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蜀网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同板块主题的 前一篇 同板块主题的 后一篇
开启左侧
查看: 151|回复: 0
1# 贡嘎山
跳转到指定楼层
 不取 发表于: 2018-11-27 00:08:00|只看该作者回帖奖励|倒序浏览|阅读模式

[2018年我国将开展首个“宪法宣传周”活动

 [复制链接]
源自:新华网
原文标题:我国将开展首个“宪法宣传周”活动

  新华社北京11月26日电 记者:26日从司法部获悉,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日前联合发出通知,部署开展2018年“宪法宣传周”活动,这是我国第一个“宪法宣传周”。
  据介绍,今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一个“宪法宣传周”。这次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通知要求,要重点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宪法学习教育。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习宪法、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通知还要求,要坚持宪法教育从娃娃抓起,全面落实相关规定,广泛深入开展青少年宪法教育,让宪法法治精神在青少年头脑中扎根。要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宪法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等活动,推动宪法宣传社会面全覆盖,推动宪法精神进基层,使宪法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中。
  通知强调,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宪法学习宣传列入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
  据悉,今年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从2018年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其中,“宪法宣传周”从2018年12月2日至12月8日。12月2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举办“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
『 巴蜀网 』提醒,在使用本论坛之前您必须仔细阅读并同意下列条款:
  1.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并遵守您在会员注册时已同意的《『 巴蜀网 』管理办法》;
  2.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
  3. 本帖子由 不取 发表,享有版权和著作权(转帖除外),如需转载或引用本帖子中的图片和文字等内容时,必须事前征得 不取 的书面同意;
  4. 本帖子由 不取 发表,仅代表用户本人所为和观点,与『 巴蜀网 』的立场无关,不取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 本帖子由 不取 发表,帖子内容(可能)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 巴蜀网 』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 本帖子由 不取 发表,如违规、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举报,本论坛将及时删除并致歉。
  7. 『 巴蜀网 』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帖者而删除其所发的帖子。
我国个人调解工作室有了“行为规范” 深圳科技创新委员会:从未资助贺建奎基因编辑项目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 2002-2024, 蜀ICP备12031014号, Powered by 5Panda
GMT+8, 2024-6-1 23:20, Processed in 0.140400 second(s), 8 queries, Gzip On, MemCache On
同板块主题的 后一篇 !last_threa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