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南溪县7名工会工作者被县法院聘请为劳动争议案件特邀调解员、听审员,宜宾市中院、宜宾市总工会相关领导为他们颁发了聘书,县法院还对该七名特邀调解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今年,南溪县总工会为切实为职工(农民工)维权,探索维权新途径,通过与县法院多次研讨,制定了劳动争议案件特邀调解员、听审员制度,工会组织将走进法庭为职工(农民工)维权。此项工作不仅能够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双方合法权益,还能很好地缓解劳资矛盾双方的对立情绪,对维护社会稳定将起到积极作用。为依法及时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充分发挥工会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中的独特作用,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南溪县总工会和县人民法院在探讨工作时,依据《工会法》、《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调解工作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今年6月联合制定《关于聘请劳动争议案件特邀调解员、听审员的意见》,对调解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程序和形式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南溪县总工会参与县法院劳动争议案件调解、听审工作,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进行新探索,建立了案件参与、案情通报、案件调解、法律援助四个机制,体现了劳动争议案件中工会组织的参与制度,人民法院公平、公开的原则,对劳动争议案件的案情通报制度,协商调解听审缓解冲突制度,缓和矛盾的庭前调解制度,工会在职工诉讼中给予法律援助的机制。
(邹永梅 李萍 闵书文 宜宾新闻网记者:曾志鹏 编辑:侯云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