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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纪委揭秘海外追赃:贪官为何选择非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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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追逃办确认向有关国家提供外逃贪官名单
源自:南方都市报
  记者程姝雯 昨天,《人民日报》刊发专访中央追逃办负责人的文章披露:中央追逃办已向有关重点外逃国家提供部分外逃职务犯罪人员名单的消息,有西方国家在第一时间反馈了有关涉案人员申办签证和绿卡信息。

中央追逃办将聚焦重点案件追赃追逃
  这篇《全球追逃,大幕拉开》文章介绍了中央追逃办的背景和职责:考虑到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涉及中外反腐败、外交、警务、检务、司法、反洗钱等多个职能部门,单靠一个部门无法开展好追逃追赃工作,必须发挥多部门的作用,加强统筹。为此,中央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下设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简称“追逃办”),日常工作由中央纪委国际合作局承担。
  中央纪委监察部官方网站信息显示,中央追逃办负责人由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黄树贤担任。
  黄树贤曾公开披露: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统一研究反腐败追逃追赃政策措施和工作计划;综合分析外逃案件信息,组织开展重点个案追逃追赃;推动建立追逃追赃国际合作网络;协调和督促做好追逃追赃的有关基础工作;研究解决追逃追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追逃办作为具体的办事机构,成员包括与追逃追赃工作密切相关的中央纪委、最高法、最高检、外交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人民银行等单位的负责人。
  今年以来公安部针对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的“猎狐2014”专项行动、最高检开展的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都是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的部署下进行的。
  人民日报文章特别提到:外逃腐败分子绝大多数是从各地逃往境外的,还是要靠各省区市的有关部门负责追回来,接下来将在各省份建立省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将追逃追赃纳入省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重要工作内容,中央追逃办则将把主要精力聚焦在重点案件追赃追逃。

正推动与美、加、澳建立执法合作机制
  据该文介绍,目前在海外追赃追逃的双边合作中,正大力推动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建立双边执法合作机制。其中,在中美JLG反腐败工作组第九次会议上就达成了12项共识,美方承诺下阶段重点推动追逃追赃个案合作,拒绝成为腐败分子和腐败资产的“避风港”。
  中央追逃办的负责人还谈到,抓重点个案是追逃办关注的一个重点领域。追逃办重点督办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关注的重点案件,最高检、公安部筛选了一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中美方面,利用JLG反腐败工作组机制磋商重点案件,推动追逃追赃个案取得新进展;中加方面,在中加司法与执法磋商机制框架下新成立追逃工作组。
  此外,追逃办还向有关重点外逃国家提供了部分外逃职务犯罪人员名单,敦促外方开展调查,目前,有的西方国家已在第一时间向我国通报了有关涉案人员申办签证和绿卡信息。
  北京即将举办亚太国际追逃追赃培训班
  在追逃追赃的多边合作方面,基于A PE C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和G 20框架下反腐败合作网络成为当下两大重点。其中A PEC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A C T-N E T)初始阶段(2014-2015年)秘书处设在中国监察部。中央追逃办负责人透露,目前秘书处已收集A PE C各经济体A C T-N E T联络人名单,将于12月中旬在北京举办首届A CT-N ET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培训班。
  G 20的反腐败合作网络主要以司法互助、返还腐败资产、拒绝为腐败官员提供避风港为主要内容。据披露,目前,G 20反腐败工作组正在编制《G 20司法协助指导手册》《G 20资产返还指导手册》,建立拒绝腐败分子入境联络人机制,推动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为基础开展司法协助和引渡合作等。

中央追逃办将“点名道姓”曝光外逃贪官
  据中央追逃办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公安部已缉捕归案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428人,最高检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行动已从境外成功抓捕19人,外交部今年已完成10项引渡和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谈判工作。
  12月9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开通了国际追逃追赃专栏,接受海内外关于外逃腐败分子信息的举报。该负责人称,追逃办将做好外逃信息统计管理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和信息互通共享,并将以适当方式对外逃腐败分子点名道姓地进行曝光。与此同时,有关部门也将依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关于自首的规定,随时接受外逃贪官和重要涉案人员回国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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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青城山
 晨风 发表于: 2019-6-27 09:34:41|只看该作者

中央追逃办成立五周年:将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进行到底

源自:澎湃新闻
原文标题:中央追逃办成立五周年:将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进行到底

源自:

  中央追逃办成立以来的五年,是值得自豪的五年,也是值得纪念的五年。
  五载历程,蹄疾步稳。这个由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人民银行等8家成员单位组成的机构,整合资源、增强合力,一举改变了过去“九龙治水”的局面,建立起集中统一、高效顺畅的追逃追赃协调机制,大大提高了指挥协调力度和工作效率。发布公告、集中曝光外逃人员线索、连续五年开展“天网”行动、推动建立刑事缺席审判制度、与多个国家和地区商签引渡条约和司法协助条约,在反腐败国际治理舞台上赢得话语权和主动权……五年间,追逃追赃工作实现了一个又一个历史性突破。
  五载耕耘,硕果累累。五年来,惩治腐败的天罗地网撒向全球,追逃追赃工作捷报频传。2014年至今年5月,全国共从12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5974人,追回赃款142.48亿元人民币,“百名红通人员”已有58名归案。党的十九大以来,追回赃款47.06亿元,追逃人数和追赃金额迭创新高。中国用实际行动宣告,世界上根本没有“避罪天堂”!与此同时,推进追逃、防逃、追赃一体化建设,防逃“篱笆”越扎越紧,涉嫌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外逃势头持续得到有效遏制。经过五年努力,追逃追赃工作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为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提供了有力支撑,“让已经潜逃的无处藏身,让企图外逃的丢掉幻想”的目标已经基本实现。五年弹指一挥间,局面已完全不同。
  回望五年奋进路,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党中央将追逃追赃工作提升到国家政治和外交层面,纳入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为追逃追赃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得益于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直接指挥、中央追逃办统筹协调各部门分工合作的协调机制,形成了上下畅通、左右互通、内外连通的工作格局;得益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进一步明确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追逃追赃工作中的组织协调和牵头主办双重职责。
  站在新的起点,我们对追逃追赃工作充满信心。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都要缉拿归案、绳之以法”。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作出重要部署,显示出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的坚定信念和决心。成绩属于过去,奋斗赢得未来。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没有完成时、永远在路上。“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我们坚信,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未来追逃追赃工作将会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取得更大战略性成果。
  (原题为《将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进行到底》)
5# 华蓥山
 大惊失色 发表于: 2017-4-26 11:48:00|只看该作者

中纪委揭秘海外追赃:贪官为何选择非洲?

源自:中国青年报
原文标题:丁义珍逃到了非洲?中纪委揭秘海外追赃!贪官为何选择非洲?

  摘要 海运仓内参对出逃贪官而言,回到祖国后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但即使如此,从他们的回忆和自述里,对在海外的“生活”多并不如意,提心吊胆地生存、无法融入当地社会的困境也让他们心生悔意。
⊙作者:黄帅

  电视剧《人民的名义》里出逃海外的贪官丁义珍“目前”还没有被遣返回国,有观众认为丁义珍会继续逃亡到非洲。不管影视剧里虚拟人物的的“结局”如何,在现实中,的确有官员出逃非洲,并名列百名“红通”人员,成为海外追赃的重点对象。
  今天(4月25日),中央纪委网站发文《走进中央追逃办 带您了解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的“台前幕后”》,让读者近距离了解到中纪委海外追赃的工作,其中有些细节引起了“海运仓内参”(ID:hycplb)的兴趣。
  我们都知道,2014年7月22日,公安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国公安机关从即日起至年底,集中开展“猎狐2014”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
  “海运仓内参”(ID:hycplb)注意到,在贪官外逃的国家和地区里,西方发达国家是首选,在中纪委发布的这张地图里也可清晰看出。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是外逃贪官的“首选”。
  一方面,这三国是传统移民国家,同时生活质量以及教育水平等均有很大吸引力;而另一方面,我国与这些国家在司法合作方面还存在许多不足。
  但是,近几年随着中国与加拿大、美国等国在打击跨国经济犯罪、司法协助上合作的不断深入,原先外逃经济犯这一最为理想的外逃路径在不断收紧。
杨秀珠
  比如,红色通缉令上“排名头号”的杨秀珠就一度逃往美国。
  杨秀珠曾任任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在2003年携女儿、女婿及外孙从上海机场途经新加坡出逃美国。
  2016年11月16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经中央有关部门和浙江省追逃办密切协作,潜逃海外13年之久的杨秀珠回国投案自首。
  另一位反面典型人物是李华波。他在2011年逃往新加坡,其案发后,一度引起坊间强烈震动,因其贪污数额巨大,加之亡命海外,虽然只是一个小股长,却登上了“红色通缉令”并成为“二号人物”。
  据了解,从2006年10月至2010年12月,时任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的李华波,利用管理该县农业、林业、水利等基本建设专项资金职务之便,伙同县农村信用联社、县财政局相关人员,通过私盖伪造的公章、提供虚假对账单等手段,转移县财政局资金9400余万元。
  李华波官职不高,却贪污数额巨大,堪称“苍蝇巨贪”。2015年5月9日,李华波被遣返回国。
  不过,并不是所有被通缉的逃亡海外的贪腐官员都能在发达国家落脚。有一些人选择逃亡发展中国家,甚至选择到非洲的不发达国家,这又是为何呢?
  “海运仓内参”(ID:hycplb)在中纪委发布的这份地图上注意到,非洲有四个国家被特别标注:苏丹、加纳、几内亚、几内亚比绍。在“百名红通”名单上,可以找到相对应的出逃者。
钱增德被遣返回国
  江苏中淮建设集团前董事长钱增德曾潜逃非洲9年。1995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钱增德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巨额贿赂。就在检察机关侦查期间,钱增德于2006年3月仓皇潜逃出境至非洲。
  据了解,之所以选择非洲,是因为他此前在苏丹、肯尼亚等国有投资项目,甚至他在当地还能享有“特权”,以满足其物质欲望。
  2015年以来,江苏省追逃办将钱增德案列为挂牌督办案件,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在多次劝返无效情况下,江苏省追逃办果断启动了境外缉捕方案。
  2015年7月25日,按照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在外交部、公安部和驻肯尼亚、埃塞俄比亚等国大使馆和有关国家警方通力协助下,江苏省追逃办成功将钱增德从肯尼亚缉捕归案。
  红色通缉令“榜上有名”者:
  另一位外逃非洲的贪腐官员是原山东省惠民县鲁洁纺织有限公司董事长赵汝恒。他涉嫌指使他人购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偷逃税款并伙同他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侵占公司资产,涉案金额巨大。
  赵汝恒在2012年9月外逃加纳,2015年11月被缉捕并押解回国。
  那么,曾藏身几内亚的外逃贪官是谁呢?
  “海运仓内参”(ID:hycplb)在“红通”名单里注意到裴健强这个名字。他原是中企国际合作有限责任公司进出口部负责人,涉嫌贪污罪,在2009年11月潜逃出境。
  经查,裴健强藏身在西非国家几内亚的首都科纳克里市,经营一家洗浴中心,有涉黑背景。2015年12月,经过外交部、公安部、我国驻几内亚大使馆等多部门的通力配合和精心准备,工作小组奔赴几内亚,与当地司法执法部门合作,终于成功将裴健强抓获,并押解回国。
  对出逃贪官而言,回到祖国后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但即使如此,从他们的回忆和自述里,对在海外的“生活”多并不如意,提心吊胆地生存、无法融入当地社会的困境也让他们心生悔意。
  裴健强曾自称,去年他看到自己上了红色通缉令,曾几次徘徊在中国驻几内亚大使馆周边,但是最终没有勇气走进去。现在终于“回家”了,感觉到是一种解脱。裴健强曾感叹,希望其他的红通人员抛弃幻想,赶紧回国自首才是出路。
  这样的“感叹”绝非个案,前面提到的杨秀珠也是如此,她由最初“死也要死在美国”,到“有回国念头”,直至最终主动撤销“避难”申请,作出回国投案自首的决定。
4# 金佛山
 大惊失色 发表于: 2017-4-25 15:08:00|只看该作者

揭秘中央追逃办:墙上挂百人名单 抓一个盖个章

源自: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原文标题:[近距离]走进中央追逃办:带您了解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的“台前幕后”

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
  2017年4月17日晚,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简称“中央追逃办”)里灯火明亮,墙上挂着的“全球通缉百名外逃人员”名单十分醒目。
中央追逃办里挂着的“全球通缉百名外逃人员”名单。
  刚刚放下电话的工作人员小周,轻吁了一口气,拿起印章,利落地盖在李世乔头像上方,印文为“arrested(追回)”。就在当天下午,在中央追逃办的统筹协调下,经浙江省和宁波市有关机关的共同努力,“百名红通人员”第75号李世乔从加拿大回国投案自首。
  “我们每追回一个,都会在照片墙对应的人上盖一个章。”小周说。投目望去,现今墙上名单中100个人有40个都盖着红红的印章,这是这几年来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成果的一个缩影。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作出重大决策部署,使之成为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一环。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周密安排,不断推进追逃追赃工作。截至2017年3月31日,先后从9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2873人,其中国家工作人员476人,追回赃款89.9亿元,迄今追回“百名红通人员”40人,新增外逃人员逐年大幅下降,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合成作战,拧成一股绳
  提起中央追逃办,不少人首先想到的问题是它和中央纪委国际合作局有什么关系?这要从中央追逃办成立的背景讲起。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持续深入推进,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也开始发力加速。2014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深刻指出:“不能让外国成为一些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腐败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们追回来绳之以法。”
  决心坚定,要求明确,任务艰巨。要实现这个目标,这在当时还有不小的困难。追逃追赃工作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强,涉及国内国外方方面面,必须统筹协调好各部门的作用,群策群力,合成作战。
  加强协调配合,形成追逃追赃合力是当务之急。2014年6月,中央决定设立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包含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公安部、安全部、司法部、人民银行等8家成员单位。中央纪委国际合作局作为办事机构,承担具体工作。
  中央追逃办包含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公安部、安全部、司法部、人民银行等8家成员单位。
中央纪委国际合作局作为中央追逃办办事机构,承担具体工作。
  在地方层面,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也都成立了省一级追逃办,成员单位一般有8到12家。
  从中央到地方,一套完整的追逃追赃协调机制逐步健全起来,大大提高了追逃防逃指挥协调力度,有力改变了过去“九龙治水”的局面,整合了资源,形成了合力。
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
  “中央追逃办成员单位多,涉及中外反腐败、外交、警务、检务、司法、反洗钱等不同职能部门,要把大家的力量拧成一股绳,推动成员单位和省级追逃办把发散的职能、分散的力量聚焦到主责主业上来,建立全国联动、追逃协作、防逃预警、指导督促、责任追究等多位一体协作推进机制。”中央追逃办有关负责人说。
中央追逃办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案件协调会,协调解决追逃追赃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协调是中央追逃办的主要工作机制。中央追逃办通常是以召开会议的方式,对政策和案件进行协调。以2016年为例,中央追逃办先后组织召开150余次案件协调会或推进会,协调解决追逃追赃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开展国际追逃追赃,对象在国外,基础在国内,首先在摸清底数。过去追逃追赃工作面临的最突出问题,就是底数不清。到底有多少人外逃了,怎么出去的,最后逃到哪里去了,带走了多少钱,通过什么渠道转出去的,近况怎么样,都了解得不清楚,甚至一无所知。为了改变这种情况,全面掌握外逃贪官的信息,中央追逃办编织了内外两张信息收集网。
  为摸清外逃人员底数,及时掌握外逃人员信息,中央追逃办建立了“监督执纪问责信息管理系统追逃追赃子系统。”
  一是建立了“监督执纪问责信息管理系统追逃追赃子系统”,从中央到县一级层层建立外逃人员数据库,及时更新、动态管理。
2014年12月9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开设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网上举报专栏,接受海内外举报。
  二是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设立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举报平台,接受海内外公众对外逃贪官的举报线索,为开展追逃追赃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随着体制机制的不断完善,国内基础工作的做深做细做实,一张立体“天网”撒向全球,追逃大幕逐渐拉开。

追逃追赃防逃一体化,织牢织密“天网”
  2017年3月7日,中央追逃办召开会议,宣布启动“天网2017”行动,这是继2015年3月首次启动以来,连续三年启动“天网”行动,成果有目共睹。
中央追逃办天网行动办公室。
  那么“天网”到底是一张什么样的网?
  正如一张网需要有许多纵横交错的网线织就一样,“天网”行动也由多个专项行动组成:
  ──公安部牵头开展“猎狐”专项行动,重点缉捕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和腐败案件重要涉案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牵头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重点抓捕潜逃境外的职务犯罪嫌疑人。
  ──人民银行会同公安部开展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赃款专项行动,重点对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利用离岸公司账户、非居民账户等协助他人跨境转移赃款等进行集中打击。
  ──中央组织部会同公安部开展治理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入境证照专项行动,重点对领导干部违规办理和持有证照情况进行清查处理,并对审批、保管环节负有责任人员进行追责。
  ……
  根据形势发展和实践需要,“天网”行动每年的专项行动也会有调整变化。“天网2017”就增加了新的专项行动──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追赃专项行动,由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开展,旨在集中时间和力量追缴一批腐败涉案资产。
  全面撒网,也要重点捕捞。
  2015年4月,按照“天网”行动统一部署,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集中公布了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杨秀珠、李华波、乔建军、闫永明……不少涉案金额巨大、外逃时间已久的“名人”赫然“上榜”。
“百名红通人员”可能逃往的国家和地区。
  “点名道姓公开曝光百名外逃人员,一方面是对外逃腐败分子进行强烈震慑,另一方面也是自我加压,促使我们集中优势兵力,全力突破重点案件,以点带面推动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中央追逃办有关负责人表示。
  为此,中央追逃办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同时,按照立案单位所属地区,将公开曝光的100起案件分解到各省区市,挂牌督办。
  据中央追逃办工作人员介绍,目前,中国国际追逃的手段主要有四种:引渡、非法移民遣返、异地追诉和劝返。
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的主要做法。
  引渡,一国将处于本国境内的被外国指控为罪犯或已经判刑的人,应该外国请求,送交该外国审判或处罚的一种国际司法协助行为。截至2017年1月,中国已经和48个国家签署了引渡条约,包括法国、西班牙、意大利等西方发达国家。
  2016年7月17日,外逃18年之久的走私嫌犯黄海勇自秘鲁被引渡回国,这是我国首次从拉美国家引渡犯罪嫌疑人,也是建国以来最复杂的引渡案件。
  非法移民遣返,指请求国向逃犯所在地国家提供其违法犯罪线索,被请求国将不具有合法居留身份的外国人强制遣返至第三国或请求国的一种合作方式。例如,2015年9月归案的杨进军(杨秀珠的弟弟)就是被从美国强制遣返回国的,这也是美方首次向中国强制遣返外逃腐败案件涉案人员。
  异地追诉,是请求国向被请求国提供自己掌握的证据材料,协助被请求国依据本国法律对逃犯提起诉讼,使逃犯被绳之以法。
  劝返,则是追逃国办案人员在逃犯发现地主管机关的配合下,通过对外逃人员开展说服教育,使其主动回国接受处理的一种措施。
  从目前已经落网的40名“百名红通人员”被追回的方式来看,被“劝返”回国投案自首的占了大多数,杨秀珠、闫永明、曾子恒等都属于被“劝返”。
2016年11月16日,潜逃海外13年之久的“百名红通人员”头号嫌犯杨秀珠回国投案自首。
  “我们坚持因国、因人、因案分类施策,灵活运用追逃手段,对同一个对象也有可能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比如在杨秀珠案中,面对棘手、复杂的案情,我们最终确定的就是‘劝返、遣返、异地追诉’三管齐下、以劝返为主的追逃策略。”中央追逃办有关负责人说。
  追逃和追赃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既要把人追回来了,也要把赃追回来。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拉开序幕之初,就始终坚持两条腿走路,追逃和追赃同步进行。
  据介绍,追赃的主要做法有:
  ──通过双边刑事司法协助条约或引渡条约进行追赃。
  ──利用赃款赃物所在国犯罪所得追缴法或其他国内法进行追赃。
  ──通过境外民事诉讼方式进行追赃。
  ──运用刑事政策促使犯罪嫌疑人或其近亲属自行退赃。
  ──运用刑诉法规定的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进行追赃。
  实际上,追赃在于对内加强案件调查,强化反洗钱监管和赃款流向梳理,努力实现赃款在境内藏不住、向境外转不出;对外协调建立双边追赃合作机制,做到涉案赃款找得到、追得回。
2016年11月12日,潜逃海外15年之久的闫永明回国投案自首。
  2016年11月12日,在中新两国执法部门的密切合作下,潜逃15年的闫永明回国投案自首,实现“人赃俱获、罪罚兼备”的工作目标,全案累计追缴非法所得3.29亿元。
  国外编织追逃“天网”,国内也要筑牢防逃堤坝。中央追逃办坚持追逃防逃两手抓,围绕人、钱、证三个方面,构建严密的防逃体制机制。
  在“人”方面,主要是清理“裸官”。对那些配偶子女移居国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严格执行相关的护照管理、出入境审批报备等制度,并做好对个人有关报告事项的抽查核实。
  在“钱”方面,主要是加强反洗钱和外汇管理工作,切断非法资金的外流渠道。为此,人民银行、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五部门,联合开展了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赃款专项行动。
  在“证”方面,中组部会同公安部,开展了治理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入境证照专项行动,重点对领导干部违规办理和持有证照情况进行清查,并对审批、保管环节负有责任的人员进行追责。
  随着防逃措施的进一步强化,新增外逃人数逐年下降。据统计,2014年外逃101人,2015年外逃31人,2016年外逃19人。

倡导构建国际反腐败新秩序,引领国际合作
  2月10日,“百名红通人员”王诚建回国投案自首;
  3月9日,“百名红通人员”王佳哲回国投案自首;
  4月17日,“百名红通人员”李世乔回国投案自首……
  追逃追赃捷报频传的背后,是反腐败国际合作网络的全方位构建。自成立以来,中央追逃办秉持主动开放、合作共赢理念,契合国内工作需要,顺应各国对国际反腐败秩序思变的大势,加强战略谋划,主动设置反腐败国际合作议题,积极搭建国际交流合作平台,不断增强国际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
  2014年中国担任APEC反腐败工作组主席并主办工作组会议,引导工作组通过《北京反腐败宣言》等重要成果。
  2014年担任亚太经合组织反腐败工作组主席,主导通过《北京反腐败宣言》。
  2016年中国担任G20反腐败工作组主席并主持召开工作组会议,引导工作组通过反腐败追逃追赃重要成果,并提交G20领导人杭州峰会通过,形成重要共识。
APEC《北京反腐败宣言》、《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和《二十国集团2017至2018年行动计划》。
  2016年担任二十国集团反腐败工作组主席,引导通过《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二十国集团2017~2018年反腐败行动计划》,开创性地提出“零容忍”“零漏洞”“零障碍”重要原则,把《北京反腐败宣言》变成行动。
2016年9月23日,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在北京设立。
  2016年9月,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在北京设立,这是第一个面向二十国集团成员国开展相关研究工作的机构。
2016年11月2日,中国—东盟反腐败研讨班在云南开幕。
  2016年11月,与国际反腐败学院联合举办中国—东盟反腐败研讨班,这是我国首个区域反腐败合作项目,开辟了中国—东盟合作新领域,推动了二十国集团杭州峰会成果向国际社会的延伸,展现了中国在反腐败领域的领导力和影响力。
  除了上述多边合作,中央追逃办也强化双边合作,大力推动建立中美、中加、中澳等双边执法合作机制,加强重点个案执法协作。
2015年10月20日至21日,中美JLG反腐败工作组第10次会议在北京召开。
  中美之间虽未签署引渡条约,但借由早在2005年就成立的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JLG)反腐败工作组,中美反腐败和执法部门进行了富有成效的交流与合作。杨秀珠、黄玉荣、王国强等多起重点个案,都是由JLG实现突破的。
  中国和加拿大之间也建立了司法执法合作磋商机制。2016年以来,“百名红通人员”常征、巴连孝、曾子恒、蒋谦、李世乔等先后从加拿大归案。2016年9月,双方在磋商框架下还签署了《关于分享和返还被追缴资产的协定》,为跨境追赃搭建了合作机制。
  此外,中国与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的双边执法合作机制均取得了积极进展。
经过不断努力,目前我国已构建起国际追逃追赃合作网络,形成“天罗地网”。
  截至2016年12月,中国同9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反腐败机构建立了友好关系,有力推动了引渡条约、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等谈判、缔约、履约进程,与外国反腐败机构签署合作协议27份。这一系列成果是推动全球反腐败治理体系变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倡导构建国际反腐败新秩序的生动实践。
  “实践探索在前,总结提炼在后”,中央追逃办相关负责人说,今年将着力推进机制化建设,编制追逃追赃工作指导手册,探索出台防逃工作指导意见,推动出台《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跟踪推动建立刑事缺席审判制度,推进追逃追赃工作机制化、规范化运作。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也永远在路上。今年是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全面深化之年,中央追逃办负责人表示,将继续保持政治定力,做到追逃追赃的力度决不减弱、一追到底的态度决不改变,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着力构建不敢逃、不能逃、不想逃的体制机制,推动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向纵深发展。
3# 峨眉山
 小姑凉可爱 发表于: 2015-5-20 06:07:00|只看该作者

全国31省份已成立追逃办 官员外逃24小时内上报

源自:今日早报
  各省正建立动态统计报告制度,发现官员外逃24小时内上报

全国31省份已成立“追逃办”
  今年以来,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从原先以中央层面主导,转向各省区市普遍发力。
  目前,中央纪委监察部信息显示,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全部成立省一级“追逃办”。
  省级“追逃办”成员单位一般有6到12家左右。据统计,绝大多数省份的成员单位都包括省级纪委、组织部、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安全厅、司法厅、外事办和人民银行当地分行。
  部分省市还将财政厅、审计厅、旅游局、银监局、国资委、政法委、台办、海关、民委、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和单位纳入了协调机制。
  根据中央“追逃办”部署,各省正在建立动态统计报告制度,发生外逃情况要及时报告,实行一案一报,发现一起报告一起,要求24小时内逐级上报至“追逃办”。对外逃案件出现重大变化的,或国内调查、国(境)外追逃追赃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的,要及时报告“追逃办”,实现对外逃信息的动态管理。
  近日来,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追逃办”中,多数召开了相关追逃追赃工作会议,部署追逃追赃工作。
  日前,北京市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全体会议上提出,北京市将突出抓好重点个案突破,实施挂牌督办制度,认真研究每名外逃人员基本情况,实行“一人一档案、一人一方案”,组织力量开展追逃追赃或劝返、遣返工作。
  上月底,湖南举办全省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业务培训班,就追逃追赃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升能力、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培训班邀请了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相关领导作专题讲座,帮助参训学员提高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及防逃工作意识和履职能力。
  江苏筹备建立外逃人员基本信息库,对外逃人员的重要基础信息实现动态更新。
  广东近日召开了全省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落实责任,确保每一起外逃案件都有专人负责,不错过任何一个追逃和劝返机会;要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打歼灭战,以重点个案带动整体工作。
  另外,广东建立了追逃追赃工作“绿色通道”和保障机制,省公安、外事、人民银行等部门根据追逃追赃工作实际需要,为办案单位查询个人户籍身份信息、出入境记录信息、银行账户信息和办理出国(境)证照、边控、技侦、网侦等提供优先、便捷的办理通道,形成快速反应、各方联动的追逃追赃工作机制。
  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黄风认为,仅凭中央一级的部门推动追逃追赃工作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协调地方的有关单位,特别是司法机关行动起来,才能更有成效地推进追逃追赃工作。
  根据中央“追逃办”部署,各省正在建立动态统计报告制度,用好、管好外逃信息。发生外逃情况要及时报告,实行一案一报,发现一起报告一起,而且是当日报告,逐级上报,24小时内逐级上报至追逃办。
  报告内容要准确、全面。深入摸排和及时更新、补充外逃人员的个人信息、社会关系、境外线索、法律文书、违法犯罪情况、事实证据等材料,对外逃案件出现重大变化的,或国内调查、国(境)外追逃追赃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的,要及时报告“追逃办”,实现对外逃信息的动态管理。
  “追逃办”下发了“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包括报告、统计、分析、管理等功能。各单位要通过该系统及时填报、补充、修改和完善外逃人员信息。
  以安徽省为例,如果该省发现官员外逃,会有相应的应急处置机制。公安厅发现此类情况,会报告给公安厅的相关负责人,负责人如果发现确实与追逃追赃有关,会和纪委领导通报情况,然后及时启动相关预案,比如所有出入境的通关通道紧急启动封闭。
  据了解,该省所有领导干部的因公因私护照都已经上交,出入境必须要打报告,这已经避免了很多突发事件(出入境现场发现官员外逃)的发生。
  黄风建议,下一步各省级协调机制的成员单位应当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尽快培养一批懂外语、懂国际法和国际刑事诉讼等专业知识的办案人员,在国际司法合作中尽快熟悉对方国家的司法程序和诉讼规则,及时提供追逃追赃所需的有力证据材料,尽早将外逃犯罪分子及时追回国内绳之以法。据法制晚报、央广
  【天网】省级“追逃办”均成立 追赃协调机制已建成
  【效率】官员外逃,一天内需上报“追逃办”
原文标题:全国31省份已成立“追逃办”)
2# 四姑娘山
 天朝明志 发表于: 2015-5-19 14:07:00|只看该作者

31省份均成立追逃办 发现官员外逃需1天内上报

源自:法制晚报
  目前,中央纪委监察部信息显示,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全部成立省一级追逃办。
  今年以来,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从原先以中央层面主导,转向各省区市普遍发力。
  省级追逃办成员单位一般有6到12家左右。据统计,绝大多数省份的成员单位都包括省级纪委、组织部、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安全厅、司法厅、外事办和人民银行当地分行。
  部分省市还将财政厅、审计厅、旅游局、银监局、国资委、政法委、台办、海关、民委、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和单位纳入了协调机制。
  省级追逃追赃协调机制的主要职责包括:统一研究和部署本地区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报告、统计和分析本地区外逃案件信息,汇总分析本地区外逃情况;组织开展重点个案追逃追赃,组织力量办理中央交办的或本地区重大外逃案件;在中央统一安排下赴有关国家执行谈判、劝返、缉捕等任务;协调和督促做好本地区外逃人员案件的立案、调查取证、边控、技侦等追逃追赃基础工作;部署本地区防逃工作等等。
  根据中央追逃办部署,各省正在建立动态统计报告制度,发生外逃情况要及时报告,实行一案一报,发现一起报告一起,要求24小时内逐级上报至追逃办。对外逃案件出现重大变化的,或国内调查、国(境)外追逃追赃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的,要及时报告追逃办,实现对外逃信息的动态管理。

天网省级追逃办均成立追赃协调机制已建成
  近日来,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追逃办中,多数召开了相关追逃追赃工作会议,部署追逃追赃工作。
  日前,北京市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全体会议上提出,北京市将突出抓好重点个案突破,实施挂牌督办制度,认真研究每名外逃人员基本情况,实行“一人一档案、一人一方案”,组织力量开展追逃追赃或劝返、遣返工作。
  上月底,湖南举办全省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业务培训班,就追逃追赃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升能力、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培训班邀请了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相关领导作专题讲座,帮助参训学员提高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及防逃工作意识和履职能力。
  江苏筹备建立外逃人员基本信息库,对外逃人员的重要基础信息实现动态更新。
  广东近日召开了全省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落实责任,确保每一起外逃案件都有专人负责,不错过任何一个追逃和劝返机会;要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打歼灭战,以重点个案带动整体工作。
  另外,广东建立了追逃追赃工作“绿色通道”和保障机制,省公安、外事、人民银行等部门根据追逃追赃工作实际需要,为办案单位查询个人户籍身份信息、出入境记录信息、银行账户信息和办理出国(境)证照、边控、技侦、网侦等提供优先、便捷的办理通道,形成快速反应、各方联动的追逃追赃工作机制。
  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黄风认为,仅凭中央一级的部门推动追逃追赃工作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协调地方的有关单位,特别是司法机关行动起来,才能更有成效地推进追逃追赃工作。

效率官员外逃一天内需上报追逃办
  根据中央追逃办部署,各省正在建立动态统计报告制度,用好、管好外逃信息。发生外逃情况要及时报告,实行一案一报,发现一起报告一起,而且是当日报告,逐级上报,24小时内逐级上报至追逃办。
  报告内容要准确、全面。深入摸排和及时更新、补充外逃人员的个人信息、社会关系、境外线索、法律文书、违法犯罪情况、事实证据等材料,对外逃案件出现重大变化的,或国内调查、国(境)外追逃追赃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的,要及时报告追逃办,实现对外逃信息的动态管理。
  追逃办下发了“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包括报告、统计、分析、管理等功能。各单位要通过该系统及时填报、补充、修改和完善外逃人员信息。
  以安徽省为例,如果该省发现官员外逃,会有相应的应急处置机制。公安厅发现此类情况,会报告给公安厅的相关负责人,负责人如果发现确实与追逃追赃有关,会和纪委领导通报情况,然后及时启动相关预案,比如所有出入境的通关通道紧急启动封闭。
  据了解,该省所有领导干部的因公因私护照都已经上交,出入境必须要打报告,这已经避免了很多突发事件(出入境现场发现官员外逃)的发生。
  黄风建议,下一步各省级协调机制的成员单位应当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尽快培养一批懂外语、懂国际法和国际刑事诉讼等专业知识的办案人员,在国际司法合作中尽快熟悉对方国家的司法程序和诉讼规则,及时提供追逃追赃所需的有力证据材料,尽早将外逃犯罪分子及时追回国内绳之以法。

落点每季度最后一天需报告外逃变化
  日前北京召开的会议通过了《北京市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工作规则》《北京市实施国际追逃追赃报告的暂行办法》《北京市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2015年工作计划》,决定建立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确定协调机制由北京市纪委牵头,市委组织部、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等8部门为成员单位;决定设立市追逃办,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国际追逃追赃工作。
  对于今年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重点任务,明确加强对重点个案的组织协调,强调一手抓协调,一手抓个案,以“追人”为核心,对重点个案进行挂牌督办,逐案制定路线图和时间表,协调相关部门为开展劝返、遣返、引渡、缉捕或督促外方启动刑事调查创造条件,力争有所突破。
  为了更好地掌握全市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动态,北京市明确各区县局级单位党委(党组)是国际追逃追赃情况报告的责任主体。实行及时报告制度,各单位特别是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发现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外逃的,实行一案一报,发生一起报告一起,24小时内逐级上报至市追逃办。实行季度零报告制度,各单位于每个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向市追逃办报告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外逃情况是否发生变化。
  市追逃办要求,及时更新、补充外逃案件进展情况,对于外逃案件出现重大变化的,各单位要及时报告市追逃办,做到“底数清、数字准、情况明”。对发生外逃案件后不按要求报告、违规办理出入境证照、压案不查、国内调查工作不力等问题,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同时追究同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据了解,去年,市纪委已对2003年以来外逃、出国(境)逾期未归、失踪的43名党员和监察对象,责成有关党组织依规依纪作出处理。 文/记者温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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