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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贡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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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医疗贵州出台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 2022年高考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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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全国性加分项目方面,《实施办法》指出,烈士子女考生加2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及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加20分,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加10分,上述项目加分分值与2019年加分政策规定分值保持一致。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分分值由10分调整为5分,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按“逐步减少加分分值、精准确定加分区域、分阶段分步实施”原则进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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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峨眉山
 蒂曼 发表于: 2021-3-29 21:25:22|只看该作者

贵州出台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 2022年高考起施行

源自:央视
原文标题:贵州出台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 2022年高考起施行

  记者从贵州省教育厅了解到,贵州省对高考加分政策进行调整。贵州省多部门起草了《贵州省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近日向社会公开发布。
  针对全国性加分项目方面,《实施办法》指出,烈士子女考生加2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及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加20分,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加10分,上述项目加分分值与2019年加分政策规定分值保持一致。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分分值由10分调整为5分,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按“逐步减少加分分值、精准确定加分区域、分阶段分步实施”原则进行了调整。
  《实施办法》规定,新划分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区域分为三类:

  《实施办法》明确,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三统一”(所称“三统一”,是指考生在规定时限内的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地在同一区域,即考生高中阶段三年户籍、三年完整学籍和实际就读三年的所在地应为贵州省同一县市、区、特区的区域范围内)条件的,加分分值分区域分阶段逐步降低:2022~2023年,一类区域加5分、二类区域加10分、三类区域加15分;2024~2025年,一类区域不加分、二类区域加5分、三类区域加10分;2026年起,一、二类区域均不加分,三类区域保留5分加分。
  针对地方性加分项目,逐步降低分值并逐步取消。农村人口的独生子女户女孩考生和二女结扎户考生加分项目,从2022年起,该项目加分分值由10分降低为5分,2016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的,不再享受该项目加分照顾;获得省级“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考生加分分值由原来的10分逐步降低,2022~2023年参加高考的加5分,2024年以后取消加分;获得市州、县级“见义勇为模范”或者“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考生加分由原来的5分逐步降低,2022~2023年参加高考的加2分,2024年以后取消该项目加分。
  《实施办法》还明确规定,考生本人须对所申报的高考加分资格真实性负责,凡是以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取加分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同时,为确保《实施办法》顺利实施,贵州省教育厅商有关部门就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明晰。
  针对由政府统一组织实施跨县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问题,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做到扶上马送一程”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的要求,对由政府统一组织实施跨县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按照以下原则执行:
  一是若考生原户籍所在地与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所在地属于同一类加分区域,按照《实施办法》规定执行。二是若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与考生原户籍所在地属于不同类加分区域,且该类考生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所在县区或原户籍所在县区学校就读,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加分;若该类考生未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所在县区或原户籍所在县区学校就读,按照《实施办法》规定执行。三是执行时间。该类考生自原户籍所在县区脱贫摘帽之日起五年内(含五年)报名参加高考,执行上述照顾政策。
  贵州省教育厅还就《实施办法》中贵安新区的具体范围进行明确界定,贵安新区是指《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安新区管理体制方案〉的通知》(黔党发〔2013〕4号)明确的直管区管辖范围,即贵阳市花溪区湖潮乡、党武乡,贵阳市清镇市红枫湖镇平寨村、芦猫塘村、中一村、中八村、兰安村、池菇村、中八居委会,安顺市平坝区的马场镇、高峰镇。
  据了解,此次贵州省高考加分改革政策自2022年高考起施行。(总台记者 陈春晓 张兆福)
2# 四姑娘山
 楼主|零距离 发表于: 2019-5-28 21:07:07|只看该作者

贵州8部门出台高考加分新规定,烈士子女加20分

源自:“动静贵州”微信公众号
原文标题:贵州8部门出台高考加分新规定,烈士子女加20分

  5月28日,省教育厅、省委统战部、省委政法委、省民宗委、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省退役军人厅、省政府台办联合印发《贵州省高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对我省高考加分政策进行了调整,从今年开始实施。

出台的背景
  2015年我省根据国家有关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对高考加分政策进行了规范和调整,取消了多项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地方性加分项目。调整后,仅保留全国性加分项目5项、地方性加分项目2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等有关精神,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精准施策、严格程序、统筹推进、积极稳妥、确保稳定的原则,按照进一步减少加分项目,降低加分分值,精准确定加分区域、群体、条件的要求,我省对高考加分政策进行了调整。
  我省调整高考加分政策,旨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育人导向,深化“阳光招生”,科学选拔人才,促进教育公平。

项目和分值
  实施办法对我省高考加分项目分值进行了调整,对加分申报条件进行了规范,具体情况:
  一、烈士子女加分从10分调整为20分。
  二、少数民族加分区域划分和分值设置不调整,但对申报条件进行严格规范,规定申报少数民族加分项目的考生高中阶段须在我省同一县(市、区、特区)具有三年完整户籍、学籍和连续三年实际就读,方可按考生户籍地分值享受加分。
  不满足上述条件,但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地都在我省的,按考生高中阶段户籍地、学籍地和实际就读地中的最低分值加分;
  户籍在我省,学籍或实际就读地不在我省的,按我省最低分值加分。
  三、对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女孩考生和二女结扎户考生的加分时限进行了明确。
  根据实施办法,我省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如下:

全国性加分5项
  1。烈士子女,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及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10分。
  5。少数民族考生。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遵义市红花岗区、汇川区,安顺市西秀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其他县(市、区、特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

地方性加分2项
  1.2016年1月1日之前出生,在贵州省农村连续居住五年及以上,具有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女孩考生和二女结扎户考生,加10分。2016年1月1日(含)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之后出生,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不再享受加分。
  2。被贵州省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考生,加10分;被贵州省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模范”或者“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考生,加5分。

政策要求和实施细则
  全国性加分项目可面向所有高校投档时使用,地方性加分项目只面向本省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考生加分后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申报高考加分项目的考生,须填写高考考生加分资格审核表。未按实施办法及高考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工作相关规定填写高考考生加分资格审核表的,不享受加分和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等专项政策。
  考生的相关资格、称号在高考加分申报时间截止后获得的,不享受加分和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等专项政策。符合多项高考加分项目的考生,加分分值不累加,取其中最高分值。申报少数民族加分项目的考生,其民族成份须与其父亲或母亲一致。
  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在我省参加高考的,可按本实施办法及高考考生加分资格审核相关规定申报高考加分。
  实施办法明确,将完善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等专项政策,适度扩大招生规模,进一步形成政策合力,引导相关考生合理选择适合本人接受高等教育的招生渠道。
  省教育厅将积极争取,增加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在我省的招生计划,扩大我省考生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

资格审核和纪律监督
  根据实施办法,省教育厅、省民宗委、省公安厅等八部门制定高考考生加分资格审核规定。符合高考加分条件的考生,须按照实施办法和加分资格审核规定申报,未按规定申报的考生不享受加分。省教育厅、省民宗委、省公安厅等部门要按照“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考生加分资格审核中的主体责任、工作流程、审核规则等,严格落实加分考生资格公示机制,规范考生信息公示的内容、程序、时间等要求,严肃查处高考加分中的弄虚作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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