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自: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网站
原文标题: 鸿茅药酒上榜“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
日前,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通知,公布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鸿茅药酒作为传统医药大类、中医传统制剂方法(鸿茅药酒配制技艺)榜上有名。
早在2009年4月,鸿茅药酒酿造工艺已入选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2011年5月,鸿茅中医药酒文化再次以传统医药类别入选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2014年“鸿茅药酒配制技艺”以传统医药类别入选国务院批准文化部确定的《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鸿茅药酒本次上榜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是对鸿茅药酒配制技艺的保护与传承和对中医药酒历史文化的深度挖掘与弘扬的肯定。
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中医药代表,鸿茅药业将不忘初心,继续恪守“良药济世,精工取繁”的祖训,把老祖宗留下来的非遗文化保护好、传下去,让更多人了解中医药文化,让中医药传承千年的生命智慧造福更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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