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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犯郭文思涉嫌犯故意伤害罪案开庭 此前已撤销9次减刑恢复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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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文思(1982~),男,北京工业大学实验学院工商管理专业2001级学生。
  2004年8月29日凌晨,郭文思与女友段佳妮在崇文区某酒店里吵了起来。冲动之下,郭文思用枕头闷住段佳妮的口鼻,将段佳妮杀害。2005年2月24日,郭文思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后经9次减刑,于2019年7月24日刑满释放。
  2020年3月14日15时许,郭文思在超市购物时,对提示其正确佩戴口罩的段某某实施侵害,致段某某受伤死亡。5月9日,北京市通报郭文思减刑案调查进展情况经查,在郭文思服刑期间,刘永清、隋建军等人受郭万普及有关社会人员请托,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郭文思获得减刑创造条件、提供帮助,涉嫌徇私舞弊减刑、受贿等犯罪。9月13日,北京市纪委监委通报“郭文思减刑案”有关人员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调查情况。12月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郭文思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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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关严格实施100%登临检疫 被迫在家休息他仍然闲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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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偏执狂 发表于: 2020-12-7 15:23:10|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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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撤销对郭文思的9次减刑裁定

源自:新华网
原文标题: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撤销对郭文思的9次减刑裁定

  新华社北京12月7日电(记者:吴文诩)记者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7日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郭文思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一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已于12月3日作出裁定,以郭文思所获减刑均系利用不正当手段获得、对郭文思减刑的裁定均确有错误为由,撤销对郭文思的9次减刑裁定,恢复对郭文思原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刑罚的执行。另外,“郭文思减刑案”所涉相关人员行贿案,公职人员受贿案、徇私舞弊减刑案也将开庭审理。
  北京市纪委监委今年9月13日通报,2005年2月24日,郭文思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后经9次减刑,于2019年7月24日刑满释放。2020年3月14日15时许,郭文思在超市购物时,对提示其正确佩戴口罩的段某某实施侵害,致段某某受伤死亡。案发后,社会舆论强烈要求严惩郭文思故意伤害行为,并对其多次减刑和改造成效等问题提出强烈质疑。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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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蒂曼 发表于: 2020-12-7 11:25:53|只看该作者

郭文思涉嫌犯故意伤害罪案开庭 此前已撤销9次减刑恢复无期徒刑

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郭文思涉嫌犯故意伤害罪案开庭 此前已撤销9次减刑恢复无期徒刑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12月7日公开开庭审理郭文思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一案。12月3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撤销对郭文思的九次减刑裁定,恢复对其原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刑罚的执行。
9#
 小蘑菇 发表于: 2020-9-15 04:54:00|只看该作者

“郭文思九次减刑案”公布调查结果:多名公职人员涉嫌职务犯罪

源自:《财经》杂志
原文标题:“郭文思九次减刑案”公布调查结果:多名公职人员涉嫌职务犯罪

  北京“3.14”防疫纠纷致死案嫌疑人的减刑调查有了最新进展。9月13日,北京市纪委监委对“郭文思减刑案”中有关人员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的调查情况进行通报。
  通报称,郭文思先后在天河监狱、潮白监狱、清园监狱、延庆监狱、柳林监狱服刑,其违规减刑问题主要发生在潮白监狱、清园监狱。郭万普(郭文思之父,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退休职工)在郭文思服刑期间,以直接或通过他人请托监狱系统、检察院、法院相关工作人员,并给予款物的方式,谋求关照郭文思服刑生活,帮助郭文思快速减刑。
  2005年2月24日,郭文思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后经九次减刑,于2019年7月24日刑满释放。2020年3月14日15时许,郭文思在超市购物时,对提示其正确佩戴口罩的段某某实施侵害,致段某某受伤死亡。案发后,“80后”郭文思被广泛质疑拥有特殊家庭背景,甚至有网友直指九次减刑背后可能涉及司法腐败。
  郭文思的辩护律师钱列阳曾对《财经》记者表示,他对郭文思出狱后再次“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很难受,也很震惊,同时强调,嫌犯“出身普通家庭”。不过,钱列阳也指出,(郭文思案)重要的不是减刑次数多少,而是每次减刑是否公平公正,“其中有没有腐败行为,这是需要查的。”
  9月13日的通报称,在“郭文思减刑案”中,多名公职人员涉嫌职务犯罪。北京市委对查办“郭文思减刑案”始终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坚持深挖彻查、严肃惩处,表明了对执法不公、执法犯法问题“零容忍”的鲜明态度。

多名公职人员帮助郭文思减刑被查
  通报称,经过5个多月的工作,现已查明“郭文思减刑案”中有关人员涉嫌职务犯罪问题。
  在“郭文思减刑案”中,主要存在以下涉嫌职务犯罪事实:
  郭万普直接请托王乃聪(时任潮白监狱分监区指导员),并给予礼品礼金,请其对郭文思服刑生活予以关照,为其快速减刑提供帮助。王乃聪违规安排郭文思担任多个有利于减刑的岗位工作,违规安排会见,为郭文思私转信件,对郭文思违反监规的行为未予处罚;指使同事对郭文思予以关照,为郭文思在潮白监狱服刑期间多次减刑提供帮助。
  郭万普通过甘佳良(北京星牌体育用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请托隋建军(时任潮白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先后多次给予现金,请隋建军对郭文思在减刑方面提供帮助。隋建军通过暗示或打招呼等方式,要求下属对郭文思服刑生活予以关照;在明知郭文思不符合减刑条件的情况下,六次主持监狱长办公会并签批报请减刑文件;向赵双月(时任北京市清河人民检察院监狱检察处副处长)请托,并给予现金及购物卡,为郭文思减刑向程丽霞(时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清河法庭审判员)等人打招呼。
  郭万普通过李楠(北京漪林顺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销售员)、王昱(北京漪林顺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请托刘永清(时任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党委委员、副分局长),先后多次给予现金,请刘永清对郭文思在减刑方面提供关照。刘永清遂向段炳川(时任清园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和陈伟(清园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打招呼,要求对郭文思予以关照。段炳川、陈伟分别向下属打招呼后,接受李楠、王昱宴请。在申报减刑时,段炳川、陈伟参加监狱长会议,同意为郭文思违规申报减刑。
  郭万普通过王晓(北京广播电视台员工)请托郭京霞(时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向程丽霞等人打招呼。程丽霞等人在“郭文思减刑案”审理过程中,降低证据审核标准、违反案件审理的程序规定,对不符合减刑条件的郭文思裁定予以减刑。郭京霞收受王晓给予的现金,程丽霞等人收受郭京霞给予的现金。
  北京市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刘永清、隋建军、段炳川、陈伟、王乃聪、郭京霞、程丽霞、赵双月,以及郭万普、甘佳良、王晓、李楠、王昱等人涉嫌受贿罪、行贿罪、徇私舞弊减刑罪,根据《监察法》有关规定,将上述人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此外,对“郭文思减刑案”中其他违纪违法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并对失职失责人员严肃问责。

出狱8个月后再次杀人
  此前据检方通报,2020年3月14日15时许,郭文思在北京市东城区一超市内排队结账时摘下口罩。顾客段某某(男,殁年72岁)提醒其应当遵守防疫规定佩戴口罩,引起郭文思的不满。后郭文思将段某某摔倒在地,并用双手击打段某某,致段某某受伤。郭文思在逃离现场过程中,又打伤两名超市员工,后被当场抓获。被害人段某某因颅脑损伤,经救治无效于3月20日死亡。
  案发后,多个信源告诉《财经》记者,郭文思与2004年“北工大女生被杀案”中的凶手为同一人,此人于2019年7月刚刚出狱。
  2004年8月29日下午,一家酒店的服务员收拾房间时发现段姓女生遗体,后警方将嫌疑人郭文思控制。段姓女生是郭文思的女朋友,其生前同学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段的男友脾气暴躁,两人因感情问题多次吵架,女生还被打过。
  郭文思2005年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时表示,事发当日,两人在宾馆内发生争吵。随后,自己将段姓女生杀害。案发后,段母接受了郭家40万元的赔偿,并恳请法官对其从轻处理。郭文思所在学校也开具了其在校表现证明,恳请法官从轻处理。
  关于事发地点为何是宾馆内,郭文思当时的辩护律师钱列阳向《财经》记者回忆称,女生向郭文思提出了分手,不过,他们决定“最后过一个晚上”。在宾馆内,郭文思很冲动,发生了“激情杀人”。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郭文思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他作案后能主动投案自首,积极赔偿,认罪悔罪,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2005年2月24日,郭文思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5年2月,《北京青年报》曾刊发一篇题为《大学生杀女友判无期 老父亲谢法官三鞠躬》的新闻报道。报道称,宣判前,郭文思的父母早早来到法庭。憔悴的母亲哭成了泪人。听完判决后,郭文思面无表情。他的父亲却毕恭毕敬地给审判长鞠了三个躬,感谢法庭给儿子一个公正的判决。

九次减刑曾遭广泛质疑
  两份刑事裁定书显示,郭文思一共获得九次减刑,于2019年7月24日获释。
  有网友质疑,能支付40万元巨额赔偿,且能够多次获得减刑,郭文思或出生于高官巨富之家。
  “就是普通人家,不是高官,绝对不是高官家庭。”钱列阳曾向《财经》记者表示,他现在已经记不清郭文思父母的具体职业,“但是我就一个印象,就是普通人家,不是高官巨富。”
  根据9月13日的通报披露,郭文思的父亲郭万普为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退休职工。
  2007年,被判处无期徒刑的郭文思获得第一次减刑,此次减刑使他的刑期从无期减为有期。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6月25日以(2007)高刑执字第286号刑事裁定,对郭文思减为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9年。
  在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浩看来,根据1997年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无期徒刑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对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18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13年以上18年以下有期徒刑。
  除上述2007年获得第一次减刑,这之后郭文思又获得了八次减刑。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2018)京01刑更960号《郭某思减刑刑事裁定书》(下称《裁定书》)显示,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分别于2008年9月20日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10个月;于2009年11月20日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10个月;于2011年1月20日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11个月;于2012年3月20日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11个月;于2013年4月26日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11个月;于2014年7月17日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1年;于2015年10月29日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1年。
  周浩称,根据前述司法解释及该司法解释于2012年的修正版本,郭文思的两次减刑一般应当间隔1年以上,每次的减刑幅度应在1年以内。
  《裁定书》显示,郭文思的最后一次减刑裁定发生在2018年。执行机关北京市延庆监狱于2018年10月22日提出对罪犯郭文思的减刑建议,并将减刑的证据材料及减刑建议书报送北京第一中级法院审核。最终,北京一中院裁定对罪犯郭文思减去有期徒刑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去1年。
  至此,郭文思的服刑期自2005年2月24日始,至2019年7月24日止。
  周浩告诉《财经》记者,减刑的可能条件有两种:确有悔改表现或有立功表现。第一种情形相对常见。一般来说,服刑过程中,存在多次减刑情况的,服刑者都是有悔改表现。“确有悔改表现”的判断相对来说比较宽松,比如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未故意实施其他违法活动等等。服刑者就可以加分,并最终实现减刑。
  以郭文思为例,前述《裁定书》显示,北京市延庆监狱认为,罪犯郭文思在服刑改造期间,能认罪服法,服从管理,积极改造,于2015年8月获得监狱改造积极分子奖励,2017年5月获得监狱嘉奖奖励,2017年6月经监狱按规定审批,折算为三个表扬奖励,2017年9月获得表扬奖励。北京市延庆监狱根据郭文思的改造及奖励情况,提出对郭文思减去有期徒刑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去1年的减刑建议。
  周浩表示,减刑假释规定在实务中比较集中的争议是:如何才能保障罪犯是真的符合“确有悔改表现”。综合看来,目前的规定还是比较笼统。
  值得注意的是,《裁定书》指出,鉴于罪犯郭文思系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再减刑的罪犯,故对其减刑应从严掌握。
  此案还引发了公众关于减刑假释具体规定、限制减刑等等议题的讨论。
  就此,周浩指出,关于限制减刑,《刑法修正案(八)》已经有所考虑,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法院可以决定对其限制减刑。目前,限制减刑主要规制的是被判处死缓的罪犯,而不包括无期徒刑。
  周浩认为,这是法律在平衡罪犯的教育改造情况与大众的朴素感情、社会治安形势等因素后作出的选择。此外,就近几年来司法解释的变化情况来看,不论是减刑的启动、减刑的幅度、减刑的间隔都逐渐趋于严格。
  “比如被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为无期徒刑后,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5年以上方可减刑;减为有期徒刑后再减刑时,一次减刑不超过6个月有期徒刑,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2年。这些都是为了从严而作出的具体限制。”周浩举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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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奶茶好喝 发表于: 2020-9-14 12:24:00|只看该作者

北京市监狱局通报“郭文思减刑案”:引以为戒,开展教育整顿

源自:界面新闻
原文标题:北京市监狱局通报“郭文思减刑案”:引以为戒,开展教育整顿

  据北京监狱(戒毒)局网站通报,9月13日,市纪委市监委对郭文思减刑案调查情况进行了通报,该案暴露出一些干警违法违纪的突出问题,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市监狱(戒毒)局将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立行立改、彻查彻改。
  市监狱(戒毒)局将进一步压实压紧管党治警责任,深刻剖析郭文思减刑案发生的原因和教训,开展教育整顿,做到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严格落实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制度,全面深化罪犯日常管理和监督体系,坚决堵塞刑罚执行和罪犯日常管理工作漏洞。
  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对市监狱(戒毒)局工作进行监督。

7#
 兮兮爱人 发表于: 2020-9-13 22:45:48|只看该作者

北京市监狱局通报“郭文思减刑案”:引以为戒,立行立改

源自:京检在线
原文标题:北京市监狱局通报“郭文思减刑案”:引以为戒,立行立改

  据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消息,9月13日,北京检察院发布通报:
  针对郭文思减刑案暴露的个别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问题,北京市检察机关将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在全市检察系统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依法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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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青城山
 断弦有谁听 发表于: 2020-9-13 22:35:56|只看该作者

北京市高院:郭文思减刑案件确有错误,已启动重审

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北京市高院:郭文思减刑案件确有错误,已启动重审

  我院根据市纪委市监委调查情况,对郭文思历次减刑案件进行复查,认为郭文思减刑案件确有错误,目前已经启动重新审理程序。同时,我院对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5年审理的郭文思故意杀人案进行复查,认为该案的审理和判决符合法律规定。
  针对郭文思减刑案中暴露的法院系统个别公职人员违法违纪问题,我院将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在全市法院深入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健全完善司法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院、全面从严管理,不断提升审判质效,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3日
5# 华蓥山
 活在匣子 发表于: 2020-9-13 22:26:00|只看该作者

北京市委政法委通报“郭文思减刑案”:强化刑罚变更执行案监督

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北京市委政法委通报“郭文思减刑案”:强化刑罚变更执行案监督

  新京报快讯 据北京政法微信公众号消息,9月13日,北京市委政法委发布通报:
  针对郭文思减刑案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市委政法委将进一步夯实全市各级政法机关党组(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部署安排政法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在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教育整顿。市委政法委督促市高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等单位修订、补充完善了《北京市减刑、假释工作规定(试行)》《北京市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实施细则(试行)》《北京市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规范,强化对刑罚变更执行案件的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加强对全市政法机关的监督,感谢对全市政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北京市委政法委
  2020年9月13日 源自:北京政法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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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金佛山
 大小姐 发表于: 2020-9-13 22:15:50|只看该作者

中共北京市纪委、北京市监委关于“郭文思减刑案”中有关人员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的通报

源自:北京日报客户端
原文标题:中共北京市纪委、北京市监委关于“郭文思减刑案”中有关人员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调查情况的通报

  2005年2月24日,郭文思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后经9次减刑,于2019年7月24日刑满释放。2020年3月14日15时许,郭文思在超市购物时,对提示其正确佩戴口罩的段某某实施侵害,致段某某受伤死亡。案发后,社会舆论强烈要求严惩郭文思故意伤害行为,并对其多次减刑和改造成效等问题提出强烈质疑。
  北京市委高度重视,市委政法委加强督办,经公安机关侦查认定,郭文思涉嫌故意伤害罪,且其曾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刑罚,仍不思悔改,再次实施暴力犯罪,主观恶性极深,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3月28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对郭文思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批准逮捕。目前,郭文思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已经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3月31日,北京市成立联合调查组,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监委、市人民检察院共同参与,对郭文思多次减刑问题依纪依法开展调查。市纪委监委同时成立专案组,对涉嫌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市纪委监委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审查调查工作,通过调取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潮白监狱和清园监狱、市监狱管理局及清河分局、市清河人民检察院、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有关郭文思服刑期间档案、减刑手续、会议记录、裁定案卷等文件资料,讯问询问被调查人和证人,对有关人员依法采取留置措施,经过5个多月的工作,现已查明“郭文思减刑案”中有关人员涉嫌职务犯罪问题。
  经查,郭文思先后在天河监狱、潮白监狱、清园监狱、延庆监狱、柳林监狱服刑,其违规减刑问题主要发生在潮白监狱、清园监狱。郭万普(郭文思之父,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退休职工)在郭文思服刑期间,以直接或通过他人请托监狱系统、检察院、法院相关工作人员,并给予款物的方式,谋求关照郭文思服刑生活,帮助郭文思快速减刑。主要存在以下涉嫌职务犯罪事实。
  1。郭万普直接请托王乃聪(时任潮白监狱分监区指导员),并给予礼品礼金,请其对郭文思服刑生活予以关照,为其快速减刑提供帮助。王乃聪违规安排郭文思担任多个有利于减刑的岗位工作,违规安排会见,为郭文思私转信件,对郭文思违反监规的行为未予处罚;指使同事对郭文思予以关照,为郭文思在潮白监狱服刑期间多次减刑提供帮助。
  2。郭万普通过甘佳良(北京星牌体育用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请托隋建军(时任潮白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先后多次给予现金,请隋建军对郭文思在减刑方面提供帮助。隋建军通过暗示或打招呼等方式,要求下属对郭文思服刑生活予以关照;在明知郭文思不符合减刑条件的情况下,6次主持监狱长办公会并签批报请减刑文件;向赵双月(时任市清河人民检察院监狱检察处副处长)请托,并给予现金及购物卡,为郭文思减刑向程丽霞(时任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清河法庭审判员)等人打招呼。
  3。郭万普通过李楠(北京漪林顺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销售员)、王昱(北京漪林顺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请托刘永清(时任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党委委员、副分局长),先后多次给予现金,请刘永清对郭文思在减刑方面提供关照。刘永清遂向段炳川(时任清园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和陈伟(清园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打招呼,要求对郭文思予以关照。段炳川、陈伟分别向下属打招呼后,接受李楠、王昱宴请。在申报减刑时,段炳川、陈伟参加监狱长会议,同意为郭文思违规申报减刑。
  4。郭万普通过王晓(北京广播电视台员工)请托郭京霞(时任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向程丽霞等人打招呼。程丽霞等人在郭文思减刑案件审理过程中,降低证据审核标准、违反案件审理的程序规定,对不符合减刑条件的郭文思裁定予以减刑。郭京霞收受王晓给予的现金,程丽霞等人收受郭京霞给予的现金。
  市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刘永清、隋建军、段炳川、陈伟、王乃聪、郭京霞、程丽霞、赵双月,以及郭万普、甘佳良、王晓、李楠、王昱等人涉嫌受贿罪、行贿罪、徇私舞弊减刑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将上述人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对刘永清、隋建军等9名党员、公职人员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取消退休待遇)处分。此外,对郭文思减刑案中其他违纪违法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并对失职失责人员严肃问责。
  北京市委对查办“郭文思减刑案”始终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坚持深挖彻查、严肃惩处,表明了对执法不公、执法犯法问题“零容忍”的鲜明态度。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要切实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把责任层层落实到位;要严格教育监督管理干部,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党性、法纪教育,强化日常监督;要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堵塞制度漏洞,提高制度执行力,对违纪违法问题露头就打,确保权力始终在制度笼子里运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守人民立场,正确行使权力,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自觉同违纪违法的行为作坚决斗争。
3# 峨眉山
 楼主|偏执狂 发表于: 2020-3-14 20:23:50|只看该作者

人物事件

一:杀害女友
  2004年8月29日,北京工业大学工商管理系学生郭文思向警方自首。郭被怀疑在一家酒店杀害了自己的女友。案发现场为位于崇文区夕照寺的黄河京都大酒店。当日下午1时许,酒店服务员进入2406号房内打扫卫生,“服务员发现被子里好像裹着个人,揭开一看,有个女孩已经躺在床上死了。”酒店大堂总台服务员介绍,2406号房是前一天晚上,一位男孩登记住宿的,但当天中午,该男孩不在现场。酒店方面报案后,民警迅速来到案发现场。据了解,死者是北京工业大学工商管理系2001级学生,名叫段佳妮,21岁,贵州人。嫌疑人郭文思是段的男友,同为2001级工商管理系学生,家住黄河京都大酒店附近。据知情者透露,段佳妮是被其男友郭文思掐死的,系情杀。
  2005年02月24日,二中院认为,郭文思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他作案后能主动投案自首,积极赔偿,认罪悔罪,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判处无期徒刑。
  2007年至2018年期间,郭某思曾先后获得了9次减刑。9次减刑记录:第1次:2007年6月25日,北京高院裁定将郭某思的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19年;第2至第4次:2008年9月20日、2009年11月20日、2011年1月20日,分别减刑10个月;第5、6次:2012年3月20日、2013年4月26日,分别减刑11个月;第7次:2014年7月17日,减刑10个月;第8次:2015年10月29日,减刑1年;第9次:2018年10月22日,减刑6个月。
  2019年7月24日,经历9次减刑的郭某思刑满释放。
  2020年5月9日,北京市通报郭某思减刑案调查进展情况,联合调查组发现相关单位和人员存在执法不规范、违反工作纪律和失职渎职等问题,现北京市监委已对监狱干警刘某某、隋某某等人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经查,在郭某思服刑期间,刘某某、隋某某等人受郭某思亲属及有关社会人员请托,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郭某思获得减刑创造条件、提供帮助,涉嫌徇私舞弊减刑、受贿等犯罪。

二:因戴口罩发生争执伤人
  2020年3月14日15时许,刑满释放人员郭某某在东城区一超市内排队结账时摘下口罩,顾客段某某(男,殁年72岁)提醒其应当遵守防疫规定佩戴口罩,引起郭某某的不满,遂将段某某摔倒在地,并用双手击打段的头颈部,致段某某受伤。郭某某在逃离现场过程中,又打伤两名超市员工,后被当场抓获。被害人段某某因颅脑损伤,经救治无效于2020年3月20日死亡。3月28日,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郭某某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

三:事件调查
  2020年9月13日,北京市纪委监委通报“郭文思减刑案”有关人员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调查情况。以下是通报全文:
  2005年2月24日,郭文思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后经9次减刑,于2019年7月24日刑满释放。2020年3月14日15时许,郭文思在超市购物时,对提示其正确佩戴口罩的段某某实施侵害,致段某某受伤死亡。案发后,社会舆论强烈要求严惩郭文思故意伤害行为,并对其多次减刑和改造成效等问题提出强烈质疑。
  北京市委高度重视,市委政法委加强督办,经公安机关侦查认定,郭文思涉嫌故意伤害罪,且其曾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刑罚,仍不思悔改,再次实施暴力犯罪,主观恶性极深,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3月28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对郭文思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批准逮捕。目前,郭文思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已经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3月31日,北京市成立联合调查组,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监委、市人民检察院共同参与,对郭文思多次减刑问题依纪依法开展调查。市纪委监委同时成立专案组,对涉嫌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市纪委监委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审查调查工作,通过调取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潮白监狱和清园监狱、市监狱管理局及清河分局、市清河人民检察院、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有关郭文思服刑期间档案、减刑手续、会议记录、裁定案卷等文件资料,讯问询问被调查人和证人,对有关人员依法采取留置措施,经过5个多月的工作,现已查明“郭文思减刑案”中有关人员涉嫌职务犯罪问题。
  经查,郭文思先后在天河监狱、潮白监狱、清园监狱、延庆监狱、柳林监狱服刑,其违规减刑问题主要发生在潮白监狱、清园监狱。郭万普(郭文思之父,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退休职工)在郭文思服刑期间,以直接或通过他人请托监狱系统、检察院、法院相关工作人员,并给予款物的方式,谋求关照郭文思服刑生活,帮助郭文思快速减刑。主要存在以下涉嫌职务犯罪事实。
  1.郭万普直接请托王乃聪(时任潮白监狱分监区指导员),并给予礼品礼金,请其对郭文思服刑生活予以关照,为其快速减刑提供帮助。王乃聪违规安排郭文思担任多个有利于减刑的岗位工作,违规安排会见,为郭文思私转信件,对郭文思违反监规的行为未予处罚;指使同事对郭文思予以关照,为郭文思在潮白监狱服刑期间多次减刑提供帮助。
  2.郭万普通过甘佳良(北京星牌体育用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请托隋建军(时任潮白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先后多次给予现金,请隋建军对郭文思在减刑方面提供帮助。隋建军通过暗示或打招呼等方式,要求下属对郭文思服刑生活予以关照;在明知郭文思不符合减刑条件的情况下,6次主持监狱长办公会并签批报请减刑文件;向赵双月(时任市清河人民检察院监狱检察处副处长)请托,并给予现金及购物卡,为郭文思减刑向程丽霞(时任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清河法庭审判员)等人打招呼。
  3.郭万普通过李楠(北京漪林顺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销售员)、王昱(北京漪林顺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请托刘永清(时任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党委委员、副分局长),先后多次给予现金,请刘永清对郭文思在减刑方面提供关照。刘永清遂向段炳川(时任清园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和陈伟(清园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打招呼,要求对郭文思予以关照。段炳川、陈伟分别向下属打招呼后,接受李楠、王昱宴请。在申报减刑时,段炳川、陈伟参加监狱长会议,同意为郭文思违规申报减刑。
  4.郭万普通过王晓(北京广播电视台员工)请托郭京霞(时任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向程丽霞等人打招呼。程丽霞等人在郭文思减刑案件审理过程中,降低证据审核标准、违反案件审理的程序规定,对不符合减刑条件的郭文思裁定予以减刑。郭京霞收受王晓给予的现金,程丽霞等人收受郭京霞给予的现金。
  市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刘永清、隋建军、段炳川、陈伟、王乃聪、郭京霞、程丽霞、赵双月,以及郭万普、甘佳良、王晓、李楠、王昱等人涉嫌受贿罪、行贿罪、徇私舞弊减刑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将上述人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对刘永清、隋建军等9名党员、公职人员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取消退休待遇)处分。此外,对郭文思减刑案中其他违纪违法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并对失职失责人员严肃问责。
  北京市委对查办“郭文思减刑案”始终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坚持深挖彻查、严肃惩处,表明了对执法不公、执法犯法问题“零容忍”的鲜明态度。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要切实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把责任层层落实到位;要严格教育监督管理干部,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党性、法纪教育,强化日常监督;要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堵塞制度漏洞,提高制度执行力,对违纪违法问题露头就打,确保权力始终在制度笼子里运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守人民立场,正确行使权力,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自觉同违纪违法的行为作坚决斗争。

四:开庭审理
  2020年12月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郭文思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一案。此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12月3日作出裁定,以郭文思所获减刑均系利用不正当手段获得,对郭文思减刑的裁定均确有错误为由,撤销对郭文思的九次减刑裁定,恢复对郭文思原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刑罚的执行。另,“郭文思减刑案”所涉相关人员行贿案,公职人员受贿案、徇私舞弊减刑案也将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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