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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贡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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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蜀教师 发表于: 2015-5-29 07:27:01|只看该作者回帖奖励|倒序浏览|阅读模式

[被调查单仁平:网络舆论推手线下滋事被抓,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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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仁平
  网名为“超级低俗屠夫”的吴淦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诽谤罪于27日被宣布依法刑事拘留。据提供这一消息的福建公安机关说,吴淦此前于5月20日因在江西省高院门前扰乱单位秩序、侮辱他人被南昌公安局行政拘留。
  吴淦是这些年互联网舆论浪潮中一名非常典型的活跃人物,他在2009年邓玉娇事件中直赴现场,发挥了特殊催化作用。之后的几年里,很多公共舆论事件中都有他的激烈声音和表现,他被一些圈子公认为有影响力的网络舆论推手。网上有“屠夫经验”的说法,吴淦本人写过“杀猪宝典”“喝茶宝典”“拆迁宝典”等文章,向其他激烈的网民传授经验。
  对应如何看待吴淦这样的人,社会的看法不太一致。一些人认为他这类人无论出于什么目的在网上“折腾”,有监督官员、帮助政府发现问题的客观作用。这些人在放大矛盾、制造麻烦的同时,也常带来实际正面效果。另一些人则认为吴淦们对社会的破坏力太突出,其正面贡献与所造成的负面后果完全不成比例。
  可以想见,官员们很难喜欢吴淦这些人,但这一感受和这一次的刑拘没有关系。吴淦被收监是因为他在线上线下的违法言行,对此法律一定会给出交待。目前仍有不少人在网上专门关注与政府官员或公权力有关的冲突,互联网舆论场的这个领域虽有争议,但依然是开放的。
  互联网传播信息快,传播的成本极低,而且它的技术更新包含了对传统监管方式的突破力,因此这个舆论场在很多国家都成了民粹主义的大本营。它在中国既成为对批评的有益补充,又是舆论乱象最集中的溯源地,如何让这个舆论场实现“扬长避短”,这个考验对中国社会来说或许刚开个头。
  吴淦们究竟是“积极因素”还是“消极因素”,这样提出问题本身就可能造成误导。更重要的恐怕是约束这些网络舆论推手在法律的框架内从事活动,他们的网上发言和线下活动合法与否的甄别比什么都重要。需要指出的是,他们中很多人的法律意识不高,往往以为只要打着“正义”旗号在舆论场闹大,政府就会投鼠忌器,因此降低违法成本,撑大他们的获“利”空间。
  在吴淦被刑拘的消息传出后,网上第一时间的反应大多是对他的“道德批判或支持”。对他到底是否构成犯罪的质疑也是情绪化和阵营化的,并不具备法律分析的冷静和认真。
  过多的意识形态激情造成了中国网上舆论场的独特面貌,一些思想水平并不高、但很“胆大”的人成了颇具影响的“意见领袖”。他们的言行偏激、粗糙,但“立场鲜明”,拉出一个个“只问立场、不问对错”的舆论山头。
  舆论有其自身的规律,极端舆论的存在也许是多元社会避免不了的一种现象。相信“超级低俗屠夫”被抓不是为了解决舆论问题,它最多能带动人们的一些思考。这是涉嫌寻衅滋事和诽谤的一起案件,不仅司法机关,社会上关心这起案子的人也应排除杂念,把注意力集中到对法律本身的关注上。这样的注意力集中对中国社会颇具意义。▲(作者是环球时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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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四姑娘山
 小姑凉可爱 发表于: 2015-5-29 08:27:00|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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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低俗屠夫”吴淦被刑拘

源自:京华时报
  昨天,记者从福建公安机关获悉,此前因扰乱单位秩序、公然侮辱他人被行政拘留的网友“超级低俗屠夫”吴淦,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和诽谤罪,被福建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目前警方正在做进一步调查。据媒体公开报道,因邓玉娇事件“一战成名”、以行为艺术恶搞出名的网络“维权斗士”吴淦,一度因募捐等问题遭受质疑。
⊙案情回顾

  法院门前侮辱院长被拘
  5月18日下午5点多,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门口,一名身材高大的男子在江西省高院门前破口大骂。
  监控视频显示,5月18日和5月19日,吴淦在江西省高院门口大骂法院院长,并在法院门口摆出带有院长肖像的广告牌,肖像被做成墓碑的样子。经江西省高院法警总队副总队长李涛与该男子沟通得知,该男子和现场上访的当事人家属并无直接关系。他叫吴淦,网名“超级低俗屠夫”,是一个在网络上有着大量粉丝的所谓网络大V。此次他从北京来到江西,是为参与江西乐平一已判决生效的刑事案件申诉。在没有达到预想效果后,吴淦表示第二天还会再来法院门口闹事。事后,吴淦称之为“行为艺术”。
  经过警方讯问,吴淦对自己扰乱法院工作秩序和公然侮辱他人的言行供认不讳。同时警方还获得了证据和天网视频等视频资料,以及当时取得的旁证。5月20日,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以扰乱单位秩序、公然侮辱他人对违法行为人吴淦分别决定行政拘留五日、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昨天,记者获悉,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和诽谤罪,吴淦被福建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目前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
⊙﹃维权﹄轨迹

  辞职时要保险金大闹单位
  根据媒体报道和公开资料显示,吴淦1972年出生在福建福清镜洋镇下施村。1990年,吴淦入伍当兵,两年后退役,到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安全护卫部上班。
  2006年,吴淦辞职。据前同事介绍,在辞职时,吴淦还到单位大闹一次。按照单位的规定,公司当时给员工买了一份商业保险,但要求必须达到一定的年限才能取钱。吴淦离职时还不到规定年限,公司拒绝让其取钱。吴淦租了一辆车,拿着喇叭站在公司楼下大喊大闹。记者了解到,当时,吴淦利用公司董事长的名字谐音,将写有“无良资本家亡啼躺”的大字报到处张贴,厦门警方后来对其进了警示教育。
  此后,吴淦辗转来到广西,干过房产中介,和人合伙开过工厂。
  2014年9月,吴淦受聘成为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的行政助理。曾有网友质疑并非律师的吴淦,打着律师的口号到处维权。据查,此次在南昌被治安拘留之前,吴淦曾经因为伪造证件、扰乱公共秩序等,先后被治安拘留过3次。
  自称屠夫用行为艺术维权
  根据媒体的报道,“超级低俗屠夫”吴淦似乎并不回避“低俗”二字,在此之前他还用过“追风的土匪”“杀猪的家伙”等网名。“超级低俗屠夫”首次出现在公众视野始于2009年的邓玉娇事件。其间,吴淦首次以该网名奔赴事发地,并将其与邓玉娇的合照发到网上,自此“一战成名”。
  吴淦最初活跃在凯迪社区,在他的博客和论坛里“粗俗的字眼随处可见”。邓玉娇事件后,吴淦开始频繁参与各种热点事件,云南“小学女生卖淫案”、辽宁沈阳“夏俊峰案”、浙江乐清“钱云会死亡案”等,甚至一些敏感事件,都有他的身影,也吸引了一些网民的关注和追捧。
  自称“屠夫”的吴淦,将自己的行为称为“杀猪行动”,并炮制所谓的“杀猪宝典”传到网上。在“宝典”中,吴淦声称在热点事件中要围魏救赵,声东击西,“找一个大鬼折腾,采取行为艺术,恶搞,抗议”。除了利用行为艺术和恶搞,吴淦在“杀猪宝典”中还提到,要“用拍摄、录音、跟踪等方式”进行了解,“他们的父母、小孩、二奶等也应是关心的对象”。而在一些热点事件中,吴淦也经常这样做。2012年湖南邵阳的一起事件中,屠夫就将多名警方办案人员的手机电话公布在网上,并呼吁网友人肉他们的资料,“家庭住址,家庭情况,孩子上学学校等等”。
  2012年,在帮助其亲戚叶某维权时,在叶某待拆房子现场设立所谓“公民财产权保护福州观察点”,用各种“行为艺术”抗议。吴淦等人找来塑料裸体模特,PS上当地女干部的头像后传到网上,并配上侮辱言语,称“你让我房子住不了,那我就和你一起睡。每天直播屠夫睡女××,各种花样”“人睡完,再与狗睡”、声称要搞有关领导的“灵堂”等,这位女干部随后向警方报案。警方随后找到吴淦,在警方的劝阻和警告下,吴淦停止了本来打算用车拉着PS照女模特游街的想法。
  在2013年河南濮阳的一起事件中,吴淦将当地3名官员的头像PS到猪身上,号称全球通缉“三头肥猪”。去年发生在郑州的一起事件中,吴淦拍摄了一张在看守所门口的行为艺术照片并发到网上:双手托起一条腿对准看守所门口,号称“腿枪枪毙×××”,并称对方是“希特勒最好学生荣誉称号”“宇宙最牛b作恶狂”等。
  去年9月份,昌平司法局就一名律师的律师资格处罚举行听证的时候,吴淦再次出现在现场,并与现场民警发生冲突。事后,吴淦将一张戴有警察帽子的狗的照片发到网上,并利用派出所民警名字的谐音,号称“晚上8点,全民戏犬”,将民警的名字PS到狗身上进行侮辱。
  庆安枪击案中,根本没去过庆安现场的屠夫再次“现身”,在网上公开悬赏10万征集视频,并将一段只有三十余秒的视频发到网上,并在帖中称“徐的女儿去抱爸爸,说了一些让人感动的话,被徐抱起放在另外一边”,还说徐此次坐火车“就是要去北京上访”等。吴淦帖子中这些说法,与有关部门的调查结果和官方视频等证据存在较大出入,引起舆论和网民的质疑。
⊙屡遭质疑

  “维权”中募捐被指图钱
  根据媒体报道,吴淦在“维权”行动中经常搞募捐,自己的费用也从中报销。虽然吴淦在网上晒出了捐款用途,但网友仍对此表示质疑。根据媒体的报道,夏俊峰案中他帮助夏俊峰的妻子张晶筹集捐款,事后收了张晶给的3万元。张晶曾向媒体表示确实给了吴淦钱,吴淦也向媒体承认确有此事。
  在吴淦最初活跃的凯迪社区,有网友发帖子称,“回顾吴淦参与的几个关注度较高的案件中,吴淦呈现给大众的不过就是利用上演一幕幕‘维权秀’借机敛财的丑恶形象,在多个案件中吴淦不仅歪曲事实真相还涉嫌误导当事人”。这名网友还一一分析屠夫所参与的多个事件,指出屠夫仅是如同影帝一般与邓玉娇合影拍照;在昆明小学女生卖淫案中隐瞒了当事人将女儿调包这一关键情节,误导了当事人,蒙骗了公众;钱云会案时屠夫不断在网上报备行动路线,但并未参与任何实质性调查和取证;夏俊峰案收了张晶给的3万元。夏案中,吴淦拿钱的行为,甚至遭到维权人士圈内部的质疑。
  有网友总结了吴淦的维权轨迹,将其形容为“维权一日游”,“先是第一时间冲到当事人所在地,然后合影,然后到相关‘衙门’走一圈,如有可能还会递交一些狗屁不通、涂涂改改的所谓‘申请书’‘控告信’,再次这些照片发到网上加几句不痛不痒的话,最后就到了最最最关键的环节,公布捐款账号,呼吁网友捐款”,指其参与的所有事件,“其目的也都是为了钱”。
⊙记者:走访

  烈士家属含泪要求严惩
  根据记者的了解,1998年至2002年,吴淦的父亲徐某(吴淦随母姓)因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判刑3年,后又因服刑期间犯脱逃罪被判刑1年。2011年至2013年,徐又因涉及另外一起案件,被福清警方调查。从2012年9月起,吴淦开始在网上借此辱骂抹黑已经牺牲十余年之久的原福清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烈士林万霖,称其是“黑社会的保护伞”,死于“黑社会火拼”。
  林万霖当年的同事黄剑榕,1997年和林一起执行任务时,亲眼目睹林万霖被歹徒射击后还一直追赶,最后身中5枪不幸牺牲。林万霖牺牲后被公安部追授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为何连一个流血牺牲的人也要恶毒攻击?!”林万霖生前的同事和家人备感痛心和悲愤。
  “我哥哥没有办过他父亲的案子,跟他家从来不认识”,林万霖的弟弟林万新含泪告诉记者,哥哥正当年时牺牲,已经是他们家很大的损失,“现在还要承受二次伤害”。“我们要求政府有关部门严惩造谣者,还我哥哥一个清白,给亲属一个安慰”。
  有关法律人士表示,网络飞速发展的当下,不少维权人士认为借助网络舆论传播快、传播广的特点,可以迅速达到维权目的,便不择手段,使用网络恶炒甚至网络暴力来达到目的。然而,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民众应该用正当的渠道合理地维权,不能突破法律的底线。一旦涉及违法,无论是谁,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京华时报记者 袁国礼
原文标题:“超级低俗屠夫”吴淦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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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峨眉山
 天朝明志 发表于: 2015-6-1 08:27:00|只看该作者

人民网评:“超级低俗屠夫”被刑拘为谁敲响警钟

源自:山西新闻网
  记者5月27日从福建公安机关获悉,20日因扰乱单位秩序、公然侮辱他人被江西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的吴淦(网名“超级低俗屠夫”),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诽谤罪,于27日被福建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在不少人眼里,吴淦威风八面,哪里有热点就冲到哪里,仿佛是一名打抱不平、行侠仗义的勇士。而相关媒体通过细节还原,却告诉我们,吴淦是一个具有表演型人格的“患者”,哗众取宠,招摇于市。
  如果不伤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法律管不着。但是,吴淦的做法都是打法律擦边球,甚至已涉嫌违法,比如把一女干部头像“安装”在全裸女性人体模特身上,拍照合影上传网络并招呼网友起哄,侮辱语言不堪入目。再比如,辱骂、“悬赏”“通缉”他人,策划“行为艺术”吸引关注,煸动网民“声援”“围观”。如此做法,极不可取,看似高明,实则是疯狂的冒险,不把法律放在眼里,就应该受到法律惩处。
  吊诡的是,吴淦一次又一次的危险动作,却几乎都能全身而退。与此同时,他的名气越来越大,也似乎越来越有“号召力”,有了一定的“江湖地位”。吴淦本人似乎也尝到了甜头,变得更加忘乎所以。殊不知,在危险路上狂奔,只会咎由自取。
  每个人都可以维权,但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进行;替他人维权也未尝不可,但是同样需要遵纪守法。不顾底线地炒作,缺乏节制地起哄,认为事情闹得越大就越能得利,这种想法是错误的,这种做法更是埋伏着危险。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无论是谁都应该守法。守法,是对自己的最好保护;守法,也才能真正实现合法权益。迷恋于严重侮辱人格的违法手段,恶毒攻击,还自我标榜为独到的“行为艺术”,到最后只会适得其反。
  吴淦的另类做法,对相关执法部门是个及时提醒,即不能容忍暴力维权、违法维权。对被监督的有关部门也是提醒,打铁必须自身硬。同时,应该突发公共事件,必须反应迅速,信息透明,敢于直面各种质疑,而不能奉行鸵鸟思维,从而给吴淦们留下可操弄的空间。
  吴淦被刑拘为很多人敲响了警钟。显然,吴淦被刑拘不是终点,铁的事实、威严的法律让那些利用网络胡作非为的“吴淦们”明白事情的严重性质,算尽机关太聪明,到头必定是法律的严惩。
原文标题:人民网评:“超级低俗屠夫”被刑拘为谁敲响警钟)
4# 金佛山
 天朝明志 发表于: 2015-6-1 08:27:00|只看该作者

“超级低俗屠夫”依法被拘是又一记警钟

源自:郑州晚报
⊙郑重

  把一女干部头像“安装”在全裸女性人体模特身上,拍照合影上传网络并招呼网友起哄,侮辱语言不堪入目;辱骂、“悬赏”“通缉”他人,策划“行为艺术”吸引关注,煽动网民“声援”“围观”,以期“围魏救赵”;“他能说会道,喜欢发牢骚。”曾因伪造证件、无证驾驶和扰乱公共秩序,先后3次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相关新闻见今日本报A10版)
  揭开“超级低俗屠夫”吴淦的真面目,我们看到的是一个视法律法规为儿戏、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劣迹斑斑声名狼藉之辈。“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吴淦依法被拘,等待他的,自有司法的公正审判。继“秦火火”“边民”等被判后,此次“超级低俗屠夫”被拘,敲响的是又一记警钟。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从报道中可知,“超级低俗屠夫”网上大肆造谣、抹黑、煽动,利用网上积累的所谓“关注度”“知名度”,网下大搞自称的“行为艺术”,不是律师的他,经常打着律师的旗号四处“维权”,实为侮辱诽谤。而为达到个人目的,更是无所不用其极,甚至连孩子也不放过,有一次更威胁“为局长全家设灵堂让福清访民来祭拜”……用熟悉其惯用手法的相关人士的话说,“哪里热闹他就往哪里跑,就像逐臭的苍蝇,到处飞来飞去,唯恐天下不乱。”
  无怪乎有网友呼吁:“对这样的人,公安机关早就该出手了,一定要依法严惩这样的不法之徒!”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谈及依法审理网络推手“秦火火”、“边民”时曾称,“决不允许网络成为法外之地”。以此而言,构建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严惩突破法律底线、制造传播谣言、扰乱网络秩序的网络不法者,不能含糊、不能手软。
  必须勇于依法治谣。
  报道中,福建省一位曾经与吴淦打过交道的领导干部说,吴淦在网上辱骂涉事地党政机关领导,发布“通缉令”“悬赏令”,征集所谓“丑闻”和“贪腐”证据,实际上是企图通过这种方式误导、煽动网民关注、声援和围观,制造舆情热点,给当地党政领导施加压力,干扰正常工作和社会秩序。而吴淦的“经验之谈”是,“当官的人最怕的就是丢自己的官帽,要找对一个大鬼折腾,采取行为艺术、恶搞、抗议、揭发、举报,揭他们的伤疤不谈自己的事,反而他们来找你谈解决你的事。”
  如何应对“无利不造谣”“无利不滋扰”的这些人?一方面需要适时建立辟谣信息及时推送机制,另一方面也为地方敢于及时站出来依法治谣,及时追究“大谣”们的法律责任,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正如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永生所称,应当重点打击恶意造谣者,他们一般有非法目的,而传谣者是否故意不好去辨别、证明,很可能是不明真相而传,除非有明确证据证明为恶意传谣。重点打击造谣者,等于把源头给堵上了,效果更好。
  止谣须有民众参与。
  设计大师衫蒲康平曾说:“当今人们处于一个‘饱食年代’,在如此庞大的物质和信息泛滥的环境中,深入思考的能力却在大大下降。”所以正如相关人士此前所称,要想彻底扑灭“秦火火”们,遏制网络造谣者,仅仅依靠法制手段是不够的,还需要网民共同的理性。扑灭网络谣言之“火”的一个重要工具,便是网民中普遍存在的“理性之水”。诚如斯言。
  报道中有这样一个细节,吴淦并非律师,却打着“律师”的旗号四处“维权”。2014年,吴淦被“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聘为行政助理,但是并没有律师资格证。简单分析便能发现,极个别所谓“正义先锋”“维权行家”以及真假律师,之所以大肆造谣、操纵舆论、干预司法,还是为了不断将自己的影响力转换成一己私利。多一些理性思考、多一些法治思维,识破这些人的丑恶嘴脸、险恶用心并不太难;有了民众的积极参与,依法打击网络谣言,更能实现多方共赢。
原文标题:“超级低俗屠夫”依法被拘是又一记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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