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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实·新闻在网络平台销售豪猪和梅花鹿 广安邻水一公司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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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消息(黄钟锐 覃红 记者:何浩源)3月5日,记者从邻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邻水有养殖户未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私自养殖梅花鹿,现已将此线索移交邻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处理。
  1月30日,邻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违法线索:广安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涉嫌在自建网络平台上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根据该线索,邻水县市场监管局随即指派大队执法人员收集相关资料并进行分析研判,开展核查工作。
  通过对该公司网络平台的监测发现,该公司开设的网络店铺中,展示销售有豪猪、鹿茸、梅花鹿肉等野生动物制品。
  通过调查,该公司网络店铺中所展示销售的豪猪与梅花鹿均来自来邻水县黎家镇。豪猪为高峰场村蒋某某所养,梅花鹿则为搭界寺村吴某某所养。
  1月31日,邻水县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来到黎家镇高峰场村蒋某某的豪猪繁育养殖基地进行调查,在该养殖基地内执法人员看到在一间大约150平方米的屋子里,用砖头和水泥砌成了一个个不大的猪舍,每一个猪舍都有一道铁门,靠近铁门处砌有一处饮水池。豪猪不大,每只大约有15斤重,背部、臀部和尾部都生有粗直的黑棕色和白色相间的棘刺,此时正三三两两的聚集在猪舍的角落里。经查该养殖基地于2010年3月15日从湖南常德市桃源县汪某处以一头3000元的价格,购进12头豪猪,繁殖至今数量达到90头。
  2月3日,邻水县市场监管局联合邻水县森林公安又来到黎家镇搭界寺村吴某某家中进行调查,吴某某是梅花鹿养殖户,在家中的院子里用红砖和木板搭起了一个大棚,用来喂养梅花鹿。梅花鹿的体型大概和羊差不多,褐色的毛发上形似梅花的白色斑点此时并不明显。经过执法人员调查,这些梅花鹿是吴某某2012年7月15日从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某梅花鹿养殖场以雄性梅花鹿10000元一只,雌性梅花鹿5000元一只的价格购进的,雄性梅花鹿2只,雌性梅花鹿18只,共20只梅花鹿,后因管理不善跑掉两只雌性梅花鹿,现在还剩下18只。
  经过执法人员的调查发现,蒋某某和吴某某因听说养殖野生动物有很高的利润,便也开始豪猪和梅花鹿的养殖。由于梅花鹿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申请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很困难,一直到现在都还没有办理成功,所以并没有想过在网络上进行销售。蒋某某、吴某某二人也并未在网络上发布过销售野生动物的相关信息,养殖的豪猪和梅花鹿也是从其他养殖场或养殖户处购进,并非是野生动物,那么,网络平台上的销售信息是从何而来的呢?
  经过邻水县市场监管局的后续调查,查实在广安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络平台上展示销售的豪猪、鹿茸、梅花鹿肉等信息均为在蒋某某和吴某某不知情的情况下,该公司收集后上传到该公司的网络店铺上,目前上述销售信息已撤除,该案件的后续处理结果,川报观察将继续关注。
  图片由邻水县市场监管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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