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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宁波月底将开展集中整治,查处四类养犬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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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界面新闻
原文标题:宁波月底将开展集中整治,查处四类养犬违法行为 来源:宁波发布

  《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届时将对违法遛狗行为作出处罚。今天,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该局拟于5月底协同公安部门开展一次养犬管理集中整治行动,市民发现任性遛狗可拨打12345或110直接投诉举报。

发现违法遛狗可举报
  5月7日,城管部门发出我市携犬出户行为指南。
  5月11日,有网友通过网络平台询问:“户外遛犬不戴嘴套、不牵狗绳,是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处罚的话,我们应当拨打什么样的电话?”
  据了解,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拟于5月底协同公安部门开展一次养犬管理集中整治行动,市民发现任性遛狗可直接投诉举报,拨打市长电话12345或公安110报警平台,执法查处将兼顾处罚与教育,对屡教不改、暴力抗法或造成重大损失的,顶格处罚2000元罚款,并没收犬只,注销养狗证件。
  因我市政务受理热线电话并线已完成,原城管热线电话号码已并入市长电话12345统一受理,责任单位接到热线、网络、信函等渠道平台任务派遣后,将迅速出动、履行职责。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指挥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工作机制已构建完成,日常巡查与集中整治将常态化,各执法中队负责属地政府划定的养犬重点管理区内携犬出户的约束、监督和处罚环节,将以尽责、高效的姿态,依靠群众开展工作。
  将查处重点管理区内四类违法行为即未为犬只佩戴有效犬牌的;携犬出户未以犬链有效管控犬只、犬链超过规定长度、未为大型犬佩戴嘴套、未主动避让他人,或者养犬人将犬只交由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出户的;
  携犬进入犬只禁入场所、区域,或者在临时禁止携犬进入的区域和时间内遛犬,不听有关管理经营者劝阻的;
  市容环卫条例规定的宠物随地排便。
  据介绍,查处任性遛狗将首先看犬牌。犬牌好比遛狗的通行证,不佩戴、伪造或使用无效犬牌的,都要核实准养登记手续,确认无证或发现犬只从一般管理区进入重点区的,都将告知或移送公安机关。
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指挥处工作人员说,一般管理区登记的犬只实行检疫制,佩戴有效免疫牌,区别于有效狗牌,被禁止进入重点管理区,故而提醒养犬家庭留意属地人民政府最新发布的区域范围信息。

屡教不改者将从重处罚
  据悉,任性遛狗行为中,当事人不牵绳索、大型犬只不戴嘴套到处乱串,极易惊吓到沿途市民群众。城管部门表示,以上违法行为一旦经执法日常巡查发现或被群众举报后,会严肃处理。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有关处室负责人介绍,条例规定的大型犬是指符合肩高60厘米或体重60斤两项指标中任意一项,认定的大型犬牵绳不超过1.5米,其他不超过2米,不是指绳链本身长度,考虑到弹性材料或出入交通工具预留绳索等时机,条例限制的是犬只距离牵绳人的活动半径。
  强制携犬出户牵绳,更多出于对养犬人权益的保护。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指挥处相关负责人说,实践中因未牵绳导致爱犬迷路走失、冲撞行人与非机动车、导致机动车伤人伤物交通事故的,养犬人承担民事甚至刑事责任时,法理上均明显吃亏;考虑到城市居住环境日新月异,爱犬能自行回家的概率越来越低了。
据介绍,关于餐厅、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条例并未明确划入四类禁入、两类限入区域,主要考虑到狗与人类的陪伴特性,以满足特定场所营业需求。该负责人指出,条例规范禁入场所时,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场所作单列,把选择权留给上述三类场所的经营者和顾客;城管部门留意到网上有关“餐厅应该拒绝携犬进入”的话题,建议消费者通过沟通经营者增设相关明显标志标识,或按需选择适合自己的场所消费。
  伴随我市首部养犬条例即将生效,城管部门提示养犬家庭注意爱犬清洁卫生,关注宠物健康状况,每日一到两次携犬出户时,务必备齐狗牌、狗链、大狗嘴套和清理狗便工具,切勿任由爱犬随时随地便溺。城管执法过程中,将严格认定违反文明遛狗行为的次数等情节,对屡教不改者将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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