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露不是性、美不是罪
对现在的女人而言。为什么而脱已经不是什么大问题了,脱衣和裸露对于美丽的女人来说几乎是一种权利,是一种属于美丽展露的权利。 从刘海粟启用人体模特开中国人体艺术之先河,到佘山组织全国首次人体摄影艺术大展而扬名,到汤加丽与张旭龙因人体摄影创作引发的无休止的纠纷,人体摄影在国内已渐有普及之势。 在诸多艺术门类中,摄影恐怕是最接近老百姓的一种了。人体艺术的结合在上帝创世纪的那一瞬间,其肉体的官能,神秘的筋骨美深深的冻结了人们的意识和欲望,陶醉了许许多多的艺术家,从人类的裸体形象中摄取灵感,追求那梦幻式的理想,表现出肉体的坚韧和刺激性,摄影瞬间的艺术从绘画、雕塑等的视觉里跨出了一大步,在光与影的构成互动里,摄影师,将人体跃动的灵性,透过相机提升到另一种肯定,表达了人间抽象的痕迹。 就人体摄影史而言,它已存在了100多年,自从摄影术发明,摄影家就宿命地与人体紧紧的联系在一起。法国人伊波利特·巴耶以一幅半裸的自拍像拉开了人体摄影的序幕。使摄影成为可与绘画相提并论的艺术品种,一直是许多摄影家的奋斗目标,英国摄影家奥斯卡·雷兰德在1857拍摄的《人生的两条道路》是这种努力的最成功的范例。1920年,是欧洲现代主义摄影的黄金时代。随着1960年后期的世界范围内的价值观念的重估,一些以往人体表现中的禁忌终被打破。人体摄影艺术在中国发展较晚也较缓慢,在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才有了张印泉的《飞鹰》、敖恩洪的《入浴》、吴印咸的《人体》、朗静山的《春怨》等,战争和各种运动使人体摄影销声匿迹。 从象牙塔走向商业领域,是所有艺术门类的必然,人体摄影恐怕是最后的“艺术贵族”了,人体写真热在新世纪的突然兴起,成为大都市的一种时尚,使在纯人体摄影艺术的象牙塔里的摄影师们看到了黎明前的曙光。 一位教授对人体“从造型艺术的角度看,在自然界中,再没有比人体更复杂,更微妙,更完美的结构了。人体是最活的有机体,她的躯干和四肢,她的头和脚,她的硬骨和软组织,还有她凝脂般的皮肤,浑身上下绝美的线条、曲线,使整个肌体充满了美丽而丰富的色彩,蓬勃不尽的活力。” 在国外,普通百姓拍人体照是很正常的事情,他们把自己的人体照放大挂在客厅或卧室里,让客人或朋友欣赏,认为这是很自豪的事情。他们对自己身体的喜爱,如同对生命中阳光、雨露的眷恋。 事实上,生命的最终归宿是一种被称为死亡的东西,当一个人在自己的风烛残年里回望自己的一生,谁可以轻易留住青春中最美丽的一瞬?所以,当女性对待自己的身体,如同对待个人财产,有充分处置权时,为自己真实还原美丽形体,已成为一个崭新的观念。作者: 莫凌(morn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