标明的费用,将商品住房与车位、储藏室等捆绑销售或在网签合同价格外要求购房人支付额外费用,搞“价外价”;
  4 开发商虚报装修费用,假借装修名义变相涨价;
  5 开发商一房两卖侵害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6 中介机构违规代理销售未取得销售许可证以及禁止交易的保障性住房、甚至进行合同诈骗;
  7 中介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要求在网签合同价格以外支付额外费用,达到涨价目的;
  8 中介机构垄断市场、囤积房源,操纵市场价格,联手售房人抬高房价或竞相向售房者允诺高价出售,抬高市场价格;
  9 中介机构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恶意造假、炒作天价学区房,误导消费者;
  10 中介机构伪造收入证明、社保或婚姻证明,规避限贷限购政策,扰乱市场秩序,偷逃税款,谋取非法利益。
  同时《方案》明确了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要求和措施,强调各区(市)县房管部门要立即成立专项工作机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动员,加强宣传,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要迅速开展彻底巡查,对巡查出的违法违规乱象行为和群众的举报投诉以网络、报纸等媒体曝光的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调查、严厉查处、及时反馈。同时,对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的违法违规乱象行为,要主动出击,持续打击,重拳整治,严肃处理,始终保持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 2002-2024, 蜀ICP备12031014号, Powered by 5Panda
GMT+8, 2024-5-27 09:51, Processed in 0.140400 second(s), 8 queries, Gzip On, MemCache On
同板块主题的 后一篇 !last_threa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