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到年底仅剩两个多月,经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议,经过全国人大十届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十一五”规划即将收官。《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年-2010年)》中明确提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费水平形成差距,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将“逐步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缩小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水平的差距”,“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现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合理衔接。”作为其主要目标任务。现在盘点一下这些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不禁使人大吃一惊。
一:目标任务之一:“逐步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实际做的怎么样呢?今年七月,据全国人大常委、中国社科院经济学部主任陈佳贵介绍说“多数地区的个人账户有名无实,空账运转的账户总额高达1.7万亿元”,而 中国社科院专家郑秉文说,“2004年该数字为7400亿。”这就是说“十一五”规划的 “逐步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这一目标任务,实际上不仅没有逐步做实,空账额反而急剧扩大,由7000多亿猛增到1.7万亿,增加了一倍还多。其主要原因,一是国家对企业职工高达几万亿的巨额社保历史欠账久拖不还,“老人”和“中人”的“空账” 持续至今,为了给已退休的“老人”和“中人”发放养老金,不得不挪用在职人员养老基金“个人账户”上的资金,寅吃卯粮,窟窿越来越大。二是国家对于养老保障的资金投入比例严重低下。7月13日,“中国养老金制度国际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截至2009年底,我国养老金总规模为2.25万亿人民币,仅占当年GDP的6.62%,而发达国家平均占比为40%~50%。6.62%比之于40%~50%,仅占后者的七分之一左右。社保欠账不还,新的资金投入又严重不足,造成养老基金空账额急剧扩大,这个问题不解决,不仅大幅提高企业人员养老金,缩小企业机关养老待遇巨大鸿沟难以做到,就连维持企业低水平的养老待遇也将发生困难。
二、目标任务之二:“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众所周知,目前养老金增加仍然是每年按照政府规定的10%左右的比例调待,正常调整机制虽然挂在嘴边,逢会必讲,实际不过是空中楼阁,远不可及。正常的调整机制没有统一的公平合理的制度作保证是不可能建立起来的,只有根据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上明确提出的“社会保障政策要统一,管理要法制化”,“城镇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金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要求,建立起城镇职工统一的公平合理的养老保险制度,作为正常调整机制的制度保证才有可能。还应该消除企业机关同类人员养老待遇目前业已经存在的悬殊差距,使正常调整机制建立在合理的起点上。与此同时还应在统一制度和合理起点的基础上,改革养老待遇的计发和调整办法,设计出与经济发展、工资增长、物价水平相联系的养老金正常增加速率,改变目前低工资低替代率低增速,高工资高替代率高增速,形成两种迥异的增速的反常现象。只有这三个条件具备了,正常调整机制才得以建立起来,否则不过是故弄玄虚罢了。
三、目标任务之三:“缩小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水平的差距”:人们注意到,恰恰是“十一五”规划缩小养老金差距任务的执行期,实际上成为养老金差距加速扩大的时期。社会保障制度本来应当具有缩小贫富差距的功能,然而“十一五”规划执行近五年来,政府有关部门却逆向配置,逆向调节,连续几次闷声大幅为机关事业人员增加退休金和津补贴,动辄数百上千元,虽然同时也为企业职工连续小幅增加了养老金,但六次总计平均增加额在600元左右,还远不及为机关事业一次增加津补贴的数额多。全国企业人员月均养老金在必须逐月且连续缴纳多年养老保险费的条件下才达到1300元。本来高的大幅增加,本来低的小幅调整,这就造成了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之间的养老金差距不是缩小了,反而急剧成倍拉大了。纲要实施前的2005年,企业与机关事业人员的养老待遇差额不过六七百元,相差倍数在两倍左右。目前这一差额已经扩大到两三千元以上。中国体改研究会会长宋晓梧指出“十年前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的差距不过一倍,目前达到了三四倍”,“近十年来,这一逆向配置的现象不仅没有得到扭转,反成扩大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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