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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他已被追缴钱款1.28亿 清点涉案现金曾烧坏点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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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原副司长魏鹏远被移送审查起诉
源自:最高检网站

  【河北检察机关依法对魏鹏远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一案移送审查起诉】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管辖,日前已由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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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硕贝勒 发表于: 2020-10-31 23:05:58|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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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已被追缴钱款1.28亿 清点涉案现金曾烧坏点钞机

源自:北京青年报
原文标题:“亿元司长”已被追缴涉案钱款1.28亿

  “亿元司长”魏鹏远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有了新进展。
  近日,魏鹏远没收财产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公布。裁定书显示,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追缴魏鹏远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案件款约1.28亿元,目前该案可处置的财产已追缴完毕。
  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注意到,魏鹏远系反腐大戏《人民的名义》中贪官赵德汉的原型。在剧中,赵德汉摆满整个房间的2.3亿现金的镜头十分震撼。

清点涉案现金曾烧坏点钞机
  魏鹏远1959年11月20日生,毕业于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据《央视新闻》报道,32年职业生涯中,魏鹏远一直没有离开煤炭行业,从国家煤炭部煤炭处主任科员一步步成为副处长、处长。2008年8月国家能源局挂牌成立,魏鹏远任煤炭司副司长(正处级)。
  2014年4月,在最高检直接指挥下,魏鹏远专案组来到国家能源局,对魏鹏远实施了控制。专案组在对魏鹏远一处房屋清查时发现大量现金。
  报道称,专案组协调中国银行保定分行的十多名工作人员、五台点钞机分两批次赶赴现场参与清点,经过14个小时的连续工作,共清点出现金人民币1.348亿元、欧元819.55万元、美元382.49万元、港币189万元、英镑1.6万元,按当天的汇率中间价,起获的现金折合人民币2亿多元。由于长时间不间断工作,其中一台点钞机被当场烧坏。


  2016年10月17日,保定中院公开宣判,对魏鹏远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魏鹏远没收财产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裁定书显示,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8月24日立案执行魏鹏远相关涉案财产。该院扣划被执行人魏鹏远银行存款128576.84元。拍卖了涉案房产九套、车位四处及汽车五辆。经一拍、二拍、变卖程序,尚有二套房产、四处车位、汽车一辆未成交,上述财产拍卖款项共计128149201元。该案共追缴魏鹏远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案件款128277777.84元,所有款项已上交保定市财政局。
  裁定书还提到,涉案的黄金、玉石、酒类、工艺品、纪念章等物品存放于侦查机关,尚未交接,不具备处置条件。上述财产未能处置。法院已对魏鹏远限制消费。

正科级“土地奶奶”欲出600万“摆平”办案人员
  除魏鹏远外,还有两个典型的“小官巨贪”。
  第一个是被称为“土地奶奶”的罗亚平。被查前,她是辽宁抚顺市顺城区国土资源局局长,正科级。
  从2005年开始,关于罗亚平在征收和使用土地过程中的腐败情节,就被不断地送到各级纪委和检察机关。2007年,纪委对罗亚平展开了调查。
  让纪委办案人员吃惊的是,刚接受调查时,这位盛气凌人的女人突然对办案人员说,要给600万元“摆平”。
  办案人员深入调查后吃惊地发现,罗亚平贪污数额巨大,仅在大连一家银行的保险箱里,就发现了罗亚平的几十本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和很多存折。
  随着案情的深入推进,案件的真相最终浮出水面:由于监管不到位,土地经营中心常年资金流量惊人,但都没有纳入财政系统监管,怎么支配,全靠罗亚平说了算。
  此外,罗亚平在疯狂敛财的同时,竟把上级和下级男人都发展成了情人。
  比如,罗亚平将副手发展成情人后,出手就是100万元,命令其把家里的事摆平,不要让老婆来闹。此后,每逢出差开会、外出考察,她都让副手如影随形。


  2010年12月20日,罗亚平被判处死刑。法院审理查明,罗亚平贪污受贿数千万,另有3000多万元财产不能说明其来源。
  第二个是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北安街道办工会副主席、财政所负责人王风昭。
  2012年8月至2017年10月,王风昭利用担任北安街道办事处财政所负责人的职务便利,通过虚开发票、伪造签字、从个人银行账户走账及直接从财政所公户提取现金等方式,贪污公款共计2000余万元,用于包养情妇、购买股票和理财产品、进行期货交易及日常挥霍等。
  这5年间王风昭贪污42次。
  梳理冗长的“账单”,王风昭的心态转变可见一斑。初任财政所负责人前三年,未染指公款。2012年,他分3次贪污71万余元,2013年则“按兵不动”,选择观望,2014年共“出手”12次,贪污总金额也升至535万余元。
  2015年,王风昭再次观望,2016年分10次贪污583万余元,2017年分17次贪污近880万元。
  王风昭贪污的大部分钱财花在了情人身上。“在女人身上花了1200多万元,真是触目惊心!我包养的情妇拿走几百万仍不满足,不断敲诈勒索我,我饮鸩止渴妄图用钱摆平,终被举报,竹篮打水一场空。”王风昭忏悔道。

“亿元贪官”已有46人
  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梳理发现,包括魏鹏远在内,十八大以来,“亿元贪官”已有46人。其中,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赖小民是涉案金额最高者。
  今年8月11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赖小民受贿、贪污、重婚一案。
  赖小民被指控敛财17.88亿余元,其中1.04亿余元尚未完成收受。这个数额超越了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创下的纪录。今年5月,赵正永案在天津开庭,检方指控赵正永敛财超7.17亿余元,其中2.91亿余元尚未实际取得,属于犯罪未遂。
  “小官巨贪”也不乏其人,例如海南省农垦总局原局长杨思涛、大连市长海县纪委原书记潘福忠均涉贿过亿。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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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姑凉可爱 发表于: 2017-2-17 07:48:00|只看该作者

家藏2亿的魏鹏远受贿细节:1位商人分3次送900万

源自:政府网站
原文标题:天源环保有限公司、沃特豪格(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行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河北省容城县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16)冀0629刑初5号
  公诉机关河北省容城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单位天源环保有限公司,原名称江苏天源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宜兴市高塍镇远东大道66号中国宜兴国际环保城1036号,组织机构代码:78129510-3。
  法定代表人孙秋渊,该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诉讼代表人金悦芬,女,1969年9月22日出生于江苏省宜兴市,汉族,住江苏省宜兴市。系天源环保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被告单位沃特豪格(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原名称沃特豪格(北京)水务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枫蓝国际中心2号楼1603房间,组织机构代码:66753409-4。
  法定代表人孙秋渊,该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诉讼代表人唐思奇,女,1985年12月23日出生于河北省承德市,汉族,住河北省承德市承德县。系沃特豪格(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
  被告人孙秋渊,男,1962年7月27日出生于,汉族,大学文化,现任天源环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沃特豪格(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住江苏省宜兴市。2014年6月10日因涉嫌犯行贿罪被刑事拘留,2014年6月26日被逮捕,2014年10月27日因涉嫌犯单位行贿罪被取保候审,2015年10月15日被监视居住,2015年12月23日被取保候审,2016年5月11日被逮捕。
  辩护人田旷,北京市嘉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河北省容城县人民检察院以容检公诉刑诉〔2015〕11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单位天源环保有限公司、沃特豪格(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人孙秋渊犯单位行贿罪,于2015年12月2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决定立案受理,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容城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王旭辉、李海鸿、吴晓君出庭支持公诉,被告单位天源环保有限公司诉讼代表人金悦芬、沃特豪格(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诉讼代表人唐思奇、被告人孙秋渊到庭参加诉讼。辩护人田旷到庭参加宣判。现已审理终结。
  河北省容城县人民检察院指控,为利用时任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魏某1(另案处理)的职务便利,通过魏某1和相关煤炭企业负责人疏通关系,使被告单位天源环保有限公司、沃特豪格(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违反法律规定或是违背公平、公正原则获得相关煤炭企业的水处理工程,2009年至2011年春节前,被告人孙秋渊多次在北京市”东方宫大酒店”附近向魏某1行贿人民币共计900万元。
  公诉机关就起诉指控的上述事实当庭出示了被告人孙秋渊的供述与辩解及其亲笔供词,证人证言、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公诉机关认为被告单位天源环保有限公司、沃特豪格(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被告人孙秋渊给予时任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魏某1900万元人民币,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单位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对被告单位判处罚金,对被告单位的主管人员被告人孙秋渊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鉴于被告人基本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可酌情从轻处罚。请法院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和证据,结合被告人认罪、悔罪表现,依法判处。
  被告单位天源环保有限公司、沃特豪格(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人孙秋渊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均无异议。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孙秋渊为使其经营的天源环保有限公司、沃特豪格(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获取不正当利益,于2009年至2011年春节前,分三次在北京市”东方宫大酒店”附近向时任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魏某1(另案处理)行贿人民币共计900万元。具体事实如下:
  一、为得到原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魏某1的帮助,为天源环保有限公司、沃特豪格(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承揽水处理业务,2009年9月份的一天,被告人孙秋渊携带装有现金500万元人民币的拉杆箱,从宜兴赶到北京,在北京市”东方宫大酒店”地下车库向魏某1行贿现金500万元人民币。魏某1将该笔款项放在北京富力城小区E-27-1001房间,后被依法扣押。
  二、为了让魏某1在其经营的公司承揽工程时提供更多的帮助,2009年底,被告人孙秋渊在北京市”东方宫大酒店”门口向魏某1行贿现金300万元人民币。后魏某1将该笔款项放在北京富力城小区E-27-1001房间。
  三、为了感谢原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魏某1为其天源环保有限公司介绍了工程,被告人孙秋渊于2011年春节前在北京市”东方宫大酒店”附近向魏某1行贿现金100万元人民币。后魏某1将该笔款项放在北京富力城小区E-27-1001房间。
  2009年至2013年,魏某1利用其职务便利多次向煤炭企业负责人打招呼,让孙秋渊的天源环保有限公司、沃特豪格(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参与煤炭企业的水处理工程,致使一些工程项目应当招投标而违反法律规定没有招投标,或是在招投标、合同签订过程中严重违背公平、公正原则,使得天源环保有限公司、沃特豪格(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取得工程。
  上述事实,有经庭审举证、质证,本院予以确认的下列证据证实:
  1、认定被告人孙秋渊向魏某1行贿人民币500万元的证据
  (1)被告人孙秋渊在讯问笔录和亲笔供词中供述:我是天源环保有限公司总经理,也是沃特豪格(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2007年我通过魏某1的侄子魏国认识了魏某1,2009年9月份的一天,我把500万元人民币放在一个大的旅行箱里面,坐长途大巴车到北京后打了辆”黑出租车”到东方宫酒店的地下车库与魏某1见面,我和魏某1一起把装钱的拉杆箱从我租的车上搬到了魏某1的车上,这些钱都是100元面值的,10万元一大捆,是从中国银行取的现金,没有办过借款手续,魏某1也没有还过钱,我送500万元给他主要是想请他帮助给我介绍工程。
  经孙秋渊辨认,在魏某1家扣押的装钱的拉杆箱,就是其当时装钱的拉杆箱。
  (2)证人魏某1证言证明:2007年孙秋渊通过中间人介绍与其相识,想通过其承揽一些煤矿污水处理工程,2009年孙秋渊给其打电话说要送点东西,在东方宫酒店的地下停车场,他将一个大个的拉杆箱放到其车的后备箱里并告诉说里面有500万元人民币,其没说什么就收下了,回去看了看都是面值100元的人民币,其帮他揽业务挣了钱,这些是他主动给的好处。
  经魏某1辨认,侦查人员在搜查富力城E-27-1001房间时扣押的旅行箱为孙秋渊送其500万元时装钱的箱子。
  (3)证人潘某证言证明:孙秋渊说他在北京认识一个大领导帮公司联系业务,孙秋渊拿500万元给那个领导送过去,出事后才知道这500万元送给魏某1了。孙秋渊安排出纳周某1去银行支钱,其与周某1于2009年的9月份在中国银行高塍支行分两天支取的这500万元人民币。侦查人员让其辨认的5张中国银行取款凭条,经回想是其与周某1一起到中国银行高塍支行支取的,其中2009年9月4日从江苏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账户支款200万元,当日从潘某账户支款100万元,9月5日从潘某账户分两笔支款20万和30万,这四张支款凭条上的签字是其自己签的,孙秋渊银行卡支取150万是周某1负责支取的,周某1把这些钱交给孙秋渊,孙秋渊带着一个旅行箱去的北京。
  (4)证人周某1证言证明:证实其任公司的出纳,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存取工作,2009年8、9月份,老板孙秋渊让其取500万元人民币,其与潘某一起去中国银行高塍支行支取的,侦查人员让其辨认的2009年9月4日和5日的5张中国银行取款凭条就是其与潘某支取这500万元的银行凭单,其中从江苏天源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账户支取200万元、潘某银行卡支取100万、20万、30万元的支款凭条是潘某自己签的字,孙秋渊银行卡支取150万元支款凭条上是其签的孙秋渊的名字,取钱后其把这些钱装在一个拉杆箱里,在孙秋渊的办公室把装有500万元人民币的拉杆箱交给了孙秋渊。都是100元面值的,大部分是10万元一捆。
  (5)2009年9月4日中国银行现金支票1张、2009年9月5日中国银行取款凭条4张以及取款的相关手续材料等书证证明:2009年9月4日江苏天源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宜兴高塍支行支取现金人民币200万元;2009年9月4日潘某在中国银行宜兴高塍支行支取现金人民币100万元;2009年9月5日潘某在中国银行宜兴高塍支行分两笔支取现金人民币50万元;2009年9月5日孙秋渊在中国银行宜兴高塍支行支取现金人民币150万元;以上共计500万元,上述取款记录与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和在魏某1处扣押的物品能够相互印证,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孙秋渊向魏某1行贿的500万元即是从中国银行宜兴高塍支行支取的上述钱款。
  (6)搜查证、搜查记录、扣押物品和文件清单、孙秋渊向魏某1行贿500万元时的皮箱及钱款照片、中国银行人民币壹佰圆券拾万圆整的封签49张(该封签盖有”宜兴支行44474”及检查员和复点员的签章)、办案说明等书证证明:2014年4月17日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对魏某1的北京富力城E区27号楼1001室进行搜查时发现上述物品并进行扣押,上述证据与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等证据相佐证,证实被告人孙秋渊向魏某1行贿500万元人民币的事实。
  2、认定被告人孙秋渊向魏某1行贿人民币300万元的证据
  (1)被告人孙秋渊在讯问笔录和亲笔供词中供述:2009年底或2010年初,农历春节前我给魏某1送过300万元人民币。当时临近春节,魏某1说买了房子,家底都空了,我就明白他的意思了,我回来对我爱人潘某说出差需要300万元,让她筹集,我把钱装进一个黑色的旅行箱里,从宜兴坐大巴车到北京,在东方宫门口交给的魏某1。
  (2)证人魏某1证言证明:2010年春节前孙秋渊打电话约其在东方宫大酒店门口见面,见面后送给其300万元人民币,用拉杆箱装着。
  (3)证人潘某证言证明:2009年底或2010年初,孙秋渊让其支取300万元人民币,其在中国银行高塍支行支的钱,都是百元面值的,取出后放到一个拉杆箱里交给的孙秋渊,侦查人员让其辨认的2009年12月16日潘某取款295万元取款凭条,是其签的字,是其在中国银行高塍支行支取的,又从家里拿了5万元备用金,凑齐300万元人民币装在旅行箱里在办公室交给的孙秋渊。
  (4)中国银行取款凭条及预约申请表证明:2009年12月16日潘某在中国银行宜兴高塍支行支取现金人民币295万元,这次取款记录与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相印证,孙秋渊向魏某1行贿的300万元中的295万元即是从中国银行宜兴高塍支行支取的上述钱款。
  3、认定被告人孙秋渊向魏某1行贿人民币100万元的证据
  (1)被告人孙秋渊在讯问笔录和亲笔供词中供述:2011年春节前我给魏某1送过100万元人民币。2010年魏某1帮我联系了神华宁煤集团红柳煤矿的污水处理业务,我就着拜年机会表示一下感谢,希望以后多帮忙介绍点项目。我安排财务周某1支取了100万元人民币,放在一个装大衣的纸袋里,坐火车带到北京,打车到东方宫酒店附近给他打电话,在路边把纸袋交给了他。
  (2)证人魏某1证言证明:2011年春节前,孙秋渊给其打电话说快过年了来北京看看他,在东方宫大酒店门口孙秋渊送给其100万元人民币,用手提包装着,共送给其现金900万元人民币,其将这些钱和箱子都放在了富力城1001房间里。
  (3)证人周某1证言证明:年底公司用现金多,经常三两百万的用,每到这时候老板需要其就准备了。
  4、认定被告单位天源环保有限公司、沃特豪格(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利用魏某1的职务便利取得工程及获取利益情况的证据
  (1)被告人孙秋渊在讯问笔录和亲笔供词中供述:魏某1给我介绍过神华宁煤集团红柳煤矿、吉林煤电集团、山西的山煤集团、郑煤集团的李粮店煤矿工程。2009年,魏某1帮我联系了调兵山电厂筹建处,2010年5月,魏某1帮我联系了宁夏煤业集团负责基建的副总樊某,后来我中标了石槽村煤矿和红柳煤矿的污水处理工程。2011年魏某1帮我联系过安徽神源邹庄煤矿的水处理工程,2012年魏某1帮我联系过陕西魏墙煤矿的水处理工程,2010年底我把沈煤集团林盛煤矿、红菱煤矿水处理工程做完后付款不好,魏某1帮我联系沈煤集团的总工魏某2催要过工程款。还给我介绍过同煤集团麻家梁煤矿、金庄煤矿和内蒙古汇能尔林兔煤矿的水处理工程。
  (2)证人魏某1证言证明:其帮孙秋渊联系过辽宁的南票电厂、调兵山电厂、西乌金山电厂、沈阳煤业集团的林盛煤矿等一批水处理项目,他给过其一张单子有8项,是其帮忙联系过的业务,放在富力城1001房间了,侦查人员让其辨认的沃特豪格(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订货清单、天源环保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承接业务汇总表这两个单子,其中一部分业务其帮孙秋渊跟相关企业介绍过,其都是跟当时这些企业到国家发改委跑项目核准的人打招呼,有南票煤矸石热电公司、西乌金山发电有限公司、调兵山煤矸石热电分公司、沈阳煤业集团林盛矿、红菱矿和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等。
  (3)搜查证、搜查记录、扣押物品和文件清单、天源环保有限公司2012年度承接业务汇总表、沃特豪格(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订货清单(2007-2008)等书证证明:被告人孙秋渊向魏某1行贿后,魏某1利用职务便利为天源环保有限公司和沃特豪格公司提供帮助,为公司谋取利益的情况。
  (4)证人刘某1、程某证言、大同煤矿集团(以下简称同煤集团)金庄煤业有限公司书证,上述证据证明:通过魏某1介绍,在刘某1、程某等公司负责人的关照下,2012年6月19日天源环保有限公司没有按正常的招投标手续中标金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水及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总承包工程和井下用涂塑复合钢管供货合同,现在工程和管材都已完成。
  (5)证人杨某1证言、同煤集团麻家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书证,上述证据证明:通过魏某1介绍,在公司负责人杨某1的关照下,2013天源环保有限公司没有按正常的招投标手续取得麻家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特种环保复合管供货合同。
  (6)证人杜某证言、同煤集团梵王寺煤矿书证,上述证据证明:2012年9月,在梵王寺煤矿办理项目核准时,魏某1利用职务便利为孙秋渊承揽矿井水处理工程向梵王寺煤矿负责人杜某打过招呼,孙秋渊去公司洽谈该项目时也取得了公司的同意,后因梵王寺煤矿停工,没有搞矿井水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7)证人乔某证言、内蒙古汇能煤电集团尔林兔煤炭有限公司书证,上述证据证明:通过魏某1介绍,在公司负责人乔某的关照下,2012年11月20日天源环保有限公司与尔林兔煤炭有限公司签订了《尔林兔煤矿生活饮用水处理设备》供货合同,供货后尔林兔煤矿有限公司向天源环保有限公司支付了货款。
  (8)证人苏某、穆某、孙某、吴某证言、吕梁东义集团煤气化有限公司书证及该公司鑫岩煤矿的选煤厂井下水、锅炉及生活饮用水处理工程发包手续及给付货款手续,上述证据证明:通过魏某1介绍,在公司负责人的关照下,没有经过招投标,2011年1月吕梁东义集团煤气化有限公司与天源环保有限公司签订《鑫岩煤矿及选煤厂井下水、锅炉及生活饮用水处理》工程承包合同,2011年6月吕梁东义集团煤气化有限公司与天源环保有限公司签订《鑫岩煤矿及选煤厂井下水、锅炉及生活饮用水处理》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完工后公司向天源环保有限公司支付了货款。
  (9)证人张某1、屈某、王某1、刘某2、姬某、李某1、洪某证言、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横山魏墙煤业有限公司书证,上述证据证明:2012年,在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横山魏墙煤业有限公司办理项目核准时,魏某1利用职务便利为孙秋渊承揽矿井生活污水、井下水处理工程向该公司负责人打过招呼,通过魏某1的介绍,在公司负责人及相关办事人员的关照下,2012年7月天源环保有限公司没有按正常的招投标手续取得该公司《魏墙矿井生活污水及井下水处理项目》工程承包合同,工程完工后魏墙煤业有限公司向天源环保有限公司支付了货款。
  (10)证人杨某2、丰某证言、安徽神源煤化工有限公司书证,上述证据证明:在安徽神源煤化工有限公司到国家能源局办理邹庄煤矿项目核准时,魏某1利用职务便利为孙秋渊承揽煤矿污水处理工程向该公司负责人杨某2打过招呼,通过魏某1的介绍,在公司负责人的关照下,2011年4月天源环保有限公司没有按正常的招投标手续取得该公司邹庄煤矿矿井水处理及生活污水处理总承包工程,工程完工后安徽神源煤化工有限公司向天源环保有限公司支付了工程款。
  (11)证人陈某、魏某2、姜某、吕某1、魏某1、罗某、申某、张某2、张某3、焦某、董某证言、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煤公司)及该公司红菱矿、林盛矿书证、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及该公司林盛煤矿、红阳二矿、红阳三矿书证、沈阳世创自来水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书证,上述证据证明:魏某1利用职务便利为孙秋渊承揽煤矿污水处理工程向沈煤公司负责人打过招呼,通过魏某1的介绍,在公司负责人的关照下,2008年8月沈煤公司林盛矿、红菱矿污水处理工程进行招投标,孙秋渊的江苏天源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在不符合招标资质情况下以沈阳世创自来水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名义进行投标后中标,2012年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红阳三矿污水处理厂项目土建工程没有经过招投标,通过商务谈判由天源环保有限公司承包并施工。
  (12)证人樊某、张某4证言、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该公司红柳煤矿书证,上述证据证明:通过魏某1介绍,在公司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关照下,2010年天源环保有限公司没有按正常的招投标手续在神华宁煤集团红柳煤矿井下污水处理EPC总承包工程招投标时中标,中标后双方于2010年8月25日签订神华宁煤集团红柳煤矿矿井水及生活污水处理EPC(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工程合同。
  (13)证人李某2、刘某3、吕某2证言、辽宁调兵山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书证,上述证据证明:通过魏某1介绍,在公司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关照下,没有按照正常的招投标手续,2008年4月和5月调兵山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与沃特豪格(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辽宁调兵山煤矸石发电厂新建工程凝结水精处理设备采购合同》和《辽宁调兵山煤矸石发电厂新建工程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采购合同》,这两个合同都是以邀请投标的方式邀请沃特豪格(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参与竞标,第一个合同有两家公司参与招投标,第二个合同有三家公司参与招投标,都由沃特豪格(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中标。
  (14)证人周某2、连某证言、西乌金山发电有限公司书证,上述证据证明:2008年4月4日西乌金山发电有限公司与沃特豪格(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签过两个合同,一个是化学水处理系统买卖合同,一个是预处理工业废水处理系统买卖合同。2011年,通过魏某1介绍,该公司做出决定,2008年西乌金山发电有限公司与沃特豪格(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签过的两个合同继续履行,然后西乌金山发电有限公司发电机组新建工程曝气除铁过滤设备买卖合同没有招标直接和沃特豪格(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
  (15)证人连某、尤某、王某2证言、辽宁南票煤电有限公司及煤矸石热电分公司书证,上述证据证明:沃特豪格(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在辽宁南票煤电有限公司煤矸石热电分公司二期扩建工程2×150MW机组矿井水疏干水预处理设备和化学水处理系统设备招投标过程中通过正常的招投标手续中标,后通过魏某1向该公司要过工程款。
  (16)国家发改委内审资料证明:相关企业向国家发改委能源局进行请示及国家能源局内部审批、做出同意的复函和做出核准的批复情况,与各涉案单位的书证相互印证。
  5、认定被告单位及被告人身份情况的证据及其他综合证据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表、天源环保有限公司工商登记资料证明:被告单位天源环保有限公司工商登记信息情况,该公司股东为孙博文和江苏天源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潘某,营业期限自2005年11月9日至2035年11月8日,该公司原名称为江苏天源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2010年3月9日更名为江苏天源环保有限公司,一般经营项目为按二级资质从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业务等。2013年12月天源环保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孙秋渊,并由孙秋渊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兼经理。
  (2)沃特豪格(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登记资料,内资企业法人年检报告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2007-2012)证明:被告单位沃特豪格(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情况,该公司股东为孙博文和栗达,法定代表人孙秋渊,执行董事兼经理,营业期限自2007年9月20日至2027年9月19日,该公司原名称为沃特豪格(北京)水务技术有限公司,2007年10月18日更名为沃特豪格(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年检报告及负债表和利润表反映了公司于2007年成立后至2012年期间的经营情况。
  (3)常住人口基本信息、身份证复印件证明:被告人孙秋渊及其妻子潘某的身份情况。
  (4)调取证据通知书、调取证据清单、视听资料等证明:容城县人民检察院向有关机关依法调取证据和对被告人进行讯问情况,证据来源合法。
  本院认为,被告单位天源环保有限公司、沃特豪格(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单位行贿罪;被告人孙秋渊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为上述被告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情节严重,其行为亦构成单位行贿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孙秋渊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认罪态度较好,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施行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单位天源环保有限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罚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
  二、被告单位沃特豪格(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罚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
  三、被告人孙秋渊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5月11日起至2017年12月23日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审判长  徐亿荣

审判员  尚文玲

审判员  戴洪静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高逸腾

源自:中国裁判文书网
6# 青城山
 远方的雁 发表于: 2016-11-4 09:48:00|只看该作者

起底巨蝇魏鹏远:赃款多烧坏点钞机 曾嫖娼被抓

源自:中国新闻周刊
原文标题:“巨蝇”魏鹏远

视频截图:10月17日,魏鹏远案在河北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
  魏鹏远,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由于国家能源局级别为副部,这名“副司长”其实是一名正处级官员。
  年近六旬的魏鹏远虽级别不高,却因身上贴满了“小官巨贪”“低调隐藏奥迪车,高调骑破旧自行车上班”“家藏亿元受贿款,当场烧坏点钞机”等标签,成功跻身“知名落马官员”的行列。
  10月17日,两鬓斑白的魏鹏远,被押上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席。
  因犯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魏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和来源不明财产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在其死缓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魏当庭表示认罪,服从判决。
  此时,距离魏鹏远落马已经有两年半时间。
  2014年4月,魏鹏远被调查。六个月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徐进辉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披露,魏鹏远被带走调查时,办案人员从其家中搜查发现现金折合人民币2亿余元,该案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检察机关一次起获赃款现金数额最大的案件。
  魏鹏远曾经供职的煤炭部北京规划设计院一位前同事李青(化名)告诉《中国新闻周刊》,魏出身基层,学业优秀,沉默寡言,不善言辞,但工作勤奋。“在仕途上他有些郁郁不得志,属于‘多年媳妇没有熬成婆’的人,直到落马时还只是个处级。但从权限上看,却大得不得了。”
  很多人喜欢将魏鹏远与马超群(河北省北戴河供水总公司原总经理)进行对比,前者为“亿元处长”,后者是“亿元水官”,二人均为小官巨贪的典型,也有人称其为“巨蝇”。

床垫下的现金
  18岁考入大学,23岁参加工作,55岁被调查,魏鹏远从求学到落马的全过程都与“煤”字有关。对魏而言,可谓成也煤炭,败也煤炭。
  1959年,魏鹏远出生在辽宁省锦西县(1994年更名为葫芦岛市)笊篱头子村。
  1977年恢复高考后,魏鹏远考入辽宁阜新矿业学院(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前身),成为该校采煤专业77级学生。77、78级学生入学时间相差只有半年,所以彼此感情深厚,经常聚会。
  资料显示,该校建于1949年,在上世纪60年代经院校调整,成为当时东北地区唯一一所煤炭高等院校,是原煤炭工业部主管的两所全国重点大学之一。
  该校很多毕业生后来担任了重要领导职务。该校官网显示,深圳市委书记马兴瑞、山西省副省长付建华、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张喜武、国务院副秘书长丁向阳、原煤炭工业部副部长韩英、陕西省原副省长李金柱等都出自该校。
  1982年,魏鹏远毕业后,被分配到煤炭工业部北京规划设计院工作。之后又到煤炭工业部计划司、国家经贸委行业规划司、国家计委基础产业司、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煤炭处任职。
  2008年8月,国家能源局挂牌成立,魏鹏远任煤炭司副司长,主要负责煤矿基建的审批和项目改造核准工作。
  2014年4月初,检察机关以涉嫌受贿犯罪,依法对魏鹏远立案侦查。至此,他32年的职业生涯结束。
  多个信息源证实,魏鹏远的落马,源于最高人民检察院接到的一个线索。
  2013年10月,最高检接到举报线索称,云南某煤电公司总经理刘某在煤炭项目审批过程中,曾向时任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魏鹏远行贿20万元。该案被指定给河北省保定市检察院侦办。
  经过数月的调查和取证后,2014年4月2日,在最高检的直接指挥下,魏鹏远专案组来到国家能源局,对魏实施了控制。
  魏鹏远以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身份最后一次公开亮相,是在2014年1月10日,他到山东兖矿集团调研。
  在前期侦查中,魏鹏远案专案组了解到,在北京富力城,魏有一套房产,但发现其并未居住或出租。
  2014年4月17日凌晨,专案组打开这间房屋进行清查,发现偌大的房间内,只放了一张大床。专案组侦查员掀开床垫后,惊讶地发现床下面堆满了一个个缠着胶带的纸箱。打开纸箱后,在场的人目瞪口呆,发现这些箱子里面个个装满了还贴着银行封条的现金。
  此外,专案组还在房间壁柜和储物间内查获多个拉杆箱及手提袋,里面装的也全都是现金,除了人民币外,还有欧元、美元、港币和英镑等。
  据办案人员介绍,天亮后,专案组协调银行十多名工作人员带着五台点钞机,赶赴现场参与清点,经过14个小时的不间断工作,共清点出现金人民币1.348亿元、819.55万欧元、382.49万美元、189万港币、1.6万英镑,按当天的汇率中间价计算,起获的现金折合人民币2亿多元。
  “由于长时间不间断工作,其中一台点钞机,被当场烧坏。”一名办案人员回忆称。
  据专案组介绍,为了查清这些钱的来源,400多名办案人员先后奔赴27个省(市、自治区),走访1000多家机关企业、金融机构,历时近1年,最终查证属实的犯罪线索240个,并查清了魏鹏远位于北京、海南等地的多套房产。
  调查魏鹏远的检察官还对央视透露称,魏有一辆奥迪车,只是他从来都不停放在单位,在奥迪车的后备厢,侦查员发现里面装有2万欧元和30万元人民币。

表里双面
  多位与魏鹏远有过接触的知情者告诉《中国新闻周刊》,魏鹏远工作勤勤恳恳,经常加班加点,处事谨慎低调,而且极其简朴。这样的印象很难让人与其亿元贪官的实情联系在一起。
  在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任上,他留给同事们的印象是,不仅穿着朴素,而且经常骑着一辆折叠自行车上下班。
  李青回忆称,大学毕业后,魏鹏远刚到煤炭工业部北京规划设计院工作时,就穿着一身破旧衣服。“当时都改革开放了,大家又都是年轻人,很多人开始追求时髦。但是魏鹏远却土气得很,而且人非常老实,有些沉默寡言,不过待人比较谦和。”
  一位接近国家能源局且与魏鹏远有过多次直接接触的知情者江山(化名)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他从2003年前后就认识魏鹏远,魏留给他的印象是“话不多,不善辞令,还经常穿着一身皱巴巴的衣服开会或出席一些活动”。
  “他做副司长那几年,煤炭价格行情不错。那时,不管是民营煤老板还是国有煤企的高管大都衣着光鲜,而魏鹏远穿着打扮从不讲究。”江山说。
  看到魏鹏远落马、家里还搜出两个亿现金的新闻时,江山有些吃惊。“这个小子胆子怎么这么大?”
  在外表朴素与家藏万贯形成反差的同时,其外表谦和与“跟很多同事和领导关系很僵、没几个朋友”的现实,也形成了鲜明对比。
  2008年,国家能源局成立。魏鹏远出任该局煤炭司副司长,负责项目改造、煤矿基建的审批和核准工作。
  公开资料显示,煤炭司是国家能源局负责煤炭、煤层气开发管理的业务部门。其主要职责为:拟定煤炭开发、煤层气、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的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煤炭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协调有关方面开展煤层气开发、淘汰煤炭落后产能、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
  江山告诉《中国新闻周刊》,那时候,一些过去由发改委产业司与基建司负责的涉及技改等审批核准的职能,也都被合并到煤炭司。由此,魏鹏远级别虽没提升,权力却大了不少。
  江山说,在魏鹏远30余年的职业生涯中,虽然升迁缓慢,却见证了煤炭行业的兴衰起伏,权力也在职务调整中越来越实。“但彼时的魏鹏远已年过五旬,仕途已近末路,进一步提拔的可能性已经很小。”
  关于魏鹏远长期仕途上裹足不前的原因,还有一种“嫖娼”的说法。
  2014年5月,人民日报社主管主办的《中国能源报》曾援引一位在煤炭行业工作多年的消息人士的话称,魏鹏远曾因嫖娼被抓,这可能是他长期没有担任要职的原因之一。
  据该消息人士透露,魏鹏远是1996年左右进入国家计委基础产业司工作,2000年以前他因为嫖娼被抓。“在当时国家计委基础产业司一位领导保下,魏鹏远一直被控制使用。”
  另有受访者称,魏鹏远虽然敬业,但是能力和眼光却不敢让人恭维。
  比如在煤层气开发方面,其经济性、安全性、环保性等至今仍存在很多争议,但魏鹏远始终是煤层气开发的坚定支持者。
  2011年12月,他在接受采访时曾公开表示,中国煤层气勘查程度非常低,探明地质储量仅是资源总量的0.74%。此后,他多次表示,国家能源局将继续鼓励那些真正有实力的、真正干事的企业进入煤层气开发。
  就魏鹏远是裸官的传闻,江山告诉《中国新闻周刊》,魏鹏远有一个女儿曾在国外求学,但早已回国工作。

金钱和安全感
  落马一年零八个月后,魏鹏远迎来了法院的审判。
  2015年12月29日,魏案在河北省保定市法警训练基地公开开庭审理。
  从电视画面上看,审判席上,身着深色夹克服的魏鹏远虽然两鬓已经斑白,但是气色还不错。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了长达数十页的起诉书,内容主要指向魏鹏远收受贿赂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两项罪名。
  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指控:魏鹏远于2000年至2014年,在煤炭项目审核、股东变更、专家评审、升级改造、安全改造及煤炭企业承揽工程,以及在催要货款、推销设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请托人人民币10347.15万元、欧元775.1万元、美元235.2万元、港元40万元、黄金4100克、汽车3辆、房产1套、银行卡、购物卡、字画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170余万元,另有共计折合人民币13109余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魏鹏远涉案的3.4亿是个什么概念?有人曾做过一个形象的比喻,如果用百元钞平铺开来,3.4亿可以平铺5个半标准足球场;一张一张摞起来则有120多个姚明那么高。
  魏案《起诉书》显示,魏鹏远受贿的时间,从2000年一直持续至2014年案发,贯穿了魏鹏远担任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基础产业发展司煤炭处副处长、煤油处调研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煤炭处处长、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等职务期间。
  向魏鹏远行贿的200多家单位,几乎遍及全国各个省市自治区,既有大型国企,也有小的私企。统计显示,向魏鹏远行贿500万元以上的单位有5个,行贿1000万元以上的单位有4个。
  起诉书还显示,魏鹏远受贿款中,一个主要来源就是他利用掌管的审批权直接为请托人谋取利益。
  庭审时,公诉人称,魏鹏远所在的国家能源局煤炭司负责调控煤炭生产总量、矿区总体规划、煤炭资源配置、煤矿项目建设审批等,历任处长、副司长的魏鹏远在煤炭项目的审批、能源规划制定上有较大的话语权。而在魏掌权任职期间,正好和中国煤炭行业发展的黄金十年重合,这为魏受贿提供了机会。
  因国家放开煤价、经济增长带来了对煤炭需求的暴涨,加之大量关闭了小煤窑等因素,2002年到2012年,中国的煤炭价格吨煤单价从140元以下,一度涨至千元以上,2012年后才逐渐回落。这个时期被称为中国煤炭发展的“黄金十年”。
  公诉人称,许多企业家为让项目尽早完成审批,都会想方设法给魏行贿,甚至还出现专门在魏和煤老板间牵线搭桥的中间人。
  公诉人表示,纵观全案,请托人不给魏鹏远送钱就不批文件,只有给他送了钱才能顺利审批。“有企业有项目需要魏鹏远审批,就给了中间人10万吨的量,有关人员告诉中间人,不用把煤炭运走,你出门每吨就涨50块钱。10万吨的煤乘以50块钱,这是多么大的一个利润。”
  在庭审时,魏鹏远回忆称,他第一次收受财物发生在1995年,在其国家计划委员会能源司煤炭处副处长任上。“那时,有人送给500元钱。我推说不要,那个人硬塞给他,我还打电话让那人取回钱。那人答应了,但后来并没来,我就默认了。此后,我就逐渐放松了自己。”
  魏鹏远在庭审时说,他没有轮过岗,职责和工作内容也变化不大,人熟了,认识的人多,根深蒂固,甚至形成了利益共同体。“在收受贿赂时,不管是一万元还是几百万元,都来者不拒。”
  在一次次“无风险的受贿”后,魏鹏远对收钱办事越来越习以为常。他称,尤其是在煤炭行业进入暴利时代后,他眼看一些煤老板拿着他审批的文件一夜暴富,自己心理更加不平衡,收起钱来也更加自然。
  他说,自己收的钱虽多,但并没花多少,也没数过有多少。“收钱是为了能让子孙不再过自己小时候的那种苦日子。没钱什么事也做不了,没钱感觉没有足够的安全感,虽然知道这是犯罪,但还是在这条不归路上越走越远。”
  但事实上,钱收得越来越多,他的安全感却越来越低。尤其在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落马后,他更是不安。“因为自己知道这些钱的来源违法,自己不敢把这些来路不明的钱存入银行,一怕暴露、二怕露馅、三怕被查,每天没有了安全感,在焦躁和惶恐中度日,怕别人告我。”
  最后陈述时,魏鹏远表示悔不当初。“今天站在法庭上,我既惭愧又后悔。”他说自己在几个身份上都没有做好,“作为一名国家工作人员,没有正确地使用手中权力,没有对人民尽忠,我愧对人民。作为一名党员,没有对党尽忠,没有为党争脸面,我愧对它。作为一名父亲,没有为孩子树立好的榜样,我愧对孩子。”
  他说,钱财没有使他心安理得,反而让自己罪孽重重。“其实这种惭愧,这种悔恨,从我被抓至今一直伴随着我,说肠子悔青了一点不过分。”

神华涉案
  在魏鹏远落马当年,能源行业的反腐风暴也刮向了神华集团。
  公开资料显示,神华集团是目前全球最大的煤炭企业,业务涵盖煤炭生产销售、电力、煤化工、铁路、港口等多个行业,在册员工21.4万人,总资产达8827亿元。
  2014年12月22日,神华集团发布消息,宣布免去集团总经理助理、神华科技公司董事长张文江,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公司安监局主任师刘宝龙二人的职位,并称他们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对其立案调查。翌日,神华再次宣布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原副总裁华泽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
  有舆论分析,神华赶在中央第十二巡视组2014年12月27日对其专项巡视结束之前,自曝反腐名单,主动向外界披露了上述三人的违纪消息。这也是神华集团组建迄今最严重的系列腐败案件。
  实际上,神华集团的腐败丑闻早已出现。2009年12月,神华集团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温和平、工会主席金永文、办公室主任刘志强、驻京办主任马日东四名高管在北京集体嫖娼,被北京警方当场抓获。2013年2月,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原总会计师魏淑清因贪污罪和受贿罪获刑20年。
  在魏鹏远任上,有关其与神华集团关系的传闻就频频出现。特别是在其被控制后,这种传闻更是在坊间甚嚣尘上。
  《中国经营报》报道,魏鹏远被查处时,神华集团旗下多个板块业务就传闻涉案,但迄今未见公开证实。
  江山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当时很多人觉得这种可能性不大,业内很多人认为魏鹏远和神华集团关系不是很好。“魏鹏远曾想把自己一位直系亲属安排到神华集团工作,但遭神华集团领导拒绝,双方关系并不融洽。”
  但是,随着案情的进一步披露,这种传闻被证实。
  在担任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时,魏鹏远曾力主推进煤电联营。而曾陷入调查风波的神华集团,被认为是该政策的积极支持者和主要受益者。
  2011年9月29日,魏鹏远在国家能源局新闻发布会上称,能源局鼓励和支持大型电力、化工企业兼并重组煤矿,增加本企业煤炭直供量;支持煤矿企业以资源、资产为纽带,参股电力企业,促进煤电联营,缓解煤电紧张。煤电联营将被作为长期政策坚持下去,为鼓励煤电联营深入推进,项目审核批准方面会有特殊待遇。
  中投顾问煤炭行业研究员邱希哲曾公开表示,虽然煤电联营在山西省得到了很好的推广,但却暗藏诸多弊端。煤电联营使得国有煤企可以更便捷地兼并中小煤企和民营火电厂,“如神华集团一跃成为中国五大发电集团之一,民营煤企生存状况堪忧。”
  煤老板丁荣猫案,进一步证实了魏鹏远与神华集团之间的关系。
  魏案《起诉书》显示,除了直接利用手中的审批权谋取利益,魏鹏远敛财的另一个重要手段就是,利用自己管理煤炭和职务的影响力,延伸受贿触角,为14个企业请托人在承揽与煤矿行业有关的工程、推销设备等方面提供帮助。他与私人老板丁荣猫之间的关系就是一个典型例证。2002年,丁荣猫认识魏鹏远后,通过魏鹏远向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打招呼,承揽了煤矿里的灭火排渣工程,并由此攫取了数亿元的利润。
  《起诉书》显示,从2002年中秋节开始,丁荣猫先后送给魏鹏远大量欧元、美元等财物,折合人民币6700多万元,丁荣猫也是向魏鹏远行贿金额最多的人。
  《中国新闻周刊》了解到,案中的丁荣猫是浙江天台市人,生于1963年,曾任宁夏浙江商会常务副会长,涉足煤炭开采、销售、碳素加工、矿山设备购销等业务。
  浙江天台一位知情者称,丁荣猫的生意主要在浙江和宁夏两省区,几年前就传闻其涉嫌行贿接受过调查,但后来有惊无险。“现在,丁荣猫涉魏鹏远案,早就被关起来了。”
  河北厚正律师事务所律师樊中慧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他曾代理四川民工状告矿主丁荣猫案件。
  据樊了解,丁荣猫还曾在宁夏成立一支浙江挖掘机队。好多四川民工在他手下干活,得了尘肺病去世了,但丁不给钱补偿,民工无奈只好诉诸法律。
  樊中慧说,2002年至2011年,四川广元市有100多个民工,到宁夏向极沟煤矿打工,2011年相继返乡。2012年春节前夕,民工苟成元被查出尘肺病,不到两个月就去世了。其女儿找到与其父亲一起打工的张先全等民工,到医院检查,结果多人都得了程度不同的尘肺病。

窝案与生态
  谈到魏鹏远案,李青称,能源领域权力向来过于集中,魏鹏远出事,与其贪欲有关,更与他所处的位置有关。“在他那个位置,面对诱惑,谁能扛得住?如果我当初和他一样,走一条升官之路,现在也说不定正和魏鹏远们一起吃牢饭。”
  据不完全统计,十八大至今,能源领域已有20余名官员、高管被调查。包括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原副局长许永盛、新能源司原司长王骏、核电司原司长郝卫平、电力司原副司长梁波、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规划司原司长俞燕山、就业和收入分配司原司长张东生、社会发展司原司长王威、原副司长任伟,生活质量处原调研员周和宇、华润集团董事长宋林等。
  2014年10月3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发布会,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徐进辉介绍,从检察机关案件的查办情况来看,有以下特点:一是所在部门权力过大、权力集中,这是诱发腐败的重要原因。被查处的这些人大多既是宏观政策的制定者,又是具体项目的审批者,可以直接决定和掌握许多企业的利益得失,想方设法求助于他们的人很多,容易诱发腐败。二是在管理和监督机制上存在漏洞,缺乏监管,审批权运转不透明,缺乏有效的内外部监督机制。三是收钱办事成为这些人的潜规则,大家心照不宣,长期共同受贿,形成窝案串案。四是犯罪数额特别巨大。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认为,魏鹏远以正处级的职位,受贿额如此巨大,说明一个人腐败的程度,不是取决于其职务大小,而是取决于其权力的大小。在这个权力的外延,形成了一大群寄生于权力的企业主,在部门内部,又形成了以权力为中心的腐败网络。内外勾结,就产生了巨大腐败问题。他说,这不仅是个人问题,还是个政治生态问题。
  受访者大多认为,进一步简政放权是当前消除能源领域腐败的重要手段,特别是要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但最终的目标,还在于政府管理方式的转变,要对政府本身限权。
  早在2013年,《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下发,与国家能源局有关的有7项权限,其中6项被取消,1项被下放。评论认为,这算是一个开始,但要彻底遏制腐败,还应该取消和下放更多的审批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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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华蓥山
 泡泡老忍者 发表于: 2016-10-21 11:48:00|只看该作者

魏鹏远被查抄视频曝光 2亿现金烧坏点钞机

源自:华商网-华商报
14小时清点2亿多现金
堆放的现金
  10月17日,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在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魏鹏远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受贿敛财2亿多元
  5台点钞机连续14小时清点
  在人们的印象中,时任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的魏鹏远,不仅穿着朴素,而且每天都是骑着一辆折叠自行车上下班。调查魏鹏远的检察官知道,魏鹏远有一辆奥迪车,只是他从来都不停放在单位,他们调查的正是这样一个把自行车折叠在奥迪车里的人。
  2013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接到举报线索,云南某煤电公司的总经理刘某在煤炭项目审批过程之中,曾向时任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魏鹏远行贿20万元,案件随后被指定给河北省保定市检察院侦办。经过缜密调查取证后,2014年4月2日,在最高检的直接指挥下,专案组来到国家能源局,对魏鹏远实施控制。在魏鹏远奥迪车的后备箱里,侦查员发现里面装有2万欧元和30万元人民币,而这些现金只是魏鹏远随手放在车里的。
  专案组在前期侦查中发现,魏鹏远在北京富力城有一套房产,但始终没有住人。2014年4月17日凌晨,专案组对这间房屋进行了清查。侦查员发现床下面堆满封着胶带的纸箱,打开纸箱,里面装满了一捆捆还贴着银行封条的现金。办案人员还在壁柜和储物间里找到多个拉杆箱和手提袋,里面装的也全都是现金。专案组协调中国银行保定分行的十多名工作人员、五台点钞机分两批次赶赴现场参与清点,经过14个小时的连续工作,共清点出现金人民币1.348亿元、欧元819.55万元、美元382.49万元、港币189万元、英镑1.6万元,按当天的汇率中间价,起获的现金折合人民币2亿多。由于长时间不间断工作,其中一台点钞机,被当场烧坏。
  审讯时忏悔
  “钱没带来安全感,肠子悔青”
  魏鹏远受贿金额最终被认定为2.1亿多元。魏鹏远案成为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检察机关一次起获赃款现金数额最大的案件。
  2015年12月29日,魏鹏远案在河北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起诉书显示,魏鹏远受贿的时间从2000年持续至2014年案发,贯穿了魏鹏远担任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基础产业发展司煤炭处副处长、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等职务期间。而且地域非常广,行贿的200多家单位,几乎遍及全国各个省市自治区,既有大型国企也有小私企。
  魏鹏远在审讯时忏悔说:“知道这些钱的来源违法,我不敢把这些来路不明的钱存入银行,每天在惶恐中度日。钱财没带来安全感,反而让我罪孽重重。我现在肠子都悔青了,可后悔也晚了”。综合央视等
责任编辑:张小雅
4# 金佛山
 远方的雁 发表于: 2016-10-21 01:28:01|只看该作者

2亿贪官魏鹏远被查抄视频曝光 成箱现金摆满地

源自:央视

“亿元司长”汽车内随手放近50万现金
  10月17日,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在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魏鹏远案最初进入公众视野是在 2014年10月,检察机关在魏鹏远的一处房子里当场搜出2亿多元的现金,一名副司长为何能受贿敛财2亿多呢?魏鹏远又是怎样一步步滑向贪腐的深渊的?一 起来看魏鹏远堕落轨迹中留下的警示。


  熟悉魏鹏远的人,大都很难把他和2亿元现金联系在一起。
  在人们的印象中,魏鹏远一直都很低调,时任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的魏鹏远,不仅穿着朴素,而且每天都是骑着一辆折叠自行车上下班。
  调查魏鹏远的检察官知道,魏鹏远有一辆奥迪车,只是他从来都不停放在单位,他们调查的正是这样一个把自行车折叠在奥迪车里的人。


  2013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接到举报线索,云南某煤电公司的总经理刘某在煤炭项目审批过程之中,曾向时任国家能源据煤炭司副司长魏鹏远行贿二 十万元,案件随后被指定给河北省保定市检察院侦办。经过缜密调查取证后,2014年4月2日,在最高检的直接指挥下,专案组来到国家能源局,对魏鹏远实施 了控制。
  在魏鹏远奥迪车的后备箱里,侦查员发现里面装有2万欧元和30万人民币。这些现金只是魏鹏远随手放在车里的,专案组在前期侦查中发现,魏鹏远在北京富力城有一套房产,但始终没有住人。

专案组清查其一处房产 找到大量现金
  2014年4月17日凌晨,专案组对这间房屋进行了清查,打开房门,屋内除了一张床之外,没有其他摆设。掀开床垫,侦查员发现床下面堆满了封着胶带的纸箱,打开纸箱,所有的人都惊呆了,里面装满了一捆捆还贴着银行封条的现金,每拆开一个纸箱,就有一箱现金暴露在眼前。


  与此同时,办案人员在房间的壁柜和储物间里找到了多个拉杆箱和手提袋,里面装的也全都是现金,其中除了人民币外,还有大量欧元、美元、港币和英镑,无法估量现场到底有多少钱。

5台点钞机连续清点 1台被烧坏
  案情重大,天亮后,专案组协调中国银行保定分行的十多名工作人员、五台点钞机分两批次赶赴现场参与清点,经过14个小时的连续工作,共清点出现金人 民币1.348亿元、欧元819.55万元、美元382.49万元、港币189万元、英镑1.6万元,按当天的汇率中间价,起获的现金折合人民币2亿多。 由于长时间不间断工作,其中一台点钞机,被当场烧坏。

魏鹏远案成为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检察机关一次起获赃款现金数额最大的案件。

手握实权 受贿来源多元化
  魏鹏远受贿金额最终被认定为2.1亿多元,为了查清这些钱的来源,400多名办案人员,先后奔赴27个省市自治区,走访1000多家机关企业、金融 机构。历时近一年,最终查证属实的犯罪线索240个,同时查清了魏鹏远位于北京、海南等地的多套房产。那么究竟什么人给魏鹏远送钱?送钱又为了什 么?2015年12月,本案一审开庭,这些答案也逐渐清晰起来。
  2015年12月29日,魏鹏远案在河北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庭审开始后,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了长达数十页的起诉书,内容主要指向魏鹏远收受贿赂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两项罪名。


  公诉人:利用主管负责承办煤炭项目的职权,在煤炭项目审核,股东变更、专家评审、升级改造、安全改造及煤炭企业 承揽工程,以及在催要货款,推销设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266名请托人所在的228个单位,给予的人民币103471500元,欧元 775.1万元,美元235.2万元,港元40万元,黄金4100克,汽车三辆,房产一套,银行卡、购物卡、字画等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 211709113.17元。

受贿时间长 行贿单位200多家
  起诉书显示,魏鹏远受贿的时间从2000年持续至2014年案发,贯穿了魏鹏远担任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基础产业发展司煤炭处副处长、煤油处调研员、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煤炭处处长、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等职务期间。而且地域非常广,行贿的200多家单位,几乎遍及全国各个省市自治区,既有大 型国企,也有小的私企。统计显示,向魏鹏远行贿500万元以上的单位有5个,行贿1000万元以上的单位有4个。
  根据公诉人出示的证据,魏鹏远受贿的来源非常多元化,其中一个主要的来源就是利用他掌管的审批权直接为请托人谋取利益。


  证据显示,魏鹏远所在的国家能源局煤炭司负责调控煤炭生产总量、矿区总体规划、煤炭资源配置、煤矿项目建设审批等,历任处长、副司长的魏鹏远在煤炭 项目的审批、能源规划制定上有较大的话语权。而魏鹏远掌权的这个时间段,正好和我国煤炭行业发展的黄金十年重合,这也客观上为魏鹏远受贿提供了机会。许多 企业为了让项目尽早完成审批,都会想方设法给魏鹏远行贿,甚至还出现专门在魏鹏远和企业间牵线搭桥的中间人,赵斌就是其中之一。
  公诉人:纵观全案,请托人不给魏鹏远送钱就不批文件,只有给他送了钱才能顺利审批。如果对煤炭行业有点了解的 人,可以知道我们国家的煤炭价格疯涨的时候是在2005年起步,2008年达到高潮,一直持续到2010年。这时的煤矿企业供不应求,谁能拿到煤炭,谁就 掌握了赚钱的法宝。结合赵斌这个事情,企业有项目需要魏鹏远审批,企业就给了赵斌10万吨的量。赵斌在办手续的时候,煤炭企业的有关人员就告知赵斌说,你 不用把煤炭运走,你出门每吨涨50块钱。大家可以想,10万吨的煤乘以50块钱是多么大的一个利润。

利用职务影响力 延伸受贿触角
  除了直接利用手中的审批权谋取利益,魏鹏远敛财的另一个重要手段就是,利用自己管理煤炭和职务影响力,延伸受贿触角,为14个企业请托人在承揽与煤 矿行业有关的工程、推销设备等方面提供帮助。他与私人老板丁荣猫之间的关系就是一个典型例证,2002年,丁荣猫认识魏鹏远后,通过魏鹏远向神华宁夏煤业 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打招呼,承揽了煤矿里的灭火排渣工程,并由此攫取了数亿元的利润。
  作为回报,丁荣猫从2002年中秋节开始,先后送给魏鹏远大量欧元、美元等财物,折合人民币6700多万元,丁荣猫也是向魏鹏远行贿金额最多的人。
  公诉人:魏鹏远为什么给涉煤企业打招呼,不言自明,因为被打招呼的企业是需要有事项向魏鹏远报批、审批。至于说给面子,说老实话魏鹏远的面子肯定值钱,从而完成了权钱交易,这个面子实际上不是他自己的面子,而是国家对煤炭企业,煤炭审批事业的公权力的面子。

防线崩溃 收钱办事成“规则”
  纵观魏鹏远受贿案,无论是金额还是敛财的手段都可以称得上是触目惊心,那么魏鹏远第一次受贿是在什么情况下发生的?他又是如何在贪欲中逐渐沉沦下去的呢?


  魏鹏远,1959年出生在辽宁省锦西县。1982年毕业于辽宁阜新矿业学院采煤专业,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了煤炭部规划设计总院工作。1989年进 入国家煤炭部工作,在32年的职业生涯中,魏鹏远一直没有离开煤炭行业,从国家煤炭部煤炭处主任科员一步步成为副处长、处长。2008年8月国家能源局挂 牌成立,魏鹏远任煤炭司副司长。在熟人眼里,魏鹏远是一个工作勤勤恳恳的人。
  魏鹏远:我不太热衷于当多大官,到今天这个位置,都是顺其自然,没和谁打过招呼,我没给领导送过礼,私下和领导也没来往。
  据魏鹏远回忆,1994年调任当时的国家计划委员会当能源司煤炭处副处长是他人生的一个转折点。他第一次收受财物也是发生在那之后没多久。
  魏鹏远:第一次收钱是在1995年,有人送给我500元钱,我推说不要,那个人硬塞给我,我比较谨慎,我还打电 话让他取回钱,他说放你那儿吧,以后我过去再取,那人也没来取,我就默认了。我开始很害怕,也抗拒过一段时间。从1995年之后,我逐渐放松了自己,还有 人给我送钱,我也收下了。


默认潜规则 变本加厉收钱办事
  慢慢的,魏鹏远对收钱办事这个潜规则的态度从抗拒变成了默认,并逐渐发展为从物到钱,从小到大,一发不可收拾。尤其是在煤炭行业进入暴利时代后,眼 看一些煤老板拿着他审批的文件,转眼就能一夜暴富,魏鹏远的心理更加不平衡,钱收的也更加心安理得。与此同时,监管漏洞也让他越发肆无忌惮。
  魏鹏远:我没有轮过岗,单位名称变化,职务发生过变化,但职责和工作内容变化不大,人熟了,认识的人多,根深蒂固,与受贿有直接关系,长期的固定工作人员,职责,既不利于纪检监督,也不利于工作监督。甚至形成了利益共同体。

受贿只收现金 专门购房存放财物
  监管的漏洞加上贪欲的决堤,让魏鹏远对钱财逐渐麻木了,在收受贿赂时,不管是一万元还是几百万元,他都来者不拒。因为担心银行转账风险大,魏鹏远从来都只收现金,为此他专门在北京富丽城小区买了一套房子,用来存放这些现金和高档礼品。


  魏鹏远:也没数过,别人送了就往那儿一扔。我收这些钱,其实我收的钱没花多少,大部分就在我房间放着,无非房间大些。我为什么收这么多钱呢?什么事情都要找人,拉关系,没钱什么是也做不了。没钱,感觉没有足够的安全感,我知道这是犯罪,但还是在这条不归路上越走越远。

法庭忏悔:亿元现金带不来安全感
  用魏鹏远自己的话说,是心里失衡和无法遏制的贪欲,让他将权钱交易变成了自己的办事规则,从而屡屡逾越法律底线。那么上亿元的现金是否真的给他带来了安全感呢?
  在审讯中,魏鹏远交代,自己之所以不断收钱是因为钱能给自己安全感,能让子孙不再过自己小时候的那种苦日子,但后来他发现这些来路不正的钱根本无法带给他安全感。尤其在自己的顶头上司,曾经担任过国家能源局局长的刘铁男出事后,他更是非常惶恐。


  魏鹏远:因为自己知道这些钱的来源违法,自己不敢把这些来路不明的钱存入银行,一怕暴露、二怕露馅、三怕被查,每天没有了安全感,在焦躁和惶恐中度日,怕别人告我。
  从2014年4月被立案调查,到2016年案件宣判,在失去自由的日子里,魏鹏远几乎是一夜白头,痛苦、悔恨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他,在法庭上,他对自己的行为表达了深深的忏悔。
  魏鹏远:今天站在法庭上,我既惭愧又后悔。惭愧的是作为一名国家工作人员没有正确的使用手中权力,没有对人民尽 忠,我愧对人民。作为一名党员,没有为党尽忠,没有为党争脸面。作为一名父亲没有为孩子树立好的榜样,我愧对孩子。后悔的是国家给了我稳定的工作,给了我 小康的生活,我为什么不珍惜,为什么没珍惜。伸手拿了钱干什么呢,为什么一次又一次的受贪欲的支配,而不能自制,为什么?钱财有什么用,钱财没有使我心安 理得,反而让我罪孽重重。其实这种惭愧,这种悔恨,从我被抓至今,一直伴随着我,我现在真的是后悔。说肠子悔青了一点不过分,可是后悔有什么用,后悔也晚 了。
  2016年10月17日,法庭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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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峨眉山
 小姑凉可爱 发表于: 2016-10-17 19:28:06|只看该作者

魏鹏远受贿超2亿元被判死缓 不得减刑假释

源自:新华社
宣判现场。保定中院官方微博
原文标题:能源局原副司长魏鹏远一审被判死缓 受贿超2亿元

  新华社石家庄10月17日电(记者:罗沙、王昆)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17日公开宣判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对被告人魏鹏远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魏鹏远受贿所得财物和来源不明财产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14年,被告人魏鹏远先后利用担任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基础产业发展司煤炭处副处长、煤油处调研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煤炭处处长、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煤炭项目审核、专家评审及煤炭企业承揽工程、催要货款、推销设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170911317亿元;魏鹏远还有巨额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不能说明来源。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魏鹏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魏鹏远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不能说明来源,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应数罪并罚。其中,魏鹏远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同时,根据魏鹏远的犯罪事实和情节,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2# 四姑娘山
 泡泡老忍者 发表于: 2015-12-30 02:08:01|只看该作者

能源局原副司长魏鹏远受审认罪 法院择期宣判

源自:中国新闻网
魏鹏远受审

  #快讯#【国家能源局原副司长魏鹏远受审认罪 法院择期宣判】据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河北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今日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魏鹏远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魏鹏远在庭审中表示认罪。下午17时25分,审判长宣布休庭,此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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