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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旅游

国庆“九寨沟热”:连续两日门票售罄,原始森林震后首次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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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旅游国庆“九寨沟热”:连续两日门票售罄,原始森林震后首次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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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寨沟景区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九寨沟县漳扎镇,是白水沟上游白河的支沟,以有九个藏族村寨(又称何药九寨)而得名。九寨沟平均海拔在2,000~3,500米,遍布原始森林,沟内分布108个湖泊,有“童话世界”之誉。
  1992年12月14日,联合国自然遗产委员会16届会议一致通过将九寨沟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名录》,九寨沟成为世界自然遗产。2007年5月8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九寨沟旅游景区经国家旅游局正式批准为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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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四姑娘山
 偶尔呡一口 发表于: 2019-9-28 13:24:00|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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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寨沟“补妆”归来“美颜”依旧 游客直呼:不虚此行

源自:四川在线
  (周琳 记者 徐登林 文/图)湖水如镜,瀑布似练,群山含翠。9月27日,九寨沟景区85%区域完成“补妆”,以靓丽身姿重新呈现在世人面前。开放范围为扎如沟的扎如寺、除火花海外的树正沟、日则沟诺日朗至五花海段和则查洼沟区域。
  清晨阳光下,九寨沟天空碧透温润。长海半绿半蓝,青山倒映在海子中,如梦似幻。五花海海子、树林、灌丛中光影斑驳。全国各地的游客拥挤在各个景点看风景、拍照、发朋友圈。
  五花海海子清澈见底,水底藻类植物和枯木清晰可见,旁边古树参天,游人挨挨挤挤,大家说着笑着,呼朋引伴。来自山西太原的李凤英和几位同伴穿上艳丽的民族服装,牵着横幅拍照,她们一齐喊:“我在九寨沟祝福祖国繁荣富强。”李凤英丈夫介绍,他们是由旅行社组团过来的,老乡很多,九寨沟景色太美了,真的不虚此行。
  “2017年8月,几个退休老乡就自驾游到了四川,准备到九寨沟,刚好遇上地震,我们就无功而返。”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市民滑建青在珍珠滩一边与同乡摆造型,一边与记者交流。他说,这次几个退休老乡从上海到成都,再到甘肃,最后来到九寨沟,刚好赶上开园,大家感觉特别幸运。
  为迎接游客,景区外的漳扎镇已有21家宾馆饭店、藏家乐和2家演艺中心开业。虽然自己的藏家乐没有出现在九寨沟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公布的开业名单中,但距离九寨沟口5公里左右的黄哈达藏家乐老板达吉并没泄气。“利用这段时间提升硬件和软件,争取下次动态调整中获准开业。”达吉告诉记者,地震发生后,自己到海螺沟和泸沽湖分别开了藏家乐,生意还不错,但他更看好九寨沟开园后的生意。

  “灾后重建中,印象九寨演艺中心演职人员有的放假,有的派往青海、西藏、成都等地演出。”九寨沟县印象九寨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巴金介绍,两个月前,原班演职人员先后在成都、九寨沟进行了集训和排练,9月26日晚,首次向游客进行了公演,以后每天都有演出安排,而且冬天也不休。

  记者从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了解到,开园后,景区实行限时段开放,每日8:30至17:00对外开放。游客采取乘车和步行相结合方式游览。游客在蓝天停车场临时游客中心验证后,统一乘坐观光车进入景区游览,观光车在景区内以公交车方式运行。景区根据恢复重建情况,实行单日最大限量控制,目前最大限量为每天5000人。接待对象则为旅行社组织的团队游客,暂不接待散客。

  当天,截至12时,九寨沟售出票3152张,其中门票2943张,导游票209张;检票2972张,其中门票2818张,导游票158张。共动用观光车70台。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1# 贡嘎山
 偶尔呡一口 发表于: 2019-9-28 13:23:58|显示全部楼层

九寨沟:对在景物设施上刻画涂污行为 举报奖500元

源自: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徐登林)为保护九寨沟自然遗产、维护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国家5A级旅游景区荣誉,进一步规范景区旅游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9月26日,九寨沟县人民政府、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九寨沟旅游秩序的通告》。

通告内容如下:
一:违反以下规定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理

  (一)县域内所有单位和个人,包括进入景区的游客和居民,必须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景区管理规定,服从、配合相关执法部门以及景区管理部门的管理。
  (二)县域内所有单位和居民、游客应当保护风景名胜区的景观、山体、林草植被、野生动物和各项设施,不得在景物或者设施上刻画、涂污,严禁在景区内售卖、使用自发热包装食品,不得随意倾倒、丢弃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不得在非吸烟点吸烟;严禁一切破坏景区资源的行为。
  (三)旅行社必须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经营旅游业务,严禁聘用无证导游从事导游活动和超范围经营,严禁“不合理低价游”,杜绝“零负团费”,禁止擅自增加收费旅游项目以及诱导、欺骗游客,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游客消费等违法行为。
  (四)宾馆饭店、民宿、藏农家乐、购物点等经营企业(户)应依法取得公安、市场监管和卫生等部门的审批(登记)手续,环保、卫生等指标应符合规定要求,必须诚信经营、文明服务、明码标价、合理收费、不得售卖过期变质食物,不得售卖伪劣商品,不得缺斤短两等,工作人员应统一着装,挂牌上岗。
  (五)严禁经营企业(户)占道经营、强迫交易、欺诈游客、尾随兜售、强买强卖、不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六)严禁无证导游;严禁伪造、冒用、借用他人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严禁带领游客以非法途径偷逃漏景区游览票等行为;严禁在景区开展登山穿越、露营等活动;严禁借婚丧事宜带游客进入景区(点)。
  (七)严禁在景区(点)、车站、广场、公路等场所喊客拉客、拦截、追撵车辆或强登、扒乘机动车喊客拉客;严禁以阻拦、推拉、尾随、纠缠等方式介绍旅游景点、餐饮、住宿、兜售物品,威胁、强迫游客接受旅游服务。
  (八)严禁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逆向行驶、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严禁二轮摩托、三轮车、私家车等非营运车辆载客;严禁车辆未经许可在景区限行时段和限行区域行驶、停靠;严禁利用车辆私拉游客进景区。
  (九)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介绍、招徕游客在景区留住;严禁游客在景区内留宿。
  (十)严禁不遵守持票排队验票、持票依次登车等管理规定,影响旅游秩序的行为。
  (十一)严禁在景区内和九寨沟县域内九环沿线敞放牲畜,违法放牧。
  (十二)严禁利用宗教场所诱骗游客消费;严禁借宗教活动带游客进入景区(点)。
  (十三)严禁其他破坏景区旅游秩序的行为。

二:对违反本通告的经营企业(户)、个人依法作出如下处罚
  违反本通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50元的罚款;或者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景区禁烟区吸烟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通告第一条第三项规定安排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或者领队服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并处30000元以上300000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300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违反本通告第一条第四项规定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规定第一条第五项规定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由公安机关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超出规定区域摆摊设点,布设阳伞、帐篷,摆放桌椅;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由价格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通告第一条第六项规定伪造、冒用、借用他人导游证、无导游证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予以公告。
  带领游客以非法途径偷逃漏景区游览票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改正,给予批评教育,可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登山穿越景区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并且承担因抢险救援产生的费用。
  违反本通告第一条第七项规定喊客拉客、拦截、追撵车辆或强登、扒乘机动车喊客拉客的,由公安机关处警告或200元罚款;对喊客拉客三次以上的,由公安机关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罚款。
  违反本通告第一条第七项规定尾随兜售物品的,第一次予以教育,第二次予以警告,第三次按照扰乱旅游市场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违反本通告第一条第八项规定,未经许可车辆在景区限行时段和限行区域行驶、停靠,由公安机关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利用车辆私拉游客进入景区的,游客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改正,给予批评教育,可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车辆驾驶人有违法所得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0000元的,处3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通告第一条第九项规定,在景区留宿留住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处1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通告第一条第十项规定,不遵守景区管理规定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改正,给予批评教育,可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通告第一条第十一项规定,在景区内敞放牲畜,违法放牧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给予批评教育,可处以l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通告第一条第十二项规定,诱导欺诈游客的,由旅游主管部门会同宗教事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限期整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通告第一条第十三项规定,其他破坏景区旅游秩序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三:对违反本通告的经营企业(户)、个人的其他处理
  (一)景区内居民违反本通告的,第一次经查实的,扣除该户居民当年30%的相关补助资金,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第二次经查实的,扣除该户居民当年60%的相关补助资金,取消景区相关优惠政策,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第三次经查实的,扣除该户居民当年全部相关补助资金,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及村(社区)工作人员破坏景区旅游秩序的,从严处罚。违法人员为中共党员、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同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违法人员为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的,按程序免除其职务,其他社区、村组干部及村(居)民小组长,依法从严处理。违法人员为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解除劳动关系。
  (三)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及村(社区)工作人员在从事旅游秩序管理工作中,不履职尽责、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聘用人员依法解除劳动关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将破坏景区旅游秩序的违法行为纳入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限制此类人员在九寨沟县域内从事旅游服务活动。
五:投诉受理

  旅游投诉电话24小时受理游客投诉;对游客投诉反映的问题实行首问负责制,及时处置或协调相关单位办理,切实维护广大游客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推诿扯皮、处置不力的,将依法依纪予以问责。
  旅游投诉电话:0837-7712980、0837-7739309

六:奖励举报
  对破坏九寨沟景区旅游秩序的行为,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通过旅游投诉电话、九寨沟景区官方网站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应证据;执法部门依法调查处理,并及时回复举报人。
  举报破坏景区旅游秩序违法行为被查实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予以奖励,标准如下:
  (一)举报本通告第一条第(二)(三)(四)(五)(六)(九)项违法行为经查实的,奖励500元人民币。
  (二)举报本通告第一条第(七)(八)(十)(十一)(十二)项违法行为经查实的,奖励2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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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偶尔呡一口 发表于: 2019-9-25 08:23:57|显示全部楼层

九寨沟景区将开园:旺季门票169元 全网实名制预购

源自:封面新闻
  9月24日,记者从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获悉,九寨沟景区历经2年重建,目前大部分区域已具备重新对外开放条件。在恢复重建期间,景区拟于9月27日(世界旅游日)起部分景观恢复对外开放(试运行)。

开放
85%的区域已基本具备开放条件

  9月23日,阿坝州在松潘县召开全州文化旅游暨全域旅游发展大会。会上,阿坝州委书记刘坪说,经省政府批准,我们拟于9月27日(国际旅游日)九寨沟景区试开园,由九寨沟管理局对外发布公告。
  经过2年灾后恢复重建,九寨沟景区85%的区域已基本具备开放条件。据介绍,此次九寨沟景区拟开放区域,地灾治理已基本完成,开放的景点中既有美丽的诺日朗瀑布,也有新景点双龙海瀑布。由于今年雨水充沛,景区内海子特别美丽漂亮。拟开放区域道路、栈道、休息亭、环保厕所等项目的后续收尾工作基本完成,诺日朗综合服务中心已具备3000人同时就餐条件。同时完成了景区地质灾害隐患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和地质灾害安全隐患评估报告,完成了实名制网络购票系统和6套门闸检票系统的升级。
  为推动全域旅游发展,九寨沟县也将力争甲勿池、甘海子、罗依生态农业产业园、柴门关等新景区景点与九寨沟景区同步开园。

保障
宾馆可提供床位超1万余张

  据了解,为确保旅游服务保障满足开园要求,在食宿保障方面,九寨沟县还制定了涉旅企业、个体准入审核清单,对九寨沟景区核心区域酒店、饭店进行全覆盖审核准入,预计200余家餐馆饭店能够正常营业,宾馆酒店可提供床位超1万余张。
  文化娱乐方面,3家演艺中心和11家藏家乐做好营业准备,预计每日能接待游客5000人以上。
  道路交通方面,九黄机场于8月8日恢复通航,川九路已经完成油面铺设(除控制性工程外),九寨沟的三条路线全线畅通(成都—文县—九寨沟,成都—平武—九寨沟,成都—汶川—九寨沟)全线畅通,全县交通通达能力恢复甚至超过震前水平。
  旅游服务方面,开展涉旅服务人员培训班3期、培训旅游服务人才1000余人,目前11家旅行社已做好接待服务准备。
  安全保障方面,九环沿线重大地灾防治工程全面完工,《九寨沟县“保开园”2019年度地质灾害隐患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已经省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库专家审查通过。同时进一步完善“县、局、司、镇”旅游应急综合指挥体系,修缮470个应急预案,开展1次旅游应急综合演练,安排850名地灾监测员24小时实时监测地灾隐患点,全力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监测
九寨沟景区正逐渐恢复

  记者23日从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研究院获悉,一支研究团队通过多源遥感监测结合实地科学考察发现,经过2年修复,九寨沟景区逐步恢复地震前的风采,但仍需防范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自2017年8月发生地震后,九寨沟景区关闭并进入灾后恢复重建阶段。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研究院、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国际自然与文化遗产空间技术中心付碧宏团队研究发现,著名景点火花海在地震中几乎消失殆尽,如今经过灾后科学重建,已开始恢复生机,并在下游形成新的瀑布景观。
  付碧宏研究员表示,九寨沟不少地貌景观的形成演化,与地震活动导致的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堵塞河道所形成的堰塞湖有关,有些地段形成“海子”,有些地段形成瀑布,这是一种周而复始、不断循环的地貌景观形成过程。
  地震前后遥感图像分析还显示,世界自然遗产核心区的部分区域在地震之后植被覆盖度有所下降,但经过2年的自然修复,除了日则沟五花海周边外,九寨沟核心景区的植被生态景观已逐渐恢复至震前水平。
  遥感监测和实地考察结果也显示,部分滑坡点得到了工程加固和恢复,但随着时间推移,受降雨等因素影响,部分潜在隐患点产生了新的滑坡和泥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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