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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 

人民日报钟声:严控芬太尼 中国说到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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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吖吖 发表于: 2019-4-1 11:08:00|显示全部楼层

刘跃进:美国需加强其国内工作以解决其芬太尼类物质问题

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刘跃进:美国需加强其国内工作以解决其芬太尼类物质问题

  新京报快讯 4月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公安部反恐专员刘跃进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王贺胜、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时飞介绍芬太尼类物质管制进展及下步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美国一直在指责中国是其芬太尼类物质的主要来源国,请问中方怎么看美方的这个指责?另外中方这次实行整类列管,是否有助于解决美国这种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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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公安部反恐专员刘跃进(张馨 摄)
  图片来源:国新办网站
  刘跃进:中国对芬太尼类药品的管控是非常严格的,合法厂家生产的芬太尼类药品从来没有发生过流弊,也不可能流入美国。中国执法部门曾经侦破过数起非法加工和向美国贩卖芬太尼类物质的案件,都是境内外不法分子相互勾联,以伪装、夹藏等方式通过国际邮包输往美国,但数量极为有限,不可能是美国的主要来源。美方的指责缺乏证据、有违事实。
  中国政府历来秉承厉行禁毒的原则,以负责任大国的态度,认真履行国际禁毒义务,积极参与全球毒 品问题治理。制贩和滥用芬太尼类物质是一个国际性问题,仅依靠一国之力难以解决,需要各国共同努力。中国政府愿与包括美国在内的国际社会一道,共同研究、积极应对芬太尼类物质等新精神活性物质管制这一国际难题。
  我们认为,美国内芬太尼类物质滥用问题,其自身原因是主要因素。一是传统影响。美国内普遍存在滥用处方止痛药的传统,占世界人口总数5%的美国人消费了全球80%的阿片类药物。二是利益驱动。大型药企为维持可观的经济利益,资助专家有倾向性地研究得出阿片类药物无害的结论,药店大力兜售、医师滥开处方,形成完整的利益链条。三是监管不力。处方药管制不力,滥用者跨州开药和医生重复开药无从监管,医疗渠道流弊突出。四是文化导向。对毒 品危害宣传不够,一些人将吸毒与“自由”“个性”“解放”等标签挂钩,现半数以上的州又实行了“大麻合法化”。这些因素综合起来,造成了美国发生大规模滥用芬太尼类物质问题。
  我认为,美国如果想真正解决其芬太尼类物质问题,还需加强其国内工作。首先是要弄清楚造成其国内芬太尼类物质大规模滥用的原因、滥用群体、芬太尼类物质来源和走私贩运渠道等情况,找准问题的症结所在,对症下药,方能见成效。尤其要加强毒 品预防教育,从减少需求入手,遏制芬太尼类物质滥用消费的扩散。在加大国内打击毒 品犯罪力度的同时,务实开展国际合作,加强情报交流、线索分享和联合侦查,而不是一味指责他国。谢谢。

  :您刚才说的整类管制的芬太尼类药物,这样新规定的出台,是否能堵住所有的漏洞呢?不管不法分子怎么改变化学成份和结构,这个新的公告都能够涵盖吗?还是说是个动态过程,还会有新的不在这次公告里面涵盖的部分?特朗普总统在去年12月份曾经发了一个推文,说如果中国能够对芬太尼类供销商实行死刑的话,这个问题的解决会有很有效的成果,不知道您作为中国执法者对他的这个表述怎么看?还有一个相关的问题,美方有人担心,现在无论中国中央政府出台什么政策,很多时候地方政府在一些利益的驱动下会有执行不力甚至不予执行的情况,您又怎么回应?
  陈时飞:毒 品管制的目的,除了严防滥用以外,还要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合法医疗需求的影响,减少对临床必须使用保障的影响。所以为此,在芬太尼类物质整类列管论证过程中,我们重点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充分评估论证整类芬太尼物质具体品种和潜在的合法用途,增加预见性。二是科学鉴定芬太尼类物质涵盖的范围,既不能过宽,也不能过窄,影响合法医疗使用。三是制定例外的规定,如果发现列管的芬太尼类物质有在医药、工业、科研或者其他合法用途,可以及时在非药用目录和药用目录之间动态调整。当然,随着立法技术和行政监管手段的逐步完善,如果今后我们有更好的立法方式或者管控手段,我们也会及时做出调整。
  刘跃进:你刚才问到另一个问题,就是美国总统特朗普推特里面谈到中国对芬太尼物质包括新精神活性物质执法过程中相关的问题和猜测,我简单回答你的问题。中国政府在打击毒 品犯罪的问题上,态度是非常鲜明和坚决的,法律是非常明确的。在芬太尼类的新型毒 品中国还没有大规模泛滥的情况下,中国政府就高度重视,先后列管了25种芬太尼类物质,还有2种前体,超过了联合国规定管制的21种。而且,在执法上,都是严格按照法律办事,执法必严。在整类列管芬太尼类物质以后,中国政府会依法对各类违法犯罪分子予以打击,毫不留情。
  编辑:康晰
 qwer222 发表于: 2019-4-1 10:23:11|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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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办举行介绍芬太尼类物质管制工作发布会

源自:新华视点
  [正在直播:国新办举行介绍芬太尼类物质管制进展及下步工作发布会]国新办1日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公安部反恐专员刘跃进和国家卫健委、国家药监局负责人将介绍芬太尼类物质管制进展及下步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文思泉涌 发表于: 2019-4-1 10:23:11|显示全部楼层

公安部等三部门:5月1日起对芬太尼类物质实施整类列管

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公安部等三部门:5月1日起对芬太尼类物质实施整类列管

  据央视新闻消息,近日,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联合发布公告,宣布从5月1日起将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
  《关于将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全文如下。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有关规定,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将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芬太尼类物质”是指化学结构与芬太尼(N-[1-(2-苯乙基)-4-哌啶基]-N-苯基丙酰胺)相比,符合以下一个或多个条件的物质:
  一、使用其他酰基替代丙酰基;
  二、使用任何取代或未取代的单环芳香基团替代与氮原子直接相连的苯基;
  三、哌啶环上存在烷基、烯基、烷氧基、酯基、醚基、羟基、卤素、卤代烷基、氨基及硝基等取代基;
  四、使用其他任意基团(氢原子除外)替代苯乙基。
  上述所列管物质如果发现有医药、工业、科研或者其他合法用途,按照《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予以调整。
  已列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和《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芬太尼类物质依原有目录予以管制。
  本公告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编辑刘佳妮
 返乡农民工 发表于: 2019-2-2 14:17:00|显示全部楼层

法媒:美墨边境查获大量芬太尼 创查缴纪录

源自:参考消息
原文标题:法媒:美墨边境查获大量芬太尼

  参考消息网2月2日报道 美国海关1月31日宣布,在美墨边境查获了约115公斤芬太尼,创下了这种合成麻醉品的查缴纪录。
  据法新社2月1日报道,海关负责人汉弗莱斯解释说,当时一辆半挂车从墨西哥方向开来检查点,芬太尼是从这辆车的储物箱里发现的,“这是迄今为止海关查获的最大一批芬太尼”。
  报道称,这种高浓度麻醉品比海 洛 因的效力还要强,已成为美国过量服用致死人数最多的毒 品。随着芬太尼流通量不断加大,这种毒 品的查获数量也逐渐增加。
  根据美国全国卫生统计中心的数据,2016年美国约1.8万人因过量服用芬太尼死亡,而因过量服用海 洛 因死亡的只有1.6万人。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btkj 发表于: 2019-1-3 07:38:00|显示全部楼层

“实验室毒品”芬太尼跨国之旅:包装成快递运输

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实验室毒 品”芬太尼跨国之旅

  2018年11月29日,40岁的柳华(化名)出现在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上。此前,他因为涉嫌制造、贩卖毒 品罪在看守所里蹲了近一年,一头黑发已然花白。
  柳华合成并售卖的物质叫芬太尼,是一种强效镇痛药。据财新网报道,北京时间2018年12月2日,中美两国元首在布宜诺斯艾利斯会晤时专门提到了这种物质。白宫新闻秘书办公室发布的声明中称,“中国同意将芬太尼指定为一种受控物质,这意味着向美国出售芬太尼的人将受到中国法律规定的最高刑罚。”
  据《纽约时报》报道,2016年,美国有6.4万人因药物滥用死亡,主要由芬太尼及其类似物引起。2017年10月,为应对包括芬太尼在内的阿片(罂粟)药物滥用危机,美国总统特朗普宣布全国进入公共卫生紧急状态。
  对此,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与反恐怖学院副教授包涵表示,芬太尼类物质是一种“实验室毒 品”,中国对其列管工作早已启动多年。国内正规厂商生产的芬太尼,从制造、运输到临床使用,每个环节都受到严格的管制。“那些流通到国外的芬太尼主要通过各地的地下代工厂制成,之后走私出境。”
  柳华等人涉嫌的案件,被认为是中美合作破获的第一起芬太尼毒 品走私案。在法庭上,包括柳华在内的9名被告人均承认制造、贩卖芬太尼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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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效止痛剂芬太尼。图/视觉中国

多名被告人表示,不知芬太尼为毒 品
  柳华案的线索来自美国。
  邢台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的一名负责人告诉新京报记者,2017月8月,美国移民海关执法局在调查一起跨国贩卖芬太尼的案件时,发现了一个网名叫做Diana的中国籍嫌疑人,在河北省邢台市开设了银行账户,并将这一线索传到了中国公安部。
  经过侦查,邢台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21名,捣毁新精神活性物质销售网点2个、制毒加工厂1个,缴获芬太尼、卡西酮类、阿普唑仑等新精神活性物质共30余公斤,苯胺等制毒原料150余公斤。
  2018年11月29日上午9点,案件在邢台中院一审开庭。9名被告人被带进法庭时,两名男性被告人戴着脚镣,旁听席上的家属在轻轻啜泣。
  法庭上的柳华个头不高,瘦瘦的。在法庭上,他承认自己确实合成了芬太尼,也知道芬太尼是列管产品。但他认为列管产品不等于毒 品,所以自己不是故意制毒。
  不仅仅是柳华,其余被告人在庭上均表示不知道芬太尼是毒 品,一些人甚至不知道什么是芬太尼。比如经销商王喜(化名)说,他只在武汉一次展会上了解过芬太尼,知道国家对它有限制,但不知道它是毒 品。一名在境外网站发布芬太尼广告的业务员则表示,老板说他们销售的是医药中间体,“他说就是感冒胶囊中间的那个东西”。大部分被告人表示,他们对芬太尼、对化学知识的了解,几乎为零。
  对此,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药理学博士刘明对新京报记者表示,自己参加过一些芬太尼案件禁毒座谈会,会上讨论的案件有过类似情况。“比如一个化工厂,雇用了一些人来合成化学结构,做的也是订单式的生意。买的人可能知道是什么东西,卖的人可能都不知道他卖的是什么,不知道是毒 品。”
  法庭上的另一个争议点是,芬太尼一类的麻醉精神类药品具有药品、毒 品双重属性,只有在脱离监管被吸毒者滥用时,它才能被认定为毒 品。对此,柳华的辩护律师张雨表示,那些流向海外的芬太尼,去向已无从查明,因此不能被认定为毒 品。
  但公诉人认为,包括柳华在内的多名被告人在联系客户、邮寄快递时使用假身份,这说明他们明知产品将会流入非法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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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7日,邢台市一小区门口。2017年11月,犯罪嫌疑人王喜(化名)在此被警方抓获。新京报记者 付子洋 摄

致命芬太尼
  李明(化名)是邢台市公安局桥西分局禁毒中队的工作人员,参与了柳华案的侦破。他至今记得2017年12月到柳华在江苏某市的制毒点现场时,初次接触芬太尼的情景。
  在市郊的一座工业园区内,人去楼空的实验室里,堆着酒精灯、冷凝管、抽滤漏斗等化学器皿。实验室正中的一张桌子上,放着一堆纯度为80%的芬太尼。
  一进门,李明就闻到了一股刺鼻的味道,10分钟后,他的喉咙开始发紧,“感觉像要窒息了,很恶心。”
  李明后来才知道,芬太尼类物质的毒性很强。哪怕只接触到皮肤,也会渗透进毛细血管。“缉毒警察在侦破这类案件时,要穿防护服、戴防毒面具,”李明说,他当时只穿了便服,因此出现不适。
  李明对芬太尼的反应远不是最强烈的。在美国,芬太尼类物质滥用并导致死亡的案件时有发生。据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教授包涵介绍,芬太尼类物质中最著名的卡芬太尼,药效为吗 啡的一万倍,只要2毫克就能杀死一个成年人。
  2016年,美国流行乐坛传奇人物Prince因过量服用芬太尼,在明尼苏达州的家中去世。美国南达科他州一家电视台的新闻主持人安吉拉,也因为芬太尼痛失爱女。据《纽约时报》报道,2016年,美国有6.4万人因药物过量死亡,芬太尼类物质是罪魁祸首之一。
  2018年12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和美国总统特朗普在布宜诺斯艾利斯会晤。据新华社报道,双方同意采取积极行动加强执法、禁毒工作。
  “但中国对芬太尼也有严格的规定”,包涵说,依据禁毒法,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均属毒 品范畴。涉及这些毒 品的行为,会受到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约束。比如刑法里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 品罪,对于这些行为,都要追究刑事责任。
  至于哪些物质属于上述毒 品范围,中国采用的是列举管制法。
  据包涵介绍,中国对芬太尼的列管分两类。一类针对具有药用价值的芬太尼,包括瑞芬太尼等13种;一类是针对无药用价值的芬太尼类物质,包括卡芬太尼等12种。截至2018年,两类25种加在一起,已超过联合国列管的23种。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统计数据显示,中国国内合法生产芬太尼原料药和制剂的企业共5家。其中一家宜昌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的董事长王学海曾对媒体表示,“中国对芬太尼一直是严格管制的……流入美国的芬太尼,包括中间体、原料药和制剂都是地下工厂非法加工和走私的,跟人福医药在内的5家正规厂家没一点关系。”
  包涵告诉新京报记者,王学海提到的这类地下化工厂很难监管。“从前种罂粟,一天24小时它都是罂粟。但这些地方可能白天是正规工厂,晚上制毒,从外观上很难发现。”
  此外,芬太尼属于实验室毒 品,只要稍稍改变分子结构就能产生新的衍生物,具有相似甚至更强的效果。这让芬太尼列管变成了一场禁毒者与制毒者的猫鼠游戏,“地下化学家天天盯着列管目录,研发没被列管的新产品。等到法律开始关注这个物质时,他又换了一种新产品,这使得列管总是落后一步。”包涵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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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黄埔海关缴获的白色粉末状芬太尼。图/中新社牟财源视觉中国

从替代品的替代品,到真正的芬太尼
  本案中涉嫌的芬太尼制造者柳华是江苏徐州人,今年40岁。
  1998年,柳华考上了具有深厚化工专业背景的江苏石油化工学院(现场。州大学),学习石油化工专业。毕业后,在上海、常州的化工企业里做过十余年有机合成实验员。
  在妻子沈春花(化名)眼里,柳华是个标准的理工男,老实,“直得不能再直的那种,总是穿着白大褂做实验”。由于生活并不宽裕,夫妻二人带着两个孩子住在上海的一间合租房里,一家人的生活来源几乎全靠柳华一人。
  据柳华供述,2016年,他在QQ群“有机合成定制”里结识了一名昵称“乐基生物”的网友。对方自称“李梅”,做医药中间体贸易。那时,柳华还在上海桑德亚医药公司工作,帮“李梅”买过几次原材料,转手赚了几百元差价。
  2016年5月初,柳华从医药公司辞职,和朋友合伙成立了“上海菁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从事医药中间体的定制、合成业务。沈春花说,她问过丈夫医药中间体的用途,柳华说,“这都是人家客户要的,谁知道拿去做什么”。
  大约一年后,李梅在QQ上询问柳华能否制作一种芬太尼替代品,并发来产品的CAS号。CAS号是世界通用的化学药品代码,通过它可以查到化学药品的名称、化学结构、性质等。
  李梅说,这种芬太尼替代品刚被中国列管,已经无法通过正常渠道购买,但该药品销量很大,能挣钱。据柳华供述,聊天时,李梅还不时撤回一些消息,涉及的都是敏感内容。
  据柳华供述,起初,他没有直接合成已被列管的芬太尼及其替代品,而是退而求其次地研发了3种替代品的替代品,通过李梅销售赚钱。但2017年8月,李梅说客户对柳华研发的产品反馈不好,“说我卖的都是垃圾”,如果再不开发出令客户满意的产品,市场就没了。
  二人协商后,决定生产、销售已在中国列管的芬太尼。“她说好多客户要买,因为我当时也缺钱,就同意了。”柳华随后开始生产高纯度的芬太尼,并掺入葡萄糖进行售卖。
  对于柳华这种专业人士来说,买到合成芬太尼及其替代品的原材料不是难事。柳华曾对警方供述,他使用的苯胺、醋酸硼氢化钠等原材料不受管制,都能通过QQ群等途径买到。
  对此,包涵认为对原材料进行管制的难点在于,药品的成分只有碳、氮、氧等几种基础元素,不太可能把所有的原料都管起来。
  另外,药品的合成路径和合成结构有很多,刘明打了个比方,“就像1生2,2生3,3可以制成芬太尼。你把2禁了,我一样可以通过1来重新合成2,这是无法穷尽的。”
  为了更好地监管相关原材料,国务院于2018年修订了《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对两种芬太尼前体NPP、4-ANPP进行了监管。包涵说,所谓前体,就是容易制成毒 品或在制毒的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的物质,“只差很简单的步骤就可以制成芬太尼了。”

网上的货源,网上的客户
  柳华从没见过李梅,直到被抓后,他才知道李梅的真名叫江菊(化名),今年54岁,江苏宜兴人。初中毕业后,江菊干过运输、开过理发店,2016年开始做微商。
  在QQ上,江菊用“李梅”“乐基生物”等网名做生意。除了芬太尼等新精神活性类物质,也售卖生长素、葡萄糖和一些男女用品。
  据江菊供述,作为芬太尼的中间商,她负责在柳华和经销商、客户之间联络,但从不亲自经手货物。下线经销商或客户需要哪些产品,她就和柳华商议能否合成,一切联系均在网上完成。
  在本案中,江菊的下线是经销商王喜,直接对接境外客户。王喜今年35岁,是邢台市广宗县人,农民出身,曾在外打工多年。
  2018年12月16日,新京报记者来到王喜在广宗县的老家,发现他的房间门窗紧闭,窗户上还贴着红色的喜字。他的母亲说,房里已经一年没住过人了。年迈的父母对他的生意知之甚少,是看电视才知道了案情经过。
  王喜搭上江菊这条线,是2017年10月中旬。当时,国外有客户想从王喜处购买芬太尼,王喜便在“福步外贸论坛”上找到了江菊,因为江菊的用户简介里写着“销售医药替代品”。那一次,他从江菊处买了300克芬太尼替代品,费用4200元。
  江菊的芬太尼,不是王喜唯一的生意。
  据王喜供述,自己是在2016年11月开始接触医药中间体等外贸生意的。当时,他在邢台市桥西区的一个小区里租了套房子,成立了“汤神科技生物有限公司”。之后,又与两名同村老乡成立了“河北米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新京报记者在“天眼查”搜索发现,两家公司均已在工商部门注册,法定代表人、股东等信息与王喜等人无关,注册地址也不是王喜租用的小区。
  王喜的公司雇了7名懂外语的女孩做业务员。据其中一人供述,她们每天的工作是通过“翻墙软件”,在谷歌上搜索carfentini(卡芬太尼)、2c-b(一种致幻剂)、2-FDCK(一种K粉类似物)等产品,并在相关网站上留下公司的联系方式。有需求的欧美国家客户会通过Whats App、Skype等聊天软件主动找上门。
  女孩们也怀疑过公司的业务不太正常。据一名业务员供述,她在公司上班一年多,始终不知道老板叫什么名字,只知道他自称“孙老板”。同事之间大多也不知道真名,而是以Tina、Diana、Anna等英文名相称。另一名业务员则供述,她曾专门在网上查过,知道售卖的是违禁品。但“孙老板”告诉她,这是药用的,不是毒 品。有的业务员,还想过辞职。
  据王喜供述,外国客户想要的多为中国列管的精神麻醉药品,国内正规厂家很难买到。自己会依据客户需求,在“福步外贸论坛”等网站上寻找相关产品的替代品,然后加价转卖。
  2018年12月20日,新京报记者检索发现,“福步外贸论坛”是一家涵盖行业采购、报关、货运代理等交易环节的外贸网站。以“芬太尼”为关键词在该网站搜索后,结果被屏蔽。但在一些与“医药中间体”有关的帖子中,仍有MDMB、2F、U47700等新精神活性类物质的替代品销售。
  记者随机加了一位卖主的QQ,询问是否销售芬太尼的替代品。卖主表示没有现货,“有了,会通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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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2日,“福步外贸论坛”上依然有人出售U47700 等已被列管的新精神活性类物质替代品。网络截图

芬太尼的跨国之旅
  每当需要收发芬太尼等货物时,王喜都会专程开着他的白色高尔夫车,到邢台市中心的银座商城,寻找一个固定的顺丰快递员,从不直接在家或公司收寄。
  据王喜供述,虽然厂家告诉他,销售的产品是违禁品的替代品,但为了保险起见,当快递员要求记录身份证号时,他都用一张网购的假身份证登记。后来二人熟了,身份证也不查了。
  每一次,王喜都用假名寄送包裹,包裹里的医药中间体都会用锡箔纸包好,并以“食品添加剂”的名义寄出,快递员几乎从不检查。
  除了王喜,柳华有时也会使用顺丰,直接将芬太尼类产品寄送给客户。据柳华供述,他在上海发件时使用过真名,后来到常州便用了假名。“因为常州查得比较松,上海会严一些。”
  2018年12月19日,新京报记者致电顺丰速运公司,接线员表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快递员收件、寄件都要查验客户身份证。顺丰速运官网显示,除日用品外,化工类物品需提供安全属性证明材料,确认安全后,再将证明材料随货寄出。
  据上述顺丰快递员供述,自己对王喜并未按要求核实身份。王喜告诉他邮寄的是“食品添加剂”,他也只是按照快递公司的要求打开看看,粉末物品只能走陆运,不能走航空运输。
  为了方便运送出境,有时,王喜会把装有芬太尼的包裹先寄给一家国际货运公司中转。这家公司是王喜在“福步外贸论坛”上找到的,联系人自称“小赵”。据王喜供述,小赵承诺“哪怕是不合格的东西”,也可以帮忙寄送出国。
  王喜有时也会找另一家上海货运公司的小费。据小费供述,他每次都会将商品寄送到南京的国际货运公司,再从南京出境,因为“上海和深圳对化学品出关查得严一些,不容易出关,南京相对容易”。
  2018年12月20日,新京报记者联系了“福步外贸论坛”上的一家公司。该公司在深圳,简介中称可进行“化工危险品货代”业务。
  据该公司客服人员介绍,内地出口化工产品需要提供“货物运输鉴定报告”,由各地的化工研究所签发,但香港不用,“您将货物运到深圳,我们再安排送到香港。”
  当记者询问寄送的化工产品为中国内地的违禁品,是否会被查扣时,对方表示,只要产品不是香港或目的地国的违禁品,都可顺利运输。
  2017年10月31日,邢台警方在上海截获了王喜寄往美国的21袋铝箔包,里面分装着约196克芬太尼类物质。
  致命的芬太尼就是在这样的小包裹里,远渡重洋,到达美国。
⊙记者:付子洋

  不被熟知的“芬太尼”跃入大众视线
 杨坝河 发表于: 2018-12-10 00:38:00|显示全部楼层

"致命"芬太尼:镇痛效力超吗啡百倍 2毫克足以致死

源自:央视
原文标题:“致命”芬太尼:镇痛效力超吗 啡百倍 仅2毫克足以致死

  芬太尼,本是一种药物,一种强效止痛剂。但最近,这个名词引起了中美两国舆论的同时关注。在上周20国集团峰会期间,中美元首举行会晤取得积极成果,双方决定停止升级关税等贸易限制措施,并且同意采取积极行动加强执法、禁毒合作,其中就特别提到对芬太尼类物质的管控。随后,美国白宫在关于中美元首会晤的公开声明中,也将有关管控芬太尼的消息列为第一项。芬太尼究竟是什么特别之处?为何会受到中美两国政府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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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片类镇痛药效果比海 洛 因强50倍 比吗 啡强100倍
  安吉拉是美国南达科他州一家电视台的新闻主持人,今年5月,安吉拉21岁的女儿埃米莉不幸离世。
  尸检报告证实,埃米莉体内的芬太尼剂量比成年男子最大治疗剂量还要多出6倍。埃米莉正是因为过量摄入芬太尼,失去了年轻的生命。
  女儿的离世让安吉拉悲痛万分,而她选择将自己的家庭悲剧告诉观众,是为了让更多人认识到滥用芬太尼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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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到芬太尼,就不得不提到它的发明者比利时化学家保罗·杨森。杨森研发了80多种药品,挽救了数百万人的生命,其中4种药物被列入世界卫生组织的基本药物目录,包括芬太尼。
  1960年,杨森首次成功合成芬太尼,这种阿片类镇痛药的止痛效果比海 洛 因强50倍,比吗 啡强100倍。
  8年后,1968年,芬太尼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可作为医用麻醉剂和止痛药。

新型“实验室毒 品”:仅2毫克芬太尼就足以杀死一个人
  芬太尼止痛效果强、副作用小,至今仍是麻醉和疼痛治疗中的良药。但是,如果被滥用则会导致患者上瘾,甚至危及生命,仅2毫克芬太尼就足以杀死一个人。
  然而,目前在美国,滥用芬太尼及其衍生品的情况却越来越严重。
  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数据显示,在美国,因药物过量死亡的人数,已经超越了枪支暴力、车祸、艾滋病致死的人数,由2016年的63632人增加到2017年的70237人。其中,有47600人死于过量服用阿片类药物,28466人死于过量服用除美沙酮以外的合成阿片类药物,其中包括芬太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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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监管如此严格的药物会被过量服用,导致死亡?
  因为,在有些人眼中,芬太尼不仅是药,更是一种新型“实验室毒 品”。
  而和传统毒 品相比,具有麻醉作用、同样会使人上瘾的芬太尼价格便宜,更容易运输,而且不必依赖于罂粟种植,可完全由化学品合成,容易获得。
  美国缉毒署称,美国市面上的芬太尼原料通常是从国外进口,制成假药,再通过黑市出售。
  2016年4月21日,早上9点半左右,57岁美国知名音乐人普林斯·尼尔森被发现倒在他在明尼苏达州的家中。
  急救人员赶到现场曾对他实施紧急救治,但最终还是无力回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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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法医鉴定,普林斯死亡时,体内含有高剂量的芬太尼。而这种含有潜在致命成分的芬太尼源自普林斯家中的可疑药物“沃森853”。
  为什么在普林斯家中的沃森853药片中含有芬太尼成分?
  一份警方的搜查证中指出,普林斯的私人医生迈克尔·舒伦伯格在他去世前一天曾给他开了阿片类处方药,但具体是什么药,普林斯到底吃了没有?警方没有透露。
  但据药物咨询师迈克尔·吉尔伯特分析,普林斯所服用的药物沃森853很可能是从黑市购买的。
  吉尔伯特表示,正宗的沃森853主要包含对乙酰胺基酚和少量阿片类药物氢可酮,但是强度远不及芬太尼,没有引起大多数阿片类药物使用者的关注,市面上也很少能见到,只有黑市卖家会以含有芬太尼的沃森853吸引买家。
  吉尔伯特推测普林斯可能正是知道黑市上的沃森853药效强,才决定购买。
  今年8月,普林斯的家人将舒伦伯格医生告上法庭,理由是舒伦伯格本来有机会在普林斯出事前诊断出他的阿片药物上瘾问题,并采取正确治疗手段,但他却没有做到。对此普林斯的家人要求5万美金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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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此类毒 品需要多国合作
  在中国,近年来,警方也在不断加强打击制贩芬太尼的犯罪行为。
  2015年5月14日,广州黄埔海关破获了国内首例芬太尼毒 品走私案,共缴获芬太尼46.866千克。
  2017年12月,河北省邢台市警方成功侦破一起特大非法制贩走私毒 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1人,捣毁芬太尼制毒工厂1个,缴获芬太尼约4.7公斤。
  今年3月,联合国毒 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已经把卡芬太尼和另外5种麻醉药物列入国际控制麻醉药物目录,以抑制阿片类药物滥用情况。目的是着力遏止“使用最普遍、最持续存在、最有害”的阿片类药物流入非法市场。
  可以说,芬太尼类物质的滥用已经成了一个世界性的公共卫生问题。如何遏制这种危险趋势,也成为各国必须密切合作面对的新挑战。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幻想式流浪 发表于: 2018-12-9 19:23:00|显示全部楼层

爆红的芬太尼:医院红处方 非法贩卖不足1克入刑

源自:澎湃新闻
原文标题:爆红的芬太尼|中国管控:医院红处方,非法贩卖不足1克入刑

  在12月1日的中美元首会晤中,双方同意采取积极行动加强执法、禁毒合作,包括对芬太尼类物质的管控。这让一种精神类药物──芬太尼(Fentanyl)进入了大众的视野。
  中美双方在芬太尼管控上的合作引人关注。中国也一直在控制芬太尼滥用方面走在世界前列。
  彭博社曾在一篇报道中指出,据布鲁金斯学会(Brookings Institution)称,尽管中国没有芬太尼滥用问题,但中国政府对芬太尼类似物的禁药清单比联合国禁毒机构的清单还长。
  那么,中国是如何管控“实验室毒 品”芬太尼的,又是如何打击芬太尼滥用的呢?

作为“红处方”的芬太尼
  芬太尼是一种强效阿片类止痛剂,起效迅速、作用时间极短,一般认为芬太尼比吗 啡效力高50至100倍。它由杨森制药创始人保罗·杨森于1960年首次在实验室合成,后逐渐成为风靡全球的手术麻醉剂。
  作为处方药的芬太尼,是被严格控制的。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主任医师赵敏向澎湃新闻记者表示,芬太尼与其他麻醉处方一样,在医院受到严格的管控。她指出,在临床层面严格按照相关规范使用的芬太尼,是没有问题的。
  医院对芬太尼一类的药物管控到底有多严格呢?
  原北京和睦家医院药剂师、问药师网站创始人冀连梅告诉澎湃新闻记者,包括芬太尼在内的麻醉和精神药品,在医院使用特殊的处方,医生们称之为“红处方”。
  “这类药每一张处方都要单独登记,在保险柜里保存,配有两把锁,钥匙在不同的人手中,两人一起到场才能打开。”冀连梅说道,“并且专账专册登记,每日进行清点,一粒都不能少。”
  不过,冀连梅也指出,由于目前国内各个医院的药房数据没有打通联网,不排除有病人去不同的医院以少量多次的方式开出芬太尼。

不断更新的列管清单
  芬太尼进入我国之初,就被作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进行严格管理。
  1996年1月公布的麻醉药品品种目录,已将阿芬太尼等12种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麻醉药品品种目录,对其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存储、运输等活动,依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
  芬太尼的作用机理是激活人体内的阿片受体(主要是μ1、μ2和δ受体),阿片类物质与阿片受体的结合,能够让人产生缓释感。因此,和其他有药用价值的毒 品一样(比如冰 毒、吗 啡等),芬太尼很快被别有居心的人当做毒 品来吸食。
  于是到了2015年,我国新出台了“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增补目录”,将芬太尼列入其中。这就意味着,芬太尼不再仅仅是一种临床药品,而是正式进入了国内禁毒部门管理的严控范围之内。
  现在只要在搜索引擎中输入“芬太尼”,出现在搜索结果最上方的是一条来自于中国禁毒网的提示:“健康人生,绿色无毒。”
  不过,作为实验室毒 品的代表,芬太尼的一大特征就是变化极快、衍生品众多,让缉毒部门防不胜防。资料显示,2012年至2015年间总计仅发现6种芬太尼类物质,但2016年发现的新精神活性物质中,芬太尼类物质就增加到了66种,成为增长最快最多的阿片类药物。
  《北京青年报》在报道中指出,芬太尼进入列管名单后,有些不法分子,在芬太尼的键位添加一些其他的基团,成为了新的“芬太尼替代品”,如说卡芬太尼、丙烯酰芬太尼、戊酰芬太尼等。立法机关将某种物质列入列管名单,很快就会有相似的十种“新品”冒出来。
  2017年,我国对“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进行了扩容,又将卡芬太尼、呋喃芬太尼、丙烯酰芬太尼、戊酰芬太尼四种芬太尼列入其中,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买卖、运输、使用、储存和进出口。
  截至目前,我国列管的新精神活性物质已达134种,其中芬太尼类物25种和2种芬太尼前体,成为在芬太尼衍生物管理上最为严格的国家之一。
  彭博社也曾在一篇报道中指出,据布鲁金斯学会(Brookings Institution)称,尽管中国没有芬太尼滥用问题,但中国政府对芬太尼类似物的禁药清单比联合国禁毒机构的清单还长。

网购芬太尼?
  由于美国禁止进口芬太尼类产品,美国政府认为从中国走私的产品是芬太尼的重要来源之一。
  2017年11月《纽约时报》发表调查文章称,很多美国人通过中国的电商网站就可轻松地购买到芬太尼。该文还提到,一些出售芬太尼的卖家表示,仅支持比特币交易。
  国内芬太尼生产商人福医药的董事长王学海曾在朋友圈内表示,芬太尼系列产品不需要罂粟作为原料,是化工合成的。非法地下工厂可以通过市场上买到的加工原料进行合成。流入到美国的芬太尼,包括中间体、原料药和制剂,都是地下工厂非法加工和走私的。
  《纽约时报》的报道也指出,中国庞大的化学工业产业拥有三万多家企业,给监管带来了难度。
  澎湃新闻记者登陆了《纽约时报》报道中提及的网站,其中一家总部设于杭州的网站维库(weiku.com)已经无法登陆,而另一家网站Mfrbee.com已经将芬太尼的英文名称Fentanyl屏蔽了。
  不过,澎湃新闻记者在该网站检索中文的“芬太尼”之后仍发现有两个卖家提供高纯度的芬太尼粉末。其中一个卖家在商品说明中表示,仅出售给有研究需求的买方。卖家页面下最新的购买留言为2018年1月,来自于一个美国的买家。记者以买方的身份向其中一个卖家的邮箱发送了邮件,并未得到回复。
  以上迹象亦可表明,通过网站非法销售芬太尼已经受到了我国有关部门的重视。
  在今年11月29日开庭的一起芬太尼毒 品走私案中,犯罪嫌疑人王某在河北邢台成立“汤神科技生物有限公司”,并招聘数名英语基础较好的业务员,利用互联网“翻墙”软件及聊天工具,进入境外网站,发布销售医药中间体(即新精神活性物质)的广告,向境外客户销售各类医药中间体。
  澎湃新闻记者也注意到,大部分在网站上向境外销售芬太尼的公司,均无法在我国的工商系统中检索到,并且往往只提供邮箱作为联络渠道,这意味这类地下工厂具有很大的隐蔽性,给监管部门的查处带来了困难。

打击芬太尼滥用,中国在行动
  除了上述邢台的案例,我国已破获多起芬太尼相关的制毒贩 毒案件。在裁判文书网上,以芬太尼为关键词可以搜到49起与芬太尼相关的判决案例,涉及49起因非法持有、运输、贩卖等不法行为,56人因此获刑,涉及广东、甘肃、福建等省份。其中31起案件贩卖运输芬太尼的重量不足1克。
  今年8月,国家禁毒办、公安部禁毒局禁制毒 品处处长于海斌接受《环球时报》采访时表示,中国对于加强芬太尼管制方面,包括情报分析、案件合作以及加强管理做了很多工作。“我们与美国执法机构目前也在开展深入的情报案件合作,从未否认过有境内外的不法分子相互勾结从事芬太尼类物质的非法制贩和走私活动,但请相关国家不要罔顾事实、夸大其词,不顾客观事实得出‘芬太尼类物质主要来自中国’的结论。”
  对于来自美方的指责,于海斌在采访中给出了两组数据进行反驳:首先,仅占世界人口总数5%的美国人消费了全球80%以上的阿片类药物。以合法消费的吗 啡数量来看,根据国际麻醉品管制局统计,2016年全球吗 啡消费量为43.9吨,其中美国消费18.3吨,中国作为一个人口大国,消费量仅1.8吨。
  11月27日,外交部发言人耿爽在例行记者会也对我国打击芬太尼采取的一系列行动进行了详细的介绍。他表示,中方一直高度关注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应对芬太尼类物质的走私和滥用问题,采取了四个方面的具体行动:
  一是强化芬太尼类物质及其前体的管制。中方在未发现芬太尼类物质在中国境内滥用的前提下,积极采取列管措施。截至目前,中国已经列管了25种芬太尼类物质和2种芬太尼前体。
  二是强化与各国的情报分享。在去年10月举行的中美禁毒情报交流会上,中方将400余条寻购芬太尼的情报通报给了美方。对美方通报的贩卖芬太尼类物质的线索,中国的执法机关也都积极核查,并及时地反馈给美方。
  三是强化执法查缉。部署各地加强对可疑样品的收集分析研判,会同海关、邮政在重点口岸加大对流向美国等高风险地区可疑邮包的查缉,加强对物流寄递业的监管,及时发现打击非法活动。
  四是强化核磁共振波谱仪的管控。通过设备管控来有效解决芬太尼制贩问题。因为此类设备主要是由美国的厂家生产,希望美方的相关部门也能与中方积极地配合,定期向中方提供有关信息。
 郭成 发表于: 2018-12-5 14:06:00|显示全部楼层

“致命”芬太尼:救人的麻醉药还是杀人的毒品

源自: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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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命”芬太尼:80倍吗 啡效力的麻醉药与每年杀死2万人的毒 品
⊙记者:卢杉 上海报道

  导语:联合国麻醉品管制局《麻醉药品2017》报告称,2016年,美国是芬太尼的主要制造国(占34.8%);其次是比利时(24.5%)、德国(19.5%)和南非(15.2%)。
  芬太尼药物家族让美国如临大敌。近日,在布宜诺斯艾利斯举行的G20峰会上举行了中美两国元首的“习特会”,之后在白宫发表的声明中将“芬太尼”列为其第一项,引发舆论关注。在白宫官方网站首页上,“阿片类药物危机”与经济、国家安全、预算和移民并列在首行最显眼处。
  与吗 啡、海 洛 因有所不同,芬太尼(Fentanyl)是一种强效阿片类止痛剂,起效迅速、作用时间极短,一般认为芬太尼比吗 啡效力高50至100倍,欧洲毒 品和毒瘾监测中心认为其效力至少是吗 啡的80倍。
  “芬太尼是作为药品研制出来的,作为基药,芬太尼注射液可用于复合全身麻醉、神经安定镇痛麻醉、心血管‘快通道’麻醉、门诊/日间手术麻醉、术后镇痛等,而且与吗 啡比较,具有效价高、不良反应少的特点。” 12月4日,丁香医生平台入驻医师、上海市儿童医院药剂科副主任药师黄建权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介绍,由于其强效,往往容易导致过量致死,“芬太尼与海 洛 因等常见的合成毒 品一样,产量可以人为控制,但危害性远比天然毒 品的鸦 片和大麻等隐藏得更深、更不可预测。”
  一份美国移民和海关执法局(ICE)报告称,美国缉毒局(DEA)估计,一公斤芬太尼可产生100万至150万个药丸剂量单位。美国疾病控制中心估计,2016年美国超过2万起死亡由芬太尼及类似物吸食过量导致。

好药品or坏毒 品?
  杨森制药公司创始人保罗·扬森在1960年首次合成了芬太尼,后其研发团队陆续合成了许多芬太尼家族药物,包括舒芬太尼和阿芬太尼。
  1990年代中期,芬太尼贴片先被用做安宁缓和医疗药物。接下来的十年,出现芬太尼棒棒糖、溶解片剂和舌下喷剂等形态。目前使用方式包括静脉注射、透皮贴剂、口含片等。截至2012年,芬太尼是医学中使用最广泛的合成阿片类药物。2013年,全球共使用了1700公斤芬太尼。
  目前批准用于药物用途的三种芬太尼类似物为舒芬太尼、阿芬太尼和瑞芬太尼;另一种类似物卡芬太尼的效力比吗 啡强约1万倍,仅用于大型动物静脉使用,未批准用于人体的医疗用途。
  联合国麻醉品管制局《麻醉药品2017》报告称,2000-2010年间,全球芬太尼产量迅速增长,2010年达到创纪录的4.2吨,2014年降至2.0吨,2015年增加至3.1吨,2016年减少至2.3吨。
  2016年,美国是芬太尼的主要制造国(占34.8%);其次是比利时(24.5%)、德国(19.5%)和南非(15.2%)。主要出口国是德国(34.2%)、美国(23.7%)、比利时(22.6%)和英国(9.2%)。德国也是2016年芬太尼的主要进口国(全球总量为505.2千克,占38%),其次是英国和西班牙(均为100千克,即7.6%)。
  自2006年以来,芬太尼的全球消费量在1.2至1.8吨之间波动。2016年消费量为1.4吨,低于2015年的1.6吨。报告认为,制造和消费量的减少可能反映了对滥用芬太尼或芬太尼类物质(主要是在北美)导致过量死亡人数增加的担忧。
  与此同时,由于芬太尼也被用作娱乐性用药,导致2000年至2017年数以万计的药物过量死亡案例。
  联合国毒 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INCB)称,在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含有芬太尼及其类似物的产品出现在非法药物市场上,2009年以来,欧洲药物市场上查明了25种新阿片,包括18种芬太尼类物质。

制造和监管博弈
  2017年3月6日,INCB发布报告称,目前过量服用芬太尼可能是海 洛 因的两倍,且执法面临复杂的市场,阿片类药物的合法销售与非法地下供应交织在一起,INCB公共事务主任Jean-Luc Lemahieu认为,“应该更加着眼于不断变化的制造、贩运和营销模式并建议适当的政策措施。”
  由于芬太尼及其类似物极易被滥用,1964年,芬太尼被列为国际管制物质,随后几十年中,芬太尼衍生物舒芬太尼、阿芬太尼、瑞芬太尼等其他尚未开发成药物的几种类似物也陆续加入管制名单。2018年3月,麻醉药品委员会在第61届会议上增加了六种麻醉药品,包括丙烯酰芬太尼、卡芬太尼等。
  但在制售市场上,非法合成阿片类药物高度多样化,并且通常是针对特定地区的产品,远远快过监管和执法的速度,要管控“芬太尼药物家族”难点颇多。
  一是芬太尼及其类似物易于合成,所需的化学品和设备也容易获得,用DEA的说法,可网上购买,也不需要复杂的实验室技能,这有利于小型药物贩运组织走私并小规模生产,导致新型结构化学品源源不断地出现,秘密制造层出不穷。
  二是由于其极端的效力,芬太尼及其类似物通常以微量存在于产品中,无论是药物、非法制造的材料还是与海 洛 因混合,让法医在检测这些物质时极具挑战性,并可能导致低报出现频率。
  三是它们通常以海 洛 因或处方药为幌子出售,加剧了过量服用和相关死亡的风险,如何判定其致瘾性等问题,也让这类新精神活性物质成为中国和其他国家在管制和执法时的新难题。
  根据INCB2017年发布的《芬太尼及其类似物的50年》报告,从注射药物产品中提取的芬太尼是澳大利亚和德国非医用芬太尼的主要形式;在北美洲,含有芬太尼药物的海 洛 因在20世纪70年代开始出现在非法药物市场上,名为“中国白”,非法制造的芬太尼经常与白色粉末海 洛 因混合出售。
  2017年10月17日,美国ICE公布了一起芬太尼非法分销案件,两名中国公民及其北美贩运者和经销商被控通过网站制造和分销多种芬太尼及其类似物。
  这是当前芬太尼监管的另一个缩影,即互联网和新型非法药物的结合。
  黄建权表示,芬太尼在中国属于麻醉药品,这类特殊管理药品,在采购、开具、调配和使用上有严格的流程。“为了防止滥用造成社会危害,接触此类药品的医生、药师和护士等均经过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只有取得处方权和调剂资格的医务人员才能为患者开具、调配和使用该类药品,而且一旦发生麻醉药品流失,公安机关会马上介入调查。”
  2017年3月1日,中国将四种芬太尼类物质(卡芬太尼、呋喃芬太尼、戊酰芬太尼和丙烯酰芬太尼)列入《非药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管制清单》。
  环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范可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新精神活性物质更新速度很快,只需要对现有毒 品分子式的位置进行微小的变化,就可以开发出新的化合物,而中国的《刑法》和人大禁毒的决定,以及麻醉品和精神药物相关管理办法,都采用列举法来管理,法律法规和管制目录必然滞后于新型毒 品问世的速度;新精神活性物质的交易方式也很隐蔽。研发、生产、销售、消费的链条空前国际化,需要国际合作共同打击,但各国立法不均衡,可能导致执法合作障碍。
  中国国家禁毒办的报告称,目前有报道的芬太尼类新精神活性物质约60余种,我国已列管了卡芬太尼、呋喃芬太尼等23种,涵盖国际禁毒公约管制的全部芬太尼类物质。2016年,中国国家毒 品实验室在各地送检的样品中共检出1529份新精神活性物质,主要为卡西酮类、合成大麻素类和芬太尼类物质。不法分子为规避管制,通过修改化学结构,不断创造新类型的新精神活性物质,有的不法分子向国外客户推荐新研制的类似结构替代品。中国国家毒 品实验室也在各地送检的样品中发现未管制的类似物质。
  “目前像这类实验室合成类的药物其实很难做到超前监管,比如毒 品像海 洛 因比较容易识别和监管,但芬太尼类,可以不断修改化学结构,加一个基或基团,变成另一个化合物。”一位法医学专家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或者运到目的地后,再通过化学反应把它还原回来,经过修改之后成瘾性更大、隐蔽性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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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ny 发表于: 2018-12-5 08:37:00|显示全部楼层

特朗普称中国会严管芬太尼 美国主流媒体:不信

源自:环球网
原文标题:特朗普说中国会严管芬太尼,美媒:那我们就不信

  芬太尼类物质在中国并没有滥用问题,中国从没有这方面的管理经验,现在的严格管制已经是很大的进步。

“特朗普说中国会严控芬太尼,美国之前也听说过”“美中芬太尼协议短期内不会有成果”
  ──《纽约时报》和《华盛顿邮报》等美国主流媒体3日纷纷发文,对中国是否会严管芬太尼类物质进入美国提出质疑。
  中美元首12月1日阿根廷会晤达成的成果之一是:中方决定对芬太尼类物质进行整类列管,并启动有关法规的调整工作。白宫将其称为“极好的人道主义姿态”,特朗普称赞说,中方的这一行动将“改变游戏规则”。但一贯与特朗普唱反调的美国主流媒体并不这么认为。
  《纽约时报》称,“中国发誓要阻止芬太尼流入美国,这些承诺听起来很熟悉,因为它们在2016年9月就出现过,当时奥巴马政府表示中国和美国已同意加强措施,防止芬太尼进入美国”“但中国政府从未具体说明打算采取什么步骤,至多采取了一些零散的后续行动”。报道引述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国际毒 品政策部执行主任约翰·柯林斯的话称,“在芬太尼管控问题上,很多都是白宫制造的戏剧效果,没什么严肃内容。在我看来,还是老一套。”
  美国禁毒署前官员杰弗里·希金斯3日表示,中国决定将芬太尼类物质进行整类列管是“积极的一步”,但依然存在“怀疑的空间”。他对《纽约时报》说,中国控制着全球芬太尼类物质的大部分生产和销售,“这在中国是一个蓬勃发展的产业,中国几乎没有动力去同外国执法机构合作,限制自己的经济”“中国政府究竟能对芬太尼生产商施加多少压力,我们只能拭目以待”。
  《华盛顿邮报》3日发文称,美国专家和执法部门都赞同美中之间的芬太尼协定,认为这是迈出的积极一步,但他们表示该协议不会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药品生产企业在中美都有巨大的能量,即使中国政府愿意打击芬太尼生产,也会有很多问题”,中方的新行动需要修改法律,这至少需要几个月时间。
  针对美媒的质疑,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美国所助理研究员李峥4日对环环(ID:huanqiu-com)表示,从奥巴马时期至今,中国对芬太尼相关药物的管制越来越严格。芬太尼类物质在中国并没有滥用问题,中国从没有这方面的管理经验,现在的严格管制已经是很大的进步。
  李峥同时表示,美国近年来出现的“芬太尼危机”并不是第一轮,之前也有过,主要是从墨西哥生产后运到美国。所以中国只是美国为芬太尼滥用问题找的一个外在因素而已。对于美国本身来说,如果它自身不改变芬太尼类药物的滥用现象,该问题很难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即便是中国通过更严格的管制措施,以后从中国流入美国市场的药物减少,但是跨国性贩 毒组织也会通过一些更容易进行制贩活动的地方,将这类药品运入美国。
  不被熟知的“芬太尼”跃入大众视线
 qwer222 发表于: 2018-12-5 02:38:00|显示全部楼层

“致命”芬太尼

源自:21世纪经济报道
原文标题:“致命”芬太尼

  导语:联合国麻醉品管制局《麻醉药品2017》报告称,2016年,美国是芬太尼的主要制造国(占34.8%);其次是比利时(24.5%)、德国(19.5%)和南非(15.2%)。
  本报记者卢杉上海报道
  芬太尼药物家族让美国如临大敌。近日,在布宜诺斯艾利斯举行的G20峰会上举行了中美两国元首的“习特会”,之后在白宫发表的声明中将“芬太尼”列为其第一项,引发舆论关注。在白宫官方网站首页上,“阿片类药物危机”与经济、国家安全、预算和移民并列在首行最显眼处。
  与吗 啡、海 洛 因有所不同,芬太尼(Fentanyl)是一种强效阿片类止痛剂,起效迅速、作用时间极短,一般认为芬太尼比吗 啡效力高50至100倍,欧洲毒 品和毒瘾监测中心认为其效力至少是吗 啡的80倍。
  “芬太尼是作为药品研制出来的,作为基药,芬太尼注射液可用于复合全身麻醉、神经安定镇痛麻醉、心血管‘快通道’麻醉、门诊/日间手术麻醉、术后镇痛等,而且与吗 啡比较,具有效价高、不良反应少的特点。”12月4日,丁香医生平台入驻医师、上海市儿童医院药剂科副主任药师黄建权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介绍,由于其强效,往往容易导致过量致死,“芬太尼与海 洛 因等常见的合成毒 品一样,产量可以人为控制,但危害性远比天然毒 品的鸦 片和大麻等隐藏得更深、更不可预测。”
  一份美国移民和海关执法局(ICE)报告称,美国缉毒局(DEA)估计,一公斤芬太尼可产生100万至150万个药丸剂量单位。美国疾病控制中心估计,2016年美国超过2万起死亡由芬太尼及类似物吸食过量导致。
  好药品or坏毒 品?
  杨森制药公司创始人保罗·扬森在1960年首次合成了芬太尼,后其研发团队陆续合成了许多芬太尼家族药物,包括舒芬太尼和阿芬太尼。
  1990年代中期,芬太尼贴片先被用做安宁缓和医疗药物。接下来的十年,出现芬太尼棒棒糖、溶解片剂和舌下喷剂等形态。目前使用方式包括静脉注射、透皮贴剂、口含片等。截至2012年,芬太尼是医学中使用最广泛的合成阿片类药物。2013年,全球共使用了1700公斤芬太尼。
  目前批准用于药物用途的三种芬太尼类似物为舒芬太尼、阿芬太尼和瑞芬太尼;另一种类似物卡芬太尼的效力比吗 啡强约1万倍,仅用于大型动物静脉使用,未批准用于人体的医疗用途。
  联合国麻醉品管制局《麻醉药品2017》报告称,2000-2010年间,全球芬太尼产量迅速增长,2010年达到创纪录的4.2吨,2014年降至2.0吨,2015年增加至3.1吨,2016年减少至2.3吨。
  2016年,美国是芬太尼的主要制造国(占34.8%);其次是比利时(24.5%)、德国(19.5%)和南非(15.2%)。主要出口国是德国(34.2%)、美国(23.7%)、比利时(22.6%)和英国(9.2%)。德国也是2016年芬太尼的主要进口国(全球总量为505.2千克,占38%),其次是英国和西班牙(均为100千克,即7.6%)。
  自2006年以来,芬太尼的全球消费量在1.2至1.8吨之间波动。2016年消费量为1.4吨,低于2015年的1.6吨。报告认为,制造和消费量的减少可能反映了对滥用芬太尼或芬太尼类物质(主要是在北美)导致过量死亡人数增加的担忧。
  与此同时,由于芬太尼也被用作娱乐性用药,导致2000年至2017年数以万计的药物过量死亡案例。
  联合国毒 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INCB)称,在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含有芬太尼及其类似物的产品出现在非法药物市场上,2009年以来,欧洲药物市场上查明了25种新阿片,包括18种芬太尼类物质。
  制造和监管博弈
  2017年3月6日,INCB发布报告称,目前过量服用芬太尼可能是海 洛 因的两倍,且执法面临复杂的市场,阿片类药物的合法销售与非法地下供应交织在一起,INCB公共事务主任Jean-LucLemahieu认为,“应该更加着眼于不断变化的制造、贩运和营销模式并建议适当的政策措施。”
  由于芬太尼及其类似物极易被滥用,1964年,芬太尼被列为国际管制物质,随后几十年中,芬太尼衍生物舒芬太尼、阿芬太尼、瑞芬太尼等其他尚未开发成药物的几种类似物也陆续加入管制名单。2018年3月,麻醉药品委员会在第61届会议上增加了六种麻醉药品,包括丙烯酰芬太尼、卡芬太尼等。
  但在制售市场上,非法合成阿片类药物高度多样化,并且通常是针对特定地区的产品,远远快过监管和执法的速度,要管控“芬太尼药物家族”难点颇多。
  一是芬太尼及其类似物易于合成,所需的化学品和设备也容易获得,用DEA的说法,可网上购买,也不需要复杂的实验室技能,这有利于小型药物贩运组织走私并小规模生产,导致新型结构化学品源源不断地出现,秘密制造层出不穷。
  二是由于其极端的效力,芬太尼及其类似物通常以微量存在于产品中,无论是药物、非法制造的材料还是与海 洛 因混合,让法医在检测这些物质时极具挑战性,并可能导致低报出现频率。
  三是它们通常以海 洛 因或处方药为幌子出售,加剧了过量服用和相关死亡的风险,如何判定其致瘾性等问题,也让这类新精神活性物质成为中国和其他国家在管制和执法时的新难题。
  根据INCB2017年发布的《芬太尼及其类似物的50年》报告,从注射药物产品中提取的芬太尼是澳大利亚和德国非医用芬太尼的主要形式;在北美洲,含有芬太尼药物的海 洛 因在20世纪70年代开始出现在非法药物市场上,名为“中国白”,非法制造的芬太尼经常与白色粉末海 洛 因混合出售。
  2017年10月17日,美国ICE公布了一起芬太尼非法分销案件,两名中国公民及其北美贩运者和经销商被控通过网站制造和分销多种芬太尼及其类似物。
  这是当前芬太尼监管的另一个缩影,即互联网和新型非法药物的结合。
  黄建权表示,芬太尼在中国属于麻醉药品,这类特殊管理药品,在采购、开具、调配和使用上有严格的流程。“为了防止滥用造成社会危害,接触此类药品的医生、药师和护士等均经过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只有取得处方权和调剂资格的医务人员才能为患者开具、调配和使用该类药品,而且一旦发生麻醉药品流失,公安机关会马上介入调查。”
  2017年3月1日,中国将四种芬太尼类物质(卡芬太尼、呋喃芬太尼、戊酰芬太尼和丙烯酰芬太尼)列入《非药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管制清单》。
  环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范可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新精神活性物质更新速度很快,只需要对现有毒 品分子式的位置进行微小的变化,就可以开发出新的化合物,而中国的《刑法》和人大禁毒的决定,以及麻醉品和精神药物相关管理办法,都采用列举法来管理,法律法规和管制目录必然滞后于新型毒 品问世的速度;新精神活性物质的交易方式也很隐蔽。研发、生产、销售、消费的链条空前国际化,需要国际合作共同打击,但各国立法不均衡,可能导致执法合作障碍。
  中国国家禁毒办的报告称,目前有报道的芬太尼类新精神活性物质约60余种,我国已列管了卡芬太尼、呋喃芬太尼等23种,涵盖国际禁毒公约管制的全部芬太尼类物质。2016年,中国国家毒 品实验室在各地送检的样品中共检出1529份新精神活性物质,主要为卡西酮类、合成大麻素类和芬太尼类物质。不法分子为规避管制,通过修改化学结构,不断创造新类型的新精神活性物质,有的不法分子向国外客户推荐新研制的类似结构替代品。中国国家毒 品实验室也在各地送检的样品中发现未管制的类似物质。
  “目前像这类实验室合成类的药物其实很难做到超前监管,比如毒 品像海 洛 因比较容易识别和监管,但芬太尼类,可以不断修改化学结构,加一个基或基团,变成另一个化合物。”一位法医学专家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或者运到目的地后,再通过化学反应把它还原回来,经过修改之后成瘾性更大、隐蔽性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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