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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飞翔 发表于: 2014-4-23 15:45:00|只看该作者回帖奖励|倒序浏览|阅读模式

[少数民族魏晋南北朝民族关系与夷夏之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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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新疆哲学社会科学网
  导语: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民族关系错综复杂,其中魏与西晋的民族关系主要表现为汉族政权与少数民族之间的矛盾,而南北朝的民族关系则是南方汉族政权与北方少数民族政权之间的矛盾。表现在这一时期的夷夏之辨上,魏与西晋汉族思想家的夷夏观明显偏激、落后,以蔑视少数民族、鼓吹“戎晋不杂”论的江统的《徙戎论》为代表;而南北朝时期则是南北方政权都以正统自居,斥对方为僭伪;而在这种相互争正统的政治背后,却蕴含着深刻的对于“中国”的历史文化认同。
  关键词:魏晋南北朝;民族关系;夷夏之辨;《徙戎论》;历史文化认同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民族关系是发生在各民族不断内迁、少数民族政权纷纷建立、国家长期处于分裂、对立状况这样一个背景之下的,从而表现出民族矛盾激化、民族关系复杂的时代特点。而魏与西晋时期和南北朝时期的民族关系又有明显的不同,前者是发生在汉族政权统治下,为汉族与各少数民族之间的矛盾;后者则发生在北方少数民族政权与南方汉族政权分治、对峙的背景下的。在这样一个民族关系背景之下,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夷夏之辨也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特点,魏与西晋汉族政权统治下的夷夏之辨,面对民族矛盾的压力,表现出明显的偏激和落后;而南北朝南方汉族政权与北方少数民族政权对峙、分治,其夷夏之辨的表现形式,则是相互为本朝政权争正统,而指责对方为僭伪,却又蕴含有明显的对于“中国”的历史文化认同意识。
  一、魏与西晋的民族关系与《徙戎论》的夷夏之辨
  复杂而激化,是魏与西晋时期民族关系的特点。而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主要是这一时期出现了北部和西部边地各少数民族大规模内迁杂居情况,对此汉族统治者却又采取了不当的安置政策。
  魏与西晋时期,原先居住在塞外的匈奴、鲜卑、氐、羯、羌等少数民族,发生了大规模的内迁情况。其中匈奴的内迁始于东汉初年,当时南匈奴附汉后,杂居于北地、朔方、五原、云中、定襄、雁门、代、上谷等北边诸郡,此后又不断地南迁,逐渐进入并州诸郡,深入到了山西汾水流域。西晋初年,原来留居塞外的匈奴部落因鲜卑势力所逼和自然灾害等原因,出现了大举向南迁徙的情况,前后人数不少于20万,遍居西北诸郡,尤以并州、河东诸郡居多。鲜卑自东汉初年以来,就不断大规模地作扇形南迁西进,据有匈奴的故地;而在这种迁徙的过程中,又与匈奴、乌桓甚至汉人等混血成许多新的部族。汉魏之际,东部鲜卑势力崛起,从“云中、五原以东抵辽水,皆为鲜卑庭”;而北部拓跋鲜卑也逐渐向西南发展,进入了云中、五原、定襄诸郡;西部鲜卑诸支活动于甘肃河西走廊一带。氐人长期以来主要生活在西起陇西、东到略阳(今甘肃秦安县东南)、南达岷山以北的广大地区。东汉末年,曹操曾将甘肃武都地区的氐人部众强制迁徙到关中、陇右等郡。魏晋之际,氐人已经在武都、阴平、关中、陇右等一些郡县形成了与汉人及其他民族杂居的局面。羯人又称“羯胡”,入塞前隶属于匈奴,《魏书·羯胡石勒传》记载:“其先匈奴别部,分散居于上党武乡羯室,因号羯胡。”《晋书·石勒载记》也载其为“匈奴别部羌渠之胄”。羯人是自汉代以后被匈奴人所裹挟入塞的,主要居住在山西并州上党郡和新兴郡一带。魏晋之际,并州上党羯人隶属于匈奴左部,后来石勒等人便是跟着匈奴左部帅刘渊反晋的。羌人由于长期的迁徙,在汉代分布已经非常广泛,东汉时期的人们将生活在青海与甘肃西部等塞外地区的羌人称为西羌,而将大量内迁的羌人称为东羌。魏晋之际,内迁的羌人主要分布在秦州、雍州、凉州和益州所辖的许多郡县中;而西晋时期,羌人已经遍布于关中地区了。
  从上所述可知,自东汉以来特别是魏与西晋时期,在中国历史上出现了一股各少数民族由北部和西北部向塞内迁徙的移民浪潮(其中既有主动迁徙,也有被动强制迁徙),甚至出现了“关中之人百余万口,率其少多,戎狄居半”的局面。如何治理内迁的各族民众?东汉的统治政策主要是安抚与镇压并用,如对待内附的南匈奴和南迁的鲜卑等族,由于他们主动通好,便以安抚为主;而对于地广势众的羌人,则主要是采取强迫迁徙与镇压的政策,强迫迁徙的目的是为了分散羌人的力量,以便分而治之,这种做法也最终导致了羌人长达百年之久的不断反抗斗争。由于这一时期还只是移民浪潮的前奏,流民问题尚未凸现,尚未构成社会的主要问题。汉末曹魏之际,随着少数民族内迁的加剧,各军阀割据势力对待这些内迁的少数民族是既利用,又防范,如曹操对待南迁的匈奴,就是采取了镇抚并施和分而治之的办法,镇抚并施是安抚为其所用者,征讨不服管治者;分而治之具体是指将汾晋一带的匈奴分为左、右、南、北、中五部,其目的是要将匈奴豪右与其统辖的部民分离。到了西晋时期,少数民族内迁的人口数量已经十分巨大,民族成份也非常复杂,与汉民杂居后出现的各种社会问题更多。这种大规模的少数民族(当然也包括一部分汉人)移民潮的出现,为西晋统治者提出了一个严峻的政治课题,那就是如何妥善安置和治理这些内迁的少数民族?从总体上说,西晋统治者对待内迁各族的政策是秉承了汉魏的做法,只是在利用、防范上更加有过之而无不及。西晋统治者从思想深处是歧视这些内迁少数民族的,对内迁百姓编户为民,征发为兵,甚至掠夺为奴,内迁各族人民在承受着种族歧视的同时,还担负着繁重的赋税负担,因而民族矛盾由此激化起来,晋泰始六年(270)秃发鲜卑树机能起义和元康四年(294)氐人齐万年起义,便是这种民族矛盾不断激化的产物。两次起义虽然最后都被镇压下去了,但所暴露出来的社会问题却是深刻的。
  面对这样一种前所未有的复杂和激化的民族关系,魏与西晋时期夷夏之辨思想表现出了明显的偏激和落后。西晋江统的《徙戎论》,堪为这一时期夷夏之辨的代表作。
  江统,西晋陈留圉(河南开封市东)人。就在齐万年起义被镇压下去的元康九年(299),他上了这篇长达2700余言的奏文──《徙戎论》,向朝廷提出了根本解决内迁杂居少数民族问题的具体主张,表达了自己的夷夏之辨思想。
  首先,《徙戎论》从戎狄的种类和秉性角度肯定了《春秋》“内诸夏而外夷狄”的必要性。《徙戎论》开篇即说:
  夫夷蛮戎狄,谓之四夷,九服之制,地在要荒。《春秋》之义,内诸夏而外夷狄。以其言语不通,贽币不同,法俗诡异,种类乖殊;或居绝域之外,山河之表,崎岖川谷阻险之地,与中国壤断土隔,不相侵涉,赋役不及,正朔不加,故日“天子有道,守在四夷”。禹平九土,而西戎即叙。其性气贪婪。凶悍不仁,四夷之中,戎狄为甚。弱则畏服,强则侵叛。虽有贤圣之世。大德之君,成未能以通化率导,而以恩德柔怀也。当其强也,以殷之高宗而惫于鬼方,有周文王而患昆夷、猃狁,高祖困于白登,孝文军于霸上。及其弱也,周公来九译之贡,中宗纳单于之朝,以元成之微,而犹四夷宾服。此其已然之效也。故匈奴求守边塞,而侯应陈其不可;单于屈膝未央,望之议以不臣。是以有道之君牧夷狄也,惟以待之有备,御之有常,虽稽颡执贽,而边城不弛固守;为寇贼强暴,而兵甲不加远征,期令境内获安,疆场不侵而已。这段话集中表达了三层意思:其一,夷狄自古地处要荒,与华夏“言语不通,贽币不同,法俗诡异,种类乖殊”,华夏与之“不相侵涉,赋役不及,正朔不加。”华夷间没有也不应有种种的联系;其二,夷狄的秉性是贪婪凶悍、忘恩负义、反复无常,华夏强时则宾服,华夏弱时则侵叛,因此,即使是华夏圣贤、大德之君,也无法靠恩德来感化他们;其三,由上述二因,江统得出结论:“有道之君牧夷狄也,惟以待之有备,御之有常,虽稽颡执贽,而边城不弛固守;为寇贼强暴,而兵甲不加远征,期令境内获安,疆场不侵而已。”
  其次,《徙戎论》对春秋战国特别是东汉以来夷狄进入中国深表担忧,对华夏统治者的一些治夷政策提出批评。江统认为“戎狄乘间,得人中国”始于春秋时期,结果造成“南夷与北狄交侵中国,不绝若线”的严重局面;对东汉光武帝将羌族“徙其余种于关中,居冯翊、河东空地,而与华人杂处”的做法提出批评,认为这是导致此后诸戎“族类蕃息”,“寇发心腹,害起肘腋,疢笃难疗”的主要原因;认为汉末大乱之时,曹操对氐族“徙武都之种于秦川”的做法,只是“权宜之计,一时之势,非所以为万世之利也。今者当之,已受其弊矣。”
  最后,《徙戎论》认为“戎晋不杂”,并提出将戎狄迁往故地的理由和具体计划。其一,《徙戎论》指出关中之地乃华夏帝王之都所在,绝不是戎狄所应居住的地方,应该“戎晋不杂,并得其所”,认为这是“盛世永久之规”。其二,《徙戎论》提出了“戎晋不杂”的理由:“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戎狄志态,不与华同。……此必然之势,已验之事也。”其三,《徙戎论》提出了将夷迁往故地的具体计划:“徙冯翊、北地、新平、安定界内诸羌,著先零、罕并、析支之地;徙扶风、始平、京兆之氐,出还陇右,著阴平、武都之界。……”其四,《徙戎论》认为将夷狄迁往故地的做法,是一种“德施永世,于计为长”的治夷举措:“申谕发遣,还其本域,慰彼羁旅怀土之思,释我华夏纤介之忧。惠此中国,以绥四方,德施永世,于计为长。”
  《徙戎论》是在西晋少数民族内迁、民族矛盾激化的背景之下写成的,而就在江统上奏此文之后不到10年,匈奴、鲜卑、氐、羯、羌等民族就开始大举进兵中原,以黄河流域为中心的整个北方地区,出现了中国古代史书上所谓的“五胡乱华”的局面。正是由于江统敏锐地观察到了西晋社会的重大问题之一──尖锐的民族矛盾,他的夷夏观不但见重于当世,《晋书·江统传》全文收录该篇文字便足以说明它在当时是有相当影响的,也格外受到后人的重视,堪为中国古代传统夷夏之别思想的代表。
  那么,对于江统的《徙戎论》,我们究竟应该做何评价呢?
  首先,《徙戎论》鼓吹的“戎晋不杂”论,有悖于上古三代以来历史发展与民族关系的实际情况。华夷分居,也许在上古三代早期存在过。按照《尚书·禹贡》和《史记·夏本纪》的说法,大禹时期实行五服制度,天子之国为中国九州,九州之外乃五服之地。西周时期,由华夏与四夷所构成的华夷“五方格局”:华夏居中,夷、戎、蛮、狄分居东西南北四边,已经成为人们一种普遍的观念。但是,这种华夷分居的局面,在中国历史的发展进程中,其实很早就被打破了。如果说最早建立的夏朝是华夏正统所在的话(其实大禹也是“兴于西羌”),那么此后的商朝、周朝都属于由周边占据中原的王朝,只是他们在建立起自己的王朝后,便以华夏正统自居,而视周边为夷狄了。到了春秋战国,也就是江统所谓“戎狄乘间,得人中国”、“南夷与北狄交侵中国,不绝若线”的时期,其实,如果这些夷狄诸侯取周而代之的话,他们也会步三代统治者后尘而以华夏正统自居的。后来统一天下的秦皇朝,它在春秋时期也只是一个“诸夏宾之,比于戎翟”的偏远小国,可当它统一天下后,自然也就不会被当作夷狄之人或夷狄之国来看了。因此,所谓的华夷“五方格局”,它也许存在于上古三代早期的政治实践当中,但自春秋之后,随着华夷杂居成为一种历史现实,则仅仅只是作为一种观念存在于华夏正统者们的头脑中,成为他们宣扬夷夏之辨的一种所谓的理据。毫无疑问,《徙戎论》的“戎晋不杂”论调,有悖于历史发展的必然之势和民族杂居的自然状态,是一种正统而落后的民族观念。
  其次,《徙戎论》以夷狄贪婪凶悍、忘恩负义之秉性作为“徙戎”的依据,这是对少数民族的一种偏见。《徙戎论》开篇申明“内诸夏而外夷狄”的“《春秋》之义”,想见江统是受到了儒家夷夏观念影响的。然而,历史的真实是,即使如大倡“尊王攘夷”、强调夷夏之辨之孔子,他也只是重视从礼义文化上分辨夷夏,以此捍卫华夏先进文化,而并没有从种族、秉性上对夷狄采取蔑视的态度。他曾经说:“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虽之夷狄,不可弃也。”汉代公羊学派更是提出了“进于中国则中国之,进于夷狄则夷狄之”的思想,以文化而不是以种族来分别华夷。至于像史学家司马迁所提出的华夷各族“同祖于黄帝”的进步思想,则更是难人可贵。与这些华夷观念相比,江统斤斤计较于以种族和秉性来分别夷夏的做法,显然是一种落后的民族观念。
  最后,《徙戎论》中提出的徙戎计划,推行起来也并不具有可操作性。正如前文所说,江统上《徙戎论》的时代,“戎晋杂居”已经非常普遍,江统的迁徙办法,显然是一种无法推行的愚蠢的做法。正如江统自己在《徙戎论》中作的“难者”设问所说的那样:
  难者日:方今关中之祸,暴兵二载,征戍之劳,老师十万,水旱之害,荐饥累荒,疫疠之灾,札瘥夭昏。凶逆既戮,悔恶初附,且款且畏,成怀危惧,百姓愁苦,异人同虑,望宁息之有期,若枯旱之思雨露,诚宜镇之以安豫。而子方欲作役起徒,兴功造事,使疲悴之众,徙自猜之寇,以无谷之人,迁乏食之虏,恐势尽力屈,绪业不卒。羌戎离散,心不可一,前害未及弭,而后变复横出矣。对于“难者”的反驳,江统基于他的夷夏观念作了回应,并认为“徙戎”是“暂举之小劳”而一劳永逸的惠及子孙的事业。不过,我们倒是从“难者”的反驳中看到了这种举动的不可行性。也正因此,西晋的统治者才最终没有采纳江统的“徙戎”建议。
  二、南北朝民族政权对峙分治与夷夏之辨内蕴的历史文化认同意识
  随着南方东晋政权被刘宋政权所取代,北方北魏完成了对北方的统一,历史进入了一个持续169年、政权对峙分治的南北朝时代。其中南朝出现了宋、齐、梁、陈四个先后更替的汉族政权,北朝则先后出现了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和北周五个少数民族朝代。这一时期的政治局面,一方面是南方汉族政权与北方少数民族政权的对立分治,一方面南北政权之间也有遣使往来、聘问交好。而这一时期民族关系的核心,则无疑是汉化问题。南方由于是汉族政权统治,其汉化的具体表现一方面是边地少数民族大量内迁,与汉民族杂处错居后而汉化;一方面则是汉族政权统治区域向边地拓展,实行郡县统治,促进了边地的汉化。当然还有内地与边区的经济文化往来与通婚等等,都对南方各少数民族被汉化起了纽带作用。而这一时期的北方少数民族政权汉化的主要形式,则是推行政治封建化改革,以北朝北魏孝文帝改革为典型代表。正是通过北魏孝文帝的改革,不但北魏政权完成了封建化,作为统治者的鲜卑民族,以及北方其他各少数民族,也通过改革措施而在很大程度上完成了汉化。以至于到了隋唐大一统政权建立后,魏晋时期进入中原的匈奴、鲜卑、氐、羯、羌等民族,已经被消融于无形,失去了作为独立民族存在的民族文化特征。
  由于南北朝时期汉族政权与少数民族政权对峙分治成为时代的政治特点,民族杂居与融合成为时代民族关系的主要特点,反映在这一时期的夷夏之辨上,则表现出如下特点:南北方政权都以正统自居,而斥对方为夷狄、僭越;而在这种相互争正统的政治背后,却蕴含着深刻的对“中国”的历史文化认同。
  南北朝时期这种都以自己为正统自居,而拒绝承认对方民族政权的合法性的夷夏之辨思想,主要反映在这一时期史家的历史撰述中。随着北方出现统一的少数民族政权之后,与南方统一的汉族政权关于国家政权的正统性问题,自然就凸现出来了。反映在这一时期史书的历史记述上,便出现了通过对对方民族政权的贬斥、谩骂,而相互斥责对方为“僭伪”,由此来否定对方政权的合法性的做法,正史《宋书》、《南齐书》和《魏书》堪称代表。沈约《宋书》创设《索虏传》,以记北魏兴衰及南北战争等史事。该传开篇就说:“索头虏,姓拓跋氏,其先汉将李陵后也。陵降匈奴,有数百千种,各立名号,索头亦其一也。”萧子显的《南齐书》也专设了《魏虏传》,以记载北魏史事。该传开篇认为,“魏虏,匈奴种也,姓拓跋氏。晋永嘉六年,并州刺史刘琨为屠各胡刘聪所攻,索头猗卢遣子日利孙将兵救琨于太原,猗卢入居代郡,亦谓鲜卑。披发左衽,故呼为索头”。从中可知,南朝史家从传统的夷夏观念出发,通过借用过往中原汉人对北方胡人的蔑称,旨在贬损北方少数民族政权。在他们看来,南朝虽偏安江左,却是正统所在,乃礼义文化之邦。“魏朝甚盛,犹日五胡。正朔相承,当在江左”。与此相对立,北齐魏收的《魏书》,明确认为“魏所受汉传国玺”,肯定北魏政权乃中原正统所在。且与南朝史家有异曲同工之妙,魏收也创设了《岛夷列传》,以“岛夷刘裕”、“岛夷萧道成”、“岛夷萧衍”来记述宋、齐、梁三个皇朝史事。“岛夷”一词出自《尚书·禹贡》,原指居住在东南沿海及岛屿上的远古部族。魏收以此来蔑称南朝,斥南方汉族政权为“僭伪”,显然是要树立北魏政权的正统性。
  然而,在南北朝关于民族政权正统之争的夷夏之辨背后,体现的却是一种对于“中国”的历史文化认同。作为人主中原的北方少数民族统治者,他们与南方汉族政权争正统,这个正统当然是指“中国”这个国家概念上的正统,是要以历史上中国政治统绪和礼义文化当然继承者自居。因而这个“中国”自然不是一个虚幻的概念,而是有着具体或实质内涵的,包括地域、血缘、文化等多种因素。这种对于“中国”的历史文化认同,一方面是政权统治的一种需要,同时也是魏晋以来长期民族融合的一种反映。
  首先从地域概念来讲。当时的北朝与南朝争正统,其中一个重要理由,便是北朝占据着中原正统之地。《魏书·礼志一》明确认为:“帝王之作,百代可知,运代相承,书传可验。虽祚命有长短,德政有优劣,至于受终严祖,殷荐上帝,其致一也。故敢述其前载,举其大略。臣闻居尊据极,允应明命者,莫不以中原为正统,神州为帝宅。”而南方汉族政权,对于失去中土自然耿耿于怀。早在东晋时期,南方汉族政权便打着“克复神州”、“中兴晋室”的旗帜,号召南北各族民众服从自己的统治,抵制少数民族政权的统治,指责北方少数民族政权的君长都是“僭号称帝”。到了南北朝时期,虽然南方汉族政权已经没有能力再去与北方争夺中原之地了,然而对于中土的怀念之情依然浓厚,最典型的例子便是自东晋以来设置的侨置州郡政策,这一时期依然在继续推行着,其目的一方面自然是一种心理安慰,反映了南朝统治者希望据有中土之地,在形式上仍然富有四海的一种愿望;另一方面也是南朝不忘中原为华夏民族的正统地域,标榜僻处江南的南朝仍然是“中国”的正统所在。很显然,南北方政权都是以“中原”作为“中国”的地域标志的,而占据中原自然也就成为是否得正统的重要标志。
  其次从种族血缘概念来讲。由于入主中原的少数民族在血缘种族上与历史上中原汉族封建皇朝相异,这是南方汉族政权认为自己是正统的主要依据,同时也成为北方少数民族政权争正统的一个软肋。因此,北朝史家往往重视从血缘上为其政权的合法性作出论证。《魏书·序纪》开篇说道:
  昔黄帝有子二十五人,或内列诸华,或外分荒服。昌意少子,受封北土,国有大鲜卑山,因以为号。其后,世为君长,统幽都之北,广漠之野。畜牧迁徙,射猎为业,淳朴为俗,简易为化,不为文字,刻木纪契而已,世事远近,人相传授,如史官之纪录焉。黄帝以土德王,北俗谓土为托,谓后为跋,故以为氏。其裔始均,入仕尧世,逐女魃于弱水之北,民赖其勤,帝舜嘉之,命为田祖。爰历三代,以及秦汉,獯鬻、猃狁、山戎、匈奴之属,累代残暴,作害中州,而始均之裔,不交南夏,是以栽籍无闻焉。积六十七世,至成皇帝讳毛立,聪明武略,远近所推,统国三十六,大姓九十九,威振北方,莫不率服。这段话的中心旨意,是要强调建立北魏政权的鲜卑拓跋部其实也是炎黄裔胄,他们的先祖还曾在尧舜时期入仕华夏王朝为官,只是后来因远离中原、“不交南夏”而史籍无闻了。也就是说,鲜卑拓跋氏与中原华夏民族是有着共同的血缘,属于同一种族的。这就为拓跋氏入主中原、占据正统,成为名副其实的“中国人”提供了理论依据。这样的族源考证当然不足为信,但它却反映了这一时期少数民族自觉从血缘上认同华夏、认同中国的客观事实。
  最后从礼义文化概念来讲。由于历史发展的不平衡性,造成少数民族在文化上落后于汉族,为与汉族政权争正统,这一时期北方各少数民族政权都普遍重视对先进的华夏礼义文化的认同。早在十六国时期,匈奴人刘元海一方面认为戎狄也可做帝王,另一方面又不得不借“吾又汉氏之甥,约为兄弟”的血缘关系作为登位的依据,并用“汉”为国号来收揽人心。当时入主中原的各少数民族统治者大都热心儒学,研习“六经”和《史记》、《汉书》等经史典籍。到了南北朝时期,北朝少数民族统治者更加重视对华夏礼义文化的认同。他们不但在政治上进行改制,采用汉族的典章制度,而且在文化上大力兴办儒学教育、提倡尊孔读经。如北魏统治者就非常重视推崇儒学,认同华夏文化,《魏书》中诸如“幸桥山,遣有司祀黄帝、唐尧庙。”“祀孔子于国学,以颜渊配”。“幸小沛,遣使以太牢祭汉高祖庙”。“庚申,行幸鲁城,亲祠孔子庙。辛酉,诏拜孔氏四人、颜氏二人为官”。“诏选诸孔宗子一人,封崇圣侯,邑一百户,以奉孔子之祀。又诏兖州为孔子起园柏,修饰坟垅,更建碑铭,褒扬圣德”。等等,这样的记载很多。这里既有对黄帝、唐尧等华夏古圣王的祭祀,也有对汉高祖等汉族明君的祭祀,更有大量关于华夏先师孔子的祭祀和对其后裔的封赏等活动。我们在此丝毫看不出这些究竟是少数民族帝王所为还是汉族帝王所为,由此可见北魏统治者重视认同华夏文化之一斑。而这种对于华夏礼义文化的认同,其目的是要与南方汉族政权争夺儒家正统文化继承人,从而在文化上确立自己的正统地位。但是这种华夏礼义文化的认同,在客观上无疑是加速了中原各少数民族的汉化和各少数民族政权的封建化。而这,正是这一时期夷夏之辨的重要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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