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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住房

北京朝阳房管局约谈我爱我家:违规将公租房转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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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晴晴妈妈 发表于: 2016-12-5 15:56:00|只看该作者

北京链家我爱我家等十大房地产中介被约谈


  北京链家、我爱我家、麦田等十大房地产中介被约谈
  提供虚假房源、隐瞒房屋真实情况、随意扣押客户押金、挂高房价哄抬市场价格、在房屋买卖或租赁合同中设置“陷阱”……市工商局、市住建委联合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日前对链家、我爱我家、麦田、存房、中原等10家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约谈,要求中介机构加强自查,加强旗下门店和员工的管理。
  约谈之后,本市各部门将通过多部门联合整治,严肃查处房地产中介机构和经纪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对群众举报和投诉的违法违规行为立即调查、及时处理、及时曝光。依法处罚的同时要记录信用档案,由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丰台区19家房地产中介企业日前发起成立全市首家房地产中介行业绿通联盟。联盟成员表示,将确保房源信息真实、明示服务价格、保护委托人信息、规范履约行为、落实消费纠纷争议快速解决和经营者首问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记者:杨滨)来源:北京晚报
6# 青城山
 九爷 发表于: 2016-11-21 07:56:02|只看该作者

经纪人侵占百万租金 杭州我爱我家被暂停网签资格

源自:每日经济新闻
原文标题:经纪人侵占百万租金 杭州我爱我家被暂停网签资格


▲ 每经记者 徐杰 实习记者:叶晓丹
  继杭州市启动最严厉中介整治以来,11月18日,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局(以下简称杭州市住保房管局)又开出一张罚单,向杭州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我爱我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对下属员工违法侵占客户租金问题进行限期整改,调查整改期间暂停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分公司的网上签约资格。
  据了解,此次杭州我爱我家被罚主要为其公司下属望江门分公司从业人员徐宁(化名)违法侵占多个客户房屋租金,且金额巨大。
  11月20日,杭州我爱我家品牌总监周包军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我爱我家承诺将全额垫付涉事租客的相关损失,涉事租客签订的原租赁协议将继续生效。截至11月19日,杭州我爱我家已经和100多个涉案的租客重新签订了合同,涉及的金额高达100万元左右。
  杭州市住保房管局工作人员则表示,如果涉案的经纪人违法行为被证实,那么徐宁可能会被禁止在中介行业从业。

真假协议瞒天过海
  据周包军透露,徐宁在我爱我家做了两年的经纪人,这次被发现侵占租客租金,主要是以低房租长租期的方式进行的,一方面徐宁和租客签订的租房合同,租金比市场价低,同时要求租客付较长时间的租金;另一方面,伪造另一方正常租金,将正常租金支付周期的协议交给公司,中间差额进行截留。据了解,为保证不被公司发现,直至事发前,徐宁都在按时缴纳租金。
  比如,一套月租金3000元的房子,他可能以月租2000元租给租客,因为租金便宜,他会跟租客要一年租金,然后再给公司虚假合同,他仍然会以3000元/月、按季度支付的方式交给公司9000元──这样,他就截留了1.5万元。
  由于徐宁事前和租客都串过口供,周包军表示,公司在刚开始还没有察觉,“但是上周在公司财务对接上面,发现了一些合同存在异常情况,于是再次核查,也和一些涉案的客户进行了摸排,徐宁最后才交代跟租客签订虚假协议的情况。”
  根据杭州我爱我家近两日的统计,徐宁除了准备真假两手合同外,有的租客甚至连租房合同都没有签,只有一张收条以做凭证。
  对此,周包军表示,望江门这一区域原来有不少农民房,这片原来很多租客租的都是农民房,很多租客租房就只是写个收条,后面这片区域拆迁了,这批租客开始租小区房,所以他们的法律意识也比较淡薄。
  徐宁以低租金长租期的收租方式,并不可取。周包军表示,“当事人的动机我们也不是非常清楚,目前已经交给公安机关进行侦破,如果涉案人侵占的资金没有一个相应较高的回报率的话,总有一天他也会主动暴露的。”
  而根据此前媒体报道,徐宁这么操作是为了提高业绩。

监管部门暂停其网签资格
  杭州市住保房管局工作人员何陈煜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针对这次事件,杭州市住保房管局除了要求杭州我爱我家责令整改外,还对其实施了暂停网签的临时管制。
  “临时管制主要基于两个目的,一个是因为通过这件事情,暴露出杭州我爱我家内部管理、风险管控等方面存在漏洞,为了防止损害后果进一步扩大,所以暂停了网签;另一方面,也是督促公司及时做好整改和善后工作。”何陈煜说道。
  而暂停网签则从租房市场波及到二手房交易市场。据何陈煜介绍,目前杭州二手房市场主要的几家中介机构是我爱我家、华邦和链家,这三家的占比达到了整个二手房交易市场70%左右的份额,其中我爱我家的市场份额在40%左右。
  何陈煜还表示,对于此次杭州我爱我家经纪人侵占租客租金一事,也反映了该房产中介机构的制度还是有漏洞的,也给很多房屋中介公司以警示,第一方面是中介公司内部人员的管理,第二方面是对资金风险的管控,第三方面是客户相关权益和风险的告知,要通过这三方面,来有效杜绝这种风险。
  据了解,目前针对二手房的买卖有资金四方监管的模式,但是由于租赁市场的灵活性,以及资金交割是一个长期过程,并非一次性完成,所以没有采取和二手房买卖一样的四方监管模式,但原则上也要求备案。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向记者表示,这个事例实际上反映了所谓委托代理关系出现了破坏。中介利用房东和租客之间不直接接触的特点,实际上在中间试图“套利”。另外,也反映了租客的资金监管不是很透明,后续可以采取类似支付宝的第三方监管的方式,即此类资金不应该让中介人员直接接触。
  11月20日下午,记者以租客的名义到杭州我爱我家望江门店就租房事宜进行咨询,当问及房租付费方式时,经纪人表示所有租金都需要到门店进行交付,经纪人不过手租金收缴环节。

竞争加速行业并购
  据了解,杭州我爱我家系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旗下公司。
  公开信息披露,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是伟业我爱我家集团旗下以房屋租赁、二手房买卖为主营业务的经纪企业,业务布局北京、上海、杭州、天津、南京、苏州、太原、成都、南宁等12个大中型城市。
  而从中介行业近几年的发展情况来看,市场竞争非常激烈。世邦魏理仕杭州公司董事总经理马英枢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市场都看到中介服务这块蛋糕,进入行业的人更多了,而且份额更向一些大型中介公司集中。除一些传统中介公司外,还有一些互联网中介公司的兴起。相比之下,大部分传统的中介公司解决的是租售过程中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而互联网的一些中介公司则打破了信息不对称,但也出现了其他问题,比如说房源真假等问题。
  市场竞争激烈也进一步加剧行业洗牌。11月14日,昆百大A(000560,SZ)发布公告称,其与交易对方签署协议,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如涉及)的方式收购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控股权,具体交易方案预计最晚明年3月前披露。
  而同为房地产经纪公司的链家,于今年4月份完成了新一轮的融资,当时有媒体报道称链家持续收购或为上市铺路。
  对于此次昆百大拟收购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严跃进表示,此前我爱我家不断并购门店,现在昆百大收购北京我爱我家,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大中型中介公司需要通过资本运作扩大规模,单纯依靠门店扩张比较有限,而依靠资本的力量,其可以树立更大的品牌。
5# 华蓥山
 九爷 发表于: 2016-11-20 07:58:57|只看该作者

杭州所有我爱我家被暂停网签资格 因一经纪人截留租金超百万


  《截留租户百万元租金 房屋中介员工失联》后续
  杭州所有“我爱我家”被暂停网签资格
源自:钱江晚报

  租客交了一两年的租金,他偷偷截留了大部分,只上交给公司一两个月的,截留租金总额超百万。我爱我家的一名房产中介经纪人最近出事了(详见本报系列报道)。
  事发后,11月18日,杭州市住保房管局就向杭州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对下属员工违法侵占客户租金问题进行限期整改,调查整改期间暂停该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分公司的网上签约资格。目前,针对涉案人员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处理,同时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市住保房管局责令杭州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限期整改,并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住保房管局市场监管处工作人员表示,此次事件暴露出我爱我家对内部人员管理、交易租赁流程中都存在一定问题和漏洞,调查期间暂停杭州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分公司的网上签约资格。
  根据调查和整改情况,据相关法规规范,市住保房管局还将对涉案公司和个人作出进一步处理。
  实际上,自此轮楼市调控以来,房地产中介已成为杭州楼市监管的重要战场。
  “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服务平台的一项重要创新,就是将实现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信息备案的全覆盖。”市场监管处工作人员表示,截至目前,已有超过12000名中介经纪人在平台上实名备案。每个中介经纪人都会有个终身制的唯一编码和二维码,即使他不在做经纪人,编码也会保留。购房者扫码后,能看到该中介人员的累计交易数和客户评价,还能看见是否受到过行政处罚。
  “像此次事件的这名经纪人,除了要面临法律制裁,还极可能被勒令禁止从事中介经纪人。”
  市场监管处工作人员介绍,下一步依托服务平台将推出真实房源核查功能。“每套房源在委托给中介后也会产生一个二维码,扫码就可以直接查询这套房的各种信息。”
⊙记者:王丽
4# 金佛山
 泡泡老忍者 发表于: 2016-11-17 14:18:40|只看该作者

北京工商等部门约谈我爱我家等10家房地产中介

源自:北京晨报
原文标题:十大房地产中介机构被约谈

  北京晨报讯(记者:陈琳)群租房、随意扣押客户押金、在房屋买卖或租赁合同中设“陷阱”,实施合同欺诈……随着近年来租房、购房成交量大增,有关房地产中介的投诉也出现高发。日前,市工商局、市住建委联合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就本市促进房地产中介行业合法健康发展对链家、我爱我家、麦田、存房等十家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了约谈。
  在会上,市工商局要求中介机构加强自查、提高自律意识,加强旗下门店和员工的管理,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建立长效内部管控机制,提高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住建委则对中介机构提出五项要求,包括规范中介行业信息发布;规范中介市场交易资金监管;规范中介行业经纪人的管理等。
  据悉,本市各部门还将通过多部门联合整治,严肃查处房地产中介机构和经纪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提高中介服务水平;对群众举报和投诉的违法违规行为立即调查、及时处理、及时曝光。同时,加大查处力度,依法处罚的同时要记录信用档案,由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北京晨报记者了解到,9月30日,市住建委、市发改委、市工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集中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后,全市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工作。市工商局稽查总队开展了以房地产中介机构和重点楼盘销售中心为重点的大规模专项检查行动,发现房地产中介机构存在无照经营、擅自变更登记事项、实施合同欺诈违法行为,以及房地产中介机构网站、店堂内及印刷品宣传内容违反《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已检查了1646户,立案45起,结案14起,罚没款585万余元。
3# 峨眉山
 忘伤 发表于: 2016-9-11 15:56:00|只看该作者

上海部分中介传新政谣言被查 我爱我家等网签资格被停

源自:上海发布
  编造、传播“房产新政”谣言,部分中介企业被立案调查、暂停相关网签资格!
  针对近期部分房产中介企业蓄意编造、传播“房贷新政”谣言,以讹传讹,扰乱上海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行为,本市住建部门已对编造、传播谣言人员所在的金丰易居、太平洋房屋、我爱我家等中介企业正式立案调查,并暂停相关企业涉事部门(或门店)、人员的网签资格。
  市住建委表示,“沪九条”新政实施以来,本市住建部门对存在诱骗消费者交易、虚拟网签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关中介企业进行了查处。链家集团德佑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一百零三分公司和第五百零四分公司、上海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浦电路分店、上海太平洋房屋服务有限公司博山路店、上海虹民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等一批中介企业和人员受到处罚。
  市住建委强调,为切实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房地产经纪专项整治工作力度。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尤其对编造散布谣言、欺诈消费者等行为,相关从业人员一律取消网签资格,列入“黑名单”,清理退出市场;责令相关中介企业一律停业整顿。
2# 四姑娘山
 九爷 发表于: 2016-8-1 14:56:02|只看该作者

我爱我家等中介猖獗使用过时文件 收取高额按揭代办费

源自:中国消费者报
  中介借过时文件收费很猖狂
南昌市房地产业协会发布的文件  过时文件.jpg  保存到相册

  2015年4月1日,本报A1版以《房协的限价抄告单像个怪胎》为题,报道了江西省武宁县房地产行业协会下发“抄告单”要求房地产企业限价销售商品房一事。2016年3月以来,中国消费者报江西记者站又陆续收到不少消费者投诉,矛头直指南昌市房地产业协会,原因是该协会以文件的形式,将原本每户600元的按揭代办费,统一为贷款金额的1%,导致贷款买房的消费者不得不多花少则数千元多则上万元的“冤枉钱”。

中介收高额按揭代办费
  3月15日,南昌消费者龚女士通过“我爱我家”世纪中央城分店购买了一套售价72万元的二手房。由于资金原因,龚女士决定首付22万元,按揭贷款50万元。签署中介协议(即南昌市城市房屋存量房买卖居间合同)时,龚女士除了要缴纳7000元中介费外,还被工作人员告知另外要收取按揭代办费5000元,也就是贷款金额的1%。中介工作人员称,这笔按揭代办费是银行和中介各收一半,而且是房协规定的统一标准。尽管百思不得其解,但为了尽快落实买房一事,龚女士还是签署了协议。
  无独有偶,今年5月,在南昌买房的李先生、陈女士等人都遇到了同样的事情。李先生按揭43万元,被要求支付按揭代办费4300元;陈女士按揭98万元,被要求缴纳按揭代办费9800元。这笔费用都没有算在中介费之内,需要另外缴纳。面对质疑,中介方要么说是代南昌市房协收的,要么说是银行要求的,并称“这是行业统一规定”。
  随后,陈女士、龚女士从银行得知,“银行办理按揭,从未收取任何费用”。认为被骗的龚女士拒绝支付按揭代办费后,中介方不停地打电话催款。
  为了核实龚女士的说法,6月28日下午,记者找到了负责审核她这笔贷款业务的经办人──工行南昌昌北支行个贷部的邹海瑞。邹先生称,工行自始至终从未收取过客户的按揭代办费。
  6月29日至7月1日,记者以不同方式咨询了南昌市数十家房产中介,得到的答复均是“必须按照房协的通知收取贷款金额1%的按揭代办费”。更令人吃惊的是,没有一家中介公司认同购房者自办按揭手续。而且,无论是中介代办还是自办按揭,都要按照贷款总额的1%收取按揭代办费,二者并无本质区别。

房协称文件已取消
  6月28日,记者就龚女士的遭遇采访了南昌我爱我家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常国涛。常国涛坦言,按揭代办费确实是中介方收取的,跟银行没有关系。
  当记者质疑按揭代办费收费标准过高时,常国涛称,这是南昌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发文规定,按照贷款金额的1%进行收取的。“这份文件通过了南昌市物价部门备案,是合法的收费项目。”常国涛拿出了一份名为《关于南昌市房地产经纪公司相关收费项目调整的通知》(南房协字[2014]03号)的文件。记者看到,该通知称,“为了规范行业收费名称和收费标准,南昌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就二手房居间服务相关收费及标准进行统一,即取消按揭代办费600/户的收费标准,改为以贷款金额1%的标准进行收取(含公积金),从2014年2月1日起执行。”
  6月29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南昌市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秘书长周华安。周华安承认,协会确实曾经下发过上述文件,原因是“有的客户贷款5万元收600元,有的客户贷款500万元也收600元,不少中介提出这样收费有失公平。于是,为了规范房地产中介收费,房地产协会统一了收费标准,下发了这样一个指导性文件,但并未要求中介公司强制执行。”至于为何将收费调至贷款金额的1%,周华安并未正面回应。
  周华安说,南房协字【2014】03号文件下发后不久,协会又重新下文取消了这一文件,全面放开按揭代办费等收费项目,消费者可选择自办或由中介代办。“为何撤销了文件后,中介还假借文件标准收费?”周安华没有作出回应。

价格监督部门正在调查
  据悉,早在2014年7月1日,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就下发了《关于放开房地产咨询收费和下放房地产经纪收费管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289号),明确要求放开房地产咨询服务收费,下放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定价权限。南昌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工作人员也介绍说,目前,在房地产咨询服务收费方面,南昌市已全面实行市场调节价。
  既然已经实行了市场调节价,为什么却出现了行业指定标准收费,甚至一直持续沿用至今?6月30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南昌市价格监督检查局。该局价格举报中心主任沈波对记者说,南昌市房地产业协会按揭代办费“涨价文件”不可能通过物价部门备案。同时,该局正在对上述文件进行调查。初步调查结果显示,房协在下发上述文件后不久,就按照有关政策要求收回了该文件,让市场去调节按揭代办费的价格。“对于有中介依旧按照该文件收费,我们会马上通知房协将该收费文件收回,如果不收回将追究相关责任。”沈波说,目前,南昌市价格监督检查局正在对是否存在行业串通涨价问题进行调查。
  江西省消费者协会投诉部部长宋学军表示,所谓按揭代办费,其实就是中介的“跑腿费”,直接成本较低,按贷款额度的1%收取明显过高,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价格法》规定,“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政府部门应当尽快开展价格、成本调查,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对部分价格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干预措施”;“作为消费者组织,我们期待价监部门的调查结果。”

■ 律师观点
涉嫌违反《反垄断法》及《价格法》

  江西海融律师事务所主任郭基玉说,根据《反垄断法》及《价格法》相关规定,具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行业组织不得采用垄断协议的方式对价格固定化,或者进行统一的调整。无论房产中介服务是好是坏,都是一个价格,这不但会导致自由竞争行为受到限制,市场自主配置资源功能也会失灵;南昌市房协发文统一价格,涉嫌行业垄断,涉嫌违反《反垄断法》及《价格法》。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该依法责令改正,并予以行政处罚,还广大消费者一个和谐有序的市场环境。
1# 贡嘎山
 九爷 发表于: 2016-4-20 08:56:00|只看该作者

我爱我家帮二房东非法转租房屋 事后百般推责

源自:新闻晨报

尤女士向记者出示房产证和当初与胡先生签订的租房合约 /晨报记者 张佳琪
  原房主合同中写明禁止转租,一年后才意外发现房子已被多次转租  “我爱我家”帮二房东非法转租房屋?
⊙作者:见习记者:张益维

  “合同上明明白白写着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的房屋禁止出租,为什么我的房子却在‘我爱我家’的协助下,被二房东转租出去了?”上海市民尤女士很气愤,在她看来,知名中介公司“我爱我家”已成为了二房东的同盟军。不仅协助二房东把自己的房子租了出去,事后还百般推卸责任。

从一张账单发现蹊跷
  如果不是一张有线电视公司发来的欠费账单,尤女士至今都不会知道,她曾反复强调不能转租的房屋,早已被承租人租了出去。
  尤女士结婚前,她的父母曾为她在昌里东路311弄买了一套房子。结婚后,尤女士便将自己的房子以2000元每月的租金租给了胡某。当时胡某提出要一次性签订长达4年的合同。对此,尤女士感觉十分奇怪,但是经不住胡某的百般要求,尤女士还是同意了。但是她向胡某反复强调,不能将自己的房子转租出去;再者,第三年第四年是否继续履行合同需要再商量。2014年6月,尤女士和胡某签订了租房合同,将自己的要求在合同上写得明明白白。
  然而,2015年年底,尤女士收到一张蹊跷的有线电视账单,账单显示,胡某已欠有线电视公司几个月的费用。难道胡某这几个月都不在上海?尤女士一家人决定到出租房去一探究竟。
  到达现场后尤女士才发现租住在此的并非胡某,而是两个年轻人。这两个年轻人告诉尤女士,他们是通过“我爱我家”中介,然后从胡某手中租下此处房子的,已经住在这里一年多了,租期在今年5月20日左右到期。

二房东在网上出租多套房
  愤怒的尤女士立刻打电话给胡某,胡某说,将尤女士的房屋转租出去实际上是因为自己迫不得已。
  “我老婆怀孕回老家了,房子空着也是空着,所以才转租出去了的。”胡某告诉记者。
  然而,尤女士却从房客小谭那里得知,在他们之前,这个房子已被另一名租客租用了一年,小谭等人来看房子时还遇到过。
  如果小谭说的是真的,那么胡某实际上就是一个二房东。
  除了小谭说的,尤女士还找到了另一个能证明胡某是二房东的证据。在楼盘网和腾讯房产上,胡某的照片和姓名赫然以网络经纪人的名字悬挂在网页上,其名下挂有位于御桥、三林、北蔡多处待出租的房子。并标有“房东直租,无中介费”的字样。
  对此,胡某回应称,“这是帮助我一个朋友弄的,这个朋友不懂电脑,所以我才帮他挂了房子。”
  然而,无论胡某如何解释,尤女士都已不再相信,在她看来,胡某将房屋擅自转租出去,就已违反了他们之间的合同,更何况,胡某在转租的过程中,还加了价钱。尤女士表示一定要将房子收回,不能让自己的房子成为二房东赚钱的工具。
  除了对被胡某欺骗感到愤怒之外,尤女士对小谭出示给她的那份标有“我爱我家”字样的租赁合同也表示不能理解,“我从未将自己的房产证给过胡某,也从未出示过任何书面证明允许胡某转租我的房子,为什么胡某竟能通过中介把我的房子租出去?”
  据悉,作为房屋中介,在发布房屋相关信息前,需获得业主授权。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与委托人签订房屋出售、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应当查看委托出售、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权属证书,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有关资料,并应当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以对外发布相应的房源信息。”

房屋地址被“故意”写错
  根据租客小谭的介绍,他是通过“我爱我家”的介绍租到尤女士的房子的。
  “当时中介有告诉我,出租房子的是二房东。但是我在看房子的时候遇到了还没有搬走的上一任租客。这个租客也是从胡某手中租的房子。我看到上一任租客住了一年都没问题,就同意了。”
  小谭告诉记者,因为看到了上一任租客,又听了中介介绍,他觉得房子并没有什么问题,也就没要求验房产证,并在“我爱我家”的协助下签订了租赁协议。
  在小谭和胡某的租赁协议上,应该填写房产证编号的地方是空白的。也就是说,无论是“我爱我家”的工作人员,还是小谭本人,均在未验证胡某是否有大房东授权的情况下签订了协议。
  小谭的说法得到了胡某本人的证实:“当时没人要求验房产证,我也就没提供。”
  4月17日,记者向负责协助签订该合同的“我爱我家”的江女士求证此说法,江女士告诉记者,她经手的合同太多了,要查一查再回电。然而,截至发稿前,记者并未接到江女士关于此事的任何回复。
  除了未验房产证外,还有一件事令尤女士很郁闷。在这份胡某和小谭签订的合同上,“我爱我家”的员工竟然将被租赁房屋的地址写错了。
  “这让我连打官司都没法打。一旦租客搬走,我甚至无法证明房子曾被二房东出租过,因为这份合同上标注的地址根本就不是我的房子。”
  尤女士认为,“我爱我家”的工作人员存在帮助二房东非法出租房屋的嫌疑。对此,4月18日,“我爱我家”相关部门负责人向记者解释:“我们的工作人员可能在流程中有一些纰漏,对此我们不推卸责任,但是说我们‘帮助’二房东签订违规协议就太过了,我们绝不会做出帮助二房东的行为,‘我爱我家’会尽快对此事进行核实,并给出解决方案。”
  然而,在尤女士向记者出示的一份和“我爱我家”投诉专员的通话录音中,该专员称,解决此事的唯一办法,就是尤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尤女士将“我爱我家”作为第二被告告上法庭,也是可以的。除此之外,“我爱我家”没有其他解决办法。
  对此,尤女士认为很不合理,是“我爱我家”帮助二房东签订了这份错误百出的协议。协议签订后,“我爱我家”却说没有任何解决办法。尤女士说:“这份合同盖着‘我爱我家’的印章,难道‘我爱我家’对这份合同没有一点义务么?”

[相关法律]
中介若违规操作将被处以1万~3万罚款

  对于尤女士遇到的困境,12348法律咨询热线的法律专家表示,无论尤女士是想将房子从二房东手中夺回,还是诉讼“我爱我家”失职,她的维权第一步都是要通过举证证明这是一个有关她的房子的合同。由于房产中介将房屋地址写错了,一旦房客搬离,尤女士很难证明自己的权益曾经受到过侵害。
  12348的法律专家说:“到时候别人可以说这个合同不是有关尤女士房屋的租赁合同,而是地址所在地另一套房屋的租赁合同,尤女士就将会遇到维权困境。”
  除此之外,“我爱我家”作为房屋中介,在发布房屋相关信息前,需获得业主授权。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与委托人签订房屋出售、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应当查看委托出售、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权属证书,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有关资料,并应当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以对外发布相应的房源信息。”如果违反此条规定,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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