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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实·新闻

内江1.8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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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睢文发 发表于: 2010-1-13 08:43:24|只看该作者
“车祸伤者被冷藏”续:警方称肇事方拉走伤者

2010年01月13日 04:27北方网

昨天,四川内江市委、市政府召开“1·8”交通事故引发医疗争议紧急会议,通报事故处理最新进展情况:经内江市政府与死者张厚明家属沟通,死者亲属同意进行尸检和司法鉴定。

此前一天,第一次判定张厚明“死亡”的内江市中医院急诊科医生石凌首次承认,当时判定张厚明死亡的主要依据是心跳等5项死亡判定标准,但没有按照要求进行抢救,一个重要原因是另一伤者张海波“救活的希望更大一些”。

>>医生讲述

选择急救有回应者

11日下午,第一次救治张厚明并判定其“死亡”的内江市中医院急救医生石凌向记者讲述了整个救治过程。

石凌说,内江市中医院8日下午3点10分接到120中心电话,3点12分救护车出发,但是在高速公路上遭遇堵车,原因是当时高速路上发生了另外一起交通事故。根据内江市中医院120接诊记录,石凌跟她的同事3点12分出发,4点22分到达事故现场,耗时70分钟。而记者几次打车前往事故现场,出租车司机用时在30分钟左右。

此时,张厚明侧卧在马路边,流血已凝固。石凌说,当时发现张厚明出血很多,对于呼叫没有反应,但是马路中间的伤者(张海波,张厚明之子)对于呼叫有应答,便协同其他医生对其进行包扎、输液等抢救,之后,返回张厚明身边再次进行检查。

抢救张厚明已没意义

按照石凌的描述,她摸张厚明的颈动脉无反应,心跳停止,无脉搏,血压为零,并做了心电图,显示为等电位线,从而判定张厚明死亡。

据事发现场目击者刘松柏和尤先生回忆,当时一名女医生(石凌)给伤者做了心电图,之后张厚明被抬到边上的一辆中型巴士上。整个过程中,女医生并未对张厚明采取任何急救措施。

对此,石凌承认,当时的确没有对伤者做过任何的急救措施,因为她认为,伤者的伤情很重,心跳、脉搏等指标均显示其已“死亡”,“另一个就是,当时还有另外一个需要急救的伤者,就没有再对张厚明做进一步的急救”。

石凌说,在这种情况下,去抢救张厚明已经没有意义,“我认为是不需要再进行抢救了,即便再进行救治,不说是100%,至少被救活的希望渺茫,而另一个伤者被救活的希望更大,两者选择,应该是急救生还希望更大的一个。”

判断没有任何问题

重庆市第三军医大学新桥医院急诊科主任史忠说,通常情况下,在判定伤者失去心跳等生命特征后,对其再做半个小时的急救尽管没有明文规定,但也是业内行规,“当然,医生可以根据现场的情况自行判断”。

内江市中医院刘姓常务副院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对失去生命特征的伤者再进行半个小时的急救,是医院对急诊医生的硬性规定,但是当记者问及为何石凌放弃对张厚明的急救时,他说,“这个就不接受采访了吧”,说完转身离开。

对于自己判定的张厚明第一次“死亡”,石凌多次强调,“判断没有任何问题”。而对于张厚明被送到殡仪馆后仍有心跳脉搏并被再次急救一事,石凌说,“这个还有待于专家的认定,我就不好发表评论了”。

石凌说,她从事急诊工作已有6年时间,“1·8”交通事故发生后,给她的生活、工作均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事件进展

死者家属同意尸检

昨天下午4点,内江市委、市政府召开“1·8”交通事故引发医疗争议紧急会议,内江市通报称:截至昨天下午,经内江市政府8次与死者家属对话沟通后,张厚明家属同意进行尸检和司法鉴定。同时,死者家属提出春节前一次解决此问题的要求,政府认为合情合理,应尽快解决。为客观、公正查清张厚明死因,建议由卫生部门协调相关单位,将尸检和司法鉴定合并同时进行。

目前,调查小组主要负责人已更换,组长由之前的市委常委换成现在的内江市纪委书记王志平。对于司法鉴定一事,王志平说,法医鉴定最好由市卫生局和死者家属共同委托省级司法机构进行,法院可先期介入派人协助,鉴定费用全由政府出。

昨天,为给全国媒体营造规范、宽松的采访环境,内江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主任林武对涉及此事的卫生、公安、民政、市中区和东兴区等相关单位和部门,明确要求:凡手持市委宣传部介绍信和记者证的媒体记者,相关单位要确定一名新闻发言人对口接受媒体采访,及时准确介绍相关情况,不得拒绝和推诿。

内江市宣传部长黄忠指出:从今天起实行“1·8”事故引发医疗争议的新闻发布会制度,向社会和媒体及时通报事故处理情况。会上,记者关于“能否请内江市委宣传部将相关部门处理此事的最新进展情况,及时汇总后每天向媒体通报”的建议被采纳。

家属聘律师拟起诉

昨天,张厚明家属已经委托重庆周立太律师事务所周立太、张艺帆两位律师作为代理人,拟向内江市中医院及殡仪馆提起民事诉讼。

周立太律师说,认真研究“1·8”交通事故后,发觉不但内江市中医院负有责任,青龙山殡仪馆也存在工作疏漏,“正是这些单位的接连疏漏,才导致了张厚明被一而再延时抢救”,鉴于此,将以医院和殡仪馆有过错提起民事诉讼。

周立太说,张厚明在“冰棺中死而复生”,说明内江市中医院第一次的死亡判断是有过错的。同时,青龙山殡仪馆也存在过错,因为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及遗体火化管理规定,殡仪馆在接收尸体时有登记手续,要有运送方的遗体死亡证明。但从目前的调查结果看,运送方并没有张厚明的死亡证明,殡仪馆也没有对遗体做必要检查,“如果殡仪馆严格按照遗体管理规定,也能早点发现张厚明没有死亡的事实。”

>>调查

肇事单位运走“死者遗体”

昨天,负责事故现场处理的内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中队长赵晓林承认,在120急诊医生确定张厚明“死亡”后,他并未按规定联系殡仪馆车辆前来拉走遗体,而是让肇事方公交公司车辆自行运走,并称“这是按现场的情况决定的”。

肇事方拉走“死者”

赵晓林和两位同事是“1·8”交通事故的现场处理者。他说,因为当时堵车严重,他们在接警1小时后到达现场,当时120救护车已经到达。

在现场,急诊医生正在对一名伤者进行包扎,另一名伤者被宣告死亡。此时,肇事方──内江市公交公司的人员也在现场,并有其它该公司的车辆在场。

赵晓林说,公交公司的工作人员向他索要了殡仪馆电话,在与殡仪馆沟通后告诉他,因为堵车,殡仪馆的车辆过不来,“于是,我就让公交公司的车辆将死者遗体送往殡仪馆”。

赵晓林回忆,当时是公交公司的人将死者遗体抬到车上。有人说,他们开始想把遗体抬到后备厢里,被群众喝止,“其实是误会,开后备厢只是拿工具”。

此前,事发现场的目击者护路工邱水生说,“当时是把人放在车后备厢里”,遭到众多围观者反对,大家认为伤者未必已经死亡,怎么可以放到后备厢里,于是,张厚明被抬到公交车中。

官方调查“遗体”失踪

此前有媒体质疑,张厚明的“遗体”失踪了两个多小时。赵晓林说,运送张厚明的公交公司车辆于8日下午4点30分左右从事故现场出发,大概于6点50分左右到达青龙山殡仪馆,用了两个多小时。后来他们询问了公交公司,对方的解释是“堵车,多绕了几十公里的路”。中途,他也曾给公交公司的司机打过两次电话,对方直到晚7点才告诉他,死者的遗体已经送达殡仪馆。

内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大队长赵西说,交通意外死亡的死者遗体应放在有资质存放尸体的地方,通常是殡仪馆的车辆来运送。赵晓林承认,在整个过程中,他并没有打电话通知殡仪馆,而是让公交公司的车辆运送“遗体”,“究竟是谁跟殡仪馆联系的我不清楚,按规定应该是现场交警”。

对于张厚明失踪两个多小时,内江市委曹副秘书长说,现在调查小组也正在调查此事,如果发现这其中相关人员或单位有违规违法行为,一定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相关

警方欲进病房询问车祸伤者

11日下午4时许,内江市警方派出两名警察到内江市中医院,欲对仍在ICU重症监护病房的伤者张海波进行事故调查,遭到张家强烈反对。

一名警察告诉记者,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警方要对伤者进行取证以了解现场情况,也是为了弄清事故真相。张家反对的原因是,张海波仍在重症监护室,其家人也只能每天下午4点半探望半个小时。

内江市中医院刘姓副院长说,张海波病情仍很重,仍未脱离生命危险。张海波现在仍无法说话,他与家人的交流主要借助手写,记者在他写给家人的本子上看到:我爸爸怎么样了?我好难受啊!拿妹妹的手机,拍爸爸(相片)来看看……

对此,记者问前来询问的警察是否知道张海波的病情,该警察反问,“你觉得我知道不知道呢?”他说,警方也想尽早弄清案情真相,早日还张家人一个公道,“我们的做法,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我们头上的国徽。”

张海波的妻子一直守候在医院,她说,当时警察来到医院就直接要进入ICU病房,询问张海波情况。“前一天更凶,我们阻止时,他还大喊,‘哪个地方不能进去?我们哪个地方不可以走?’”

最后,该行动被内江市委曹副秘书长制止。当时,记者正好在曹副秘书长身边,他正与张厚明家属协商,他告诉张家亲属,“警察不是去取证,是怕张海波受到打扰,是去保护他的。”对此回答,张家亲属一度鼓掌表示感激。

家属想看遗体警方未予同意

昨天中午,张厚明的女儿张海莲曾到青龙山殡仪馆欲看父亲遗体,被拒绝。现场警察说,家属要看张厚明遗体,需要有“1·8”事故调查组人员陪同,“否则任何人不得见”。而殡仪馆工作人员始终没有露面。

据内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大队长赵西透露,内江警方介入此事是在家属将张厚明从殡仪馆抬出之后,“因为当时殡仪馆拨打了110,说有人从殡仪馆抢走尸体”。

据《南方都市报》《华西都市报》报道(源自: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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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睢文发 发表于: 2010-1-15 07:42:58|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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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交通事故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内江日报讯(记者: 良成旭)  “1·8”交通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领导对事故的调查及善后处置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市里及时成立了“1·8”交通事故处置领导小组,相关部门紧密配合,依法依规处理相关事宜。
  1月11日下午,市委、市政府召开“1·8”交通事故处置工作会,会议通报了“1·8”交通事故的情况,并就如何进一步做好事故的处置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要调查核实,进一步就交通事故和医疗争议组织调查、开展鉴定,抓紧提出处理意见,明确相关责任。二要沉着应对,处置工作要做到有针对性、紧迫性和公正性,必须依法依规处置,要经得起任何检验。三要直面问题,决不回避调查中发现的问题,不管涉及到谁,都必须依照有关法规严肃处理,决不手软,并及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四要积极主动做好相关工作,有关市、区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主动介入,提前做好预案,确保社会稳定;对借机制造事端、造谣滋事、扰乱视听、无理取闹、漫天要价者决不迁就,对违法违规者必须严肃查处。五要加大正面宣传力度,要在事故真相调查核实清楚的前提下,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六要以处理此次事故为契机,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同时要进一步深入开展行风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让人民群众满意。
  据了解,“1·8”交通事故引起的医疗事故争议发生后,市上相关领导于1月9日凌晨2时许就赶到市六医院,领导、组织、指挥对事件的处置。同时,市里立即成立了以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为组长,宣传、卫生、公安等部门和东兴区、市中区政府领导参与的“1·8”交通事故调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1·8”交通事故及医疗事故争议的组织协调工作。
  在此之前的1月8日晚,市卫生局在第一时间接到交通事故医疗争议报告后,市卫生局领导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立即成立以局领导为组长的市卫生局“1·8”交通事故医疗争议处置领导小组,下设调查、调解、善后三个小组,随即开展工作,并要求市中医院组织力量全力抢救本次车祸事故的伤员。
  为维护医院正常工作秩序和当地社会稳定,市公安局、市卫生局积极同死者亲属进行沟通交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解决医疗争议的方式和途径。
  为了及时、初步分析死者的死因及救治情况,市卫生局于1月9日凌晨2点30分组织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对市中医院、市六医院、“120”急救中心的医疗救治情况进行调查;组织市内相关专家对死者张厚明的医疗争议进行专题讨论。根据初步调查核实的情况和“120”急救中心、市中医院、市六医院提供的相关资料,初步意见为:死者张厚明属特重型颅脑损伤,张厚明的死因及医疗机构抢救行为是否存在问题尚需做尸检分析、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后确定。
  1月10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了“1·8”交通事故新闻发布会,全面介绍了“1·8”交通事故处置及医疗救治情况。
  为了促成此事尽快得到解决,从1月9日开始,“1·8”交通事故调查处置领导小组已与死者家属方对话沟通10次,倾听死者家属的诉求,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介绍处理交通事故及解决医疗事故争议的方式和途径。希望死者家属尽快同意进行尸检分析、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以分析死亡原因,明确相关责任。
  记者昨日从“1·8”交通事故调查处置领导小组了解到,目前,内江市公安、交警及卫生部门对1月8日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医疗事故争议正按法律程序进行调查核实,事故处置领导小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正积极协调医疗争议双方,争取圆满解决此次争议。
  另据了解,1月12日,经过“1·8”交通事故调查处置领导小组反复做思想工作,死者家属曾口头同意进行尸检分析、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但到昨晚记者发稿时止,死者家属仍未在协议书上签字,给善后处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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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睢文发 发表于: 2010-1-15 07:43:21|只看该作者
内江市“1·8”交通事故调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表示:

依法依规进行事故善后处置

  本报讯(记者: 良成旭)  “1·8”交通事故发生后,有个别媒体报道事故至今未妥善处理的原因是“双方讨价还价、赔付金额未达成一致所致”。针对这一说法,昨日,内江市“1·8”交通事故调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样的报道内容是毫无依据的。“依法依规处理”是我们的一贯原则,事故发生至今,从未向死者家属承诺过赔付金额的多少。
  据了解,“1·8”交通事故发生后,从1月9日至13日,内江市“1·8”交通事故调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死者家属进行了10次面对面沟通,介绍“1·8”交通事故处理及医疗救治情况,倾听家属的意见,安抚家属的情绪,宣讲相关法律法规,表明将依法依规处理,并希望死者家属也依法行事。
  据介绍,死者家属先提出了450万元的赔偿金额,后又提出152万余元的赔偿金额。面对死者家属提出的赔付金额,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沟通交流中,反复向死者家属宣讲交通事故及医疗争议处理等方面法律法规。
  “从开始至今,没有与死者家属讨价还价,更没有承诺赔付多少金额。”这位负责人表示,对“1·8”交通事故及由此引发的医疗争议的处理都应“按法律程序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只有通过尸检分析、司法鉴定或医疗事故鉴定,在查清了死亡原因、明确了事故责任的基础上才能依法依规进行后续工作。

☆ [b]相关资讯[/b]:
  内江市“1·8”交通事故医疗救治情况
  2010年1月8日,我市发生了一起因交通事故引起的医疗事故争议,部分媒体及网站先后对此进行了报道和转载,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内江市“1·8”交通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及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调查,目前初步了解到的相关情况是:
  * 1月8日下午15时9分:
  市120急救中心调度科接到一起报警电话,告之凌家往伏龙方向发生一起车祸,两人受伤需要急救。
  * 15时10分:
  市120急救中心调度科通知市中医院急诊科出诊。
  * 15时12分53秒:
  市中医院急诊科反馈信息,已派出一线急救车出诊。
  * 15时27分32秒:
  市中医院出诊急救车反馈信息,已经在高速公路上,但遇到堵车与报警人联系不上。
  * 15时29分:
  市120急救中心调度科联系出诊急救车,询问其与事故现场是否取得联系,并告之另一部现场报警手机号(1315858****)。
  * 15时36分6秒:
  市中医院出诊急救车反馈信息,报告高速路上严重堵车,并报告已经与事故现场取得联系。
  * 15时42分12秒:
  市120急救中心调度科询问急救车是否到达现场,中医院急救车回复:高速路仍然堵车、无法通行。
  * 16时6分54秒:
  市120急救中心调度科再次联系中医院出诊急救车,询问通车情况,反馈信息高速路上已经通车。
  * 16时13分:
  事故现场群众来电催问急救车出诊情况,并要求急救车绕道。120急救中心调度科告之:高速路已经通车,急救车马上就能赶到现场。(事后调查:高速公路发生车祸,凌家段、白马段公路同时也发生堵车)
  * 16时23分:
  市中医院急救车到达事故现场。据市中医院急救出诊记录记载:经检查,发现其中一名伤者张厚明后枕部、耳道、下颌骨出血,伤者无任何反应,面色青灰,无呼吸,大动脉搏动不能扪及,听诊无心音,血压0Kpm,瞳孔放大固定约0.6cm,对光反射消失。另一名伤者伤情较张厚明更轻一些。医生当即采取急救措施。
  * 16时31分22秒:
  张厚明心电图显示为等电位线。出诊医护人员诊断为:1、呼吸心跳停止,2、脑挫裂伤?3、脑出血?4、颅底骨折?并向现场交警宣布张厚明已经死亡。
  * 16时50分:
  交警安排一台大客车移送尸体,并开展交通疏通工作。
  * 17时51分:
  市中医院反馈信息,急救车已经回到医院,接回重伤者1名,已经开始抢救。
  * 18时40分左右:
  现场死亡人员尸体被送到指定地点──内江市市中区殡仪馆。
  * 18时50分左右:
  死者尸体开始冷冻存放。冷冻后约3分钟左右,死者家属将尸体移出市中区殡仪馆。
  * 18时57分:
  市120急救中心调度科接到报警电话,称青龙山有病人需急救。
  * 18时58分:
  市六医院急诊科接到市120急救中心电话指派到青龙山出诊,两分钟后(19时许)出发,于19时18分到达现场。经吸氧、静脉补液等急诊急救予以现场处理,并立即对患者进行全面查体。据市六医院急救急诊记录记载:19时19分发现伤者呼之不应,19时19分测得体温36.8℃,呼吸18次/分,脉搏74次/分,血压124/82mmHg(腕式血压计测得数据),面色苍白,瞳孔散大,对光反应消失,口腔及外耳道可见血痂,心音极低。随即将伤者转送至市六医院。
  * 19时25分:
  途中伤者血压急剧下降至108/77mmHg,脉搏62次/分。医护人员紧急抢救,予以肾上腺素、阿托品、利多卡因及可拉明、洛贝林救治,但伤者于19时37分呼吸心跳停止,血压0/0,呼吸0次。
  * 19时44分:
  死者送达市六医院外一科继续抢救,抢救仍无效,于2010年1月8日20点14分宣布临床死亡。
  * 从23时30分起:
  有关部门开始对死者家属宣讲法律法规。
  * 1月9日6时30分:
  相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将张厚明尸体移出病房送至指定地点──内江市市中区殡仪馆冷冻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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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睢文发 发表于: 2010-1-15 07:44:03|只看该作者
死者家属方昨日书面同意

“1·8”交通事故及医疗争议进入法律程序

  内江日报讯(记者:良成旭)  在进行了13次对话沟通后,市“1·8”交通事故调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昨日与死者家属方达成协议:“1·8”交通事故及医疗争议进入法律程序。昨日(1-14)下午3:09和5:10,死者家属方书面同意进行医疗争议司法鉴定和交通事故尸检分析。
  目前,交通事故的处理正由当事各方完善手续,在死者家属与遗体告别后进行尸检分析;关于医疗争议,已确定由四川求实司法鉴定所进行司法鉴定。昨日下午3:40,四川求实司法鉴定所已安排人员赶赴内江,着手开展司法鉴定的有关工作。
  据内江市“1·8”交通事故调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在尸检结论和司法鉴定结论形成后,将组织交通事故双方、经鉴定有过错的医疗机构分别与死者家属进行协商,依法依规,争取相关问题尽快得到妥善解决。
  记者调查:
  “1·8”交通事故发生及报警到底是什么时间?
  ◇本报记者:良成旭
  “1·8”交通事故发生后,有个别媒体对交通事故发生及报警时间作出了这样的表述:“1月8日下午2时许,四川省内江市凌家至富隆(编者注:内江没有‘富隆’这个地方,而应为‘伏龙’)方向发生一起车祸……车祸发生时间在下午2时30分左右……尤先生说,他马上拨打了120……内江市中医院出具的一份急救电话接听及出诊记录显示,尤先生来电时间为下午3时10分……”(网上对此有人评议:“40多分钟不报警,太不尊重生命!不太负责了!”“延误报警抢救”……)
  对于这些表述,交通事故发生及处置的现场有关人员表示:这与当时的事实不符。昨日,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驾驶员自述:
  个别媒体报道失实
  昨日上午,记者见到了内江市公交公司三公司驾驶员刘国华。8日下午,正是他驾驶的客车发生了交通事故。他告诉记者,在接受此次采访以前,没有任何媒体的记者采访过他。随后,他讲述了事故及报警经过──
  “8日中午12时30分左右,我从市中区临江小区出发到伏龙,由于白马场镇上堵车和凌家场镇上修路,客车到达凌家调度站的时间是下午3时许。客车上下乘客短暂停留后,我就往伏龙行驶。大约开了2公里,在一下坡处,我看见左道上迎面驶来一辆三轮车,在离我的车10米左右时,突然从三轮车后面钻出一辆摩托车,我忙往右边打方向盘并紧急刹车,但还是与摩托车撞上了。看到撞到人,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救人。我马上拿起手机(13668359***)拨打了120急救电话,讲述了车祸地点。后因手机无电,我又用售票员的手机(13551513***)拨打了122交通事故中心,随后又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报告了公司。”
  “车祸发生时间绝不可能是个别媒体所称的‘下午2时许’或‘下午2时30分左右’,而应是下午3时09分左右。车祸发生后半个多小时没有报警救人,这怎么可能,也不合乎常理!”刘国华激动地说。
  同车的售票员罗德君说:“见120急救车没来,后来我又打了两次120电话。”
  据内江市120急救中心调度科记录显示:1月8日下午15:09,接到一起报警电话,告之凌家往伏龙方向发生一起车祸,两人受伤需要急救。报警电话号码为13668359***。
  多方证据:
  回放事故发生及报警时间
  刘国华为证明自己讲述的真实性,还向记者出示了他和罗德君在移动公司打出的“通话清单”。记者看到刘国华的清单上有这样的记录:“通话起始时间:2010/01/08  15:09:20;时长:0分53秒;通话类型:主叫;对方号码:120”。清单表明刘国华打120的时间为:8日下午3时09分20秒。
  罗德君的通话清单上的记录是:“通话起始时间:2010/01/08  15:14:35;时长:1分20秒;通话类型:主叫;对方号码:122”。清单表明:第一次拨打120后的5分15秒,刘国华又用罗德君的手机拨打了122交通事故中心的电话。清单上还有随后两次拨打120的记录。
  14日下午4时许,记者来到市公交公司凌家镇调度站,找到了调度员张淑珍。她说,因为那天下午凌家场镇上正在打油路,刘国华驾驶的客车来晚了,当场填写的调度登记表显示,这辆客车离站的时间是下午3时05分。
  为印证刘国华所述的客车行驶时间,记者将里程表归零,于下午4时04分从凌家调度站驱车出发,以公交车30公里左右的通常行驶时速向事故现场驶去。4时09分,记者到达事故现场,用了约5分钟时间,里程表显示距离为1.8公里。
  随后记者来到了伏龙场镇上,找到了当时客车上的乘客刘仕芬。她说:“我是12点半从临江小区上的车。路上堵车了,白马堵得很凶。车子出事停下来后,就听见司机喊‘打120’,随后就看见司机拿起电话打了120”。
  记者就此还采访了交警、公交公司等相关人员,他们也表示,有充分证据证明事故发生及报警的时间与刘国华所述相符。
  市中医院:
  没有“尤先生”的报警电话记录
  对个别媒体报道中“内江市中医院出具的一份急救电话接听及出诊记录显示,尤先生来电时间为下午3时10分。”市中医院副院长刘刚表示,“这样的报道没有依据。医院没有向任何记者出示过‘急救电话接听及出诊记录’,医院记录上显示的只能是120急救中心打来的电话和时间,绝不可能接到和记录“尤先生”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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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睢文发 发表于: 2010-1-16 06:50:04|只看该作者
“1·8”交通事故追踪

“1·8”交通事故及医疗争议法律鉴定按程序展开

  内江日报1月16日讯(记者 良成旭)  昨日, “1·8”交通事故及医疗争议法律鉴定按程序展开。
  据了解,四川求实司法鉴定所有关专家14日晚到达内江后,立即开展相关准备工作。在对市中医院、市六医院有关人员进行询问后,昨日,专家与死者家属进行了沟通,完善了司法鉴定的相关委托手续。按照相关程序, “1·8”交通事故及医疗争议法律鉴定工作已展开。
  记者调查:急救车为何一个多小时才赶到事故现场?
  ◇本报记者:良成旭
  “1·8”交通事故发生后,有个别媒体在报道中对120急救车迟迟未赶到事故现场提出这样的质疑:“内江市中医院的急诊急救记录显示的到达时间为下午4时22分,即差不多事故发生两小时后……同样住在内江市区的尤先生说,事实上,从事故现场到市区的距离,他每天骑摩托车约1个小时。他无法理解为何120比摩托车还要慢。”“而记者几次打车前往事故现场,出租车司机用时在30分钟左右。”(对此,不少网民热议:“120急救车太荒唐了!”、“国人信仰丧失!围观了将近1个小时也没人打120!120来得更慢!”)
  事实上,本报昨日的相关报道,已通过各方证据证实车祸发生在1月8日下午3时09分左右,客车司机也马上拨打了120急救电话。那么,急救车为何在事故发生后一个多小时(下午4时22分左右)才赶到事故现场?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保险公司人员:
  当时内宜高速公路严重堵车
  昨日上午,记者在阳光财产保险公司见到了当日出现场的理赔人员梅斌。说明来意后,他的第一句话就是“那些报道我已经看过了,我觉得确实把交警和120冤枉了,那天真正是在大堵车。”随后,他讲述了当天的经过──
  “我们接到省公司转来的报案是1月8日下午3时20分左右,3时38分我开车进入内宜高速公路。我们原计划是到永安站下,可刚过白马站就看到前面堵车了,一眼看不到头,估计有几百辆车被堵。由于离白马站近、后面车少,我们急忙往白马站倒车。当时,我们还碰上了大地保险公司一位姓魏的同行,他说前面的肇事车由他们公司查勘。”
  “从白马出站后,没想到在加油站附近的丁字路口又发生堵车。当时我们还遇到了市交警支队直属特勤中队队长赵晓林,下车一问,才知道他们也是赶往事故现场,我就要求跟着警车走。由于交警的车上有5个人,我还请赵晓林坐上了我们的车。车子时走时停,中途赵晓林还下车去指挥车辆通行。这一段至少耽误了20多分钟。车到凌家场镇时又堵起了,前面正在打油路,我们又耽误了近10分钟,下午4点半左右才到现场,而当时120已经到了现场。”
  梅斌还向记者出示了高速公路收费发票──成渝高速公路内江站入口时间:2010—01—08  15:38;内宜高速公路白马站出口时间:2010—01—08  15:46。
  随后,记者找到了大地财产保险公司内江子公司的查勘员魏明东。他说:“1月8日上午10时23分,公司接到了转发的报案通知,一辆载有58根铸铁管共28吨的“晋MY0588挂车”,在内宜高速公路白马站前面两三公里处翻车,撞坏了13节护栏板、14根立柱、6笼灌木等,造成高速路双向封闭。
  在魏明东提供的现场照片上,记者看到:肇事车横在双向道上,路上四处散落着铸铁管,堵住了内宜高速路双向通道。
  魏明东说,接到报案后,他两次赶到现场均未成功。第一次是上午10时53分从内江站进入内宜高速路,见到宜宾方向的道路已经封闭,忙改道从椑木出站返回内江;第二次是下午3时40分,过白马站后见前面堵着一眼望不到头的车,又发现阳光财保的车往白马站倒,他急忙将车开到白马站,未出站便掉头回了内江。
  魏明东出示的两张高速公路收费发票证实了他的说法。梅斌和魏明东还告诉记者,在本报记者此次采访前,从未有记者采访过他们。
  急救车司机:
  由于堵车,无法及时赶到事故现场
  翁志东是市中医院急救车的司机,1月8日下午,就是他驾车赶往事故现场的。他向记者讲述了当日下午的经过──
  “1月8日我值班,下午3时10分左右,急诊科值班护士给我打电话喊我出诊,几分钟后我们就出发了,出发时还按规定给120指挥中心作了报告。”
  “上了内宜高速公路后,一过白马站就堵车了,至少堵了上百辆车,大约二三十分钟后,才开始从单行道缓慢放行。我们挪了很长一段时间才从永安下高速路。堵车时,车上医护人员曾多次向120指挥中心报告堵车情况。”
  “我们出站后,没想到在凌家场镇上又堵车了,原因是在铺柏油路不让通行。我下车找到修路的指挥人员,说明情况紧急,他们就放开了警戒线,让我们缓慢通过,还告诉我回来时不要走原路,改走沱江到白马的路。我们一路猛赶,大概下午4点过才赶到事故现场。”
  翁志东还向记者出示了他保存的高速公路收费发票,上面有这样的记载:成渝高速公路内江站入口时间:2010—01—08 15:17;内宜高速公路永安站出口时间:2010—01—08  16:08。这也就是说,市中医院的急救车接到报警后的7分钟左右便进入了高速路,而从内江到永安的12公里路,确确实实用了51分钟。
  120指挥中心:
  急救车及时出了诊
  为证实翁志东的说法,记者来到了内江市120指挥中心。中心主任刘晓华向记者出示了指挥系统留下的通话和时间等记录──
  2010年1月8日15时09分08秒,中心调度科接到一起报警(报警电话:13668359×××),称凌家往伏龙方向发生一起车祸,两人受伤需要急救。
  接到报警电话后,中心调度科于15时10分44秒通知中医院急诊科出诊。
  15时12分53秒,中医院急诊科反馈信息(中医院急诊科接线员电话:8081×××),一线急救车已经出诊。
  15时27分32秒,中医院出诊急救车反馈信息(中医院出诊医生电话:13551909×××),已经在高速路上,但遇到堵车与报警电话联系不上。
  15时29分03秒,中心调度科联系中医院出诊急救车,询问其与事故现场联系上没有,并告之另一部现场报警手机号(13158586×××)。
  15时36分06秒,中医院出诊急救车反馈信息(中医院出诊医生电话:13551909×××),称高速路堵车严重,但已与事故现场联系上了。
  15时42分12秒,中心调度科询问急救车是否到达现场,中医院急救车回复(中医院出诊医生电话:13551909×××),仍然堵车。
  16时06分54秒,中心调度科再次联系中医院出诊急救车,询问通车情况,反馈信息(中医院出诊医生电话:13551909×××)已经通车。
  16时23分03秒,中医院急救车反馈信息(中医院出诊医生电话:13551909×××),已经到达事故现场。
  这份资料显示:接到第一个报警后的3分多钟,市中医院的急救车就从医院出发了;其间虽遭遇两次堵车,但也只用了1小时10多分钟。高速路堵车时,急救车与120指挥中心有3次“堵车”的对话。刘晓华同时表示,在本报记者采访他们之前,没有任何媒体记者到120指挥中心核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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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睢文发 发表于: 2010-1-17 08:52:01|只看该作者
进殡仪馆"死者"还有呼吸续:尸检已结束

【来源: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46岁的张厚明究竟死于何时?内江市中医院和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对张厚明的两份死亡诊断,哪份是真哪份出错?昨日下午,四川求实司法鉴定所有关专家,顺利完结张厚明的尸体解剖检验程序,相关后续工作正有序进行。
  据悉,鉴定结论即将尽快形成。同时,内江交警部门昨日也向死者家属送达了尸体处理通知书。备受关注的内江“1·8”交通事故及医疗争议,即将真相大白。
  华西都市报记者:杨元禄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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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0-1-18 07:09:38
内江公安机关立案调查“1·8”事故

  内江日报1月19日讯(记者:良成旭)  昨日,记者从内江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了解到,根据有关法规,内江市卫生局将“1·8”事故相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后,该局已于2010年1月16日依法受理,经审查,决定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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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0-1-21 06:49:36
记者调查:

“死者消失两小时之谜”的真相

  ◇内江日报记者:良成旭
  在“1·8”交通事故的报道中,有个别媒体以“死者消失两小时之谜”为题,质疑“从事故现场到青龙山殡仪馆所需时间最多不过一个小时……从张厚明(死者)随‘野马’车离开事发现场到6点50分被送到殡仪馆,在这两个多小时的时间里,张厚明的行踪,至少现在来看仍是个谜。”
  “死者失踪”引来网民各种猜测。这两个小时的时间,张厚明究竟在哪里?记者就此展开了调查──
  ■“野马”司机:我们转了一大圈
  负责运送张厚明到青龙山殡仪馆的内江公交公司驾驶员张清贵向记者提供了他开车的线路图:凌家镇古楼村事故地→伏龙乡→沱江乡→白马镇(堵车10分钟)→沱江乡→万家→潘家坝→永安镇→内宜高速公路→内江→青龙山殡仪馆。
  为什么选择走这条线路?张清贵介绍,他负责跑白马到沱江乡线路,驾驶的是一辆“野马”中巴车。1月8日下午3时左右,他刚到沱江乡,就接到调度电话通知:凌家发生车祸,请他去接正在沱江乡检查安全的公司经理和技术安检员到凌家事故现场。大约下午3时30分左右,他们赶到出事地点,当时120急救车和交警都还没到,张便把车掉头,朝伏龙方向停放。
  张清贵说,急救车和交警赶到现场后,医务人员马上给两名伤者作了检查,称其中一人已经死亡。为了疏通交通,交警当即安排马上将死者拉走。“当时,两边方向的车堵了很多,公司技术安检员说已给殡仪馆打了电话,就安排我的车运送死者到青龙山去。”
  本来从事故现场到凌家经潘家坝,再从永安上高速路到内江,是事故现场到殡仪馆最近的线路,但因事故现场已被堵塞,“野马”客车难以通过事故现场直接前往凌家,加上凌家场镇上正在铺油路也在堵车,下午4时50分左右,张清贵只得开着中巴车经沱江乡朝白马方向驶去。他说:“走到白马渡口,看到前面又堵起很长的车,等了大约十分钟仍不见通行,我发现那里正好有个采石场,车能够掉头,就又转回走沱江、万家、潘家坝到永安上高速公路。我们转了一大圈,到青龙山时,大约是晚上6时40分左右。”
  ■现场群众:我们都喊他们走沱江,免得堵车
  1月18日中午,记者来到事故现场采访时,一位村民说,车祸发生后的第一个目击者是养路工邱水生。随后,记者来到凌家镇古楼村3组邱水生的家,了解事发时的情况。
  邱水生说,他是内江养路段沱江养护站的养路工,1月8日下午2时30分他从家里前往责任路段(事故现场)上班,“从家里到现场走了10分钟左右,我又铲了几丈远的路边草。大约下午3点过一点,我听到‘嘭’的一声,抬头一看,离我十多米远的地方,一辆两轮和公交车撞上了。一个年龄大的人躺在路边没有动,骑车的小伙子摔下昏迷了10来分钟就醒了,然后就在打电话。公交车停下后,我就看见司机在打电话。”
  同村的另外几位目击者证实,后来运送躺在路边那个人时,看到公交公司的人打开中巴车的后备箱,现场群众都喊起来,“把人装在后备箱里要不得!”(据公交公司有关人员介绍,当时打开后备箱是为了拿工具。)后来,公交公司的人就把那人抬进了车厢内。
  邱水生说,当时围观群众有几百人,好多都是从凌家镇上赶来的。那天,事故现场堵车、凌家在打油路,大家就喊他们“走沱江回去快一点。”
  下午4时50分左右,中巴车往沱江乡方向开去……
  ■执勤交警:当天白马的车流量至少是平时的2~3倍
  1月18日下午,记者来到白马镇时,场镇的道路改造和水管埋设工作仍在进行中。
  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五中队中队长王刚介绍,白马镇上的道路改造是从去年12月下旬开始的,即使平时高速公路不封道时,比如上午或者高峰期的时候,都是单向放行。1月8日那天起大雾,高速公路封道,加上出了交通事故,很多车辆都分流到白马老路上,包括很多超长货车、大客车,车流量至少是平时的2~3倍。这种状况在下午6点过才得到缓解。
  负责白马通往茂市糖厂路口交通指挥的协警员雷义富说,1月8日那天,车子太多了,“我们晚上7点过才下班,通往白沱路的路口也堵得凶,6点过才缓解下来。”
  ■记者跑现场:68.5公里,耗时102分钟
  1月18日中午,按照“野马”车驾驶员张清贵提供的线路图,记者以40~50公里的时速(高速路上时速为90~100公里)开车实地全程跑了一趟,跑下来总里程为68.5公里,耗时共1小时42分(未计算野马车在白马渡口堵车的10余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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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睢文发 发表于: 2010-2-2 08:34:04|只看该作者
内江"活人"送殡仪馆续:医院误诊伤者有生命体征

【来源: 四川新闻网内江频道综合 】

  四川新闻网内江2月1日讯 今天下午,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内江市“1·8”交通事故案和医疗纠纷案司法鉴定结果正式向社会公布。在内江市“1·8”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结果新闻发布会上,四川求实司法鉴定所通报:张厚明在严重车祸伤后快速死亡;内江市中医院急诊医生到达车祸现场时,张厚明已经死亡,该院对张厚明的医疗行为不存在过错;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急诊医生存在误诊张厚明有生命体征的过错,该院的过错与张厚明的死亡无因果关系,但该院的过错是引起此次医疗纠纷的起因。

  四川求实司法鉴定所在通报中首先介绍了“1·8”交通事故及救治的过程:2010年1月8日15时10分左右,在四川省内江市白(马)方(碑)路25KM+200M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致张厚明及其儿子张海波受伤。内江市中医院救护车于16时22分到达车祸现场,经急诊医生检查后,判定张厚明已经死亡。之后张厚明被送往殡仪馆,张厚明的家属在殡仪馆“发现”张厚明并未死亡,于18时58分拨打“120”,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救护车于19时18分到达呼救现场,据医院病历记载,经检查发现张厚明存在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立即进行抢救,19时44分送回医院病房,经检查,心跳、呼吸,血压均消失,遂于20时14分宣布其临床死亡。
  由于一个人“两次死亡”引来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质疑。1月15日,四川求实司法鉴定所受理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的委托,对张厚明的死因进行鉴定;受理死者张厚明亲属和两次出诊医院的共同委托,对医患纠纷进行司法鉴定。
  四川求实司法鉴定所所长、四川司法鉴定人协会常务理事、四川省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专家、中国法医学会名誉常委、副主任法医师王能义,法医教授王用龙,法医师万洪林作为鉴定人,于1月15日、16日在死者家属及相关各方的现场见证下,对尸体进行了尸体解剖检验。
  根据对张厚明的尸体解剖检验所见和病理组织学会诊意见及左、右心血检验报告结果,结合内江相关医院及交警等提出的资料或案情调查材料,听取医患三方的陈述意见,四川求实司法鉴定所经综合分析后,作出《尸体检验鉴定意见书》和《法医学鉴定意见书》。
  两份《鉴定意见书》作出的结论是:1、张厚明因车祸造成第2颈椎骨折伴后脱位、颈髓损伤和严重颅脑损伤及心脏破裂等复合伤,导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2、张厚明在严重车祸伤后快速死亡。其推断死亡时间的依据是:根据张厚明尸体胃内容物消化程度判断,应属在饭后2~3小时以内死亡(即在当天15~16时死亡);从车祸伤后损伤的生活反应判断,张厚明在车祸伤后心脏迅即停止搏动;从心脏破裂致心包腔积血情况判断,张厚明心包未见破裂,未见大量积血致心包填塞,说明张厚明在车祸伤后快速死亡;从颈髓损伤判断,张厚明第2颈椎骨折伴后脱位,致高位颈髓损伤,伤后会立即发生呼吸停止,心跳会相继停搏而死亡。
  综合以上分析,张厚明于2010年1月8日15时10分左右发生车祸后,由于伤情严重,在复合损伤的作用下,快速出现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
  由此分析,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救护车到达呼救现场接诊张厚明时,张厚明不存在生命体征。其理由是: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对张厚明的《院前抢救记录》显示:19时20分,进行左手背静脉穿刺输液;19时25分,所测血压为108/77毫米汞柱,脉搏62次/分……如果这一系列数据成立,则表明生命体征仍然存在。但四川求实司法鉴定所在尸表检查时,见死者左手背和左小腿内踝上方皮肤大隐静脉走行方向分别见一可疑针孔痕,经梭形切下该两处皮肤、皮下软组织、静脉血管,均未见出血或瘀血等生活反应,这说明六医院急诊科医生在到达呼救现场接诊张厚明时,张厚明不存在生命体征;同时,据六医院病历记载,接诊后对张厚明立即静脉输入肾上腺素、阿托品等急救药物,同时持续胸外心脏按压,急救药物理应迅速回到心脏。但检验结果表明:药物未经血液循环进入张厚明心脏,这说明六医院急诊科医生在为张厚明注射急救药物时,张厚明已死亡一段时间。
  由此,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存在误诊张厚明有生命体征的过错,该过错与张厚明的死亡虽无因果关系,但该院的过错是引起此次医疗纠纷的起因。
  鉴定结果还表明:内江市中医院对张厚明的医疗行为不存在过错,张厚明的死亡与该院的医疗行为无因果关系。我国医生对死亡的判定实行的是“临床死亡”,判定临床死亡必须同时满足5个条件:一是意识丧失,二是瞳孔散大,三是颈动脉或股动脉等大动脉搏动消失,四是呼吸停止,五是心电图呈等电位线。中医院急诊科医生确证张厚明死亡满足这5个条件,其“临床死亡”的诊断成立。
  而在此之后,中医院急诊医生积极抢救张海波的医疗行为也是正确的。如果在现场对张厚明进行心肺复苏抢救,必将影响张海波被及时送回该院抢救,张海波的后果就难以预料。因此,内江市中医院对张厚明的医疗行为不存在过错,张厚明的死亡与该院的医疗行为无因果关系。
  关于张厚明车祸伤后4小时尚有体温的问题,四川求实司法鉴定所有关专家介绍:人体的正常体温一般在37摄氏度左右。人死后由于新陈代谢停止,尸温逐渐降低、变冷,尸体冷却速度的快慢,常常要受到尸体本身的各种因素及外界环境因素的影响(包括周围环境的温度、衣着或覆盖物的厚薄等情况)。普通成年人的尸体,在通常室温环境中死后的10小时内,平均每小时下降大约1摄氏度,10小时以后下降速度减慢,经过24小时左右,尸温就降至与环境温度基本接近。(内江日报记者:成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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