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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方的雁 发表于: 2015-7-8 03:27:00|只看该作者回帖奖励|倒序浏览|阅读模式

[民生·医疗陕西榆林状元被指变相高考移民 户籍挂校长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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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华商网-华商报
  6月25日陕西高考成绩出炉,榆林文科头名花落榆林华栋中学,令人意外的是,华栋中学却表现得异常低调,学校老师谈及榆林文科第一名邢程远也都讳莫如深。
  据该校高考毕业生透露,三年读书期间从未见过邢程远,突然间她就成了榆林文科头名,让人十分不解。而网上出现的帖子更是直指这名“高考状元”是“高考移民”。
  华商报记者多日调查发现,邢程远2009年以投亲名义将户口从山东鄄城迁至榆林市榆阳区,落在华栋中学校长李锦成名下,李锦成为其“舅父”。但实际上,双方并没有任何亲属关系。华商报记者调查同时发现,包括邢程远在内,李锦成名下至少先后落过3名外省籍考生的户口。
  虽然教育部门称该考生符合在陕户籍学籍满三年的规定,不属于高考移民,但其户口是如何迁入的?

网友举报榆林文科头名是“高考移民”
  今年的高考中,绥德中学的高鑫获得榆林市理科第一名,榆林市华栋中学学生邢程远(女)获得榆林市文科第一名。令外界意外的是,两所学校和两个“第一名”表现截然相反。绥德中学喜气洋洋通过各种形式宣传佳绩,高鑫同学面对采访更是侃侃而谈。完全可趁此良机宣传自己的民办学校华栋中学却一直很低调,多家媒体联系学校试图采访都被拒绝,邢程远本人更是联系不到,甚至有网友称之为“榆林最神秘的状元”。
  7月初,网上出现的一篇名为《榆林文科状元邢程远是“高考移民”》的帖子举报称,邢程远系山东省鄄城县人,2009年5月21日由鄄城县迁入榆林市榆阳区青山路派出所,住址是榆林市常乐路广元巷。监护人为李锦成,监护人关系是舅父。帖文中还提到了另外一个考生乔路,河南洛阳人,同样迁户口到华栋中学校长李锦成名下,“投靠亲属”可疑。发帖者以及随后跟帖的网民质疑,榆林人李锦成咋会有一个山东的“外甥女”,还有一个河南洛阳的“亲属”?
  随即,相继出现多篇网帖质疑榆林文科第一名是“高考移民”,但有些帖子又相继被删。尽管如此,华栋中学一直未出面回应此事。
  华商报记者采访了解到,邢程远的母亲杨某和华栋中学校长李锦成并没有亲属关系。李锦成以舅父关系将山东女孩邢程远纳入其户籍名下,此举令人费解。

多名毕业生没见过这个“第一名”
  华商报近日走访多名华栋中学高中应届毕业生,受访学生均称没有见过邢程远。学生小郑说:“我在华栋中学上了三年高中,学的是文科,但从来没有听说过邢程远,更没见过其人,直到高考后得知其考了文科第一,才听同学们议论,邢程远就没在我们学校上过学,只是档案在这儿。”该校高三应届毕业生刘同学说,上了几年学,就算是成绩不太好的同学都能知道名字,更何况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但邢程远这个人他从没有见过也没听说过。百度贴吧“榆林华栋中学”里,“根本没听说过这个人”、“只是档案在学校,人不在”之类的回帖随处可见。
  据华商报记者掌握的一份2015年华栋中学高考前文科模拟考试的名单,也没有邢程远。

校长李锦成“找关系”落户为稳定外地教师
  连日来,华商报记者多次试图联系邢程远本人,但均未成功。对此,榆林市华栋中学副校长苗海平称,华栋中学学生邢程远的户籍和学籍符合相关规定,要不然招办审核肯定通不过。
  7月6日,榆林市华栋中学校长李锦成解释说,邢程远的母亲杨某2008年左右在华栋中学当英语老师,他为了外地教师稳定教学,就“找关系”给其女儿邢程远办了户口,上在了他的名下,虽然户籍上他是邢程远的舅父,事实上他并非孩子的舅父。至于邢程远的母亲杨某在华栋中学任教几年,哪一年离职,李锦成说他记不太清。
  对于杨某在华栋中学的任教经历,记者采访多名在该校就读多年的学生,他们均称不知道有这名老师。由此看来,邢程远在该校“就读”的高中三年,其母并不在学校任职。李锦成所说的“给该生落户是为稳定外地教师”似乎并不成立。
  李锦成说,另一个考生乔路去年就毕业了,乔路的父亲也是华栋中学的老师,同样基于关爱外地教师,将教师子女的户口上在了他的名下,他和乔路也没有亲属关系。
  “邢程远中考在榆林考的,但上了高中基本没在华栋中学就读,去了西安一所中学读高中。所以即便她考了第一名,我们也觉得不好意思,就没有大力宣传。”李锦成说,他认为学校没有做错事,只是邢程远考得太好了,引起了关注。至于邢程远在山东鄄城县是否还有其他户口,李锦成说他也不清楚。

校长名下至少有三名外省籍学生落户
  邢程远户籍信息显示,户主一栏填写为李锦成,登记日期是2009年5月21日,何时何因由何地迁入一栏写明:2009年5月21日因投靠亲属由山东省鄄城县迁来本市。
  “以上信息属实,考生邢程远至2015年8月31日前常住户籍在陕已满三年。”资格审查表上,加盖了榆林市公安局青山路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经办人和负责人的签名分别是户籍民警王媛,青山路派出所教导员叶庆正。
  华商报记者进一步调查了解到,李锦成名下至少先后有三名外省籍学生落户,分别为山东鄄城籍邢程远、河南洛阳籍乔路,山东费县籍张某,三人的户籍所在地均为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青山路派出所。张某,2008年8月28日由山东省费县迁入榆林市榆阳区,2012年在华栋中学参加高考,考入吉林大学,后户口迁出;邢程远,2009年5月21日由山东省鄄城县迁入榆林市榆阳区,在华栋中学参加高考,为2015年榆林市文科第一名。乔路,2011年3月30日由河南洛阳市迁入榆林市榆阳区,2014年在华栋中学参加高考。三人的迁入理由也都是投靠亲属。
  青山路派出所户籍民警王媛表示,外地迁入户口必须要有准迁证等手续,否则无法办理。对于李锦成名下的多个外地籍户口迁入是否具备了相关手续,王媛称不清楚,并拒绝了华商报记者查阅准迁证等原始档案的请求。对于华商报记者提出的当时是谁为邢程远办理户籍迁入手续的问题,派出所也未予回答。
  榆林市榆阳区招办提供的资料显示,邢程远父亲邢某是山东省鄄城县物价局干部。

榆阳警方户口迁入审查可能存在漏洞
  7月7日,华商报记者在榆阳区招生办公室看到了榆林市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资格审查表,其中考生邢程远高中阶段学习简历一栏显示,2012年8月至2015年6月,邢程远在华栋中学就读,证明人是该校老师杨建明。实际上邢程远并未在该校就读高中。
  昨日下午,华商报记者联系到邢程远的父亲邢某,他称,女儿高中确实未在华栋中学就读,而是在西安一所中学就读,至于其他的不方便透露。
  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局长助理、治安大队大队长鲁珏明表示,“到目前为止,榆林没有任何规定迁入户口要满足哪些条件,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投靠亲属、买房、工作调动、结婚都能成为外地户籍迁入理由;榆林属于三线城市,每年都需要迁入外来人口来发展城市,所以这一块相对比较松。”鲁珏明说,李锦成与几个外地考生的亲属关系可能存在问题,但这并不影响几个考生身份的真实性。
  目前各方证据已证实,李锦成和几名外地迁入户籍的学生亲属关系并不存在,也就是说他们将户口从外地迁到榆林所依靠的“投亲”名义并不成立。至于为何能让虚假关系通过审查,鲁珏明表示,户口迁入审查主要以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为主,可能存在漏洞。

榆阳教育部门对于户籍来历和真假无法做出判断
  近日,榆阳区招办相关工作人员称,招办只负责审核学籍和户籍满三年,但对于户籍来历和真假无法做出判断,由公安部门出具证明。网帖出现后,榆阳区教育局已经成立由教育股、招生办、监察室联合组成的调查组调查此事。
  7月6日上午,调查组负责人、榆阳区教育局教育股股长王二平称,调查组已经将此事初步调查清楚。当日下午,榆阳区教育局公布调查结果:
  邢程远,女,华栋中学2015届1班学生,生于1997年9月,出生地为山东省鄄城县。该生母亲杨某为华栋中学教师(注:华商报记者在该校老师通讯表中未见到杨某)。该生于2009年5月21日将户籍迁至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户籍在榆阳区满6年)。该生于2011年8月转入华栋中学初中部就读,2012年在榆阳区参加了中考,并被录取,高中学籍一直在华栋中学(学籍在榆阳区初中1年、高中3年),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在榆阳区参加,今年在榆阳区参加了高考。根据《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截至2015年8月31日,本人常住户籍在陕满3年;截至2015学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即从第一学年开始,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注册学籍、连续就读3年,按规定完成学业并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普通高中毕业学生还应有全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即可在陕西申请报名参加高考。”依据陕西省高考相关政策规定,对该生高考资格进行了全面严格审核,该生2015年在榆阳区参加高考符合政策,不属于高考移民。
  乔路,男,华栋中学2014届1班学生,生于1995年8月,出生地为河南省洛阳市。该生父亲乔某为华栋中学教师。该生于2011年3月20日将户籍迁至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截至2014年8月31日,户籍在榆阳区满3年)。该生高中学籍一直在华栋中学,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在榆阳区参加,2014年在榆阳区参加了高考。依据陕西省高考相关政策规定,对该生高考资格进行了全面严格审核,该生2014年在榆阳区参加高考符合规定,不属于高考移民。

有网友称这属于变相“高考移民”
  榆林市教育局副局长樊小兵表示,从政策上来说,考生只要符合“双三”条件,也就是在榆户籍和学籍均满三年,就满足参加高考的资格,不算高考移民,但户籍上是否有问题,不在教育局的管理范围之内,他们只能以公安局的户籍资料为准。
  榆林市教育局局长常少明表示,教育部门对“高考移民”绝不手软,因为这挤占的是榆林考生的上大学名额。
  对于榆阳区教育局的回复,网友和知情者纷纷表示,从政策上看,这两个考生满足户籍和学籍在陕三年的规定,但他们的落户本身就有问题,是利用虚假关系虚假手续钻政策的空子。这种“空户籍”、“空学籍”,同样挤占了真正陕西考生的高考资源,属于变相“高考移民”。“她一个山东娃在榆林考了第一名,原本的第一名就成第二名了!”有考生如是说。
  华商报记者 余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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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四姑娘山
 泡泡老忍者 发表于: 2015-7-9 04:07:03|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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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榆林状元涉高考移民续:教育局称与造假无关

源自:华商网-华商报
  昨日,华商报A07版刊发了《榆林高考文科头名是个“山东娃”户籍挂在校长名下》的报道,引发广泛关注。陕西省招生办公室新闻发言人张军利表示,省招办已经责成榆林市教育局彻查此事。
  昨晚,榆林市榆阳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招生委员会开会研究,暂时维持原先的调查认定,邢程远学籍和户籍满三年,符合相关政策,不属于高考移民。至于迁户口是否符合规定,需要公安部门调查。

公安榆阳分局纪委书记:局里户籍管理严格
  据华商报记者调查,榆林高考文科头名邢程远2009年以投亲名义将户口从山东鄄城迁至榆林市榆阳区,落在华栋中学校长李锦成名下,李锦成为其“舅父”。但实际上,双方并无任何亲属关系。此外,李锦成名下至少落过3名外省籍考生的户口,均没有亲属关系。
  公安部未成年人户籍迁移中的“投亲靠友”规定,仅适用于父母去世、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等特殊情形。榆阳公安在办理户籍迁入时是否按规定办理?是否调查过被迁移人与户主的真实关系?昨日,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纪委书记边国强说,具体业务他不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局里户籍管理严格。校长提供的与被迁移人的虚假亲属关系,属于什么性质?边国强说,这个他不好说。

知情人:邢程远母亲户籍仍在山东
  有网友质疑,邢程远为何要把户口从山东迁到榆林,变换监护人为一个毫无关系的人,而不是让父母做监护人。据了解,邢程远母亲杨某的户籍目前仍在山东鄄城县。知情人透露,杨某在山东鄄城县有公职,父亲邢某在当地是物价局干部。华商报记者昨日联系到山东鄄城县临濮镇中学校长李某,他称杨某多年前在该校当英语老师,是公职人员,后来调到鄄城县某单位。李某透露,杨某的丈夫邢某是鄄城县物价局干部,据说已下海经商。昨日,华商报记者多次联系邢程远的父母,电话均无人接听。榆林市招生办的考生资格审查表上,证明邢程远在榆林华栋中学高中阶段学习经历的证明人杨建明的电话不通,始终难以联系到。

教育人士:邢程远学籍档案涉嫌造假
  据调查,包括邢程远在内,李锦成名下至少先后有3名外省籍学生落户。
  榆林市教育系统的人士介绍,学籍档案中应该包含该生高中三年每年的成绩记录,而邢程远家长和华栋中学都承认邢程远实际不在该校就读,也就是说邢程远不可能有每年的成绩记录,以此标准来看,邢程远学籍档案涉嫌造假。对此,榆阳区招办人员称,他们只是负责审核,学籍管理在别的部门。
  8日下午,陕西省招生办公室新闻发言人张军利表示,看到报道后,省招办已经责成榆林市教育局彻查此事,但在结果没完全调查清楚前,不便对事件作出回应。“历年来,我省对于高考移民都有严格的监察制度,对于确认的高考移民,无论什么时候查实都会严格处理。”

榆阳区教育局:学习简历造假是学校的事 和教育局无关
  昨晚,榆阳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招生委员会的开会研究,暂时还是维持原先的调查认定,邢程远学籍和户籍满三年,符合相关政策,不属于高考移民。至于迁户口是否符合规定,有无虚假,这需要公安部门的调查结果。细节方面,李锦成与其户籍名下多个学生挂靠问题,是否有亲属关系,有待于公安机关对此问题进一步调查落实确认。
  该负责人称,按说学籍在华栋中学,而借读在外地别的学校,需要审批和相关手续,但陕西高考政策上也没有这方面的细化限制内容,可以说政策上有漏洞,教育部门对此事也毫无办法。
  在资格审查表中,邢程远高中阶段学习证明人是该校老师杨建明,实际上邢程远并未在该校读高中。榆阳区教育局副局长尹增岗则称,考生邢程远高中阶段学习简历造假是学校的事情,和教育局无关。

◆ 点评
应加强户籍学籍管理 杜绝高考移民

  榆林一位资深教育专家对此评论称,高考分数差和不同的录取率是产生高考移民的真正原因。据了解,山东作为一个考生大省,历年来高考门槛较高,竞争很激烈。2015年山东高考分数线文科本科一批是568分,而2015年陕西高考分数线文科本科一批510分,分数相差甚远。山东省今年的报考人数接近70万人,而陕西省报考人数只有34万余人。虽然高考试卷不同,但山东省高考竞争明显大于陕西省。
  “从目前的政策来看,高考移民必须解决户籍和学籍这两个关键问题,这当中就有可能滋生违规甚至腐败问题。”该教育专家称,对于高考移民的考生来说,不能简单的判断其是或者非,因为这种对于优质教育资源的非理性竞争,恰恰反映了我国教育发展不均衡的现状。虽然对于当地考生来说,高考移民占用了本省名额,某种程度上造成了不公平,但这种不公对于庞大的参考人数来说,微乎其微。专家认为,高考移民最大的危害在于高考政策的挑战,高考移民损害高考的公正性,应加强户籍、学籍管理,防堵漏洞,杜绝高考移民。
  华商报记者 余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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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峨眉山
 泡泡老忍者 发表于: 2015-7-10 03:47:00|只看该作者

陕西榆林:高考文科状元迁户口合规 非高考移民

源自:华商网-华商报
  近日,华商报刊发了《榆林高考文科头名是个“山东娃”户籍挂在校长名下》及追踪报道,引发关注。昨日,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和榆阳区招生委员会分别对此事作出正式回复。
  公安榆阳分局户籍部门称考生户籍信息真实有效。榆阳区招生委员会发文通报称,华栋中学未按规定为邢程远办理休学和借读手续,责成榆阳区教育局对华栋中学校长及相关人员问责,并建议榆林市教育局缩减华栋中学2015年秋季和2016年秋季高一年级招生计划。

榆阳警方承认没有审查亲属关系的真实性
  昨日下午,公安榆阳分局就邢程远户籍问题对华商报作出正式回复,称经过调查,邢程远的户口迁移符合政策规定,不存在违规办理的问题。
  回复中称,邢程远只有一个户口,并没有重户,邢程远的户口信息是真实的。《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规定:“同等城市之间的迁移,凡理由正当的,都应准予落实。”邢程远随母生活,理由正当。
  根据《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改革意见》榆公政【2008】60号文件:为进一步放宽科技人才户口迁移条件,凡来我市工作的技校以上(包括技校)毕业生,并有职业技术资格证的技能人才,准许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在实际居住地落户。被企事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招聘的,根据本人意愿在其居住地或工作地办理落户手续。中级以上技能人才自愿来到小城镇或农村工作的,可以不迁户口。邢程远迁户时,其母亲在华栋中学已任教两年,有固定的职业,符合迁移户口的条件。邢程远的实际投靠人是母亲杨爱玲,因杨爱玲在榆林没有户口,本人不愿意将户口迁入榆阳区,而邢程远当时为未成年人,不能单独立户,所以将户口上在校长李锦成名下。
  回复中提到,随着户籍制度的改革,公安榆阳分局对一些特殊群体和群众的特殊需求,降低了户口迁移条件和门槛,邢程远就属于此类对象。
  华商报记者注意到,回复中并未提及邢程远与华栋中学校长李锦成在户籍关系中为“侄女”(系统显示为侄女关系,此前纸质材料显示为舅父关系)一事是否涉及造假。
  公安部未成年人户籍迁移中的“投亲靠友”规定,仅适用于父母去世、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等特殊情形。榆阳公安在办理户籍迁入时是否按规定办理?对此,公安榆阳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高小玲称,邢程远虽然符合迁户条件,但公安机关原则上不给未成年人单独立户,由于其基本信息都是真实的,在其提出申请将户口迁到李锦成名下时,户籍部门便没有审查亲属关系的真实性。
  “事实上,户籍中与户主关系一栏还可以填写‘非亲属关系’,但由于申请人提供资料为侄女,上户时也就写成了侄女,这也是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并不算工作失误,更谈不上违规。”高小玲坚称,户籍关系并不影响户籍信息的真实性,邢程远户籍信息真实有效。

榆阳区招生委建议缩减华栋中学高一招生计划
  昨日上午,榆林市教育局局长常少明称,几年前榆林曾出现山东籍高考移民,榆林市教育局坚决打击弄虚作假违规考生,随即取消了这些考生的资格。这次媒体曝光的华栋中学考生出现异常情况,省招办来函过问此事,分管教育工作的榆林市副市长马秀岚批示要求从严从快调查处理,并及时回复。
  昨日下午,榆阳区招生委员会发文通报了关于华栋中学邢程远高考情况的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文件称,7月3日,获悉网友反映的相关情况后,榆阳区教育局立即责成相关单位赴华栋中学、公安榆阳分局进行实地调查。7月8日,根据省招办要求和市领导批示,榆阳区招生委员会成立调查组再次深入华栋中学,进一步核实了有关情况。
  邢程远,女,生于1997年9月,出生地为山东省鄄城县,母亲杨爱玲曾于2007年至2010年在华栋中学任教,该生于2009年5月21日将户籍迁至榆林市榆阳区常乐路广元巷6排1号,户主为李锦成。2011年8月该生转入华栋中学初中部就读,2012年在榆阳区参加了中考,并被该校录取,学籍注册在2015届1班,2012年秋季开学该生在华栋中学高中部就读,国庆假后因身体原因离开华栋中学在家休养学习。2014年9月至2015年5月在西安高新一中国际部就读。该生高中学籍一直在华栋中学,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在榆阳区参加,在榆户籍满6年,2015年在榆阳区参加了高考。
  省招办《关于印发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陕招办[2015]12号)规定,截至2015年8月31日,本人常住户籍在陕满3年,截至2015学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即从第一学年开始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注册学籍,连续就读3年,按规定完成学业并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普通高中毕业学生还应有全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即可在陕西报名参加高考。
  邢程远在榆户籍满6年,高中阶段连续学籍在榆阳区满3年,但2012年10月至2014年8月间,因身体原因离校,未按规定办理休学手续,2014年9月至2015年5月在西安高新一中国际部就读,其间未按规定办理借读手续,高中阶段在陕连续就读不满3年,与省招办《关于印发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第二章第四条第4款规定不符。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陕教基二[2013]12号)第六章规定,“学校原则上不得接受借读学生。学生(含外省、市、自治区的学生)因父母从事野外或流动性工作、服役等特殊情况,需到父母工作所在地的学校临时学习的,由学生及其父母向借读学校提出申请,填写《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借读申请表》,经学籍注册学校和借读学校同意,借读学校和学籍注册学校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准予借读,借读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邢程远高中阶段在华栋中学实际就读时间不到两个月,后因身体原因离校,2014年9月至2015年5月在西安高新一中国际部就读,华栋中学疏于管理,未按相关规定办理休学和借读手续,严重影响了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社会影响恶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责成教育局对华栋中学校长李锦成及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并建议市教育局缩减华栋中学2015年秋季和2016年秋季高一年级招生计划。

管理部门虽回应但仍有疑问待解
  虽然榆阳警方和榆阳区招生委对邢程远高考的情况进行了回应,但仍有一些疑问待解。
  母不迁户口为何迁女儿的?
  邢程远的户籍从山东迁往榆林,称是随母亲落户。但昨日的通报中称,邢程远的母亲当时虽然在华栋中学任教,却不愿将户口迁到榆林。母亲不愿迁户,却将女儿的户口迁过来,且只在华栋中学这样一所民办学校学了一段时间,其动机让人不解。
  疏于管理还是故意造假?
  昨日,榆阳区教育局人员表示,按规定,学生每人一个学籍,籍随人走,可实际操作中,学籍管理并不是很严格,才造成空挂学籍现象出现。榆林教育系统人士介绍,学籍档案中应该包含该生高中三年每年的成绩记录,而邢程远很长时间不在该校就读,其学籍中是否有成绩记录?如果有,是否故意造假?
  因病休学还是回乡读书?
  从榆阳区招生委公布的调查结果看,邢程远高中因病长期在家休息,只有高考前一学年才到西安学习,而这一年就学出了个榆林文科头名。其到底是在家休养,还是在老家继续就读,结果恐怕不难猜想。
  华商报记者 余琳
4# 金佛山
 天朝明志 发表于: 2015-7-10 18:07:00|只看该作者

陕西榆林状元被疑高考移民 校长承认找人办户籍

源自:新华网
  新华网西安7月10日电题:没有亲属关系落户 学籍空挂三年通过审核──陕西榆林文科状元被疑“高考移民”事件追踪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陈晨、付瑞霞
  近日,有关陕西省榆林市高考文科状元邢某某是否“高考移民”的话题引起各界强烈关注。“新华视点”记者赴榆林实地采访了解到,该考生的户籍迁移涉嫌违规,当事人坦言“找了相关领导打了招呼”才办下来;其本人只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一个月后便离去,学籍空挂在学校长达三年,学校对此完全清楚。

没有亲属关系“找了相关领导打了招呼”户籍才办下来
  6月25日,2015年陕西省高考成绩揭晓,榆林市文科状元被该市华栋中学考生邢某某获得。从7月初起,有关邢某某可能是“高考移民”的传闻便在当地不胫而走。
  9日上午,记者在华栋中学看到,该校大门紧锁,学校内外没有任何宣传今年高考成绩的横幅或标语,偶有进出的教职工一律以摆手或“无可奉告”应对问询。
  邢某某的户籍资料显示,其为山东鄄城人,2009年4月13日以投亲靠友名义从原籍迁入榆林市榆阳区,户籍在华栋中学校长李锦成名下。
  在公安部门出具的李锦成户籍资料中,邢某某为其“侄女”,事实却并非如此。9日中午,李锦成向记者坦承,2007年,邢某某的母亲杨某从山东应聘到华栋中学任职英语老师,此后以方便照顾为由,多次要求将女儿户籍迁至榆林。“杨老师的户口不在榆林,子女无法落户。为了稳定教师队伍,我以孩子叔父名义将邢某某的户口迁到我名下。”
  户籍资料还显示,除邢某某之外,李锦成户籍名下还有两名特殊的“亲属”。2009年和2011年,两名分别来自山东费县和河南洛阳的学生也以侄子、侄女身份落户到李锦成名下。据李锦成介绍,这两人也是华栋中学外省教师的子女,与自己并无亲属关系,户籍迁入后一直在华栋中学就读,几年前已分别考入吉林大学和另一所院校。
  不存在亲属关系可以落户吗?2009年3月,榆林市公安局下发的《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相互投靠落户只有父母、子女关系才符合户籍申报条件。“邢某某落户办不下来,无奈之下,我找了相关领导打了招呼,事情才办下来。”李锦成坦言,自己当时并没有私利,只是想为学校职工办好事。
  然而,在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治安大队相关负责人出具的一份情况说明中,却称邢某某户籍迁入并不违规。“按照榆林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改革实施意见,凡来我市工作的具有职业技术资格证的技能人才,准许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在实际居住地落户。邢某某迁户时,其母杨某在华栋中学已任教两年,有固定职业,符合迁移户口条件。因杨某本人不愿意将户口迁入,而邢某某当时为未成年人,不能单独立户,所以将户口放在他人名下。”这名负责人表示。但为何会对以虚假亲属关系迁户口大开绿灯,她没有表态。
  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局长李安镇坦言,在2013年之前,当地的户籍制度经历了从乡镇管理到公安机关户政部门管理的过渡,此前不甚规范,甚至找关系花钱也可以迁入。2013年之后,户籍管理制度日趋完善,目前,全区每年从外地迁入的新增户籍人口约有1万多人。
  在华栋中学,从外省应聘来的教师占100余名教师总数的近一半。李锦成说,除了自己户籍名下的三名教师子女,是否还有其他教师也将子女户籍迁入榆林,自己不得而知。

学籍空挂三年校方非常清楚 审核考生资格形同虚设
  成立于1999年的华栋中学是榆林市城区一所规模较大的民办中学,目前有学生2000余名,今年有500多人参加高考。记者采访了这所学校多名应届毕业生,均表示没有见过这名状元,不知道她是谁。
  高考录取在即,邢某某本人隐身不见。8日至10日,记者连续多次致电或发短信联系邢某某的父母,也未获回应。
  9日下午,榆林市榆阳区招生委员会向记者出具的初步调查结果显示,2011年8月邢某某进入华栋中学初中部学习,1年后在当地参加中考并被该校高中部录取,学籍注册在2015届1班。2012年秋季开学后,邢某某就读至国庆节后,因身体原因离开华栋中学回家休养学习,2014年9月至2015年5月在西安高新第一中学国际部就读,其学籍一直在华栋中学。
  榆阳区教育局副局长尹增岗说,陕西省招办相关规定明确,本人常住户籍在陕满3年,高中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可在陕西申请参加高考。但邢某某休学和在西安求学期间未办理休学和借读手续,高中阶段在陕连续就读不满3年,不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属违规行为。
  记者了解到,邢某某只在本校就读月余便离去的情况,校方非常清楚。李锦成坦言,由于孩子的母亲曾经是学校职工,碍于人情,他便对孩子休学的事没有深究,没有过问其离校后的去向,也未曾向上级部门报告过这一情况。直到邢某某高考成绩揭晓,他才觉得有些不妥,因此也一直没有对外宣传。
  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是如何通过招生部门的资格审核?尹增岗坦承,审核考生资格时,招办主要审核其户籍、学籍、中考成绩等信息,对其是否真的在本地就读,由学校负责监管,招办一般并不审核。榆林市招办相关负责人称,考生的学籍资料由学校负责上报,区县招办实施审核把关,市一级招办不直接参与审核。

户籍准入门槛放宽 严查就读情况防止“学籍空挂”
  榆阳区招生委员会认为,华栋中学对考生脱离学籍疏于管理,未按规定办理休学和借读手续,严重扰乱正常教学秩序,责成教育部门对李锦成及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教育部相关规定明确,中小学生初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应为其采集录入学籍信息,建立学籍档案。学籍主管部门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及时核准学生学籍。一生一籍,籍随人走。
  事实上,“学籍空挂”已成为近年来各地“高考移民”的全新手段。记者了解到,在各地不断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陆续放宽户籍准入门槛背景下,在中小城市落户已有诸多合法手段。如在榆林市,购买住房、工作调动、人才引进等途径均可落户。在此基础上,外地考生可以在当地入学获得学籍,但学生是否真的在当地就读,是监管部门亟需严格把关的环节。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随着异地高考的推进,对考生户籍要求将逐渐淡化,在此情况下,连续三年或者更长期间学籍就显得尤为重要。我国已经推出全国联网的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需要地方教育部门、学校认真管理学生的学籍信息,不能在学籍信息登记时弄虚作假。在登记、审核学籍信息时,要接受师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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