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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建 发表于: 2004-12-14 18:38:37|只看该作者回帖奖励|倒序浏览|阅读模式

眉山全面整治中心城区户外广告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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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民政府获悉,从本月开始,眉山全面启动了中心城区户外广告招牌的整治工作,以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据介绍,此次为时一年多的整治活动,将从城区红星路、诗书路、三苏路、环湖路等11条街道和路段开始,继而扩展到中心城区其他街道、广场和区域。  整治的标准包括:招牌必须做到高、平、齐,门头招牌只能在一层设置,且必须是贴墙式平面布置,每栋建筑的门头招牌必须上下边缘一致,招牌间前后平齐、协调;门头招牌不得遮挡窗户,高度控制在0.8—1.5米之间;一个门店只能设置一个门头招牌,一栋建筑有多个单位的经营商家的,招牌集中设置于建筑入口处;建筑物墙面限制贴墙式平面广告,墙体灯箱广告应高矮一致、大小协调;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应当配置光源,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开关灯;屋顶广告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户外广告和招牌的主体色彩与所在建筑的主体色彩协调等。  据悉,此次整治活动从2004年12月3日起,到2005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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