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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wer222 发表于: 2018-11-12 11:08:00|只看该作者回帖奖励|倒序浏览|阅读模式

[2018年乘着“东风” 散播法制的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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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广西法院网
原文标题:乘着“东风”散播法制的种子

  法院一直以来都不缺普法宣传的案例和材料,但是如何将普法宣传做到入眼入心,这是龙州县人民法院近年来思考的问题。
  在坚持把普法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的同时,该院还积极探索普法教育新载体、新形式、新方法,开展普法教育,将司法审判资源转化为社会教育资源,提升广大群众的法律素养。“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古有诸葛亮借东风攻曹操,而今龙州法院在“借力使力”的方法上有了新突破:那就是巧借“东风”之力开展普法工作,使法制的种子散播得更广更深入!
  借力审判巧普法
  2018年9月26日上午,龙州法院刑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了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这起案件之所以特殊,是因为除了被告人的亲朋,到场旁听还有交警同志以及十几个面包车司机朋友。
  这起案件的起因是2018年6月13日下午,龙州交警在例行执法时,查处了一辆超员面包车。经查,该面包车为7座面包车,然而经过座位改装,竟实载22人!执勤交警当即对超载人员卸客转运,依法暂扣违法车辆并对驾驶员唐某执行严厉处罚。碰巧这段交警查车的短视频被上传,瞬间龙州县的朋友圈刷屏了,引发了当地群众的热议。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唐某在从事旅客运输时,无证驾驶核载7人的机动车搭载22人,属于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的相关规定,最后判决:被告人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法院审判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有意义的普法过程。为了教育广大司机,将法制宣传教育最大化,我们决定邀请广大司机朋友到场旁听。”主办法官肖伟清庭长说道。
  “我们这次通知来的司机大部分是校车签约司机,另外一部分是曾经违反过交通规则的面包车司机。”到场旁听的交警同志介绍道。这次旁听的司机朋友的到来,完全得益于他们的积极组织。
  今年以来,龙州法院在调研中发现以往的普法宣传活动间隔时间长、针对性差,普法效果难以巩固。于是提出了“对症下药式普法”新思路,这也是“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有效体现,即要求办案法官利用一切便利条件和有利时机,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而在办案压力大、时间紧的情况下,借“审判、调解”的“东风”之力开展普法的做法可谓是事半功倍。
  校园送法护花蕾
  “同学们,这是什么?有谁知道?”
  “对,这是法槌,法官在开庭的时候,就会敲法槌。法槌代表的是法律的庄严和权威。”
  10月20日下午,校园里,近200名小学生认真听着“法制副校长”龙州县人民法院岑桂枝法官的讲课,岑法官针对小学生的心理特点,决定从认识法袍、法徽、法槌等最直观的感官认知开始让他们接触法律,同学们听得津津有味,课堂气氛异常活跃。
  这只是近年来,龙州法院“法制副校长”入驻学校讲课,宣传法律知识的一个小小缩影。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少年儿童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少年儿童身心健康发展,龙州法院选派了3名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到龙州县各中小学校担任“法制副校长”,并要求建立工作档案,正式开启“法制副校长”的常驻工作模式。
  据了解,龙州法院的3名法官兼任龙州县高级中学、下冻镇北耀完全小学、洞埠希望小学、水口镇共和完全小学的法制副校长。近两年来,3名“法制副校长”每个学期都走进校园,开“法制讲座”、将庭审搬进校园、发放法制资料、开展法律咨询等活动。在开展进校园普法活动中,“法制副校长”通过真实案例,以案释法为青少年和少年儿童详细讲解法律常识,尤其是针对留守儿童,教会他们如何避免不法侵害,遇到侵害时如何面对,怎样自我保护。
  借“法制副校长”的东风之力,在校园里传播法律知识,近两年来已让近1500名中小学生从中受益,让他们在法律方面有了依托和“近距离接触”,也渐渐得到了学生和老师肯定和欢迎。
  立足扶贫“种法下乡”
  “不开玩笑,这两年下乡的次数应该跟我工作十几年来下乡次数不相上下。”自从转变为法院行政人员之后,政工科科长姚姐确实比以前办案的时候下乡次数变少了很多。然而因为这次龙州县的脱贫攻坚重任,她和其他帮扶责任人一样,每周与贫困户参加“夜校”、每月两三次入户走访已经成为常态。
  扶贫让干警们接了地气,但也不能白白浪费了接地气的机会。龙州法院开拓思路,打起了借“扶贫工作”的东风开展普法工作的主意,力图把以前很久才“送法下乡”一次的模式改成经常普法、“种法下乡”。
  “政府鼓励大家外出打工,还可以享受转移就业补贴。”龙州法院派出驻村的第一书记黄磊耐心地给大家宣传政策,同时也提醒广大村民在外出务工过程中要保存好在用人单位工作的证据,遇到法律问题可以向帮扶责任人咨询。“我们的帮扶责任人很多都是有经验的办案法官,大伙儿有事尽管问。”经过一段时间的入户交流,村民们与帮扶人的关系越来越融洽,经常会就他们遇到的土地承包、借贷纠纷等方面的法律问题进行提问。
  “我们法院直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无论力度再大,终究是“水过鸭毛”—痕迹都没留下,驻村干部和村委成员就生活、工作在群众身边,是名符其实的与群众‘同吃同住’。我们以他们为主力,真正将法‘种’进了农村群众中,必将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开出绚烂的‘法治之花’、‘和谐之花’!”每谈起龙州法院“精准扶贫+普法”的创新之举,何韩新院长言语中都充满了希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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