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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嗨盗王子 发表于: 2011-8-22 16:42:34|显示全部楼层|阅读模式

[经济犯] 37人行贿张家慧半数为律师 红包10万起最多送6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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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家慧,女,1965年3月出生,重庆市人,汉族,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副研究员,1990年1月参加工作,199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
  2019年4月30日,被刘远生强迫压低工程款的易真武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在万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2019年5月11日,另外两名声称“受害”于张家慧夫妻的陈子南和李富华,在上海实名举报刘远生夫妻,在此之前,他们分别于5月7日、8日向海南省监察委和中央监察委实名举报。(陈子南:张家慧以刑事案件中帮忙“打点”为名,骗走邻居别墅;李富华:与刘远生打官司,意外发现张家慧夫妇资产或超200亿)
  2019年5月31日,张家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海南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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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三毛 发表于: 2020-12-14 18:20:17|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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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人行贿张家慧半数为律师 红包10万起最多送615万元

源自:经济网-中国经济周刊
原文标题:37人行贿这位法官,半数为律师!海南官方:张家慧案暴露政法队伍建设方面问题
⊙记者:宋杰|上海报道

  37人行贿“最富法官”张家慧,竟有半数为律师,有的律师甚至让自己亲属拖着两个拉杆箱,装300万元现金送给张家慧。
  “这些行贿人会不会被调查从而进入司法程序?律师在行贿名单中占一大半,司法部会不会来一次大整顿?案件承办人受干预错判案件应不应该承担责任,承担什么责任?律师和法官的‘交往红线’又在哪?...”12月4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原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家慧受贿、行政枉法裁判、诈骗案一审公开宣判之后,不少人发出了这样的疑问。
  12月11日,中共海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官方微信“海南政法”发布《联合调查组关于张家慧案件有关问题的通报》,文中称,张家慧案件暴露出政法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

律师的“红包”10万起,最多的送615万元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获得的(2020)琼96刑初34号《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下文中称“判决书”)显示,2006年以来,张家慧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向相关法官打招呼等方式为案件请托人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丈夫刘远生、外甥刘磊(均另案处理)非法收受张阜等37人财物共计4375万元人民币。
  值得一提的是,在直接或间接行贿张家慧的37人中,有18人是律师身份,其余19人包括涉诉的企业主和官员。律师们给这位法官的“红包”最少的10万元,最多的送615万元,这些律师涉案的行贿总额超过2000万元,有的律师甚至让自己亲属拖着两个拉杆箱的300万元现金给张家慧送钱。
  例如,张家慧收受海南唐海律师事务所隐名合伙人张阜615万元,收受海南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廖哲韬300万元,收受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主任涂显亚245万元,收受海南天皓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杰140万元,收受海南瑞来律师事务所律师童天行125万元;收受海南大华园律师事务所律师吴镇50万元等。
  张家慧受贿的形式、地点也很多样,这份长达158页的判决书提到了许多案件细节:“2019年4月,廖哲韬律师让丁汀驾驶红色奔驰车到海口市水云天小区西门附近,将两个共装有300万元现金的拉杆箱交给张家慧”;“张家慧三次在海口水云天小区云天咖啡厅收受涂显亚律师5万、20万、30万”;“2013年6月张家慧在海口市滨海大道宝华酒店停车场收受王琳律师100万元”。
  在利益的驱动下,张家慧利用职务之便尽量“提供帮助”:有时向承办法官“打招呼,加快审理进度,尽快结案”;有时“自己上”,亲自在审委会发表有利于请托人一方的观点;有时电话施压“是他们家的事,要关照一下”……

为什么律师要给法官送钱?
  记者注意到,在12月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了一篇评论《张家慧案被曝37名行贿者:斩断徇私枉法利益链》,文中指出:张家慧这样的执法者缘何沦为犯法者,背后的原因值得深思。一方面,2006年来,张家慧担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党组成员、副院长等职务,在法院系统“深耕”已久,处于重要岗位、关键环节,掌握着不小的权力,相关的监督和制度漏洞,为其提供了寻租空间。另一方面,“案件一进门,请托找上门”,执法司法领域背后的人身权利影响、巨大的经济利益让很多案件当事人、司法掮客趋之若鹜,想方设法“围猎”司法人员。
  该评论文章中称,以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两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为例,在张家慧干预下,裁判结果和一审判决相比,海医附院共计少支付约1320万元,其中“利差”之大令人咋舌。可以说,这样的典型案件“编织”的是一条司法掮客和司法权力之间的利益链,“围猎”与被“围猎”交织、滥用职权与谋取私利交织、违法办案与利益输送交织。
  该评论认为,斩断徇私枉法利益链,除了对张家慧这样的腐败分子有一个查一个,严肃惩处,关键还是要强化制度执行,对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权力加强监督制约,行贿受贿一起查。要扎紧廉洁司法的制度笼子,深化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等“三个规定”,对违规过问或插手、干预案件办理,以及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都严肃处理,筑牢干预司法防火墙。要做深做实对关键岗位人员的日常监督,充分运用提醒谈话和约谈制度,听到风声就咬耳扯袖,发现苗头性倾向就及时提醒纠正。要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划出交往“红线”。

海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张家慧案暴露政法队伍建设方面问题
  12月11日,中共海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官方微信“海南政法”发布《联合调查组关于张家慧案件有关问题的通报》。
  该通报中称,关于张家慧案件暴露出的政法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海南省法院系统已就张家慧等司法腐败案件开展了“以案促改”专项整改工作,海南省政法机关也将结合张家慧司法腐败案件,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深查执法司法腐败,整治顽瘴痼疾,加快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努力打造一支过硬的政法铁军。
  纪检监察机关正在会同司法行政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对涉案律师有关问题进行处置;已对部分涉案法官和公职人员立案审查调查,部分涉案法官已被定罪处罚,其他涉案人员正在依规依纪依法分类处置。调查处理意见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联合调查组认为,张家慧受他人请托为案件说情打招呼,其中部分案件因其腐败行为影响了裁判结果,联合调查组正督促海南省高院对所涉案件启动内部监督程序进行审查复查。对经审查确有错误的案件,将依法提起再审,及时予以纠正。
  张家慧行政枉法裁判给国家造成巨额经济损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已依法启动追缴程序。
  联合调查组认为,张家慧案件暴露出的律师行业方面的问题,司法行政机关将组织开展全省律师队伍专项教育整顿活动,全面加强律师行业管理和党的建设工作。
  另据新京报报道,前文中所提到的涉嫌行贿张家慧的两名律协副会长涂显亚和吴镇已被免职。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多少天 发表于: 2020-12-13 19:04:41|显示全部楼层

张家慧判决书里的秘密:省高院副院长的敛财、判案潜规则

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张家慧判决书里的秘密:省高院副院长的敛财、判案潜规则
⊙记者:吴小飞 张惠兰

  2020年12月4日上午9点,海南省高级法院原副院长张家慧案在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一审宣判。案件判决书长达158页,有媒体报道称现场宣读时用了近一小时。
  判决书显示,张家慧犯受贿罪、行政枉法裁判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400万元。据海报新闻报道,一名旁听宣判的人员表示,法官问张家慧对判决结果是否认可,“她说不服”;“法官又问她是否上诉,她说她考虑一下再决定。”
  据张家慧案一审判决书,2019年5月31日,海南省纪委监委专案组人员将张家慧带至省纪委监委第二办公区谈话室,当天对其进行了留置。审查调查期间,经组织反复教育,张家慧坦白了部分组织已掌握的受贿犯罪问题,后主动交代了组织未掌握的其他受贿犯罪问题。
  新京报记者梳理判决书发现,张家慧主要通过其前夫刘远生、外甥刘磊和一些法官受贿;行贿人中律师占比超过一半,不少人为了与张家慧结交,经营多年。此外,张家慧会通过向承办法官打招呼、在审委会替请托方“代言”等方式干预案件走向,但并非所有司法人员都会买账,有的法官会直接回绝。
  张家慧案宣判后,海南省委政法委官方微信公众号“海南政法”于12月11日发布了相关通报。通报称,纪检监察机关正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对涉案律师有关问题进行处置;已对部分涉案法官和公职人员立案审查调查,部分涉案法官已被定罪处罚,其他涉案人员正在分类处置。

张家慧通过哪些人受贿?
  公开资料显示,张家慧生于1965年,重庆万州人。她早年学的英美文学,1988年才改学法律;在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取得硕士学位后,曾在家乡法院短暂工作。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张家慧的前夫刘远生1966年出生,比张家慧小一岁,两人于西南政法学院读书时相识。1990年1月,张家慧、刘远生登记结婚;两年后,夫妇俩作为高学历人才被原海南中级法院(现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一同引进到海口。1995年,刘远生因故离开法院,与一名律师合作成立了咨询公司,投身商海。

张家慧丈夫刘远生。图片/新京报我们视频张家慧丈夫刘远生。图片/新京报我们视频

  移居海南12年后,2004年9月,张家慧调入海南省高级法院,出任审判监督庭副庭长。从判决书披露的情况看,这里是张家慧受贿生涯的起点。
  但新京报记者统计发现,判决书提到的37名行贿人中,只有少数人直接认识张家慧;通过刘远生请托的有24人,接近2/3。基于刘远生横跨法律圈、商业圈的独特身份,找到刘远生的既有律师,也有企业老板;此外,刘远生还曾担任海南省政协委员、省政协常务委员(均已免去),与之同届的海南省政协委员也曾托其帮忙。
  比如2013年,海南省政协委员、海南金裕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洪娟找到刘远生,请张家慧关照其代理的一起合同纠纷案,事成后送了刘远生20万元。2016年,海南省政协委员、商人詹汉钦找到刘远生,希望张家慧为其弟弟的股权纠纷案提供帮助,如愿后,詹汉钦给了刘远生10万元。

2020年1月,海南省政府官网转发免去刘远生省政协常委职务的决定。海南省政府官网截图2020年1月,海南省政府官网转发免去刘远生省政协常委职务的决定。海南省政府官网截图

  公开信息显示,2017年3月,张家慧、刘远生办理了离婚手续。但两人此后似乎并未分居,刘为张充当行贿、受贿中间人的角色也未改变。比如2018年,一位律师通过刘远生向张家慧请托,刘远生两次收钱后都告知了张家慧;2017年后,张家慧几次受贿并把钱放到家中的保险柜内,之后让刘远生处理。
  除了刘远生,张家慧的外甥刘磊也是为她请托、行贿牵线的重要人物之一。据《中国经营报》报道,刘磊在刘远生实际控制的多家企业任职,其妻子为海南省某检察院检察官。判决书显示,通过刘磊请托的行贿人共5人,行贿犯罪事实共10件,其中一件刘远生亦有插手。
  从张家慧、刘磊等人的证言来看,张家慧对这个外甥非常信任,有时刘磊不与张家慧商量,就可以答应为请托人办事并收钱。比如2018年,一名行贿掮客给了刘磊50万元,希望张家慧在一桩合同纠纷案中帮忙。刘磊应承下来后才告诉张家慧,张家慧也为此与承办法官打了招呼。
  刘远生、刘磊之外,为张家慧与行贿人穿针引线的还有其下属、前下属。
  海南高院退休法官张明安是一个值得注意的角色。判决书显示,2006年张家慧第一次受贿,彼时,她刚担任海南高院民一庭庭长不久。而张明安正是那起请托案件的二审承办法官,合议庭后来根据审委会和张家慧的意见,形成了有利于请托方的判决。
  2016年,已经退休的张明安开始为张家慧与行贿人牵线。判决书显示,张明安为亲家母黄银娥向张家慧请托,以解决黄公司的一起借贷纠纷,事成前后送了两次钱,共计120万元。
  此外,海南省某法院法官宋长清、海口市琼山区法院原副院长王兵、时任海南省高级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黄位国等人,均为张家慧介绍过行贿人。其中,宋长清与张明安相似,曾担任张家慧请托案件的承办法官,照张家慧的意思做出了有利于请托方的裁判;王兵经常与张家慧夫妇打麻将、吃饭,在一起请托、行贿案件中,其还以掮客身份收受了400万元好处费,其中200万元用于向张家慧行贿,自己得利200万元。

哪些律师曾向张家慧行贿?
  据新京报记者统计,37名行贿人中包括律师18人;另有一人以某公司股东身份行贿,但同时兼有律师执业资格。公开信息显示,18名律师中,2人曾为海南省政协委员,包括赵建平、陈洪娟;5人曾在海南省律师协会任职,包括张杰、李永涛、吴镇、涂显亚、廖波。
  多名律师中,履历最丰富、与张家慧接触最多的律师之一为涂显亚,今年56岁,土家族。依据涂显亚担任独立董事的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商资料,早在1988年,涂就担任原海南中级法院经济庭审判员,4年后下海做起了律师。张家慧案发前,涂显亚已是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主任、海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海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主攻债权债务、合同法、公司法等领域。
  另一名参与行贿的海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为吴镇,海南省文昌市人,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律系。海南大华园律师事务所官网显示,这名“70后”律师为该所主任、首席合伙人,还曾获得海南省优秀律师、海南省诚信律师等称号。
  2020年12月12日,新京报记者在海南省律协官网核验后发现,该网站内涂显亚、吴镇的信息已删除,两人的副会长职务已由他人替换。

向张家慧行贿的37人中,有18名律师。图片/新京报动新闻向张家慧行贿的37人中,有18名律师。图片/新京报动新闻

  新京报记者检索发现,上述18名律师中多人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为张家慧的校友。比如涂显亚为该校1985届毕业生;海南衍信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琳,为该校2002届毕业生;海南经和委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馨,为该校1983届毕业生。
  据一名与丁馨同级的西南政法大学校友回忆,大学时期,丁馨是个“非常淳朴的小女孩”,到海南当律师后“据说很发达”。另一名以企业主身份行贿的律师邱代伦也是西南政法大学毕业生,据上述西政校友回忆,邱代伦不时会被母校请回演讲,给人留下的形象“也是刚直不阿,从来不拉关系”。
  或许因为校友的关系,张家慧与一些律师的关系较为亲近。
  判决书显示,2013年至2019年,涂显亚连续七年春节到张家慧家拜年,张家慧从海口佳宝花园搬到水云天小区,涂显亚也跟着过去。每次拜年,涂显亚都会送上20万元,累计140万元。但2016年之前,涂显亚并未向张家慧请托案件。
  2017年下半年,西南政法大学毕业的律师丁馨也曾请张家慧关照其代理的案件,后裁判结果部分支持了丁馨当事人的诉求。据判决书中的丁馨证言,2018年下半年,张家慧约丁馨喝茶时抱怨法官难当、收入低,丁馨立即明白,张是不满其没有表示感谢。几天后,丁馨给张家慧送去了一个塑料袋,里面装了10万元。
  除了这些本就与张家慧相识之人,其他律师想要搭上张家慧这条线并不容易。
  比如海南瑞来律师事务所律师童天行,认识张家慧前,他与刘磊就是朋友。据判决书中刘磊的证言,早在2013年,童天行就曾通过刘磊送钱,请张家慧关照其代理的案件,但裁判结果并不如愿。这件事后童天行并未要求刘磊退钱,为后续请托留下了余地。
  2017年,童天行再次通过刘磊请托张家慧,并送去5万元好处费。这一次,他终于在刘磊的介绍下结识了张家慧,此后经常与张家慧一起打麻将。

一段网传视频中,张家慧在打麻将。图片/新京报我们视频一段网传视频中,张家慧在打麻将。图片/新京报我们视频

  海南律师廖哲韬是通过海口中院民二庭副庭长李燕结识张家慧的。李燕是廖的湖北老乡;2014年,张家慧曾向李燕打招呼,要其关照一个案件。
  据判决书中的李燕证言,2019年3月,李燕安排了一场晚宴,以介绍廖哲韬夫妇结识张家慧;李燕还称廖哲韬妻子家有个案件在海南高院,希望张家慧关照。据廖哲韬妻子的证言,2019年4月,她开着一辆红色奔驰车,把两个装满钞票的拉杆箱送到张家慧居住的水云天小区。2019年7月,廖哲韬再次约李燕吃饭,并向李燕支付了此前宴请张家慧的费用1万元。
  判决书显示,廖哲韬的行贿金额在律师中排名第二,达到300万元。

张家慧收了律师多少钱?怎么收钱?
  判决书显示,张家慧被认定的60多起受贿犯罪事实中,仅2起涉及的请托案件为离婚官司,其他绝大部分为商业案件,标的额从200万元到数亿元不等。在北京律师范辰看来,此类商业案件标的额足够大,涉案人才有行贿的动力。
  在30起行贿人为律师的请托案件中,律师代理费从6万元至1200万元不等,且近半数案件的律师为风险代理──案件裁判结果出炉前,律师仅拿很少的代理费;案件裁判结果出炉后,律师再按法院裁判金额、实际执行金额的一定比例抽成。这种代理模式,有时会让律师产生更大的胜诉动力、行贿动力。
  比如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永涛代理的一起债务纠纷案,委托双方约定按执行到案款的30%支付代理费。判决书显示,李永涛通过刘远生给了张家慧50万元,自己最终拿到1022.7万元风险代理费。
  据新京报记者统计,在这些律师请托的案件中,张家慧的受贿金额从5万元到300万元不等,多数情况下在10万元到100万元之间,总计1905万元;加上涂显亚春节时的礼金,共计2045万元。从比例上看,贿金大多只是律师费的小头。海南天皓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杰代理的一起案件是少有的例外,那起案件中,张杰只拿了6万元代理费,却给了张家慧10万元请托费。
  就像影视剧中的情节,不少行贿行为发生在相对私密的场所,比如张家慧、刘远生居住的水云天小区会所、水云天咖啡厅等。
  公开资料显示,“水云天”是海南唯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地产项目,这家公司由刘远生注册成立并实际控制。2005年前后,张家慧刚刚调任海南高院不久,刘远生便携“水云天”项目进军房地产业。
  根据2019年11月张家慧案联合调查组发布的通报,刘远生曾将水云天小区一栋滨湖建筑的一层、二层作为公司办公室,并在三层设置会客厅、餐厅等,不对外营业,张家慧、刘远生不时在此宴请客人。判决书也多次提到,张家慧在会所内与人打麻将。
  在《中国新闻周刊》的报道中,这家会所外湖泊环绕,绿树成荫,会所内餐饮、娱乐设施一应俱全,还有一座露天泳池。

多起行贿行为的发生地水云天小区。这里也是刘远生多家公司的注册地。图片/新京报我们视频多起行贿行为的发生地水云天小区。这里也是刘远生多家公司的注册地。图片/新京报我们视频

  除了水云天小区会所、水云天咖啡厅等,张家慧本人偶尔会在酒店停车场、茶艺馆停车场、饭店甚至路边接受贿金。
  判决书显示,2013年,张家慧为律师王琳的一起合同纠纷案提供帮助,事成后,王琳约张家慧吃饭,并给了张100万元。张家慧司机的证言称,那天他在饭店停车场内等待张家慧,王琳先在汽车后备厢放了一个纸箱。纸箱里实际就是贿款。
  判决书还显示,2017年,律师张阜将一笔20万元的贿款放进黑色纸袋,通过一名法官中间人,以“土特产”的名义送进了张家慧在海南高院的办公室。
  不仅张家慧本人,少数请托案件的承办法官也会收到行贿款。比如2018年的一起股权转让纠纷案中,海南高院承办法官徐正伟称刘磊给过自己一个行李箱,里面装了100万元现金,但其他当事人证言中均未谈及此事。2017年的另一起股权转让纠纷案中,海南高院法官吴素琼按照张家慧的嘱咐,支持了涉事公司的查封申请,刘磊送给吴素琼30万元,但事后吴素琼将钱退回。
  依据张家慧供述、刘远生证言等材料,有9笔、共计1010万元贿款被放进了张家慧家的保险柜,主要用于“水云天”项目的开发或家庭日常开支。此外,刘远生收到的部分贿款,张家慧让其自己处理;刘磊收到的部分贿款,也按照张家慧的意思自行保管或使用。

张家慧如何影响案件裁判结果?
  新京报记者梳理判决书发现,张家慧干预的60多起案件中,承办人员按照其意思办理的案件有28起,其中大部分改变了裁判走向。
  比如2013年,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下称“海医附院”)的两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判决书显示,2012年底,张家慧收了100万元,受海医附院代理律师王琳请托干预此案。当时案子正在海南高院二审,张家慧要求承办法官到其办公室听取处理意见,以最大限度减少海医附院的财务负担。
  依据案件承办法官、合议庭成员证言,法官们对两起案件形成了两种不同意见,其中多数意见为驳回海医附院上诉。但张家慧并不同意,要求合议庭按照她的意见重新合议,并报其审批。最终,两起案件在张家慧的干预下做出裁判,相较于一审,海医附院少支付工程款及违约金约1320万元。

2015年4月,张家慧做客海南某法治节目。图片/人民法院报2015年4月,张家慧做客海南某法治节目。图片/人民法院报

  为了帮人办事,一些案件被提上审判委员会讨论时,张家慧也会以审委会成员身份发表有利于请托方当事人的意见。
  依据判决书,2013年,张家慧受海口如山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请托,向相关案件二审承办人、海南高院法官贺莺打招呼。据贺莺证言,合议前,张家慧就询问过该案情况,贺莺当时的意见是维持原判;但张家慧不同意,认为应该撤销一审判决,并让贺莺“回去好好考虑”,贺莺最终坚持了自己的意见。后来,如山公司案被提上审委会讨论,张家慧发表了有利于如山公司的意见,修改并签发了支持如山公司诉讼请求的判决书。
  据新京报记者统计,类似的、由张家慧在审委会上替请托方“代言”的案件共有8起。
  对于另外一些案件,张家慧也曾亲自过问,但因为案件结果本就有利于张家慧的请托方,所以她初次了解情况后便不再干预。记者梳理发现,这类案件约有20多起。
  此外,张家慧还试图对一些案件施加影响,但由于案件承办法院领导、承办法官的拒绝,最终没有成功。
  比如2017年,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有一起案件在三亚中院二审,张家慧受到金螳螂公司请托后,要求时任三亚中院副院长陈恒、院长李庆关照。陈恒、李庆的证言显示,他们在电话中答应了张家慧的要求,但实际并未向合议庭成员打招呼或过问此案。最终,该案二审驳回了金螳螂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
  除了这种表面答允的情况,也有案件承办法官直接拒绝张家慧的“关照”要求。比如海南高院法官祁永杰、海口中院法官郭朝阳、海南高院法官刘彦贵等。
  判决书显示,2016年,南通长城建设集团公司海南公司两次托请张家慧关照相关案件,张家慧找到刘彦贵后均遭拒绝。刘彦贵第二次向张家慧表达不同意见时,“感觉张家慧不太高兴,但没明确反对”。
  公开信息显示,刘彦贵曾任海南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海南高院执行局处长。在张家慧案涉及的多名法官中,他是最具冲突性的一人。判决书显示,2013年至2017年,张家慧曾5次向刘彦贵打招呼,请其关照受请托案件,刘彦贵的表现不尽相同。
  比如2013年的海医附院案件中,作为承办法官的刘彦贵被张家慧叫到办公室,并按照张家慧的要求重新合议了案件。但在2016年与南通长城建设集团公司海南公司相关的案件中,他两次拒绝了张家慧的请托。
  2017年,张家慧再次找到刘彦贵,要求其在陕西省建筑路桥工程公司的合同纠纷案二审时关照该公司。这一次刘彦贵没有明确拒绝,将案件发回重审。
  到了2018年,刘彦贵开始为张家慧介绍请托对象。那年上半年,他帮一家公司及其代理律师找到刘磊,通过刘磊给张家慧送了50万元,请张关照请托人的案件;下半年,刘彦贵又为律师朋友胡田牵线,通过刘磊送给张家慧30万元。

12月4日张家慧案一审宣判当天,张家慧诈骗案的被害人代理律师接受新京报采访。图片/新京报我们视频12月4日张家慧案一审宣判当天,张家慧诈骗案的被害人代理律师接受新京报采访。图片/新京报我们视频

  张家慧案一审宣判后,引发舆论广泛关注。12月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评论文章《张家慧案被曝37名行贿者:斩断徇私枉法利益链》。文章表示,处于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相关监督和制度漏洞为其提供了寻租空间;另一方面,执法司法领域背后的人身权利影响、巨大的经济利益让很多案件当事人、司法掮客趋之若鹜,想方设法“围猎”司法人员。
  12月11日,中共海南省委政法委官方微信公众号“海南政法”发布了关于张家慧案件有关问题的通报。通报称,纪检监察机关正在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对涉案律师有关问题进行处置;已对部分涉案法官和公职人员立案审查调查,部分涉案法官已被定罪处罚,其他涉案人员正在分类处置。
 黑密林小妖 发表于: 2020-12-11 18:36:00|显示全部楼层

联合调查组通报张家慧案件有关问题

源自:海南政法微信公号
原文标题:联合调查组通报张家慧案件有关问题

联合调查组关于张家慧案件有关问题的通报
  2020年12月4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家慧受贿、行政枉法裁判、诈骗案一审公开宣判,现将张家慧案件有关问题通报如下。
  一、关于张家慧案件涉案人员处理的问题
  纪检监察机关正在会同司法行政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对涉案律师有关问题进行处置;已对部分涉案法官和公职人员立案审查调查,部分涉案法官已被定罪处罚,其他涉案人员正在依规依纪依法分类处置。调查处理意见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关于张家慧案所涉相关案件依法处理的问题
  张家慧受他人请托为案件说情打招呼,其中部分案件因其腐败行为影响了裁判结果,联合调查组正督促海南省高院对所涉案件启动内部监督程序进行审查复查。对经审查确有错误的案件,将依法提起再审,及时予以纠正。
  三、关于张家慧行政枉法裁判给国家造成损失的追缴问题
  张家慧行政枉法裁判给国家造成巨额经济损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已依法启动追缴程序。
  四、关于张家慧案件暴露出的政法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
  海南省法院系统已就张家慧等司法腐败案件开展了“以案促改”专项整改工作,海南省政法机关也将结合张家慧司法腐败案件,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深查执法司法腐败,整治顽瘴痼疾,加快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努力打造一支过硬的政法铁军。
  五、关于张家慧案件暴露出的律师行业方面的问题
  司法行政机关将组织开展全省律师队伍专项教育整顿活动,全面加强律师行业管理和党的建设工作。
  2020年12月11日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蒂曼 发表于: 2020-12-8 20:05:42|显示全部楼层

判决书:海南高院原副院长张家慧案37名行贿者,近半为律师

源自:澎湃新闻
原文标题:判决书:海南高院原副院长张家慧案37名行贿者,近半为律师

张家慧案一审判决书。受访者提供张家慧案一审判决书。受访者提供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张家慧涉嫌受贿、行政枉法裁判、诈骗案已于12月4日落槌宣判,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检方指控的三项罪名成立,这名昔日“最富法官”一审获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
  一审判决书显示,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自2006年以来,张家慧利用担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党组成员、副院长等职务便利,直接或通过其丈夫刘远生、外甥刘磊(均另案处理)非法收受张阜等37人财物共计4375万元人民币,并将其用于家庭开支及刘远生实际控制公司的项目开发。
  在向张家慧行贿的37人中,有18名律师,其余19人包括涉诉的企业主和官员。张家慧在直接或间接收受贿赂后,通过向相关法官打招呼或亲自在审委会发表有利于行贿方观点等方式,为请托人谋取利益。
  此外,2015年至2016年,为使刘远生实际控制的迪纳斯公司少缴或不缴房地产开发项目增容费,张家慧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在行政审判活动中指使、授意他人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致使该公司少缴纳增容费4621万余元。

37名行贿者18人为律师
  现年55岁的张家慧是四川万县人(现重庆市万州区),1988年考入西南政法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民事诉讼法学。2000年,她又获得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1992年,张家慧进入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担任助理审判员。此后,她历任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中级人民法院正科级助理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和庭长,并于2004年9月调入海南高院。
  2019年5月31日,因网络举报,张家慧接受留置调查,并于当年11月29日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后于今年3月被提起公诉。
  一审判决书显示,在审查调查期间,经组织反复教育,张家慧才坦白了组织已掌握的问题,并主动交代了其他受贿犯罪事实。案件办理过程中,她共计退赃3275万余元,并表示愿意继续退缴其余非法所得。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2月4日作出的一审判决书对张家慧受贿的犯罪事实进行详细罗列,其中行贿者共37人,其中有18人为律师,行贿金额不等,低则10万元,高则达650万元。
  其中,行贿金额最高的律师为海南唐海律师事务所隐名合伙人张阜。
  2017年至2018年期间,张阜通过刘磊请托张家慧,为其律所代理的海南第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恒大海南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等案件提供帮助。
  张家慧同意帮忙后,利用职务便利,向相关承办法官刘彦贵、曲永生、吴素琼、张峤、徐正伟打招呼,要求关照相关请托人一方。期间,刘磊共分10次收受张阜本人或通过代理律师陈宗泽、张礼代送的好处费595万元。
  此外,2017年,张阜还通过黄位国请托张家慧,为其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中国工商银行海口秀英支行合同纠纷案提供帮助。张家慧答应后当场向承办法官郭龙滨打招呼,要求加快案件审理进度,尽快结案。此后张阜将20万元现金装进纸袋,让黄位国带到张家慧办公室转交给了她。
  一审判决书显示,张家慧选择干预的案件多为合同纠纷、民间借贷、股权转让等经济官司,她在直接或间接收受贿赂后,往往通过向相关法官打招呼或亲自在审委会发表有利于请托人一方的观点等方式,为请托人谋取利益。
  以收受海南衍信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琳的100万元为例:2012年底,王琳请托张家慧为其代理的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两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提供帮助,张接受请托后,利用职务之便,向案件承办人刘彦贵打招呼要求予以关照。
  刘彦贵和该案其余两名合议庭成员出具的证人证言显示,当时合议庭形成了两种意见,其中两人支持驳回海医附院上诉。
  在审理期间,张家慧将刘彦贵叫去其办公室,听取处理意见后,对两种意见均不同意,要求合议庭按照其意见复议。张家慧表示,海医附院已经全部支付两案工程款本金,虽然存在逾期付款事实,鉴于海医附院为财政拨款的公益医疗单位,应最大限度减轻海医附院的财务负担。于是,最终按照张家慧的要求,合议庭对两案重新复议并形成一致意见,裁判结果和一审判决相比,海医附院共计少支付约1320万元。
  在众多行贿者中,海南金裕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洪娟还曾是海南省政协委员。2013年下半年,她在与刘远生一起参加海南省政协会议期间,因自己代理一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让其请张家慧跟海南省一中院打招呼,事成后,陈红娟在刘远生办公室送出20万元。

官员为避离婚官司再审,请托并行贿10万元
  除律师外,向张家慧行贿的人员中不乏涉诉的企业主和官员。
  其中,仅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曹黎明就向其行贿了500万元。2017年5月,曹黎明请托张家慧和刘远生,为其公司装饰合同纠纷案提供帮助,在海口市水云天小区云天咖啡厅停车场送给刘远生300万元。刘收钱后告知张家慧,张利用职务便利,向负责该案二审的三亚中院院长李庆、副院长陈恒打电话,要求支持金螳螂公司诉求。但曹黎明并未如愿,二审驳回金螳螂公司上诉,维持原判,金螳螂公司支付违约金605万元。
  2018年初,该案在海南省高院申请再审,曹黎明再次请托张家慧和刘远生帮忙。张家慧向该案申诉复查业务庭负责人邹汉江打招呼,要求支持该案进入再审程序。张家慧还在审委会上发表了有利于金螳螂公司的意见。三亚中院后受指令再审,审理结果为终止原判决执行。事成后,2018年下半年,刘远生又在云天咖啡厅停车场收受曹黎明200万元。
  郑成发是行贿名单中出现的唯一一名在职官员,他因离婚官司向张家慧请托。公开资料显示,郑成发生于1968年10月,海南儋州人,2014年6月起任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现为国家税务总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一审判决书载明,2015年左右,郑成发和前妻因感情不和进行离婚诉讼,经过一审、二审判决,前妻不服,2017年向法院申请再审。
  郑成发遂通过刘远生请托张家慧帮忙,张同意后让法院分管部门人员向该申诉案承办法官打了招呼,之后再审申请便被驳回。2017年底,郑成发在海口水云天小区云天咖啡厅送给刘远生10万元。

为使自家公司少缴四千余万增容费,介入两起行政诉讼并枉法裁判
  除受贿罪和诈骗罪外,一审判决认定的两起行政枉法裁判罪细节此前也未被公开。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至2016年,张家慧身为司法工作人员,为使其丈夫刘远生实际控制的海南迪纳斯投资有限公司少缴或不缴增容费,在行政审判活动中指使、授意他人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致使该公司少缴纳增容费4621万余元。
  2009年,迪纳斯公司通过司法确权过户,取得了水云天三期项目的用地。2014年10月,为开发该项目,该公司向海口市规划局申报项目容积率为2.47的规划设计方案,经预审获批。为确定是否缴交增容费,海口市规划局向海口市国土局发函检查该项目的基准容积率。2015年2月2日,海口市国土局依法核定该项目的基准容积率为0.8。迪纳斯公司提出行政异议,后被海口市国土局驳回,至此,迪纳斯公司理应就容积率增加部分缴纳增容费。
  为少缴或不缴增容费,张家慧和刘远生明知海口市国土局核定的基准容积率0.8是正确的,仍商量由迪纳斯公司提起行政诉讼,再以张家慧担任海南高院副院长的职位影响,向承办案件的法院领导法官提出要求,施加压力,最终撤销了海口市国土局核定基准容积率0.8的决定。
  一审判决后,海口市国土局上诉至海口中院,张家慧又给合议庭成员打电话,称“迪纳斯公司这个案件是他们家的事,要关照一下”,希望继续支持迪纳斯公司的诉求。同时,张家慧还派人进一步向承办法官转达了自己的要求。
  承办法官出具的证言称,当时他们明知迪纳斯公司的诉求不符合客观事实和法律规定,但是迫于压力,仍然作出了维持一审判决的意见,并于2016年11月,驳回了海口市国土局的上诉,维持原判。
  张家慧落马后,这两次行政诉讼案件已于2019年10月31日和12月16日依法分别再审,此前的判决均已被撤销。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张家慧行为分别构成受贿罪、行政枉法裁判罪、诈骗罪,依法数罪并罚。不过,鉴于其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有坦白情节,积极退赃,要求亲属以个人和公司资产全额退缴受贿、诈骗所得及行政枉法裁判给国家造成的增容费损失,自愿认罪认罚,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
  因此,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张家慧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五十万元;以行政枉法裁判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
  一审判决书显示,对检方指控的三项犯罪事实,张家慧均无异议,认罪认罚。另据新京报报道,在一审判决当日,张家慧曾当庭表示对判决结果并不认可。张家慧亲属表示,是否上诉,将尊重其本人决定。
 米仓山 发表于: 2020-12-4 22:54:21|显示全部楼层

“厅官”张家慧一审获刑18年,她如何从受害人手中骗走一套别墅一尊象牙雕

源自:成都商报
原文标题:“厅官”张家慧一审获刑18年,她如何从受害人手中骗走一套别墅一尊象牙雕
⊙记者:李文滔

  2020年12月4日,海南高院原副院长张家慧案在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海南一中院”)一审公开宣判:因犯受贿罪、行政枉法裁判罪、诈骗罪,张家慧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四百万。对其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其中,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6月,被告人张家慧夫妇虚构帮助他人疏通关系减轻刑事处罚,骗取相关人员价值人民币143万余元的财物。
  4日下午,张家慧诈骗案被害人律师、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刘超律师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这个结果跟我的预期基本相符,也体现了对张家慧所犯的罪行一个公平公正的合理的处理”。刘超说,被害人家属对判决结果表示认可。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

  张家慧案始于2019年4月重庆市万州区法院审理的一起敲诈勒索案。当时,包括红星新闻在内的多家媒体曾对张家慧丈夫刘远生被包工头易真武敲诈一案进行报道。
  2019年5月11日,多人公开举报称,张家慧夫妇资产超200亿,在多起事件中涉嫌违法。举报人陈子南称,2001年4、5月间,他的表哥范起明因金融诈骗罪被海口中院一审判处死刑。邻居张家慧和刘远生则轮番登场,让其姨妈花钱打点。张家慧以此名义,骗走其姨妈花了310多万元购买和装修的别墅,还骗走了其表哥160万元从广交会购买的大型“花果山”象牙雕刻。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今日的判决中,海南一中院认定了陈子南前述举报内容部分事实。据陈子南提供的判决书显示,法院认定,2001年6月,被告人张家慧的邻居田某清因其子范起明被海口市中院一审判处死刑,遂请托曾在海南法院系统任职的张家慧夫妇帮忙疏通法院关系,以减轻范起明的刑罚。张家慧夫妇答应帮忙,并谎称疏通法院关系需要送给法官80万元。
  田某清信以为真,但提出经济困难,没有能力支付该款。双方遂商定,田某清将福海花园14号别墅作价80万元给张家慧夫妇,再由张家慧夫妇出资80万元疏通法院关系。同年7月16日,双方以买卖方式将别墅过户到张家慧名下。因未实际支付购房款,张家慧夫妇担心田某清告其诈骗,遂要求田某清出具了收到购房款的相关凭证。
  2001年7月初,张家慧看中了田某清家的一座“花果山”雕刻工艺品,变相通过先购买再骗回支付款的方式据为己有。后张家慧假意向田某清提出以10万元购买该工艺品。田某清信以为真,在收到张家慧支付的10万元后将工艺品交给张家慧。几天后,张家慧又谎称范起明案仍需给法官送钱,将支付给田某清的10万元要回。
  法院认定,在范起明案审理过程中,张家慧夫妇并未请托承办法官及相关人员对范起明减轻处罚,也未向相关人员支付任何费用。经鉴定,福海花园14号别墅于2001年7月16日认定价格为112.13万元,折合单价4872元/平方米;“花果山”雕刻工艺品于2001年7月认定价格为31.48万元。
  相关证人证言显示,田某清称,张家慧的丈夫刘远生向她推荐了北京律师田某昊代理范起明案,田某昊支付费用四十多万元,包括律师费二十多万元,差旅费、住宿费、礼品费等支出二十多万元。田某昊表示,其接受田某清夫妇委托代理此案,总共收了六十多万元的律师费,均由田某清及其女儿支付。刘远生、张家慧夫妇没有支付相关费用。
  而这套被张家慧夫妇“空手套白狼”的别墅,则于2014年7、8月份被以8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莫某。2006年,莫某以89万元的价格出售。2007年,该别墅房主重新报建后推倒重建,重建后,别墅为地上三层。
  据此前媒体报道,范起明一审法院先后三次判处死刑,二审法院第一次发回重审,第二次维持原判,第三次因为2007年最高院收回死刑复核权终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04年,海南省高院维持一审判决报请最高院申请执行死刑时,又被最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海口市中院重审。
  就这样,范起明历经七次审判,终审被判死缓后,被送往海口监狱服刑。在监狱,他偶遇了原来审理他上诉案件的主审法官肖介清。肖介清因为犯罪也在此服刑。两人遂回忆起范起明案件的审判过程,至此,范家人才得知范起明最终被判死缓与张家慧夫妇没有任何关系。
  而在此次张家慧案的判决书中,包括肖介清的供述、以及原案多位合议庭成员证言都显示,在范起明一案中,没有人找他们请客吃饭说情或送财物,合议庭是按照事实和证据审理此案。
  陈子南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知悉被骗后,田某清一家人多次找到张家慧,要求其返还别墅以及象牙雕塑,但均遭到拒绝。田某清曾于2014年实名举报张家慧诈骗,但一直没有下文。直至2019年5月31日,张家慧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带走调查。
  一审判决书显示,2019年5月31日,海南省纪委监委专案组人员将张家慧带至海南省纪委监委第二办公区谈话室,当天进行留置。审查调查期间,经组织反复教育,张家慧才坦白了组织已掌握的其收受的李某涛100万元贿赂的犯罪问题,主动交代了组织未掌握的其他受贿犯罪问题。
  2019年8月13日,海南省监委向海口市公安局移交田某清被诈骗的案件线索。次日,海口警方决定对“5.13诈骗”案立案侦查。2019年12月18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决定对张家慧进行逮捕。2020年3月,检方提起公诉。2020年6月17日,海南一中院开庭审理张家慧受贿、行政枉法裁判、诈骗一案。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对于田某清被诈骗一案,张家慧供称,“保住范起明的命这个事情是大事,第一我根本做不到,第二我当时人微言轻,就算去跑关系,别人也不会理我,所以我跟就没有去帮田某清为范起明跑关系。”“实际上我是喜欢就想要这个‘象牙雕’工艺品,不是真的想花钱去买,所以后面又找借口把给田某清的10万元要了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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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解花语声 发表于: 2020-12-4 11:44:36|显示全部楼层

海南高院原副院长张家慧一审获刑18年 当庭表示不服

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海南高院原副院长张家慧以三项罪名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8年

  12月4日,海南高院原副院长张家慧以受贿罪、行政枉法罪、诈骗罪,被海口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8年。其表示不服,但没有当庭表示是否上诉。2019年4月30日,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办理了一起敲诈勒索案,易某涉嫌拿偷拍到的张家慧涉嫌参与赌博的视频、音频敲诈。该案一经报道引起舆论广泛关注,有人举报张家慧家族资产超百亿。2020年6月17日,张家慧案一审开庭,其就受贿罪等三项罪名当庭认罪。

☆ 相关报道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张家慧受贿、行政枉法裁判、诈骗案一审宣判

源自:新华视点

  2020年12月4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张家慧受贿、行政枉法裁判、诈骗案,对被告人张家慧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五十万元;以行政枉法裁判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对张家慧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9年,被告人张家慧利用担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党组成员、副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通过打招呼等方式,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案件审理中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4375万元。2015年至2016年,被告人张家慧身为司法工作人员,为使其丈夫刘远生实际控制的海南迪纳斯投资有限公司少缴或不缴增容费,在行政审判活动中指使、授意他人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致使该公司少缴纳增容费4621万余元。2001年6月,被告人张家慧夫妇虚构帮助他人疏通关系减轻刑事处罚,骗取相关人员价值人民币143万余元的财物。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家慧的行为分别构成受贿罪、行政枉法裁判罪、诈骗罪,应依法数罪并罚。张家慧受贿和诈骗数额均属特别巨大,行政枉法裁判情节特别严重,应依法惩处。鉴于张家慧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有坦白情节,积极退赃,要求亲属以个人和公司资产全额退缴受贿、诈骗所得及行政枉法裁判给国家造成的增容费损失,自愿认罪认罚,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记者:罗沙)
 方快9 发表于: 2020-12-4 11:25:29|显示全部楼层

张家慧,获刑18年

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张家慧,获刑18年

  12月4日,据新华视点消息,4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张家慧受贿、行政枉法裁判、诈骗案,对被告人张家慧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五十万元;以行政枉法裁判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对张家慧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9年,被告人张家慧利用担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党组成员、副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通过打招呼等方式,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案件审理中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4375万元。2015年至2016年,被告人张家慧身为司法工作人员,为使其丈夫刘远生实际控制的海南迪纳斯投资有限公司少缴或不缴增容费,在行政审判活动中指使、授意他人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致使该公司少缴纳增容费4621万余元。2001年6月,被告人张家慧夫妇虚构帮助他人疏通关系减轻刑事处罚,骗取相关人员价值人民币143万余元的财物。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家慧的行为分别构成受贿罪、行政枉法裁判罪、诈骗罪,应依法数罪并罚。张家慧受贿和诈骗数额均属特别巨大,行政枉法裁判情节特别严重,应依法惩处。鉴于张家慧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有坦白情节,积极退赃,要求亲属以个人和公司资产全额退缴受贿、诈骗所得及行政枉法裁判给国家造成的增容费损失,自愿认罪认罚,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今年3月19日,据高检网消息,日前,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家慧(副厅级)涉嫌受贿罪、行政枉法裁判罪、诈骗罪一案,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家慧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张家慧,听取了辩护人意见。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家慧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在行政审判活动中指使、授意他人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特别严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行政枉法裁判罪、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张家慧此前因遭举报而被查。
  今年3月16日,儋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虚假诉讼罪对张家慧的前夫、犯罪嫌疑人刘远生批准逮捕。
  经查,他伙同黄某明、郑某杰三人商量通过伪造担保函捏造万某公司为借款人的事实,在相关诉讼败诉后,又捏造黄某明履行该笔债务担保责任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严重妨害司法秩序和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犯罪嫌疑人刘某生为了方便获取利益,未经允许让蓝某私刻中国某冶金建设公司海南分公司、四川泸州某酒业有限公司、海南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重庆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枚印章。
  张家慧出生于1965年3月,重庆市人,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副研究员。她曾历任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庭长,省高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正处级),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2012年开始担任海南省高院副院长。
  去年4月,张家慧被卷入一起敲诈勒索案。她和刘远生的日常言行被一名男子悄悄录制成音视频,并威胁要将它们发布在网络上索要钱财。张家慧的丈夫先后三次转账50万元给涉事男子,其后选择向警方报案。
  当时,有媒体报道称张家慧、刘远生夫妇身后的这些企业总资产保守估计至少200个亿。
  去年5月13日,海南省委政法委宣布,针对近期网上反映“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夫妇屡被敲诈、威胁损失数亿元”“高院副院长的家族产业:资产超200亿”等问题,海南省委政法委牵头,省纪委监委、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参加,成立联合调查组依法依纪开展调查,相关事实查清后将向社会公布。
  去年5月14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刊发消息称,该院党组召开会议,坚决拥护省委决定,支持配合调查组查清事实,回应社会关切。
  去年5月31日,官方宣布,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家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海南迪纳斯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远生涉嫌违法犯罪接受公安机关侦查。
  张家慧被查当天下午,海南省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凤超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会议指出,坚决拥护对省高院副院长张家慧同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的决定,将继续配合省委政法委联合调查组依法依纪调查网上反映的涉及张家慧同志的问题。
  去年11月29日,经海南省委批准,海南省纪委给予张家慧开除党籍处分,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去年12月1日,海南省委政法委联合调查组通报关于网络反映张家慧、刘远生(张家慧前夫)有关问题的调查结果
  对网络反映的问题,联合调查组深入调查,调取相关资料1300余册,查阅公司账务资料15.6万余页,与相关人员谈话1200余人(次)。目前有关问题已基本查清,现通报如下。

一:关于反映张家慧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
  1. 关于反映张家慧不如实申报名下财产的问题
  联合调查组查明,2016年1月张家慧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时,瞒报、漏报刘远生实际控制和参股的26家公司。2017年3月,张家慧和刘远生办理了离婚手续。张家慧不如实申报个人有关事项的行为违反组织纪律。
  2. 关于反映张家慧打麻将赌博的问题
  联合调查组查明,网络上传播关于张家慧打麻将的三段视频系刘远生的生意伙伴易某武偷拍。一段视频是张家慧的外甥刘某等人在海口水云天咖啡厅包厢打麻将,张家慧站在旁边观看;一段视频是2015年2月春节前后,刘远生和张家慧的外甥刘某等人在海口水云天咖啡厅包厢打麻将,结束后刘某及其妻子陈某玲正在数钱,张家慧不在现场;一段视频是2016年6月20日,张家慧与同事、朋友一同前往重庆市参加其外甥贺某的婚礼,第二天晚上张家慧与同事、朋友在所住酒店包厢打麻将。另查明,张家慧自2011年学会打麻将后,经常召集人员打麻将赌博,其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3. 关于反映张家慧、刘远生在海口水云天小区内有一座湖边会所,经常宴请他人的问题
  联合调查组查明,2005年底,海南唯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舍公司)在其滨涯湖边的项目用地上建设了一栋三层建筑,作为开发水云天小区一期的售楼处使用。2014年4月,刘远生将该建筑的第一、第二层作为其公司的办公室,将第三层进行高档装修,设有会客厅、餐厅,不对外营业,属于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接待场所。张家慧、刘远生不时在此宴请他人。张家慧的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
  4. 关于反映张家慧不正确履行职责,拒不执行最高法督办通知的问题
  联合调查组查明,2005年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一中院)裁定,将三亚市开发建设总公司(以下简称三亚建总公司)名下的“晋泰大厦”1419.2625㎡的房产抵偿给海南思迈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迈公司)。由于案件多年得不到有效执行,2018年思迈公司两次向最高法反映,最高法挂网督办,海南省高院要求分管执行工作的张家慧主持开展该案件的协调工作。2018年7月26日张家慧主持召开协调会议,提出三亚建总公司以现金偿债的方式解决该债务,但思迈公司不同意,仍要求三亚建总公司以房产抵债。目前没有证据证明张家慧在该案处理过程中存在违纪违法问题。
  5. 关于反映张家慧干预文昌华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都公司)诉讼案件的问题
  联合调查组查明,王某雄名下的华都公司与海南金瑞隆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瑞隆公司)存在合同纠纷,双方于2015年1月在文昌市公证处进行债权债务公证。当月,金瑞隆公司向海南一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公证债权文书。2016年7月王某雄提出执行异议,被海南一中院裁定驳回。后王某雄多次复议、诉讼,均被海南一中院、省高院驳回。目前没有证据证明张家慧干预本案复议、诉讼工作。
  6. 关于反映张家慧干预李某华案件,致其案件由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龙华法院)移送至省高院,诉讼费提高至208万元,张家慧还利用关系网干预李某华户籍恢复的问题
  联合调查组查明,2011年李某华因股权纠纷将新南洋大酒店起诉至龙华法院,2013年李某华追加诉讼请求,要求确认新南洋大酒店持有的海南海伊特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50%股权归其所有。因为李某华追加诉讼的50%股权标的额约为4亿元,龙华法院按规定将该案移送有管辖权的省高院。案件移送至省高院后,根据法院相关规定,原告缴纳诉讼费的计费方式由按件计费变为按标的额计费,李某华缴纳的诉讼费因此提高至208万元。
  联合调查组查明,2014年儋州市公安局发现李某华真实户籍在广东省吴川市,便将其在儋州市的重复户籍注销。于是,李某华请求省高院中止审理上述股权纠纷案件,同时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儋州市公安局注销其户籍的具体行政行为。期间,李某华为保留其儋州户籍,主动注销了其广东吴川户籍,导致其成为没有户籍的人。儋州市公安局已协调吴川市公安局,办理李某华户口的恢复手续。目前没有证据证明张家慧干预李某华案件审理和李某华户籍恢复事宜。

二:关于反映张家慧、刘远生巨额资产的问题
  7. 关于反映张家慧、刘远生夫妇直接或间接控制多家公司,拥有巨额资产的问题
  公安机关按照法律规定,对张家慧、刘远生个人资产情况,以及刘远生实际控制和参股的公司情况进行了调查,并聘请专业公司进行了资产评估。现查明,与刘远生相关联的公司共计36家,已转让3家、注销或吊销8家,目前刘远生实际控制或参股的公司25家。经评估,目前刘远生拥有海口水云天小区房地产项目资产价值9.76亿元,拥有重庆雷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雷士公司)70%股份和房产价值2.4亿元,加上其他资产,刘远生及其公司的资产为18.007亿元;刘远生、张家慧共同所有资产1341.69万元;张家慧个人资产1430.41万元;张家慧及其子刘某爽共同所有资产255.40万元;刘某爽的个人资产4135.88万元。有关部门将根据调查结果对张家慧、刘远生的违纪违法犯罪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8. 关于反映刘远生名下的唯舍公司低价取得水云天项目土地的问题
  联合调查组查明,2003年3月海南汇宇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将56.9亩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刘远生实际控制的唯舍公司,双方约定唯舍公司代汇宇发展集团(湖南)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宇湖南公司)向工商银行长沙汇通支行(以下简称汇通支行)偿还借款1257.09万元,唯舍公司在该地上开发“水云天”项目。截至2005年4月,唯舍公司支付给汇通支行500万元。2005年5月至7月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将汇通支行对汇宇湖南公司的剩余债权本金5583万元(唯舍公司对其中的757.09万元负有清偿义务)分别转让。其中:4233万元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经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沙中院)调解,在唯舍公司偿还379.99万元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放弃剩余债权的追偿;1350万元转让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后转让给武汉因为思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因为思特公司),2012年4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湖南高院)判决唯舍公司按比例偿还因为思特公司183.07万元,唯舍公司至今未履行偿还义务。唯舍公司取得“水云天”项目土地已支付879.99万元,未支付183.07万元。
  9. 关于反映因为思特公司申请长沙中院查封唯舍公司名下土地后,张家慧、刘远生等以虚假债权提出执行异议的问题
  联合调查组查明,湖南高院判决唯舍公司偿还因为思特公司183.07万元后,因为思特公司向长沙中院申请强制执行。2015年5月,长沙中院裁定查封唯舍公司名下海口市国用(2004)第1738号、面积为7432.2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2016年9月,张家慧、刘远生等人和相关公司以该地块上开发建设的房产已过户至其名下为由,提出执行异议。2017年12月,长沙中院裁定解除了对该地块的查封。因为思特公司对唯舍公司的债权仍在执行中。
  10. 关于反映海南省人民政府欲将海南明日香高尔夫球场收回,刘远生利用法院资源通过诉讼仅以几百万就拿到手的问题
  联合调查组查明,1992年日本国株式会社明日香乡村俱乐部出资成立海南明日香旅业公司(以下简称明日香公司),文昌市政府向其出让铺前镇七星岭地区1993.3亩土地开发建设“高尔夫乡村俱乐部”。1994年明日香高尔夫项目开工建设,2002年初因资金紧缺等原因停建。2006年明日香公司拟将股权转让,刘远生着手收购。2007年10月,文昌市政府因明日香公司土地未按期开发等原因拟无偿收回,但因收回土地程序不完善、依据不足,未获得省政府批准。2009年6月明日香公司缴纳1000万元基础设施配套费后,文昌市政府同意明日香公司继续限期开发该项目。
  经调查,刘远生收购明日香公司,共向明日香公司原股东支付了4553.76万元和日元1159万元。2010年4月明日香公司100%股权变更登记为华融有限公司(该公司由刘远生在英属维京群岛设立的盛运公司100%控股)。收购期间,刘远生将明日香公司15%股权转让给商人苏某阳,刘远生实际拥有明日香公司85%的股权。2011年9月刘远生将明日香公司85%股权转让给香港商人黄某明。
  经调查,在刘远生收购明日香公司期间和转让明日香公司后各有一起行政诉讼案件。一是2007年5月,因明日香公司的营业执照已过有效期,文昌市建设局撤销了颁发给明日香公司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临时证,5月25日明日香公司向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二是2013年4月,文昌市规划局作出《关于撤销<关于审批海南明日香高尔夫乡村俱乐部体育休闲园改造规划方案的函>的函》,8月5日明日香公司向文昌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目前没有证据证明上述两起诉讼与刘远生收购明日香公司有关联。
  11. 关于反映台商钟先生在明日香公司25%的股权无缘无故被刘远生“吃掉”的问题
  联合调查组查明,网络反映的钟先生系台资企业宏基营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基公司)法定代表人钟某炫之子钟某基,该公司于1993年从日本国株式会社受让明日香公司25%股权。刘远生在收购明日香公司过程中得知明日香公司45%股权(含宏基公司持有的25%股权)已被日本商人平田某收购,经与平田某商谈,刘远生以2.5亿日元收购上述45%股权。由于平田某此前收购上述45%股权未办理过户,宏基公司法定代表人钟某炫委托其侄子钟某昌办理股权变更手续,委托书已经琼台两地公证机构认证。2009年7月钟某昌代表宏基公司、刘远生代表华融有限公司签署明日香公司25%股权转让协议。该问题反映的25%股权属于刘远生交易所得。
  12. 关于反映刘远生答应将明日香公司18%股权转让给詹某梅,但在詹某梅支付数千万元股权转让款后,刘远生未履行股权转让义务的问题
  联合调查组查明,2008年12月海南文昌籍商人陈某会以其妻子詹某梅的名义与华融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华融有限公司将明日香公司18%股权作价2200万元转让给詹某梅。之后,陈某会陆续投入900万元,但华融有限公司未履行股权转让义务。2014年10月,詹某梅与华融有限公司、明日香公司以及刘远生重新签订协议,约定华融有限公司退还詹某梅900万元并补偿詹某梅2300万元,明日香公司和刘远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之后,刘远生向詹某梅退还900万元但未支付2300万元补偿款。2018年1月詹某梅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口中院)起诉华融有限公司、明日香公司和刘远生,11月詹某梅向海口中院申请撤诉。之后,陈某会多次催促刘远生支付2300万元的补偿款,刘远生至今未支付。
  13. 关于反映刘远生的助理蓝某借给唯舍公司2亿元,唯舍公司以重庆雷士公司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刘远生由此获取重庆雷士公司60%股权的问题
  联合调查组查明,2011年9月香港商人黄某明与刘远生商谈,刘远生将明日香公司85%股权转让给黄某明。因重庆雷士公司老板吴某江在澳门赌博欠下黄某强4.6亿元,经黄某强、黄某明、刘远生及吴某江协商,黄某明以吴某江重庆雷士公司100%股权作价4.6亿元,作为明日香公司股权转让的部分款项抵给刘远生,并由刘远生与吴某江签订重庆雷士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刘远生发现吴某江仅持有60%股权,且持有40%股权的李某杰既不同意转让自己的股权、也不同意吴某江转让。为了控制公司土地资产、顺利办理60%股权过户手续,2011年12月刘远生安排其助理蓝某与唯舍公司签订一份2亿元的虚假借据,吴某江同意重庆雷士公司以其名下土地为唯舍公司办理抵押担保。后李某杰同意吴某江将60%股权转让给刘远生,三方于2012年6月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吴某江、李某杰分别将60%、10%的股权转让给刘远生,同时办理了过户手续。至此,刘远生对重庆雷士公司持股70%,李某杰持股30%。2012年7月刘远生办理了解除重庆雷士公司土地抵押登记手续。
  14. 关于反映李某杰将其持有的重庆雷士公司30%股权以1.1亿元转让给刘远生,但刘远生反悔并向海南仲裁委申请撤销该股权转让协议的问题
  联合调查组查明,刘远生、李某杰于2018年4月签订协议,约定由刘远生出资1.1亿元收购李某杰30%股权,李某杰退出公司经营。履行协议期间,刘远生、李某杰产生矛盾,刘远生不想继续收购李某杰30%股权。2019年3月刘远生向海南省仲裁委员会申请撤销股权转让协议。因双方均申请延期审理,并考虑到案外其他因素可能会影响案件审理,海南仲裁委员会于2019年6月12日中止该案审理。

三:关于反映刘远生涉嫌违法的问题
  15. 关于反映刘远生操纵股市、利用农业项目骗取政府补贴的问题
  联合调查组查明,张家慧、刘远生股票账户分别于2014年6月16日、2014年6月9日销户;刘远生实际控制的海口洪远顾问有限公司、洋浦鑫祺工贸有限公司名下股票账户均已销户或进入休眠状态;刘远生以他人名义持有股票资金账户市值现有900余万元,没有证据证明刘远生操纵股市。据刘远生供述,其对外宣称操纵股市,是为了显摆自己能力很强。另外,联合调查组依法对刘远生实际控制、关联、疑似关联的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目前尚未发现上述公司获取过政府农业补贴。

★ 人物履历
  张家慧,女,汉族,1965年3月出生,重庆万州人,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副研究员,1990年1月参加工作,199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0年1月至1992年7月,历任四川省万县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
  1992年7月至1997年9月,历任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副科级助理审判员、正科级审判员;
  1997年9月至2000年6月,就读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
  2000年6月至2001年9月,待分配;
  2001年9月至2002年1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从事法学学科博士后研究;
  2002年1月至2004年9月,历任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中级人民法院正科级助理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庭长(2002年1月至2004年6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从事法学学科博士后研究);
  2004年9月至2006年3月,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正处级);
  2006年3月至2006年12月,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2006年12月至2010年11月,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2010年11月至2012年7月,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
  2012年7月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9年5月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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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倦人儿 发表于: 2020-6-18 22:15:41|显示全部楼层

“身家200亿”副院长张家慧法庭受审 其姐院外打人

源自:长安街知事
原文标题:张家慧法庭受审,其姐院外打人,拘!

  身家上亿的海南女贪官张家慧刚刚出庭受审、认罪悔罪,她的姐姐却在法庭外闹事打人,最终被行政拘留。
  18日晚间,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通报:6月17日上午,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门外发生一起殴打他人行政案件。
  经查,当日8时许,张某华(女,64岁,重庆万州人)等人在法院门外遇到刘某,张某华当众推搡刘某,并用手打其脸部,被现场执勤人员当场制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警方依法对张某华作出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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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注意到,打人的张某华是张家慧的姐姐,而被打的是前媒体人刘虎,他现为自由撰稿人,是最早网络举报张家慧案件的人士之一。而事件发生之日,正是张家慧受审之时。

现场照片 源自:刘虎微博现场照片 源自:刘虎微博

  17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张家慧受贿、行政枉法裁判、诈骗一案。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2006年以来,张家慧利用担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党组成员、副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通过打招呼等方式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4375万元。
  2015至2016年,张家慧身为司法工作人员,为使其丈夫刘远生实际控制的海南迪纳斯投资有限公司少缴或不缴增容费,在行政审判活动中指使、授意他人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致使该公司少缴纳增容费4621万余元。
  2001年6月,张家慧夫妇虚构帮助他人疏通关系减轻刑事处罚,骗取相关人员价值人民币143万余元的财物。
  检察机关认为,张家慧的行为已分别构成受贿罪、行政枉法裁判罪、诈骗罪。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张家慧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张家慧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案件择期宣判。
  张家慧出生于1965年3月,重庆市万州人,长期在海南省高院任职,2012年7月晋升副院长。
  张家慧的前夫为刘远生,生于1966年,贵州道真人。两人在西南政法大学读书时相识,1990年1月结婚,2017年3月离婚。
  上世纪90年代初,张家慧、刘远生夫妻双双来到海南工作,张家慧一直在法院系统,刘远生后因生意纠纷遭劝退下海经商。
  2019年5月,“海南高院副院长夫妇屡被敲诈、威胁损失数亿元”“高院副院长的家族产业:资产超200亿”等网络举报引发热议。当月底,海南省纪委监委发布调查结果称,张家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刘远生涉嫌犯罪接受公安机关侦查。
  同年11月30日,海南省纪委监委宣布,经海南省委批准,对张家慧“双开”。
  经查,张家慧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指使他人串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在私人会所宴请他人;
  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
  当晚,海南省委政法委牵头成立的联合调查组对张家慧、刘远生有关问题进行了通报。
  通报称,2016年1月张家慧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时,瞒报、漏报刘远生实际控制和参股的26家公司。2017年3月,张家慧和刘远生办理了离婚手续。张家慧不如实申报个人有关事项的行为违反组织纪律。
  经查明,刘远生及其公司的资产为18.007亿元;刘远生、张家慧共同所有资产1341.69万元;张家慧个人资产1430.41万元;张家慧及其子刘某爽共同所有资产255.40万元;刘某爽的个人资产4135.88万元。
  今年3月,刘远生以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虚假诉讼罪被批捕;张家慧则以受贿罪、行政枉法裁判罪、诈骗罪被提起公诉。
  如今,张家慧走上法庭、认罪悔罪,这对贪腐夫妻将在牢狱里反思自己前半生的过错。
 鱿鱼崽 发表于: 2020-6-17 18:14:00|显示全部楼层

受贿、行政枉法裁判、诈骗,张家慧被控收4375万元

源自:新京报网
原文标题:受贿、行政枉法裁判、诈骗,张家慧被控收4375万元

  据海南一中院消息,2020年6月17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张家慧受贿、行政枉法裁判、诈骗一案。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2006年以来,被告人张家慧利用担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党组成员、副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通过打招呼等方式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4375万元。2015至2016年,被告人张家慧身为司法工作人员,为使其丈夫刘远生实际控制的海南迪纳斯投资有限公司少缴或不缴增容费,在行政审判活动中指使、授意他人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致使该公司少缴纳增容费4621万余元。2001年6月,张家慧夫妇虚构帮助他人疏通关系减轻刑事处罚,骗取相关人员价值人民币143万余元的财物。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张家慧的行为已分别构成受贿罪、行政枉法裁判罪、诈骗罪。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张家慧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张家慧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被告人张家慧的亲属,诈骗案被害人的亲属,部分全国和省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院特邀监督员,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案件择期宣判。
  张家慧生于1965年3月,曾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行政审判庭庭长等职。2012年起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2018年,因被偷拍打麻将遭敲诈、被举报“资产超200亿”等问题引发关注,有媒体称其为“最富法官”。
  对网络反映的问题,海南省委政法委牵头,成立了海南省纪委监委、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参加的联合调查组。去年11月29日公报了调查结果。
  联合调查组查明,2017年3月,张家慧和刘远生办理了离婚手续。但2016年1月,张家慧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时,瞒报、漏报刘远生实际控制和参股的26家公司。
  经评估,刘远生拥有海口水云天小区房地产项目资产价值9.76亿元,拥有重庆雷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0%股份和房产价值2.4亿元,加上其他资产,刘远生及其公司的资产为18.007亿元;刘远生、张家慧共同所有资产1341.69万元;张家慧个人资产1430.41万元;张家慧及其子刘某爽共同所有资产255.40万元;刘某爽的个人资产4135.88万元。
  就在张家慧被提起公诉前,今年3月16日,海南省儋州市检察院以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虚假诉讼罪对刘远生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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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贡子峰 发表于: 2020-6-17 17:54:00|显示全部楼层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张家慧一审被控受贿4375万元

源自:海南一中院
原文标题: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张家慧一审被控受贿4375万元

  海南一中院微信号消息,2020年6月17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张家慧受贿、行政枉法裁判、诈骗一案。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2006年以来,被告人张家慧利用担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党组成员、副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通过打招呼等方式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4375万元。2015至2016年,被告人张家慧身为司法工作人员,为使其丈夫刘远生实际控制的海南迪纳斯投资有限公司少缴或不缴增容费,在行政审判活动中指使、授意他人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致使该公司少缴纳增容费4621万余元。2001年6月,张家慧夫妇虚构帮助他人疏通关系减轻刑事处罚,骗取相关人员价值人民币143万余元的财物。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张家慧的行为已分别构成受贿罪、行政枉法裁判罪、诈骗罪。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张家慧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张家慧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被告人张家慧的亲属,诈骗案被害人的亲属,部分全国和省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院特邀监督员,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案件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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