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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贡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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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实·新闻南充一业主私自扩建 公共阳台成了“耗子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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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华西都市报

  改建后的房子(红框处原为公共阳台)。
  南充市城管局:已调查取证,如违法将进行处罚
  “好好的采光阳台,现在却成了‘耗子洞’,还让人怎么住呢?”近日,南充市民张女士打入本报热线报料称,住在她家对面的邻居,由于人多房子小,私自将公共阳台扩建成自家住房,导致张女士家的通风、采光受到影响,且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昨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从南充市城管局顺庆分局了解到,该局已到现场进行勘察,并开会讨论。近期将对房屋出售前的规划图纸进行查看,如果属于违法改建,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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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四姑娘山
 楼主|染姐 发表于: 2014-3-12 07:24:01|只看该作者
▲温馨提示:图片的宽度最好1800 像素,目前最佳显示是 900 像素,请勿小于 900 像素▲
记者目击:公共阳台被改成“耗子洞”
  昨日,记者来到位于南充市仪凤街184号张女士家所在的住宅楼看到,该小区临街而建,一、二楼是商铺,三楼以上是住房,共11层。张女士家是4-2,与邻居4-1之间原本有一个公共阳台,用于采光及消防通道,而现在采光的阳台已经变成了“耗子洞”。
  “这里以前是南充市纺织局的办公楼,后来改建成了住宅楼。”张女士介绍,她在1990年入住,去年3月28日,住在他家对面4-1住户柏某因为人多住不下,想将房子扩建。“扩建前,他曾和我打过招呼,出于邻里关系考虑,我告诉他希望不要扩建,免得影响阳台采光和消防通道的正常使用。当时柏某答应我不再扩建,可没想都几天后,他直接将房子建了起来。”
  张女士说,原本很宽的消防通道,现在变成了“耗子洞”,家里采光、通风都受到了影响,万一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据了解,张女士所在的住宅楼,每一层住房原本规划有公共阳台,但现在基本都被占用改建成了住房。

记者调查相关部门曾多次协商未果
  根据张女士反映的情况,记者随后联系到4-1的房主柏先生,但他本人现在不在南充,房子已交给亲戚胡先生代为出租。柏先生说,在扩建前,他得到了邻居张女士的同意,并没有私自扩建。
  在对该住宅楼其他住户的走访中记者了解到,因扩建的事情张女士多次到街道办以及相关部门进行反映,希望事情能得到解决。
  “住这里十多年了,家家户户的房子都是改了的,现在柏先生扩建也无可厚非。如果将房子扩建不合法,那我们这么人的房子是不是都要拆除?”住在3楼的住户杨女士说道。
  南充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顺庆分局局长龙涛介绍,去年,张女士到该部门反映情况后,该局与中城街道办就此事,对双方进行了调解,但并未有结果。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3# 峨眉山
 楼主|染姐 发表于: 2014-3-12 07:24:01|只看该作者
城管局:已取证调查 如违法将处罚
  前天下午,南充市城管局法制科以及顺庆分局的工作人员,再次来到仪凤街184号1幢楼,对张女士反映的4-1扩建房屋进行勘察,并开会进行讨论。
  龙涛介绍,每层楼都有经过改建,对于张女士放映的情况,需要调查整栋住房出售前的规划图纸,然后了解其是否取得改建许可。如果调查出没有获得许可,按照规定是要对扩建部分进行拆除,对这些房屋进行拆除。但由于历史原因,改建房屋的住户如此多,是否执行需要进一步商榷。“对于柏先生在2013年3月对房屋进行扩建是否属于当初改建的延续,也需要到南充市档案局进行取证调查,如果属于违法改建,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龙涛表示,将于近日到南充市档案局进行调查。

律师说法
未经批准私自改扩建属于违章建筑

  就此事,记者咨询了四川罡兴律师事务所邓显峰律师。邓显峰介绍,对住宅的改扩建都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在批准后按批准的改扩建方案进行,如果没有经过批准的改扩建行为,属于违章建筑。影响到其他居民采光的,受害方可以向主管部门投诉,主管部门可以向责令停止建设、强制拆除、没收实物或者没收违法收入,公安、工商、房管、城管等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尹秦 实习记者:刘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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