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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贡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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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影视行业税收自查阶段不存在约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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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范冰冰之后,影视工作室补税大幕开启
源自:中国经营报
⊙记者:马秀岚 张靖超 北京报道

  近日,一则事关影视工作室补税的《横店工作室会议内容》文件在网上流传,并成为业界关注焦点。《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该文件显示,由税务总局下发的相关文件已经送达浙江税务局,补税工作将分为四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为自查自纠阶段,于2018年12月30日截止,需补缴费用和滞纳金;
  第二个阶段约谈补税工作室需要在12月15日前完成,该会议内容显示,目前3天内已经有17位艺人被约谈;
  第三个阶段,税务上门辅导、检查,于2019年1月起至2019年3月截止,需补缴费用、滞纳金和罚款;
  第四个阶段为重点检查和税务抽查,于2019年3月起至2019年6月止,需补缴费用、滞纳金和罚款,可能会涉及刑事处罚。

  该内容还显示,横店实验区收到税务通知,相关工作室需要按2016年至2018年3年总收入的70%(最少)按个人劳务计算税款。
  其中还以工作室收入100万元进行了举例,比如100万×70%为个人补交劳务费用的计税依据(按最高40%劳务税率计算),100万×70%×80%×40%~7000(速算扣除数)为217000元,之前已缴纳个税为100万×70%×3.5%为24500元,所以需补缴税款为217000-24500为192500元。即100万元需补缴19.25万元
  记者从一位在横店当地注册了工作室和影视公司并在横店办公的负责人处了解到,该会议在半个月前已经召开。而另一位艺人工作室的负责人则证实了该消息,表示最近才开始明确规定,收到了通知,正式通知估计会在后续公布。
  记者注意到,该内容还显示,税务2018年12月初内部定约谈名单,横店实验区建议自查自纠阶段时间越早越好,尽量在2018年12月15日前完成。
  记者还查阅了国家税务局网站,发现今年10月8日下发过《国家税务总局部署开展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文件,在文件中国家税务总局通知明确,从2018年10月10日起,各地税务机关通知本地区影视制作公司、经纪公司、演艺公司、明星工作室等影视行业企业和高收入影视从业人员,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对2016年以来的申报纳税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在2018年12月底前认真自查自纠、主动补缴税款的,免予行政处罚,不予罚款。从2019年1月至2月底,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自查自纠等情况,有针对性地督促提醒相关纳税人进一步自我纠正。对经提醒自我纠正的纳税人,可依法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对违法情节轻微的,可免予行政处罚。从2019年3月至6月底,税务机关结合自查自纠、督促纠正等情况,对个别拒不纠正的影视行业企业及从业人员开展重点检查,并依法严肃处理。2019年7月底前,对在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管理长效机制。在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中,对发现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违法违纪问题,以及出现大范围偷逃税行为且未依法履职的,要依规依纪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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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华蓥山
 零距离 发表于: 2018-12-7 00:53:00|只看该作者

影视行业税收自查阶段不存在约谈程序

源自:北京商报
原文标题:影视行业税收自查阶段不存在约谈程序

  日前,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电总局、国家电影局了解到,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等五部门关于治理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通知要求,从今年10月开展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以来,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加强政策宣讲,做细告知辅导,帮助纳税人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目前,规范工作开展有序,影视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认真自查自纠、主动申报纳税。通过这项工作,将进一步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保障依法纳税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和维护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促进影视行业健康发展。
  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出,国家支持影视行业健康发展的方向不会变,税收促进影视行业健康发展的政策不会变,而且将在规范管理的同时,进一步服务和支持影视行业加快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电总局、国家电影局有关负责人重申,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对自查自纠并到主管税务机关补缴税款的影视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免予行政处罚,不予罚款。希望广大影视企业及从业者能以本次影视行业规范为契机,主动对照税收法规,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以此规范企业及从业者涉税业务,努力做守法诚信的纳税人。据记者了解,在自查自纠阶段不存在约谈程序及相关事宜,税务部门对影视从业人员开展了政策辅导和沟通解释工作,以帮助影视企业和从业人员更好自查自纠。
  按照税法规定,个人从事影视、演出、广告等方面的收入应当按劳务报酬等所得项目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过去部分工作室将影视人员个人劳务报酬等收入混入工作室经营收入的,三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应当实事求是加以区分。其中属于工作室提供辅助服务的经营收入,过去已按核定征收方式征税的不予调整;其他影视人员个人劳务报酬等收入,由影视人员个人据实申报,自查自纠。同时,三部门再次明确强调,各地工作中要严格依法依规,精准把握和执行政策,维护影视企业及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据统计,今年7月以来,全国影视企业注销数量保持平稳,新增注册影视企业数量呈上升态势,影视业创作生产数量与质量稳步提高,这反映了当前我国影视行业稳定发展的良好态势。业内专家表示,规范税收秩序,有利于提升影视行业在薪酬、资本、核算等财务方面的管理水平,必将促进我国影视业健康发展。
4# 金佛山
 午夜思 发表于: 2018-12-2 00:23:00|只看该作者

影视明星近期都在忙干同一件事 17名艺人已被约谈

源自:央视
原文标题:[热点]“排队”交税了!17名艺人已被约谈

  近日,很多影视明星都在忙着干同一件事──“排队”交税。有业内人士透露,在3天内,浙江已有17位艺人被约谈,补税工作需要在12月15日前完成。

影视明星“排队”交税 限期完成补税工作
  据了解,这次补税工作已经进行了一段时间,除了演员个人,还有部分影视工作室陆续接到税务部门的补税工作通知,共分为4个阶段进行:自查自纠、约谈补税、税务上门辅导、检查以及重点检查(税务抽查)。
  同时,税务部门也在与影视从业人员座谈、交流。29日,著名编剧刘和平在朋友圈说,国家对影视行业扶持政策不会变,只会更好。关于三年补缴应纳未纳税款对编剧行业已明确回复:按2002年国税字52号文件缴纳16%税款,未足16%补足即可。
  随后,中国电视剧编剧委员会官博截图刘和平朋友圈,补充表示:查账征收的工作编剧工作委员会一直在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后续我们还会继续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
  记者注意到,针对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款等问题,早在10月2日,国税总局已经发出正式通知,明确了具体时间点与步骤:
  从2018年10月至2019年7月底,按照自查自纠、督促纠正、重点检查、总结完善等步骤,逐步推进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

部分地区优惠政策 成影视行业偷税漏税借口
  根据网传的补缴方案,如果总收入100万元,100万×70%为个人补交劳务费用的计税依据(按最高40%劳务税率计算),同时扣除之前已经缴纳的个税款项,最终补缴税款为192500元。若此消息属实,与此相关的影视工作室需要补缴的税款大约在工作室总收入的20%左右。
  但是,对于这种补缴方案,有税务人士表示可信度并不高,或者说是不符合规范的,企业收入缴税与个人劳务收入缴税不能被混为一谈。
  这几年影视行业的一条潜规则是,把部分地区赋予影视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当成理所当然,甚至成为偷税漏税的借口,这在某种程度上成为这场全行业税务风波的导火索。
  在制片人谢晓虎看来,此前的明星工作室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和《公司法》是相违背的,影视行业的酬劳制度一直很不规范,所以出现波及全行业的税务风波,并不偶然。他也认为,在税收上进行规范,也是提高行业门槛的一种方式,“倒逼整个行业的各个环节越来越规范,从长远看一定是件好事。”

广电总局要求严控明星片酬
  另一方面,广电总局近期也在加大监管力度。11月27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在京召开全国广播电视与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会议强调,要坚决打击扰乱行业生态的行为,继续保持对追星炒星、泛娱乐化、高价片酬、收视率(点击率)造假等突出问题整治的高压态势,加大惩戒力度,加大公开警示、行政处罚、联合惩戒。
  11月9日,广电总局发出通知,要求严控明星片酬:
  各电视上星综合频道19:30~22:30播出的综艺节目要提前向总局报备嘉宾姓名、片酬、成本占比等信息,每个节目全部嘉宾总片酬不得超过节目总成本的40%,主要嘉宾片酬不得超过嘉宾总片酬的70%。
  每部电视剧网络剧(含网络电影)全部演员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70%。
  交税本就应该是公民义务。过去一段时间,影视行业存在一定乱象,现在正是重新立规矩的时候,这也是为了行业的健康、长远发展。
  纳税是公民的义务!
源自:北京日报、长安街知事
3# 峨眉山
 qwer222 发表于: 2018-11-30 00:08:00|只看该作者

影视工作室接补税通知

源自:北京商报
原文标题:影视工作室接补税通知

  (记者:卢扬郑蕊)11月29日,一则名为《横店工作室会议内容》的通知在影视行业里引起热议。通知显示,影视工作室需对自身缴税情况自查自纠,并启动补税工作,总体来看,“工作室补缴税款需要按工作室总收入的20%左右计算”。
  该通知指出,本次自查由税务总局下达浙江税务局,共分为四个阶段:首先是自查自纠阶段,并截至12月30日,需补缴费用和滞纳金;第二阶段则是约谈补税工作室需要在12月15日前完成,且目前已有约17位艺人被约谈;此后,自2019年1月起,至2019年3月,税务会上门进行辅导、检查;最后从2019年3月起至2019年6月,税务会进行重点检查,可能会涉及刑事处罚。
  通知也进一步说明了补税方式,即影视工作室需按照2016-2018年三年总收入的70%(最少)按个人劳务计算税款。假设某影视工作室总收入为100万元,则100万元×70%为个人补交劳务费用的计税依据(按最高40%劳务税率计算),随后再进行相关计算并扣除已缴纳个税,补缴税款为19.25万元。
  对此,中国电视剧编剧委员会会长刘和平发了条朋友圈,表示当天上午部分编剧委员会会员和国家税务总局领导进行了沟通,国家对影视行业扶持政策不会变。随即,中国电视剧编剧委员会官博截图刘和平朋友圈。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王鹏举也向北京商报记者透露,目前税务部门已与影视行业相关协会代表进行了沟通,对于未来影视行业税收方面将会如何制定新规则,相关部门也正在进一步研究。
  消息发出的同时,也有部分影视工作室对该通知中的补税方式提出了疑问。某影视工作室负责人表示,工作室此前之所以缴纳的税额较正常税率偏低,是因为当时地方政府提供了招商引资政策,因此享受了税收优惠,属于合法纳税,并非是偷漏税,但此次的通知则是将以前的政策作废,要求工作室按照新规再重新缴一次税。此外还有从业者表示,不同影视工作室经营情况不同,虽有部分工作室能够实现较好的收入,但也有大量工作室的收入情况并不乐观,而新规要求的税率较高,对自身产生较大的经营压力。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认为,按相关规定,地方没有税收减免权,没有权限将比如25%的税率降低到5%,而为招商引资,提供降低税率的做法,也不符合规定。因此根据规定,工作室应该将未缴纳的税进行补缴,同时地方政府也应针对此前不合规定的税收方式负起责任。假若地方想招商引资可以采用奖励的方式,即工作室按照国家统一标准缴税,随后地方再给予工作室相关奖励。
  今年以来,由于“阴阳合同”、偷漏税等情况的发生,影视行业税收问题成为政府、行业等方面的重点监管领域。国家税务总局在今年10月曾下发《国家税务总局部署开展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加强规范影视制作公司、经纪公司、演艺公司、明星工作室等影视行业企业和高收入影视从业人员的税收工作,建立健全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管理长效机制。
2# 四姑娘山
 海风有咸味 发表于: 2018-11-29 22:43:00|只看该作者

影视工作室补缴税3年税率高达30%?刘和平:这是误读

源自:每日经济新闻
  影视工作室补缴税3年税率高达30%?著名编剧刘和平:这是误读,请大家不要过激悲观
  数月前由范冰冰阴阳合同事件引发的影视征税新规调整,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始终牵动着影视从业者的心。今日(11月29日)早间,几张有关影视工作室补缴税额相关规定的截图在影视行业从业者的朋友圈大量刷屏。
  图片来源:微信朋友圈
  截图称已收到通知,演员、导演、编剧所有影视工作室将按2016年~2018年收入的70%补税,税率在30%左右。截图中还算了一笔账:若工作室总收入为100万元,按此规定则需最低补缴19万元。
  一时间,整个行业弥漫着一片焦虑、悲观的声音。为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立刻多方联系编剧、导演、影视制作方等,试图了解事情进展的真实情况。

参会人士:编剧行业并无补缴30%税率之新规
  多家编剧工作室对每经记者表示,已经收到补缴税额的通知。一位注册地在上海的编剧工作室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昨天收到补缴税额的口头通知,通知称令其按20%左右的比例,补缴2016~2018年收入的税额。
  另一位编剧工作室相关人员则对记者表示,不光有收到通知,而且已经补交了一部分税款。不过,也有多位导演和影视制作公司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尚未收到有关通知。
  今日午间,有知情人士对每经记者透露,导演、制片人、编剧、表演、发行放映协会等影视行业各协会正在广电总局和税务总局沟通。
  目前,似乎仅有编剧行业收到了明确答复。今日14时许,《雍正王朝》《北平无战事》编剧刘和平在朋友圈公开表示:“今天上午跟国家税务总局领导沟通交流得很好,国家对影视行业的扶持政策不变只会更好,关于这三年补缴应纳未纳税款对编剧行业已明确答复,按2002年国税字52号文件缴纳16%税款,未足16%补足即可,接下来还会继续沟通,请大家不要过激悲观。”
  据每经记者了解,所谓16%指的是专门适用编剧行业的特许转让税率,最早从2002年就开始实行。有其他参会人士对每经记者表示,从编剧的情况来看,简单来说就是按照查账式和特许转让的税率执行就可以了,之前传说从2016-2018年按比例补缴也主要是查漏报瞒报的部分,如果没有漏报瞒报就不用补任何东西,而补缴也是按照16%特许转让的税率,传说中的30%子虚乌有。
  “按国家税总的说法,缴税政策其实没有变,包括税率也没有变,所有规定都是旧的规定,只是说不承认核定征收了,必须查账征收,这是最大的变化,这次主要是交流会,解释实施政策的原因。”上述参会人士表示。
  不过,就在沟通会召开的当日,也有上海的某影视行业公司高管对每经记者称已经收到了按40%比例进行补缴的通知。“根据之前我们所在园区的优惠政策,我们按照大约收入的7%缴税就可以了,但是今天税务部门已经要求园区会计通知我们要补缴的金额,从2016年开始按照40%的比例补缴。”该人士表示。

影视行业迎来焦虑寒冬
  几张关于影视行业征税规则的截图为何会在行业内引发轩然大波?这还要从半年前说起。
  今年5月,崔永元在微博上转发多份合同,曝光了影视行业的“大小合同”的逃税乱象,并直指《手机》女主角范冰冰,引起舆论哗然。随后,“阴阳合同”一事接连发酵,在影视行业引发连锁反应:6月初,无锡地税部门介入调查;7月底,每经记者曾求证到无锡警方介入范冰冰相关案情调查。10月初,国家税务局和江苏税务局责令范冰冰承受8.84亿元罚款,在补缴足额的罚款之后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范冰冰阴阳合同案件虽已落幕,但其引发的余波是巨大的。从五、六月开始,曾因税收优惠政策吸引大量影视公司驻扎的“避税天堂”霍尔果斯不再风光,出现大批公司注销潮,超过100家影视公司申请注销,其中包括冯小刚、徐静蕾等担任法人的公司。
  而另一“影视天堂”东阳横店也被波及。9月初,有部分注册在横店的影视工作室表示,收到了东阳税务部门的通知,通知显示,依据《个体工商户税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影视工作室从2018年6月30日起将终止定期定额征收方式,并改为查账征收。
  最终,税收改革政策从表演行业,延伸到了影视领域的各个行业。10月初,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从今年10月10日起,各地税务机关通知本地区影视制作公司、经纪公司、演艺公司、明星工作室等影视行业企业和高收入影视从业人员,对2016年以来的申报纳税情况进行自查自纠。
  2018年10月2日《关于进一步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有关工作的通知》(图片来源:国家税务局官网)
  密集的税收改革政策接连出台,明星天价片酬话题不断,影视行业2018年一时也未消停。“如果大家现在不做好过冬准备,就会被市场所抛弃!横店剧组锐减、资本市场遇冷等现象,让许多影视人都开始‘勒紧裤腰带’过日子”,谈及2018年影视行业的寒冬景象,慈文传媒董事长马中骏对此曾直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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