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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贡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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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通讯雅西高速负气逆行33公里案一审宣判 男子获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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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西高速上逆行33公里 男子谎称车自己飘起来了
源自:封面新闻
  封面新闻讯(记者:丁伟 李昕锋)车流飞驰的四川雅西高速上,一辆灰色小车迎着车流逆行,通过了5座隧道、逆行近33公里,其间数次与来车迎面相撞……10月25日中午,这辆“疯狂小车”最终被高速交警拦下。然而面对民警的反复询问,驾驶员余某谎称“车自己飘起来了,控制不住……”

余某逆行近33公里,经过了5个隧道。
  25日中午12时7分,四川高速交警六支队三大队接到报警称,一辆川T牌照的灰色标致小车在雅西高速石棉往汉源方向车道上逆行。情况危急,警方随即安排3组警力布控拦截:一组为巡逻组,从石棉往汉源方向查找逆行车辆;二组为拦截组,在石棉收费站值守拦截;三组为机动组,准备应对突发情况,并保持与监控中心联系,实时锁定逆行车辆位置。
  12时19分许,巡逻组巡查至石棉隧道附近时,发现逆行车辆沿小客车道一路逆行而来。民警利用车载警报器和喊话器示意其靠边停车,但该小车并未减速靠边停车,而是继续向前行驶。巡逻民警随即记下其车牌号川T*×620,通知拦截组和机动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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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四姑娘山
 楼主|丢不下 发表于: 2018-10-26 08:24:13|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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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逻民警发现余某后喊话,但其并未停车。
  接到信息后,后方民警迅速查询,并拨打该车注册登记的车主联系方式,恰好车主正是当时该车的驾驶员余某。于是,民警责令余某立即安全停靠应急车道,等待巡逻民警赶来处置。然而,余某没有听从指令,继续驾车向前逆行。
  12时24分许,民警接到监控中心通报,逆行车没有在石棉收费站下站。守候在前方约4公里的机动组立即出动,往石棉方向巡查并寻找安全位置,设置隔离区域进行布控拦截。12时27分许,在鸡公山隧道口附近的2063㎞+700m处,民警最终成功将逆行车辆安全截停。
  经查,余某于上午11时57分从汉源南收费站上高速,然后一路逆行至鸡公山隧道口附近,全程近33公里,中间有5座隧道。据沿途监控画面显示和余某自己交代,途中一路上险象环生,多次险些与正常行驶车辆迎面相撞。
余某最终被拦下。
  逆行全程近33公里,且两次拒绝民警指令,余某为何一意孤行?民警对其进行了毒检和呼气式酒精测试,但检测结果排除了余某毒驾、酒驾嫌疑。难道是对路况不熟?经查,余某是石棉本地人,在汉源有朋友,经常开车往返,对路况也非常熟悉。
  面对民警询问,余某的回答让人啼笑皆非:“车自己就飘起来了,控制不住……不知为什么就走错了。”尽管民警反复询问,但余某拒不交代真实原由,用“莫名其妙”的方式来搪塞民警,试图逃避高速交警的处罚。
  但铁证如山,其交通违法行为确凿。根据相关法规,警方对余某处以了罚款2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的处罚。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3# 峨眉山
 碾铁路 发表于: 2018-10-27 08:24:00|只看该作者

雅西高速上逆行33公里 男子称车自己飘起来了

源自:华西都市报
被民警截停的余某及其车辆。

余某驾车逆行近33公里,经过了5个隧道。高速交警供图
巡逻民警喊话后,余某仍继续逆行。(警车行车记录仪拍摄)

危险
高速上逆行 两次拒绝民警指令停车

  25日中午12时07分,四川高速交警六支队三大队接到报警称,一辆川T牌照的灰色标致小车在雅西高速石棉往汉源方向车道上逆行。警方随即安排3组警力布控拦截:一组为巡逻组,二组为拦截组,三组为机动组。
  12时19分许,巡逻组巡查至石棉隧道附近时,发现该车沿小客车道一路逆行而来。民警利用车载警报器和喊话器示意其靠边停车,但该小车并未减速靠边停车,而是继续向前行驶。巡逻民警随即记下其车牌号川T*×620,通知拦截组和机动组。
  接到信息后,后方民警迅速查询,并拨打该车注册登记的车主联系方式,恰好车主正是当时该车驾驶员余某。于是,民警责令其立即安全停靠应急车道,等待巡逻民警赶来处置。然而,余某没有听从指令,继续驾车向前逆行。
  12时24分许,民警接到监控中心通报,逆行车没有在石棉收费站下站。守候在前方约4公里处的机动组立即出动,往石棉方向巡查并寻找安全位置,设置隔离区域进行布控拦截。12时27分许,在鸡公山隧道口附近,民警最终成功将逆行车辆安全截停。

处罚
证据确凿 被罚200元扣12分

  经查,余某于上午11时57分从汉源南收费站上高速,然后一路逆行至鸡公山隧道口附近被截停,全程近33公里,通过了5座隧道。据沿途监控画面显示和余某自己交代,途中险象环生,多次险些与正常行驶车辆迎面相撞。
  逆行全程近33公里,且两次拒绝民警指令,余某为何一意孤行?民警对其进行了毒检和呼气式酒精测试,但检测结果排除了余某毒驾、酒驾嫌疑。难道是对路况不熟?经查,余某是石棉本地人,在汉源有朋友,经常开车往返,对路况也比较熟悉。
  面对民警询问,余某的回答让人啼笑皆非:“车自己就飘起来了,控制不住……不知为什么就走错了。”尽管民警反复询问,但余某拒不交代真实原由,只用“莫名其妙”的方式搪塞民警。
  但铁证如山,其交通违法行为确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余某因在高速公路上逆行,被警方处以罚款200元、驾照一次性记12分的处罚。

辩解
上高速走错了道 不敢调头只能往前走

  2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联系上了余某。26岁的他是石棉县宰羊乡人,平时经营一家小餐馆,领取C1驾照已6年多了。他说,自己当天到汉源见朋友,返回时从汉源南收费站上了高速,“因为怕上错高速,我还问了发卡的工作人员,对方说是往石棉方向的入口。”
  据高速交警介绍,雅西高速在汉源有两个收费站,汉源北站只能前往雅安、成都方向,汉源南站只能前往石棉、西昌方向。也就是说,余某进对了站,却走错了道,开上了石棉方向过来的车辆下站的匝道,然后一路逆行进入了石棉往雅安方向的高速公路主线。
  “上去没好远,就发现不对劲,咋个对面有车来,还朝我闪灯、按喇叭?”余某意识到自己逆行了,“我想过调头回去,但想起高速上不能调头,没办法只能一直往前开。”他还承认,听到了巡逻民警喊他停车,也接到了后来民警要求他停车的电话,“但路上不断有车,我没办法靠边,只有继续开,但我减了速。”
  余某事后回忆,“当时还是害怕。我儿子才3岁。”他回家后,向家人说了此事,“他们都喊我以后要慢点。”余某说,自己以后会更注意,一定不能走错道,万一再走错了,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马上把车停靠到应急车道上,在前方设置好警示标志,然后立即报警处理,“这是后来民警教我的,我都记住了。”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
  记者丁伟李昕锋

律师说法驾驶员或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记者:丁伟李昕锋)10月26日凌晨,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率先报道“男子雅西高速逆行33公里”一事后,引发读者和网友关注。有读者和网友认为,罚款200元、驾照一次性记12分的处罚太轻,驾车逆行男子的行为已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对此,太琨律(成都)四川琨爵律师事务所主任朱界平律师认为,如果行为人明知是在高速公路上逆行,且在被交警警告之后仍不停止,而是继续在高速公路上逆行,其主观上应已具备《刑法》中的“主观故意”或者“放任危险行为的发生”,其行为对在高速路上行驶的不特定的人具有非常大的危险性,在这种情况下,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还有读者和网友认为,余某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朱界平对此分析说,危险驾驶罪在《刑法修正案(九)》中指:在道路上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基于罪行法定原则,因未将余某涉及的该种情形列入危险驾驶罪,因此不能认定为危险驾驶罪。
4# 金佛山
 楼主|丢不下 发表于: 2018-10-28 09:24:00|只看该作者

雅西高速逆行33公里 司机被刑拘

源自:华西都市报
余某驾车逆行近33公里,经过了5个隧道。

驾车逆行的余某最终被民警截停。

  10月25日中午12时许,雅西高速汉源至石棉段,石棉县人余某驾车逆行近33公里,中途经过了5座隧道,一路上险象环生,两次拒绝民警停车指令,最终被民警设卡拦下。事发后,26岁的余某受到罚款2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的处罚。
  26日凌晨,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率先报道了此事,并引发广大读者、网友关注。部分读者和网友认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较轻,有律师也认为余某的行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社会关注和律师观点,很快引起了交警部门的高度重视。

案情进展
逆行严重危害公共安全
司机已在石棉县看守所关押

  27日上午,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六分局(四川高速交警六支队)发布《案情通报》称,该分局已对该案立案侦查,余某驾车在高速公路上逆行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因涉嫌犯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这是四川高速公路公安侦办的首起因为在高速公路上逆行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案件。”据办案民警介绍,当事驾驶员余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于27日凌晨被四川高速公路公安六分局依法刑拘,并送往石棉县看守所关押。

律师说法
被交警两次警告仍未停车
很可能构成了“主观故意”

  余某成为“四川高速公路逆行入刑第一人”,太琨律(成都)四川琨爵律师事务所主任朱界平律师认为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其逆行长达30多公里,中途经过了多处隧道,其行为情节特别严重,对在高速路上行驶的不特定的人员和车辆具有非常大的危险性;二是其明知在高速路上逆行未及时釆取合理的处置措施,且在被交警两次警告后仍未停止危险行为,这种情形下就很可能构成了《刑法》意义上的“主观故意”或者“放任危险行为的发生”。客观行为具有对公共安全的危害性,主观上又存在对危险发生的放任或故意,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就较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被处以该罪名的可能性就较大。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丁伟李昕锋

☆ 相关资讯
最“任性”女司机
高速路车流中逆行
被记12分罚200元

  10月7日,四川省公安厅高速交警一支队的都汶高速交警披露了一起违法案例,一位堪称最“任性”的女司机,令人吓出一身汗。
  国庆期间,由成都通往汶川的高速公路迎来了大量自驾车辆,一度在高速路上排起长龙。10月2日上午,四川高速交警一支队六大队民警通过监控发现,成灌高速和都汶高速连接处石马巷位置,一辆车牌号为川A9C***的银灰色大众小车无视后方滚滚车流,直接在高速公路匝道上原地调头,试图往成灌方向行驶。这一行为导致后方车辆更为拥堵,幸好被后方巡逻路政人员及时制止。
  经查,该车驾驶员廖某香,女,都江堰人,本想经成灌高速都江堰站出站,但误上都汶高速后便铤而走险,不顾后方滚滚车流便在高速路上调头逆行。民警对其违法行为予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高速路上逆行4公里
这名驾驶员被扣12分

  10月5日上午8点57分左右,绵遂高速绵阳往遂宁方向,一辆白色SUV在应急车道高速逆行,惊险一幕被经过车辆的行车记录仪拍下。10月6日记者获悉,该驾驶员被高速交警查实逆行4公里,被罚款200元、记12分。
  据警方介绍,10月5日上午8点过,许某某驾驶川B91***小型普通客车从松垭收费站进入G93成渝环线高速公路绵遂段,准备经绵遂高速、成德南高速公路,从成德南高速的古井收费站出站。
  当许某某驾车行驶至三台互通立交时,本应该从这里进入成德南高速,由于走神错过了出口,所以在前方大概4公里的位置调了头,然后逆行至三台互通立交,进入了成德南高速。其中有一段路还是隧道,非常危险。
  此违法行为被高速公路二支队六大队查实后,当事司机许某某受到了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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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青城山
 碾铁路 发表于: 2018-11-7 08:54:00|只看该作者

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司机高速逆行33公里被批捕

源自:封面新闻
  封面新闻讯(记者:丁伟 李昕锋)11月5日,四川石棉县人民检察院发布《案情通报》表示,已依法对雅西高速逆行的余某批准逮捕。
  此前的10月25日,26岁的石棉县宰羊乡人余某驾驶一辆灰色小车,沿雅西高速石棉往汉源方向车道逆行近33公里,中途经过了5座隧道,一路险象环生,且两次拒绝高速交警要求其停车接受处理的指令,最终在高速路上被民警拦下。

  事发当天,余某受到罚款2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的处罚。10月27日,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六分局(四川高速交警六支队)发布《案情通报》表示,已对该案立案侦查,余某驾车在高速公路上逆行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因涉嫌犯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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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碾铁路 发表于: 2018-11-7 08:54:00|只看该作者
  11月5日,石棉县人民检察院发布《案情通报》表示,2018年11月5日,石棉县人民检察院对在雅西高速公路上逆行的余某,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该案是石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公安机关进行立案监督的案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8#
 楼主|丢不下 发表于: 2018-11-7 08:54:00|只看该作者

男子雅西高速逆行33公里 真相竟是与女友闹分手

源自:封面新闻
男子雅西高速逆行33公里真相曝光,竟是与女友闹分手心情不好。
目前已被当地检察院批捕,或将获刑3至10年。

⊙记者:李昕锋 丁伟

  “我到现在都想不通,他那么老实憨厚一个小伙子,咋会做出这么糊涂的事来?”直到现在,老余对儿子余某在雅西高速公路上逆行33公里一事打不开心结。
事件──

男子高速公路逆行33公里
检察院对其作出逮捕决定

  今年10月25日,26岁的四川石棉人余某驾驶小轿车,沿雅西高速公路石棉往汉源方向车道逆行近33公里,中途经过5座隧道,且两次拒绝高速交警要求其停车接受处理的指令,最终在高速公路上被交警拦下。
  当天,余某受到罚款2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的处罚。10月27日,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六分局对该案立案侦查,余某驾车在高速公路上逆行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并因涉嫌犯罪被送往石棉县看守所关押。
  11月5日,石棉县人民检察院发布《案情通报》表示,2018年11月5日,石棉县人民检察院对在雅西高速公路上逆行的余某,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该案是石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公安机关进行立案监督的案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记者了解到,该案是四川高速公路公安侦办的首起因为在高速公路上逆行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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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丢不下 发表于: 2018-11-7 08:54:00|只看该作者
家人──

余某老实憨厚
无前科望轻判

  11月6日,记者辗转联系上了余某的父亲老余。
  老余说,两年前,余某与妻子离婚。今年,通过朋友介绍,余某结识了汉源女子杨某。事发当天,杨某给余某打电话说有事,心急的余某当即决定去汉源见杨某。
  在从汉源返回石棉的高速公路上,发生了逆行的事情。“他可能心情不好,一直在想事情,脑壳是昏的。”
  老余很郁闷,余某从小老实憨厚,从不惹是生非,也没做过违法乱纪的事,现如今自己经营一家小餐馆,周围邻居对他的口碑都不错。6年前,余某领取了C1驾照,一直没出过交通事故。老余说,“虽然他犯了这么大的错,但我想是他一时糊涂,还好没造成交通事故,希望法院能够念在他是初犯,对他轻判一点。”
  老余告诉记者,余某自从和前妻离婚后,独自抚养儿子两年多,“现在孙儿天天哭闹爸爸在哪里?怎么还不回家?我只好天天骗他,爸爸出远门打工去了,唉!”
10#
 楼主|丢不下 发表于: 2018-11-7 08:54:00|只看该作者
检察院──

公安行政处罚不够
监督公安机关立案

  记者注意到,在在石棉县人民检察院作出对余某的批捕决定的同时,指出该案是检察院依法对公安机关进行立案监督的案件。
  该检察院检察官表示,该案发生后,交警对余某出具了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行政处罚。检察机关认为,余某行为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涉嫌刑事犯罪,根据法律监督职责,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对该案进行立案。
  检察官也对记者述了该案的起因。10月25日,余某由于和女友杨某闹分手,心情不愉快,他从汉源返回石棉时,在汉源南收费站驶入高速公路,因为思想走神,开上了石棉方向过来的车辆下站匝道,然后一路逆行进入了石棉往雅安方向的高速公路主线。

律师──
尽管为人老实无前科
但仍可能被判3到10年

  太琨律(成都)四川琨爵律师事务所律师朱界平表示,如果行为人明知是在高速公路上逆行,且在被交警警告之后仍不停止,而是继续在高速公路上逆行,其主观上应已具备了《刑法》中的“主观故意”或者“放任危险行为的发生”,其行为对在高速路上行驶的不特定的人具有非常大的危险性,足以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有明文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尽管余某事件具有偶然性,他并没有违法犯罪前科,为人老实、口碑较好,该案也未造成严重后果,但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其仍将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若余某具备法定的从轻、减轻或酌定情节,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可以依据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结合具体案情对行为人适当降低处罚。”朱界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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