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在线讯 新疆将为木卡姆、《玛纳斯》、《江格尔》等瑰宝级的“新疆元素”组建一个“大家庭”──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心。 3月10日下午,自治区文化厅邀请新疆研究民俗、非遗等学术问题的著名专家、学者,在首府召开了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传承中心设施功能配置专家论证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心将与新疆美术馆、新疆群艺馆相继落户新疆国际博览中心,共同打造新疆艺术坐标。
目前,新疆已有《中国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玛纳斯》列入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麦西热甫》列入联合国“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另有52个项目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而根据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除了联合国和国家级的“非遗”项目,新疆还有自治区级180多项,地(州、市)级535项,县(市)级2480项。其中少数民族项目占到95%以上,民俗、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技艺等类项目占60%以上。
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主任李季莲介绍,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但缺乏展示和传播平台,尤其是没有一个属于自己的传承场地。“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大展”等临时展览,虽有轰动性,但是不便于永久保存与陈列,后续的研究、传承活动也得不到深入。
论证会上,专家一致认为,新疆“非遗”传承中心设施功能配置中,应包括专业研究、教育培训、展示展演、典藏保护等方面,尤其是要动静结合,尽展新疆“非遗”精粹。
由于“非遗”重视“活态”传承,所以传承中心也将不同于一般的博物馆。自治区文化厅非遗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建成后的新疆“非遗”传承中心不只有静态的文字、图片和实物展品,还将有动态的歌舞、绝活展演。
这名负责人透露,传承中心特别重视互动式的参观体验,有兴趣的观众可以在传承人的指点下唱歌、跳舞或动手操作,既让观众收获亲身参与的乐趣,也能借此加深对“非遗”项目和传承人的了解,最终让传承中心变成最具新疆民俗风情的“多功能非遗体验馆”。
散落全疆乃至国内外的手抄本、古乐器等非遗“载体”也引起专家的重视。与会专家建议,传承中心内建立专门的现代化的典藏区域,负责征集、收藏、保存各种珍贵的“非遗”载体。
作为一座现代化的综合性的“非遗”传承中心,传承人将是新疆“非遗”传承中心的重要力量。目前,全疆有47位民间文化传承人被文化部确认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他们被专家们称为民间“国宝”。
然而由于年老体衰或生病去世,一些传承人逐渐丧失传承能力,如何保证这些“非遗”项目更好地传承,成了专家们关注的问题。自治区文化厅副巡视员、非遗处处长马迎胜说,可以说每分钟都有民间艺术精品消亡的可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在和时间赛跑。
将于今年6月1日起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让专家们看到了希望。3月12日,自治区文化厅就此召开专家学者座谈会。
法规中有关代表性传承人履行义务的条款得到各族专家赞誉。其中明确表示代表性传承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规定义务的,文化主管部门可以取消其代表性传承人资格,重新认定该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丧失传承能力的,文化主管部门可以重新认定该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这意味着“非遗”传承人不再终身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