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蜀网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同板块主题的 前一篇 同板块主题的 后一篇
开启左侧
查看: 7746|回复: 0
1# 贡嘎山
跳转到指定楼层

[普通人两村民山场私设电网电野猪 不慎电死无辜路人获刑

 [复制链接]
源自: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宁德12月19日电(蔡逸梅)为谋点收益度日,山场私设电网电野猪,却不慎电死路人。福建寿宁县法院19日披露,审结一起危害公共安全案,依法以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分别判处游某平、游某金有期徒刑4年6个月、2年;2人还应再赔偿被害人王某近亲属经济损失52万余元。
资料图:山场。黄谷莹 摄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间,游某平自行研制一台“野猪机”,前后在寿宁县斜滩镇外洋村、奖禄村徐家池自然村等山场私自架设电网,非法捕杀野猪、小麂等野兽,游某平的父亲游某金偶有协助。
  2014年10月,游某平架设的电网击伤兰某,游某金借款2000元用于赔偿。另在非法狩猎期间,还两次造成小面积森林火灾,无林木损失。
  2018年5月2日,游某平因岳父去世前往奔丧,游某金接管电网设备,继续非法狩猎。同月4日5时许,村民王某上山劳作,触碰游某平架设的狩猎电网而亡。经鉴定,王某系被电击导致死亡。
  案发当日,游某平向寿宁县公安局投案。案发后,游某金筹资60000元赔偿给王某的近亲属,并于同月22日向寿宁县公安局投案。
  法院审理认为,游某平在有人通行或劳作的开放山场非法架设电网狩猎,该行为足以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即危害公共安全,客观上已过失致人死亡、受伤,还引发森林火灾;游某金协助私设电网,危害公共安全;二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鉴于二人均有自首情节,结合赔偿被害方部分经济损失情况,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游某金的行为可认定情节较轻。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
『 巴蜀网 』提醒,在使用本论坛之前您必须仔细阅读并同意下列条款:
  1.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并遵守您在会员注册时已同意的《『 巴蜀网 』管理办法》;
  2.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
  3. 本帖子由 碾铁路 发表,享有版权和著作权(转帖除外),如需转载或引用本帖子中的图片和文字等内容时,必须事前征得 碾铁路 的书面同意;
  4. 本帖子由 碾铁路 发表,仅代表用户本人所为和观点,与『 巴蜀网 』的立场无关,碾铁路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 本帖子由 碾铁路 发表,帖子内容(可能)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 巴蜀网 』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 本帖子由 碾铁路 发表,如违规、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举报,本论坛将及时删除并致歉。
  7. 『 巴蜀网 』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帖者而删除其所发的帖子。
江西广播电视台被通报:违规播提高性功能产品广告 终结盘踞20余年高龄违建 内江东兴区最大旧家具市场被拆除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 2002-2024, 蜀ICP备12031014号, Powered by 5Panda
GMT+8, 2024-4-29 05:21, Processed in 0.140400 second(s), 8 queries, Gzip On, MemCache On
同板块主题的 后一篇 !last_threa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