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物理场为什么不能构成相互作用(DW22)(一) 作者
苟文俭 根据作者在《解码不同性质的物理场与力(DW21)》一文的陈述:物理场传递的是场源体的真空信息i,也即是通过场载体传递场源体的真空V内部存在内容。场源体就是物理场中传递i的源头,场载体可以是物理场中的真空V或Q、或其他V集团。 客体在真空激发物理场,其场载体也都是物理真空ρ(Q)中的物理真空量子Q。 粒子在真空可激发如下三种性质不同的物理场: 1、通过Q传递it,即传递完整的真空V内部存在内容的t物理场。 2、通过Q传递il,即传递真空V内部纵向存在内容的l物理场。 3、通过Q传递if,即传递真空V内部i自由度存在内容的引力场。 (一) IV模型揭示的客体受力的实质:是客体在对实现D(V0)存在追求中、选择实现D(V0)存在的一种表现。如《(DW21)》所述,物质世界有五种不同性质力,其中有三种不同性质的场力,它们在ρ(Q)的实现过程是: 1、客体向ρ(Q)传递i形成物理场,实际也就是传递在其内部无法实现S(V0)存在的真空V内部存在内容,以便通过ρ(Q)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寻追实现S(V0)存在。即物理场也是客体通过ρ(Q)追求实现S(V0)存在的一种表现。 2、当ρ(Q)中也有i传递,当它传递的场源体的真空V内部存在内容、与客体向ρ(Q)传递的真空V内部存在内容相同,而且也能够相互实现S(V0)存在的条件下,客体与场源体就会通过相互传递真空V内部存在内容,在ρ(Q)中实现了S(V0)存在。 3、由于客体接受了场源体的真空V内部存在内容,它实现D(V0)存在的条件发生了改变,于是它就只能在实现D(V0)存在追求中、选择实现D(V0)存在的另外形式,从而就构成了客体改变实现D(V0)存在方式的力作用。 三种不同性质场力的上述实现过程不难理解:只有传递的真空V内部存在内容完全相同时,客体与场源体之间才有可能在ρ(Q)中通过实现S(V0)存在而构成力。这也就是在现实的物质世界,不同物理场为什么不能构成相互作用的简单原因。
(二)
由于起作用的真空V内部存在内容完全不同,这就决定了三种不同性质场力、在ρ(Q)中通过Q有完全不同的实现方式。根据《(DW21)》的陈述:粒子电场力就是由t物理场形成的最典型的力,而原子核的核强力,则就是由l物理场形成的最典型的力。在《电场力与万有引力的强度比(DW17)》一文中,作者也具体论述了理想的条件下,粒子V集团之间相互传递if形成万有引力的情形,对此就称是粒子理想引力。 下面我们就以粒子电场力、核强力、粒子引力为例,讨论在没有其他影响的理想条件下、三种不同性质场力通过Q的不同实现方式。 1、粒子电场力。 结合《(DW17)》的论述,以电场吸引力为例,此时带电粒子双方传递的it在同一个Q相遇时要发生累积,当累积到2n0个时就会发生一对a0的转移。由于传递的it是完整的真空V内部存在内容相关,这就只能通过a0转移的才能最终实现其传递。 在IV模型中,电场引力中Q中的一对a0转移后,将会进入到这一对带粒子V集团的Vc中,成为了改变粒子运动的act,从而直接改变了粒子实现D(V0)存在的条件。 Q之间保持各向同性的一次联系中的量子化过程,就称是一个ic动作。在Q正常的理想条件,在Q之间相互联系的每一个ic动作都只允许传递ne个i。因此粒子电场力的一次实现中,实现Q中一对a0转移、it累积的ic动作数kα = n0/ ne。 即在Q正常的理想条件下,每一次电场力通过Q的实现方式,都构成于Q中的一对a0经历kα个ic动作转移,直接成为了构成带电粒子运动变化的act。 2、核强力。 核强力中核子之间相互传播的是真空V内部纵向存在内容,与真空V的各向同性存在无关。通过Q传递一次真空V内部纵向存在内容的量子化过程,就称是一个it动作。又由于传递的il也仍然与真空V内部整体存在内容相关,这也就只能通过a0转移才能最终实现其传递。由此就可以确定:通过Q实现的理想核强力,只能是在的一个it动作中就发生了一对a0的转移。因为如果是在一个ic动作才发生一对a0转移,就必然会涉及真空V的各向同性存在。 在IV模型中,核强力Q中的一对a0转移后,进入核子V集团的Vc后、也成为了改变粒子运动的act,这也直接改变了粒子实现D(V0)存在的条件。 特别注意:IV模型中it动作的时间会小于ic动作,但我们的一切观测,又都只能在ic动作中进行。由此可以确定:在Q正常的理想条件下,每一次核强力通过Q的实现方式,都构成于Q中的一对a0在一个ic动作中转移,直接成为了构成核子运动变化的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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