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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

人民日报钟声:严控芬太尼 中国说到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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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筝123 发表于: 2019-4-3 14:23:00|只看该作者

境外媒体:美国欢迎中国管制芬太尼类物质

源自:参考消息
原文标题:境外媒体:美国欢迎中国管制芬太尼类物质

  参考消息网4月3日报道 境外媒体称,中国4月1日将更多芬太尼类物质纳入其规定的管制麻醉药品范畴,华盛顿对此表示欢迎。
  路透社4月1日报道称,美国正同泛滥的与阿片类药物相关的死亡作战。美国贸易代表莱特希泽说,希望在结束贸易战的协议中加入中国遏制这种药品的承诺。
  美国毒 品管制局在一份声明中说:“我们期待继续与中国合作,减少这种致命毒药流入我们国家的数量。”
  在1日上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宣布扩大对芬太尼类物质的管制,同时指出芬太尼类物质的滥用问题应归咎于美国文化。
  报道表示,中国称,从5月1日起将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芬太尼本身和“芬太尼类物质”此前已被列入管制品名单,今后将继续受到管制。
  另据香港《南华早报》网站4月1日报道,中国加强了对止痛药芬太尼的管制。
  一名政策专家称,这项新政策是中国的“系统性创新”。该政策将帮助中国管控芬太尼的各种衍生物。而一名高级官员则说,该政策是中国为世界禁毒斗争作出的贡献。
  报道称,该政策研究小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说,这项新措施对中国来说是一项“系统性创新”。他提到,对某类药品的限制通常是在对其使用规模和健康影响进行全面评估后出台的。
  报道认为,这项新措施旨在将管制范围扩大至所有与芬太尼相关的物质。这意味着,那些通过调整原药物化学结构制造出来的新物质也在被禁名单上。
  这名专家还说,世界上其他任何地方都没有类似的法律措施。
  他说:“我们颠覆了以前的毒 品管制模式,至少在芬太尼问题上是如此。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这是系统性创新。”
36#
 要有信仰 发表于: 2019-4-2 09:53:00|只看该作者

“芬太尼家族”下月起全纳入毒品管制

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芬太尼家族”下月起全纳入毒 品管制

  (记者:李玉坤)4月1日,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公安部反恐专员刘跃进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宣读《关于将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将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新型毒 品芬太尼类物质被正式按类纳入毒 品管制范畴,为打击和惩治各类新型毒 品犯罪活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
整类列管芬太尼类物质是中国毒 品问题治理的创新性举措,为我国禁毒领域深化改革、完善发展带来机遇。
  ──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公安部反恐专员 刘跃进
◎ 图:视觉中国

  《公告》称,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有关规定,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将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
  芬太尼原本是一种镇痛药,1960年由比利时杨森制药创始人保罗·杨森博士研发。后因合成容易、毒性强,芬太尼类药品成为继传统毒 品、合成毒 品后全球流行的第三代毒 品。美国疾控中心数据显示,2017年美国服用芬太尼过量致死的人数近3万,比20年前涨了40倍,与2017年全美车祸以及枪击暴力致死的人数相近。芬太尼也被称为新一代“毒 品之王”。
  《公告》对被列管的芬太尼类物质进行了说明,称其是化学结构与芬太尼相比,符合使用其他酰基替代丙酰基等条件的物质。《公告》称,所列管芬太尼类物质如果发现有医药、工业、科研或者其他合法用途,将按照《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予以调整。已列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和《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芬太尼类物质依原有目录予以管制。
  对此,国家药监局副局长陈时飞解释说,如果发现列管的芬太尼类物质有医药、工业、科研或者其他合法用途,可以及时在非药用目录和药用目录之间动态调整。
  陈时飞介绍,1985年,中国政府就已经正式加入联合国《麻醉品管制公约》,1987年卫生部发布《麻醉药品管理办法》,已经将芬太尼、舒芬太尼、阿芬太尼列入麻醉药品管理。
  ▲焦点
  为何整类列管芬太尼?
  毒性强、品种多、变异快
  刘跃进表示,中国已经对芬太尼采取了非常严格的监管措施,管制品种也超过了联合国列管的品种,至于为何还需要整类列管芬太尼类物质,刘跃进表示,芬太尼类物质是最近几年才出现,并且在美国、加拿大等国迅速发展蔓延的新型合成毒 品。由于该类物质毒性强、品种多、变异快、查缉难,已成为当前国际禁毒领域面临的一大难题。
  刘跃进表示,中国禁毒主管部门列管芬太尼类物质品种达到25种,超过了联合国规定管制的21种,有效防范了此类物质在国内发展蔓延。“特别是我们加强对芬太尼类药品合法生产企业的监管,从生产到使用环节采取极为严格的全流程、闭环式管理模式,完全杜绝了合法企业生产的芬太尼类药品流弊问题”。
  “整类列管芬太尼类物质将彻底堵塞不法分子通过对其中一个或几个原子、官能团或基团做简单修饰即可研制新品种而逃避法律制裁的漏洞,也为公安、海关、检察院、法院等执法司法部门有效打击处理该类违法犯罪活动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能有效防止芬太尼类物质大规模滥用以及非法制贩、走私活动,为全球毒 品问题治理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刘跃进说。
  如何将整类列管落实到位?
  立案追诉等相关法律文件正在研究制定
  记者从国家禁毒办了解到,这是我国首次引入“类物质”概念列管毒 品。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王贺胜表示,为了实现对芬太尼类物质整类列管落实到位,我国引入“类物质”的概念。对某类物质实行“按类管制”,不仅完善了毒 品管制的法律规范体系,为打击和惩治各类新型毒 品犯罪活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也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补充和完善,将为其他相关领域的立法司法实践提供有益借鉴。
  据介绍,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等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关于办理芬太尼类物质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芬太尼类物质依赖性折算表”“关于芬太尼类物质犯罪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等相关文件。
  刘跃进说,在实现整类列管以后,中国政府将深入摸排重点地区生物医药基地和化工园区,查清排除非法制造芬太尼类物质的风险点,部署海关重点关区加大对高风险国际邮包的查缉力度,有效拦截芬太尼类物质走私出境,主动加强与有关国家的情报交流和个案合作,联合侦控走私案件等。
  中国是美芬太尼主要来源国?
  缺乏证据、有违事实
  现场有记者提到,美国一直在指责中国是其芬太尼类物质的主要来源国,刘跃进表示,美方的指责缺乏证据、有违事实。
  刘跃进表示,中国对芬太尼类药品的管控是非常严格的,合法厂家生产的芬太尼类药品从来没有发生过流弊,也不可能流入美国。中国执法部门曾经侦破过数起非法加工和向美国贩卖芬太尼类物质的案件,都是境内外不法分子相互勾连,以伪装、夹藏等方式通过国际邮包输往美国,但数量极为有限,不可能是美国的主要来源。美方的指责缺乏证据、有违事实。
  陈时飞也表示,对麻醉药品的出口,中国在联合国框架下,对每一笔出口实行严格审批和控制,从现在来看,出口的量非常小。
  刘跃进强调,美国如果想真正解决其芬太尼类物质问题,还需加强其国内工作,在加大国内打击毒 品犯罪力度的同时,务实开展国际合作,加强情报交流、线索分享和联合侦查,而不是一味指责他国。“我们认为,美国内芬太尼类物质滥用问题,其自身原因是主要因素。占世界人口总数5%的美国人消费了全球80%的阿片类药物。大型药企为维持可观的经济利益,资助专家有倾向性地研究得出阿片类药物无害的结论,药店大力兜售、医师滥开处方,形成完整的利益链条。种种因素综合起来,造成了美国发生大规模滥用芬太尼类物质问题。”刘跃进说。
  什么是芬太尼类物质
  化学结构与芬太尼(N-[1-(2-苯乙基)-4-哌啶基]-N-苯基丙酰胺)相比,符合以下一个或多个条件的物质:
芬太尼类药物资料图
  使用其他酰基替代丙酰基
  使用任何取代或未取代的单环芳香基团替代与氮原子直接相连的苯基
  哌啶环上存在烷基、烯基、烷氧基、酯基、醚基、羟基、卤素、卤代烷基、氨基及硝基等取代基
  使用其他任意基团(氢原子除外)替代苯乙基
  危害
  芬太尼类物质均为芬太尼的衍生物,为人工合成的强效麻醉性镇痛药,是继传统毒 品、合成毒 品后全球流行的第三代毒 品。吸食后瘙痒、恶心、呼吸抑制。
  美国疾控中心数据显示,2017年美国服用芬太尼过量致死的人数近3万,比20年前涨了40倍,与2017年全美车祸以及枪击暴力致死的人数相近。其“家族成员”卡芬太尼药效是芬太尼的100倍,海 洛 因的5000倍,吗 啡的10000倍,只要0.02克就足以使一名成年人毙命。
  禁“毒”记
  1960年比利时杨森制药公司创始人保罗·杨森合成镇痛药芬太尼,比吗 啡镇痛效果更强,副作用更小。
  1968年美国批准芬太尼用于医疗用途。
  1974年起药效更强的舒芬太尼、阿芬太尼、瑞芬太尼、卡芬太尼纷纷问世。
  1985年中国政府正式加入联合国《麻醉品管制公约》
  1987年卫生部发布《麻醉药品管理办法》,将芬太尼、舒芬太尼、阿芬太尼列入麻醉药品管理。
  2015年10月1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实施,一次性列管116种新精神活性物质,包括芬太尼类似物。
  2017年3月1日公安部、卫计委、国家食药总局决定将卡芬太尼、呋喃芬太尼、丙烯酰芬太尼、戊酰芬太尼四种物质列为管制品种。
  2019年5月1日芬太尼类物质被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将堵住法律漏洞。
  新京报记者李玉坤编辑刘丹校对贾宁
35#
 川兔子 发表于: 2019-4-2 09:53:00|只看该作者

英媒:中国加大对芬太尼类物质管制 美国内滥用系自身原因

源自:参考消息
原文标题:英媒:中国加大对芬太尼类物质管制 美国内滥用系自身原因

  参考消息网4月2日报道 英媒称,中国4月1日表示,将扩大对芬太尼类物质的管制,后者被中国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中方还谴责了滥用芬太尼类物质的美国文化。
  据路透社4月1日报道,中国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药监局联合发布公告,表示从5月1日起将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
  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刘跃进在新闻发布会上说,从中国运往美国的芬太尼数量“极为有限”,美国批评中国是这类药物的主要来源国,这样的说法“缺乏证据”。
  刘跃进说:“我们认为,美国内芬太尼类物质滥用问题,其自身原因是主要因素。”
  他说,美国国内普遍存在滥用处方止痛药的传统,美方在这个问题上存在监管不力的现象,对毒 品危害的宣传也不够。
  他说:“一些人将吸毒与‘自由’‘个性’‘解放’等标签挂钩。”刘跃进还指出:“美国如果想真正解决其芬太尼类物质问题,还需加强其国内工作。”
  报道称,中国官员在过去一年里表示要加强与华盛顿的合作,打击非法药物的生产和销售,并称这是两国关系中的一个亮点。
  特朗普称,他希望中国能够对制造和贩卖芬太尼的毒贩处以死刑。
  美国海关说,随着美国人开始通过暗网从海外订购毒 品,以邮件形式进入美国的毒 品数量正与合法的网上购物同步增长。
  美国国会对芬太尼在美国境内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由于美国邮政局监管方面的漏洞,2018年这种物质可以轻松在网上订购,然后邮寄到美国。
  美国司法部说,进口此类处方药和管制药品是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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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戏游 发表于: 2019-4-2 06:50:49|只看该作者

中国将对芬太尼类物质整类列管 美媒:积极信号

源自:环球网
原文标题:中国将对芬太尼类物质实施整类列管,美媒:积极信号

  [环球时报综合报道]“中国将对芬太尼类物质实施整类列管”──这一消息4月1日登上美国各大媒体网站的首页。彭博社称,在第九轮美中经贸高级别磋商本周将在美国举行的背景下,中国这一举动被认为发出了积极信号。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耿爽1日表示,刘鹤副总理一行当天已经启程前往美国。“我们希望中美双方经贸团队在已经取得的实质性进展基础上,继续共同努力、相向而行,落实好两国元首达成的重要共识,争取达成一个互利双赢的协议。”
  《华盛顿邮报》称,中国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三个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公告,宣布从5月1日起将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报道称,美中元首去年12月1日在阿根廷G20会议期间举行会晤时,中方首次提出对芬太尼类物质进行整类列管,并启动有关法规的调整工作。
  据报道,芬太尼类物质滥用已在美国、英国、加拿大等许多国家造成数万人死亡,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在1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公安部反恐专员刘跃进表示,中国政府对芬太尼类物质实行整类列管,既是提前防范和应对化解新型毒 品问题带来的风险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重要举措,也是参与全球毒 品治理、维护世界安全稳定的重要体现。
  美联社1日称,美方一直认为国内的大部分芬太尼类物质来源于中国,但这一说法遭中方否认。1日,刘跃进再次驳斥了这一说法。他表示,中国对芬太尼类药品的管控非常严格,合法厂家生产的芬太尼类药品从来没有发生过流弊,也不可能流入美国。中国执法部门曾经侦破过数起非法加工和向美国贩卖芬太尼类物质的案件,都是境内外不法分子相互勾联,以伪装、夹藏等方式通过国际邮包输往美国,但数量极为有限,不可能是美国的主要来源。美方的指责缺乏证据、有违事实。他强调,美国内芬太尼类物质滥用问题,其自身原因是主要因素。美国如果想真正解决这一问题,还需加强其国内工作。
  彭博社1日称,美中经贸磋商已进入关键阶段,中国的积极举动为本周的磋商创造了良好氛围。(于文)
  三部门5月1日起对芬太尼类物质实施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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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戏游 发表于: 2019-4-2 06:08:00|只看该作者

整类列管芬太尼类物质是毒品问题治理创新性举措

源自:经济日报
原文标题:整类列管芬太尼类物质是毒 品问题治理创新性举措

  4月1日,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将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标志着中国政府已正式整类列管芬太尼类物质。
  在4月1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公安部反恐专员刘跃进,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王贺胜,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时飞介绍了芬太尼类物质管制进展及下一步工作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刘跃进表示,芬太尼类物质是最近几年出现的,并在美国、加拿大等国迅速发展蔓延成为新型合成毒 品。由于该类物质毒性强、品种多、查缉难,已成为当前国际禁毒领域面临的一大难题。在很多国家,芬太尼经常与海 洛 因和可卡因混合在一起作为毒 品使用。
  此前,中国禁毒主管部门已经对芬太尼采取了非常严格的监管措施,列管品种达到25种,超过了联合国规定管制的21种,有效防范了此类物质在国内发展蔓延。特别是加强了对芬太尼类药品合法生产企业的监管,从生产到使用环节采取极为严格的全流程、闭环式管理模式,杜绝了合法企业生产的芬太尼类药品流弊问题。
  刘跃进说,此次整类列管芬太尼类物质是中国毒 品问题治理的创新性举措。公安部、国家卫健委、国家药监局等相关主管部门相互协作、密切配合,深入开展文献调研、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征求意见等工作,4个月内就完成了芬太尼类物质整类列管的法定程序。特别是经过充分论证,科学界定了“芬太尼类物质”的法律定义,既保证管制范围的广泛性、可扩充性,又确保最大限度减少对医药、工业、科研及其他合法用途的影响。
  王贺胜表示,中国政府为实现整类列管落实到位,一是引入“类物质”的概念。在文献调研、经验借鉴、专家论证、意见征求等基础上,严谨、科学地明确了“芬太尼类物质”的法律定义,既保证该定义涵盖需要列管的所有品种,又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医药、工业、科研等领域合法需求的影响。
  二是增加列管品种。启动法定列管程序,将“芬太尼类物质”增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正式将“芬太尼类物质”按类纳入毒 品管制范畴。
  三是制定配套规定。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等部门正研究制定“关于办理芬太尼类物质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芬太尼类物质依赖性折算表”“关于芬太尼类物质犯罪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等相关文件。
  据介绍,引入“类物质”概念,对某类物质实行“按类管制”,完善了毒 品管制的法律规范体系,为打击和惩治各类新型毒 品犯罪活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
  陈时飞表示,除严防滥用以外,毒 品管制的目的还要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合法医疗需求的影响,减少对临床必须使用保障的影响。为此,在芬太尼类物质整类列管论证过程中,中国政府重点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充分评估论证整类芬太尼物质具体品种和潜在的合法用途,增强预见性;二是科学鉴定芬太尼类物质涵盖的范围,既不能过宽也不能过窄,影响合法医疗使用;三是制定例外的规定,如果发现列管的芬太尼类物质有在医药、工业、科研或者其他合法用途,可以及时在非药用目录和药用目录之间动态调整。“随着立法技术和行政监管手段的逐步完善,相信还会有更好的立法方式或者管控手段。”陈时飞说。
  据了解,芬太尼是一种强效阿片类镇痛剂,机制与吗 啡相同,可以激动中枢神经的阿片受体,适用于慢性癌痛、急性疼痛、慢性重度非癌症性疼痛的缓解。但是,芬太尼镇痛作用有耐受性,但无封顶效应。即如果将其作为药品使用,治疗过程中很容易因过量产生风险。芬太尼产生的不良反应有呕吐、便秘、镇静、精神错乱、幻觉,严重者则会导致呼吸抑制、低血压、成瘾、昏迷,甚至死亡。
32#
 幻想式流浪 发表于: 2019-4-1 12:08:00|只看该作者

国家药监局副局长陈时飞:我国芬太尼出口量非常小

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国家药监局副局长陈时飞:我国芬太尼出口量非常小

  新京报快讯(记者:李玉坤)4月1日,记者从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了解到,中国将整类列管芬太尼类物质。国家药监局副局长陈时飞现场表示,对麻醉药品的出口每一笔都实行严格审批和控制,目前来看,我国芬太尼出口量非常小。
  陈时飞说,1985年,中国政府就已经正式加入联合国《麻醉品管制公约》,1987年原卫生部发布《麻醉药品管理办法》,已经将芬太尼、舒芬太尼、阿芬太尼列入麻醉药品管理。
  中国政府对麻醉药品的管理项类非常严格,从科研到生产、流通、使用、出口,全程管制,科研必须经过立项审批;生产进行定点定量控制,固定生产企业,下达生产数量的指标;流通也实行定点流通渠道,严格控制,防止进入非法渠道,严防流弊。生产的环节、供应的环节和医疗单位使用环节,有非常好的衔接机制,确保不产生流弊。
  “对麻醉药品的出口,我们在联合国框架下,对每一笔出口实行严格审批和控制,从现在来看,出口的量非常小,我认为我们现有的对麻醉药品包括芬太尼类药品的管制是非常有效的,措施是足够的。”陈时飞说。
⊙记者:李玉坤 编辑:于音 校对:李世辉
31#
 浊气 发表于: 2019-4-1 11:38:00|只看该作者

中国是美国芬太尼类物质主要来源国?刘跃进:有违事实

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中国是美国芬太尼类物质主要来源国?刘跃进:有违事实

  新京报快讯(记者:李玉坤)4月1日,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公安部反恐专员刘跃进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宣布中国将整类列管芬太尼类物质。
  现场有记者提到,美国一直在指责中国是其芬太尼类物质的主要来源国,刘跃进表示,美方的指责缺乏证据、有违事实。
  刘跃进表示,中国对芬太尼类药品的管控是非常严格的,合法厂家生产的芬太尼类药品从来没有发生过流弊,也不可能流入美国。中国执法部门曾经侦破过数起非法加工和向美国贩卖芬太尼类物质的案件,都是境内外不法分子相互勾联,以伪装、夹藏等方式通过国际邮包输往美国,但数量极为有限,不可能是美国的主要来源。美方的指责缺乏证据、有违事实。
  他表示,中国政府历来秉承厉行禁毒的原则,以负责任大国的态度,认真履行国际禁毒义务,积极参与全球毒 品问题治理。制贩和滥用芬太尼类物质是一个国际性问题,仅依靠一国之力难以解决,需要各国共同努力。中国政府愿与包括美国在内的国际社会一道,共同研究、积极应对芬太尼类物质等新精神活性物质管制这一国际难题。
  “我们认为,美国内芬太尼类物质滥用问题,其自身原因是主要因素。一是传统影响。美国内普遍存在滥用处方止痛药的传统,占世界人口总数5%的美国人消费了全球80%的阿片类药物。二是利益驱动。大型药企为维持可观的经济利益,资助专家有倾向性地研究得出阿片类药物无害的结论,药店大力兜售、医师滥开处方,形成完整的利益链条。三是监管不力。处方药管制不力,滥用者跨州开药和医生重复开药无从监管,医疗渠道流弊突出。四是文化导向。对毒 品危害宣传不够,一些人将吸毒与“自由”“个性”“解放”等标签挂钩,现半数以上的州又实行了‘大麻合法化’。这些因素综合起来,造成了美国发生大规模滥用芬太尼类物质问题。”
  最后,刘跃进强调,美国如果想真正解决其芬太尼类物质问题,还需加强其国内工作。首先是要弄清楚造成其国内芬太尼类物质大规模滥用的原因、滥用群体、芬太尼类物质来源和走私贩运渠道等情况,找准问题的症结所在,对症下药,方能见成效。尤其要加强毒 品预防教育,从减少需求入手,遏制芬太尼类物质滥用消费的扩散。在加大国内打击毒 品犯罪力度的同时,务实开展国际合作,加强情报交流、线索分享和联合侦查,而不是一味指责他国。
⊙记者:李玉坤 编辑:吕银玲

  校对:危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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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雏菊花 发表于: 2019-4-1 11:22:03|只看该作者

为何整类列管芬太尼类物质?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回应

源自:海外网
原文标题:为何整类列管芬太尼类物质?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回答

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公安部反恐专员刘跃进(张馨 摄)
  海外网4月1日消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9年4月1日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公安部反恐专员刘跃进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王贺胜、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时飞介绍芬太尼类物质管制进展及下步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中央电视台记者:据我所知,中国已经对芬太尼采取了非常严格的监管措施,管制品种也超过了联合国列管的品种,为什么还需要整类列管芬太尼类物质?谢谢。
  刘跃进:芬太尼类物质是最近几年才出现,并且在美国、加拿大等国迅速发展蔓延的新型合成毒 品。由于该类物质毒性强、品种多、变异快、查缉难,已成为当前国际禁毒领域面临的一大难题。对此,中国禁毒主管部门综合采取增加列管品种、强化日常监管、加大查缉力度、创新管控手段、加强国际合作等一系列措施,列管品种达到25种,超过了联合国规定管制的21种,有效防范了此类物质在国内发展蔓延。特别是我们加强对芬太尼类药品合法生产企业的监管,从生产到使用环节采取极为严格的全流程、闭环式管理模式,完全杜绝了合法企业生产的芬太尼类药品流弊问题。
  众所周知,中国历史上深受毒 品之害,中华民族也饱受毒 品之辱。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和国家用了3年时间禁绝了毒 品,成为享誉世界的“无毒国”。随着全球毒潮持续泛滥,毒 品问题在我国又死灰复燃。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禁毒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我们站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高度,从维护全人类健康、安全和福祉角度出发,积极参与全球毒 品治理。去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郑重宣布中国将对芬太尼类物质实行整类列管,体现了我们党和政府一贯奉行的厉行禁毒政策,彰显了中国政府在毒 品问题全球共治上的责任担当、积极参与全球毒 品问题治理的大国使命,更表明了中国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的坚定决心,是我们汲取美国惨痛教训,未雨绸缪、防患未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切身利益的重大举措。
  我们坚信,整类列管芬太尼类物质将彻底堵塞不法分子通过对其中一个或几个原子、官能团或基团做简单修饰即可研制新品种而逃避法律制裁的漏洞,也为公安、海关、检察院、法院等执法司法部门有效打击处理该类违法犯罪活动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能有效防止芬太尼类物质大规模滥用以及非法制贩、走私活动,为全球毒 品问题治理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谢谢。
  三部门5月1日起对芬太尼类物质实施管制
29#
 btkj 发表于: 2019-4-1 11:21:49|只看该作者

官方:将抓紧制定出台芬太尼类物质系列规范性文件

源自:中国青年网
原文标题:刘跃进:将抓紧制定出台芬太尼类物质系列规范性文件

  中国青年网北京4月1日消息,国家禁毒委员会今日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公安部反恐专员刘跃进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介绍芬太尼类物质管制进展及下步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公安部反恐专员刘跃进代表国家禁毒委员会向大家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将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
  刘跃进表示,毒 品是全人类的公害,毒 品问题治理事关人类前途命运。中国曾饱受毒祸之害,深有切肤之痛。新中国成立70年来,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禁毒工作,一贯奉行厉行禁毒政策,探索形成了“综合治理”“预防为本”“四禁并举”的禁毒方针。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禁毒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完善治理体系,压实工作责任,广泛发动群众,走中国特色的毒 品问题治理之路,坚决打赢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国家禁毒办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主动作为,攻坚克难,中国毒 品形势呈现稳中向好、持续改观的态势。当前,全球毒情发生深刻复杂的变化,不容乐观。特别是以芬太尼类物质为代表的新型毒 品来势凶猛,已在一些国家大规模流行滥用,造成大量人员死亡,引发严重社会问题。面对这一国际性难题,中国政府对芬太尼类物质实行整类列管,既是提前防范和应对化解新型毒 品问题带来的风险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重要举措,也是参与全球毒 品治理、维护世界安全稳定的重要体现。
  刘跃进说,整类列管芬太尼类物质是中国毒 品问题治理的创新性举措,为我国禁毒领域深化改革、完善发展带来机遇。公安部、国家卫健委、国家药监局等相关主管部门相互协作、密切配合,深入开展文献调研、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征求意见等工作,在4个月内就完成了芬太尼类物质整类列管的法定程序。特别是经过充分论证,科学界定了“芬太尼类物质”的法律定义,既保证管制范围的广泛性、可扩充性,又确保最大限度减少对医药、工业、科研及其他合法用途的影响。
  刘跃进强调,芬太尼类物质整类列管公告公布实施后,中国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将抓紧制定出台“办理芬太尼类物质犯罪案件适用法律指导意见”“芬太尼类物质犯罪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加快推进毒 品实验室建设,开发通用型现场快速筛查设备和安全防护装备,制定芬太尼类物质检验鉴定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推进基于可疑物质和谱图分析的芬太尼类物质监测体系建设,全面提升芬太尼类物质等新型毒 品监测预警、现场查缉、检验鉴定和危害评估水平,为日常监管和执法打击提供科学高效的技术保障,确保整类列管在执法和司法实践中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刘跃进表示,合作形成合力,共治才能共赢。中国政府愿同世界各国一道,分享毒 品治理经验,携手共治毒 品难题,为全球毒 品治理贡献中国智慧,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促进人类和平与发展贡献中国力量!
  三部门5月1日起对芬太尼类物质实施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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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吖吖 发表于: 2019-4-1 11:08:00|只看该作者

芬太尼类物质被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

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芬太尼类物质被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

  新京报快讯(记者:李玉坤)4月1日,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公安部反恐专员刘跃进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代表国家禁毒委员会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将芬太尼类物质列入的公告》,公告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有关规定,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将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芬太尼类物质”是指化学结构与芬太尼相比,符合以下一个或多个条件的物质:
  一、使用其他酰基替代丙酰基;
  二、使用任何取代或未取代的单环芳香基团替代与氮原子直接相连的苯基;
  三、哌啶环上存在烷基、烯基、烷氧基、酯基、醚基、羟基、卤素、卤代烷基、氨基及硝基等取代基;
  四、使用其他任意基团(氢原子除外)替代苯乙基。
  上述所列管物质如果发现有医药、工业、科研或者其他合法用途,按照《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予以调整。
  已列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和《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芬太尼类物质依原有目录予以管制。
⊙记者:李玉坤 编辑:吕银玲

  校对:危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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