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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贡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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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蜀猴 发表于: 2014-7-2 07:22:02|只看该作者|正序浏览回帖奖励|阅读模式

[建筑·社区成都今年新开工保障房20596套 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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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成都市新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改造棚户区36267套(户),同时,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确保2014年新建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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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峨眉山
 楼主|蜀猴 发表于: 2014-7-2 07:22:02|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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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今年新开工保障房20596套 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源自: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在线记者 胡佳丽 王玥)1日,记者从成都市政府网站获悉,成都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指出,2014年,成都市新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改造棚户区36267套(户),同时,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确保2014年新建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20596套 改造15671户
  《通知》提到,2014年,成都市新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改造棚户区36267套(户)。其中,各类保障性住房20596套(公租房18482套、经济适用住房1000套、限价商品住房1114套),实施城市和小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改造15671户。
  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20586套(含企业自建),其中保障性住房15586套(含企业自建)、棚户区改造5000户。竣工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25924套(含企业自建),其中保障性住房20924套(含企业自建)、棚户区改造5000户。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2430户,其中当年新纳入保障230户。
  同时,2014年成都市中心城区新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18100套。其中,公租房(含廉租住房)16100套、经济适用住房1000套、限价商品住房1000套。

优先安排“净地”用于建设 新建保障性住房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通知》提到,对于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要尽快落实项目用地并办理相关国土手续。应选址交通便利、服务设施配套较完善的区域。要优先安排“净地”用于建设,不得将拆迁争议大、纠纷多的地块用于项目建设,以免拖延项目推进。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落实土地出让收益不低于10%的比例和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并加大对公租房资金的保障力度。
  同时,确保新建项目尽快开工。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以及发改、建设、房管等部门要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加快手续办理。各建设责任主体要周密计划、倒排进度,尽快启动前期工作,确保新建项目2014年6月底前全面开工。在确保工期合理和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已开工项目的施工进度,确保2014年11月底前完成基本建成和竣工项目目标任务。基本建成项目要做到主体工程完工并基本达到使用条件,竣工项目要具备竣工备案手续。要根据房屋施工进度加快完善小区内外配套设施建设,确保保障房小区居民居住便利。竣工项目必须设置质量责任永久性标识。要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扎实开展绿色建筑行动,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确保2014年新建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试点共有产权房屋 建立廉租房、公租房梯度退出制度
  《通知》提到,成都市将探索建立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运行机制,试点共有产权房屋。统一廉租房和公租房房源建设和筹集渠道,统筹资金来源和土地供应。2014年起,各地廉租房建设计划调整并入公租房年度建设计划,实行统一申报、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重点保障。
  同时,建立廉租房、公租房梯度退出制度,按相应标准缴纳租金,直至退出保障。建立统一的配租管理制度,2014年以前在建的或已经建成尚未分配的廉租住房项目,优先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剩余房源统一纳入公租房配租管理。
  积极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工作。优化保障性住房供应模式,构建“租售互补”的住房保障体系,满足不同供应对象的住房需求。在现有的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的政策基础上研究共有产权住房的政策内容,探索共有产权住房在定价、销售等方面与市场接轨的方式。
  对当事人采取欺瞒等手段骗取保障性住房的,要及时取消资格,坚决清退。要加大监督力度,通过实地抽查、入户调查等方式,对已保障对象情况发生变化进行跟踪核实,坚决清退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已保障对象。工作人员与当事人串通骗取保障性住房的,要坚决处理,严肃追究责任。严禁改变保障房用途,不得将保障房挪用于安置拆迁居民等。
  此外,《通知》要求,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列为民生工程项目,纳入对区(市)县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的目标考核。对项目落实不到位、建设进度缓慢、政策措施执行不严格的区(市)县政府进行约谈,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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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四姑娘山
 楼主|蜀猴 发表于: 2014-7-2 07:22:02|只看该作者

2014-6-30日,成都2万平以上单体公共建筑 明起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源自:成都日报
原文标题:2万平方米以上单体公共建筑 明起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记者:袁弘)根据日前成都市建委、市规划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我市新建民用建筑工程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从明天开始,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将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部分建筑
明起执行绿色标准

  《通知》提出,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四川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及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绿色建筑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大力推进我市绿色建筑工作,两局专门就我市新建民用建筑工程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做出相关规定。
  在绿色建筑标准执行要求方面,《通知》明确从今年7月1日起,全市新出让土地取得土地出让合同或已具有土地出让合同但新取得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的保障性住房、养老院、医院、学校、幼儿园等建筑,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基础配套设施及大型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全面执行国家、四川省现行绿色建筑标准以及《成都市民用建筑绿色设计技术导则》。

建筑设计方案应做相应调整
  为了将绿色建筑的相关标准贯彻到工程施工中,从设计方案开始,就要根据新要求做出相关调整了──在民用建筑绿色设计内容要求方面,《通知》要求建筑设计企业应在设计的各阶段严格按照国家、四川省现行绿色建筑标准以及《成都市民用建筑绿色设计技术导则》进行建筑设计;方案报批文件应明确绿色建筑的目标;初步设计说明中应设绿色建筑专篇,其中应包括项目的绿色建筑目标,设计采用的绿色建筑手段和技术、投资估算等;施工图设计说明中应设绿色建筑专篇,该专篇应由建筑专业综合,分专业进行说明,并应注明对绿色建筑施工与建筑运营管理的技术要求。
  据记者了解,为了尽快让设计单位适应新的绿色建筑标准,市建委日前已经组织全市部分设计单位的设计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

未按要求设计的项目不得开工
  在民用建筑绿色设计审查要求方面,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设计方案是否符合《成都市民用建筑绿色设计审查技术要点》中方案阶段的绿色建筑规定进行审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设计审查阶段组织绿色建筑专项审查。施工图审查机构依据国家、四川省现行绿色建筑标准以及《成都市民用建筑绿色设计审查技术要点》进行绿色建筑专项设计审查,审查合格后发放民用建筑绿色设计审查合格文件。
  对未按照上述绿色建筑要求进行规划和设计的项目,相关部门不予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有关审批手续。这意味着,不符合规划设计要求的项目,将会开不了工。而《通知》表明,因特殊原因未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应当报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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