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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一新:754名政法干警因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牺牲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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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陈一新:754名政法干警因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牺牲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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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一新,男,汉族,1959年9月出生,浙江泰顺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研究员,198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7月参加工作。
  现任中央政法委委员、秘书长,跨军地改革工作小组组长、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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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旬小偷公交车上行窃被七旬老汉生擒 广州42企业涉虚开发票2.89亿元
1# 贡嘎山
 吖吖 发表于: 2019-11-4 17:52:35|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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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办部署百日追逃行动 陈一新:布下天罗地网

源自:中央政法委长安剑
原文标题:全国扫黑办部署百日追逃行动 陈一新:布下追逃天罗地网,确保“一网打尽、除恶务尽”

  全国扫黑办再次打响重大战役,剑锋直指“漏网之鱼”。11月4日,全国扫黑办在京召开视频会,部署开展全国扫黑除恶百日追逃行动。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部署开展百日追逃行动,掀起深挖根治新高潮,布下追逃天罗地网,确保“一网打尽、除恶务尽”,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胜利,为巩固和发展“中国之治”作出更大贡献。

  陈一新指出,在逃人员不被抓获,案件就难以攻破,正义就难以伸张,潜在的危害就难以消除,群众就难以满意,专项斗争的整体成效就会打折扣。部署开展百日追逃行动,就是要充分展示党中央除恶务尽的坚定决心,哪怕黑恶势力逃到天涯海角,也要将其缉拿归案,绳之以法;就是要掀起深挖根治新高潮,千方百计把潜藏、蛰伏、外逃等逍遥法外的“大黑小恶”一起抓捕归案;就是要“拔出萝卜带出泥”,依纪依法严惩一批“害群之马”;就是要给老百姓“撑腰鼓劲”,不再担心受怕,确保专项斗争全面胜利,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安全感。
  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各有关部门重拳出击,共打掉涉黑组织2421个,打掉涉恶犯罪团伙29773个,敦促35474名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目前全国尚有涉黑涉恶逃犯4713人,其中,涉黑案件逃犯127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逃犯1436人,恶势力犯罪团伙逃犯1999人,其中不乏身负重案、潜逃多年的重大涉黑案件主犯。
  公安部副部长、全国扫黑办副主任杜航伟就《关于敦促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和20个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在逃人员A级通缉令作说明,并介绍“百日追逃行动”部署和安排。
  陈一新强调,要以“一网打尽、除恶务尽”为目标,以“多措并举、注重结合”为策略,以“统筹推进、考评激励”为保障,打好扫黑除恶百日追逃这场重要战役,不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上下强势推进,各有关部门重拳出击,共打掉涉黑组织2421个,打掉涉恶犯罪团伙29773个,敦促35474名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明显改善了社会政治生态,显著提升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但目前仍有不少涉黑涉恶犯罪分子在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专项斗争成效。
  一是在逃人员多。目前全国涉黑在逃人员共1278人,涉恶在逃人员共3435人。
  二是在逃人员占比高。在全国打掉的2421个涉黑组织中,700多个涉黑组织有犯罪嫌疑人在逃。
  三是在逃人员涉罪多。有的在逃人员涉嫌故意杀人等20余个罪名。
  四是在逃人员骨干多。不少在逃人员是涉黑组织的头目和骨干。
  这些在逃人员不被抓获,案件就难以攻破,正义就难以伸张,潜在的危害就难以消除,群众就难以满意,专项斗争的整体成效就会打折扣。部署开展百日追逃行动,就是要千方百计把潜藏、蛰伏、外逃等逍遥法外的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抓捕归案,根除涉黑涉恶隐患,确保专项斗争全面胜利,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安全感。可以说,开展百日追逃行动意义重大,十分必要,十分迫切。
  ──百日追逃行动彰显了“宜将剩勇追穷寇”的坚定决心。目前,专项斗争已经进入啃硬骨头的攻坚破难阶段。一些潜藏蛰伏的黑恶势力心存侥幸,自认为只要躲过了风头,就能逍遥法外。部署开展百日追逃行动,就是要充分展示党中央除恶务尽的坚定决心,哪怕黑恶势力逃到天涯海角,也要将其缉拿归案、绳之以法。
  ──百日追逃行动彰显了“大黑小恶一起打”的鲜明态度。这些涉黑涉恶犯罪团伙的头目、骨干往往是“大黑大恶”之人,如果任其潜逃、坐视不管,而只惩处“小喽罗”、“小角色”,案件就难以查实查透,法治就会蒙羞失色。部署开展百日追逃行动,就是要“大黑小恶一起打”,越是罪大恶极,越要及时依法严惩。
  ──百日追逃行动彰显了以彻底消除人民群众“最恨最怕”为己任的责任担当。有的在逃人员长期盘踞一方、欺压百姓,人民群众深恶痛绝,敢怒而不敢言,即使在他们仓皇潜逃后依然担心打击报复。这些逃犯一日不归案,人民群众就一日不得安宁。部署开展百日追逃行动,就是要给老百姓“撑腰鼓劲”,让人民群众不再担心受怕,更加安心生活,毫无顾虑地同黑恶势力作斗争。
  ──百日追逃行动彰显了扫黑除恶与清除“内鬼”一起抓的斗争勇气。一些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之所以逃脱抓捕,就是因为“保护伞”担心“拔出萝卜带出泥”,暗里通风报信甚至“出谋划策”。部署开展百日追逃行动,就是要“拔出萝卜带出泥”,依纪依法严惩一批“害群之马”,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党委政府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勇气。
  部署开展百日追逃行动,是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的务实举措,是“转段”环节打深打透的重大战役。要通过开展百日追逃行动,不断掀起扫黑除恶强大攻势,布下天罗地网,努力实现“一网打尽、除恶务尽”的工作目标。具体要做到:
  ──应追尽追。要通过公布追逃人员名单,发布敦促自首公告,持续向社会释放“只要有一人在逃,追逃就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要通过集中追逃抓捕,确保百日追逃行动目标逃犯基本拘捕到案,确保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逃犯和公安部A级通缉令逃犯全部拘捕到案,迫使其他黑恶分子不敢逃、不能逃、逃不掉。
  ──大案突破。一些大要案件久攻不克,逐渐成为“骨头案”“钉子案”,主要原因是主犯在逃,关键证据线索获取难。要通过抓捕一批大要案件在逃人员,获取关键证据、重大线索;开辟“第二战场”,再攻克一批难啃之案。
  ──“破网”“断血”。在这些涉黑涉恶在逃人员中,许多人掌握与“保护伞”勾连的直接证据,有的还携带或隐匿大量赃款赃物。只有将这些在逃人员抓捕归案,才能“撕开口子、揭开盖子、挖出根子”。要通过开展百日追逃行动,再深挖一批违法乱纪的“保护伞”,再追缴一批巧取豪夺的不义之财,彻底摧毁黑恶势力关系网络和经济基础。
  ──斩草除根。一些潜逃在外的涉黑涉恶犯罪分子“阴魂不散”,遥控指挥其他涉案人员逃避打击、销毁证据、转移财产,企图日后“东山再起”。要通过开展百日追逃行动,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全部抓捕归案,受到法律的严惩,确保斩草除根、不留后患。
  百日追逃行动是掀起深挖根治新高潮的重要抓手,是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的关键之战。一旦启动,必须胜利。在行动中,务必多措并举、注重结合。具体要做到“四个结合”:
  ──追逃行动与宣传发动相结合。要增强宣传震慑力,集中发布公安部A级通缉令,加大群众举报奖励力度,对重特大涉黑涉恶案件在逃人员形成强大威慑力,让其无处可藏。要增强宣传感召力,组织对目标逃犯逐人入户发放两高两部《关于敦促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深入宣传法律政策、开展教育规劝,促使他们投案自首接受宽大处理。要增强宣传警示力,通过积极宣传追逃行动成效,传递政法机关“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决心和能力,迫使已经潜逃的主动投案、企图外逃的丢掉幻想。
  ──追逃行动与查缉抓捕相结合。要精准梳理研判,广泛采集在逃人员及其关系人的详细信息,建立“一逃一档”追逃机制,集中开展逐案研判,确保底数清、情况明。要组织精干力量,抽调素质高、能力强、作风硬的办案人员,组建追逃专业队,周密制定抓捕方案,迅速实施缉拿抓捕,确保万无一失。要创新方法手段,依托大数据资源,充分运用公安机关侦查手段,对在逃人员精准识别、精准布控,力争在第一时间内抓获归案。要特别注意保密,严防跑风漏气、贻误战机。
  ──追逃行动与破案攻坚相结合。抓捕逃犯时,要尽可能做到人赃俱获、人证俱全,做好证据固定工作,确保逃犯到案后顺利侦查终结和移送起诉。起诉审判时,要充实专业办案力量,提高办案质效,尽可能缩短办案周期,减少因犯罪分子外逃给案件办理造成的负面影响。“一案三查”时,要注重“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与案件办理同步推进,彻底把黑恶势力及其背后“保护伞”、“利益链”扫荡干净。
  ──追逃行动与事前防逃相结合。要坚持管控关口前移,及时对涉案人员启动防逃管理机制,严格执行防逃程序,使其插翅难飞。要堵住资金外流渠道,严防逃犯利用地下钱庄和离岸公司转移赃款,斩断“黑财”外逃的可能性。要完善证件管理制度,深入整治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入境证照等问题,对外逃苗头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将有关涉案人员管控在国门之内。
  开展百日追逃行动,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全国扫黑办要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作用,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敢打善打硬仗,确保取得最大战果。具体要强化“四个保障”:
  ──强化组织保障。中央领导同志对追逃工作高度重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2次推进会作了专门部署,全国扫黑办、公安部将直接督办1278名涉黑在逃人员归案工作。各省(区、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对3435名涉恶在逃人员归案工作作出相应部署,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实现预期目标。
  ──强化协作保障。在情报线索上,各有关部门要将掌握的在逃案犯线索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实施集中研判。对境外在逃案犯要开展精准布控,确保顺利遣返引渡。在案件侦办上,要推动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落实好同步立案、联合办案、信息反馈等措施,确保打深打透。
  ──强化制度保障。要建立健全涉黑涉恶在逃人员监控管理制度,动态全面准确掌握在逃案犯信息。要建立在逃案犯清单销号制度,通过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一月一通报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实。要建立典型引领制度,及时总结经验做法,编发典型案例,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强化考评保障。要将追逃工作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第八项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把追逃成效作为检验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标准。要将追逃工作纳入全国扫黑办特派督导专员督导工作重点内容,督促各地按期完成追逃任务。要将追逃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年度考核,对战果突出的地区、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追逃不力的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对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的,要严肃问责。
  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全国扫黑办副主任王洪祥主持会议。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全国扫黑办副主任雷东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全国扫黑办副主任姜伟,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全国扫黑办副主任陈国庆,司法部副部长刘志强出席会议,中央政法委机关和全国扫黑办有关同志参加会议。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法委、扫黑办有关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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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吖吖 发表于: 2019-1-29 07:23:00|显示全部楼层

陈一新:充分发挥扫黑办职能作用

源自:正义网
原文标题:陈一新:充分发挥扫黑办职能作用

  陈一新在全国扫黑办第5次主任会议上强调
  充分发挥扫黑办职能作用 推动专项斗争全面纵深发展
  正义网北京1月28日电(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姜洪)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28日主持召开全国扫黑办第5次主任会议,审议了一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议题,研究近期扫黑办工作。他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总结经验、把握规律、创新工作,充分发挥扫黑办职能作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纵深发展。
  陈一新指出,今年全国扫黑办工作要做到“十抓”。
  ──要抓全年思路谋划。紧扣“深挖根治”这个阶段性目标要求,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不放,推动打击“显性”黑恶势力向深挖彻查“隐性”黑恶势力及“保护伞”延伸,打击惩处涉黑涉恶犯罪向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延伸。
  ──要抓阶段性工作推进。就阶段性突出问题研究提出务实管用的思路举措,就某些法律政策瓶颈问题研究提出破解之策,分阶段、分领域完善策略方法,形成一波又一波强大攻势。
  ──要抓调查研究。把调查研究置于各项重要决策部署谋划之初、贯穿专项斗争全过程,针对专项斗争表现出来的共性、关键性问题,开展分片调研、专题调研、随机调研,研究提出解决措施。
  ──要抓典型引路。分地区、分领域、分行业推出一大批典型,加大对典型经验的总结推广力度,示范带领整体工作上新水平。
  ──要抓督导推进。精心组织开展第二、三轮中央赴有关省区市督导工作,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深入实施督导专员制度,完善通报、约谈、督办等制度,督促专项斗争任务落实。
  ──要抓战果通报。坚持“抓省促市”“抓市促县”,拓展实施专项斗争战果通报制度,把通报内容延伸到地市级进展的若干重大情况,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
  ──要抓重大线索管理平台建设。实现重大线索信息联通共享、重点案件办理动态跟踪、群众反映实时掌握,确保为期3年的专项斗争有线索、可持续发展。
  ──要抓考核考评。建立完善专项斗争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专项斗争的进度、质量、效果进行全面考核评估,发挥考评成果的激励、导向作用。
  ──要抓宣传引导。充分用好政法网络新媒体矩阵,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大力宣传专项斗争的重大战果、先进典型。
  ──要抓扫黑办自身建设。优化力量配置,提高专业能力,大兴学习、创新、务实、奉献之风,创造性开展工作,做到参谋有道、指导有力、协调有方、落实有效。
  全国扫黑办副主任陈训秋、崔鹏、毛定之、景汉朝、白少康、雷东生、姜伟、陈国庆、杜航伟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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