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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北京地铁内禁止饮食未入法 乞讨卖艺最高罚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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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规定地铁乞讨卖艺最高罚款1000元
源自: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9月25日电(记者:乌梦达)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25日审议的《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草案修改稿)》规定,严禁在地铁车站、车厢内乞讨、卖艺、散发小广告等行为,违规乞讨卖艺最高可罚款1000元,散发广告的,情节严重者最高可罚款1万元。

  截至2013年底,北京地铁总长度465公里,年运送32亿人次。在轨道交通车站、车厢内乞讨卖艺、散发小广告等行为大量存在,给轨道交通运营带来应急疏散等安全隐患。

  为此,《草案修改稿》提出禁止在车站、车厢内乞讨、卖艺、散发小广告等行为,并规定运营单位有权制止,由北京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和处罚。其中,乞讨、卖艺可处以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于散发小广告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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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四姑娘山
 天朝明志 发表于: 2014-9-26 02:07:00|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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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铁拟不再要求禁食 车厢乞讨最高罚千元

源自:京华时报

  地铁14号线,一名乘客正在车厢内饮食。资料图
  乘客在地铁里吃东西是不是应该明令禁止?工作场所中的单人办公室可以吸烟吗?在昨天提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两部法律草案二审稿中,双双上演“禁”与“放”的攻防战。
  此前备受关注的“地铁禁食”入法再起波澜,这一条款没有出现在昨天提请审议的《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草案修改稿)》(即二审稿)中。
  《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草案修改稿)》(即二审稿)则对此前的“室内全面禁烟”规定进行了适度放开,酒店客房、机场具备相关条件的可以吸烟。但是对于工作场所中的单人办公室禁止吸烟的规定,二审稿予以保留。
⊙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

  “地铁禁食”条款再次被删
  此次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提出的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草案二审稿明确划定了17类被明令禁止的危害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此前备受关注的“地铁禁食”条款,在二审稿中被删除。但是,在车站、车厢内乞讨、卖艺、派发广告等行为被视为危害运营安全的行为被禁止。
  审议中,有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城建环保委提出,目前在轨道交通车站、车厢内乞讨卖艺、散发小广告等行为大量存在,给轨道交通运营带来了应急疏散、设备设施故障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在车厢内饮食也会因遗洒、异味等引起乘客之间或者乘客与运营企业之间的纠纷,应当将这些行为纳入禁止行为。但是,在审议中,有的委员则认为,有的禁止行为确实不好执行,有的还需区分情况对待。
  对于“禁食”条款再度“隐退”,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车站、车厢内的禁止性行为,在征求意见以及草案一审稿审议过程中都有不同意见。运营关系是合同的关系,“禁食”可以在乘客守则里作出规定,而不作为硬性规定。

▲ 其他要点
  地铁乞讨卖艺最高罚千元
  乞讨、卖艺、散发广告是地铁内常见的“老大难”问题。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介绍,在一审中,一些委员和市人大城建环保委提出,这三类行为大量存在,给轨道交通运营带来了应急疏散、设备设施故障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应纳入禁止行为。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据此建议,在“禁止行为”中增加乞讨、卖艺、散发小广告行为。
  条例草案规定,对于违反“禁止在车站、车厢内乞讨、卖艺”规定的,运营单位有权制止,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可处以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违反“禁止在车站、车厢内派发广告等物品”规定的,运营单位有权制止,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派发的广告等物品,并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一审稿提到,要对地铁安检实施“人物同检”。审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此争议性较大。对于该问题,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昨天表示,有委员提出,人物同检的安全性与轨道交通的快捷性和高效性之间存在一定矛盾,对携带的物品要安检,对人是否都要检查,可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不然交通流量会大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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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铁禁食”入法悬而未决
  今年2月,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草案经市法制办向社会征求民意,其中提出的“地铁禁食”并将进行罚款的条款引发公众关注,如何禁?谁来禁?怎么罚?一系列问题引发广泛热议。
  北京市法制办认为,地铁里进食等行为并不是威胁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直接因素,因此在提交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稿中,将该条删去。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一审时,市人大城建环保委认为,在车厢内饮食会因遗洒、异味等引起乘客之间或者乘客与运营企业之间的纠纷,建议增加禁食条款。
  而在此次规定中,禁食条款再度“隐退”,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运营关系是合同的关系,“禁食”可以在乘客守则里作出规定,而不作为硬性规定。
  那么,“地铁禁食”该不该入法?在审议中,有委员指出,制定轨道安全方面的条例应当旨在防止事故的发生,不能“安全是个筐,啥都往里装”。另外,要维护法律的严肃性,立法后执行就应到位,“把最需要的条款写进去。”该委员表示,车厢饮食属于文明范畴,并不是安全条例能够解决的。
  也有委员认为,条例主要是针对轨道安全的管理办法。吃东西可能造成的遗洒、滑倒等,毕竟是间接影响,更多是属于秩序性的管理。此外,还有观点认为,“地铁禁食”条款还需再作人性化考虑,比如对于老人、婴幼儿等特殊人群的照顾。但在昨天的分组审议中,多名常委会委员提到,“禁止影响他人的饮食行为还是必要的”。
⊙控制吸烟条例

  酒店客房有条件可吸烟
  对于室内禁止吸烟场所的范围,控烟条例草案二审稿规定: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而针对宾馆、旅店等提供住宿服务的场所,草案二审稿规定,其客房如不具备独立排风系统的,应当禁止吸烟。此外,机场禁止吸烟,但隔离候机区域可以设置具有独立排风系统的吸烟室。
  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和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应当按照“严格控制、循序渐进”的控烟思路,在保证他人健康权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进一步细化和明晰室内禁烟场所的范围。对于酒店客房、机场等特殊场所,在具备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应允许划定吸烟区。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小娟表示,此前规定“室内全面禁烟”,是考虑到吸烟本身并不违法,但是吸烟影响他人是违法的。对于工作场所中的单人办公室禁止吸烟的规定,李小娟说,非共用的公共场所,很难说没有其他人员进入房间,对他人还是会有影响。在讨论中还有人提出来,非共用的工作场所往往都是领导干部的办公室,领导干部应该带头禁烟。

▲ 其他要点
  教师禁在中小学生面前吸烟
  对于室外禁止吸烟场所的范围,草案二审稿以列举的形式规定了8类限制或禁止吸烟的室外场所,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提出,应当适当扩大室外禁止吸烟的场所范围,对一些吸烟容易影响他人的室外场所应当从严掌握,尤其是妇女、儿童及人员密集的室外区域,应当纳入禁止吸烟的范围。
  预防未成年人吸烟是控烟立法的重点,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建议应当在条例中增加相关的内容,引导未成年人远离烟草,最大限度地减少新烟民的产生。据此,法制委员会建议,增加对学校和教师的相关责任规定,表述为:“学校应当采取措施预防学生吸烟,对学生开展烟草危害宣传教育,帮助吸烟的学生戒烟,教师不得在中小学生面前吸烟”。
  同时,增加禁止销售烟草制品的相关规定。在草案中关于烟草制品销售限制的规定中增加了禁止“通过自动售货机或者移动通信、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非法销售烟草制品”的规定。
  审议中,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应当全面禁止在公共场所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各类烟草广告,尤其是利用网络等新兴媒体;全面禁止各种形式的促销、赞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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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室内全面禁烟”的攻守战
  今年4月,北京市法制办就控烟条例草案首次向社会征求意见,以“一刀切”的方式规定:室内公共场所不再设立吸烟区和非吸烟区,一律禁止吸烟。该法条被通俗地解释为凡是“带盖儿”的建筑物内都不许吸烟。
  7月底,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首次对控烟条例草案(即一审稿)进行审议,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上述条款提出不同意见,建议不应“一刀切”禁烟。
  在综合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建议基础上,市人大建议在修改稿中增加“宾馆和旅店可设置吸烟客房、机场候机区可设置吸烟室”的内容,并使用了“共用工作场所室内禁止吸烟”限定性表述作为例外规定,将“工作场所”修改为“共用工作场所”。
  “共用工作场所室内禁止吸烟”意味着“非共用的部分允许吸烟”,上述意见对外公布后,引起社会广泛讨论。其中一个主要的观点提出,上述法条意味着“单人办公室内允许吸烟”,而享有单人办公室的主要是领导干部群体。
  此外,还有意见提出,单人办公室也是室内工作场所,会有其他人员进出。同时,共用的通风设备和空调系统也会使二手烟对工作场所内的其他人员造成健康危害,无法有效保护人们的健康。而且这与去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精神相违背。
  综合考虑多种意见,此次二审将修改稿里的“共用”二字删除,恢复表述为: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
  京华时报记者孙乾
原文标题:地铁拟不禁食单人办公室禁烟)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3# 峨眉山
 小姑凉可爱 发表于: 2014-11-28 03:47:00|只看该作者

北京地铁将限站内最长停留时间

源自:新京报

  昨日下午,地铁天坛东门站,部分自动售票机和个别刷卡进站的机器正“系统升级”。新京报记者 高玮 王嘉宁 摄
  (记者:邓琦)此次地铁调价是否会引入时间限制一直备受关注。昨日,北京交通委运输管理局轨道交通处处长张文强表示,目前正在研究修改北京的轨道交通车票使用管理办法,其中会明确时间限制,将于12月28日与新票价同步实施。

规避乞讨人员长时间逗留等非正常行为
  此前北京市公交地铁调价听证方案公布后,有网友推出“省钱攻略”,不过诸如“同站进出法”等攻略涉嫌逃票。交通专家此前也建议,乘坐地铁可设时间限制,可规避同站进出逃票、乞讨人员长时间逗留等情况。
  据了解,国内如上海、沈阳、杭州等城市均对乘客从进站到出站的时长有所限制。如杭州,乘客每次乘车从入闸机到出闸机的有效时限为180分钟,出闸时超过上述时限,需按出闸站线网最高单程票价补交票款。
  市发改委委员李素芳昨日表示,针对一些非正常行为,新方案实施后会通过票务规则予以规避,在时间上制定一个合理的限制,由于北京的线网较长,最长为88公里,交通部门会根据目前的线网制定合理的时间,具体时间还未确定。更多还是靠大家自觉。
  北京交通委运输管理局轨道交通处处长张文强表示,具体的时间限制将与新方案同步实施。

两站间路费按最短距离计算
  对于大家最关心的路费如何计算,张文强介绍,目前地铁价格标示设计已完成,只需根据新方案填入具体价格。12月28日前,各地铁站进出站口、售票处和其余显著位置等,都将张贴“一图一表”的价目表。市民通过该表,可查询从该站去全路网其余各站的具体价格,其中价格按两站间最短距离计算。另外,他介绍,乘客可在自动售票机上选择出发地和目的地,自动售票机会明确显示车票的价格。人工售票处也可询问。
  另据了解,公共交通乘客服务信息平台也将建设,通过热线、网站、手机APP、微博、微信、电子站牌等载体,方便乘客查询乘车费用、实时查询公交地铁何时到站等信息。

探访
部分地铁站按限时4小时调试系统

  (记者:林野)昨天,记者在南礼士路站见到了用于培训员工的新系统模拟机,工作人员介绍,新系统和“2元时代”相比有3个明显不同。记者也从地铁部门了解到,目前各站的系统调试、人员培训也正在抓紧进行。部分地铁站工作人员按限时4小时调试系统。

地铁员工熟背站点间里程数
  进入操作界面后,点击“按票价售票”,系统会显示3元至7元各不同里程数的价格,工作人员称,售票员熟悉南礼士路站到其他站的里程数后,这个功能将帮助售票员迅速为乘客出票,提升效率。
  据悉,目前该站所有员工正在加班加点背诵北京各地铁站点,并尽可能熟悉里程数,并对相关规定进行了考试测试。新系统还出现了“模拟查询”的功能,在培训过程中,该功能备受好评,“线路站点越来越多,如果售票人员没法第一时间反应过来站点所在线路,使用该功能可迅速找出。”上述工作人员说。

刷卡自动核算补票金额
  记者实际操作发现,只要输入站点前两个字拼音缩写,系统会弹出该站点,点击确认后,会提示售票员从南礼士路站到该站的票价,非常便捷。
  还有一个功能是补差价,这个功能可免去繁琐的计算,乘客出站遇到票额不足,补票时只要刷下卡,系统会提示进站地,后台核算里程后,会自动弹出需要补票的金额。
  此外,各站的闸机目前也在加紧升级改造当中。
  另外,针对进出站时间限制,上述南礼士路站工作人员表示,新的票价方案实施后,持卡乘客进站后待的时间不能超过4小时,否则要补交超时金额。该工作人员表示,此举可加大人员流动速度,提高地铁站内有限空间的利用。

追问
调价后是否缓解地铁大客流?

  北京工业大学城市交通学院副院长陈艳艳:新的票价方案实施后,对大客流应该有一定程度缓解,但不会特别显著,因为出行的刚需在那里。除非跟地铁“有一比”的地面快速通勤体系能同步建设,这才能起到分流作用,光通过价格分流可能作用不会特别大。
  交通专家徐康明:不会很明显缓解地铁大客流,因为目前的地上地下价格差异比较低,老百姓还是会根据出行的便利性决定出行方式,目前的价格差异不足以影响出行方式的根本改变。

是否会加剧地面交通拥堵?
  陈艳艳:如果对小汽车没有限制措施、公交的服务水平没有提高,短期内可能会造成地面拥堵。这需要通过地面快速公交体系的建立,比如公交专用道的施划。另外,增加小汽车的使用成本,如拥堵费、差别化停车费等,降低小汽车的吸引力,提高公交服务水平,也能将部分人群吸引到公交上去。
  徐康明:新方案实施后不会加剧地面拥堵,政府有义务将公共交通的服务水平提上去,从而增加公共交通的吸引力引导人们合理出行。
⊙记者:邓琦
原文标题:乘地铁将限站内“最长停留时间”)
4# 金佛山
 天朝明志 发表于: 2014-11-28 11:07:00|只看该作者

明年5月起在北京地铁内乞讨卖艺最高罚1000元

源自:法制晚报

  被轨交警方查获的地铁乞讨人员 资料图
  #法制晚报快讯#【明年5月1日起 导盲犬可进地铁】今天,《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经人大常员会表决通过。明年5月1日起,导盲犬可以进入地铁,在北京地铁内乞讨卖艺将面临最高1000元的罚款。此前备受关注的地铁禁止饮食未入法,未来有望以《乘客守则》的形式进行规定。(记者:陈斯)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5# 华蓥山
 楼主|泡泡老忍者 发表于: 2014-11-28 14:07:00|只看该作者

北京地铁内禁止饮食未入法 乞讨卖艺最高罚千元

源自:法制晚报
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今通过
明年5月1日起实施将制定乘客守则约束 地铁禁食确定不入法

  地铁禁止饮食未入法,未来有望以《乘客守则》的形式进行规定,违反者将被制止或劝离。
  今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表决稿)》,明年5月1日起实施。
  其中规定,地铁内乞讨卖艺将面临最高1000元的罚款,派发小广告最高罚1万元。

禁食不入法违反可劝离
  在《条例》审议中,地铁是否禁止饮食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几经删改后,这一条款并未出现在最终的表决稿里。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运营关系是合同关系,“禁食”可在乘客守则里作出规定,而不作为硬性规定。
  此次表决通过的《条例》中就提出,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对乘客安全乘车行为作出规范。
  其中包括,乘客进站、乘车应当遵守《轨道交通乘客守则》,服从运营单位管理,维护运营安全秩序,保护自身人身财产安全。
  运营单位对违反《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的乘客,有权采取制止、劝离或者拒绝提供服务等措施。

“地铁禁食”争议历程
  首提:今年2月,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向社会征求民意,提出禁止在步行梯、电梯、通道、车厢内饮食,并规定了罚则,随即引发争议,有乘客认为“一刀切”禁止吃东西难以接受。
  首删:随后,市法制办在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待审议的《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草案)》稿中,将该条款删去。
  再提:今年5月,市人大在对草案提出第一轮修改意见时,提出恢复“禁食”条款,认为饮食的遗撒、异味会引起乘客不满和乘客间、乘客与运营企业间的纠纷,应加以规范。
  再删:条例在9月进行二次审议后,“地铁禁食”条款再次被删除。

乞讨卖艺最高罚千元
  《条例》规定了17项禁止行为。其中,擅自进入轨道、隧道等高度危险活动区域,以及在轨道线路上放置、丢弃障碍物的,运营单位有权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明令禁止在车站、车厢内乞讨、卖艺和派发小广告,以及在运行的自动扶梯上逆行;在车站、车厢内追逐、打闹或者从事滑板、轮滑、自行车等运动也被禁止。违反者,可处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而发小广告等物品的罚则最终最高将面临1万元罚款。

禁止危害轨道交通的行为
  (一)擅自进入轨道、隧道等高度危险活动区域;
  (二)擅自进入控制室、车辆驾驶室等非公共区域;
  (三)向车辆、维修工程车或者其他设备设施投掷物品;
  (四)在轨道线路上放置、丢弃障碍物;
  (五)在高架线路桥下空间、站前广场存放、使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六)在通风亭周边排放粉尘、烟尘、腐蚀性气体;
  (七)在保护区内烧荒、燃放烟花爆竹;
  (八)在车站出入口、疏散通道内、闸机口滞留;
  (九)强行上下车;
  (十)在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者安全装置;
  (十一)在车站、车厢或者疏散通道内堆放物品、设置摊点等影响疏散的行为;
  (十二)攀爬、跨越护栏护网,违规进出闸机;
  (十三)在运行的自动扶梯上逆行;
  (十四)在车站、车厢内追逐、打闹或者从事滑板、轮滑、自行车等运动;
  (十五)在车站、车厢内乞讨、卖艺;
  (十六)在车站、车厢内派发广告等物品;
  (十七)其他危害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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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不吃还得看“自觉”

  今年年初,新修订的《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开始实施,“地铁车厢禁食”规定被写入,但在地铁车厢内饮食的情况还是时有发生。
  上海地铁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说,虽然“地铁禁食”规定写入了乘客守则,但没有写入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两者区别非常明显,前者没有太高的刚性约束,所以既不能硬性阻止乘客在车厢的饮食行为,更不能有什么处罚办法,主要依靠乘客自觉。
  同样的执行尴尬也在郑州上演。2013年12月15日,郑州市政府颁布第209号政府令──《郑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禁止在列车车厢内进食。郑州地铁运营分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人说,办法已经实施近两个月,但因为没有执法权,对于吃东西的乘客,地铁运营方还是以提醒劝阻为主。
⊙记者:陈斯
6# 青城山
 小姑凉可爱 发表于: 2014-11-28 14:47:00|只看该作者

北京地铁禁食条款被删除 乞讨卖艺最高罚千元

源自: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北京11月28日电(记者:于立霄)《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在28日举行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获得表决通过。备受关注的“地铁车厢内禁食”条款最终被删除;在车站、车厢内乞讨、卖艺最高将被罚款千元人民币。此项法规将于2015年5月1日起实施。
  “地铁车厢内能否饮食”在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时曾经一波三折。今年2月,该条例在向社会征求民意时,出现了“地铁车厢内禁食”条款,引发广泛争议。同年5月,“地铁禁食”在市人大常委会上一审时,有部分委员提出,地铁车厢内饮食会因遗撒、异味等引起乘客之间或者乘客与运营企业之间的纠纷,建议增加禁食条款。
  该条款在二审时分歧较大,有部分委员认为,“禁食”可以在乘客守则里作出规定,而不应作为硬性规定出现在地方法规中。也有委员表示,车厢饮食属于文明范畴,并不是安全条例能够解决的。还有观点认为,条款还需再作人性化考虑。经过审议,二审稿中未现地铁禁食的条款。在今天出台的表决稿中,对于“禁食”没有再做明确规定。
  关于地铁人、物同检的问题,有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安检常态化不仅提高了乘客的出行成本,也增加了财力成本,应当采取灵活的方式进行安检。经法制委员会研究,该条款最终表述为,安检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对轨道交通进站乘车人员进行安检。这意味着不要求人、物必须同检。
  目前,地铁内存在乞讨、卖艺、散发广告等现象,给轨道交通运营带来了应急疏散、设备设施故障等安全隐患,也给乘客带来不便。乞讨、卖艺、散发广告等行为被视为危害运营安全行为被严格禁止。
  为此,该条例明确了罚则:在车站、车厢内乞讨卖艺,运营单位有权制止,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可处50元人民币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在车站、车厢内派发广告等物品,将被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
原文标题:北京“地铁禁食”条款被删除 乞讨卖艺最高罚千元)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7#
 小姑凉可爱 发表于: 2014-11-30 15:07:00|只看该作者

毛开云:三问“地铁乞讨卖艺最高罚千元”

源自:南方都市报

  《条例》规定,在地铁车站、车厢乞讨卖艺最高可罚1000元。
  11月28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条例》规定,在地铁车站、车厢乞讨卖艺最高可罚1000元;散发广告的,情节严重最高可罚1万元。《条例》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11月29日《新京报》)。
  对于在地铁乞讨卖艺最高罚千元,我们至少可以有三问:第一,被罚者的钱从何而来?第二,被罚者交不起罚款怎么办?第三,若被罚者不交罚款就算了,《条例》岂不成了一纸空文?
  众所周知,在地铁乞讨卖艺者多为生活所迫,多为弱势群体。倘若他们生活富裕,会在地铁“体验生活”吗?除了职业乞丐外,一般的乞讨卖艺者挣不了多少钱,你要他们交出千元的罚款,他们可能只能选择“要钱不要命”了!
  一边要按照规定罚款,一边无论如何没钱交,请问怎么办?在地铁乞讨卖艺,属于“内部矛盾”;如果势不两立,岂不成了“敌我矛盾”?再说,有人在地铁乞讨卖艺,并不全是乞讨卖艺者的错,毕竟他们是用诚信劳动、用艺术挣钱。这至少说明当今社会生活可以多元化,当然,肯定可引申出不少问题,比如,社会公平程度还不够高、社会管理创新尚未跟上、社会保障机制还不健全,等等。
  规章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如果该罚款而不罚款,或者收不到罚款,《条例》自然沦为纸老虎和稻草人。如果执法人员在执行《条例》都像捏橡皮泥,执行力在哪儿?《条例》的公信力在哪儿?
  无论“地铁乞讨卖艺最高罚千元”,还是“散发广告的,情节严重最高可罚1万元”,其实只是美好的理想。因此,在大力倡导和谐社会、全国推进依法治国的当下,任何规定和制度的出台和实施,必须考虑软硬结合、刚柔相济,以批评教育为主,以经济制裁为辅。动辄千元万元的罚款,除了给人以“罚款经济”的口实,还会大大损伤执法者的权威和制度的尊严。□毛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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