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蜀网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同板块主题的 前一篇 同板块主题的 后一篇
开启左侧
 楼主: 小姑凉可爱|查看: 13439|回复: 65
[蒙冤

念斌540万国家赔偿申诉被驳 家属否认漫天要价

 [复制链接]
36#
 泡泡老忍者 发表于: 2014-11-28 04:27:00|只看该作者

念斌案中毒死亡孩子母亲:愿早日抓到凶手

源自:华商网-华商报
  案件回放
  2006年7月27日晚上,丁云虾一家人和房东陈炎娇母女吃过饭后,突然出现中毒症状,丁云虾10岁的大儿子、8岁的女儿抢救无效死亡。
  警方经过侦查,很快确定是人为投入氟乙酸盐鼠药所致,认为其邻居念斌有重大作案嫌疑,念斌被逮捕,并被提起公诉。
  8年中历经8次审理10次开庭,念斌先后4次被判死刑,3次被撤销判决;直到2014年8月22日,福建高院一纸终审判决,裁定念斌无罪,并当庭释放。
  对话人物:丁云虾,40岁,福建省平潭县澳前村人,念斌案中两个中毒身亡孩子的母亲。
  对话背景
  在丈夫海难去世后,丁云虾在念斌家隔壁开了小店维持生计。不料两个孩子因中毒去世。8年来,丁云虾靠低保生活,她自己还得了癌症;她被仇恨笼罩,她仍认为念斌就是凶手,她8年来也在上访。在念斌一次次从鬼门关回来之后,丁云虾一次次地失望,至今得不到任何赔偿。
  8月22日,在念斌终审被宣告无罪之后,丁云虾一家认为判决不公,就此“住”进了福建省高院。昨日,华商报记者专访了丁云虾。
  念斌放话:孩子早晚死我手里
  华商报:案发前,你跟念斌一家是什么关系?据他说你弟弟曾经给念斌当伴郎?
  丁云虾:我们两家没什么关系,只是同村而已。我弟弟没给他当伴郎,他胡说的。
  华商报:你跟念斌有什么过节吗?他曾说你们两家并不存在竞争。
  丁云虾:2004年9月,我租住房东陈炎娇的房子开店。隔壁的念斌比我的店早开几个月,我们卖的东西都差不多,他说他先开的,要求我搬走,但我没理会。我老公海难去世后,我一个人得带3个孩子。因此,村子里的人一般都到我的店买东西。3个孩子很懂事,大儿子当时10岁,女儿8岁,小儿子6岁,两个大的经常在店里帮忙。念斌嫉妒我的生意比他好,曾放话说:“这两个孩子早晚死在我手里。”
  华商报:那些话你亲耳听见了吗?
  丁云虾:那是在我两个孩子去世时,在太平间门口,一个骑摩托的人告诉我的,他说念斌亲口跟他说的。
  华商报:你认为念斌嫉妒你的生意比他好,有什么具体的表现吗?
  丁云虾:他好几次故意拿脏水泼到我的摊位上弄脏我的水果,他还把我的水果篮踢到马路上。
  两段说法已被辩方律师推翻
  华商报:念斌被无罪释放,你为什么还在怀疑他?
  丁云虾:网络上有一段录像截屏,是念斌亲口承认投毒的。他在咨询自己的第一个辩护律师魏文禄时,律师问他:“你到底有没有做?”他说:“我有做。”他还说:“我有一个疑问,就是我26日晚下了药之后,到27日晚上才死人,那个时间内还有没有别人下药?我把药下在烧水壶中,他们炒鱿鱼吃是否跟那个壶有关系?”
  (记者注:对于这段视频,念斌的辩护律师张燕生曾做过解释:“公安人员提醒念斌:见律师后原来怎么说也要跟律师怎么说,律师出现后,视频中警察站在律师背后,用眼睛死死瞪着念斌。念斌问律师有没有其他人投毒,是为了暗示这个事情不是他做的。”)
  华商报:你曾发帖说,警察曾对念斌进行电话监听,电话监听期间,念斌的老婆往店里打电话,曾质问是不是他放的药,念斌沉默不反驳。这个事情是谁告诉你的?
  丁云虾:是有这个事,是当年办案警察告诉我的。你想想,如果换一个男人,他老婆问隔壁两个小孩的事情是不是他做的,如果不是他做的,他肯定会大骂他老婆的。
  (记者注:张燕生称,原话是念斌口供中供述的,公安部门没有真正的监听证据,口供都是虚假的。)
  华商报:念斌曾经说过,当时好几户人都在那个楼上住。他说还有另外一个租户家里查出4包鼠药。
  丁云虾:当时是还有另外一户人在那里住,他家确实是查出来4包鼠药,但是跟我孩子中毒的药成分不一样。
  华商报:你发帖说,念斌的第一个律师推掉辩护委托,这个事情你是怎么知道的?
  丁云虾:别人告诉我的,那个律师曾说:“我不想去做伤天害理的事情,如果去做,我对不起这两个小孩子。”
  住廉租房,靠低保生活
  华商报:你曾说房东陈炎娇和女儿因为中毒后,这几年整天往医院跑?
  丁云虾:我和陈炎娇关系很好,虽然不经常见面,但我们都有联系,她之前告诉我看病的事。那年中毒的每一个人都有后遗症,包括我和我的小儿子。我们经常头晕、胃疼。2008年我得了甲状腺癌,没钱一直没去治疗。2011年底医生说必须手术。于是,2012年才去做了手术。
  华商报:这几年你是怎么过的呢?
  丁云虾:靠低保生活,一个季度领一次,一次五六百。我们母子刚开始是租房子住,后来去亲戚家里住,现在住的是廉租房。甲状腺癌切除后,都是靠药生活,什么事情也做不了。
  华商报:除了上医院你平时都忙什么?
  丁云虾:一直在上访,福建省高院经常去,要求维持原判。
  华商报:小儿子现在多大了,那个事情对他有影响吗?
  丁云虾:上初三,学习还可以,小时候很开朗活泼的,自从出了那事后,他变得很内向,不爱说话,有什么事情也不跟我说。
  听到无罪判决精神崩溃
  华商报:念斌被宣告无罪那天你去了吗?
  丁云虾:每一场庭审我都去,那天当然去了,当听到判决已经精神崩溃。
  华商报:听说孩子死后家属在念斌老家村里设灵堂、拉横幅?
  丁云虾:这个我没去看,情况我不清楚。
  华商报:如果他不是凶手,你怎么办?
  丁云虾:他确实是凶手。如果他不是凶手,他被放出来为什么不敢回家住呢?
  华商报:但是念斌说他原来的家被砸了,现在是有家不能回。
  丁云虾:刚破案时,警察说凶手是念斌,我们去砸过一次,但是他们早已搬走,里面没有东西。
  华商报:念斌说,他出来之后被人跟踪,是你们吗?
  丁云虾:我们没跟踪他。
  华商报: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丁云虾:我希望公安机关早日抓到凶手。
  华商报:你希望获得多少赔偿?
  丁云虾:赔偿对我来说已经没有意义了。
  华商报记者 王黎莉
  对话人物:念建兰,40岁,念斌的姐姐。8年来,念建兰一直在为弟弟申冤。
  念斌姐:将启动追责 申请国家赔偿
  对话背景
  今年11月,出狱3个月的念斌办理港澳通行证受阻,他的身份信息在出入境管理系统中显示为“犯罪嫌疑人”,不符合办理条件。原来,今年9月,福建省平潭县公安局已经重新立案,对念斌重新布控。
  念斌的姐姐念建兰在微博上三问平潭公安:1.10天时间中毒案有什么重大进展,足以让贵局把嫌疑人的帽子再扣念斌头上?2.中毒事件的原因搞清楚了吗?死者死因到底是什么?3.错案在先,作为利害关系人,贵局还有资格继续侦查吗?念建兰说,这三个问题解决不清楚,除了“重蹈覆辙”四个字,大家还能说什么?
  念斌先后4次被判死刑
  福州中院
  2008年2月1日 判死刑立即执行
  念斌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福建高院
  2008年12月11日 发回重审
  福州中院
  再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福建高院
  维持一审判决:死刑
  报送最高法进行死刑复核
  最高法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2011年4月发回重审
  福建高院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2011年5月5日发回重审
  福州中院
  再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2011年11月24日念斌第三次提起上诉
  福建高院
  2014年8月,宣判念斌无罪
  2014年6月,福建省高院开庭审理,检方提交了“新证据”
  华商报:关于你弟弟重新成为犯罪嫌疑人的事,福建省公安厅给你们回话了吗?
  念建兰:没有,但是有媒体采访到他们了,你去看看,很好玩啊。
  华商报:能说说念斌出狱之后3个月来的生活吗?
  念建兰:念斌8月22日被放出来,一个星期内一直接受媒体采访。9月1日,我们去北京看病。11月10日,我们才回来。
  念斌欲赴香港看病受阻
  华商报:念斌都有什么病?现在好些了吗?
  念建兰:我们在好几家医院看病,他的胃、心脏、下肢都有问题,关键是他患上了创伤性应激精神障碍。很多症状都有,比如很难入睡、触景生情、不爱讲话。
  华商报:现在看病花了多少钱?
  念建兰:我没统计,包括我做手术,可能花了10万多了。大家给他捐了一部分钱。这次就是因为巨额的治疗费用,我想到曾经帮我们的香港专家,他帮我们找到了香港一个著名的精神病专科医生,让我们免费去那边看病。但没办成功,就出现了念斌再次成为“犯罪嫌疑人”的情况。
  华商报:受害者丁云虾一家人,在念斌出狱之后,找过他麻烦吗?
  念建兰:没有,念斌出来以后主要是在北京住院。他现在一家三口在福州租房住,平潭的家已经被砸了,没有一件家具是完整的,我们现在已经没办法回去了。
  华商报:他此前说过孩子变得内向了,现在好一些了吗?
  念建兰:没有。你说这么大的伤害,一时半会能好吗?
  对丁云虾更多的是同情
  华商报:念斌曾说现在除了手脚的自由外,仍像个逃犯?
  念建兰:对。现在你看又有新的罪名,他现在又是一个犯罪嫌疑人了。8年的时间都没找出新的证据,竟然在念斌被释放10天后又重新立案侦查。有重大发现为什么不再一次延期呢?之前已经延期了6次了。
  华商报:念斌曾说过他和丁云虾一家关系很好,没有矛盾,为什么丁云虾却不是这么说的?
  念建兰:这个叫我怎么回答?你问一下她弟弟是不是跟我家关系很好?我们家现在还欠她一万块钱。我觉得现在再去问这个特别没意思。
  华商报:丁家一直在呼吁维持原判,你想对他们说什么?
  念建兰:我觉得她为孩子要她的真相,她做的那些没有什么。我更恨的是平潭公安,是他们造成了我们这种仇恨。我现在更多的是可怜同情丁云虾。但我也是受害者。
  华商报:你说你的电话被监听,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念建兰:我的电话一直以来都是被监听的,这个电话是我在3月才换的。
  强烈要求福建公安回避
  华商报:念斌的3点声明,是22日就已经发的,怎么想到发那样的一个声明?
  念建兰:8年前造假,8年后还造假,他们才是最大的犯罪嫌疑人。就是因为有平潭县公安局及福建省公安机关的某些办案人员从中充当拦路虎,他们在念斌的案件中涉嫌严重滥用职权和刑讯逼供等罪责,他们已经是涉案的一方,根本不可能查清案件真相。我强烈要求他们回避,不要让他们再浪费纳税人的钱。
  华商报:对于当年的办案人员,你此前没打算追责吗?
  念建兰:其实我们以前已经讨论过这个事情了,因为我们姐弟两人都生病,所以暂时放下了。现在,我们将启动追责,控告警察伪证罪,启动申请国家赔偿,行政诉讼等。
  华商报:你启动申请国家赔偿,打算索赔多少?
  念建兰:8年冤狱,肯定要申请国家赔偿。但索赔多少还没考虑。
  华商报:在被重新列为犯罪嫌疑人前,念斌有没有说病治好后,他打算靠什么谋生?
  念建兰:他只想过平凡人的生活,但目前他的身体状态极差,我很担心他的谋生能力。现在只能尽快地让他身体恢复好。华商报记者 王黎莉
  平潭警方
  新证据不方便透露 不是挟私报复
  26日,平潭公安局公共关系处负责人回应此事时称,重新立案侦查后,警方将现场的几个人都列为犯罪嫌疑人,“这是正常的侦查程序”。
  有法学界人士认为,念斌无罪释放后,又被列为犯罪嫌疑人,意味着出现了新的证据。“是有新的证据。但是什么证据,我们不方便透露。”对于念斌发表声明,认为平潭公安局需要在重新立案侦查阶段回避。该负责人表示:“当时办案的民警都不在专案组里面,这个是原则问题。当然,他们在专案组侦查期间作为证人证言,是可以的。但他们肯定不参与侦查。”
  “无论当年案子办得对还是不对,它在程序正义的实现上,在中国法治进程上代表着进步的一面。但从受害人和实体正义上就不好评价了。都已经判决生效了,不存在什么找回面子的问题。没有挟私报复一说。现在这个案子普天皆知,谁都不会把它引向不正常的方向,都需要严格按照程序来走。”对于当年参与办案的民警被指刑讯逼供,该负责人说:“法官是有自己裁量权的,他们也只是说不采信(这些证据),而没有说非法证据排除。如果说是非法证据排除,那就是刑讯逼供了。被指刑讯逼供的办案民警也有委屈。我们没有对他们进行调查。” 据《东方早报》
  辩方律师
  平潭公安对念斌存偏见 应开棺验尸
  针对福建平潭警方的表态,26日21时,念斌此前的辩护律师张燕生称平潭警方对念斌依然存有“偏见”,她呼吁重新开棺验尸,查清真相。
  张燕生发表了以下几点看法:
  1.平潭公安认为:“将念斌列为犯罪嫌疑人,是侦查程序的需要,因为可能下手投毒的就那么几个人”。
  死者死于何种毒物尚不清楚,之前福建公安认定死者死于氟乙酸盐的三个鉴定已被法院否定。案件究竟是食物中毒还是人为投毒并不能确定。平潭公安将该案定性为“就那么几个人下手投毒”的“犯罪”案件过于草率。
  2.平潭公安认为“释放念斌在程序正义上代表进步的一面,但从受害人和实体正义上不好评价”。该观点是非常错误的,错抓无辜者当“罪犯”的替身,这对念斌和受害人都是非常悲哀的。这个错误是公安机关造成的,而不是念斌造成的,念斌也是受害人。
  3.从平潭公安发言人的回应看,他们对念斌依然存有偏见。“偏见”是冤假错案的根源。平潭公安如果仍然抱着对念斌的“偏见”继续侦办该案,他们能否查明真相就可想而知了。
  4.关于回避问题。八年前平潭公安侦办该案时,出现过对念斌错误抓捕、违法办案的行为,即使更换了不同的侦查人员,领导层面并没有更换。因此,平潭县公安局应当回避。
  5.该案侦查应当重新开棺验尸。侦查机关应当从现在开始对遗体进行保护,在开棺验尸时,应当允许念斌聘请法医学专家到场监督,以确保公正。
  华商报记者 王黎莉
35#
 西蜀教师 发表于: 2014-11-26 07:47:01|只看该作者
▲温馨提示:图片的宽度最好1800 像素,目前最佳显示是 900 像素,请勿小于 900 像素▲

念斌再成犯罪嫌疑人 当年办案者未参与重新立案

源自:成都商报
  导语

“念斌案”回放
  2006年7月27日夜,福建省平潭县澳前村17号两户居民家中多人出现中毒症状,两名儿童经抢救无效死亡。警方经过侦查,很快确定是人为投毒所致,认为其邻居念斌有重大作案嫌疑。此后该案历时8年10次开庭,念斌四次被判死刑。
  2014年8月22日,福建省高院再审宣判念斌无罪。
  申办护照两次被拒
  11月,无罪释放3个多月的念斌,两次去办理护照,均被明确告知无法办理,不得出境。
  究其原因:再成嫌犯
  究其原因,原来9月平潭县警方已对“念斌投毒案”重新立案,念斌再成犯罪嫌疑人,被限制出境。
  案侦人员非“原班人马”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了解到,之前参与念斌案的办案人员均未参与此次重新调查。
  成都商报 首席记者:王毅

念斌再成“犯罪嫌疑人”
依法不允许出境

  据念斌的姐姐念建兰称,念斌于11月14日和11月22日两次前往福州市出入境服务大厅办理护照,均被告知不得办理。念建兰转述称,当时一名陈姓科长对念斌说,9月份平潭县公安局已重新立案调查,将念斌列为“犯罪嫌疑人”,目前是布控对象,依法不允许出境。
  福建平潭县公安局未就此事接受媒体采访。
  念建兰向记者转述了与平潭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吴警官的对话,念建兰问念斌案是不是重新立案了?吴警官称“我们这样做有法律依据,是按程序在办”。念建兰接着问以什么罪名立案,答:“你自己心里清楚。”吴警官还让念建兰到公安局面谈。
  对于为何要出境,念建兰称,念斌获释之后,到北京的医院进行了长达两个月的治疗。这次办理护照,为的是到海外更好地治疗身体。

律师:如无新证据
不应采取限制措施

  念斌的辩护律师张燕生认为,平潭县公安可以给这个案子重新立案,来追查真正的凶手。但在没有新的证据、新的事实的情况下,不能将念斌确定为嫌疑人,因为念斌已经被法院宣告了无罪。
  北京律师毛立新告诉成都商报记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一条的规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三项规定宣告被告人无罪后,人民检察院根据新的事实、证据重新起诉的,应当依法受理;依照本解释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裁定准许撤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重新起诉的,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
  毛立新认为,这体现了无新的事实、证据不得重新起诉,也就是“禁止重复追诉”的原则,但对公安机关的办案没有直接要求。毛立新说,对案件继续立案侦查没问题,但对人继续采取任何限制措施,都必须严格限制,除非有新的事实、证据,否则不能采取。
  毛立新说,警方如有新的证据,将念斌列为犯罪嫌疑人,侦查奉行秘密主义,可以不事先通报。
  张燕生认为,鉴于平潭公安、福州公安此前在侦查念斌案中的表现,如果要重新启动案件的侦查,平潭公安、福州公安应该回避。
  而念斌也于22日在网上发布消息称,自己受冤枉,并要求对当年的办案人员进行追责。

当年办案人员
未参与重新立案调查

  投毒案中,两名中毒身亡儿童的母亲丁云虾在接受成都商报记者采访时称,在念斌出狱后,他们多次向平潭警方反映案情,受害者家属认为念斌就是凶手。
  丁云虾不愿谈及与警方接触的具体过程,只是反复称:“不是凶手为什么出狱两个多月就要出国。”她认为,当年念斌嫉妒她开的小卖部生意好,因此一直怀恨在心。
  一位警方内部人士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平潭县警方确实对“念斌投毒案”进行了重新立案,原办案人员均没有参与这次案件侦办。
  成都商报记者辗转找到一位“念斌投毒案”当时的侦办人员。这位不愿具名的警察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当年的侦办人员多数已不在平潭县公安局办案一线工作,他没参与这次重新立案后的具体办案,是因为自己“不愿再碰这个案子”。
  这位警察对“念斌无罪”的判决颇为不满。
  而成都商报记者此前对当年念斌案的办案人员采访中,他们称自己没有受到“念斌无罪”判决的影响,当年的办案人员坚持认为,尽管当时办案存在瑕疵,但念斌就是凶手,不能排除念斌作案的可能。
  福建省公安部门暂未表示念斌案重新立案是否有新的证据。公安部门称:省公安厅稍后将统一发布有关念斌的消息。

刑诉法专家
警方做法并无不妥

  2014年9月,平潭县公安局已对念斌案重新立案侦查。11月,念斌曾两次因“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办理护照遭拒。成都商报记者就其中备受关注的司法问题,专访了我国刑诉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
  成都商报:念斌被重新立案,是否违背一事不再理原则?
  洪道德:我国刑诉法并未规定“一事不再理”,按照现行法律,念斌被重新立案并无不当,但要有新的证据。目前,我国民事诉讼法已明确规定该项原则,我建议刑诉法也应加入该原则。
  成都商报:念斌案被再次立案,念斌的身份再次是犯罪嫌疑人,警方是否应该将立案情况告知念斌?
  洪道德:在第一次与犯罪嫌疑人接触之前,侦查机关并没有告知立案依据的义务。
  成都商报:在警方对念斌正式采取强制措施之前,警方对念斌以“犯罪嫌疑人”身份限制出境,这一做法是否适当?
  洪道德:按照我国出入境管理法规定,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不准出境;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也不能出境。据此,警方的做法并无不妥。
  成都商报:刑事立案的标准如何把握?
  洪道德:根据我国刑诉法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立案只需要两个条件:一是有犯罪事实,二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而且立案只是针对犯罪事实,并不需要有具体的犯罪嫌疑人。
⊙记者:孙兆云
原文标题:两次申办护照被拒“无罪”念斌才知自己又成嫌犯)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34#
 泡泡老忍者 发表于: 2014-11-26 03:07:01|只看该作者

姐姐回应念斌出狱后为何出境:急于赴港治病

源自:大河报

  念斌资料图片
  今年8月22日,福建省高级法院公开宣判,涉嫌犯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念斌无罪。无罪获释十余天后,福建省平潭县公安局决定对其立案侦查。11月,念斌两次前往福州市出入境管理局办理护照被拒,方“惊悉”自己仍是“犯罪嫌疑人”,目前是布控对象,依法不允许出境。
  消息一经披露,一时舆论哗然。平潭警方表示,再度对念斌立案侦查是有依据的。
  念斌家人与警方的通话记录(有录音为证)显示,平潭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吴勇称:“公安局既然作出这个决定,肯定是有依据的,对任何人、任何事情我们都是按程序来办。”

11月25日上午,福建省
  公安厅新闻中心张主任在接受采访时称,“省公安厅稍后将统一发布有关念斌的消息,统一口径中会提及大家关注的问题。”
  与此同时,念斌本人亦在网上发表三点声明,要求追究警方办案人员责任、查清当年投毒案真相。
  2006年7月27日夜,福建省平潭县澳前村17号两户居民家中多人出现中毒症状,两名儿童经抢救无效死亡。警方经过侦查,很快确定是人为投毒(氟乙酸盐鼠药)所致,认为其邻居念斌有重大作案嫌疑。此后该案历时8年10次开庭,念斌四次被判死刑。2014年8月22日,福建省高院再审宣判念斌无罪。

家人回应去香港就是为了看病
  网上有一些人质疑,为何刚无罪释放数月就着急出境?
  念斌和他的姐姐念建兰解释,8年的冤狱让念斌身心都受到很大伤害,留下一身疾病,在北京治疗的一个多月的费用都是网友募捐和家中举债筹来的。面对巨额的医治费用,念斌一家举步维艰。
  “曾经帮过我们的香港律师知道我们的困境,帮我们在香港找到知名的专家,免费帮我们看病。所以我们只是为办理港澳通行证。”念建兰说。

专家说法重新立案要有新的证据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说,如果是法院宣告无罪以后,公安机关又对念斌限制出境,意味着公安机关对念斌重新启动了立案侦查程序,“法律没有规定宣告无罪的公民不能成为新的侦查对象,但列为犯罪嫌疑人要有新的证据”。洪道德说,在第一次进行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前,侦查机关没有义务告知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或者立案调查的依据。
  北京律师毛立新说,警方如有新证据,侦查奉行秘密主义,可不事先通报。
  综合法制晚报、东方早报
33#
 西蜀教师 发表于: 2014-11-26 02:07:00|只看该作者

念斌姐姐:福建警方涉嫌刑讯逼供应回避查案

源自:长江商报

  念斌和姐姐念建兰
⊙记者:陈玥辛 发自北京

  被宣布无罪后,又再次成为“犯罪嫌疑人”。原本生活已归于平静的念斌,再次以这种戏剧性的方式出现在公众视野。
  此前的8年,念斌历经8次审理10次开庭,先后4次被判死刑,3次被撤销判决。
  11月22日,当念斌第二次去福州市出入境管理局办理港澳同行证时被告知,9月1日,福建省平潭县公安局已经对念斌重新立案侦查,将他列为“犯罪嫌疑人”,是警方的布控对象,依法不允许出境。
  得知消息后,“他当时什么话都没说。欲哭无泪啊。”2014年11月25日,念斌的姐姐念建兰接受长江商报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8年前的命案
这还要从8年前的那天晚上说起。

  福建省东南部的平潭县澳前镇,澳前村村民念斌、南赖村村民丁云虾,分别租下了房东陈炎娇的两个门店,两家只隔一堵墙,并且都开了个日杂商店。当时念斌只租了一个店面,住在自己家。而丁云虾家的石头房成了危房,便租住在店铺楼上。
  2006年7月28日中午,丁云虾的公公俞兆发像往常一样,从饵料中挑拣出新鲜的鱿鱼送到店铺。晚饭时,丁云虾和房东陈炎娇两家一起吃了青椒鱿鱼、炒杂鱼和各自家的稀饭。晚上9点多,丁云虾的3个孩子突然喊肚子痛,接着开始口吐白沫、腿脚抽筋。送到医院后,10岁的大儿子俞攀、8岁的女儿俞悦先后死亡。
  警方经过侦查,很快确定是人为投入氟乙酸盐鼠药所致,认为其邻居念斌有重大作案嫌疑,念斌被逮捕,并被提起公诉。
  该案历时8年10次开庭审判,4次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2010年10月最高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出不核准死刑的裁定书,并撤销原判发回福建省高院重审。2011年5月5日,福建省高院也撤销了福州市中级法院对念斌的死刑判决,该案件发回福州中院重新审判。2011年9月7日,该案在福州中院再次开庭审理,在没有新事实新证据的情况下,福州中院于同年11月24日再次对念斌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4年8月22日,福建高院作出终审判决:一、撤销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榕刑初字第10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二、上诉人念斌无罪。三、上诉人念斌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虽已无罪 有家难回
现在,“犯罪嫌疑人”念斌还是个病人。

  念斌的姐姐念建兰告诉长江商报记者,除了身体上的创伤外,念斌已经被诊断为患有应激性精神障碍。“这八年,他付出的太多了”。出狱后,念斌一直无法适应自由的生活。他常常半夜醒来发现自己依旧保持着戴手铐脚镣时的睡姿。
  “如今出狱已经三个多月,念斌呆在家里的时间不足10天,大部分时间都呆在医院里。8年时间,他的身心受到严重创伤。”念建兰说。
  不仅这些,念斌和念建兰至今还无法回到平潭老家。命案的直接受害者俞家不能接受念斌无罪的事实,也从未减弱对念家的仇恨。他们在村里设了灵堂、拉上横幅,挂上念斌和念斌的辩护律师张燕生的照片。并将念斌供述投毒过程的录像反复播放。
  “案件不查清,我们和俞家就是世仇,谁都过不上安定的日子。”念建兰告诉长江商报记者,“我们理解这种仇恨,也同情他们的遭遇。也希望平潭警方能够早日破案。”但要有证据,不能盯着念斌不放,念建兰强调。
  念斌被抓后,俞家认定是念斌害死了他们的两个孩子,并把念斌家给砸了,念家从此有家不能回。而每一次庭审,“俞家人都会对念家人进行追打。”
  出狱后,为免报复,念斌仍借住在朋友那里,每次出门多绕几圈,担心被俞家人发现。

重新立案侦查
  11月14日,念斌和念建兰前往福州市出入境服务大厅办理港澳通行证。念斌被告知,他的身份信息在出入境管理系统中显示为“犯罪嫌疑人”,不符合办理条件。
  “当时我们善意地以为,这是信息更新滞后造成的,并没有多想。”昨日,念建兰对长江商报记者说。直到11月22日,他们第二次去办理港澳通行证时被告知,平潭县公安局已经对念斌重新立案侦查,将他列为“犯罪嫌疑人”。
  当晚,念建兰给平潭县公安局局长陈昌明打电话咨询案件情况。电话录音显示,陈昌明回应,“电话里不能说,周一下午联系”。
  但陈昌明爽约了,他对念建兰说24日下午,念建兰再次致电陈昌明,陈昌明又称:“下午临时有变化,出差了,相关情况和平潭县公安局法制大队长吴勇联系。”
  念建兰接着致电吴勇,询问“念斌涉嫌什么罪名?”吴勇回复称“涉嫌什么罪名你们难道不清楚吗?电话里不要谈这些,我们当面说。”
  念建兰告诉长江商报记者,他和吴勇约好11月26日下午在平潭县公安局当面沟通,她提出要律师和记者陪同,但遭到对方拒绝,“只接待家属”。
  昨日,长江商报记者为此事致电福建省平潭县公安局局长陈昌明,对方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记者:陈玥辛 发自北京

  长江商报:念斌知道自己再次成为犯罪嫌疑人有什么反应?
  念建兰:他当时什么话都没说。欲哭无泪啊。
  长江商报:这件事情被报道后,很多人质疑,念斌为什么要办理护照?他要去哪里,做什么?
  念建兰:看到很多人在质疑,我本不想回应。念斌入狱8年,在长达6年多的时间里每天24小时铁链加身。满身创伤。回家后,他只在家里呆一周,大部分时间在医院。念斌的治疗费一部分是网友募捐的,一部分是我们举债筹来的。现在他还要住院治疗,高额医疗费用我们根本承担不起。曾帮我的香港专家知道我们的困境,他们找到专家免费帮念斌治病。至于护照,是在办理港澳通行证的表格上有的,只要打个勾就行,所以就顺便办了。
  长江商报:对于平潭警方重新侦查的行为,你怎么看?
  念建兰:我期待警方早日破案,早日找到真正的凶手,以慰两个孩子的在天之灵。但不应该把矛头再次指向念斌。8年间,念斌案曾经历10次审理,最后一次庭审中公安已明确证据已全部移交了,查了八年都没查出问题的平潭公安,在念斌被无罪释放仅仅10天就找到了新的证据吗?
  长江商报:在此案过程中,念斌律师团做了很多工作,接下来是否还会继续需要律师介入?
  念建兰:如果真的立案,我还是要求助于律师。我打电话到平潭县公安局了解此案,但他们不让我带律师,说只能见家属,律师来不接待。他们这是什么逻辑,难道念斌连请律师的资格都给剥夺了吗?
  长江商报:你现在心情如何?
  念建兰:虽然对平潭警方的行为很气愤,但我内心坦然。用了八年的时间仍没查清案情,就是因为有平潭县公安局及福建省公安机关的某些办案人员从中充当拦路虎、绊脚石,他们在念斌的案件中涉嫌严重滥用职权和刑讯逼供等罪责,他们自己已经是涉案的一方,深陷泥潭只能把水搅浑,根本不可能查清案件真相,所以他们应该彻底回避该案。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32#
 泡泡老忍者 发表于: 2014-11-25 14:27:02|只看该作者

念斌2次办理港澳通行证受阻 姐姐称为赴港治病

源自:法制晚报
念斌姐姐回应 急于赴港治病
  8月宣告无罪释放9月又被立案侦查 网友质疑为何着急出境
  今年8月22日,福建省高级法院公开宣判,涉嫌犯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念斌无罪。
  11月,念斌两次办理港澳通行证受阻,原因是9月平潭县公安局已经重新立案,对念斌重新布控。

家人:去香港就是为了看病
  11月14日下午,念斌和他的姐姐念建兰前往福州市出入境服务大厅办理港澳通行证,念斌却被告知,他的身份信息在出入境管理系统中显示为“犯罪嫌疑人”,不符合办理条件。
  11月22日,第二次去福州市出入境管理局时,一位陈姓科长告诉念斌,今年9月平潭县公安局对念斌重新立案侦查,将他列为“犯罪嫌疑人”,目前是布控对象,依法不允许出境。

网上有一些人质疑,为何刚无罪释放数月就着急出境?
  念建兰对《法制晚报》记者解释道,8年的冤狱让念斌身心都受到很大伤害,留下一身疾病,在北京治疗的一个多月的费用都是网友募捐和家中举债筹来的。面对巨额的医治费用,念斌一家举步维艰。
  “曾经帮助过我们的香港律师知道我们的困境,帮我们在香港找到知名的专家,免费帮我们看病。所以我们才从北京医院回来,只是为办理港澳通行证。”念建兰说。

警方:我们是依法依规办事
  11月22日晚,念建兰给平潭县公安局局长陈昌明打电话咨询案件情况。电话录音显示,陈昌明回应,“电话里不能说,周一下午联系”。
  昨天下午,念建兰再次致电陈昌明,陈昌明又称:“下午临时有变化,出差了,相关情况和平潭县公安局法制大队长吴勇联系。”
  念建兰接着致电平潭县公安局法制大队长吴勇,询问“公安局什么时候对念斌立案?他涉嫌什么罪名?”吴勇并没有正面回答,他回复说:“我们是按法律办事,依法依规在做。”
  念建兰追问:“念斌到底涉嫌什么罪名?”上述负责人回复:“涉嫌什么罪名你们难道不清楚吗?电话里不要谈这些,我们当面说。”
  最终,双方约好11月26日下午在平潭县公安局当面沟通,念建兰提出要律师和记者陪同,对方回应:“只接待家属。”
  随后,记者分别致电平潭县公安局局长陈昌明和上述平潭县公安局法制大队长吴勇,两人均拒绝了电话采访。
⊙记者:王选辉
31#
 楼主|小姑凉可爱 发表于: 2014-11-25 08:07:00|只看该作者

念斌无罪释放后被限出境 系统仍显示犯罪嫌疑人

源自:南方都市报

  CFP资料图
  2014年11月,已经无罪释放的福建“念斌投毒案”主角念斌两次来到福州市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护照,但被明确告知无法办理,相关人士称9月份平潭县公安局已经重新立案,对念斌重新布控,依法不允许出境。
  此前的8月22日,福建省高级法院公开宣判引发广泛社会关注的“念斌投毒案”,对涉嫌犯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上诉人念斌宣告无罪。

警官:我们有法律依据,是按程序在办
  11月14日下午,念斌和姐姐念建兰前往福州市出入境服务大厅办理护照。念建兰称,念斌获释之后,到北京的医院进行了长达两个月的治疗。这次办理护照,为的是到海外更好地治疗身体。
  不过,当天念斌被告知,他的身份信息在出入境管理系统中显示为“犯罪嫌疑人”,不能办理护照。出入境的一名工作人员称:“念斌的身份应该是信息更新滞后所致。”
  11月22日上午,念斌和念建兰再次来到福州市出入境服务大厅。念建兰向南都记者转述,工作人员依然称念斌出入境管理系统中显示为“犯罪嫌疑人”,不符合护照办理条件。一名陈姓科长对念斌说,9月份平潭公安局已重新立案调查,将念斌列为“犯罪嫌疑人”,目前是布控对象,依法不允许出境。
  为了弄清原因,念建兰于11月22日致电平潭县公安局局长陈昌明,陈昌明表示24日下午可与念斌面对面说明情况。但等到24日下午,陈又表示临时有事,无法接待,让念建兰找法制大队询问。
  念建兰向南都记者转述了与法制大队吴警官的对话,念建兰问念斌案是不是重新立案了?吴警官称“我们这样做有法律依据,是按程序在办”。念建兰接着问以什么罪名立案,答曰:“你自己心里清楚。”吴警官还让念建兰到公安局面谈。
  南都记者昨日致电平潭县公安局局长陈昌明,但其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律师:没有新证据不能将念斌再列为嫌疑人
  对此,念斌的辩护律师张燕生认为,福建省高院宣判念斌无罪后,平潭县公安可以给这个案子重新立案,来追查真正的凶手。但在没有新的证据、新的事实的情况下,不能将念斌确定为嫌疑人,因为念斌已经被法院宣告了无罪。张燕生认为,鉴于平潭公安、福州公安此前在侦查念斌案中的表现,如果要重新启动案件的侦查,平潭公安、福州公安应该回避。
  念建兰表示,念斌下一步将起诉平潭县公安局的违法行为。

念斌要求平潭公安回避
  11月22日,念斌发了一份声明,在声明中对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宣告自己无罪表达了感激之情,并称将终身不忘。同时,念斌在自己被宣判无罪后,平潭公安局仍把他当做犯罪嫌疑人表示愤怒。他在声明中首先强调自己是清白无辜的,平潭县公安局对其的所有刑事追究都是错误的。同时,念斌要求对在查案中严重违法者启动党纪和刑事追责程序。此外,念斌认为平潭公安根本不可能查清案件真相,强烈要求他们回避,请公安部委派其他省市的侦查专家到平潭深入案发现场进行刑事侦查和调查,尽快查明真相。
⊙记者:曹晶晶
原文标题:“无罪”念斌仍被限制出境)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30#
 泡泡老忍者 发表于: 2014-11-16 10:27:01|只看该作者

念斌无罪获释后仍因犯罪嫌疑人身份被拒办护照

源自:中国网

  无罪释放三个月后,念斌却在办理护照时因身份是“犯罪嫌疑人”遭拒。
  澎湃新闻获悉,11月14日下午,福建“念斌案”主角念斌和他的姐姐念建兰前往福州市出入境服务大厅办理护照,经过系列的拍照、填表、采集指纹等程序之后,念斌却被告知,他的身份信息在出入境管理系统中显示为“犯罪嫌疑人”,不符合护照办理条件。
  念斌对此感到极为不解:为何法院作出无罪宣判之后,自己仍不能享有一个普通人应有的权利?据念建兰转述,福州市出入境管理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他们:“念斌被列为犯罪嫌疑人,应找办案机关撤销,之后才能办理护照。”
  念建兰告诉澎湃新闻,他们随后去福建省高院反映此事,法院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将向上级反映此事并尽快解决。
  澎湃新闻就此致电福州市公安局,一工作人员称出入境管理局属福建省公安厅管辖,福州市公安局不了解情况。而福建省公安厅则称,此事应直接询问出入境管理局。11月15日,澎湃新闻致电福州市出入境管理局,一名林姓工作人员称:“念斌在我们系统中显示‘犯罪嫌疑人’身份应该是信息更新滞后所致。”该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出入境管理是个独立的系统,不与公安系统共享信息。出入境管理系统中的公民犯罪信息修改,首先要由司法机关向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书面材料,再由出入境管理部门录入电脑后实现信息更新。
  “念斌8年前的‘犯罪嫌疑人’的信息应该是平潭县出入境管理大队录入的,现在出现这种情况是一个更新滞后的问题。”该工作人员说。
  平潭县公安局曾主办念斌案,11月15日,澎湃新闻致电平潭县公安局长陈昌明,他表示自己不了解相关情况。
  律师朱明勇告诉澎湃新闻,“犯罪嫌疑人”是办案机关对刑事案件立案之后,在侦查期间对涉嫌犯罪者的特殊称谓。根据出入境管理法的规定,侦查机关可通知边境部门对犯罪嫌疑人限制出境。“而念斌由福建省高院判决无罪,判决已经生效,他的犯罪嫌疑应当立即排除,公安机关有义务及时解除对念斌的限制。且经历8年多次审判之后,该案早已过了侦查阶段。无罪释放之后,念斌就应当享有一个普通公民享有的权利,包括办理护照。”
  2006年7月,福建省平潭县发生两名儿童中毒死亡事件,受害者的邻居念斌被当地公安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此后,该案历经福建两级法院的多轮审判,虽然念斌多次当庭陈述曾遭刑讯逼供且该案证据存在的种种漏洞,他依然四次被判死刑。2014年8月22日,福建省高院对念斌作出无罪判决,被羁押在看守所长达8年的念斌终获自由。
  8年冤狱让念斌和他的家庭遭受重创,目前念斌和他的妻儿借宿在亲戚家里。念建兰称,获释之后,念斌到北京的医院进行了长达两个月的治疗,此次办理护照,本是打算在境外寻求更好的医疗条件,为念斌进行心理治疗。
  念斌就办护照遭拒接受澎湃新闻电话采访时情绪异常激动,他称:“虽然身体被释放,但是还是解不开自己的心结。希望有一天真凶找到了,相关办案人员被追责,我会过上正常的生活。”
29#
 楼主|小姑凉可爱 发表于: 2014-11-12 10:47:00|只看该作者

念斌谈错案追责:不对当年办案人员问责会很失望

源自:新京报

  资料图:张飚

  资料图:念斌
  2006年一起毒杀案令念斌成为犯罪嫌疑人,并被判处死刑,今年,念斌最终迎来了无罪宣判。该案对贯彻疑罪从无原则、有效辩护理念等意义重大。去年,“两张案”纠错引发司法界内外震动。张高平叔侄2004年被控犯下强奸杀人案,被判处死缓和有期徒刑。而检察官张飚,作为体制内的一股健康力量,推动了此案的翻案,为叔侄俩洗清不白之冤。

张飚 疑罪从无就是正义
我一直有个看法,如果不是受到了不公正对待,他们不会反反复复、花上几十年来申诉,这个道路真的非常漫长、艰难,他们也更敏感,假如我们处理不当,对他们来说又增添了感情上的伤害。

  念斌:你觉得作为检察官应当如何听取对方诉说他认为的冤情?
  张飚:热情细心听他的需求,分析材料。让别人说话,天塌不下来。
  我一直有个看法,如果不是受到了不公正对待,他们不会反反复复、花上几十年来申诉,这个道路真的非常漫长、艰难,他们也更敏感,假如我们处理不当,对他们来说又增添了感情上的伤害。
  念斌:检察官是否负有伸张正义、纠正错案的责任?
  张飚:肯定负有此责任。我们说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宪法第129条明文规定,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错案必究、违法必追,这是基本职责。对检察官来说,办一千个、一万个正确的案件,是应该的,办一个错案,就是不可逆转的。
  念斌:你如何看待“疑罪从无”?
  张飚:如果很多证据表明不构成犯罪,或者没有足够证据证明犯罪,都要无罪释放。从法律程序上来讲,这就是正义。落实到现实中,有些人对这个原则有看法,我觉得正常,部分人的看法不会影响社会前进的脚步,只能等待历史的沉淀。
  念斌:一些冤假错案,是检察院与公安关系密切造成的,你怎么看?
  张飚:检察机关与法院、公安机关是相互制约的。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法院进行监督,一旦发现任何违法事件,可以要求改正直至追究刑事责任。有些时候,公安机关抱有赶快破案、对社会有个交待的观念,或是追求破案率,通过政法委给检察机关施加压力,导致检察院对案件监督不到位,这些都是不正常现象。
  我觉得依法治国的进程里,不敢说能绝对杜绝,执行者观念、思想认识不到位,有可能仍然出现偏差,但这些现象肯定会慢慢减少。
  念斌:你觉得应当如何追责?
  张飚:首先公检法都要承担相应责任。其次追责一定要到位,光针对办案人员,而没有涉及决策者,是不到位的。苍蝇背后有老虎,打了老虎,打苍蝇的阻力才能变小。
  现在感觉自己还处在很浓的迷雾中。案子现在还是定义为疑案,给我解除的只是身体的枷锁,心理的铁链还很牢固。

念斌 希望对枉法者问责
现在感觉自己还处在很浓的迷雾中。案子现在还是定义为疑案,给我解除的只是身体的枷锁,心理的铁链还很牢固。

  张飚:重获自由是什么感觉?
  念斌:能跟家人团聚,我很高兴。八年入狱折磨,从2006年8月7日被捕到2014年8月22日获释,我每天都在数日子。现在身体很不好,身心都是病。
  张飚:从当庭释放到现在,心态会发生变化吗?
  念斌:当庭释放时很兴奋,觉得八年的黑夜过去了。但现在感觉自己还处在很浓的迷雾中。案子现在还是定义为疑案,给我解除的只是身体的枷锁,心理的铁链还很牢固。我现在和这个社会脱离太久,如同八年前刚被冤枉时的感受一样,非常不适应。
  张飚:狱中你曾想过自杀,为什么后来打消了这个念头?支撑你继续生存的是什么?
  念斌:如果自杀了,家里人和律师朋友就会失去坚持的基本动力,错案就不能纠正,我念斌就会永远背上杀人犯的恶名,我的家人就会一直是杀人犯家属,这没人能承受。
  张飚:这些年很多人在为你的案件奔走,最想对他们说什么?
  念斌:我得说感谢,这句话听起来实在又太轻了。可除了这句,我又还能说什么呢?
  张飚:你会对法律感到失望吗?
  念斌:八年中法院反复判我死刑,每次听到判决,我第一反应当然是很失望;直到今年的无罪判决,释放给了我希望。但现在如果不对当年的办案人员进行问责,我仍会很失望。
  张飚:会对公检法群体有偏见吗?为什么?还有另外的期待吗?
  念斌:我觉得我只是我,有没有偏见并不重要,但公检法群体是公职人员,做符合他们职业道德的事,是他们的本分。否则,就应被问责。
  张飚:对于自己的案件还有什么期望?
  念斌:我最大的希望是得到道歉和对当年的办案人员问责,以及及时追查真相,这才能向社会证明我的真正清白。
  张飚:假如没有发生这些事情,你的人生规划是怎样的?
  念斌:我一个平民百姓,能有什么规划?就是工作赚钱养家,当时就想准备出国打拼,给家人创一个好的环境,好好教育孩子。
  张飚:接下来怎么打算,会继续申请国家赔偿吗?
  念斌:那当然,肯定申请,同时我将对枉法者提出追责请求,希望公安部能成立专案组查清真相。
⊙记者:朱柳笛

张飚简介
  张飚,原新疆石河子监狱驻监检察官,目前已退休。张飚背后默默调查并推动了浙江张高平、张辉强奸杀人案件再审,为了这一案件的改判多次致信浙江高院。2011年,张飚从驻监检察官的位置上退休;2013年3月,浙江高院做出了张高平叔侄两人无罪的判决,他为张高平、张辉叔侄俩赢得了最后的正义,是一位尽职尽责、为人低调、有良心的优秀检察官。(资料来源:检察日报)

念斌投毒案介绍
  2006年7月,福州平潭县发生一起投毒案,念斌被相关部门认定是投毒者。随后,经过10次庭审,4次死刑,8年未决。2014年8月22日,备受关注的“念斌投毒案”终于有了结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一、撤销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榕刑初字第10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二、上诉人念斌无罪。三、上诉人念斌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资料来源:京华时报)
原文标题:张飚、念斌对谈错案追责)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28#
 天朝明志 发表于: 2014-10-23 21:47:00|只看该作者

念斌:希望四中全会后尽快启动对失职人员追责

源自:法制晚报
  法制晚报讯(记者:王选辉)8月22日,8年来4次被判死刑的念斌被宣布无罪释放。8年牢狱让念斌一身是病,致力维权的姐姐念建兰也被查出肿瘤,两人正在北京治疗。念斌说,出狱至今没有任何相关部门联系他,希望四中全会之后尽快启动对这些失职渎职人员的追责。
27#
 西蜀教师 发表于: 2014-9-13 17:27:00|只看该作者

揭念斌案翻案细节:视频被剪接等3疑点助翻案

源自:央视

  △9月13日央视新闻频道《法治在线》视频截图
  2014年8月22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念斌案做出终审判决:念斌无罪释放!在家人的搀扶下,当念斌从看守所里出来时,泪如雨下。在福州郊区的一个临时住所,念斌终于看到了八年未见的儿子,此前无数次渴望的父子相拥,此刻却显得是那么地生疏。为了这一刻,他们却等待了八年。央视新闻《法治在线》栏目跟踪报道,独家揭秘念斌案“翻案”关键细节。
  从四次被判处死刑,到如今无罪释放,他的人生又经历了怎样的跌宕起伏,所有的故事,还要从八年前的那个夜晚说起。
  2006年7月27日下午1:40分,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澳前镇一临街食杂店在正常开业,店主丁云虾的公公送来几斤鱿鱼和杂鱼,房东陈炎娇帮助洗净。晚上6点,丁云虾三个孩子和房东陈炎娇母女共五人,共同吃了“青椒炒鱿鱼”后相继出现中毒症状,28日凌晨2点30分至5点,丁云虾大儿子俞攀和女儿俞悦相继死亡。
  公安机关经侦查认为,租赁陈家房屋、与丁云虾相邻亦经营食杂店的念斌有重大作案嫌疑。

承认“投毒”悲剧就此展开
  根据警方提供的办案经过,2006年8月7日,警方对念斌测谎,念斌没有通过,当天被留置盘问。
  2006年8月8日中午,念斌向警方“承认”了自己的投毒行为。
  “这事是我做的,我在水中下了毒。”据案卷资料,念斌投毒的动机是,2006年7月26日晚,一名顾客来买香烟,被丁云虾招呼到她的店里,抢了念斌的生意,念斌因此怀恨在心,想教训一下丁云虾。
  据念斌说他把半包鼠药“倒进”矿泉水瓶,掺水后“倒入”了丁云虾烧水用的铝壶中,而经福州市公安局法医检验,两名孩子都是氟乙酸盐鼠药中毒死亡,在丁云虾铝壶内的水,高压锅残留物,铁锅残留物均检出氟乙酸盐成分。一切证据都在指向,念斌就是这起投毒案的“真凶”。
  2006年8月10日,警方查封了念斌的食杂店,并向村民宣布,念斌就是投毒案的“凶手”。瞬间,仇恨被点燃,愤怒的丁家人,打砸了念斌与父母和哥哥共同居住的家。念斌的姐姐念建兰,只得带着家人匆匆逃到福州躲避。

“我是一个男人啊,只有我一个人承担了”
  “我是冤枉的,是公安教我这么说的!”2007年3月,在福州中院第一次开庭时,念斌即发出这样的呼喊。“他们把我吊在窗户上,两肋垫上书本用锤子敲打,用竹片挑,并威胁说如不承认就抓我妻子,我疼痛难忍,又担心妻子被抓无人照顾家人,被迫按照公安的提示承认有毒,所述内容全是编的。”
  念斌:“他那天晚上(8月7日)晚上打我那么痛苦,我都不按他所说的去做。如果说用亲情来折磨我,他比把我打死还难受。我跟我老婆都死了,我儿子就是孤儿了,将来怎么办?谁养他?我是一个男人啊,只有我一个人承担了。至少当时想我跟我老婆两个人有一个,我儿子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妈妈陪他成长。我当时实在是受不了,就按他说的去做了,他拿了一个摄像机也是这样子在上面,一直拍。”
  孩子四岁那年亲眼看着父亲离去,却再也没有回来。家人只得谎称,他的父亲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打工。为了这个谎言,张燕生律师只要有机会出国,就以念斌的名义,从国外给孩子寄来礼物。
  处在绝望之中的念斌,在律师会见时专门给儿子录下了一段话:“你要好好听你妈的话,爸爸多苦多累都想来看你,不是爸爸不想来,爸爸非常爱你,很想你……”

三大疑点帮念斌翻案
  2008年2月3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念斌死刑,然而面对案件中不断出现的疑点,念斌的姐姐念建兰始终坚信,自己的弟弟应该是无辜的,绝望之中,念建兰决定更换律师。黑暗之中,念建兰希望能够看到一点光亮。2008年2月,念建兰在北京第一次见到了律师张燕生。
  念建兰:“张律师看了一下起诉书,就说水壶有没有检?我说前前后后见了那么多律师,没有一个人告诉我说抓到一个核心问题,水壶有没有检?”
  张燕生发现,检方提供的证据中,前后矛盾的还不止这一处。而这些矛盾之处,也成为念斌案最终逆转的关键。

疑点一:可疑的视频“剪接点”
  在福州警方提供的审讯视频中,念斌曾亲口供述自已的投毒过程。
  念斌翻供之后,检察院便将当时审讯的视频提交给了法庭,以此证明念斌当时并没有遭到刑讯逼供,而是自愿承认。与这份视频同时提交给法庭的,还有一份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的鉴定报告,证明视频完整没有经过剪接。
  在这份视频里,确实看不到念斌被刑讯逼供的画面,但是却有一个明显的剪接点,而就在这个剪辑点前后,念斌的态度发生了180度的大转弯,从不承认作案到对投毒供认不讳。
  然而法院的最终判决,并没有提到这个细节,而是最终认定,视听资料记录了念斌“作有罪供述时的神态自如、环境宽松”,念斌关于被刑讯逼供的辩解不能成立。

疑点二:“早产”的检测报告
  据念斌对投毒经过的供述,他于2006年7月27日凌晨1点左右把鼠药投放在了水壶内。据此,公安机关的起诉书认定,水壶的水含有氟乙酸盐是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原因。但据念斌律师张燕生的说法,在公安机关提供的物证中却没有看到水壶被检出毒物的报告。
  张燕生发现,检方提供的证据中,前后矛盾的还不止这一处。其中铁锅的送检时间明明是2006年8月1号,而检验报告却在7月31号就已经得出。
  还有,关于毒物的来源,检方指控念斌是从一个姓杨的老人那里购买的氟乙酸盐鼠药,然而当张燕生去调查时,这名姓杨的老人却表示不记得见过念斌。
  随着疑点的不断增多,一些毒物专家也被邀请加入了念斌的案件,专家们发现,根据警方提供的检验报告,在死者的心血、尿液和呕吐物中都检出了氟乙酸盐,然而在胃和肝里却没有检测到,这有悖常理。
  在投毒案中,死者的中毒原因、嫌疑人的投毒方式以及毒物的来源都是定罪量刑的关键,然而辩护方提出的种种疑点,却让检方的这些证据看起来并不是那么无懈可击。
  疑点三:“完美”的质谱图
  质谱图是广泛应用于各个学科领域中通过制备、分离、检测气相离子来鉴定化合物的一种专门技术。比如,在一起毒 品案中,公安机关要通过一种技术手段证明缴获的“大麻”就是大麻,质谱法便是现在普遍运用的一种方法。在念斌案中,警方便是运用质谱的检验方法,认为死者系氟乙酸盐中毒,进而锁定投毒者为念斌。然而,不同中毒的原因,在质谱图上就会有不同的波形表现。对于投毒案来说,质谱图就是支持警方鉴定结论的最原始的信息。
  张燕生律师一直要求调取本案的质谱图,但都被以“内部机密”为由拒绝提供。直到2013年7月庭审时才被警方递交给了法庭,这也成为全案被推翻的一个关键。
  经过对质谱图的分析,专家发现,死者俞悦尿液的质谱图竟然与机器检测时使用的标准参照图谱一模一样。俞悦竟然能尿出一个氟乙酸盐的标准样品来,这是荒唐无比的。更令人震惊的是律师的第二个发现:被害人俞潘的呕吐物和俞潘的心血竟然来自于一个检材。
  经过仔细研究,专家最后得出结论,根据现场物证的检验结论,应该皆未发现氟乙酸盐,本案件并没有任何证据支持氟乙酸盐曾被使用过,也就是说,警方认为两名孩子死于氟乙酸盐中毒的结论不能成立。

最高法收回死刑核准权保住了念斌的命
  2008年12月18日,福建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念斌案发回重审。那一刻,念斌似乎看到了回家的希望,然而事实上,此时距离他最后回家,还有漫长的六年时间。
  2009年4月29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念斌案再次开庭审理,辩护方提出的种种疑点依然没有被采信。两个月后,念斌再次被判处死刑,念斌不服再次提出上诉。
  2010年4月7日,福建省高院做出终审裁定,驳回念斌的上诉,维持原判。案子被送到最高法复核,念斌的死刑随时都有可能执行。
  对未来失去希望的念斌,此时并不知道,他的命运早在第一次被判处死刑之前,就与我国的司法改革进程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2006年10月,我国的人民法院组织法进行修改,明确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原则上都要提讯被告人,当面听取被告人的意见。对证据有疑问的,要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到案发现场进行调查。
  2010年10月28日,最高法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核准念斌死刑,将案件发回福建省高院重新审判。

新《刑诉法》帮助律师获得关键证据
  2013年7月,当福建高院第三次对念斌案开庭之时,这样的场景再次发生,而与前几次开庭非常不同的是,这次庭审一直持续了4天,按照新《刑诉法》的规定,当年的侦查员、鉴定人员和毒物专家相继出庭,当面对质,法庭给予控辩双方充分的时间发表意见。
  正是在这次庭审中,张燕生律师一直要求调取的质谱图,终于被警方递交给了法庭,这也成为全案被推翻的一个关键。带着这26张质谱图,张燕生与念建兰去了香港,找到了在这一领域具有绝对权威的专家莫景全。
  张燕生:“简直太神奇了,俞悦竟然能尿出一个氟乙酸盐的标准样品来,这是荒唐无比的。这是一个发现,然后第二个发现就是俞潘的呕吐物和俞潘的心血竟然来自于一个检材,你不能拿着一张图说这张图既是张三的图又是李四的图。”
  带着这些疑问,2014年3月15日,念斌的律师团又召集国内多名毒物专家,对26张质谱图逐一进行分析。经过仔细研究,专家最后得出结论,根据现场物证的检验结论,应该皆未发现氟乙酸盐,本案件并没有任何证据支持氟乙酸盐曾被使用过,也就是说,警方认为两名孩子死于氟乙酸盐中毒的结论不能成立。

律师:不限时间、不限问题地提问体现司法进步
  2014年6月,福建高院对念斌案再次开庭,控辩双方聘请的专家相继出庭作证。
  按照新刑诉法的规定,从2014年6月25日到6月26日,福建高院对念斌案的最后一次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这起案件中的所有疑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仅各种证人的出庭次数就超过了20次,每天的庭审都要到晚上十点多才能结束。
  律师李肖琳:“保护司法公正的这些措施在本案中几乎全部使用了,就是福建省高院的最后这两次开庭,他把所有双方叫的证人几乎全部都叫到了,叫到以后让双方当事人不限时间,不限问题地全面地提问,他们全面的听取了各方的全部的意见,最后做出了一个正确的裁判,这一点是不能不说是司法的进步。念斌不仅仅是非常幸运地找到了张燕生这样的律师为他辩护,更幸运的是近些年来所有的司法改革都让这个案子给碰上了,念斌是非常幸运的。”

死者家属难以接受 念斌有家不能回
  如今念斌无罪释放,但是真凶却依然无法查明。当初看起来是那么无懈可击的一起铁案,留下的却是两个家庭永远无法愈合的伤痛。
  福建高院做出终审判决之后,受害者家属怎么也不愿意相信,他们等待了八年竟是这样一个结果。在村里的超市门口,他们摆了一台电视,将念斌供述投毒过程的录像反复播放。
  念斌:“丁云虾家里我很同情她,她毕竟去了两个孩子,她毕竟是受害者,而我念斌也是受害者,也弄的家破人亡啊,以前还背着莫须有的罪名啊。我真的很希望抓到真正的凶手还他一个公道,也还我念斌一个清白。”
  这个案件对念斌是一种侵害,对受害者也没有起到安抚作用,对真正的罪犯也是一种放纵。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所以说用一个错误掩盖另外一个错误,必然最后的结果是两个错误。”
  时至今日,念斌仍然是有家不能回,他在平潭老家的房子,至今还保留着八年前被打砸的原状,为了避免与受害者的家人发生冲突,念斌现在只能暂住在朋友的家中,八年的羁押生活,给他留下了一身的疾病,虽然每天晚上都辗转反侧难以入眠,但是能够躺在属于自己的床上,念斌感觉到的,是八年来从未有过的踏实。
  “我念斌关了八年判过四次死刑,我一直坚持下去,我始终相信法律会还我清白,这是我念斌八年来亲身体会到,而且我也看到,慢慢看到了阳光……”
源自:央视新闻)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 2002-2024, 蜀ICP备12031014号, Powered by 5Panda
GMT+8, 2024-4-30 21:49, Processed in 0.046800 second(s), 7 queries, Gzip On, MemCache On
同板块主题的 后一篇 !last_threa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