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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不在 发表于: 2017-12-7 16:07:00|只看该作者回帖奖励|倒序浏览|阅读模式

[2017年农民听信石头能炼金 选金时排放有毒废水获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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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呼和浩特日报
原文标题:我市判处首例 污染环境罪案件

  (记者:刘军 通讯员:高睿泽)11月30日,被告人任某某以污染环境罪被新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三万元。这也成为我市首例被判处污染环境罪的案件。
  据了解,被告人任某某是新城区某村的一名农民,2008年,任某某曾因非法买卖爆炸物罪被新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缓刑期满后,他又开始打起了别的主意。
  任某某不知道从哪里听说石头里能炼出金子来,可以赚很多钱。于是,他找了一片荒地,买了些选金需要的设备,并且还搭了一个简陋的屋子用来存放一些材料。然后,他从废弃的石料场里,雇人拉回了好多石头,将自己买回来的各种材料、药水,按照一定的比例和石头一起放进设备中进行加工。
  可是,任某某在选金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渣里,被检测出了大量的有毒物质汞、砷,其含量远远超过了国家标准。而任某某则把这些有毒的废水、废渣随意排放在渗坑里、堆在地面上,没有任何防护措施,任这些有毒的废水、废渣自然挥发、流淌,严重地污染了环境。更为甚者,任某某的选金场,恰好位于我市的某片水源地上。如果不是环保部门及时发现,任某某的选金厂将有可能污染我市的水源,进而伤害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
  2017年8月2日,新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污染环境罪对被告人任某某提起公诉。11月30日,新城区人民法院以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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