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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曹斌|查看: 19242|回复: 39
[吸烟

烟民请注意:正在研究调整烟价烟税 电子烟也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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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眼 发表于: 2017-8-28 15:08:00|只看该作者

十年征收烟叶税逾千亿 烟叶税法草案今提交初审

源自:澎湃新闻
原文标题:十年征收烟叶税逾千亿,烟叶税法草案今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初审

草案规定烟叶税的征税对象为烟叶,范围包括烤烟叶、晾晒烟叶。东方IC 资料
  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又向前迈了一步。8月28日,《烟叶税法(草案)》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初审,拟将《烟叶税暂行条例》平移上升为法律。
  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肖捷作了草案说明。他透露,2006年至2016年,全国累计征收烟叶税1097亿元,年均增长12%。全国有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征收烟叶税,税源主要集中在西南地区,其中云南、贵州、四川三省烟叶税收收入合计占全国烟叶税收入的61.7%。
  “烟叶税是地方税,收入一般归属县、乡两级政府,是烟叶产地县、乡两级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肖捷指出,2006年4月国务院公布《烟叶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是目前烟叶税的管理依据。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该《暂行条例》拟平移上升为法律。
  草案首先明确,烟叶税纳税人为在中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即依照《烟草专卖法》规定有权收购烟叶的烟草公司或者受其委托收购烟叶的单位。
  对于烟叶税的征税范围和计税依据,草案规定烟叶税的征税对象为烟叶,范围包括烤烟叶、晾晒烟叶。烟叶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即应纳税额等于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乘以税率,而《暂行条例》中规定的应纳税额则为烟叶收购金额乘以税率。
  这一纳税人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的范围、标准如何确定?肖捷表示,为有利于税法执行,便于税收征管,将由国务院来作出规定。
  至于烟叶税率,为确保烟叶税法平稳实施,草案维持了《暂行条例》中确定的烟叶税率,仍规定为20%。烟叶税将按月计算,纳税人应当与纳税义务发生月的次月15日内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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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牛涨 发表于: 2017-4-16 13:56:00|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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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烟为何“控”不住?2015年烟草税利1.1万亿元

源自:华商报
  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日前联合发布报告

  吸烟致中国2014年损失3500亿元
  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日前联合发布的一份报告指出,2014年中国由于吸烟而导致的经济总损失约为3500亿元人民币。报告称中国近年来采取的控烟措施已收到一些成效,但仍需进一步加强。

烟草危害有多大?
中国每年百万人死于吸烟相关疾病

  这份报告指出,吸烟带来的健康等一系列问题会影响中国经济。目前中国消费的卷烟占全球44%,每年有100多万中国人因吸烟相关疾病而死亡。
  2014年,时任国家卫计委宣传司副司长、新闻发言人姚宏文也曾表示,烟草消费带来了沉重的疾病负担,中国每年有100多万人死于吸烟相关疾病,约10万人死于二手烟暴露导致的相关疾病。
  报告强调,如果不采取行动大幅降低吸烟率,烟草相关疾病未来的影响是灾难性的。据预测,到2030年,年死亡人数将从目前的每年100万人增至每年200万人,到2050年将增至每年300万人。按此趋势,本世纪中国将有2亿多人因烟草死亡。

控烟为何“控”不住?
2015年烟草税利1.1万亿元

  针对烟草使用的不利影响,全国各地纷纷出台控烟条例或禁烟暂行规定,但效果甚微。
  据报道,有些地方控烟条例出台以来,一年多时间里,仅有一处公共场所和一名个人,因违反控烟条例分别被罚款2000元和50元。为何执行效果不佳?有观点认为,让烟草企业、烟草专卖店关门大吉,显然又不太现实。一来影响财政税收,二来影响一大批人的饭碗。
  烟草税收是中国财政收入的来源之一。以2015年为例,数据显示,2015年烟草行业实现税利总额11436亿元,同比增加919亿元,同比增长8.73%;上缴财政总额10950亿元,同比增加1840亿元,同比增长20.2%。

烟草经济的真相是什么?
2014年因烟草致损3500亿元

  烟草之于经济发展,真相到底是什么?上述报告指出,烟草使用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其中,2014年中国由于烟草使用而导致的经济总损失约为3500亿元,比2000年增加了十倍。
  那么,烟草使用带来哪些损失呢?报告指出,烟草使用导致的直接损失包括治疗呼吸道疾病、心血管疾病和癌症等吸烟相关疾病的医疗卫生支出。医疗卫生费用包括住院、门诊和自我服药的费用,既包括政府通过医保支付的部分,也包括个人的自付部分。
  间接损失则包括烟草相关疾病有关的费用,如交通费、营养费、住院期间和门诊看病时的看护费以及烟草相关疾病造成的生产力损失等。此外,还包括吸烟相关疾病导致过早死亡带来的损失。

到底该如何控烟?
提高烟草税是有效途径

  报告因此呼吁有关方面加强控烟措施,比如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实现100%禁烟,以及增加烟草税、在烟草包装上进行图形警示、加强相关宣传、加强戒烟服务等。报告提到中国已经采取一些控烟措施,比如北京、深圳和上海等大城市已通过并开始实施全面的控烟条例。2015年中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宣布增加卷烟消费税,该举措非常有效并使得卷烟零售价有所上涨,当年卷烟销售量出现了多年来的首次同比下降,而相关税收也较2014年增加。报告认为这实现了双赢。
  “烟企阻挠加强控烟政策的最常用借口就是烟企对经济的贡献,所以我们的联合报告针对的是成本问题,”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施贺德说,“烟企的这种做法在全世界各地反复出现,我要十分明确地指出,这是一种非常可笑的说法。”
  综合新华社、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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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不在 发表于: 2017-3-9 05:08:04|只看该作者

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将制定烟叶税法等单行税法

源自:中国青年报
  [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将制定烟叶税法等单行税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今天下午在向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将加强重点领域立法,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制定烟叶税法、船舶吨税法等单行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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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忘伤 发表于: 2016-10-27 12:56:00|只看该作者

税务局专家:控烟下一站仍是提高烟税 还有14%空间

源自:《小康》
  以税控烟
  吸烟,不仅有害健康,还危害生命。
  目前已经确定,烟草烟雾中有60多种化学物质是致癌物质,与不吸烟者相比,吸烟者死于肺癌的风险升高了6~13倍,死于膀胱癌的风险升高了1倍,死于食管癌的风险升高了3倍。
  在“健康中国”已成为国家战略的背景之下,戒除烟害势在必行,而控烟的一个强而有力的撒手锏便是提高烟税。
  在国际上,公认的最具有成本效益的控烟措施是提高烟草的税收和价格。世界卫生组织研究显示,烟草价格每提高10%,放弃吸烟的成年烟民增加3.7%,放弃吸烟的青少年烟民增加9.3%,而这一数字在发展中国家则要翻一番。
  在我国,长久以来烟草业对经济的贡献让控烟成为一道中国式难题,如果仅仅算经济账,吸烟所带来的利害关系一目了然。但是烟草泛滥所带来的社会现象并不像算术一样简单,牵涉到方方面面的利益,控烟变成了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早在2012年,有“控烟斗士”之称的杨功焕就呼吁,“要在国务院层面,做出控烟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她认为,要实行“税价联动”,在提高烟草税的同时,提高烟草的零售价。
  两年后的5月29日,第27个“世界无烟日”前,由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主办的一场主题为“提高烟草税,减少烟草危害”的研讨会,可谓“阵容豪华”。除原卫生部部长张文康、副部长黄洁夫以及卫生系统官员和学者外,原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杨崇春、许善达和财政部部分官员,也出席研讨会支持控烟。研讨会上公布的一项数据显示──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计算口径,我国烟草制品实际税率在40%~46%之间,而世界卫生组织建议,应将烟草税提高至卷烟零售价格的70%,以减少吸烟人数。
  这一年的年底,国家卫计委召开关于介绍控烟法制化建设情况的会议,宣传司副司长姚宏文表示,世界上公认的最具有成本效应的控烟措施是提高烟草的税收和价格,这也是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最为有效的单项控烟策略。而当前,我国正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这为实施提税控烟的措施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姚宏文讲出了很多控烟界专家的心声。多年来他们一直呼吁,除立法外,还应采取经济杠杆措施达到控烟目的。
  2015年,官方终于有了动作,5月8日,财政部正式对外公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卷烟消费税的通知》,宣布再度上调烟草税,通知要求,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这是自2009年以来,时隔6年中国再次提高卷烟消费税率。同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出通知,对国产卷烟和进口卷烟的批发价格、建议零售价格进行调整,内容包括所有在销国产卷烟和进口卷烟批发价格均上调6%,等等。控烟界普遍认为,政府正是希望通过“税价联动”,促进控烟。
  今年5月,正是中国再次提高烟草税率的一周年,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提税分析,中国烟草价格有所上涨,烟草消费总量有所下降。
  但在控烟呼声越来越高的当下与未来,不得不承认,中国的烟草税率仍有上升空间。
  近日,借第十一届亚太控烟大会在北京召开之机,《小康》杂志记者对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资料室主任石坚、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卫生经济学荣休教授胡德伟进行了专访。在石坚看来,虽然具体谈一个数字是比较难的,但根据现在西方一些国家烟税已经达到70%~80%的高税率水平的经验来看,我国的烟税还存在着提高的空间。胡德伟亦认为,中国控烟的下一站仍是提高烟税,在他看来,“我们还有14%的空间”。
  世界各国的控烟经验表明,以税控烟基本上是成功的,而提升烟草税率后带来的巨额财政收入用于何处,也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当重税“来袭”,让它取之于吸烟、用之于控烟,或将是最好的选择。消费税在性质上本就属于矫正税,因此不妨将从这个方面得来的财政收入专款用于公共卫生、控烟宣传和戒除烟瘾等方面,使其专门服务于控烟的政策目标。
  在第十一届亚太控烟大会上,来自全国各地的控烟专家纷纷表示,烟税的提高要让好钢用在刀刃上,真正为“健康中国”战略提供稳定持久的财政支持,为真正实现全民健康的全面小康而做出切实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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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爷 发表于: 2016-10-21 14:56:01|只看该作者

落实税收法定 烟叶税立法打头炮

源自:一财网
原文标题:落实税收法定 烟叶税立法打头炮

  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终于迈出重要一步。
  近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总共14条意见内容将取代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暂行条例》。烟叶税是现行15个税收条例中首个启动立法的税种。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对第一财经记者分析,烟叶税法与此前的条例内容基本相同,此次立法主要是为了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而之所以首先从烟叶税开始启动立法,是因为立法难度小,条件成熟。
  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应由法律的形式来规范,而非当前的部门行政法规,目前中国18个税种中有15个税种由暂行条例形式来征收。去年3月,党中央审议通过了《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实施意见》,要求对现行15税收条例修改上升为法律或者废止的时间作出了安排。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曾表示,将力争在2020年前完成,将税收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或者废止。
  除了烟叶税法外,船舶吨税法、资源税法和新开征的房地产税法等列入了国务院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或全国人大常委会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

烟叶税平移上升为法律
  在税收法定原则下,由于烟叶税无需进行大的制度调整,且制定法律条件成熟,因此成为当前15个施行税收条例税种中,首个上升法律的税种。
  对烟叶征税原属于对农业特产征收农业税,2006年农业税取消后,为了延续国家对烟草实行“寓禁于征”,当年4月国务院出台了《烟叶税暂行条例》,规定烟叶税由烟草公司在收购烟叶时按烟叶收购金额(包括收购价款和价外补贴)的20%缴纳。
  此次《征求意见稿》与此前暂行条例内容并无太大变化,首要基本原则就是平稳过渡,在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基本不变,平移上升为法律。
  根据《征求意见稿》,烟叶税的纳税人为在我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烟草公司等),征税对象为烟叶(包括晾晒烟叶、烤烟叶),计税依据和税率也延续了现行规定,即纳税人收购烟叶支付的价款总额和20%税率。
  与现行烟叶税法稍许变化的是,《征求意见稿》修改了价外补贴统一按收购价款的10%计算的现行规定,改为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纳税人给予烟叶生产销售者的实际补贴金额核定价外补贴折算成收购价款的比例。
  财政部解释,烟叶税作为地方税种,规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核定具体折算比例,有利于更好地平衡地区间差异和地方利益诉求,使税制更加科学合理。
  另外,烟叶税在纳税期限、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等方面有微调。
  财政部称,制定烟叶税法,是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迫切要求和重要体现,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烟叶税法律制度,增强其科学性、稳定性和权威性,有利于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现代财政制度,有利于深化改革开放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船舶吨税、资源税等接力
  烟叶税立法为当前税收条例上升法律拉开了序幕。
  目前,现行的18个税种中,除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车船税由法律规定征收外,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印花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船舶吨税、关税等15个税种由国务院制定的有关暂行条例规定征收。
  为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全国人大常委会计划在2020年前将现行税收条例上升为法律或废止。
  去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表示将不再出台新的税收条例,并将配合税制改革进程,适时将相关税收条例上升为法律,并相应废止有关税收条例。对其他不涉及税制改革的税种,可根据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和实际需要,按照积极、稳妥、有序、先易后难的原则,将相关税收条例逐步上升为法律。
  除了烟叶税法外,今年还有哪些税种可能启动立法程序?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船舶吨税法、新开征的房地产税法、税收征管法为立法预备项目。
  另外,环保税已经于今年8月底交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根据国务院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资源税法、个人所得税法修订被列入研究项目。
  此外,根据2015年6月披露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环保税法、增值税法、资源税法、房地产税税法、关税法、船舶吨税法、耕地占用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修改)被列入。
  根据上述立法计划,在现有的15个税收条例中,下一步烟叶税法、船舶吨税法、增值税法、资源税法、关税法、耕地占用税法等将率先启动立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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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忘伤 发表于: 2016-5-31 14:56:00|只看该作者

烟草业自辩:每年利税近万亿 对国防建设很有帮助

源自:一财网
  中国的控烟者正在为减少一盒烟,为减少个人接触烟而每天奋斗,明天的烟草业能否在保持国家利税不变的情况下,少卖几包烟?

烟草业与健康危害无关?
  作为经济领域举足轻重的支柱产业,烟草每年上缴的利税占财政收入的6%。虽然“吸烟有害健康”已经人尽皆知,但各方对“有害程度”还是存在分歧。
  “科学家们大多承认,从主流烟气中已发现的4850多种主流烟气成分中分析,99.4% 的成分对人体无害,0.6 % 的成分有害。而在这0.6%的有害成分中,只有0.2% 是致癌或有可能致癌的成分。”河南省一位烟草研究专家对本报表示。
  对于99.4%的无害成分,上述专家表示目前并没有研究清楚。此外,他还认为,吸烟有很多的医学作用,尼古丁本身是镇定剂,有一定的疗效,有心理作用,人们在追求机体健康的同时,也需要精神健康,人不能只有机体的健康。
  “烟草是满足人们的嗜好,不是毒 品,我们无法剥夺3.5亿人的嗜好,而且现在没有一部法律说吸烟是一种犯罪,否则就可以抓起来,这样才能控烟。”上述专家表示。
  该专家表示,《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对烟草行业没有影响,反而是促进烟草行业的发展,逼迫烟草行业通过科技创新、降低成本、减少危害,把烟草中0.6%的有害成分再降低,让消费者抽好烟,抽低害卷烟。
  于是“减害-降焦-加香”已被中国的烟草公司看成影响他们命运和前途的基本策略。
  “吸烟有害健康的主要物质是烟叶在燃烧过程中产生的焦油,对人的气管和肺有致癌作用。为了人们的健康生产低焦油卷烟,提高吸烟的安全性已风靡世界各国,是今后烟草行业发展的方向。”上述专家表示。
  2005年年底,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副院长谢剑平主持的“卷烟烟气危害性评价体系研究”(2005DIBIJl58)项目启动。谢剑平提出“减少卷烟危害。在2008的国际烟草科学研究合作中心大会上,谢剑平向全球烟草界公布,为开辟卷烟“减害降焦”技术研究新领域作出了积极贡献。
  2011年12月8日,谢剑平的名字出现在2011年中国工程院院士新增选单上。虽然这名单一度引发了控烟界的质疑。

利税大户
  烟草行业利用“科教兴烟”战略,进一步推进实施卷烟降焦工程,加强降焦技术的综合研究,成为了振兴烟草业的重要策略。这项“科教兴烟”的策略,渗透到了烟草所有能触及的角落。于是乎,烟草专卖局的“卷烟上水平”就开始了,而高档烟也开始疯狂,烟草业的利税特别是利润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只占总量一成左右的高档卷烟。
  “未来还将继续增加高档烟的数量,通过这个方式来完成国家提出的要求。”云南的一位烟草研究人员表示。
  而事实上,烟草行业的统计数字呼应了他的说法,也彰显了控烟者工作的艰巨。
  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共销售卷烟约4979万箱,同比减少120万箱。2015年全国累计实现销售收入14223.06亿元,同比增加623.65亿元,增长4.66%。
  “烟草税利加上烟草企业上缴的利润,一年近1万亿元,这对国家的国防建设有很大的帮助。更重要的是,烟草养活了2000多万烟草人,特别是1500多万穷苦的农民,他们靠种植烟草得以生存。”上述专家表示。
  对于烟草,更多的还与贫穷有关,目前我国80%以上的烟叶生产和50%以上的卷烟生产均集中在老少边穷地区,而烟草的神话,在贵州毕节得到了印证。1988年,为了解决毕节全区300万农村人口温饱问题,成立了试验区,用种植烟草代替了卖血为生的毕节人。

※ 注释
  贵州的烟草种植
  “国家要求烟草行业每年的税利增加20%,为了完成这个任务,我们的压力也很大。目前烟草每年生产的量增长在1~3%,增长很少,所以只能通过调整香烟的结构,通过高结构烟来完成任务。”一位烟草企业的工作人员表示。
  一面是生命死亡的数字,一面是税利提高的数字,在这样的双重夹击下,控烟之履更为蹒跚。
  在此起彼伏的控烟声中,烟草的销量仍然在增长,税利也在增长,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最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科学界关于香烟的恶性影响所提出的证据越多,烟草业却越有利可图,甚至于更是推动了烟草科技的进步和源动力。
  “烟草的科研经费占烟草行业收入的1-3%,对于科研人员的要求是每年降焦1毫克。”云南的烟草专家表示。
  而事实上,烟草公司赞助或与大学和其它科研机构合作开展烟草相关科学研究的现象在中国普遍存在。
  中国控烟协会表示,在发表的有关烟草的科研文献中,只有不到一半(45%)是由烟草公司独立完成的,而40%的文献有大学和其它科研机构不同程度的参与,有的是与烟草公司合作完成的,有的是由大学和其它科研机构独立完成的。而在这些由大学和其它科研机构所独立完成的研究中,有约70%是由烟草公司赞助的。
  从时间上来看,在上世纪80年代,大学和科研机构只参与了6%的烟草公司的研究,但是到了2000年后,这个百分比增加到了48%。而大学和科研机构在“减害降焦”方面研究参与的增长尤其快,由上世纪80年代初的不到1%增长到了2000年以后的59%。在与烟草公司合作最多的大学和科研机构中,不乏像中国科技大学和中国科学院这样的知名学府和科研机构。中国科技大学成立的“烟草和健康研究中心”的研究重点之一即为“减害降焦”。
  目前参与烟草公司合作的大学有湖南农业大学、河南大学、中国科技大学,中国科学院、东南大学、云南农业大学、云南大学、山东农业大学。从云南农业大学烟草学院的网站上可以看出,自从2000年~2013年,接受烟草公司资助研发的项目资金达6204.6万元人民币。
  而研究的项目涉及到烟草的生产的全过程,从烟草的农业种植到烟草的品牌推广,烟草行业全方位打造自己,这是在当前任何一个行业所不及。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2013年中国控制吸烟报告》。而在这个会上,北京大学医学部党委副书记李文胜表示,“作为一所全国著名的医学院校,北京大学医学部坚决抵制一切形式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活动,充分利用自身科研和教学优势,教育师生和公众识别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远离烟草危害。”

反其道而行之的烟草
  在2016年全国烟草工作会议上,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书记、局长中国烟草总公司总经理凌成兴在做报告时表示,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收官之年。“十二五”期间,全行业紧紧围绕“卷烟上水平”基本方针和战略任务,实践“三大课题”、提升“五个形象”,坚持“一个制度”、狠抓“三件大事”,“卷烟上水平”主要目标顺利实现。五年累计实现工商税利47680亿元,年均增加1078.4亿元,年均增长13.6%;累计上缴国家财政41323亿元,年均增加1212.2亿元,年均增长17.5%。
  而2015年更是达到了两增长:一是税利总额增长。全年实现税利总额11436亿元,同比增加919亿元,增长8.73%;二是上缴财政总额增长。全年上缴税收和利润10950亿元,同比增加1840亿元,增长20.2%。
  提高销售额和销量是任何一个行业亘古不变的策略,烟草业也不例外,即使在全国控烟的号召之下,仍然在倡导着烟草。反其道而行之的烟草业,不仅仅是在行业顶层设计如此,更是全面部署2016。
  在凌成兴的报告中指出,2016年的主要预期指标是:烤烟种植面积1611万亩,收购4300万担;卷烟保持产销平衡;工商税利增幅高于7%,实现税利总额12230亿元、增收800亿元。同时推出更有效措施,推进现代终端建设,优化卷烟消费环境。要深入推进现代零售终端建设,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引导零售客户在门店附近开辟吸烟区,逐步在政策允许的室内公共场所设立吸烟室,室外公共场所设立吸烟点,发布吸烟点引导地图,为消费者创造便利、和谐、文明的卷烟消费环境。
  “对全国控烟立法的反对声音主要的也是来自烟草业。他们的基本观点是,烟草是国家的支柱产业,是创利大户,不能没有。创利任务既然是国家下达的,就不应该出现阻碍和反对的腔调。此外更有一种观点认为,现在经济形势不好的情况下,控什么烟啊。越控日子越难过。甚至以控烟导致国家任务无法完成进行要挟。“北京市控烟协会秘书长崔小波表示。
  崔小波认为,在所有烟草业对控烟工作的干扰过程中,中国烟草政企不分是阻碍控烟事业发展的最大障碍。我们并不认为一定要取消烟草专卖局,而是希望赋予中国烟草专卖局控制吸烟的责任和功能。通过对烟草企业整体性的改革,使全国的烟草专卖局成为控烟的主体力量,制定卷烟消费税长期增长计划和烟叶产量逐年消减计划。将营销策略改为按计划供应的专卖制度。并将全部外烟逐步排除在国内销售市场以外,以保证国家计划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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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忘伤 发表于: 2016-1-15 16:56:00|只看该作者

2015年烟草行业实现税利11436亿元 同比长8.73%

源自: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1月15日电(记者:徐博)国家烟草专卖局局长凌成兴15日说,2015年,烟草行业实现税利总额11436亿元,同比增加919亿元,同比增长8.73%;上缴财政总额10950亿元,同比增加1840亿元,同比增长20.2%。
  凌成兴是在15日召开的全国烟草工作会上作此表述的。他说,“十二五”期间,烟草行业累计实现税利47680亿元,年均增加1078.4亿元,年均增长13.6%;累计上缴财政41323亿元,年均增加1212.2亿元,年均增长17.5%。
  2015年,烤烟移栽面积1609.9万亩,全年烤烟收购总量4400万担左右。全年烤烟收购均价27元/公斤,提高1.48元/公斤;烟农总收入685亿元(含生产投入补贴),增加6亿元;烟农户均收入4.49万元,增加0.41万元;种烟亩均收入4124元,增加429元;烟叶税130亿元,增加4亿元。
  2015年,查处案值5万元以上案件2966起,破获国际网络案件992起,收缴制假烟机293台,查获烟丝烟叶1.42万吨、假烟15.72万件、走私烟7.62万件,依法拘留7486人、追究刑事责任4187人。
  凌成兴说,2015年,全行业严格执行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坚决执行《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稳步实施《中国烟草控制规划(2012~2015年)》,在法治轨道上和职责范围内有序推进控烟履约各项工作。
  特别是认真执行卷烟提税顺价重大决策,对控烟履约产生了积极影响;坚决支持公共场所禁烟;加强对新修订广告法的宣传培训和贯彻落实,同工商部门密切配合、依法行政;强化卷烟包装警示,对6个卷烟规格实行扩大警语占用面积、加大警语字体、增强颜色对比度并印制“请勿在禁烟场所吸烟”警示标识;稳步推进降焦减害工作,卷烟焦油加权平均值和卷烟危害性指数持续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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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晴晴妈妈 发表于: 2016-1-15 16:56:00|只看该作者

2015年全年销售卷烟同比下降2.36% 行业利税增加

源自:综合
  央广网北京1月15日消息(记者:张棉棉)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国家烟草局今天召开全国烟草工作会,公布2015年烟草行业经济运行情况。北京等地公布室内和公共场所禁烟后,行业发展是否受到影响?
  2015年烟草行业实现了上缴财政总额超过了1万亿元的年度目标。部分地区实行室内禁烟之后,对市场影响还是存在的。去年全年销售卷烟4979万箱,同比减少了120.1万箱,下降了2.36%。而全年生产卷烟5124.3万箱,同比减少了45.7万箱,下降了0.88%。烟草行业实现利税总额达到了11436亿元,同比增加919亿元,同比增长8.37%。上缴财政总额10950亿元,同比增加1840亿元,同比增长20.2%。
  为什么销售的箱数减少,但是上涨的财政总额包括税率总额有所增加?据介绍,这是结构调整的结果,比如烟草消费税的调整。十二五期间,烟草行业累计实现税率47680亿元,年均增加了1048.4亿元,年均增长13.6%。而累计上缴财政41321亿元,年均增加1212.2亿元,年均增长17.5%。
  其实卷烟打假打私一直持续受到关注,2015年,烟草行业充分发挥与公安、海关、工商等部门联合打假、打私工作机制的作用,包括部署了开展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等等,全年查处案值5万元以上的案件2966起,破获了国际网络案件992起,收缴制假烟机293台,查获了烟丝、烟叶1.42万吨,假烟15.72万件。走私烟7.62万件,依法拘留了7486人,也追究了刑事责任4187人。
  此外,利用互联网进行涉烟违法犯罪行为呈逐步蔓延趋势。
  值得关注的是,2015年开展烟草行业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专项检查,实现对中央、国家烟草专卖局和中国烟草总公司机关等单位全覆盖,全行业会议费、业务招待费分别下降了34.44%和49.95%。来源:央广网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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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朝明志 发表于: 2015-7-1 14:07:02|只看该作者

烟草税上调月余 湖北烟价上涨销量不减

源自:荆楚网
  (记者:曾茜 通讯员:刘晨、易海岚)烟草消费税上调,香烟零售价应声上涨,不过,湖北烟民对这香烟涨价似乎并不“感冒”。昨日,记者从硚口区国税局了解到,烟草税上调首月,湖北卷烟生产厂家产品销量不减反增,同比增长近6%,入库的消费税同比增长近12%。
  此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从今年5月10日起,将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文件下发后,湖北地区的卷烟零售价格普遍上涨。
  昨日,记者走访南湖、水果湖、街道口多家超市和烟酒专卖店发现,香烟零售价普遍上涨,涨幅在一成左右。“5月11日就开始涨了,基本上10元以下的涨0.5元,10元到20元之间的涨1元,20元以上的涨2元以上。”南湖一超市侯姓老板告诉记者。“除了两三种利润空间稍大一点的烟没调价之外,其它的三十来个品种,全都涨价了。”水果湖一家小卖铺老板介绍,20元的硬包装黄鹤楼涨到22元,12元的红塔山涨到13元,“高价烟涨得多些,60元的涨了5元”。
  业内人士曾预估,此次消费税调整会带来控烟效果,但从近两月的情况来看,绝大部分烟民并没有受到太多影响。
  超市侯老板介绍,从最近一周的销售来看,香烟的销量并没有受到影响,“该抽的还是会抽,不过,有的人可能换成跟涨价前价格差不多的烟。”多家烟酒经营店的老板都表示,门店销售额并没有太大变化。
  从硚口区国税局统计的数据来看,5月湖北卷烟生产厂家产品销量同比增长近6%。该局一位负责人表示,要达到禁烟控烟的目的,宏观调控不可少,但最终还是取决于消费者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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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朝明志 发表于: 2015-5-24 07:47:00|只看该作者

律师质疑提高烟草消费税率程序违法

源自:中国经营报
律师质疑提高卷烟消费税率程序违法
  许浩 郝成
  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案》颁布实施。该法第八条明确了税收法定原则,即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只能制定法律。
  5月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了《关于调整卷烟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5〕60号,以下称“60号文”),将“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
  对于提高烟草税税率的法律依据,上述两部委在文件中的表述是“经国务院批准”。
  这引起了法律界人士的质疑。律师韩甫政致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要求撤销“60号文”。他认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立法法》修改实施后,还以原通知的形式来调整《立法法》所明确规定的“税率”,此种行政行为不符合《立法法》等法律规定。
  依据之争
  时隔6年之后,再次上调烟草税税率。5月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卷烟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5〕60号,以下称“60号文”),将“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
  对于提高烟草税税率的法律依据,上述两部委在文件中的表述是“经国务院批准”。
  5月8日,国家烟草专卖局也下发通知,将所有卷烟批发价格均上调6%,并按照零售毛利率不低于10%的原则同步提高建议零售价格。《中国经营报》记者走访北京多家香烟销售店后发现,香烟零售价平均上涨了10%,还有部分“烟民”已在涨价前抢购“囤烟”。
  “60号文”不但引起了“烟民”的注意,也引起了法律界人士的关注。
  5月14日,律师韩甫政致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要求撤销“60号文”。他认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立法法》修改实施后,还以原通知的形式来调整《立法法》所明确规定的“税率”,此种行政行为不符合《立法法》等法律规定。
  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立法法修正案》,其第八条明确了税收法定原则,即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只能制定法律。
  韩甫政认为,在3月15日《立法法修正案》通过之前,因《立法法》等无有关税率调整的具体规定,所以过去多年来各项税率的调整等,往往都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来确定。
  受国际油价下跌影响,我国成品油价格在去年11月29日、12月13日及今年1月12日迎来多次下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三次上调汽油和柴油等成品油的消费税。对于提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法律依据,上述两部委在文件中的表述,有的存在“经国务院批准”,有的则没有。
  这种未经过立法机关讨论就上调税率的做法,备受争议。韩甫政认为,在3月15日《立法法修正案》通过之后,因《立法法修正案》对包括税率在内的“纳税”有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即以立法的形式确定“税收法定”原则之后,税率的确定就应当严格依照这一原则执行。
  对于韩甫政的质疑,记者致函财政部,截至发稿前财政部并没有给出解释理由。
  程序瑕疵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认为,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以下发通知的形式,提高卷烟消费税率的程序存在瑕疵。
  施正文介绍,卷烟消费税的法律依据是《消费税暂行条例》。该条例只是行政法规,尚未经过全国人大立法。按以往的惯例,调整消费税税率只需由财政部和国税总局起草意见后上报国务院,由国务院审批通过后,再以部委名义发布。
  3月15日通过的《立法法修正案》,第八条第六项明确规定,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韩甫政认为,显然,按照《立法法修正案》中的规定,包括卷烟消费税在内的“税率的确定”,实行“税收法定”原则,即包括税率在内的“纳税”只能是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绝不能是国务院部委的红头文件(诸如通知等)。
  施正文认为,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国务院是消费税的征收主体,所以,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应该以修订《消费税暂行条例》的方式,或者由国务院直接发布消费税调整决议来调整消费税。
  2014年12月,根据来自国家卫计委的统计数字,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烟草生产国和消费国,全国吸烟人数超过3亿。
  施正文认为,卷烟消费税税率调整涉及3亿“烟民”的切身利益。如此重大的政策决定,相关部门应该开门立法,广纳民众和专家的意见,方案在大范围论证的情况下再进行决策。此外,控烟是很复杂的社会问题,并不单纯是靠税收调整的经济行为。
  2009年,我国的烟草消费税也曾有过一次上调,但烟草价格因烟草消费税上涨的同时,烟草的销量不减反增,控烟的效果不尽如人意。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高级合伙人王殿学认为,《立法法修正案》实施还不到两个月,希望政府部门顺应潮流,主动履行税收法定,迈出实施税收法定的实质性一步。
  “对于此次调整税率,我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查。我们期待这种审查,也期待行政部门迈出税收法定的实质性的第一步。”王殿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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