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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起诉久拖不判李宁被关5年多 致信周强的老院士再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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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宁(1962.07.09~),男,1962年出生于江西南昌,1982年毕业于江西农业大学,原中国工程院院士。
  李宁现为中国农业大学生物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 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学术带头人、科技部“973”项目首席科学家和科技部“863”计划重大专项总体专家组组长、农业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欧盟第5框架计划PigBioDiv2计划的负责人。
  2005年度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2008年“北京市优秀中共党员”作为国家“863”计划现代农业技术领域专家组组长、国家“973”项目首席科学家,团结带领创新团队,多次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发表SCI论文200余篇,获发明专利15项,培育了世界上最大的克隆牛和转基因奶牛群体。
  李宁在2014年7月初被相关部门带走调查,因其涉嫌将承担的一个转基因项目的经费转移至自己控股的公司,涉及资金达千万元。2014年10月10日上午,中央纪委监察部官网发布中共科学技术部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证实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已被依法批捕。
  2015年1月17日,中国工程院主席团经过审查,停止了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的院士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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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格键 发表于: 2019-8-25 09:37:59|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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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拖不判李宁被关5年多 致信周强的老院士再发声

源自:经济观察报
原文标题:开庭4年未宣判 中国工程院原副院长沈国舫为李宁院士案再发声
⊙记者:李勃逖

  经济观察网 记者:李勃逖 从2015年8月20日至2019年8月19日,开庭整整4年了,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一案,迄今仍然没有宣判;而当事人李宁,亦自2014年6月20日,被吉林检方带走后,五年多来一直未获自由。
  为此,85岁的中国工程院原副院长、中国工程院院士沈国舫,日前投书媒体,呼吁“司法界人士能挺身出来(就李宁一案)做出决断”。

开庭整4年 法院未宣判
  1962年生于江西南昌的李宁,为中国动物生物学方面的著名科学家。2007年,时年45岁的他,即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为当时中国最年轻的“两院”院士。
  2014年6月20日,李宁院士在与他的学生们拍完毕业集体照后,即被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检察院以配合调查之由带走。后来,检方宣布对李宁予以逮捕,缘由是涉嫌贪污科研经费。
  2015年4月,松原市检察院就李宁案,向松原市中院提起公诉。
  同年8月20日、21日,此案一审,在吉林省松原市中院连续公开开庭了两天。
  松原市检察院指控李宁及其博士生张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虚开发票等方式,贪污科研经费约3756.65万元。
  庭审中,李宁的辩护律师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的袁诚惠律师和邢嘉然律师,则进行了无罪辩护。
  律师认为,李宁案的发生与当年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不合理密切相关,2014年之前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要求每年年底未用完的经费以及结题后的结余经费都应上交,但由于新一年的课题经费经常出现较长时间的滞后,迫使很多科研人员用假发票等形式将经费留用,以解决来年经费断档期的经费使用问题,否则将导致课题无法继续进行。具体到李宁案中,他为实施科研项目而饲养的那些实验动物群体,都将因科研经费断档,而无法维持存活,“并且,李宁对具体经费操作事宜并不知情,无任何犯罪故意,不符合贪污罪主观方面构成要件。”
  律师亦提到,在2014年之后,中国就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做出了较大的调整。
  2014年3月12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就规定:“年度剩余资金可以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项目结题后,符合条件的也可留用。
  “按照‘从旧兼从轻’的原则,按照后来的科研经费规定,李宁团队的做法连违规都谈不上,更遑论涉嫌犯罪。”李宁的辩护律师表示。

85岁老院士 为李宁再度公开发声
  不过,自2015年8月开庭之后,吉林松原市中级法院一直未就此案进行宣判。
  李宁的辩护律师及其家属,虽多次申请对李宁进行取保候审,但都被拒绝。
  时至今日,即2019年8月19日,李宁一案开庭,已经整整四年;同时,他个人失去自由,则已有5年零2个月的时间。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2019年8月,一位接近案件的知情人士告诉经济观察网记者,每三个月,吉林松原法院要申请延期一次,迄今他们已经申请延期了15次以上,“《刑事诉讼法》虽然规定了审理期限,却没有规定可以具体延长的次数,这也是李宁案可以被拖延至今的原因之一。”
  李宁一案,在学术界影响巨大。
  2018年末2019年年初,沈国舫、任继周等15位中国工程院及中国科学院院士,联名致信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希望尽早审结李宁院士案。
  1933年11月生于上海的沈国舫,为著名的林学家、林业教育家、森林培育学家,在学术界和教育界拥有崇高的声望。1951年,他被选派为新中国第一批公派留学生,到前苏联的列宁格勒林学院深造。学成后,回国任教。1986年至1993年担任北京林业大学校长。1993年当选为中国林学会理事长,1995年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1998年当选为中国工程院副院长,并担任全国第八、九届、十届政协委员。
  此联名信在短时间内,曾引起较大关注,但随后又趋于平淡。
  2019年7月14日,85岁的中国工程院原副院长、中国工程院院士沈国舫,投书媒体,就此案再度发声。沈国舫院士在信中呼吁,“司法界人士能挺身出来(就李宁一案)做出决断”。
  8月19日,经济观察网记者致电吉林省松原中院,询问李宁案的进展情况,未获对方有效回应。

后附,沈国舫院士的信件摘录
一个老院士对“李宁案件”的心声

  李宁院士的案件已经拖了五年了。这期间我和其他几位老院士一起曾两次上书最高检、法当局,呼吁尽早了结此案。舆论界也曾在网上和刊物上为此多次发声,充分表示了同情,把案件的来龙去脉也都说清楚了。可是遗憾的是此案至今仍无着落。李宁继续羁押在监,浪费着他宝贵的学术生命。这是为什么?
  李宁案件实质上是一件科研经费处置不当的事件。这么一个简单的案件,花了五年功夫还没查清楚,那就显得办案人员也太无能了吧!如果案情已清,而且法律条文,特别是加上习总书记2016年在两院院士大会上对此类经济问题已作了明确表态,最高检也有了新的司法解释之后,判案的根据应该是很清晰的,那么为什么还拖着判不下来呢?
  我是一个85岁已有58年党龄的老院士,我的专业是森林培育和生态学,与李宁院士的动物生物工程的专业相距甚远。李宁当选院士时我已从副院长的岗位上下来了,平时与他接触不多。但我知道他是一个难得的人才,以一腔爱国热情,在美国留学学成后回国报效,在他的专业领域做出了很大成绩,享有国际声誉,也深得他的学生们的爱戴。他曾代表中国工程院的养殖业发展战略咨询项目向时任副总理的汪洋同志汇报。对这样一位相对年青的学者,即使他犯了错误(不是罪行)我们也要珍惜。我非常拥护习近平总书记领导的一系列反贪治腐的方针和行动。这是在为党治病,非常有效。我也可以理解在这么一场涉及到众多人和事的行动中,实际工作中出现一些差错在所难免。但如果真办错了,那就要勇于改正。我们必须还事物以本来面目,不能夹带私情或关系的考虑。我们不想包庇李宁。李宁如真有罪,只要证据确凿,他不认罪也可以判;如果证据不足或不足以定罪,那就无罪释放。不能因为哪位首长说过一句什么话而就不依法办事了。司法部门难道就缺一个敢于挺身而出,勇于承担责任依法办事的人了么?
  我是一个老知识分子,没有多大能耐。但为了挽救人才,为了追求依法治国的理念,再次作此呼吁!希望得到社会上正直人士的响应,也希望司法界人士能挺身出来做出决断!
  沈国舫
  2019年7月14日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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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思泉涌 发表于: 2019-2-22 17:53:00|只看该作者

十五位院士联名致信最高法 吁尽早审结李宁院士案

源自:经济观察报
原文标题:十五位院士联名致信最高法,呼吁尽早审结李宁院士案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报 首席记者:李微敖 久拖不决的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一案,出现新的情况。沈国舫、任继周等15位中国工程院及中国科学院院士,日前联名致信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希望尽早审结李宁院士案。
  2019年2月21日,经济观察报记者从接近最高人民法院的知情人士处得知了上述消息。

李宁案一审延期宣判
至少已超过10次

  李宁,1962年出生于江西南昌,为中国动物生物学方面的著名科学家,国家“973”导向类项目首席科学家。2007年,时年45岁的他,即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他也是当时中国最年轻的“两院”院士之一。
  2014年6月20日,李宁院士在与研究生们拍完毕业集体照后,被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检察院以配合调查为由带走。之后,检方宣布对李宁予以逮捕,缘由是涉嫌贪污科研经费。
  2014年年底2015年年初,中国工程院停止其院士资格。
  2015年4月,松原市检察院就李宁案,向松原市中院提起公诉。同年8月20日、21日,此案一审,在吉林省松原市中院连续开庭了两天。
  随后,三年多来,该案再无任何进展。
  此后,李宁的辩护律师及及其家属,虽然多次申请,对李宁进行取保候审,亦被拒绝。
  至今日,李宁,已失去自由,接近5年。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李宁的辩护人是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的袁诚惠律师和邢嘉然律师。其律师向经济观察报记者介绍说:
  对于李宁案,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进行延期的,至少已经超过10次。但是在这超过十次的延期时间里,“法院从2015年8月之后,就再也没开过庭。检方或法院,既未补充调查也没有任何新情况、新事由,这实在令人费解。但法律对具体可以延期多少次,又没有具体规定或限定。”

15位院士联名呼吁
李宁即使有罪 也宜尽早依法判决

  十五位院士在给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联名信中提及:
  “因为工作原因,我们对李宁有过一些接触,对他的为人和学识有一定了解。李宁是我国动物生物科技领域不可多得的领军科学家,在国际和国内都享有较高的声誉……李宁已被羁押超过四年,距一审开庭也已三年多,竟然至今没有判决结果,只是一次又一次延期羁押,而且相关部门也未批准取保候审。正如《光明网》评论员文章所说:从法律程序上看,在四年羁押期内审而不判的状况,已超出相关法律规定的最长审限”。
  “李宁是党和国家多年培养的动物生物学方面的领军科学家,在动物生物反应器和动物生物育种等领域取得了国际领先的科技成果,但是由于李宁作为领军科学家的长期缺席,目前这些成果及前期投入都面临荒废的窘境,令人惋惜!”
  “我们认为,如果司法机关有确凿证据证明李宁涉及犯罪,宜尽早依法判决;如果无充分证据证明李宁有罪,自然应该按照法律疑罪从无的规定判决无罪,让其回到工作岗位,参与科技创新,继续为国效力。”

李宁师生没有任何非法占有
此案或与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不合理相关?

  松原市检察院指控李宁及其博士生张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虚开发票等方式,贪污科研经费约3756.65万元。
  而李宁的律师,则对他进行了无罪辩护。
  袁诚惠律师认为,李宁案的发生与当年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不合理密切相关,2014年之前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要求每年年底未用完的经费以及结题后的结余经费都应上交,但由于新一年的课题经费经常出现较长时间的滞后,迫使很多科研人员用假发票等形式将经费留用,以解决来年经费断档期的经费使用问题,否则将导致课题无法继续进行。具体到李宁案中,他为实施科研项目而饲养的那些实验动物群体,都将因科研经费断档,而无法维持养活。
  而在2014年之后,中国对于科研经费的管理,已经做出了较大的调整。
  2014年3月12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就规定:“年度剩余资金可以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项目结题后,符合条件的也可留用。
  2015年3月,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曾任中央第十巡视组组长的令狐安,在接受《中国青年报》采访时说,科研经费的违规报销问题都属于“办法规定及制度不合理造成的‘逼良为娼’的现象”。“就是我们说的正门、前门开得不够大,开得不够宽,没办法,人就开后门、邪门了。”他认为,“现在再去处理这些科学家,没有道理。”
  2016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的意见》,明确规定:“为科研机构和科技工作者营造良好创新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对于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不明确、法律政策界限不明、罪与非罪界限不清的,不作为犯罪处理”。“没有徇私舞弊、中饱私囊,或者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不作为犯罪处理。在科研项目实施中突破现有制度,但有利于实现创新预期成果的,应当予以宽容。”
  “按照司法‘从旧兼从轻’的原则,按照后来的科研经费规定,李宁包括他的博士生、本案第二被告张磊的做法,连违规都谈不上,更遑论涉嫌违法。”袁诚惠律师表示。
  这位律师亦谈到,李宁对具体经费操作事宜并不知情,无犯罪故意,不符合贪污罪主观方面构成要。而作为科研协作单位的公司也从未分过红,经费仍是在相关的科研课题中使用。经费具体的操作人,本案第二被告张磊,也没有贪污的主观故意。“没有任何人将科研经费非法占为己有,因此两人都应无罪。”
  2018年,包括高铭暄、陈光中、储槐植、张明楷等在内的多位著名法学家,对李宁案进行论证后,也一致认为:涉案科研经费并未被李宁等人非法占为己有,其行为不符合贪污罪客观方面构成要件。李宁对经费具体管理事宜并不知情,无犯罪故意,不符合贪污罪主观方面构成要件。
  经济观察报记者亦在此前通过电话,联系到负责该案的吉林省松原市中级法院主审法官,其答复称,“(李宁)此案还在审理中,其他无可奉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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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泡泡老忍者 发表于: 2015-1-17 05:07:00|只看该作者

转基因院士李宁被停止院士资格 涉嫌贪污2千万

源自:中国新闻网
  中国工程院昨天在官网公布了去年12月9日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国工程院院士科学道德守则》和《中国工程院院士违背科学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后者首次对工程院院士劝退或撤销的程序作出规定,并明确,院士如果涉及触犯法律,自被批捕之日起即停止其院士资格,自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生效之日起撤销其院士称号。按照这一规定,涉嫌贪污2000万元、于去年6月被批捕的中国农业大学的李宁已被停止院士资格。

国企领导院士不得兼职领薪
  《中国工程院院士科学道德守则》此前已经过数次修订,最近一次修订是2012年。与上一个版本相比,新版本最大的变化是增加了有关工程院院士兼职的规定。新规定明确,院士兼职需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批准,在本学部公开,并报工程院备案。按公务员管理的院士兼职,应当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得领取兼职报酬;担任国企负责人的院士兼职,按照国家对国企负责人薪酬管理有关规定,不得兼职领薪;军队院士兼职,按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院士劝退或撤销需经全体院士投票
  去年6月工程院院士大会对《中国工程院章程》进行修订,首次提出院士退出制度:当院士的个人行为违反科学道德或品行不端,严重影响院士群体和工程院声誉时,应劝其放弃院士称号。当院士个人行为涉及触犯国家法律,危害国家利益时,或涉及丧失科学道德,背离了院士标准时,应撤销其院士称号。
  昨天公布的《中国工程院院士违背科学道德行为处理办法》首次对院士劝退或撤销的程序作出了规定:有不少于五位院士提议,或经学部常委会提议,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审核同意,向主席团提出启动相关程序的建议;建议经主席团审议通过后,即停止其院士资格,同时由其所在学部全体院士会议投票或通信投票表决;主席团对学部的动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全体院士会议投票或通信投票表决,参加投票的院士达到或超过应投票院士的二分之一,赞同票数超过投票人数的二分之一,可作出劝其放弃院士称号或撤销其院士称号的决定。

院士被批捕当日就停止院士资格
  《中国工程院院士违背科学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还首次明确,对涉及触犯国家法律、危害国家利益的院士,自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之日起,即停止其院士资格;自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生效之日起,即撤销其中国工程院院士称号。对法院未作出有罪判决的,将视情况由主席团作出处理决定。
  记者昨天从中国工程院得到证实,按照上述规定,去年6月被批捕的著名“转基因院士”李宁已经被停止院士资格,成为首个被停止资格的工程院院士。去年10月10日,中纪委官网发布中共科技部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证实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已被依法批捕。据报道,去年5月,最高检决定将审计署审计发现的李宁涉嫌职务犯罪线索指定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查办。6月,吉林省检察机关以涉嫌贪污犯罪对李宁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经初步查明,李宁利用职务便利,以虚假发票和事项套取科研经费转入本人控制公司方式,先后涉嫌贪污公款2000余万元。

内存
李宁涉贪2000万

  李宁于2007年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时年45岁,被称为最年轻的院士。被批捕前,他是中国农业大学生物学院教授、博导,是“长江 学者奖励计划”动物遗传育种学的特聘教授,973项目“农业动物遗传育种与克隆的分子生物学基础研究”首席科学家。他获发明专利15项,培育了世界上最大的克隆牛和转基因奶牛群体,是国内动物转基因克隆研究领域的领军人物,人称“转基因院士”。(记者:雷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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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泡泡老忍者 发表于: 2014-10-31 11:27:00|只看该作者

最高检:工程院院士李宁涉嫌贪污公款2千余万元

源自:最高检网站
  各位记者朋友: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新闻发布会。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通报检察机关今年以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有关情况。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徐进辉局长,渎职侵权检察厅李文生厅长,职务犯罪预防厅宋寒松厅长。我是今天的主持人、新闻发言人肖玮。
  我们注意到,媒体近期报道了一批教育科研领域涉嫌腐败的案件,其中中国农业大学教授、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宁弄虚作假套取巨额国家科技资金已被依法批准逮捕;浙江大学原副校长褚健涉嫌贪污、挪用公款、行贿等犯罪一案也被社会广泛关注。请介绍一下这两个案子的相关情况。
  2014年5月,根据监察部驻教育部监察局的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将审计署审计发现的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涉嫌职务犯罪线索指定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查办。2014年6月,吉林省检察机关以涉嫌贪污犯罪对李宁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现初步查明,李宁利用职务便利,以虚假发票和事项套取科研经费转入本人控制公司方式,先后涉嫌贪污公款2000余万元。
  2013年10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决定,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对浙江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褚健涉嫌贪污、挪用公款、行贿、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犯罪一案立案侦查,现已侦查终结,正在审查起诉中。经侦查查明,1998年至2013年间,褚健利用职务之便,实施上述犯罪,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严重,且本人在案发期间先后采取行贿、销毁证据等非法手段阻碍、对抗调查和侦查,社会影响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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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泡泡老忍者 发表于: 2014-10-21 02:27:01|只看该作者

院士李宁涉转移科研经费遭批捕 农大人称李老板

源自:中国经济周刊

  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
  从“最年轻院士”到犯罪嫌疑人
  农大教授李宁“科研涉腐”调查
⊙记者:张燕|北京报道

  10月10日上午,中纪委官网发布科技部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证实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已被依法批捕。
  据通报,审计署2012年4月审计发现5所大学7名教授弄虚作假套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2500多万元的问题,其中涉及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等人承担的由农业部牵头组织实施的“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有关课题。
  据《中国经济周刊》了解,早在今年6月,李宁就已被吉林省检察院带走,其涉嫌将一笔科研经费转移到自己公司的账户,具体金额不详。在此之前,他的一名负责公司运营的学生已被司法机关控制。

最年轻的工程院院士和上千万的科研经费
  52岁的李宁曾是业内最炙手可热的中青年科学家之一。李宁少年成名,16岁考入江西农业大学,29岁获得中国农业大学博士,45岁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除了是“中国工程院最年轻的院士”以外,李宁更是中国克隆技术的领军人物,获得过国家最顶级的科技奖项,是多项大中型科研项目的带头人。
  动物遗传是李宁多年来潜心研究的核心。据《中国经济周刊》了解,2000年,李宁带领团队克隆出了3只转有人α抗胰蛋白酶基因的转基因山羊,之后“一举成名天下知”。接着,李宁在该领域获得了更多更高的学术成就,其中不乏国内动物遗传领域的原创性工作:首次克隆了鸡性连锁矮小基因,发现了鸡抗白血病病毒的基因座……2003年,他更是凭借《猪高产仔数FSHβ基因发现及其应用研究》获得国家科技发明二等奖(一等奖空缺)。
  丰厚的学术成果为李宁带来了多项科研项目的邀约。公开资料显示,李宁曾担任863项目现代农业领域和生物反应器重大专项专家组组长、转基因生物培育重大工程副总工程师、国家重大研究计划生育与生殖专项专家组副组长、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学术带头人……20多年来,李宁仅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973(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863(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等三大科研计划获得的项目就至少22项,其他参与的大小项目更是难以计数。
  与此同时,李宁还是这些项目课题的评审。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双重身份,早在2008年就引起其他专家的不满。2008年,有人在网上举报,李宁在一项国家级的水禽开发项目中没有回避,导致评审结果出现严重不公正。举报人称,李宁仅在投票时进行了形式上的回避。
  根据一名知情人士对《中国经济周刊》的描述得知,这类申请人兼任评审的事情在国内并不罕见。“学术界内有资格拿到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类别就那么几个,领军人物也很有限,很大程度上都是在这个范围内轮流。”更有学者向《中国经济周刊》透露,很多时候就算当事人不想承担有些课题,“但学校或者单位都会要求你去申请,因为这和荣誉有关。”
  呈井喷式的科研项目带来的是成百上千万的科研经费。根据《中国青年报》之前所做的调查,在李宁领衔的众多科研项目中,仅“猪、鸡重要经济性状遗传的分子机制”课题专项经费即为1581万元,周期3年。这一项目由7个研究课题组成,包括中国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江西农业大学等单位。其中,由李宁主持的“表观遗传和miRNA影响性状形成的机制”的单项课题经费为384万元。“家大业大”,李宁在农业大学可谓“财大气粗”,人人称其为“李老板”。

“李老板”的学术和生意
  据《中国经济周刊》了解,李宁此次被逮捕主要是因为涉嫌将部分科研经费以“外包”的名义转移到了其名下的公司账户。而根据之前国内一些媒体的报道,“李老板”之名名副其实,其名下有多家生物技术公司,分别在北京和无锡等地。
  据媒体报道,李宁在“商界”可谓身兼数职。如北京三元济普霖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与董事长;北京济普霖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股东与副董事长;北京济福霖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济福霖”)股东与经理;无锡科捷诺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其中,北京济普霖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济普霖”)在李宁参与的众多科研项目中,一直扮演着合作公司的角色。
  公开资料显示,从2006年到2011年,中国农大和济普霖合作的项目至少有21个,其中国家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最多,有5项,这个由国务院在2008年7月的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的科研项目,总投入逾200亿,跨度12年。李宁是该重大专项的副总工程师。
  据了解,一家公司以合作单位的身份参与国家科研项目,在业内一直是被允许的操作规则,而该类公司的选定缺乏相关的规范准则。根据调查得知,李宁或涉嫌将科研经费截留或转移到济普霖名下。而这种情况在业内并不罕见。一名大学教授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大家都会想方设法把批下来的科研经费“花光”,因为根据规定,剩余的经费都要交回,“谁也不想把到手的钱再退回去”。
  而李宁旗下的另一家生物科技公司济福霖,则担任了研究成果转让的角色。
  根据媒体报道,从2010年11月开始,在李宁以济普霖名义申请的12项专利中,至少5项转让到了济福霖名下,均跟李宁承接的国家课题相似,其中包括《一种动物体细胞克隆方法》、《一种从转基因牛乳中纯化重组人α-乳清白蛋白的方法》等。
  这5项中又有3项转让给了其他公司。其中,《一种动物体细胞克隆办法》,转让给了位于河北涿州的保定温氏种猪育种股份有限公司。资料显示李宁任职该公司总经理。
  上述从济普霖转到济福霖的专利中,另外有两个关于奶牛的专利,在2011年先后转给了一家公司,即“无锡科捷诺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上面几家公司一样,科捷诺一样有李宁的影子。公司资料显示李宁是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

科研项目=自动提款机?
  有媒体统计,在近年曝光的科研腐败案中,由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混乱所致的腐败问题占比较大。中国科协一项调查显示:科研资金用于项目本身仅占约四成,这意味着大量科研经费流失在项目之外。
  某高校管理者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表示,科研资金流失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首先,国家现阶段对科研项目人力成本的投入不到位。例如,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劳务费最高不能超过资助经费的15%,但是该费用只能用于临时聘用人员(如参与课题的博士生等)。该管理者认为,老师们作为课题的主要负责人,收入与付出不成正比,难免心理不平衡。
  其次,根据《关于国家科研计划实施课题制管理的规定》,已完成验收课题的结余经费,经归口部门批准后,可留给依托单位用于补助科研发展支出。换言之,该课题的负责人仍需要将结余费用上交。目前业内的普遍做法是留给课题负责人支配,作为补助支出。但是由于该经费已不再属于在研项目经费,管理相对宽松,最后常常不知去向。
  《中国经济周刊》调查得知,贪腐科研项目方法可谓“花样百出”。最常见的方式就是编制虚假预算,通过联合关联公司开具虚假发票、编造虚假合同、编制虚假账目等手段套取专项科研经费。在此次曝光的7名教授经费套现的事件中,已被判刑的陈英旭即利用该手段将近千万元专项科研经费冲账套现。
  此外,部分科研人员钻经费管理的空子,进行横向经费(课题组承接来自企业、学校等平行单位的科研项目)和纵向经费(课题组申请的国家级、部委级的科研项目)的“互换”。部分科研人员将能够正经花的钱都凑到纵向的账目上,纵向经费中一些实在走不了的账,则依赖横向经费抵销,用不完就塞进自己的腰包。
  劳务费也是科研经费流失的一个渠道,有科研人员编造劳务名单冒领“劳务费”,更有人按照可报销的项目去做账,将“吃喝玩乐”的费用记在科研项目上。

科研管理体制:为何政府与市场双失灵
葛丰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近日披露,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因涉嫌弄虚作假套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已被依法批捕。
  这则看似令人震惊的新闻,对于任何一位稍稍知悉中国科研管理实际状况的人士而言,实则不过是意料中事。毕竟,排除未必理性的对于科研人员不切实际的泛道德要求,科研人员作为职业人群中的一支,同样很难摆脱“经济人”各项基本假设。
  亚当·斯密早在1776年就已指明,人们在参与经济活动时,若发现相较于寻利活动的寻租活动,能以更少的经济成本获得更多超额收益,便会倾向于放弃寻利活动而选择寻租活动。中国当下的科研管理体制,正是这样一种很容易让科研人员发现,寻租比之寻利更能获得超额收益的体制。
  中国的科研管理体制与几乎一切不再适用的过渡性体制一样,充斥着政府与市场双失灵的弊端。这些弊端主要体现在:一方面,由于市场发育不全,这类体制往往寄望于通过政府有形之手,深度介入市场机制无法实现自发扩展的特殊领域。譬如科研领域,目前我国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连年实现大幅度增长,已经达到了世界第二的水平;但在另一方面,由于政府特有的激励与信息等方面的欠缺,政府的介入往往在放纵市场失灵的同时,反而在客观上营造出内部人控制、寻租的“乐园”。
  其实只消看看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的预算软约束即可明了,中国的科研管理体制不仅不可能种瓜得豆,而且还只会因为以下四点特殊性而进一步放大预算软约束下的逆向激励。这四点特殊性具体来说就是:其一,科研领域因其高度专业性以及相对小众化,存在极为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与不透明;其二,科研活动因其高度不确定性,再加之基础科学与人文社科等部门具有很强的外部性,因此,相较于企业更难进行绩效考核;其三,中国的科研管理部门是目前所剩不多的既是运动员(项目发放)、又是裁判员(项目考核)的计划体制“残余势力”;其四,中国现阶段急于实现的“科技进步”在基本制度框架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很可能进一步加剧前述三项预算软约束。
  李宁被捕其实不过是揭开了长期笼罩在神秘面纱下问题的一角。为今之计,如果中国并非叶公好龙式地意图取得科技腾飞,那就不应当继续沉浸在“大多数课题实施的情况是好的”、“违法违纪现象是极少数”等自我精神告慰中。中国的科研管理体制,已经到了不改不行,不大改、不彻改不行的地步。
原文标题:最年轻院士李宁涉转移科研经费遭批捕 在农大被称“李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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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姑凉可爱 发表于: 2014-10-15 18:47:00|只看该作者

中国最年轻院士李宁的腐败轨迹:用空壳公司捞钱

源自:新华网

  资料图:李宁
  新华网北京10月15日电(记者:杜放 王存福)头顶“中国最年轻的工程院院士”“中国动物克隆体系创始人”等光环,担任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经费约200亿元的重大科研专项副总工程师,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宁近日却因侵吞科研经费被批捕。
  在新中国的科学史上,52岁的李宁很可能成为首个被取消院士称号的“两院”院士。这个曾公认前途无量的科学家为何卷入腐败?

创造多项“第一”,百亿级课题兼任“运动员”和“裁判员”
  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院内的中国农业大学生命科学研究中心,是李宁长期工作的实验室所在地。10月14日,记者在李宁的办公室前看到,办公室两道大门紧闭,窗内一片昏暗,门前的名牌写有两行黑字:农业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李宁院士办公室。
  根据中国农业大学官网发布的简历,出生于1962年的李宁1982年大学毕业后,在2007年当选为院士,堪称“罕见速度”。他所负责的科研课题同样重大:其中的“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2008年经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立项,投资约200亿元。而李宁长期担任这一业内公认“航母级”科研项目的副总工程师。
  李宁团队曾创造了多项世界和全国“第一”:如世界最大的克隆牛、中国第一头克隆猪等。“不可否认,他对科研进步的贡献卓著,成就斐然。”一位中国农大知情的同事说。
  仅中国农大生命科学研究中心的数据显示,2006年至2010年的5年间,国际论文、省部级奖项等“学术产出”中,李宁占据其所在院系全部奖项的一半多。与之相应的是,其获得经费的“吸金”能力在业内也“屈指可数”。
  同一时期,李宁所在的生物学院获得科研项目达374个,获得国家及各类经费达6.8亿余元。
  “李宁最受争议的,就是他既是专项主要负责人、把关者,也是数十个子项目的负责人或顾问。”一位知情专家表示。
  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认为,科研项目从立项、经费管理到项目评价,整个环节由行政部门主导,“重立项、轻研究”倾向普遍存在,身兼“运动员”“裁判员”是一批课题的普遍做法,以强化个人拿项目、抢经费的能力。

参股或控股开办多家企业,“壳公司”捞钱致“出事”
  记者调查了解到,长期担任重大课题负责人、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的李宁,还参股或控股开办了多家企业。正是通过“壳公司”参与课题、捞取公款,直接导致其“出事”。
  根据工商登记资料,李宁名下企业分布在北京、无锡等地。成立于2009年1月19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的“北京三元济普霖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就是一家以李宁为法人的公司。
  记者按济普霖公司发布的招聘地址查询,发现其址就在中国农大附近一处居民楼中。周边居民说,“根本不知道有这家公司存在。”而公司登记、公布的两部电话一部为空号,另一部无人接听。
  就是这家“只见其名难觅其踪”的企业,却屡屡参与李宁承接的国家课题,进而获得国家经费。检索论文库发现,李宁共刊发核心以上期刊论文500余篇。以“中国养殖可持续发展”等课题名义刊发的论文中,济普霖公司名列参与者。不完全统计,济普霖公司参与的类似课题项目有近20项。
  根据巡视整改通报,李宁等人承担的、农业部牵头组织实施的“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有关课题,正是套取经费事发的导火索。尽管被侵吞的具体金额尚未公布,但记者在一份《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重点课题申报指南》中看到,该科研专项旗下单个子项目的规模为200万元至300万元。同时承接多个项目的济普霖公司,掌握的经费估计至少上千万元。
  知情人士介绍,与多数专家与学生团队一同承接课题、使用经费不同,李宁采取的“专业化公司、专业化运作”近来十分“流行”。“名义上是有利于课题的专业性、延续性,实际上,便于开票报账也是重要目的。”
  一位省级涉科研部门的经费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坦言,上述做法不是孤例。“这几年企业参与省里科研项目的不少,但效果待观察。像上市公司那么大的账目流水,很容易以各种科研名目报销掉几百上千万的经费,甚至查出有企业将经费挪用在房地产上,简直把基层科研经费当个‘筐’,是啥都敢往里装。”

个案折射制度性漏洞
  针对李宁涉案,记者多次联系中国农业大学校办负责人,办公电话均无人应答。而中国农大生命科学研究中心办公室负责人连用三个“不知道”来回答:不知道院士归谁管,不知道领导在哪里,不知道李宁个人任何情况,“我们只提供研究场地,李宁级别太高,我们管不了”。
  李宁涉案令很多师生和专家惋惜。中国农业大学一位硕士生称,李宁身为院士,还长期坚持为普通学生授课,实属少有。还有多位业内专家表示,生于江西的李宁,求学时是典型“学术痴”,其作出的重要科研贡献不能因其贪腐行为而被全盘否定。
  不少师生认为,李宁案不仅仅涉及个人道德,更重要的是暴露出我国科研经费管理方面诸多制度性漏洞:
  ──将经费结余作为研究人员个人收入,为何成为各方“默许”的明规则?
  一位“211”院校青年课题负责人表示,经费如果花不完,按理应上交,但大多时候没有人这么干,而是设法“吞掉”。“有人年年找学生要火车票报销,一个课题三五人,一年的火车票却天南海北几百张。”
  中国科协一项调查显示,科研资金用于项目本身仅占约四成。这意味着大量科研经费流失在项目之外。“高等院校教职工收入偏低的背景下,经费结余长期是校方默许的额外收入。”上述负责人表示。
  ──借助企业参与科研以便“报账”为什么不受监管?
  与李宁类似,在此次曝光的教授套现经费案件中,已被判刑的陈英旭同样是利用国家重大专项总负责人的便利,将关联公司列为课题外协单位,再通过虚假发票、虚假合同套取经费。
  业内人士指出,在《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中,对这些形形色色的“外协公司”竟没有一条专门的规范,甚至未要求课题负责人开办的关联企业“回避”。
  ──科研管理行政化、功利化易引发“吸金”乱象。
  一位科研人员说,当前,科学界存在一种不正常的现象:评价科学家的标准不是看其学术水平、业界口碑,而是看其是否能吸引和占有大量资金。由此也造就了一些“科学家富豪”。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认为,当前,一些科研项目的开展目的不是为了创造生产力,而是为了满足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行政考核和经费指标。由于缺少公平专业的评估、监督机制,一些科研人员为了获得经费不择手段。“院士涉案是科研界共同的损失和污点。”他说。
  据了解,《中国工程院章程》规定:当院士个人行为涉及触犯国家法律,危害国家利益时,或涉及丧失科学道德,背离了院士标准时,应撤销其院士称号。中国工程院发言人董庆九表示,中国工程院将视司法机关认定事实、性质和生效的判决,依据该院章程和有关规定,按照程序对李宁作出严肃处理。
原文标题:“中国最年轻院士”的腐败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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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方的雁 发表于: 2014-10-12 13:27:00|只看该作者

评论:撤销院士称号意义不亚于调查副国级官员

源自:红网
  工程院表示,将依据《中国工程院章程》等规定对李宁进行处理。章程第11条:“当院士的个人行为涉及触犯国家法律,危害国家利益时,或涉及丧失科学道德,背离了院士标准时,应撤销其院士称号。”中国克隆技术的领军人物李宁教授或将成为首个被撤销的院士。(10月11日新华网)
  中国工程院宣布或撤销工程院院士李宁的院士称号,“院士”尚方宝剑变为咸鱼一条,震惊舆论,学术界异动。曾经是中国工程院最年轻的院士、中国克隆技术领军人物的李宁教授保持一贯风采,再顶一个之最“光环”,成为第一个“下马”院士。
  与国内科研反腐大戏鸣锣上演的同时,国际科研舞台上2014年的诺贝尔物理学奖、化学奖、生理学奖也于这几天陆续揭晓,日本,美国等西方科技强国稳居诺奖席上常客。在这背景下,我们或许看到了中国人在科技领域获诺贝尔奖的曙光。
  在中国,科研与学术无关,与权力有关。这套模式在瑞典诺贝尔奖评审委员会那里行不通,是中国人除去年获诺贝尔文学奖外无人斩获的世纪难题的解。
  创造力的诞生需要内部能力,也需要外部环境。在制度顶层设计纰漏不断的中国科研界,腐败日渐成为中国科技坍塌的灾难,外部环境阴云密布致使创造力江河日下。在其他国家,科学院院士只是供一个交流指导的学术平台,而在中国,那是捞取政治资本和学术名声的一种手段。
  学术坑蒙拐骗,悲哀不止于教育科技界,波及到整个社会道义良知和信仰追求上,毒害至深无法想象。撤销院士称号意义不亚于调查“副国级”,“院士”是科研学术的“大佬”,是贪婪害人的“大老虎”。他们披着高级智慧文明外衣进行学术科研腐败,学术道德自大,利欲熏心自肥,用更隐蔽的手段非法获取利益,掉价的是整个国家形象。撤销不仅是制度改革创新,更是一种业态自我警醒。
  不业精于勤钻研学术前沿,醉心于钻研权力钱途。对科研来说,改革,牺牲掉一部分人的非法利益,不改革,牺牲的是民族的前途。院士犯法,与民同罪。拿掉“院士”的尚方宝剑,剔除学术特权,挽救的是科学事业的损失,维护的是学术的尊严,关乎的是国家民族的安危。
⊙作者: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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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朝明志 发表于: 2014-10-12 09:27:00|只看该作者

中国农大回应院士教授套取科研经费:配合审查

源自: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10月11日电(记者:魏艳)昨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了《中共科学技术部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通报透露了中国农业大学教授、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宁因涉嫌弄虚作假套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已被依法批捕。
  记者就此事联系了中国农业大学外宣部门,该部门陈姓负责人表示,目前李宁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相关情况暂时不予回应,而学校方面也正在配合科技部等有关部门进行相关审查工作,最新进展会在学校网站上公布。截至记者发稿时,中国农业大学网站上还未就此事发布任何信息。
  《中国工程院章程》第11条规定:“当院士的个人行为涉及触犯国家法律,危害国家利益时,或涉及丧失科学道德,背离了院士标准时,应撤销其院士称号。”对此,中国工程院新闻发言人董庆九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已注意到李宁院士被依法逮捕的相关报道,中国工程院将视司法机关认定的事实、性质和生效的判决,依据《中国工程院章程》和有关规定,按照程序对其作出严肃处理。
  如果按照这一规定进行处理,李宁或将成为我国首个被撤销称号的中国工程院院士。
  截止记者发稿时,中国工程院网站上依然可以搜索到李宁的个人简历。

★ 人物介绍
  李宁(1962.07.09~),动物分子遗传育种学专家。江西省南昌县人。1982年毕业于江西农业大学牧医系。1992年获中国农业大学与都柏林大学联合培养博士学位。现任中国农业大学农业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发现和克隆了多个影响动物重要生产性状的基因,发展和应用了一批动物分子育种工程技术,在我国动物品种改良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建立和发展了我国动物克隆和乳腺生物反应器研制体系,一些反应器表达量达到国际最好水平,取得了重大的产业化进展,部分成果推广应用效果良好;同时,还在动物功能基因组、克隆分子机理等基础研究领域,取得了较好的原创性成绩。获中国和美国发明专利15项。获2001年和2000年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2003年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2005年北京市科学技术一等奖和2006教育部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发表学术论文260余篇,其中在“Genome Research”、“Nature”等期刊SCI论文160多篇。
  2007年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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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蜀教师 发表于: 2014-10-12 04:07:00|只看该作者

中国工程院回应院士被捕:将视判决严肃处理

源自:京华时报
  (记者:潘珊菊)前天,中纪委网站公布中国农业大学教授、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宁因涉嫌弄虚作假套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被批捕消息。昨天,中国工程院对此事作出回应。
  中国工程院新闻发言人董庆九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已注意到李宁院士被依法逮捕的相关报道,中国工程院将视司法机关认定的事实、性质和生效的判决,依据《中国工程院章程》和有关规定,按照程序对其作出严肃处理。
  按照《中国工程院章程》第11条规定:“当院士的个人行为涉及触犯国家法律,危害国家利益时,或涉及丧失科学道德,背离了院士标准时,应撤销其院士称号。”
  如果按照这一规定进行处理,李宁或将成为我国首个被撤销称号的中国工程院院士。
  被逮捕前任中国农业大学农业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的李宁,曾发现和克隆了多个影响动物重要生产性状的基因,发展和应用了一批动物分子育种工程技术,在我国动物品种改良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并多次获得科技奖。
原文标题:中国工程院回应院士被捕:将视判决情况严肃处理)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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